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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风险报告(甄选5篇)

2024-07-10 02:07:02工作报告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公司财务风险报告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公司财务风险报告范文第1篇

互联网这种新的传播媒介已使人们获取和传播信息的方式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与传统纸质媒介相比,提供网络财务信息会面临更多潜在风险,这些风险既可能源自网络技术本身的缺陷,也可能源自公司积极投身于网络财务信息披露,但适用于以网络为媒介的信息披露规则仍未成形、确定,无法判别并确保公司的披露方式、内容已遵循了这些轮廓仍然模糊的新规则。本文主要探讨源自后者的潜在风险。

一、网络财务信息披露不完整,违背相关证券法规的信息披露要求,信息使用者可能据此提讼,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网络财务信息披露是个新生事物,在实务中很多做法仍属摸索阶段,可以说当前网络财务信息更多地是依靠对信息使用者需求的揣测和公司自身意愿来供给。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BRRP课题组(1999)对财富500强前100家公司中93家在网站上披露的财务信息的调查显示,即使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比较充分、网络财务信息披露较活跃的美国,网络财务信息的完整性也不尽理想,表一是上海证券交易所2000年6月27日公布的沪市36家最佳信息披露公司在网站上披露财务信息的情况的调查结果(截止到2000年7月25日)。表二是BPPP课题组对上述93家公司在网站上披露财务信息的情况进行调查整理后的结果(截止到1999年1月30日):

表一:

表二:

如以上所示,有些公司在网上的财务信息漏掉了其中一些主要的会计报表或会计报表附注,而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要求财务报告要有附注,附注披露的信息是对会计报表的补充和解释。证券法等相关条款也禁止漏列重要事项,依据现行职业规范和国内外证券法的信息披露条款,人们有理由认为网上披露的财务信息(包括非财务信息)与传统纸质信息一样是真实、准确、完整的。那么,表一、表二显示的数据是不是表明当前网络财务信息存在严重的漏报?如果信息使用者依赖这些信息进行决策造成不利后果,是不是意味着公司很有可能因此卷入诉讼纠纷?虽然目前国内外都尚未出现这方面的司法案例,但我们还是有必要采取一些能降低公司信息披露风险的措施,如提供完整的全套财务信息;在用户点击公司财务信息版时,跳出对话框,提醒用户即将看到的财务信息未包括一般决策所需的全部应获得的信息,任何使用这些信息的人有责任参照其他来源的信息以作出合理决策。这种类似“责任解除声明”的提示有利于公司避免或降低网络财务信息披露不完整导致的潜在风险。

二、网络财务信息版中与分析师、财务分析机构、其他网站的不当连接,很可能被认为公司已采纳或同意了与其相连的网站中的所有内容,因此公司应对这些内容负责。

也许目前最大的法律隐患是与分析师、财务分析机构的网站连接或在公司网站中包含分析师、财务分析机构的报告造成的。公司可能要对提供给分析师、财务分析机构的重要误述承担直接责任,如果公司散布该报告或以其他方式暗示认同分析师、财务分析机构报告,则被认为公司已“采用”该报告。在法律上,这也许可视为公司在直接传播该信息,因此得承担信息失真的责任。如果公司提供的有选择性的分析师、财务分析机构网站中,只包括对其股票价格进行分析的部分分析师、财务分析机构的地址,则其“采纳”责任风险就会增大。若公司确实希望在其网络财务信息版中列示分析师、财务分析机构、其他网站的地址,责任解除声明或与责任解除声明的连接应列示在上述站点地址列表附近显眼的地方,指出公司没有复核分析师、财务分析机构预测的准确性,因此在公司的财务信息中未来用分析师、财务分析机构报告;公司也没有采用任何其他网站上与本公司相关的信息。

另外一个与不当连接相关的潜在风险是从其他网站中移植数据或图象。在访问者看来这些“外来”信息与公司自己制作的信息没有区别,实际上使用者可能从未意识到屏幕上的某些信息并不是公司网站的一部分,公司由此又多承担了一份本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责任。稳健的解决办法仍是责任解除声明,配以醒目的边框划定“外来”信息范围。

三、审计报告与不完整的、漏列重要事项的网络财务信息一起披露,或审计报告中包含不当的连接,这样做没有减轻公司的信息披露风险,相反,加大了审计人员的职业风险。

表一、表二的数据显示,公司在网上披露财务信息时很乐意展示审计报告。美国公司披露审计报告的比例(65%)甚至超过了披露财务报表附注的比例(63%),而沪市15家公司中有11家披露审计报告,比例高达73.33%。实际上,审计师出于风险考虑是不会轻易将审计报告与他们认为不够可靠的网络财务信息相联系的,但是公司在制作网络财务信息版时自然而然地去借助于审计报告的鉴证力,在审计人员不积极介入的情况下,共同过失风险很可能降到他们头上。更危险的是,将近22%的审计报告也含有连接——通常可连接到审计报告提及的附注中。显然审计人员不会发送含有连接的审计报告,所以这些连接肯定是公司后来加上的。以上两点是值得审计职业监管人员思考的问题。也许,最彻底的做法是把审计报告排除在网络财务信息之外。版权所有

