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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环境卫生工作总结

2024-07-07 18:08:02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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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环境卫生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乡村环境卫生管理与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放在同等位置,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队伍、完善考核机制、提升管理水平,促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一体化发展,推动城乡环境卫生全面改善。

(二)总体目标。从2013年起,逐步建立区、乡、村三级联动的城乡环卫管理机制以及“户保洁(分类)、村2024、乡转运、多场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2013年将镇、镇川镇、麻黄梁镇等公路沿线重点乡镇和重点村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2014年将其余乡镇、镇办事处纳入一体化管理;2015年扩大到各行政村,基本实现城乡环卫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机制长效化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工作制度。在总结和借鉴市环卫处以及其他县区环卫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心城区及各镇村环卫工作实际,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征询各方意见和建议,按照切实可行、利于操作、便于考核的原则,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各乡镇、环卫所(站)要认真梳理总结环卫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进一步修订完善,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环卫一体化工作推进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健全工作机构。在中心城区现有八个环卫所的基础上,根据建成区面积的拓展,适时设立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确保新开通道路和建成区及时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各乡镇、镇办事处也要按照环卫一体化工作要求,根据各自实际,尽快成立环卫工作站或环卫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行政村要设立环卫工作队,由1名村干部担任队长,每50—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确保城乡环卫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

(三)强化设施建设。按照环卫一体化工作总体要求,加大城乡环卫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完善环卫设施设备,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进一步加强垃圾压缩站、垃圾处理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每个乡镇根据实际需要,逐步配置垃圾转运车辆,距离城区较近的8个乡镇(镇、牛家梁镇、金鸡滩镇、麻黄梁镇、古塔镇、青云镇、芹河乡、小纪汗乡)要将垃圾统一清运至市垃圾处理厂处理;其余乡镇可根据实际需要,选址建设简易垃圾处理场;各行政村每5—10户家庭按要求配置一个垃圾2024箱。通过不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硬件基础。

(四)分批逐步推进。利用三年时间,按照“抓点、带线、促面”的要求,根据各乡镇人口规模、经济情况、地理位置等因素,逐年分批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等11个公路沿线乡镇及所属83个行政村纳入一体化管理范围;2014年将其余13个乡镇(镇办事处)、187个行政村纳入一体化管理范围;2015年将剩余各行政村全部纳入一体化管理,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创建办和环卫局负责同志担任,财政、监察、住建、环保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卫局,具体负责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环卫局负责拟定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总体规划和考核办法,对各环卫所(站)日常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检查;住建局负责指导各乡镇环卫基础设施的选址和建设;财政局负责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经费预算和拨付;监察局负责环卫一体化工作进展情况的效能监察;教育局负责各学校(幼儿园)环卫知识宣传,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环卫一体化工作;环保分局负责配合住建局和各乡镇做好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的选址建设;卫生局负责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物价局负责垃圾处理费收费许可证的办理、年审工作;水务局负责全区水资源保护区及河流、水库等重点区域的环卫工作;宣传部和广电局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宣传报道;团区委、区妇联负责动员广大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环卫一体化工作,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公共卫生习惯;其它各2024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与本部门相关的环卫工作。

(三)保障工作经费。要多渠道筹措落实环卫工作经费,确保环卫一体化工作顺利开展。一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导作用。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环卫经费投入机制,由区财政局和区环卫局牵头,根据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实际清扫保洁面积以及日常工作考评结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环卫工作所需经费进行核拨;二要整合农村环境保护、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经费,向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适当倾斜;三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优先安排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压缩站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要通过动员企业赞助、民间捐助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支持。

乡镇环境卫生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新医改环境下我国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配置的现状

通过对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具有代表性的12个县186所卫生院人力资源配置情况的调查发现,186所卫生院中,工作人员一共是7496人,其中卫生技术员占总人数的79.6%,而这些技术人员中35岁以下的占33.4%,这些技术员中本科以上的学历占18.1%,由此看来,新医改环境下,相关工作人员的老龄化现象比较严重,而且学历普遍偏低。而据国家相关制度规范显示,乡镇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聘用人员总额的90%,公共卫生人员配备数量原则上按服务人口10000:3的比例配备,乡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事处配备专职新农合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原则上按辖区服务人口10000:1的比例配备。由此看来,乡镇卫生院的人力资源配置工作依旧不够完善,存在技术人员少、老龄化严重、学历偏低、人力资源配合不合理等问题。

