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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卫生专项计划(优选4篇)

2024-07-10 00:20:02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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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卫生专项计划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完善农村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和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村卫生室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从整体上为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提供保障条件。

二、建设原则

省级为主、地方配套;整合资源、填平补齐;完善功能、满足需求;统一标准、规范建设;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三、建设目标

从*—2011年,用5年时间,建设1230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1000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基本建立起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相适应,设施较齐全、专业素质较高、运转有效,初步满足农民群众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需求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四、建设内容

一是以改善就医条件为目标,改扩建业务用房;二是以提高诊疗技术为目标,添置与更新设备。

五、建设标准

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设备添置更新按照《安徽省农村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标准》填平补齐,业务用房建设造价按每平方米600元控制,设备添置更新按平均每所20万元左右控制。

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和设备添置更新,按照《安徽省农村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标准》建设。业务用房建设造价按每平方米500元控制,设备添置更新按平均每所6000元控制。

《安徽省农村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标准》、《安徽省农村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标准》另行印发。

六、投资规模

*—2011年,总投资12亿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设备购置与更新。按国家标准,投资3.6亿元,改扩建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60万平方米;投资2.8亿元,添置和更新1230所乡镇卫生院诊疗设备;投资5亿元,改扩建村卫生室业务用房100万平方米;投资0.6亿元,添置和更新10000个村卫生室诊疗设备。

七、经费来源

总投资12亿元,其中: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争取中央投资3.5亿元(含2006年国家已下达国债资金1亿元);省、市、县三级政府分担8.5亿元,省级按80%比例承担6.8亿元,市、县财政按20%比例承担1.7亿元,省级5年应承担的资金按平均每年1.36亿元进行筹集,具体为:省发展改革委省统筹投资每年安排4000万元,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9600万元,市、县应承担的资金,按省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配套比例,由市、县财政安排落实。

八、分年计划安排

在分年度计划安排上,一是优先安排中心乡镇卫生院;二是优先安排乡、村行政区划调整完成县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县;三是优先安排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县;四是优先安排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集中的乡、村卫生机构。

乡镇卫生院。*—2009年每年计划安排建设300所,2010年计划安排建设200所,2011年计划安排建设130所。

村卫生室。*年试点建设1000所,*—2010年每年计划安排建设2500所,2011年计划安排建设1500所。

九、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制定建设规划。根据全省农村卫生发展实际,研究制定符合省情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规划制定的程序是:

乡镇卫生院:根据行政区划调整以后的乡镇数,按照1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在已经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标准进行填平补齐建设,由省将*—2011年建设规划规模和年度建设计划下达到各县(市、区)。

村卫生室:按照1个建制村建设1所标准化的公益性村卫生室的总体考虑,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再设卫生室(工作职能由乡镇卫生院承担),结合各县(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的行政村数、人口数以及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情况,将*—2011年计划建设控制数下达到各县(市、区),由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提出*—2011年分年度建设计划,经所在市审核后,报省发展改革、卫生、财政部门统筹制定全省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模式。项目坚持以县为主,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规划立项,统一计划下达,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预算审计。项目建设实行县(市、区)卫生部门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对村卫生室进行统一设计,提供几套适应不同区域、地形和地质条件需要的标准图纸,供各县村卫生室选择;在项目建设上,以县为单位进行集中打捆分包招标,引入合格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以降低建设费用,保证施工质量。

(三)运行体制与管理模式。实行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模式。政府投资新建的村卫生室所有权归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从有资质的乡村医生中招聘从业人员,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财政根据其所承担的公共服务适当予以补助,逐步建立乡、村卫生服务运行管理体制和日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制。

十、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构。在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研究和解决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和任务,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县政府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审定建设规划、以及配套资金、建设用地的落实和其他优惠政策等。市、县发展改革、卫生、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工作,具体负责项目立项审批、编制上报建设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勘探设计、招标管理、施工监理、项目督查、资金使用、统计报表上报、竣工验收、决算审计、档案管理等工作。市、县(市、区)建设、国土、审计、监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履行职责并予以配合。乡、村负责建设用地划拨的落实和施工环境的保证。

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财政厅等部门按照省政府要求和职能分工各负其责。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组织制定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建设规划,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并协调项目启动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评估评价工作。

