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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食品安全治理方案

2024-07-07 13:58:02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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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治理整顿,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重点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确保年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切实效果,在年中秋、国庆节(以下简称“双节”)期间,保证全区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根据《年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百日“飓风行动”实施方案》,我区决定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飓风行动”(以下简称“飓风行动”),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一)总体要求

按照“检查排查要严密、专项整治要严格、处理打击要严厉”的要求,在前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工作基础上,开展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飓风行动”。要边整治、边总结、边探索,创新管理体制和执法手段,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出击,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行业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通过典型示范一批、取缔打击一批、整顿规范一批,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显著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高效运行”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要求,强化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专项整治,集中解决我区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规范节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确保全区食品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二)具体目标

1.强化镇街属地管理职责,强化监管部门全程监管职能,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建成率达到100%。

2.发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力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辖区内每家企业负责人培训一次、约谈一次、签订一份承诺书的“三个一”活动开展率达到100%。

3.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途径,有诉必应、有报必查,投诉举报案件查办率达到100%。

4.进一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对辖区内排查发现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100%开展整治。

5.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行政监管部门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

6.采取综合措施,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故,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处置率达到100%。

二、整治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落实监督和管理责任的原则。由区食安办统一领导、指挥、协调“飓风行动”,建立监督和管理责任制。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制定本区域、本部门的“飓风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认真组织、部署“飓风行动”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创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教活动相结合,发挥群防群控的社会监督体系的作用,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责任。

(二)部门监管和协调配合相结合的原则。在区食安办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环节监管的原则,农业、畜牧、水产部门牵头负责农产品、畜禽产品、生鲜乳、水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整治工作;质监部门牵头负责食品加工环节的整治工作;工商部门牵头负责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的整治工作;食药监部门牵头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的整治工作;卫生部门牵头负责生活饮用水和消毒餐具环节的整治工作;商务部门牵头负责定点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治工作;公安部门负责配合各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做好执法保障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其它2024部门按照已明确的职责开展相关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调配执法力量,充分发挥整体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食安办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原则。继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市场开办方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守法经营、诚信自律。通过各种宣传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月饼、糕点、蔬菜水果、畜禽产品、米面及其制品、豆制品、食用油、饮料、散装食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食品包装材料等与群众生活和节日市场密切相关的食品。

(二)重点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单位、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小型商店(超市)、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学校食堂、工地食堂、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销售网络平台、药店(经营保健食品)。

(三)重点环节: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畜禽屠宰等五个环节。

(四)重点区域: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加工比较集中的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附近区域等。

(五)重点行为:生产经营河豚鱼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用非食用物质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药、兽药、渔药的行为;非法收购、屠宰、经营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的行为;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

(六)新兴业态:鲜奶吧作为一种新兴经营业态,目前在监管上存在着职能不明确、无序经营、无证照经营等问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畜牧兽医、工商、质监等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监管工作。

四、整治的重点措施

(一)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要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相关工作,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纳入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加强监督抽查和重点监测,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伤害。

(二)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及外来人口聚集区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整顿。一是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及外来人口聚集区等重点区域内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取缔制假、售假食品的黑窝点。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整顿和规范市场上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二是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外来人口聚集区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摊贩、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小餐馆监管力度,规范进货渠道,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标识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各类食品储存条件,杜绝食品保质期内腐败变质现象发生。坚决取缔“三无”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效遏制生产加工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三是严格规范行政许可,切实提高小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门槛。

(三)规范餐饮经营行为,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继续强化餐饮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增加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频率,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规范餐饮器具消毒操作。对餐饮单位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情况进行检查,餐饮单位要严把进货关,并按要求登记进货台账。二是强化对集体单位食堂及“农家乐”餐厅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规范建筑工地食堂和学校食堂操作程序,落实生熟分开规定,对腐败变质的原料要严禁使用,严防各类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对露天经营场所的管理,对重点街区及校园周边进行整治。对露天经营严格审查把关,进一步规范露天经营行为,完善露天经营食品的防尘、防蝇设施,杜绝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依法取缔违法露天餐饮、烧烤的行为。四是加强餐饮器具消毒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规范消毒程序,落实相关卫生要求,取缔无证无照餐饮器具消毒行为,确保群众就餐饮食安全。

(四)整顿和规范农副产品市场、商场、超市,做好对重点食品的抽样检测。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市场、超市内各类重点食品的监督检查和抽检的工作力度和频次,保证肉类、熟肉制品、豆制品、乳制品等易腐食品在各个环节的低温冷藏、冷冻。加强对外来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严厉打击场外交易行为。强化对“双节”期间消费量较大的水产品的监管,重点加强对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氯霉素等药物残留的检测。

(五)加强对蔬菜基地的监督检查,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继续对农资产品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出售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制假售假行为。要引导农民使用低毒高效农药,杜绝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违法行为,规范农业的标准化生产,严厉打击虚假、冒用、超规范使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强对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各个环节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包装材料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力度。针对食品用纸、塑料等食品包装材料、容器,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和质量安全检测方法、标准。依法查处生产加工、销售、使用不合格食品包装材料的行为,取缔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包装材料的“黑窝点”。

五、具体活动安排

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从整体上对全区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质量监管,大力净化全区食品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时间为,共分四个阶段。

(一)方案制定、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牵头单位领导带队,镇街食安办配合,分组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小作坊、集贸市场、商店(超市)、餐饮业、学校食堂等进行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制作台账,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

(二)重点整治阶段。集中治理重点问题,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工商、质监、食药监、农业、水产、畜牧、商务、卫生等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整治力度,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确保生产经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要加大对城乡集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的整治力度,对“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地点)要依法严厉查处;对无证无照非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一律取缔;对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特别是熏蒸、浸泡过的有毒有害果蔬、水发产品等,要坚决予以查封、销毁,并对违法违规业主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巩固提高阶段。巩固前一阶段工作成果,抽调各2024部门骨干力量,组织联合执法队伍,统一行动,集中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实行全面控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全区食品安全。

(四)总结回顾、成果展示阶段。各镇街、各2024部门将在“飓风行动”中查获的各类物品妥善管理并由专人负责,活动结束后区食安办组织集中销毁。在活动中各镇街、各部门要注意保存文字、影像、视频资料,并制作光盘,前向区食安办报送书面总结(加盖公章)及光盘,前由区食安办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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