二、新医改环境下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配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近年来随着新医改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乡镇卫生院的人力资源的配置工作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实施绩效考核的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绩效,但是就目前的执行情况来看,依旧没有得到改革的初衷,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新医改环境下,乡镇卫生院的人力资源配置工作需要改革原有的人事制度、实施全员配置制度,要根据当地的医疗环境和实际需求来科学合理的配置相关的卫生人员。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一些乡镇卫生院没有切实的意识到“因需设岗、按岗定员”的重要性,容易出现患者多、卫生人员少,或者患者少,卫生人员多的现象,前者容易增加卫生人员的工作压力,影响工作质量;而后者容易降低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使卫生人员存在很大的惰性,不利于乡镇卫生院的可持续发展和进步。2.缺乏高精尖的复合型卫生人才缺乏高精尖的复合型卫生人才是新医改环境下,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配置工作中存在的又一比较严重的问题。由上述的资料显示,现阶段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年龄普遍偏低,而且学历也比较偏低,而乡镇卫生院没有积极的引进专业素质比较高、专业技术比较强的高精尖卫生人才,使基础本来就比较薄弱的乡镇卫生院很难应对现代复杂的信息技术时代给其带来的压力,不利于解决新医改提出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3.对卫生人才的考核和培训力度亟待提高新医改环境下,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配置工作中存在的又一主要问题就是对卫生人员的考核和培训力度不够,导致在执行工作时由于个人素质原因或者专业技术不够强的原因造成不必要的问题,不能更好的服务于广大的民众,一方面表现在没有及时的对相关的卫生人员宣传新医改的政策法规和所需具备的素养,一方面没有定期的对卫生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培训,导致乡镇卫生院的人力资源不能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事相宜,不能最大程度上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

三、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及措施

乡镇环境卫生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了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优化农村人居及发展环境,打造全国一流的生态、宜居新农村,提升县域环境软实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行政区域内所有单位、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行政村是指县城区范围以外的行政村、自然村。

本办法所指的主干道路是指县域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等公路道路。

第四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第五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坚持“政府倡导、乡镇负责、村组实施、部门配合、单位帮扶、社会参与、群众动手”的原则。

第六条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逐步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户分拣、村2024、乡运输、县处理”的运行模式。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设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县爱卫办),负责全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工作。其主要职责:1.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推进;2.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各项制度、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3.负责对全县农村环境卫生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

第八条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设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5人。其主要职责:1.负责辖区内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推进;2.负责辖区内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3.负责对辖区内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督促村组、单位和个人履行维护农村环境卫生义务;4.对农村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及其他环卫工程设施进行统一建设和管理;5.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6.负责辖区内主干道路过境镇、村段两端外延各30米范围内及主干道路两侧路肩10米以外范围的环境整治工作。

第九条各行政村设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小组,有专职(兼)环境卫生监督员。其主要职责:1.宣传环境卫生2024法律法规政策,普及环境卫生知识,制定农村环境卫生公约,增强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环境;2.负责本村卫生规划和卫生责任区的划分,落实好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制;3.按照定时倾倒、定点堆放、定时清扫、定时清运的要求,对本村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4.负责对环卫保洁作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考核;5.对本村环境卫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定期向乡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报告工作。6.协助乡镇政府(旅游区管委会)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开展工作。

第十条县城区范围以外的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社区、小区均应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卫生监督员,负责对本单位、社区、小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三章部门职责任务

第十一条县文体广电局负责指导乡镇、村组做好人文旅游、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文化推介工作。

第十二条县林业局负责按照“宜林则林、宜花则花”的原则,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加快推进生态村庄建设。

第十三条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各行政村结合各自人文特点、历史渊源,做好村名碑、村名牌的设置工作。

