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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务员转正总结(汇总5篇)

2024-07-07 02:52:02工作总结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乡镇公务员转正总结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乡镇公务员转正总结范文第1篇

一、思想品德方面?

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在工作和学习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武装自己。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的人民群众,耐心讲解各项政策,坚持为基层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廉洁奉公,自觉地维护国家机关的工作形象。

二、业务学习方面?

作为一名新录用的公务员,我深刻的认识到只有尽快学习业务知识才能顺利的开展工作。因此我认真学习业务知识,虚心向周围的领导和同事请教,在实践中不断积累业务知识。除了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培训,业余时间也不断加强学习,以期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努力适应纪检工作的新形势和要求。

三、工作态度方面?

热爱本职工作,态度端正,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并全身心的投入每一项工作,热心为大家服务。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高效利用时间,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乡镇公务员转正总结范文第2篇

同志们:

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动员会,是在全县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农村牧区多项改革同步推进的新形势下,按照省、市2024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贯彻落实好省、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要求,扎扎实实抓好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对于强力推进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构建和谐县具有重要的意义。刚才,传达了《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人员分流实施意见》和《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对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各乡镇、县直各2024部门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如何做好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乡镇机构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乡镇机构改革是我们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省、市委都作了重点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搞好这次改革的关键,就是各乡镇党委、政府特别是党政负责人,要把思想统一到区、市×××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扎实实做好每项工作,确保乡镇机构改革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要充分认识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抓好乡镇机构改革,是落实中央机构改革总体部署,确保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在去年6月初召开的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中央对推进与农村税费改革相配套的乡镇机构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次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关键是乡镇机构改革。因此,我们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按照省、市2024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乡镇机关直接面对农村牧区和农牧民,在整个党组织结构和行政管理系统中处于基础位置。乡镇是否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贯彻落实。通过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将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超编严重、机构庞杂、效率低下等现象,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乡镇干部队伍,提高乡镇机关为民服务的本领,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抓好乡镇机构改革,还是巩固农村牧区税费改革成果,保证乡镇工作正常运行的现实选择。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在全县全部免征农业税,单此一项,就减少财政收入万元。收入减少了,如果机构人员得不到相应的精简,财政支出得不到减少,那么乡镇还要想方设法向农民伸手要钱,农民的负担还会出现反掸。因此,我们一定要适应农业税费取消后乡镇面临的新形势,抓好乡镇机构改革,进行乡镇管理体制创新,保证乡镇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乡镇基层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二)要充分认识我县乡镇机构改革面临的任务。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可以说是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从月份确定改革方案到组织实施,仅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并且改革内容多、难度大。对我县来说,改革的任务主要集中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撤并乡镇。按照省的要求,本次乡镇机构改革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撤并乡镇,进行区划调整。我县由过去的个乡镇(含胜利农场)减少到个镇,撤并比例为。二是精简规范乡镇机构,特别是改革乡镇事业单位。按照这次改革要求,乡镇党政机构只设置三个综合性办公室,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事业单位只设置三个中心,即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电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01年,我们进行乡镇机构改革时,虽然也按照省、市的要求进行了改革,但改的并不彻底,在三个中心外,还有其他事业单位,这次我们都要进行精简撤并。三是乡镇人员定岗和分流安置工作。目前,我县共有乡镇行政事业机构个,涉及行政事业人员人。从现编制看,全县乡镇的行政编制超编人,事业单位编制超编人,每个乡镇都不同程度超编。按照这次改革要求,对超编人员要进行分流。四是清退非正式人员。全县苏木乡镇聘用、临时雇用人员,在这次改革中,都要一律清退。五是减少领导职数,我县乡镇原有领导职数为个,实际配备人,按规定减少到个,需要分流安置的领导大约人。从上述的五项中可以清楚的看到,我县的乡镇机构改革任务是十分艰巨的。

二、严格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扎实推进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月初,市委召开了专门会议,对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要严格按照省、市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一)要切实转变苏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是这次机构改革的重点,也是关键所在。要按照这次改革要求,把转变乡镇机构职能摆在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位置,使乡镇党委、政府适应农业税费改革取消后的工作环境、工作任务、工作手段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农村稳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上来,通过职

