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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专题报告范文第1篇
WTO争端解决程序中的成员方对与争端2024的信息的保密往往容易陷入这样的两难境地:一方面,为了使自己的主张能够获得专家组或上诉机构的支持,成员不得不千方百计地提供或披露更详尽的信息;另一方面,为防止己方披露的信息会被获得信息的对方不当地利用,成员又必须尽量增强对信息的保密。这里主要涉及到一个信息保密的“度”的问题。
在WTO争端解决程序中对信息的披露,争端各方如何做到持之有度?既能有效防止对方不当利用己方提供的信息,又不至于导致因缺乏相关信息(证据)的支持而使裁决结果对自己不利。DSU附件之《工作程序》(Working Procedures)以及多边贸易协定中的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中对保密性问题均有涉及,但对WTO争端解决程序中保密问题的规定,主要还是体现在DSU对磋商、专家组程序和上诉审议程序等三大基本争端解决程序中。
磋商程序包括保密的两个方面
根据GATT第23条和DSU第4条的规定,争端方首先应当就争端进行充分的磋商(consultation),这是将争端提交WTO专家组进行审议的首要前提。因此,磋商是在WTO法律体制下解决成员之间贸易纠纷的首要途径。
磋商程序中的“非正式”保密
依据DSU及其相关协定要求,磋商程序中的保密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首先,在磋商进行过程中,除争端各方及其磋商具体当事方以外,不允许任何非争端方成员介入磋商程序,包括WTO的工作人员在内;其次,对于磋商过程中各方的书面和口头陈述、所提交和用于交换的文件等均对外界保密;最后,磋商全程均无须WTO官方纪录,磋商过程和结果也无须向WTO秘书处提交备案,更不会有公证手续,从这个意义上讲,磋商程序中对信息的保密是“非正式”的。
磋商实体内容的保密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DSU第4条第6款明确规定磋商内容应当保密,但是究竟哪些磋商内容需要保密,如何对这些内容进行保密,却未能做出更为详尽的规定。从已有的WTO争端解决处理情况来看,这些问题并无统一可适用的“度”,而需要成员在具体的WTO争端解决实践中具体把握。
需要保密的内容规定具体
首先,专家组的审议和提交专家组的文件均需要进行保密;其次,保密性并非要求各方绝对的守口如瓶,任何争端方均有权向公众披露自身立场的陈述;最后,对于由另一成员提交专家组或上诉机构的信息,提交成员有权指定其为机密信息,但必要时应提供被指定为机密信息的书面陈述的非机密摘要。
保密的做法具有可操作性
DSU第4条第6款的规定一方面要求磋商各方对磋商实体性内容进行保密,另一方面要求磋商不得损害任何一方在任何进一步诉讼中的权利,后一句话中的递进式的结构显然意在强化对磋商内容的保密性。显而易见,对其所参与的磋商中的信息,各方均有机会获取并在任何进一步诉讼中加以利用,阻止其对信息的不当利用,客观上可有效排除磋商信息的保密性危机,降低其不当利用受保护信息的可能性。
对磋商阶段信息的利用
对磋商信息的利用应当注意两个问题:其一,对于磋商过程中一方的出价,相对方不得在事后提交专家组。在美国纤维内衣案(WT/DS24/R)中,专家组曾拒绝考虑哥斯达黎加所提交的美国在磋商中提出的2024限制水平的出价,并认为磋商中的出价对争端解决的后续程序不产生法律后果。其二,专家组对信息的利用不受此限制,磋商中提供的资料可以转交给专家组使用。
专家组程序中的保密性
根据DSU规定,成员之间的纠纷,在经过最多60天的磋商之后,经一方申请即可以组成专家组,进入到专家组审议程序。在专家组审议阶段,保密性问题的规定同样贯穿其中。
专家组寻求信息时的保密性问题
对于提交专家组的信息,当事方只可以获得非保密性的部分,保密信息则由专家组掌握,但专家组也可以视具体情形要求信息提供者提交该信息的非保密摘要,以便其顺利开展对争端案件的审议。可见,专家组对其所获得信息的公开也是受到限制的,它必须考虑哪些信息可以公开,哪些当事方可以知悉以及对非机密信息摘要的利用。
专家组审议及报告的保密性规定
DSU中直接规定专家组的保密问题的条款是第14条“机密性”,该条规定:1、专家组的审议情况应保密。2、专家组报告应在争端各方不在场的情况下,按照提供的信息和所作的陈述起草。3、专家组报告中专家个人发表的意见应匿名。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首先,专家组报告虽然要经过中期审议并最终散发各成员方,但专家组对案件的审议的具体情况应当保密,不得为争端各方所知悉,这是对专家组程序中保密性的最初要求;其次,专家组报告的起草过程也应当是保密的。专家组在与当事方召开了两次会议后,就开始起草专家组报告,报告起草的依据是各方提供的信息和所作的陈述,但起草时任何当事方均不得在场,这样做意在防止专家组报告起草的保密性受到其他外来因素的影响,从而失去应有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最后,专家组报告中的个人意见要求以匿名方式发表,也突出了在专家组审议阶段中,专家组报告的独立性和保密性。
上诉复审程序仍要保密
考虑到上诉程序本身的相对独立性,在这一独立的程序中,仍然不能排除任何一方不当利用正在审理中的信息为自己赢得主动的可能。此外,在一个相对独立并且必不可少的诉讼程序中省略其他前置程序中已有的信息保密措施,不但可能导致争端各方对上诉程序审理的肆无忌惮,而且可能对上诉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构成严重损害。因此仍有必要对上诉复审程序中的保密问题做出规定,在这一阶段对保密性的要求主要体现在DSU第17条第10款和第11款规定。
保密工作专题报告范文第2篇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县2012年高考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在县考区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高考试卷保密工作的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2、试卷保密工作联合检查组:
3、试卷保密工作责任人:
4、试卷保密室负责人:
5、试卷值班与巡逻人员:
二、防范措施与处置办法
1、规范保密室硬件建设,健全制度。提前两周检查保密室铁门、铁窗、铁柜是否完好;检查红外线报警器、录像监控设备、值班电话能否正常使用;灭火器是否有效;查看保密室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查看《保密室负责人职责》、《值班巡逻人员职责》、《保密负责及值班巡逻人员规定》、《试卷保管保密规定》四项制度是否健全;《试卷保密室值班巡逻记录》和《试卷答卷接收和发放记录》是否准备到位。以上几个方面由招办李秀杰负责,张昌海督办,如存在问题,在5月20日前整改到位。
2、严格标准选聘、培训试卷接送、保管人员。考区、考点挑选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高考,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忠于职守,身体健康的干部、教师和公安干警承担试卷接送、保管工作。由招办主任赵国圣、县保密局副局长江敏负责组织保密工作培训。
