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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建设规划方案(整理5篇)

2024-07-10 04:08:01活动方案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农田建设规划方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农田建设规划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小型农田;规划设计

中图分类号:S28 文献标识码: A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作为农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确保粮食安全生产的重要农田基础建设之一。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通过合理开发利用当地水资源,具有“短、平、快”的优势,在规划设计中可以充分利用当地地形等优势,采取因地制宜、集中连片、突出重点地统一规划,为确保当地粮食生产提供重要的条件,从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小型农田水利规划设计的必要性

农田水利规划设计需要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农业生产为主要标准,将治水最为参考点的国土系统的治理工作。当今社会中的新型农田水利是严格遵循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以及经济制度相整合的要求,在制度、体制以及技术上的创新,使得我国的农田水利事业发生一个世界性的跳跃发展。追寻我国的农田水利事业直至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就是说我国一部分的水利已经到了最终的使用时期,水利措施再也不能正常运作,没有任何的利益可言,一些较小类型的农田水利工程因规划上的不合理,机器配置不行,出现亏损的情况比较严重,进而出现当前我国农田水利上的严重问题亟待解决。面对这种严峻的形式我国需要建起农田水利的合理规划设计,及时采取2024措施解决目前的所有问题,这样才能将我国的农田水利事业再次升级,为人民造福。在全国内的各个地方都要加强这种意识,在思想认识上提高,这样才能将思想付诸于实践中去。将我国的农田水利规划提升到更高的一个层面。

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系统性与全面性

目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在规划过程中缺乏系统性与全面性,在工程立项时常常忽略可行性研究,常常在立项后才发现诸多问题,在迫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发展的形势下,常常追求急功近利,甚至有时不顾技术规范,违背自然规律,在工程立项问题上搞政绩项目。

2、缺乏技术性分析

在投资上对项目实行强挤、硬压,明知某些费用严重不足,却要强行开工建设,常常对工程项目缺乏技术经济分析或不搞技术经济分析。在某些设计方案上采用生搬硬套的办法,造价能够节省的方案没被采用,所以,一些工程项目在进行实施建设之前,其方案预算成本就已经失控了。

3、缺乏前期规划

工程建设前期规划不够深入,相关部门配合意识不强。工程建设存在很大的盲目性、随意性,导致在工程技术、合理开发和社会经济效益等诸多方面不能互相兼顾。工程重复建设多、半拉子工程多以及工程纠纷多。

4、缺乏后期维护

现有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大多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有相当部分是边规划、边设计、边建设的“三边”工程,至今已运行四、五十年,先天不足加之后天维修配套没有跟上,致使工程老化、退化、失修严重,效益衰减。

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的原则

1、实事求是

在设计建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时,应该充分考虑项目工程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在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到当地的地质和地形条件,制定合理的规划方案。

申报和建设,要讲实际,权轻重

在制定规划建设方案的时候,不能只搞形象工程而不顾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要严格遵守“经济适用、经久耐用、利于环保”等原则,申报建设项目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可一窝蜂的上,以免给农民群众造成过重的经济负担。

3、坚持筹资筹劳的多样性

根据国家财政投入及地方财力的可能和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建设目标。通过国家投资、地方积极筹资、社会广泛集资、银行贷款融资等方式,积极利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来缓解建设资金不足的现象。发动群众投资投劳时,必须坚持自愿、公开、量力而行的原则,切不可因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而对群众的生活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四、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的措施

1、规划必须有明确的指导思想与相应的保障措施

明确指导思想就是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调弦定调,确定其主旋律。指导思想要体现党和政府的治水要求,指导思想要以党中央、国务院2024水利建设的指示要求、文件精神、方针政策为依据,要与当地的情况结合好,力求观点鲜明,思路清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所确定的治水思路、采取的保障措施,特别是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融资投人政策、以奖代朴政策、竞争激励政策、落实领导人责任制等既是规划的重要内容,又是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的具体措施,要在规划中全面体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都要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并实施,并尽可能提交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以确保其严肃性