能的调整与重新定位,使乡镇政府从催粮催收等琐碎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加注重研究制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有效方法和措施,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落实好中央对农村牧区的扶持政策,着力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牧区基础设施,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牧民增收;在做好经济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逐步实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法律型、效率型政府的转变,高效率地为农村牧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二)要切实规范乡镇机构编制。精简机构和人员,是解决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提高工作效率的基本途径,也是促进职能转变的重要条件。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根据职能需要,对我县乡镇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进行调整、精简和规范,减少财政供养人员。乡镇党政机构设置,要坚持原定三个机构数额不变;乡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坚持原核定的数额不变。乡镇党政领导职数总的要减少,原则上按每个乡镇名配备。

(三)要分类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涉及范围广、人员多,是这次改革的一个难点。要按照这次改革的要求,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逐步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实现由“养人”为主向“养事”为主转变。要合理区分乡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管理性、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管理性职能要收归政府,公益性职能要进行强化,经营性职能要坚决推向市场。

(四)要认真做好人员定岗和分流安置工作。精兵简政、分流人员是机构改革的难点。各乡镇要坚持“先竞岗、后分流”的原则,切实做好人员定岗和分流工作。所有乡镇无论是否存在超编,都要通过竞争上岗,对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重新定编定岗,做到“定编到人、定岗到人、分流到人”。对此,各乡镇必须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编制方案,在核定的机构、编制、人员和领导职数限额内进行人员定岗,严禁超编制、超职数配备人员。要千方百计拓宽分流渠道,不断探索、创新分流方式,把乡镇分流人员与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与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相结合,把精兵强将派到农村经济建设第一线,鼓励分流人员自主创业,切实做到减事、减人、减财政支出。要吃透政策,最大限度地用好政策,切实做好分流人员的思想工作,帮助分流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做到“无情分流,有情安置”,维护大局稳定。

(五)要大力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乡镇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要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增强活力为重点,进一步配强配优领导班子,切实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干部队伍。在乡镇干部和事业单位人员调整中,要坚持平等、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竞争上岗、实行聘任制等做法,逐步建立一个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优化。同时,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强基层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建设,彻底解决部分机关人浮于事、、形式主义严重,法律观念淡薄、作风浮躁、办事拖拉等问题,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切实贯彻落实市委、政府2024机构改革的精神,确保我县乡镇机构改革任务按时完成

乡镇机构改革事关全局,工作难度大,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和纪律性都很强的工作,各乡镇、县直2024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站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估计改革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坚定不移、有序推进,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总要求,严守“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确保社会稳定”这两道“底线”,妥善化解和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平稳进行。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按照省、市×××委、县政府的要求,对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负总责,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将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乡镇党委书记是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县直2024部门要加强对改革的指导、督促、检查和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要认真搞好组织实施。改革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尤其要做好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及人员定岗分流等工作。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规定各乡镇×××直2024部门的工作责任,建立责任制;要制定工作台账,加强工作调度,密切掌握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协调好工作环节的衔接;要加强工作督查,抽调一批懂政策、精业务的人员,组成督导小组,对改革工作进行督导,切实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妥善处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推进有序,确保全县乡镇机构改革月底前完成。

(三)要处理好改革与工作的关系。目前正值年初时节,各项工作任务非常繁重、时间紧、头绪多。而在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中,乡镇工作人员都面临着竞争上岗,所有临时聘用人员将要被清退,乡镇干部思想不稳、包袱沉重、压力巨大,势必对当前我们的各项工作造成很大影响。要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我们必须统筹兼顾,正确处理二者关系,做到机构改革和各项日常工作两不误,真正达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停、发展不慢”的目标。要通过改革减轻农民负担,铲除各种体制,理顺各种关系,引入新的竞争机制,激活乡镇活力,调动起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全年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乡镇公务员转正总结范文第3篇

一、坚持体制创新,培育公益主体

加快农村公益性事业的发展,政府职能必须到位,事业站所体制必须创新,公益需要探索新的实现形式。通过市场机制履行政府的公益职能,首先要培育服务领域的市场主体。我省针对以前“七站八所”“线断、网破、人散”、农村公益服务“有牌无人,有名无实,有人无技”的实际,认真实行“一保、两转、三制”。

“一保”是乡镇事业单位全员养老保险。凡是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办理正式手续的在编在岗人员,都参加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社保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从1995年1月起补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省财政筹措12.6亿元,帮助建立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两转”:一是转变单位性质。除农村中小学校、卫生院、财政所(加挂经管站牌子)以及规定的延伸派驻机构外,乡镇其它事业单位在清退非在编人员的基础上转为服务组织,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成为独立法人。转制后的服务组织原承担的执法职能统一由县级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原承担的行政职能分别并入乡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二是人员转变身份。乡镇事业单位转制后,所有人员退出事业编制管理序列,其个人档案资料移交县(市、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劳动保障就业机构代管。