省卫生厅负责牵头组织项目的实施和建设、统计报表上报以及制度建设、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和验收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建设规划以及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省财政厅负责安排落实省级财政资金和建设资金管理,督促市、县财政部门落实配套资金。

(三)制定优惠政策。

一是制定出台在建设用地、建设费用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保障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顺利推进;二是制定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以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

(四)建立项目公示与督查制度。

农村卫生专项计划范文第2篇

根据国家卫生部《2024开展20__年—20__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__]147号)文件要求,以及四川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了解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调查分析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中央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结合我州对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调查,现就具体调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资金分配情况

(一)、20__年:

中央补助557.65万元(中西部地区县医院及少数民族自治州盟医院医疗救治能力建设项目60万元、西部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15万元、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项目345.90万元、中西部地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39.40万元、艾滋病防治项目13.72万元、结核病防治项目34.48万元鼠疫防治项32万元、sars、人禽流感等其他重点传染病项目4.9万元、地方病防治项目12.25万元、计划免疫项目12.25万元);省级补助86.92万元(西部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3万元、艾滋病防治项目19.10万元、结核病防治项目24.82万元、鼠疫防治项15万元、sars、人禽流感等其他重点传染病项目3万元、地方病防治项目22万元)。

(二)、20__年:

中央补助644.86万元(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43万元、中西部地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项目289.8万元、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67.90万元、艾滋病防治项目24.74万元、结核病防治项目38.40万元、鼠传疾病防治项目20万元、医院管理督导项目3.2万元、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71.20万元、计划免疫项目30.38万元、其他重点疾病防治项目56.24万元)。

(三)、20__年:

中央补助877.83万元(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43万元、中西部地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项目208.6万元、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96.39万元、艾滋病防治项目52.71万元、结核病防治项目21.72万元、鼠传疾病防治项目15万元、地方病防治项目74.4万元、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205.95万元、计划免疫项目43.43万元、其他重点疾病防治项目101.13万元、人禽流感项目0.5万元)。

20__-20__年中央和省补助的资金共计2080.34万元。按照项目分配方案都全部分配到各县。资金到位好,无资金结余结转。(资金分配情况表附后)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我州幅员辽阔,服务面积大,战线长、点多面广,由于人员配置不足,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滞后,特别是缺少必要的执法取证设备,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开展很困难,任务重,涉及面广致使卫生执法监督困难重重。希望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加强卫生执法机构能力建设,以促进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健康、有序向前发展。

(一)、地方病项目执行情况:

中央补助地方病防治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地氟病,克山病。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18个项目县开展饮茶型氟中毒调查,调查15405人,儿童氟斑牙检出率38.34%,成人氟斑牙检出率47.48%,成人临床ii度以上氟骨症检出率14.47%,儿童录氟平均值1.86mg/l,成人录氟平均值2.52mg/l,茶水氟平均值4.032mg/l。项目总结材料已上报省卫生厅、省疾控中心,今年7月份接受省督查组的检查。

九龙县按项目要求,在烟袋乡白岩小村开展克山病病区调查,调查村民313人,检出有心电异常15人,均未查出克山病疑似病人,完成了项目调查任务。

(二)、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执行情况:

我州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使得卫生资源明显倒置,资源配置十分不合理。鉴于这种情况,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举办了乡村医生培训班,加强业务能力的培训。通过培训使乡村医生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有了很大提高,能逐步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的目标,为我州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各县医疗资源也得到合理的调控,也为我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我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启动于20__年11月。到20__年,共有4个试点县。由于农村居民的整体素质不高,宣传工作不到位,整体上来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参合率不高,加上我州医疗技术水平发展不平衡,群众对合作医疗还抱有观望的态度;另外,受药品价格等因素的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管理能力建设还亟待提高,特别是无专门工作人员的现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试点工作的发展。结合存在的问题,各级领导积极想办法,出主意,引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逐步实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为我州农村经济的发展,解决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矛盾,为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发挥重要作用。

(三)、万名医师支援农村项目

1、根据四川省卫生厅2024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安排,我州石渠、新龙、色达、雅江、理塘五个国家扶贫重点县开展了二级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共派出90人医务人员支援30个乡镇卫生院。

2、根据儿童先天性视力残疾和白内障患者复明救治项目要求,稻城、巴塘、炉霍、丹巴、康定五个县年内将完成300例先天性视力残疾或唇腭裂儿童救治,三县分别完成各60例救治任务。目前,炉霍县已完成了任务,其他县结合白内障复明手术一并施行。