第十四条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县域内县、乡主干道路路面、路肩及过境镇村段两端外延30米路肩外10米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并负责道路安保设施的配置、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县水务局负责指导检查乡镇做好县域内河道、河流的环境整治及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县市容园林局负责根据环境卫生规划及设施设置标准编制垃圾转运站、垃圾压缩站、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立项和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章保洁队伍建设

第十七条积极推进环卫保洁专业化、集约化、精细化、标准化,鼓励和提倡农村环卫保洁作业实行市场化运营。

第十八条乡镇(旅游区管委会)所在地、所属集镇、中小市场按5000平方米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足配齐保洁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经营团体等根据清扫面积配足保洁人员。

第十九条行政村按村民小组数量1:1的比例或按农村人口200—300人:1的比例配备保洁员。

第二十条保洁人员的工资待遇由乡镇或村组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确定,并应逐步提高。

第二十一条保洁人员装备由乡镇、村组负责配备。基本配备标准:保洁三轮车、保洁服装、保洁用具(锨、扫帚等)。

第五章管理标准

第二十二条乡镇所在地、集镇、中小市场、旅游景区环境卫生管理标准:(一)街道、公共场所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水渠、绿化带、路沿石、果皮箱干净整洁,路面便道无积尘、无痰迹、无积水、无果皮纸屑、无垃圾散点、无乱堆乱放、无乱摆乱占、无乱搭乱建、无乱停乱靠,冬季无积雪冰块;(二)主要街道两侧和景观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保持整洁、完好、美观,无乱粘贴涂写、乱设摊点;(三)镇区道路、街道实行每日两扫制度,每日清早、下午分两个时段分别完成一次全面清扫,全天侯进行保洁;(四)垃圾池、果皮箱的垃圾应在每日8点前清运完毕,垃圾池有专人管理,做到垃圾池干净整洁,定期消杀,垃圾日产日清;(五)垃圾清运车辆保持车体整洁,车况良好。(六)公厕设施齐备完善,标志明显,建立管理制度;公厕室内干净整洁、无绳蛆、无尿碱、无臭味;定期消杀消毒。

第二十三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标准:(一)街巷达到“八净”“八无”,即主街干道净、背街小巷净、人行便道净、农户庭院净、主体墙面净、绿化带净、下水口净、垃圾池(箱)净;无生活垃圾、无杂草杂物、无乱泼乱倒、无瓜果皮核(纸屑、塑料袋)、无乱堆乱放、无残垣断壁、无乱写乱画、无乱搭乱建;(二)空闲地无生活垃圾、无杂草杂物,闲置物品和可用建筑材料堆放有序;(三)垃圾池周边环境达到“三无”,即池外无垃圾、无杂草杂物、围墙无乱写乱画;(四)街巷每日清扫一次,巡回保洁;(五)每日定点、定时2024垃圾,并每日将垃圾运至垃圾场进行填埋,黄土覆盖;使用垃圾池2024的做到日产日清,每日将垃圾运至垃圾场进行填埋,黄土覆盖;(六)村内无害化卫生厕所达到75%以上,自来水或其他安全卫生饮用水入户率达到90%以上。(七)冬季街巷道路无积雪冰块。

第二十四条主干道路环境卫生管理标准:(一)路面、路旁干净整洁,道路每日一扫,巡回保洁;(二)道路两侧排水沟无垃圾暴露;(三)道路沿线两侧行道树、绿化带养护良好,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四)道路两旁建筑物、构筑物美观、整洁;道路沿线门店牌匾整齐规范,门外干净整洁;(五)道路两侧视线范围内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设摊点、乱建屋棚等现象;(六)冬季无积雪冰块。

第二十五条河流、河道环境卫生管理标准:河堤内外无垃圾明曝,水面无垃圾、无漂浮物。

第六章环卫设施设备

第二十六条乡镇政府、旅游区管委会应当将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建设和配置内容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及建设规划具体方案中,与当地人口增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卫生管理技术更新相协调,并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生活、美化环境、节约资源的原则进行相应建设、配置。