四、互联网旺盛生命力之源——速度——使公司有可能提供动态信息,但它也可能诱使公司卷入没有及时更新信息引致的责任风险之中。

网络具备的“致命”的速度已经使相当多的信息使用者作出了对公司极为不利的认定——公司网站上的信息都是由公司及时进行更新的(除非公司网站中有特别声明),因而是与当前决策相关的、可靠的。而且,就网络财务信息而言,即使公司的确做到及时更新,但提供的信息更多是当前的、缺乏一贯性的,可靠性有可能随着及时性的提高而降低。财务信息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冲突可能再次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论信息更新责任的基点之一。

五、财务信息披露借助干网络使实时报告成为可能,然而,在现行技术条件下,实时报告可能传送更多的数据,却未必是更多的信息。

公司财务风险报告范文第2篇

(一)国内外重大财务舞弊案挑战公司的内部控制

1.国外安然公司事件

2001年12月2日,作为美国500强公司排名第七的美国能源业巨头安然公司正式向纽约联邦地方法院申请破产。安然事件引发了全世界一系列深层次、广泛的讨论。从表面上看安然公司的破产失败与其财务舞弊有着直接的关系,但从深层分析,与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合理和内部控制实施中的缺陷和问题更有直接关系。安然公司正是利用了公司治理结构最薄弱的环节和内部控制上的缺陷,而且走得太远,才导致破产的。除了公司发生的重大财务造假问题外,许多专家学者都普遍认为,正是由于安然公司内部控制上的缺陷,诱发了财务舞弊,进而加剧导致了安然的破产。

国际上大量事实已证明,舞弊案件的出现与公司内部控制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存在直接关系,这使人们不得不把关注的焦点从企业外部环境转向企业的内部控制机制方面,认为外部环境是外因,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内因。因此,在全球范围内要求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管呼声日盛,人们逐渐地认识到,会计监管的第一要务是对内部控制的监管。

2.?国内公司财务造假事件

我国股市中虚假财务报告也时有发生,琼民源、郑百文、黎明股份、红光实业、银广夏等一系列会计造假案无不折射出内部控制问题。银广夏案件的天津广夏公司,就是由李有强一人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大大削弱了内部控制中的公司治理制度的相互制衡机制。高层管理人员交叉任职,董事会和总经理班子人员重叠,这种交叉任职的后果是董事会与总经理班子之间权责不清,制衡力度锐减。李有强大权独揽,常常集控制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于一身,并有较大的任意性,使内部控制中的公司治理制度难以奏效。

德隆系崩盘不仅牵连上市公司20余家,且市值超过200亿。江苏琼花事件同样造成新生中小板流通市值损失一度超过5.42亿,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这些企业的内部控制形同虚设。

郑州亚细亚内部控制失败案例也使我们记忆犹新,该商场1989年5?月开业,1990年收入达1.86亿,1995年收入达4.8亿,引来当时全国30?个省市的200多家企业领导参观,李鹏、朱镕基、李岚清等国家领导甚至也都参观过。但是由于在经营中控制环境失效,风险意识差,没有适当的控制活动,内部监督不力,信息沟通不畅,该公司于1998年8月15日关门。

(二)内部控制与财务造假

对于一个企业而言,要解决的管理上的基本问题可归纳为两个,一是激励问题,二是约束问题。这两个问题都与控制有着密切的联系。在管理活动中只有计划、组织和领导是远远不够的。人是容易犯错误的,即使大多数的人都具有良好的动机和意图,而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更难免弄虚作假的行为。所以,要保证实现经营目标,就要检验进行的或已完成的工作是否同所拟定的计划、发出的指示和确定的原则相符合。旨在发现、纠正和防止错误,这就是控制。内部控制是公司的管理层建立的,为了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以及促进企业贯彻既定的经营方针,所设计的总体规划及所采用的与总体规划相适应的一切方法、程序和措施。内部控制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可靠保证。

有史以来的财务造假案的具体目的复杂多样,但归纳起来可形成两个主要的驱动,一是个人贪欲的驱动,二是粉饰公司业绩的驱动。在我国的企事业单位中,个人贪污犯罪的方式和手段各有不同。但是,所有的犯罪事实中有一个共同点是他们通过会计造假来实施犯罪,而会计造假的环境支持是单位内部控制的漏洞或失效。他们利用单位内部控制的漏洞和缺陷,大肆贪污、挪用公款,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国内外一系列的公司财务造假案的共同目的是为了粉饰公司业绩。出于这种目的的财务造假与公司内部控制的关系可从两个方面分析:

1.采取违反财务报告的内部会计控制的做法进行会计造假,虚构财务数据,达到粉饰公司业绩的目的。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会计控制的漏洞为会计造假的成功提供了可乘之机。世通公司就是利用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会计控制的漏洞进行会计造假,虚构了近100亿美元的利润。公司在2001年前三个季度对外披露的资本支出中,有20亿美元既未纳入2001年度的资本支出预算,也未获得任何授权批准,严重违反了内部控制。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还查出了一笔既没有原始凭证支持,也没有授权签字的5亿美元的电脑费用。可见,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会计控制上的漏洞和失效,是许多公司财务舞弊频频得手的重要因素。

2.公司忽视风险管理与控制,一旦遭受风险时,便萌生了通过财务造假来维系公司业绩的动机。大量的研究已经表明,当公司业绩不佳或下滑的时候,公司更容易滋生会计造假的邪念。而大多数公司业绩不佳或下滑的主要原因是不重视内部控制中的风险评估与管理。国内外发生财务造假案的许多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都缺乏对公司风险管理活动的控制和评价,当风险来临时会措手不及、无力抵御,难以用真实的业绩来支撑高位的股价,因此铤而走险选择会计造假。在内部控制中的风险管理与财务造假的关系中,呈现出一种特殊的形式:公司忽视风险管理-风险来临时业绩下滑-进行会计造假粉饰业绩-造假行为被查出、曝光-遭到法律诉讼-破产解散。

上述分析表明,无论会计造假的目的如何,会计造假与内部控制都产生了一种必然的联系,因此,强化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会计控制和风险评估与管理的监管势在必行。

二、安然事件前后美国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管

安然事件发生之前的较长一段时间内,从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美国各界就一直在争论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是否必须提供内部控制报告以及独立审计师是否需要对内部控制报告进行评价和鉴证。由于存在一系列的争论,因此在《萨班斯——奥克斯莱法案》出台之前,虽然美国的个别法律对小部分金融机构要求提供内部控制报告,并经独立审计师的审计,但对大多数公司没有要求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单独披露和报告。在现有的独立审计的一般公认审计准则中,要求审计师通过执行审计程序,了解与财务报表审计2024的内部控制,以便计划审计工作。审计师除了通过内部控制的测试来获得有效性的证据并使用这些证据来调查个别金融机构外,很少单独提供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报告。

安然事件发生后,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的会计监管问题引起了美国各方面的空前关注,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2002年7月25日美国国会通过的《萨班斯——奥克斯莱法案》(以下简称《法案》)。该《法案》提出了很多加强监管方面的要求,本文只关注与公司内部控制2024的监管内容。在《法案》的404条款内部控制的管理评估中,要求上市公司在报告年度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2024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报告,同时必须附有管理当局声明,说明管理层负有建立和维护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结构和程序充分有效的责任,并提供管理当局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上市公司的审计师必须对管理层的内部控制评估报告进行测试和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和鉴证。《法案》404条款的这些要求实际上给以往的争论划上了一个句号,对美国现有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内容产生了重要影响。

为配合《法案》规定的上市公司提交2024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报告以及审计师必须对管理层的内部控制评估报告进行审计的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规则中,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报告的内容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包括:①管理当局建立和维护适当企业财务呈报内部控制的责任报告;②管理当局用于评价企业财务呈报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方法框架的报告;③管理当局对到最近财政年末为止的企业财务呈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的评价;④一个声明,即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对管理当局的财务呈报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意见的鉴证报告(陈汉文等,2005)。2004年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也发布了第2号审计准则,以满足404条款的要求。在第2号审计准则中,pcaob就2024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审计的程序、方法和具体步骤,审计证据的搜集,审计判断,审计意见的发表和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关系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安然、世通等重大财务舞弊案件的曝光,引起了人们对内部控制中风险管理与评估的关注。2004年,coso提出了内部控制新的概念体系,即《企业风险管理框架》。这一框架中包括了风险管理的定义;企业风险管理的8个构成要素,即内部环境、目标制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反应、控制活动、信息交流和监督;4个风险管理目标,即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合法性目标。加强对内部控制中的风险管理的监管不仅有利于遏止财务造假行为,也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三、我国实施内部控制监管的问题和对策

对公司的会计监管涉及到很多方面,但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无论是财务造假还是公司衰败,无不导因于内部控制的缺陷和失效。内部控制是实现公司的管理目标和经营目标的一整套支持系统。如果系统紊乱或不起作用,目标无从谈起。因此内部控制的监管是公司会计监管的核心和基础,是公司会计监管之本。

在我国,上世纪90年代起,政府才开始加大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推动作用。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这是我国第一个2024内部控制的行政规定。1996?年12月财政部发布《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和审计风险》,提出审查内部控制的规定。中国证监会2000年11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招股说明书正文中专设一部分,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作出说明。1999年10月颁布的《会计法》,明确提出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这是我国第一部体现内部控制要求的法律。2001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随后又发布了采购付款、销售收款、在建过程、对外投资和担保等多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内部会计控制作出了专门的具体的规定。2001年中国证监会还颁布实施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述我国对企业内部控制监管的法规、制度相当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明确,但缺乏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评价、监督和检查等监管方面的具体措施;二是对内部控制监管的企业范围还比较窄,如证监会的规定只涉及到公开发行证券的金融机构。这种状况致使相当一部分企业的内部控制不存在或形同虚设。因此,必须有效实施对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管,借鉴国际经验,故提出以下对策:

(一)企业内部监管

笔者认为,在内部控制监管实践中,来自企业内部的监管举足轻重,是重中之重。因为,第一,客观存在的外部人士与内部人士的信息不对称,会导致监管效果和监管质量的差异;第二,外部监管由于环境和条件所限,其监管行为往往发生在事后,而内部监管可以在事中进行监管;第三,内部监管实质上是一种自我监管,整个的监管都是建立在自我监管的基础之上的,没有一个有效的自我监管机制,整个监管无从谈起。众所周知的美国世通公司的100多亿利润的会计造假案,既不是注册会计师,也不是政府监管部门,而是公司的内部审计人员发现和揭露的,内部监管的重要性可见一斑。国内外对企业内部控制实施内部监管的具体执行机构都是内部审计部门。

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现状存在很多问题,比较突出的主要问题是:

1.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健全或形同虚设的现象比较普遍存在。长沙内部审计协会的一份调查显示:该市已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单位中,仅有32%的单位设立了健全的内部审计机构,还有不少单位没有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根本没有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甚至包括一些上市公司。

2.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较弱,内部审计的作用大打折扣。多年来内部审计较弱的独立性和较低的权威性问题一直是阻碍内部审计产生良好效应的根本障碍。我国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基本上延用的是行政模式,内部审计部门与财务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平级,甚至隶属于财务部门,也有的由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直接领导。由于内部审计的地位低下,使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内部审计职能的充分履行和内部审计目标的实现都受到了严重影响。常常是内部审计人员提出的合理的审计建议,不能被采纳或应用,甚至得不到审计回复。

3.内部审计各项职能的履行存在偏失。内部审计的职能应该包括监督、评价和服务。但长期以来,我国内部审计部门对各项职能的协调不够,在强调和偏重于某项职能时,会忽略其他的内部审计职能。近年来,不少企业偏重于服务职能而忽略了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对企业风险管理的评估在许多企业的内部审计中几乎是空白。

针对上述问题,为了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解决企业内部控制的自我监管问题,建议采取以下必要的措施:

1.?应强制要求所有企业必须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或设置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美国新的纽约股票交易规则要求,所有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必须有内部审计部门。我国应在2024的法律和法规中作出相应规定。

2.内部审计机构必须由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并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决定内部审计主管的聘用和解聘,以增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3.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评审。国家审计署在2003年3月发布的《审计署2024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内部审计的职责之一是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内部审计在履行其职能时,应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评审,定期对内部控制设计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提出评估报告。

4.内部审计部门应有效开展对内部控制中的风险评估的评审

风险评估,是指组织管理层对影响组织目标实现的不确定性事件的评估。风险评估是组织内部控制的要素之一,也是组织风险管理过程的组成内容。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并使之有效运行是组织管理层的责任。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当充分了解组织的风险评估工作,审查和评价其充分性和有效性,以协助组织管理层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活动。在完成风险评估过程的评价之后,内部审计应当对组织管理层是否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适当的风险应对措施进行进一步的评价。内部审计人员应向组织适当管理层报告对风险评估的审查和评价结果。对风险评估的审查和评价结果一般包括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

5.强化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改变目前对建立审计委员会的非强制性要求,将建立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写进公司法。

(二)企业外部监管

1.政府监管

我国政府对企业的会计监管主要是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和国家财政部门。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对象是上市公司,监管范围是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我国现行的公司治理准则和信息披露制度中,2024对内部控制的监管要求所见无几。现实中很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中都很少提及内部控制实施和公司风险管理的评估情况。虽然在定期报告中增加了“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只是要求公司管理层对报告期内发生和将要发生的重大事项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进行讨论与分析。但是,没有对所有上市公司就其内部控制实施情况提出集中、明确和普遍的评价要求。为加强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从机制上遏制财务舞弊,应修订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增加公司内部控制报告,并要求注册会计师提供公司内部控制评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报告应不仅限于财务报告方面的控制,也应包括风险管理与评估的控制。

财政部的监管对象是所有企业,监管范围是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虽然目前的《会计法》明确要求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并且财政部已经发布了一系列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但对内部控制监管并无具体措施和要求。在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对企业的半年和年度财务报告要求提供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但其中都没有涉及到企业内部控制情况的说明。可见我国目前在财务报告体系中对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管措施仍然是苍白无力。应在财务报告的构成内容上要求企业在年度财务报告中增加内部控制报告,尤其是2024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报告,并要求凡是企业财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同时要求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