“三制”:在“两转”的基础上,各地探索出农村公益的三种运行模式。一是委托服务制。原乡镇事业单位转制为服务组织后,既承担乡镇政府委托的公益性职能,又从事经营。乡镇政府提出公益项目,与服务组织签订合同,明确经费数额和考核方式。服务组织接受委托后,组织人员完成合同规定的公益项目。这种形式对转制单位和人员冲击较小,在改革的过渡时期,采取这种形式有利于保持稳定。二是定岗招聘制。乡镇设置一定的服务岗位,定岗不定人,由乡镇政府或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从事公益资质的人员,从事公益。对招聘人员实行“三卡”管理,即农民签字卡、村干部签字卡、乡镇签字卡管理。这种形式改革比较到位,服务效果比较明显,农民比较满意,正逐步成为主导运行模式。三是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派出制。县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根据需要设置一定的服务岗位,从原乡镇事业单位人员中公开招考、择优录用工作人员,签订一定期限的聘用合同,派驻乡镇或区域专门从事公益。服务项目由乡镇政府提出,乡镇和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对派驻人员进行考核,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这种形式基本保持了业务主管部门对基层服务的管理,能较好地实现条块结合。具体采用哪种形式,全省不作统一规定,由市(州)或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决定。一个市(州)或一个县(市、区)对一种行业的公益采取一种形式。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体现“以钱养事”的要求,都要改革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都要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其他服务组织的作用,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工商企业和专业人员公平参与农村公益性事业的招标,努力构建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行为社会化、服务形式多样化,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公益体系。

二、坚持政府主导,切实履行公益职能

对政府承担的公益职能实行“以钱养事”,是政府职能的转化和强化。因此我省明确规定,县乡政府是提供农村公益的责任主体,并要求在确定项目、保障经费、人员聘用、合同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

在确定项目方面,省里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财力的许可及农民的基本需求,分别就农业技术服务、畜牧兽医服务和监督、水利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服务、文化体育服务、广播电视服务等,提出了11类74项农村公益的基本内容,供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参考。乡镇政府或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拟定本地的具体的公益项目。对突发性、不可预见性的公益项目临时安排。

在保障经费方面,要求各地做到“三个不变”,即乡镇公益性事业单位原有国有资产产权不变,保障公益的经费渠道和原有基数不变,乡镇公益性事业固定资产的投资主体不变,并在此基础上,保证在“十一五”期间政府投入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确定县级财政最低预算标准:种植业每亩不低于1元;畜牧防疫每户不低于2元;文化体育每人不低于0.5元。计划生育按2024规定核定预算,广播电视、水利、水产、农机和其他社会公益性事业也要根据实际,确定最低预算标准。省级财政对农村公益性事业投入实行倾斜。从2005年起省财政对46个粮食主产区,按每个乡镇3万元的标准,安排专项资金,补助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2006年对实行“以钱养事”新机制的乡镇农技服务(含水产、农机)、畜牧兽医、文化事业等方面的公益补助资金,按每个农业人口5元的标准确定。从2007年起,省财政按每个农业人口10元的标准对乡镇农村公益性事业进行补助,全省共计4亿元,乡平40万元。

在人员聘用方面,试行农村公益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从事农村公益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资格审定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负责。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考核等办法,聘用服务人员。对长期坚持在基层直接从事农村公益的骨干技术人员,特别是国家大中专学校毕业分配到乡镇工作的技术人员,在聘用时应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实行合同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严格控制岗位总数。对选择定岗招聘制或业务主管部门派出制的行业,以县为单位,乡镇财经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管理站和由县(市、区)派驻的动物防疫监督、血吸虫防治人员,加上乡镇定岗招聘从事农村公益的人员(或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派出的从事农村公益的人员),按乡镇平均40个岗位进行总量控制。加强服务人员业务培训。由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培训计划,选定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 对农村公益人员,分批进行年度培训。

在合同管理方面,对农村公益实行项目合同管理。合同对服务内容、经费标准、时间要求、考核结算、兑现办法等做出严格的约定。服务项目一次性发包到服务主体,不得转包。合同期限按不同行业特点确定,一般以2年左右为宜。合同落实情况,由乡镇政府和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考核。建立村民代表、专业技术人员和领导小组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推行服务对象签字登记制度、服务项目台帐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加强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考核尽量做到量化,不能量化的采取群众满意率考核。