规划设计要结合当地实际

要根据当地水利设施现状,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不断完善农田灌排体系。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大力加强田间工程、末级渠系及涵闸泵站建设,因地制宜兴建“五小水利”工程,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县域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扩大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面积。同时,进一步增加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投入,做到完成一批、验收一批、销号一批。积极推进大中型灌溉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在有条件的地方新建一批灌区,加强重点涝区治理,不断提高农田灌排骨干工程的配套率和完好率。

规划设计必须做到长短结台、有效衔接

规划必须与当地的人口、资源、环境及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相协调:长远规划具有前瞻性、战略性,要有全局概念,并对年度计划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年度计戈 是长远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长远规划任务目标的分解和实施过程。年度计划具有实用性、可行性,要有确切的量化概念。年度计划既要服从长远,叉要兼顾眼前,还要考虑到一些突况。如与年度肪汛及水毁工程修复结合,与年度突发的抗旱急需结合,与农业综合开发、产业结构诃整相结合,与村镇规划、城乡供水相结合,与改善地域环境、优化招商条件相结合等。

4、突出节水灌溉技术的运用和推广

规划设计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通过协调各行业的用水需求,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行改造与改革、骨干与田间、灌溉与排水相结合,制定适宜的改造方案。同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和制度创新促进节水和水资源高效利用,建立节水型用水模式和节水型经济发展与运行体系,突出节水灌溉技术的运用和推广,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

总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属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最基础最重要的设施,为确保建设优质的农田水利工程,就必须有一套健全合理的规划设计体制,规范的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使施工过程合理、项目管理严格、经费使用透明,防止面子工程和豆腐渣工程,保证其成为为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的优质工程。

参考文献:

[1]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文件选编[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农田建设规划方案范文第2篇

(一)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要落实到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落实到地块,没有完成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任务的省、区、市要书面说明原因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和计划。未经法定程序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不得调整或减少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由于基础工作不扎实,在划定基本农田时将其他用地误划为基本农田的,要进行调整,并补划同等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因现有耕地数量不足难以落实到地块的部分,可将土地整理复垦新增加且经验收合格的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保护档案资料要齐全并与实地相一致。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档案资料不完整的要尽快采取措施,做到省、市、县、乡镇四级基本农田档案、图件、数据齐备,可查可核,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件要做到在县、市、省逐级备案。对基本农田数量、地类、位置与实地不符的要进行纠正,如实变更,保证基本农田保护档案的现势性。

(三)规范设置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基本农田保护区要设立明显的保护标志。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可以统一设计,保护标志应包括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地类、四至、责任人、基本农田''''五个不准''''等方面的内容。对已经发生损毁的标志要尽快修复,对没有按要求设置的要尽快完善。

(四)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要落实到位。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要通过签订责任书的方式逐级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应以行政村为单位与乡级政府签订,设置村民小组的要签到村民小组,在此基础上,可通过在农村土地承包书标注基本农田面积的形式落实到承包农户,明确承包农户保护基本农田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基本农田面积与农户承包合同不一致的,可按承包面积落实到农户。对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落实到农户有困难的,可在行政村或村民小组的责任书后附农户亲笔签名的名录。

二、妥善处理基本农田用途变化中的2024问题,稳定基本农田面积和质量

(五)分类处理农业结构调整中基本农田利用的2024问题。对于农业结构调整占用基本农田的,要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区别情况,分类处理。不得以农业结构调整的名义,减少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建设永久性建筑或进行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活动。对于不破坏耕作层的农业结构调整,可以保持现状,必须作为基本农田加以保护,严禁非农建设占用;对耕作层和农业生产条件造成破坏的,要限期恢复耕作条件;对于破坏严重,难以恢复耕作条件的要在依法处理后进行补划。农业建设用地布局要与基本农田保护规划衔接,农产品加工、储藏和养殖业等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和布局的稳定。

(六)制止和处理好在基本农田上植树造林的行为。禁止地方政府或部门与企业、企业与农户签订在基本农田上种树的合同。对于已签合同,但尚未履约的,应立即废止合同。不得编制在基本农田种树、进行生态退耕等规划和计划,已经编制的要进行修改。对于在国发明电[20*]1号文件下达之前发生的基本农田种树行为要视情况处理。已经接近砍伐期的,要在砍伐结束后,尽快恢复耕种,并不得再执行或续签协议;对于刚刚栽上树苗的,可以移植到荒山、荒地、空闲地等适宜种树的土地上,并恢复基本农田耕种条件。