3、试卷运送:由招办副主任邓伦勋同志带队,李秀杰、田密及公安人员一名,负责赴省领取试卷。选用车况完好,配套完善的面包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及其他物品,不得在中途停留就餐,坚持卷不离车,车不离人。途中如遇交通堵塞等异常情况,及时与考区值班室取得联系,通报相关情况;如遇严重事故,迅速拨打110报警,请当地警方予以保护。及时向考区负责人报告,由考区向上级报告作出应急处理。试卷安全到达保密室后,由李秀杰负责第一时间向省考试院值班室报告。
4、试卷保密:试卷进入保密室及时入柜、密封。由陈红掌管保密柜钥匙,李秀杰掌管保密柜密码及防盗门钥匙。启动保密室监控设备,实施二十四小时全程录像备查。加强教育局门卫责任,启动院内红外线监控设备。由张昌海、田密及两名公安人员24小时昼夜值班与巡逻。保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认真履行其职责,作好值班与巡逻记录,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岗位。工作责任人:张昌海。
5、试卷分发与回收:考试期间,试卷集中存放考区保密室,开考前1小时由考点到考区保密室领取试卷,采取考一场,领一场,送一场的办法。各考点要按照要求,专人专车,警车护送,按规定路线、时间接送试卷。严格办理试卷交接手续。试卷在接送途中不得停靠和搭乘无关人员,如遇交通阻塞和其它事件,迅速绕道而行;如遇紧急情况,立即报警110,请求增援,并速报考点及考区委员会。试卷及备用卷都必须存放考点保密柜中,要有两人值守。考试结束,回收的试卷、答卷、草稿纸,必须及时送回考区保密室。试卷分发、回收由李秀杰负责清点和记录。
6、考试过程试卷安全:监考员领取试卷要认真核对科目和数量,签字确认;往返试场坚持两人同行;监考过程中严禁抄题、释题;严禁考生不按规定提前出场,严禁迟到考生进入考点或考场;发现考生带走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及时通过楼层协管员报告主考,迅速与考生所在学校校长和带队教师联系,在封闭时间内尽快追回,严肃处理。备用卷必须存放考点保密柜中,如需启用,必须由考点主考请示省巡视员,报请考试院批准,方可启用,空白试卷由副主考登记,开考15分钟后加盖空白印章,装入原试卷袋,此项责任由考点主考承担。
7、严格报告与检查制度:试卷保密室责任人李秀杰要严格按要求定时间向省、市考试机构报告。一是试卷安全到达考区,报告安全到达。二是坚持一日一报,每天下午6:00—7:00报告值班情况。三是坚持考一场报一场。有情况随时报,重大事件第一时间报告的制度。每科考试结束和每日考试结束,上报考试基本情况、舞弊情况、安全情况。试卷保密联合检查组每半天对试卷保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保密工作专题报告范文第3篇
2016年湖南高考时间6月7日-8日,具体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1.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3”指语文、数学、外语,数学实行文理科分卷考试,外语听力成绩(满分30分)计入外语 总分;“文科综合”指政治、历史、地理的综合,“理科综合”指物理、化学、生物的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各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 卷满分为300分,总分750分。以上科目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命题依据为教育部考试中心《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 《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全国统考的试题(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下同)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事项管理。我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和职高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各级招考机构和高校要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值班制度 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接到报告后须立即分别 报告省教育厅、省招委会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扩大。2.“3+文科综合”简称文科类,“3+理科综合”简称理科类。每个考生应从文科类和理科类中选择一类报考,不能兼报两个科类。文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含听力)、文科综合,理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科)、外语(含听力)、理科综合。3.报考艺术类和体育类的考生,可在文、理科类中任选一类参加高考,并参加艺术类、体育类相应专业的专业考试。具体办法分别按《湖南省教育考试 院2024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15〕8号)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24做好2016年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及高考体育加分测试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16〕1号)执行。4.外语专业不单独设类,按高校投放计划的意向,分别安排在文科类或理科类招生。5.报考高校有口试要求的外语专业及涉外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测试。英语口试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口试替代,凡 高中阶段或高中毕业后通过PETS-2级以上口试的,视为英语口试合格。日语、俄语等小语种口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并组织测试,具体实施办法按照《湖 南省教育考试院2024做好2016年全省普通高考非英语语种外语口试工作的通知》执行。报考专科提前批乘务类专业(含空乘、乘务方向)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的乘务类专业考试。6.全国统考时间表由教育部颁布。我省全国统考时间为6月7日至8日。考试工作由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 施,组考工作严格按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二O一六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高校自行组织的招生考试时间由高校 按照教育部2024要求确定并发布。7.考生高考答卷的评阅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高考各类考试(含全国统考、职高对口招生考试)各科答卷评阅均采取计算机网上评阅方式。 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答卷的评阅由各高校组织。省教育考试院和2024高校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评卷管理,确保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