三、坚持稳步推进,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构建新型农村公益体系,“一把手”是关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调研,亲自决策,亲自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为改革的推进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省直2024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拟定了本行业改革的具体指导意见。省里针对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调研,完善政策,促进改革不断深化。二是严格执行政策。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政策,各地加大落实力度,加强检查督办,及时预防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政策偏差。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较好地解决了转制单位人员的后顾之忧。认真落实人员分流政策,妥善解决分流人员出路问题。省财政对分流在编在册人员给予一次性人平4000元奖励补助。目前,全省已有3万多人置换了身份。三是典型示范带动。省委、省政府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不搞一律化,不硬性规定时间要求。四是加强考评验收。省里定期组织考评组对各县市改革情况进行考评,重点考评改革政策是否到位,支持资金是否到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是否到位。对考评合格的给予表扬,对考评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随着“以钱养事”新机制的建立,农村公益服务出现了“四个改变”:在服务模式上,改“纸上谈兵”为以承包技术、承诺效益、承揽风险为内容的“三承服务”;在工作作风上,改原来的“面上跑”为在“点上蹲”、“跟踪追”;在服务内容上,改原来的单一服务为多样化服务;在服务态度上,改“坐堂办公”为“上门服务”。取得了“服务队伍稳定,业务骨干保留;服务经费增加,工作条件改善;服务方式转变,工作责任增强;服务质量提高,农民满意提高;改革信心增强,不断规范深化”的良好效果。

一是乡镇事业站所全部完成整体转制。按照规定应转制的乡镇事业单位,全部整体转制为民办非企业服务组织或企业,在民政或工商部门办理了法人登记手续,成为独立法人,依法产生了法人代表。

二是转制单位人员全部退出事业编制管理序列,自愿置换身份人数有新进展。全省已有35723人自愿置换身份,占改革对象的46.1%。按规定标准发放了一次性补偿金(部分地方采取现金加资产补偿的办法)。

三是全面建立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参保率达97.3%。部分地方还为职工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解除了转制人员的后顾之忧。

四是县级财政预算中用于公益的经费有较大幅度增加。2006年全省县级财政安排农村公益达45583.8万元,比2005年增长27.1%,为农村公益的开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五是公益初步实行项目合同管理。各地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由乡镇政府或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与服务组织或人员签订了服务合同,有些地方的服务中心还与服务人员签订了劳务合同,约定了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服务内容、经费标准、时间要求、考核估算、兑现办法等事项。落实到项目的服务经费达到40731万元,占整个经费的89.3%。

乡镇公务员转正总结范文第4篇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要求,研究部署我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会上,我们印发了《广安市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建平同志对实施意见作了具体的说明,武胜县交流了乡镇机构改革的经验,大家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强调三点:

一、统一思想,增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总理在全国农村综合改革会议上提出,力争“十一五”期间或更长一点时间基本完成包括乡镇机构改革在内的农村综合改革任务。他强调指出,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深化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经济、政治和社会管理体制,使农村上层建筑更加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去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包括乡镇机构改革在内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我们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总理的讲话以及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化对乡镇机构改革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

(一)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

乡镇政府作为农村经济社会活动的管理者、基层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和农村改革创新的组织者,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农村税费改革基本结束,农村综合改革所涉及的范围逐渐拓展到农村整个领域,涉及的层次逐渐深入到农村管理体制和上层建筑,但是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尚未消除,与农村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只有不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才能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才能更好地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更好地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客观需要

乡镇是党在农村工作的基础,是政府指导农业、管理农村、服务农民的直接载体,乡镇党委和政府在整个党政组织结构和行政管理系统中处于基层和基础的位置,直接面对广大农民群众,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通过乡镇来贯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也要靠乡镇工作来实现。乡镇工作的好与坏、乡镇机构设置的科学与否、乡镇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与低,将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基础。必须通过深入乡镇机构改革,搞好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履行职能到位,切实为农民办实事,真正为农民办好事。这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所在。

(三)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客观需要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我市乡镇经历了两次机构改革。可以说,每次乡镇机构改革都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改革,乡镇机构设置及运转逐渐规范,乡镇干部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乡镇政权服务“三农”的能力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但改革发展不平衡,改革的一些预定目标未能实现,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到位,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乡镇机构设置不尽科学合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作用显现不足;乡镇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偏小,人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然存在;乡镇事业机构公益性职能弱化,服务“三农”能力不强。要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惟有通过深化改革,逐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把为农服务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强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制政府,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四)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需要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就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努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繁荣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如果不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不从根本上解决体制机制问题,那么,当前乡镇在发展中突出存在的权责不清、职能转变缓慢、财政困难和债务负担重、城乡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很难得到有效解决。因此,必须从改革农村管理体制入手,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分治的行政管理体制。既要着眼于增加农民收入和增强农业竞争力,又要着眼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城乡一体化的社会管理体制。要实现这一目标,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乃破题之举。