(七)妥善处理生态退耕中涉及基本农田的2024问题。对违反生态退耕政策已经退耕的位于平坝缓坡并且土壤条件和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以及绿色通道建设占用的基本农田,要作为可调整地类,仍按基本农田保护,并要限期恢复耕作条件。对于退耕的25度以上坡度或严重沙化的基本农田,不再作为基本农田,减少的基本农田可从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加的耕地等基本农田后备资源中进行补划,并依法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相应的调整。基本农田后备资源短缺的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统筹考虑。对于生态退耕造成基本农田减少的要如实填报,在基本农田保护图上明确标绘位置和数量。

(八)对自然灾害毁损的基本农田要进行复垦或补划。对自然灾害毁损造成基本农田破坏的,要通过安排土地复垦项目恢复耕种条件。因损毁严重,短期不能恢复的,要作出复垦或补划计划;因损毁严重,难以恢复耕种,同时受后备资源限制,补划确有困难的,要说明原因,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解决。

(九)批准占用的基本农田要足额补划。对已经批准依法占用的基本农田,但尚未补划的,必须足额补划。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造成基本农田面积减少的,也必须足额补划。对补划的基本农田要对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并要相应调整或建立档案资料,补签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设立保护标志。对于补划的基本农田数量不足、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验收,并限期完成。

(十)进一步落实开发区闲置和撂荒基本农田复耕工作。在查清各类开发区占而未用的基本农田和因其他原因撂荒的基本农田面积、位置和现状的基础上,要明确复耕工作的责任和任务,根据当地粮食生产的季节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恢复耕种措施,拟定工作方案,对清理出的具备耕种条件的耕地,要结合落实国家鼓励粮食生产的政策落实到承包户。对检查中发现没有及时恢复耕种的,要求地方政府说明原因,限期整改,制定明确具体的恢复耕种计划。

(十一)认真处理易地代保等随意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行为。对基本农田易地代保行为,按照明电[20*]20号文件要求,凡与此文件精神不相符合的地方性规定,应立即停止执行。对已经发生的规划调整行为、易地代保行为,原基本农田造成闲置的,应恢复为基本农田,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新进行相应调整。

(十二)认真对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存在的2024问题。切实加强基本农田质量建设、保护和监测;对资金投入不到位、工作不到位、没有创造工作条件的要说明理由,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针对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提出对策。

(十三)严肃处理违法占用和破坏基本农田行为。对和举报案件要组织明查暗访,逐一排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特别是对在《国务院2024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下发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仍然占用基本农田种树、挖鱼塘、建设绿色通道、进行非农建设等行为要坚决制止,严肃查处;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涉及占用基本农田规模大,造成基本农田面积大量减少的地区,要立案依法查处,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2024责任人的责任,构成追究刑事责任的,应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三、针对基本农田保护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2024保护制度

(十四)健全政府领导目标责任制,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全面推行和完善各级政府及2024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任期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制定考核指标和标准,每年进行目标考核并兑现奖惩措施。对工作不力或存在问题的地区进行通报和警示。

(十五)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作。按照法规规定,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在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管理的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既要有资金保障,又要有政策措施。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作配合,可通过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保证两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沟通和团结合作;两部门内部也要将职责分工落实到业务部门和人员,为保证基本农田保护各项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证。

(十六)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日常管理。通过建立健全省、市、县、镇、村五级耕地保护管理网络,加强动态巡查和管理,坚决制止非法占用和破坏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抓紧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台帐,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综合统计建立基本农田管理信息系统。各省(区、市)要争取作到每年上报和公布基本农田面积及保护情况。

(十七)建立健全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听证和公告制度,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的社会监督。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2024要求,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非农业建设占用及农业结构调整等涉及占用或调整基本农田的,要实行听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或调整补划基本农田后,要进行公告;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各界对基本农田保护实行监督。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制定占用基本农田听证和公告制度的具体实施意见。