保密工作专题报告范文第4篇
最新版技术咨询协议
鉴于甲方(委托方)需要就__________________技术项目向乙方(顾问方)咨询;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咨询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24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咨询项目名称
1.1本合同的技术咨询项目名称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咨询项目的名称)
1.2技术咨询合同的项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2024______________技术的技术咨询合同。
1.3甲乙双方可以就2024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其他专业技术项目订立技术咨询合同。
第二条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2.1本合同的履行标的不是技术成果,而是供委托方决策和选择的咨询报告,即顾问方为委托方就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成果推广、工程设计、科技管理等科技项目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方案。
2.2本合同顾问方就委托方的某项特定技术项目向委托方提供咨询报告,其工作内容如下:
(1)可行性论证:即对某项特定的经济技术项目实施的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进行综合分析、计算和评价,从而确定该项目是否成功和发展的可能。
(2)技术预测:即对咨询技术项目的发展趋势进行展望与预测,主要是对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发展动态,以及这些技术的发展对某些产品需求的影响的预。
(3)专题技术调查:即针对咨询技术项目的技术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对专题资料、数据的考查与2024工作。
(4)分析评价报告:即对某项技术的发展给社会带来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和全面评价工作。
2.3顾问方向委托方提供的咨询报告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咨询报告是对特定技术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调查和预测的报告或意见;
(2)以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或意见的形式提交;
(3)应达到合同约定的科技水平,对委托方有相应的参考价值。
2.4委托方和顾问方约定顾问方提交的咨询报告应达到以下要求:(双方对咨询报告所应达到的要求的约定)
2.5本合同所称的“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仅指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形式内容和通过约定的验收方法,不能扩大理解为保证委托方按咨询报告实施达到理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3.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奉合同从开始履行到履行完毕的具体时日。双方约定各自的履行期限为:(如委托方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向顾问方提交2024咨询资料和数据;顾问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完成咨询报告并提交给委托方等)如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义务方可以随时履行,权利方也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2本合同的履行地点可以由双方约定在委托方所在地,也可以约定在顾问方所在地,或者双方同意的其他地点。如果约定不明确,则推定在顾问方所在地履行。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约定采用顾问方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研及分析评价报告等方式。
第四条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4.1委托方的协作事项是指为了使顾问方顺利开展咨询工作,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技术背景资料等。
4.2委托方应协作的事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阐明咨询的问题,向顾问方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2024技术、数据;
(2)根据顾问方的要求补充说明2024情况,追回2024资料、数据;
(3)提供给顾问方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应及时修改、完善;
(4)为顾问方进行调查论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3双方约定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以下咨询资料和数据:(委托方应提供的技术背景材料和2024技术、数据)
4.4双方约定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委托方应提供的工作条件)
4.5以上协作事项应约定的明确具体,要尽量写明提供资料及工作条件的具体时间、内容、数量和方式等。
第五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5.1本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在合同中载明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担的保密义务。