二、把握重点,确保实现乡镇机构改革各项目标任务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变革。能否顺利实施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实现改革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必须明确工作要求,把握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

(一)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农村发展。农业税免征后,乡镇工作的任务、重心和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乡镇政府的原有职能已经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主要表现在:职能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比较突出;权责不对等,特别是财力与事权不匹配;农村社会服务组织发育滞后,难以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职能。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政府职能界定不清。必须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把不该干的事减下来,把该干的事真正干好。要从农村工作的现实状况出发,从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农民的愿望出发,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公共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出发,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把工作重点从直接指挥生产经营、催种催收等具体事务,转移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政策宣传、示范引导、提供服务、改善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上来,始终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为农服务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千方百计为农民提供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低成本的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是乡镇的神圣职责,也是衡量乡镇机构改革成败的重要标准。要通过深化改革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机制,拓展服务载体,进一步强化乡镇为农民、为企业、为社会的服务功能,推动乡镇从“管农民”转变为“服务农民”;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推动工作转变为科学的公共治理和依法行政;从直接指挥农业生产、办企业转变为向农民生产经营提供技术、信息服务;从下达计划任务和层层分解具体指标转变为典型示范、利益引导等,不断提高乡镇的履职能力。特别是经过改革后,工作机构减少了、工作人员减少了、管理服务半径增加了,乡镇如何更加方便群众,如何提供更为高效、快捷、优质的服务,要认真思考,大胆探索,及时总结。

(三)精简机构编制,降低行政成本。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全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根据乡镇职能的调整和管辖人口、幅员面积、经济状况、财政收入等因素综合设置了乡镇行政机构并重新核定了乡镇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根据乡镇政府承担公益性职能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了事业机构设置,精简了事业单位编制,转换了事业单位运行机制,强化了公益职能。这是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重中之重,各区市县在改革中必须严格遵循,不折不扣地执行。与改革前相比,改革后乡镇行政机构和行政编制、事业机构和事业编制均进行一定程度的精简,且机构限额和编制数额由省市编制部门实行总量管理、总量控制,各区市县不得擅自突破,要坚决守住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这条底线。否则,我们就走不出机构编制“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降低行政成本就无从谈起,减轻农民负担也无从谈起。同时,市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服从大局,减少干预,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尤其不得以机构“上下对口”,或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年终考核等手段,干预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四)妥善分流人员,保持社会稳定。解决好人员分流问题是乡镇机构改革的难点,也是衡量改革工作是否完成的重要标准。如果人员分流不到位,说明改革搞了形式、走了过场。各区市县要依据市上制定的人员分流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人员分流办法。在人员分流上必须实行阳光操作,推行竞聘上岗,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把分流人员原来的身份把实、弄准、分类解决,不能大包大揽,人为增加基数、增加负担、增加矛盾。同时,要积极探索妥善分流人员的有效途径,多渠道开辟人员分流渠道,落实好分流人员的基本保障,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确保人员分流工作顺利完成,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要将人员的精简分流和优化队伍结构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促进农村基层服务队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要多方筹措改革资金,通过调整财政预算、拍卖闲置资产、划转有效债权、分期支付补偿等办法解决改革成本。县级职能部门也要积极主动地承担起本部门延伸到乡镇的事业单位改革和人员分流责任。