农田建设规划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田;水利工程;灌溉

农田水利工程是发展农业必不可少的建设工程,而灌溉规划设计则是农田水利工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农田水利工程的灌溉规划设计会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而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可以说农业能否顺利发展,直接决定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因此,做好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是保证社会经济稳步发展的重要工作。

1 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概述

水资源是保证人类生存的基础资源,同时也是保证工农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特别是在农业生产中,水资源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在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中,农田水利工程一直是重点建设内容之一,并且投资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建设了许多大型水渠、水坝等重要的农田水利工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科技的进步,对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也发生了许多根本性变化,使农田水利工程更加富有现代化气息。例如传统的农田水利工程是典型的经济型工程,缺乏环境方面的措施和建设,但现代化的农田水利工程拟补了这一不足之处,将经济型的农田水利工程转变为绿色环保型水利工程,将经济与环保集于一身,既能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建设,又符合现代的环保意识,这是农田水利工程发展的必然趋势。

2 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的标准

灌溉规划设计是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重中之重,为了保证农田水利工程可以对农业发展起到有利的促进作用,灌溉功能必不可少,而保证农田水利工程具有良好的灌溉功能,就需要对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并不是随心所欲的,为了保证良好的灌溉功能,在M行规划设计时,就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对于农田水利工程来说,保证灌溉用水就是最重要的设计标准,而如何使农田水利工程的灌溉功能发展更大的作用,就需要更细致的规划设计,如灌溉规划设计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当地的水利建设和水资源情况以及经济因素等,这些因素都会对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起到一定的影响。

2.1 保证灌溉率

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灌溉是重中之重,因此对灌溉功能进行规划设计时,首要考虑灌溉率,保证农田用水充足。灌溉率的计算方法是灌溉用水满足的数值与总年数相除,当得出的数值大于等于80%时,灌溉率就是合格,同理,如果低于80%时,就说明灌溉作用没有达到农业发展对灌溉用水的要求,无法最大限度的满足农业用水需求。有些地区的农作物对水量需求大可能会将这一数值调整为95%,所以如果农田水利工程灌溉的规划设计无法保证灌溉率,就无法起到对农业发展的支持作用,从而失去了建设农田水利工程的意义。

2.2 达到农田抗旱这一目标

农田抗旱是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的另一个需要重要考虑的因素,同时是否具有良好的农田抗旱作用,也是农田水利工程达标的另一重要标准。一旦遇到旱情,对农业生产就会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甚至导致农产品绝收。为了预防旱情对农业生产的阻碍,农田水利工程的灌溉规划设计必须要保证在干旱无雨的天气里,可以对农田进行连续80天的灌溉期限。少于这一期限,则说明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存在缺陷。

3 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原则

3.1 继承性原则

我国的农业发展史长达上千年,对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更是自古有之。不管是传统的人力耕种时代的农业,还是机械耕种的现代化农业,都离不开水利工程,都需要水利灌溉,因此农田水利灌溉规划设计在农业生产中占据主导地位,是发展农业生产必不可少的因素。所以发展农业,首先要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做好水利灌溉工作。而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需要循序继承性原则。所谓的继承性原则,就是指农田水利灌溉规划设计方案要根据建设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划设计,也就是说要因地制宜,对平面布局、空间结构进行合理规划,使农田水利工程既能满足农业的灌溉需求,产生经济价值,又不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做好经济与环保兼顾。

3.2 整体性原则

所谓整体性原则,就是在进行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时,要对与农业息息相关的各种因素进行充分的考虑,全面把握这些因素对农田水利工程灌溉的影响。如地质地貌、生态环境、气候环境、主要种植的农作物品种等等,这些因素都会对农田水利工程的灌溉效果产生影响,所以制定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方案时,就要做好各方面因素的协调和统一,以免顾此失彼,最终影响灌溉功能的发挥。

3.3 动态性原则

所谓的动态原则,是指要对农田水利工程进行不定期的实地勘察,并对实地勘察的各种数据进行分析,对农田水利工程做动态建设。这是因为随着时间、环境、气候等因素的变化,会对农田水利工程,特别是灌溉功能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保持农田水利工程能够在长时间内一直保持最佳状态,为农业提供灌溉服务,必须要对农田水利工程进动态的跟踪和建设,保护农田水利工程能够长期正常发挥灌溉功能。