5.2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需要保密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密范围的期限。合同没有约定的,委托方不得干预顾问方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双方可以约定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验收、评价方法
6.1鉴于技术咨询合同的验收比较特殊,其成果大都属于软科学范畴,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无形、不可操作的特点,其验收标准一般无法以硬指标衡量,故双方应本着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不能过于苛刻或显失公平。
6.2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咨询报告和意见的验收或者评价方法,可以约定采用鉴定会、专家评估的方法验收,也可以约定以委托方单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但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都应由验收方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6.3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验收或评价方法,则按照合同实用的一般要求组织鉴定。
第七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7.1在技术咨询合同中,技术咨询的经费统称为报酬,双方应明确约定报酬的金额。在本合同中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支付报酬________元人民币。
7.2双方约定报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为:(可以约定采用一次总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并明确约定支付期限)
7.3双方可以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顾问方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活动经费如果不包含在合同报酬中,其费用应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额及方式。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影响顾问方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
8.2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的,应当补交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3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或者迟延提供合同约定的数据和资料,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应当如数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4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或者不补充2024技术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导致顾问方无法开展工作的,顾问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5顾问方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6顾问方迟延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咨询报告和意见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7顾问方不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或者所提交的咨询报告和意见水平低劣,无参考价值的,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8顾问方在接到委托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之日起两个月内,不进行调查论证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顾问方应当返还已收的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9.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可以根据自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9.2争议发生后,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
9.3若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
9.4若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9.5.双方也可以约定不通过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经2024部门批准的,以2024部门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2024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审批部门意见:
审批部门:(签章)
日期:
2024技术咨询合同书范本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经上述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自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向顾问方提供下列背景资料: __________
2.向顾问方支付报酬共_____元;分期支付。具体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顾问方的主要义务
1.在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咨询报告或解答委托方提出的问题;
2.保证提出咨询报告符合下列要求:________.