三、精心组织,确保乡镇机构改革顺利实施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涉及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涉及广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切身利益,情况复杂,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各区市县要切实加强领导,坚定改革信心,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妥善处理改革中的各种问题,积极化解改革中的各类矛盾,确保乡镇机构改革顺利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机构编制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分工明确、协调配合、整体推进的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新格局。各区市县委书记、区市县长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深入一线认真调研,掌握第一手情况;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县级领导和部门实行分片包干,层层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为改革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改革完成后,各区市县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报送工作总结,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公室要适时对区市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严格政策,规范操作。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政策性强,各区市县一定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广安市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同时,要借鉴以往改革的成功经验,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中、省、市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严格按政策执行,针对个别问题,可在政策框架和原则范围内作具体研究。各区市县在制定实施方案前务必加强调查研究,把情况摸准确,把困难估计足,把问题排查清,务必注重实施方案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同时要特别强调,各区市县在人员分流、竞聘上岗等核心问题、关键问题上一定要做到政策、条件、标准等的统一,避免相互攀比。2024统一政策问题,市人事局、市编办要加强政策研究和指导工作。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涉及的部门较多,市和区市县2024部门要从全局出发,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配套政策,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2024部门加强对乡镇机构改革的监督检查;组织部门要做好机构改革后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安置和乡镇公务员的竞争上岗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与2024部门和各区市县的沟通与协调,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做好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重新核定等工作,全面掌握改革进度,及时总结经验;人事部门要做好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和未上岗人员分流安置的组织协调工作;财政部门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改革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落实人员分流经费,切实做好乡镇的清产核资和债权债务划转、化解及财务衔接工作;国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不流失;劳动保障部门要研究制定促进乡镇分流人员再就业的措施并落实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审计部门要对离任乡镇领导干部进行审计监督;各涉农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要顾全大局,全力支持和配合改革工作。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真正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局面。

(四)强化宣传,注重引导。要坚决克服目前存在的两种倾向,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一是将乡镇机构改革复杂化,认为改革面临的问题和矛盾太多,搞不好会带来社会不稳定,有畏难情绪,能等则等,能拖则拖。二是将乡镇机构改革简单化,认为乡镇机构改革就是合并一些机构、分流一些人员,而忽视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和农村工作机制创新。我们必须正确认识乡镇机构改革,强化政策宣传,注重思想引导,既要高度重视,坚定信心,知难而上;又要突出重点,做细做实,深入推进。要制定乡镇机构改革风险评估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逐项排查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办法和应急措施,力争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未萌状态。要建立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制度,搞好接待,做过细过实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眼前利益,追求长远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同时,尽力创造条件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同时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五)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在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中要严格执行中省的政策规定,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不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肃财经纪律,禁止滥发钱物、私分财产;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不得突击提拔和调动干部;严肃工作纪律,遵守保密制度。总之,要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政策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务求改革顺利实施,收到实效。

乡镇公务员转正总结范文第5篇

—当前乡镇基层政权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我国进入社会转型期以来,艰巨而又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未能及时完全统一和协调,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作为我国基层社会行政“末梢”的乡镇政府,集中体现了各种矛盾和问题。最近,笔者就当前农村基层政权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几个县的13个乡镇进行了调研,对其形成原因和如何解决问题进行了一些思考,并在这里作些粗浅的探讨。一、问题及原因

当前基层政权主要存在以下五个声面的问题:

1、基层对政负债沉重。乡镇债务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形成,至90年代末期才引起关注。此时,相当部分乡镇因债务过于庞大而积重难返。据2024专家调查,湖南桃源县每个乡镇都负债,其中,负债1000万元以上的有23个,负债20__万元以上的有15个,负债最高的达1.09亿元。从我调查的13个乡镇来看,85乡镇负了债,最多的达800余万元。某乡总人口17254人,至去年底负债361万元,人均负债209.2元。绝大多数的村也背上了沉重的债务。有些乡镇为了能“打开门、揭开锅”正常运转,向干部、向社会高利集资,向农信社借贷,并以此作缓解债务的方式,这必将引起新的债务。在目前中央政府化解乡村债务的政策尚明朗的情况下,基层政府为消减债[:请记住我站域名/]务可能侵犯农民利益、加剧干部腐败、激化矛盾、甚至动摇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成为今后恶化政府与农民关系的潜流。之所以背负沉重债务,主要原因是乡镇政府为完成上级政府的财政考核和大量投资高风文秘站网-险项目。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乡镇举债建设,搞“形象工程”及“发展产业、达标升级”等。如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的“百万生猪”工程,末期的“万亩烤烟”基地以及发展村办企业等,耗费了乡村大量的财力、物力。据调查,1997年一1999年某乡为带动农民种烤烟,建基地、育苗、租地、建烤房以及县、乡工作组伙食开支等全部由乡村负担,乡里为此背上15万元债务。二是乡村两级收入下降。尤其是在“三提五统”、农业税取消后,欠发达地区的乡村经济严重减弱,甚至出现了农民“零负担”下的乡村经济“零收入”,导致乡、村两级干部正常支出严重不足,既影响干部队伍的稳定,也影响了基层政权的执政地位。三是拖欠税费现象严重。多年来,农民税费的收缴基本都是采用动员其自愿上交的办法,对那些不愿上交税费的农户,乡、村两级显得束手无策,而县里采取的政策是任务要完成,问题不能出。乡里为保稳定,只能收多少算多少,实在没办法只能由乡村干部自己垫付。农户的欠款收不上来,该上交县财政的税费任务又要全额及时上缴,容易形成理不清的“债务链”,加速乡镇经济的恶性循环。某村近三年来村干部垫付上交税费13.78万元,仍欠乡镇税费7.82万元,而该乡为了完成县里下达的财政任务,只好又先替该村垫缴欠税部分,形成难解的债务链。四是债滚债,“雪球”增大,造成乡镇债务逐年攀升。五是乡镇财政包干体制直接导致乡村负债。九十年代初,县对乡实行财政包干,由于乡镇财政缺口大,县里给各乡下达各项经济任务逐年增加(主要是指农特税,生猪税等),乡里完不成任务只好垫交。据调查,某乡人口3.8万,该乡从20__年一20__年三年共垫交各种经济指标任务款(税款)135.7万元。六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水利设施修缮建设等公益事业导致乡级负债。多年来,由于国家财政用于这方面的投入较少,而乡镇可用财力又少,公益事业的投入基本上都是靠向金融机构借贷甚至拖欠工程款。这方面相当普遍,有的占总债务的比重还较大。例如,某乡投资公益事业负债120万元,占该乡总债务的33.24%。