4 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相关因素分析

4.1 农田水利工程灌溉的规模前景预测

由于机械化的普及和应用,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更青睐于小型灌溉,同时对农田水利工程的要求也不再仅限于灌溉功能。在现代化的农业发展中,农田水利工程除了要具有传统的灌溉功能外,伴随着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农田水利工程还可以与当地的其他产业,特别是由农业衍生出来的产业相结合,开发利用更多的价值,使农田水利工程辐射下的小型灌溉区的综合实用性得以提升,从而促进当地的经济建设。

4.2 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的技术和方法

4.2.1 对农田水利工程灌溉的规划设计工作,需要一定的工作方法和技术,才能顺利展开。要做好灌溉规划设计工作,首先要进行实地勘察,对当地的气候、土质、降水量等因素要做到了如执掌;其次对当地已有的农田水利工程要进行调查,包括这些工程的施工历史都要做到详细了解;最后要对当地的经济水平和人民收入水平进行调查了解,为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打好基础。

4.2.2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设计方案与实际情况不符或相违背的情况,此时就需要设计方与施工方及时沟通交流,了解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制定解决方法,甚至是直接修改设计方案,从而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除此之外,在制定设计方案时,也要对施工管理工作做好规划设计,例如如果施工期处于雨季,在设计方案中就要体现出对储水和排水、清淤等工作的合理安排和设计。

4.2.3 对农田水利工程灌溉的规划设计,还要考虑到后期对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实现对农田水利工程的动态跟踪管理和建设,保证农田水利工程能够在长期范围内正常运转,为当地的农业生产和发展提供水利支持。

5 结束语

作为支柱产业之一,农业也是社会经济建设的基础产业。如果无法稳定的发展农业生产,就无法顺利进行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作为对农业发展能够产生重要影响的农田水利工程,其灌溉规划设计是发展农业建设的重中之重,是保证农业生产能够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在今后的发展实践中,必须要更加重视灌溉规划设计,使其发挥出更大的力量来促进农业的稳定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打好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田岩.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方法[J].吉林农业,2015(15):90.

农田建设规划方案范文第4篇

一、严守耕地红线,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体系。

1、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市政府与16个乡镇签订了责任书,建立“市、镇、村、农户”四级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将耕地保护责任纳入乡镇年度考核目标,全市34.52万亩的基本农田、39.5万亩的耕地保有量得到有效落实。

2、继续开展全市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在去年基础上,继续开展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数据库经过省厅审查并获得了通过,完成了16个乡镇的责任书签定。国土局组织了农办与农业局成立了自验领导小组,对16个乡镇的划定工作进行为期4天的自验,并通过了市的初验。我市的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内容是基本农田落地到地块、落实到户,明确地块边界、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以及片(块)编号。埋设好2414个界桩,908个村牌,15个镇牌,将保护责任落实到农户,建立涵盖全市16乡镇(街道)的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将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的内容,纳入数据库管理。积极做好省级验收的迎检工作并能通过验收

3、积极开展镇基本农田保护补偿试点。去年底280万元的专项经费打到镇,今年根据卫片执法对镇的基本农田保护进行考核,并与审计局一起对资金进行了初步审计,目前资金还在帐户上,今后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核结果与镇上报的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审计后发放专项经费,并经过跟踪。

4、积极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按部省市的要求2012我市需要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3万亩,目前方案正在编制过程中。

二、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规划管理。

1、积极开展条件建设区局调。全市16个乡镇共局调面积4956亩,涉及项目200外。目前已上报15个乡镇(街道)的局部调整方案。乡6个乡镇局调已获批复,批准面积1500亩,三个街道的材料已报省厅。在市审查中。从各乡镇的进度来看,大慈岩镇需加快进度,争取尽快上报。

2、重点项目的规划落实方案情况。杭新景规划落实方案获省政府审批。下北线、檀新线、梅城垃圾填埋场的规划落实方案在省厅审批,三都水质自动检测站规划落实方案在市局审批。