2.社会监管

公司财务风险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 非审计服务 资本市场

一、引言

安然事件之后,美国国会通过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禁止注册会计师向审计客户提供大部分类型的非审计服务。在我国,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中则是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按照财务审计费用和财务审计以外的其他费用进行披露。非审计服务的提供及其对资本市场的伤害问题便一直处于社会公众的争议之中。

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对现阶段我国会计公司的业务多元化与资本市场信息风险的相关性进行实证分析,即研究非审计服务是否影响信息风险?非审计服务对信息风险的影响是否通过影响财务报告质量作用的?我国会计公司在非审计服务的发展过程中是否应效仿国际“五大”剥离非审计业务?目前国内尚无学者从实证研究的角度回答这一问题,本文拟就此做初步尝试。

在政府监管部门或学术界,尚未就非审计服务对审计质量及资本市场的影响在政策、理论与经验上取得一致意见。从理论上进行分析,非审计服务对信息风险的影响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

观点一:非审计服务会产生信息风险。这种观点认为非审计服务对信息风险产生不利的影响。审计收费使客户和审计师之间建立的经济关系,甚至形成对客户的经济依赖。非审计服务降低财务报告质量;即使审计师独立地做出审计决定,投资者和公司的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因为怀疑公司的经理人和审计师使自己的利润最大化,不是股东权益最大化,也不会相信信息是可靠的,从而产生额外的信息风险。

观点二:非审计服务不会产生信息风险。这种观点认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审计服务与非审计服务具有协同作用,审计服务与非审计服务相辅相成,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根据这一观点,非审计服务对财务报告质量产生正面影响,随着财务报告质量的提高,信息风险降低。

二、非审计服务对信息风险的影响路径及研究假设

路径一:非审计服务的增加,有利于提高财务报告质量,进而降低信息风险。即非审计服务通过对财务报告质量的影响,对信息风险产生影响。

路径二:控制财务报表质量,即排除财务报告质量队信息风险的影响因素,非审计服务的增加,仍然可以对信息风险产生影响。

根据非审计服务对信息风险的影响路径,提出并检验以下两条基本假设:

H1:用财务报告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能力衡量财务报告质量,非审计服务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对财务报告质量是否产生正面或者负面影响?

H2:控制财务报告的预测能力,用资本成本和买卖价差作为信息风险的替代变量,非审计服务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对信息风险是否仍然产生影响?

三、研究样本及数据来源

根据上市公司的披露特点,为了模型回归的精确性,按照以下步骤来筛选数据。1.挑选出本年度向事务所支付了非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

2.如果上市公司未向同一家事务所支付审计报酬,则不选取。

3.鉴于金融企业的特殊性质,将其剔除。

4.剔除没有明确区分审计、非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

5.结合本文所建立的模型,剔除数据不全的上市公司。

四、研究模型

变量说明如下:

AbsDEV残差的绝对值;TA:总资产;NASRATIO=非审计服务费用或总费用;BTM=账面值或市值;I_NEGBTM=1,当BTM0时,STDROA:净资产收益率的标准差;ROA净资产收益率;LEVERAGE资产负债率;;NUMEST:证券分析师跟踪的数量;LOSS=1当净收入为负时;否则LOSS=0;Big5/4=1事务所的规模,当审计公司是四大或者五大公司之一时;否则Big5/4=0;AUDITOPINION=1 标准审计意见;AUDITOPINION=0包括持续经营的非标准审计意见。

:产业效应

beta:最小二乘法(OLS)回归的β值

COC:基于Ohlson-Juettner模型的资本成本

SIZE:公司市值的自然对数

SPREAD:买卖价差

五、研究结论与建议

本文以2003年~2007年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同时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非审计费用的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从盈余管理的角度,用财务报告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能力衡量财务报告质量,以资本成本和买卖价差作为信息风险的替代变量,在国内首次验证了非审计服务的资本市场效应。研究结果显示,在控制了其他影响因素后,通过验证以上两条假设,得出结论:非审计服务有利于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并且降低信息风险。可见,在我国目前的环境下,对相关披露机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非审计服务的不良后果,但没有必要像SEC一样防微杜渐,禁止注册会计师向审计客户提供大部分类型非审计服务。

参考文献:

公司财务风险报告范文第4篇

财务人员做好内部控制将对企业管控起着较大的作用,笔者以自己从财务―内控―财务的职业生涯谈一些观点,供读者参考。

一、财务会计与内部控制的发展渊源

企业内部控制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就与财务有着必不可分的关系。内部控制的每一次发展,都离不开财务的积极推动。内部控制的渊源最早可追溯至古罗马时期的内部牵制,即双人制记账,一人记账,一人负责核对账目,以避免核算差错和减少舞弊。但真正独立作为一个专业词汇被运用于现代管理学,则源自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

1953年10月,审计程序委员会(CAP)又了《审计程序公告第19号》,将内部控制划分为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1972年,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ASB)在第1号公告(SASNo.1)中,对管理控制和会计控制提出今天广为人知的定义:(1)内部会计控制。会计控制由组织计划以及与保护资产和保证财务资料可靠性2024的程序和记录构成;(2)内部管理控制。管理控制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计划以及与管理部门授权办理经济业务的决策过程2024的程序及其记录。这种授权活动是管理部门的职责,它直接与管理部门执行该组织的经营目标2024是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控制的起点。