第四条 保密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
本合同期满后____年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_.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条款
对顾问方提供的咨询报告,按以下标准验收:_________.
具体验收方式如下:__________.
第六条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迟延提供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影响工作速度和质量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并支付数额为_____的违约金。
2.委托方逾期2个月不提供或者补充2024技术资料和数据,导致顾问无法开展工作的,顾问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3.委托方迟延支付报酬,应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委托方不支付报酬,应当退还咨询报告和意见,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 顾问方的违约责任
1.顾问方迟延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的,应当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2.顾问方提交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减收或免收报酬;不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或者所提交的咨询报告和意见水平低劣,无参考价值的,应当返还报酬,支付数额为_____的违约金;
3.顾问方在接到委托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之日起超过2个月不进行调查论证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顾问方应当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 2024技术成果归属条款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顾问方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属于顾问方;委托方利用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属于委托方。对新的技术成果享有所有权(或者持有权)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法享有就该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如获得奖金、奖章、荣誉证书的权利)、经济权利(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权,使用权等)和其他利益。
第九条 咨询报告的实施风险责任条款
委托方有实施顾问方提供的经过验收合格的咨询报告和意见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由委托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顾问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委托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_________(盖章) 签名:_______(盖章)
签字地点: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顾问方担保人(名称):___ 委托方担保人(名称):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___(盖章) 签字:_______(盖章)
签字地点: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格式
技术咨询与服务合同是指雇主(技术受方)与技术咨询公司(技术供方)之间为解决雇主所提出的2024技术专题、技术方案或某项服务内容,所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技术咨询与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技术咨询与服务的范围
主要规定雇主需要咨询与服务的主题。它规定咨询服务的具体内容。详细内容细目、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技术参数,通常以合同附件的形式逐项列明。
二 咨询与服务的要求及形式
该条款主要规定:
1.完成咨询与服务的时限;
2.担任咨询任务的人数、人员的学历、资历和等级;
3.应提供的资料,最终报告、图纸、计算数据、最终审查的办法等;
4.受方派培训人员的人数和培训时间。
三 受方的责任
该条款主要应规定:受方为供方专家履行咨询服务业务所应提供的条件,包括工作条 件、生活条件、必须的技术资料
四 技术咨询与服务计价和支付
1.计价的内容
(1)专家费
专家费包括专家基本工资;附加工资(包括专家的福利费、人身保险费);地区津贴费;其他补助费。
(2)技术服务的时间与工作量
(3)直接费用
直接费用包括,专家出国准备费;旅费;通讯费;资料费(包括购买,编印,复制,绘制资料的费用)。
(4)间接费用