第二十七条乡镇所在地、集镇、中小市场、旅游景区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建设规划方案,应当包含设置环境卫生设施的内容,并征求县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县市容园林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八条环卫设施、设备指农村公共卫生设施和维护农村卫生作业所需的专用设施、设备、工具。设施包括:公共环境卫生张贴栏、环境卫生专用标志、公共卫生间、垃圾处理场、垃圾压缩站等;设备包括:垃圾转运池、垃圾箱、果皮箱等;工具包括:垃圾2024车、清扫工具等。

第二十九条乡镇所在地和集镇环卫设施建设、配置按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设置;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各村结合实际,可按每200—300人建一个垃圾池的标准建垃圾池;主要街道应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箱,有公共环境卫生张贴栏,每村建有垃圾填埋场;车站、集贸市场、旅游景点、文化娱乐广场等各类公共场所,应按照公共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数量合理的公共卫生间和垃圾箱。

第三十条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经常进行清洗、消毒,保持环境卫生设施的整洁、完好和有效使用。公共厕所应当对外开放,设有明显标志,并由专人负责保洁。使用公共厕所应当自觉维护公共厕所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共厕所的设备。

第三十一条乡镇、村组的垃圾池、垃圾填埋场选址应远离主干道路和水源地。

第三十二条凡经规划批准设置的环境卫生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阻挠卫生设施的设立和建设。

第三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封闭环境卫生设施。确需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的,应征得管理部门同意,并按照规定重建或者补建。

第七章责任与考核

第三十四条乡镇(旅游区管委会)行政村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各自区域内环境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十五条实行农村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2024单位和个人按照环境卫生管理的要求,做好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

第三十六条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乡镇政府所在地、乡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村委会负责;

(二)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等单位的内部区域以及其周边区域由该单位负责;

(三)文化体育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商店、饭店、车站等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四)施工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地块由业主负责;

第三十七条县农村环境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乡镇(旅游区管委会)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第三十八条考核实行月检查、季评比、年终总评的模式。

月查:每月对环境卫生进行一次抽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

季评比:每季对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根据得分及评定档次,按档次以乡镇(旅游区管委会)为单位兑付相关村组的奖补资金。

年终总评:年底对乡镇(旅游区管委会)进行考核考评,根据考评结果进行表彰奖励、责任追究,并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章经费筹措与管理

第三十九条农村环境卫生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县财政按照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予以奖励补助。

第四十条按照“一事一议”的方法,鼓励和提倡群众按每户每月1至5元的标准义务缴纳卫生费。

第四十一条县财政根据财力状况逐年增加环境卫生经费,用于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运行费用。

第四十二条环卫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县财政、审计部门应定期对环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乡镇环境卫生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以“五清”、“五化”(清理公路沿线村庄垃圾杂物、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污水污泥和各种路障;道路硬化、河道净化、道路绿化、民居美化、村庄亮化)为基本内容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促使农村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整治范围与重点

整治的范围:乡镇驻地、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和重点村。

整治的重点:对所有垃圾场点的积存、暴露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除。同时狠抓乡村绿化、亮化、美化,路边、院边、田边、渠边四边见绿,做到见逢插绿。大力推广农村“三维一体”式沼气池厕所,力求农村卫生环境达到住房、庭院、道路、厕所、畜圈五个洁净;对乡村结合部、居民小区、村庄院落、背街小巷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消灭卫生死角。垃圾要做到当日清运,争取达到“四无一有”标准(即无暴露垃圾、无残墙破房、无煤堆土堆、无废品杂物,有通道绿化)。

三、整治内容

1、清理道路两侧及可视范围内的白色垃圾、杂草、杂物,使其整齐有序,达到规范整洁。

2、清理沿线河道内的垃圾,禽畜尸体、粪便、垃圾、包装袋等,争取将沿线农村河道全部疏通一遍。

3、清理道路两侧及农户房前屋后的“三坑”(臭水坑、污物坑、粪坑)、“四堆”(土堆、草堆、粪堆、垃圾堆)及院落内的畜禽粪便及卫生死角。

4、对公路沿线各村有碍观瞻的残垣断壁、低矮破旧房屋进行拆迁改造,拆除占用公共场所和道路两边未经审批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和各种路障。