3、做好2011年度规划数据库更新情况。要求规划数据库6月底汇交到市局,市局通过7天对全市数据库审查后,25日汇交到省厅。

三、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积极保障用地需求

1、加快建设用地预审。预审项目17个,总投资额8.34亿元,总面积363.87亩,并做好预审报部备案工作。

2、认真做好农转用报批工作。今年省厅下达计划指标692亩,其中农用地632亩(耕地383亩),未利用地60亩。市国土局“双保”工程和节约集约利用奖励指标50亩,其中农用地40亩(耕地30亩),未利用地10亩。两项合计计划指标742亩,其中农用地672亩(耕地413亩),未利用地70亩。

截止目前,共上报3个批次农转用,总用地面积2481.9亩,农转用2337.6亩,耕地1575.5亩,其中杭新景项目总面积2189.5亩。

2012年计划第一批次,总面积192.4亩,其中农用地145.9亩,耕地地110.4亩;

2012年盘活第一批次,总面积100亩,其中农用地88.5亩,用于致中和项目用地;

杭新景高速公路,总面积2189.5亩,其中农用地2103.2亩,耕地地1465.1亩。

计划第一批已批准,批准面积192.4亩。盘活第一批已报省厅,杭新景高速公路还在市局审查中。

3、做好标准农田占补与置换情况。截至6月,建德市标准农田置换已上报3个批次共80.23公顷,已批准二个批次,61.4012公顷,包括杭新景项目。

四、完成上级部门和局交办的各项工作。

在人手紧,任务重的前提下,我科全体人员发扬“白加黑、5+2”的工作作风,保质保量完成了调研、报表、培训、项目联审、论证会、评审会等交办的各项工作。另外,半年来,我科圆满完成了各级各项迎检工作:一是省厅、市局组织的数次耕地保护考核;二是省政府组织的粮食安全考核;四是市领导的多次调研;三是完成省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统计监测报表(规划与耕保部分);四是完成省厅土地管理2024情况统计表;五是完成市局每月上报的农转用及预审统计表;六是完成对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4个建议和提案的答复。

农田建设规划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

一、前言

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制定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设,集中力量加快推进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建设。国土资源部印发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首次从国家层面规范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2012年4月,全国新建1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已经分解下达至31个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一系列政策文件的下发充分体现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站位高、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如何才能按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该项任务、在开展建设工作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等已成为相关专家、学者探讨的重点。

二、历年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一味追求图件美观、投资比例合理,忽略了设计方案的实用性

相比一般的土地整治项目,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的基本特点是:耕地集中连片,具有一定的规模;耕地质量相对较高,骨干设施较好;已有田间基础设施的雏形,便于出具设计的初步方案,等等。在项目设计阶段,受时间、测量图纸准确度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对项目区情况了解不够透彻,有时设计方案过于迎合对图纸美观的要求,在编制预算时受投资比例的约束,从而忽略了方案的实用性,这对后期项目的实施造成了不利影响。

(二)重设计轻监管,施工阶段变数较多

项目立项、设计等工作一般都较严格和规范,而施工及其过程中的监管和质量验收却容易被忽视。重设计轻监管的现象较为普遍,加上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不够严格,导致了部分施工工序不规范,监管力度不够;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反复次数较多,对变更材料的审查难度较大。

(三)整治后的权属调整难度较大

为了能够实现规模效益,基本农田项目一般是以大田整治为主,所以会涉及多个权属单位,权属调整则成为了整治工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内容。另外,农村多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导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耕地主要散落在各农户手中,项目实施过程中难免会有新修工程占地、改变原权属界线走向等情况出现,各农户对此往往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从而导致整治后的权属调整工作难以开展,土地整治项目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和效益。

(四)后期管护跟不上,工程寿命缩短

后期管护主要包括工程管护及土地质量检测等。其中,工程管护是指对修建的农田水利及农村道路等设施进行及时地修缮,延长其使用寿命,使基本农田整治工程的实施达到一劳永逸的效果。土地质量的检测,尤其是对新增耕地部分的检测,宜采用动态检测的方式,定期对土地质量进行有效监管,根据土壤肥力的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改良措施,以满足耕作物生长的需要。