支付给技术服务公司或咨询公司的费用,其中包括:技术服务公司或咨询公司管理人员的工资;技术服务公司或咨询公司的办公费;技术服务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技术服务公司的营业税。
(5)交付给技术服务公司或咨询公司的酬金
2.计价方式
(1)开口价
开口价是指在洽商时技术服务方只提出一个有一定误差范围的估计技术劳务量,再由双方依据各级技术人员每单位(每人日或每人时)劳动量的收费标准,确定总的价格,这个总的价格包括成本加酬金。
(2)按估计工程费或实际工程费的百分比计价
(3)一揽子计算技术服务费用
3.技术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1)支付货币,支付货币一般与表示咨询与服务费用的货币相同,该货币可以采用技术咨询服务公司所在国家的货币,也可以采用雇主国家的货币,还可以使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货币。
(2)支付时间
一次支付。即在合同签订后一定时日,或供方所派专家抵达咨询与服务地点,或供方专家提供最终报告后一次支付。
分期支付。分期支付是按咨询与服务的工作进度,根据任务完成的情况,将合同规定金额分为若干批次支付的一种办法。
(3)支付的单证
受方履行支付前,均需供方先行提供2024单证。一般所需单证有:
商业发票正本一式若干份;
汇票(一般为即期汇票)一式若干份;
保密工作专题报告范文第5篇
开题报告写作方法规范
一、开题报告的写作应包含几的内容:
1、综述本课题国内外,说明选题的依据和意义;
2、论文的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3、方法及措施;
4、工作进度;
5、主要参考文献。
二、开题报告的排版要求:
封面为四号宋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页边距为左3cm,右2.5cm,上下各2.5cm,标准字间距,标准行间距,页面采用A4纸。
三、开题报告的字数要求:
正文字数少于3000字。
设计策划硕士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一.简述
设计计划学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边缘学科,它的是如何设计的优良度和高效性,如何设计的展开。在设计需要科学计划概念已现代设计界共识的情况下,我国业界内部对设计计划学的认识与,还跟上设计发展需要的步伐。我国设计教育现状,本书将就该学科的教学,一套科学的行之的设计计划方法。以期为设计类学生理解设计,地设计的方法必要的。
二.学术价值分析
1.选题依据
计划在已逐渐一门显学,大至事务,小至个人日常生活,社会各个领域都离不开计划,大大小小的项目,程度上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导入,实施了的计划活动。计划学的兴起是知识经济时代资源整合化的大势所趋。而反映到艺术设计学的领域,可以,计划同样有的发展空间:如何设计,如何优良的设计,这都需要科学的调查,需要精准的分析定位,需要详实的设计依据,需要的组织安排,与通常理解的,风格的赋予的“设计”相异而相成的工作,设计计划的内容。而如何设计计划,着方法论的问题。在学科间的交叉融合当前学术主流的大环境下,设计计划应该可以打通各设计专业间的藩篱,为的设计行之的方法上的支持。
在设计先进,对设计计划已有程度的。在设计方法,已成熟的结果,了的方法,如技术预测法,科学类比法,系统分析设计法,性设计法,逻辑设计法,信号分析法,相似设计法,模拟设计法,有限元法,优化设计法,性设计法,分析设计法,模糊设计法等。方法侧重于不同的专业设计方向,而设计计划面临不同设计专业,更需要的是整合的灵活的解决问题的计划方法。这就需要计划自身的学科特点,从现成型的方法群中提炼,总结出一套现在情况的设计计划方法来。
2.创新性及难度
本文将参考管理决策方法与设计方法的,试图寻找一套我国设计师来说,可行的跨专业设计计划的方法体系。
本文致力于从简明实效的角度,为设计计划人员易于操控,而且便于和各个专业设计师沟通、交流的方法。要求该方法对专业设计团队的计划环节有用,对个体设计人员的的设计工作也应作用。这就需要我国设计现状,从国内外各学科领域名目众多的方法中精心挑选,安排,科学综合的,出一套高效的计划方法来。国外的业已成熟,但如何在众多不同侧重角度的方法中总结出理想的计划方法,需要对所有已知方法地认识和理解,明了设计各专业的工作规律,以期跨专业的性。
本文的难度。在对计划的理论性分析与中,需要对计划的理解与认识,进而廓清设计计划的概念。接着将在设计计划方法论的上,对设计计划及其方法论。鉴于国内现在并对设计计划有的的系统的,该书内容上属此问题的首次,面临着经验及理论借鉴的景况,需要作者在积累的实践性资料和学科的中总结与深化。
本文最大的难度在于资料的搜集上,国内资料匮乏且本方向的交流的气候,而我院互联网情报系统的不和出于对技术保密的考虑,也很难从互联网上理想的资料。作者只能从书店,图书馆和专业的老师和同学手中求取所需要的信息。当然本方向的直接信息是很缺少的,更多是从其它方向的中搜集所需要的信息资料。方法的是涉及面很广的课题,也需要从领域分,探索总结。而从学科到另学科的跳跃性,需要迅速转换思维及反复视点,这也对作者的思维技能,思考,学术视野及知识积累等的素质了的挑战。
3.方案的可行性和性
国际设计交流间的局限和我国设计界的特殊情况,是国内设计教育上的某种封闭性和滞后性,我国业界对设计计划方法的认知尚,还一套完整的,在教学和实践中简明且易于操作的设计计划方法。经调查,当前学界内仅几本著作,也仅限于对西方某些设计方法与程序的简单的介绍,很专业地从计划的系统,而市场上连篇累牍的书籍主要是从市场营销和工商管理着手,对设计类诸专业的设计计划,并不具备现实作用。亟待有这么一套专业性较强的设计计划方法及其论著。在某种程度上,本书的将对设计计划门新兴学科,填补教学用书空白的作用。而从技术的角度而言,本书的也有的可行性,在分院近几年来的设计策划课程的教学中,已为之积累了新鲜的实践性,经验性资料。而分院的教育架构,亦为跨专业的项目了的人力物力资源上的。
4.预期