3、根据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厅2024农村卫生人员培训的要求,目前已完成全州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共培训843人。全州乡镇卫生院放射、检验、内科专业技术骨干培训,以及全州乡村医生培训正在实施中。(四)、计划免疫项目:

中央补助免疫规划项目,康定、九龙、新龙、德格、白玉、理塘、色达、得荣8县开展并完成0—47月龄脊灰两轮强化免疫,其余县开展流动和漏种儿童查漏补种工作。0—47月龄脊灰强化免疫接种率95.9%;举办全州计免骨干培训班三期,培训120余人,开展免疫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发放健康宣传资料7200余份。麻疹血清监测411人。

财政每年投入开展计划免疫工作的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各县疾控中心计划免疫专业人员到州疾控中心的业务培训和深入各乡镇卫生院对防保人员计划免疫程序、接种、填报等实际操作的指导和督导,中央财政补助了冷链运转车、冰箱、冷藏箱、冷藏包等相关设备,方便了计划免疫工作的开展。由于我州的具体情况农牧民受传统落后的观念影响,免疫接种意识淡薄,接受能力差,甚至有抵触情绪,因此实际儿童接种数量及疫苗使用量和强化免疫都存在较大差异。建议在计划免疫宣传教育方面加大资金投入。

(五)、艾滋病防治项目:

中央补助艾滋病防治项目主要用于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宣传教育。项目县开展自愿咨询检查2613人,培训县、乡卫生人员100余人,发放安全套35000支,综合监测筛查采集血清200余份开展哨点监测点州医院性病门诊监测共采集血清50份,上半年全州检出hiv感染者5例。

中央补助艾滋病防治经费主要用于大众宣教、预防母婴传播、性病防治、监测检测与筛查、人员培训及管理与督导评估。由于点多面广、地广人稀,给工作开展带来一定难度。但工作人员不畏艰苦,任劳任怨,对艾滋病防治工作尽心尽力,深入乡镇,走村窜户进行健康教育宣传,使广大牧民群众对艾滋病防治有了初步的认识,具备了一定的防护意识,起到了大众宣教的效果。目前有常用的艾滋病检测设备,主要存在无专用实验室的业务用房。建议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及硬件建设、人员培训来拓展工作,使工作覆盖面更广,让更多的群众得到实惠。

(六)、结核病防治项目:

中央补助结核病防治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查治病人,网络专报、健康教育,病人管理,报病补助等。全州各县结合全球基金经费积极开展结核病查治及项目督导,举办项目培训班6期,1期项目财会培训,另一期结核病控制多部门合作健康教育及业务培训,共培训各类人员421人。

(七)重点疾病防治项目

20__年中央补助其他重点疾病防治项目资金101.13万元,其中,包虫病防治97.13万元,麻疯病疫点、线索调查4万元。主要用于11个项目县包虫病病查治、督导等工作。九龙县麻风病疫点调查、雅江县麻风病线索调查,20__年项目县实施项目期间接受了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领导及专家的督导,截止8月底开展对9个项目督导及技术指导,查治包虫病病人1846例,犬只驱虫81390只,捕杀野犬314只,举办各类培训班48期,培训乡村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994人次,发放自制包虫病宣传资料70868份,宣传挂图1.2万套,组织健康教育问卷调查4455人次,向各中、小学校发放包虫病防治健康教育简易材料61000余份,受教育人群达239422余人。

雅江县按照项目实施要求,组织开展麻风病线索调查,普查6000人,问郑50份,发放宣传资料350份;疫点调查409人,未发现新发病例,线索调查25人,未发现新发病人。7月30日已将项目进展情况上报省皮研所。

九龙县按照项目实施要求,组织开展麻风病疫点调查,调查194户949人,发现新病人1例。

(八)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整治项目

中央补助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整治项目主要用于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及食品生活饮用水等整治工作。检查州级医疗、计生院(站)5个,县级医疗、计生站8个、乡级卫生院10个,个体诊治11个,医学美容2家,取缔非法个体牙诊所1个,超范围行医诊所1个,抽查公共场所987户,抽查合法采供血机构3家抽查大、中、小及幼儿园624所小卖部112个,餐饮店59户,停业整顿11户,查获非法食品1200余公升。