目前,很多项目竣工后主要是将项目移交给所在的村委会管护,因土地整治工程后期管护的制度不够完善,管护主体及权责不明确,管护资金无法落实,所以管护效果并不理想,“重建轻管”的现象普遍存在,如沟渠路工程被破坏、设施丢失等。无视后期管护的重要性将严重影响工程的使用寿命,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意义将不复存在。

三、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过程中应注意的要点分析

笔者认为,要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落到实处,必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在保证建设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创新模式,循序渐进。现根据历年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践经验及各地区相关学者的见解总结如下:

(一)综合考虑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因素

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是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必须考虑的自然因素,它直接影响着项目规划方案的可操作性。以南方丘陵地区为例,基本农田的分布特点与北方平原地区的是截然不同的,在规划设计方面应有所区别。如北方平原区因地下水位较低,地表水资源匮乏,因此井灌比较普遍,且多为大田整治;为防风害,一般需种植农田防护林,以起到防风固沙、美化环境的作用。而南方丘陵区水资源较丰富,但地形相对复杂,田块之间高差较大,整治后多以水平梯田为主。与之相配套的农田水利工程则以明渠明沟灌排为主,为避免过度冲刷,沟渠多配套跌水或消力池;部分地区为抬高水位,需修建陂头(小型拦水坝);在地势较高的地方,一般修建蓄水池蓄水,通过管灌的形式解决田间灌溉的问题。

综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不能为了达到路宽、渠直、田块整齐的硬性要求,一味地追求外观设计上的美观,应以实用为主,充分结合项目区特点进行方案的设计。

(二)农田建设与水利建设相对接

近年来,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各地投入巨额资金修复农村小水利设施、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但是,在不少地方,小水利建设与土地整治工程不能有效对接,无法保证每一块地旱涝保收。作为小水利建设的最终目的就是要确保耕地得到有效灌溉,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应将农村小水利建设和土地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国土、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同力协作,将“最后一公里”的任务落实,以小资金获取大效益。

(三)注重施工工程质量把关及验收

工程施工及验收阶段是影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质量的重要环节,与项目的立项、设计同等重要。为了防止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成为质量差的“豆腐渣”工程,必须严格审查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把握好质量检验和工程验收工作。

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同步进行动态监督检查,将施工方与监理方的质量检验资料分类建档;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按相关规定做好变更设计材料,及时上报备案;工程验收时结合普检与抽检、初验与复验、内业与外业检验等验收方式,对重点隐蔽工程、阶段性工程加强验收与监督,确保工程质量总体达标。只有注重施工工程的质量及工程验收的环节,才能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这一民心工程落到实处,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

(四)明晰产权,确保农民权益

权属调整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所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前后的产权问题不容忽视,尤其是项目实施后的权属调整问题,应做到未雨绸缪。在项目规划设计的实地踏勘阶段,应将权属作为调查的主要内容之一,设计的初步方案需要到实地征求国土部门及村民代表的意见,并确认项目实施后权属调整是否可以落实,在此基础上,对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如此才能保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才能确保农民的权益不受损害。

(五)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大,所需资金的投入量较多,单靠政府财政出资无法满足项目所需全部资金。因此,拓宽筹资渠道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能够顺利实施的有力保障。在资金筹措过程中,除政府财政外,还可增强吸纳社会资金的能力,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另外,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因此,也可考虑引导农村闲散资金投入,试行农民先行投资,后期根据投资比例免收使用税费等优惠政策。

(六)加强项目后期管护,提高综合效益

高标准基本农田不仅要建设好,还要管理好。建设与管护并重是土地整治项目开展和实施的必然趋势,因此,为保障项目实施后新建的田间基础设施能够长期有效地投入使用,保障实施后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发挥应有的综合效益,必须加强项目的后期管护。同时建立健全后期管护体系,落实工程管护措施,使后续管理规范化、制度化。2024后期管护经费,个人认为应将其纳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预算中,并在设计方案中明确后期管护的相关措施以及管护主体的职责,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始有终,能够发挥其综合效益。

参考文献:

1.王瑷玲,赵庚星.我国土地整理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J].土地经济与管理,2005(4).

2.王颖,李江风.浅谈土地整理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安徽农业科学,2006(23).

3.蒋胜强,匡春峰,郭岚.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变更问题浅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1(2).

4.冯强.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中的土地权属问题[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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