本书预期字数为12万字,分为理论与方法两大版,仅设计计划的内容,更是推出设计计划的概念与方法。所涉及范围主要包括管理学,决策学,认识论,方法论,学,心理学,组织学,人类学,社会学,设计学,史学等诸多学科领域,将一本集科学的方法程序,生动案例及操作于一身的,教学作用的专业书籍。现在本书工作已大致资料2024阶段任务,在下阶段三个月的内,我将就所收资料分析总结,方法程序的工作。
法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例
论文题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思考
一、选题意义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思考理论意义:
目前,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已经有较大发展,但同时应该看到同国际组织和各主要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仍显不足,这种不足主要体现在立法层面,如我国对商业秘密保护并无专门立法,2024法律规定过于分散也过于粗糙缺乏实际可操作性,相当多的问题未得到保护。商业秘密保护与社会实践脱节,由于商业秘密涉及到各种行业,甚至涉及国家经济命脉,本身又是无形的,法律规定上的缺陷无疑会大大增加实践中执法的难度,从而减弱了保护商业秘密的有效性。而要改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中立法不力的现状,必须明确我国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在立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思考现实意义:
随着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商业秘密可以决定一个企业的兴衰,商业秘密往往是一个企业的命脉,通常可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与良好的经济前景,有时甚至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商业秘密具有非公开性、商业价值性、实用性及秘密管理性的特点。我国法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防治亦尚未健全,而现有规定也存在着立法上不够周全、体系分散内容过于笼统等主要问题,不易实际的法律操作,故应加强单行法的制定、加强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可操作性规定以及对网络信息传输中存在的商业秘密予以特殊立法保护。如何给予商业秘密有效保护与防治是世界各国面临的一项紧迫课题。
二、文献综述
2024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国内外研究现状:
西方发达国家对这方面的探索和立法都开始的比较早,发展的也相对成熟完善。1939年美国法律协会制定的《侵权行为法重述》将商业秘密界定为:“商业秘密是指所有人在商事活动中使用的各种配方、图案、设计或资料索引。”1979年美国《统一商业秘密法》规定:商业秘密是一类特定信息,包括配方、产品、程序、设计、方法、技术或工艺。此后,1996年美国国会制定的《反经济间谍法》将商业秘密定义为:“商业秘密指各种形式和种类的金融、商业、科学、技术、经济或者工程的信息,包括模型、计划、编辑、设计、方法、技术等,但需符合下列条件:第一,所有人采取了合理措施保持其秘密性。第二,该信息的实际或潜在经济价值来自于其并非众所周知以及不能通过正当手段获取。”可以看出,美国法律对商业秘密的界定,范围不断扩充,界限越来越明确,保护措施也逐渐完善,可以说美国已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体系。
德国法对商业秘密并没有明确界定,在司法实践中,联邦法院对商业秘密定义如下:商业秘密是指权利人有保密意思,具有正当的经济利益的所有与经营2024未公开的信息。这一界定是比较笼统的,与美国概括列举相结合的定义相比是可操作性较差的,主要取决于法官如何在自由裁量权限内去解释了。
日本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1993年修订时增加了保护商业秘密的规定,该法中商业秘密指“作为秘密管理的生产方法、销售方法以及其他对经营活动有用的技术上或经营上未被公知的信息。”该法前后经过了七次比较大的修改,对商业秘密做出了明确的定义,但也是比较概括的缺乏可操作性。
TRIPS协议即《与贸易2024的知识产权协议》,其将商业秘密界定为“未披露的信息的保护”,在此“未披露的信息”就是商业秘密,这种未披露信息同时具有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性,有此规定也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表明国际社会对保护商业秘密的统一理念及采取行动来发展维护这一认识。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发展趋势:
在我国,商业秘密作为一个法律术语,199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中第66条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第120条第二款规定:“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是该法并没有对商业秘密的概念予以界定。1992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24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4条规定,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技术信息、商业情报及信息等,如生产工艺、配方、贸易联系、购销渠道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工商业秘密。1993年颁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第10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可以看出这一规定是对商业秘密比较完整的概括,分别从内涵和外延两方面对商业秘密做了界定。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随着时代的进步,全球化趋势的加快,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将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这样势必会加快企业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以上综述对本人的启发:
各国对商业秘密的界定不尽相同,但都肯定了这几个特征:非公开性、秘密性、价值性。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范围都经历了一个不断扩大的过程,也都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已成为当今世界的不可逆转之趋势。
三、研究的理论依据、研究方法及主要内容
本篇论文以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为理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通过对大量资料书籍的阅读以及搜集一些官方数据,主要运用文献法、资料法,总结出自己的观点。研究内容包括:我国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我国现行保护商业秘密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完善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几点建议三部分内容。
四、研究条件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研究条件:
以各国法律制度2024商业秘密保护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国现阶段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视,诸多学者和法律界的人事对推动商业秘密保护所做的贡献为载体。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可能存在的问题:
由于本人学识有限,有可能理论方面的研究视野比较窄,供查阅的数据不够充分使得研究起来有点困难。
五、预期的结果
[本文来自于jyQkw.CoM]通过立法完善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从而有效的预防和减少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已达到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目的。
六、论文提纲
一、前言
现代商业竞争中,“商业秘密”成为能给经营者带来巨大竞争优势的“秘密武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随着人才流动越来越频繁,加之我国2024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还不够完善,给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带来了极大的挑战。本文主要探讨我国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我国现行保护商业秘密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完善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提出几点建议。
一、商业秘密的认定及我国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一)商业秘密的认定
(二)国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二、国现行保护商业秘密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
(二)立法上保护不够周密健全
(三)立法不科学,不利于执行
(四)立法过于笼统
三、完善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单行法的制定
(二)借鉴外国商业保护法律制度
(三)适应社会发展与时俱进立法与实践相结合
七、论文写作进度安排
1.20XX年11月1日到11月17日:查找相关资料,完成开题报告。
2.20XX年2月21日到3月21日:完成论文初稿。
3.20XX年3月22日到5月1日:完成2稿,并定稿。
4.20XX年5月22日到6月10日: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八、主要参考文献
[1]祝磊著.美国商业秘密法律制度研究[M].湖南:湖南人民出版社,2012(22)
[2]朱兴国.推进中的日本国家知识产权战略[J].知识产权,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