1992年,美国“反对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所属的内部控制专门研究委员会发起机构委员会(简称COSO委员会),在进行专门研究后提出专题报告:《内部控制一整体架构》,也称COSO报告。参与COSO报告的主要机构包括美国注册会计师协、内部审计师协会、财务经理协会、美国会计学会和管理会计协会。COSO报告指出: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受企业董事会、管理当局和其他员工影响,旨在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果和效率以及现行法规的遵循。

因此,现代内部控制理论的核心目标之一就是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良好的内部控制离不开健全的财务控制。

二、财务管理的目标和内部控制目标的统一

企业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与财务管理同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管理目标上具有统一性。

根据现代企业管理学的观点,财务管理的核心目标就是寻求股东财富最大化。对于这个目标,用数学公式来表述就是:企业价值=未来股权自由现金净流量/风险折现贴现率。在这个企业价值估值模型中,影响最大的就是分母中风险系数对贴现率的影响。反映在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中,就是指运营过程中各类风险对经营成果的综合影响。如果一个企业不能将各类风险对经营成果产生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也就无法确保企业价值的不断增长。

出于同样的目的,在现代财务管理学中还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即财务杠杆和经营杠杆。两者主要分别用于衡量企业运营中由于资本结构的差异或固定运营成本对企业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程度,并且通过对财务报告相关指标量化计算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予以揭示。

三、加强财务内控的必要性

中国证监会于2008年7月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鼓励在所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执行。该规范要求公司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2010年4月15日财政部又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三个内控指引出台的共同目标就是要求执行该规范的公司进行定期内部控制的自我检查、评估,为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积极主动防范。财务内控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一环,当然义不容辞。

四、财务人员如何在内控管理中发挥有效作用

财务人员如何在内控管理中发挥有效作用,需要以综合运用现代管理学理论作为指导,基本可以从如下六个方面着手实施:

1、坚守职业操守底线,承担诚实守信的受托报告责任

根据国际权威机构COSO内控框架整合体系,内控五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持续监督。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要求,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实行的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的委托与受托之间的人关系。而公司治理层所承担的就是与股东之间委托受托的契约责任,财务人员的编制财务报告的会计行为所承担的则是受托报告责任。因此,财务人员在编制财务报告行为的过程中,应坚守职业操守,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在受托责任中掺杂任何个人利益,也不得利用其受托地位谋取私利。如违背了受托报告责任中约定的法定义务,财务人员应该为自身的渎职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2、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体系,强化财务监督职责

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颁布并统一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对公司日常经济业务进行恰当的会计记录并编制真实、完整的财务报告。同时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的原则、目标、要点的要求,从五个方面来完善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具体包括:①、完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原则性制度,其中会计核算制度应包括:会计核算的体制、主要会计政策、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会计报表种类及其格式等;财务管理制度应包括: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货币资金管理、往来结算管理、存货及其他资产管理、销售收入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盈利及分配管理、财务会计报告与财务评价管理等。②、完善财务综合管理制度,包括: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对会计核算基本流程,2024会计事项处理的必需手续以及具体操作规范作出规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会计稽核制度、内部牵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分析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等。③、完善财务收支审批报告制度,包括:财务收支审批管理办法、重大资本性支出审批与授权审批制度、重大费用支出审批与授权审批制度以及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④、完善财务机构与人员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分级负责制、会计核算组织形式、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办法、对违反财经纪律及企业财会规章制度事项的处罚规定等。⑤、完善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包括费用报销管理办法、成本核算办法、成本计划管理办法、成本控制管理办法、成本分析管理办法、成本费用考核管理办法等。

3、建立科学的预算管理体系,强化财务预算控制

科学的预算管理是整个财务管理的核心,而对于财务人员,也是公司财务与内控人员的建设公司内控体系框架体系的契合点。财务人员应根据公司发展的不同阶段,建立不同模式的预算管理体系。如在公司发展初期,应采用以资本为起点的预算管理模式;企业发展期的预算重点应实行以销售为起点的预算管理模式;处于成熟期的企业应实行以成本为起点的预算管理模式;而当企业经营处于衰退期时则宜采用以现金流量为起点的预算管理模式。集团企业应根据所属分支机构的专业特点、规模及其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采用不同的预算管理模式和考核指标,采用滚动的编制方法,对经营活动进行跟踪,随着市场的变化及时修订考核指标水平,以达到有效的考核目的。

4、加强财务人员在日常业务控制活动中的控制

财务人员应致力于三大方面的控制,加强对日常控制活动的监督,具体包括:①、加强授权审批过程中的控制。财务人员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提醒公司管理层合理设置授权审批级次,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的责任。针对特别授权,更要严格限制,要从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诚信做起,规范授权审批制度,在合理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应该建立起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②、加强财务部门会计系统的控制,按照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加强会计的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③、加强与财务保护相关的控制。企业应建立符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的财产日产管理和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的控制措施,确保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5、深入了解公司核心业务流程,强化对企业运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识别及应对能力