2、基层党组织缺乏活力。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基层党组织总体上是健康发展的,但少数农村党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理想信念淡化、宗旨意识褪化、组织纪律弱思想观念僵化、知识结构老化的问题,严重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党员年龄老化严重。据统计,我市农村党员的平均年龄近50岁,党员平均年龄60岁以上的村占的比重较大,许多村多年来未发展新党员。如某乡15个支部连续两年未发展一名党员的村就有2个。二是外出务工党员增多。随着农村务外出务工人员日益增多,外出务工的党员也逐年增多。如某县70多万人口,常年外出务工人员15万,外出务工党员1400余人,占党员总数的6.9,有的村外出务工党员人数竟占到该村党员总数的42。由于打工区域的不确定及农村党员履行义务自觉性的下降,导致外出务工党员这支特殊的流动群体管理难:一方面“老弱病残”党员“走不动”,另一方面务工党员外出打“游击”,一年下来难以开好一个支部大会。

3、基层政权行政能力弱化。一是乡镇政府行政机构设置上普追存在“条块分割”问题。有些理应下放给乡镇政府直接管理的,却被上级职能部门所把持(这些乡镇部门机构大多有利可图);有些需要由上级职能部门业务指导和行政管理的乡镇事业单位,却被上级职能部门当作“包袱”甩给乡镇政府管理。尤其是前者,这些由上级职能部门实际管理的乡镇部门机构,往往不愿服从乡镇政府的管理或领导,更为严重的是,它们在一定范围内行使着本来属于乡镇政府的职权,从而削弱了乡镇政府的管理职能和权威,将乡镇政府架空、肢解为一级不完全的政府。这些部门机构就像各国派驻在联合国的代表机构,它们住乡镇政府的房子,享受乡镇政府的福利待遇,却可以不听乡镇政府的“调遣”;它们各自掌管着一个方面的权力,各自为政。乡镇政府对这些部门机构毫无办法,“叫不应”也“管不着”,只好放任不管。这种局面既不能对乡镇社区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也不能给农民提供完善服务。二是乡镇政府行政机构设置上普遍存在职能不清的问题。由于“政、企”、“政、事”和“政、经”不分,乡镇政府及其下属行政机构“该管的没管或者没有管好”,或者“管了不该管的事”。乡镇政府插手企事业和经济组织内部事务,而一些企事业单位和经济组织又担当了本属 于乡镇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三是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矛盾。上级党委、政府把工作任务和指标层层“下压”,而乡镇处于最底层,只有硬着头皮上,“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对下还要保稳定,存在“上”与“下”的矛盾。

4、民间非政府力量逐年增大。一是宗教、宗族势力有所抬头,如某县已登记的宗教场所240所,非佛非道的场所(指方神庙类)达295处,仅去年一年依法取缔的非法场所就达51所;近年来各地宗族势力也在逐渐抬头,有的甚至严重影响村干部的选举工作。这些都导致农村基层精神文明有所滑坡。二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就业形式、生活方式、价值标准的多元化变化直接导致了社会的分化,个人自由度增加,对政府的依附性减少。农村新富阶层的迅速崛起,冲击了农村社会权威体系,使农村社会由以前的党政单一权威制向多元权威制转变。