5、拆除影响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露天粪坑、简陋厕所。

6、解决试点村、重点村道路和庭院硬化问题。公路沿线所有入村入户的路面、公共场所、学校通行道路要全部实现硬化,对毁坏路面进行修复,通行政村主干道路要达到四级以上标准。

7、搞好公路沿线和村庄绿化。对村内的公共场所、学校、村委会和村旁、路旁、宅旁空闲地进行绿化。

8、卫生乡镇、卫生村的创建。要按照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标准,力争年内建成市级卫生乡镇1个,市级卫生村2个,建成市级卫生先进单位2个,省级卫生先进单位1个,年内达标。

9、结合新农村建设,做好农村改水、改厕、改圈工作。

10、建立“四有一落实”(有爱国卫生组制度、有专兼职保洁员、有垃圾台和集中掩埋场等环卫设施,落实保洁员待遇)农村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明确专门保洁队伍,实行专人打扫,定期清理,以及落实门前“三包”(1、门前环境整洁,无乱设摊点、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等行为;2、门前卫生达标,无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3、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化整洁等)责任制,形成有人管理、有制度管理的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11、加强对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和管理,严格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定期检查身体,对无证经营门店做到该取缔的要取缔,该清除的要清除。

三、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方法步骤

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从5月15日开始,到10月30日结束,具体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5月15日至5月20日)。主要是各乡镇及各村委会,按县文明委的要求,召开动员会,深入发动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认真安排,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至9月31日)。各乡镇及村委会要按照要求,以点带面,重点突破,采取全面推进和重点治理相结合的办法,开展乡镇道路、河道、村庄垃圾清理突击大行动。

第三阶段:巩固推进和考核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要对整改工作进行回头望,查遗补漏,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村容村貌整治长效机制。认真总结经验,形成整个活动总结材料。

(二)工作措施及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是我县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项全局性、突破性的工作,为了加大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组,组长由卫生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农业局长**、公路段段长**担任,成员有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爱卫办主任、新农办主任、公路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爱卫办,由**担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高度重视此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领导机制,抽调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落实此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做到目标、人员、时限四落实,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决心在领导,关键在基层,基础在群众,为此必须向上而下,利用各种手段,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尤其是把乡镇和村两级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形成强大的声势,造就一场群众性的爱国卫生活动。通过启发广大干部群众和树立卫生意识,环境意识,主动参与环境整治的自觉性,形成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良好氛围。

乡镇环境卫生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1、整治行动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总体要求和“城乡统筹、以城带乡、规划引导、规范整治、建管并举、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力求建立一个布局合理、卫生整洁、交通顺畅、经营规范的__镇环境及各村亮丽的环境。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__乡成立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__任组长、乡长__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了镇党政副职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涉及的村负责人及全体机关干部。

2、将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全体乡机关干部及各村加大宣传力度。这次__镇及各村环境卫生整治时间紧、任务重,__镇商住户涉及8个行政村,人口多,结构繁杂,乡村干部及__管队应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对本村群众和居住户的宣传,散发宣传单,使__镇群众真正明白__镇整治意义,有利整治工作开展。

3、明确工作责任。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把__镇和各村分成路段、乡村包干,结合整治内容,把好关口,着力改善__镇“拥、堵、乱”现象,同时对各村公路沿线建筑材料认真清理,做到交通便利,尤其针对万木公路道路狭窄各村按100—200米设置一个会车路段,解决道路拥挤问题。环境卫生认真打扫,彻底清除陈年垃圾。目前,__镇已归行划市,彻底解决了“拥、乱、堵”现象,村庄环境亮丽、整洁。

4、强化检查考核。整治期间,乡党委、政府将组织对各责任干部包路段检查,对整治工作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整治工作完成好的干部,进行通报表扬。

总体上我乡20__年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在某部分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群众环境卫生意识仍然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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