要想加强财务内控在企业生产运营中的监督作用,财务人员必须提高风险意识。从财务报告编制开始,以公司的重要会计科目、财务指标的变化分析作为起点,评估公司总体财务风险;分析企业背景,所处行业、市场占有率以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化(包括收入、毛利率、净利润)评估公司总体经营风险;从对重要会计报表科目的各个管理层认定(包括与交易事项相关的管理层认定、与账户相关的管理层认定以及与财务报告列报相关的管理层认定,具体包括存在与发生、权利或义务、完整性、估价与分摊、表达与披露)的有效性出发,逐个评估与上述管理层认定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与执行力度,评估相关控制风险。

针对上述内控薄弱点和失控点,如发现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应及时提出改进措施,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此外,通过内控测试、评价的科学方法,还可以逐步培养财务人员如何围绕公司总体经营目标,在各个业务环节和经营过程中建立并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逐步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从而为实现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的保证。

公司财务风险报告范文第5篇

????一、引言

????2010年4月26日,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率先实施内部控制审计(以下称“内控审计”)。自2012年1月1日,内控审计的范围扩大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

????内控审计的范围是财务报告相关内控,具体包括:1.企业为了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而设计和运行的内控:2.用于保护资产安全的内控中与财务报告可靠性目标相关的控制。同时,由于内控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项审计业务,《指引》及其实施意见要求进行二者的整合审计,以使在内控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相互印证,相互利用。

????根据笔者的实践接触,广大CPA普遍有两个困惑:1.如何对内控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进行有效整合:2.由于CPA大量接触财务报表审计,善于发现数字逻辑的错误,但是很少接触管理咨询工作,对于咨询所需要的综合逻辑判断普遍感觉困难,这就导致了内控整体层面的审计成为难点。

????对此,笔者根据自身的实践,以HN公司为案例,分析其基于整合审计的内控整体层面审计思路。

????二、案例介绍

????HN股份公司系A+H上市的大型国有企业,按照证监会的要求2011年度必须接受内控审计。HN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公司共有7家,其结构如下:

????

????1.上述下属子公司中,只有L4系有当地股东参股,其他公司均系HN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L1-L5系传统业务板块单元,由于该市场属过度竞争市场,整体效益不佳,故HN公司为整合资源,对传统业务板块进行了统购、统销管理模式,该单元下属各个企业自身对产品生产质量和生产过程耗费等指标负责:

????3.K1、K2系高端超薄业务单元,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市场竞争力较强,整体效益好,其中K1是HN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故HN对其采取的是独立经营,通过股权进行控制的管理方式。

????三、整合审计的思路

????(一)内控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

????对于HN公司而言,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对内控的关注要点主要是:1.风险评估过程中了解企业内控,以确定企业财务报表层面是否存在重大风险:2.只在认定层次,拟确信内控有效的基础上,安排实质性测试程序的范围、深度,和仅实施实质性程序并不能够提供认定层次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这两种特定情况下才需对内控运行进行测试。

????然而,内控审计要求我们对HN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设计、执行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因此,其关注要点在于:1.了解HN公司的财报相关内控:2.对财报相关内控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

????通过对比发现,在财报审计中主要是侧重对财报相关内控的了解,内控实施的有效性测试并非必然程序。而内控审计中,对于所了解到的内控,必须进行有效性测试。

????(二)对HN公司的整合审计思路

????针对HN公司财务报告整体层面相关的内控,在财务报告审计中只需要通过访谈(询问)、观察、穿行测试进行,了解其设计是否有效,以满足风险评估的要求。而在内控审计中,将在此基础上考虑:1.控制是否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2.控制的精度是否足以约束、弥补、取代认定层面(流程)的控制。因此,内控审计中将独立安排对财报整体层面控制进行有效性测试,其测试结果直接用于支持内控的审计意见,同时,可以对财报审计的风险评估起到辅助的印证作用。

????HN公司实行统购、统销经营模式下的采购、销售、存货等流程;独立经营模式下的资金、往来等流程,直接关系到其重要账户余额和相关认定的准确、完整。因此,按照整合审计的思路,内控和财报审计均需要对其内控的有效性进行测试,并且二者应当基于同样的重要性水平,其测试结论应当为两种审计所共享。如果在测试中识别出某项控制缺陷,一方面要评估其对内控审计意见的影响,另一方面,还应当评价该项缺陷对财务报表审计中拟实施的实质性程序的范围和深度的影响。

????三、小结

????综上,整合审计过程中,对于企业内控的有效性,无论是整体层面还是流程层面,无论是设计方面还是运行方面,都必须进行审计测试,其结论用于支持内控审计意见。具体体现为:

????1.整体层面审计测试结论,将支持财报审计的风险评估,但不可作为财报审计的控制测试的替代程序:

????2.流程层面的审计测试结论,将直接取代财报审计中对认定层次的控制测试,并且这种控制测试在财报审计中是必不可少的。

????四、整体层面审计思路

????依据整合审计的逻辑,内控整体层面的审计应当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同时结合HN公司的案例,分析如下:

????(一)风险评估

????基于前述的整合审计思路,我们对HN公司进行了初步的风险评估,并关注到HN公司2011年度发生了下列重大事项:

????1.实际控制人发生重大变动,公司大股东HN集团公司整体并入央企中国XX集团公司:

????2.下属子公司(L4)因设备老化和脱硫技术改造无法进行而导致两条生产线停产:

????3.HN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总经理发生变动,总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人员变动较大:

????4.HN公司进行了大量人员分流,分流人员占原企业人员的47%。

????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将在以下方面影响HN公司财务报表的整体风险:

????1.实际控制人的变动将导致关联方发生重大变化,关联交易认定和披露风险增加:

????2.生产线停产导致重大非常规性事项发生,相关会计处理的确认基础发生改变,并且在资产剥离过程中存在潜在的舞弊风险:

????3.治理层和管理层发生变动,导致治理层和管理层对内控的关注程度,以及治理层的参与程度均发生变化,控制环境存在较大潜在风险;

????4.人员分流对HN的人力资源状况造成重大影响,相关关键控制岗位是否存在,控制人是否具有胜任能力均存在疑问,控制环境存在较大风险。

????(二)识别和了解整体层面的控制程序

????结合风险评估的结果和以前年度对HN的审计经历,并考虑整合审计时财务报告风险评估的需要,我们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识别HN公司整体层面的内控:

????1.HN公司的控制环境因素,具体包括:(1)HN新治理层和管理层对胜任能力(财务相关岗位)的要求和重视程度;(2)组织结构的调整与授权分配(不相容职务的分离)是否合理;(3)新人力资源政策能否保证关键岗位的设置合理,关键人员不流失,在岗人员具有胜任能力;(4)新治理层的组成和运作方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还需关注董事会下设的各个专 业委员会),治理层与管理层之间如何划分权限;(5)治理层、管理层采取什么样的方式监控财务报告的生成过程;(6)内部审计如何开展,并向董事会报告。

????2.凌驾风险的控制,具体包括:(1)针对重大的异常交易是否设计并有效运行了控制程序(尤其关注L4公司的停产和资产处置):(2)关联方的界定和交易控制程序是否得到有效的改进和执行:(3)治理层和管理层对于决定财报基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是否具有有效的评估、沟通和决策程序;(4)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薪酬确定程序是否合理、薪酬考核程序是否客观,相关财务指标如何与之关联,是否存在不切实际的目标以产生机会主义行为;(5)治理层对管理层经营情况的监督程序是否有效。

????3.财报相关信息的传递控制,具体包括:(1)HN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财报编制流程;(2)HN公司会计政策的选择与运用程序:(3)总分类账中会计分录的编制、批准和处理程序;(4)财报的调整程序;(5)财报的编制与审批程序;(6)财务信息系统运行程序;(7)管理层与治理层对财报流程的监督程序;(8)合并范围的确定与合并报表的编制程序。

????4.内部监督控制程序,具体包括:(1)定期进行经营活动的分析,以复核相关运营成果的准确可靠;(2)定期的预算执行与成本控制分析;(3)由独立部门组织的定期实物监盘程序,以确保财务系统中所记载数据和实物资产的统计数据得到核对监督:(4)审计委员会的运作及其对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的引导;(5)董事会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及其形成过程(关注自评报告形成的依据)。

????

????5.风险评估控制程序,具体包括:(1)HN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程序;(2)查阅HN公司的风险管理矩阵、剩余风险排序清单,分析其中是否包括对财务报告有重大影响的风险分析:(3)查阅HN公司的风险预警指标和风险应对措施。

????根据证监会要求的重要子公司定量判断标准(总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三项指标同时要占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应指标的2/3以上),我们确定本次内控审计的重点是HN公司本部和K1、K2公司。L1-L5公司系采取统购统销模式管理的同质企业,因此,重点关注有异常事项(停产处置)发生的L4和资产规模最大的L1。另一方面,由于HN采取两种不同管控模式,所以,针对K1、K2两家公司(独立经营)需重新按上述内容了解其整体层面的内控,而对L1-L5(统购统销)只需要在HN公司统一了解其整体层面控制程序。

????(三)测试整体层面的内控

????HN公司整体层面内控测试的目的是:1.核查整体层面的主要风险点是否均有与之对应的控制程序(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未有对应控制程序的风险点):2.对应的控制程序是否能够在制度设计上有效防范风险:3.对应的控制程序是否在被审计单位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

????为此,HN公司整体层面内控测试的步骤分为:

????1.整体层面风险点对应排查。其对应工作底稿设计思路如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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