5、少数乡村干部工作热情不高。一方面乡镇干部待遇偏低。乡镇干部与县直关干部同为国家公务员,却待遇不一,国家规定的170元补工资以及菜篮子补贴乡镇干部都得不到保障。据调查,乡镇干部月平均工资684元,每月工作性支出约200元(含摩托车交通费,通讯费,每年报刊摊派,各项捐款等),用于家用仅剩484元,而乡镇干部“一头工,一头农”现象突出,生活较为贫困。另一方面乡镇干部政治地位较低。例如,乡镇科级领导干部大多从县直机关下派,从乡镇一般干部中直接提拔的较少。乡镇一般干部进城工作率也还不到8.5,缺乏城乡交流,影响了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此外,乡镇干部在许多工作中没有执法权,难以依法行政,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干部的工作热情。

二、对策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政权建设,要从理顺体制、转变职能等方面入手,笔者认为主要应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

1、转变基层政府职能,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当前基层政府大包大揽,管得过多过宽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政府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特别是基层政府热衷于直接投资推动经济发展,产生了不少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行政管理科学要求基层政府必须转变职能,从经济建设向公共管理转型。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职能定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政府职能主要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基层政府职能应该以向社会、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搞好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和生活环境为主。二是树立现代政府理念。要摒弃政府权力包揽一切的旧观念,树立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理念,使政府从具体参与经济建设活动中脱身出来,把企业、中介组织和个人能够解决的问题交给社会处理,把更多的财力和精力投入到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上来。当前,基层政府的工作重点应放在以“五新一好”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来,它对统筹城乡经济、破解“三农”、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政府管理创新。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转变行政管理方法,充分运用间接管理手段和动态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2、积极化解乡镇债务,理顺乡镇管理职能。我国政权运作是一种“压力型体制”,任务层层下压,导致各级政府将事权下移,最终都落在行政链条最低端的乡镇头上。乡镇头顶着计划生育、财政税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招商引资、中心工作等“一票否决”的悬剑。近年来,乡镇政府求发展、保稳定的任务越来越重,但是越来越紧张的财政使乡镇的调控能力愈来愈弱,条块不协调,使乡镇的权力愈来愈小。乡镇范围内,几乎凡是有权的、具有吸纳能力的所站全都收编上划,诸如税务、国土、工商、财政、公安等,乡镇政府的行动不仅常因之受掣肘,而且还常常要为他们支付许多费用。这种权力与责任不对等的体制削弱了乡镇一级政权的调控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要协调好农村基层政权组织的关系,提高基层行政效能,一方面要强化措施,积极化解乡村债务。及时有效地化解乡村债务是从根本上维护农村社会温度的基础,也是保证农村基层政权正常运转的关键。一是削减高息借债,对乡村所欠的私借公用部分,要在清理核实的基础上,通过双方协商按照国家2024民间借贷利率规定个人借贷利率(月息10以下)。二是对农民拖欠的税款要依据不同的情况分别对待,能减免给予减免,有能力偿还的要依据法律手段予以征收。三是对以集体名义为企业借(贷)款形成的债务,一律划转给企业,由其负债偿还,企业已合并、转制的,由新企业偿还,企业已经倒闭的,可先挂账,企业已经租赁经营承包的,从租赁费中划转偿还。四是统筹考虑,倾斜政策,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根据不同情况,一方面核销 银行贷款的死帐,另一方面区别对待,对一些“合理”,国家逐年拔出专款予以化解。五是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精减机构人员。农业税取消后,乡村干部工作量大减,应严格按照20__年农村税费配套改革要求,严格执行乡于部编制,逐步消化超编人员。另一方面要对乡镇政权设置进行改革。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考虑实行乡镇自治,取消乡镇政权,将目前乡镇政权从国家行政组织变成杜区自治组织,或者是把乡镇作为县级派出机构,大幅度精筒人员和职能。

3、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强调事权与对权相对应。目前我国县乡两级财政收入只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21,而县乡材政供养人口却占全国财政供养人口的71%。地方的财政能力减弱,但承担的各种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的任务并没有相应减少,尤其是乡镇一级在对财政分配方面处于最不利的地位。要从体制上科学界定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和事权,以立法的形式,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权力范围、权力运行方式、利益分配结构、承担的责任和展行的义务等明确下来。义务教育、卫生保健、社会救济等基础性的社会公共服务应该由中央承担,在地方承担的任务方面,省、市、县各级的侧重点也应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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