(九)鼠疫防治项目

中央补助鼠疫防治经费主要用于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县及项目单位按项目方案要求,开展鼠疫疫源地调查及疫情监测,监测点共采集动物材料、犬血清及自毙动物采集及送检任务。

(十)能力建设项目

中央补助西部地区卫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人员培训、网络软件。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州及18个项目县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信息报告系统,完成6期卫生监督员培训(州执法监督所对本单位培训1期,对全州18个县卫生监督骨干人员培训1期)共计315人。

(十一)中央补助其他重点疾病防治项目

sars、人禽流感防治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病例监测及标本采集,此款下拨州疾控中心,监测任务由州疾控中心承担,截止目前我州无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中央补助地、县两级疾控机构实验室装备项目设备由省卫生厅招标采购。

(十二)中央补助“降消”项目资金

按照项目资金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县发挥的效益如下:

1、人员进修方面:州卫生局项目办按照要求制定了人员进修实施方案和人员进修经费支付方案,并按照要求确立了进修单位(州人民医院、州妇幼保健院),并按照分批安排的原则安排了三个县的产科技术人员在州人民医院、州妇幼保健院进修,年内完成进修任务。

2、社会动员:各项目县按照要求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主要以宣传住院分娩的好处为主,加强了对各级人员的健康自我保健意识的宣传教育,以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接受健康教育人次达3735人次。

3、专家蹲点工作:按照项目要求由省卫生厅派出的省级专家已分别到达我州各“降消”项目县,并按照项目要求开展了专家蹲点的各项工作,蹲点工作将在9月底全面完成。

农村卫生专项计划范文第3篇

]346号)精神,现将我县农村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治县基本情况:

××县地处广西中部偏东的大瑶山区,成立于1952年5月,是全国最早成立的瑶族自治县。全县总面积2518平方公里,辖3镇8乡81个村(居、社区)委会,总人口14.8万人,其中瑶族人中占34.44%。瑶族中有盘瑶、茶山瑶、花蓝瑶、山子瑶和坳瑶5个支系,是世界瑶族支系最多的县份和瑶族主要聚居县之一。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5个,其中县级4个,中心卫生院2个,普通卫生院9个。此外,还有行政村卫生室15个,厂矿场、学校等医疗室2个;城镇个体医疗诊所68家。全县总床位312张,其中县级202张,乡级110张;国家卫生技术人员356人,其中西医生231人,中医16人,护理95人,其他专业14人。已获得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138人。全县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38人。11个乡镇共有村医121人,每千个农业人口拥有村医0.87人。

二、自治县农村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

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全县卫生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卫生工作列入全县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自治县农村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自治县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认真地贯彻落实上级2024指示精神,推行县、乡、村领导干部卫生工作责任制,级级把关,层层落实,把各级卫生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在具体的工作中,实行领导负责制,平时加强相关理论学习,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有针对性地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全县卫生工作的政策、制度和措施,以确保全县卫生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工作措施方面:

一是出台政策,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2024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全面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决定》(桂发[

]8号)下发后,县委、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立即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出台了《自治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暂行办法》(金政发[

]32号)和《自治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金政发[

]3号)两份重要文件,并于今年4月29日,召开了全县卫生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农村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保健规划要点(2001——2010)》(桂政发[

]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了《自治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2001——2010)》。调整、充实了自治县初保委员会成员单位,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责成各初保成员单位依据《自治县初级卫生保健规划(2001——2010)》制订了本部门、本单位的初保工作实施方案。并且于今年

月协助来宾市相关技术人员完成对我县医疗卫生状况的专项调研,并形成了《夯实基础,保障健康》的专项调研报告。

二是健全组织,明确职责,综合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自治区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于5月31日在南宁召开,会后,我县迅速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为主任的自治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局局长担任,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艾滋病防治委员会,。县、乡工作委员会辖区内艾滋病防治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工作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协调会,解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台。按照要求,县委、人民政府联合下发了《2024加强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金发[

]36号)。县卫生局也因应下发了《2024印发金秀瑶族自治县高危人群工作队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卫疾控[

]46号),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业人员组成干预工作队,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高危人群的干预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落实专人负责管理艾滋病防治工作,负责的工作包括艾滋病感染者或患者病人的个人档案、随访、探视及面对面的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疫情的统计、上报等等。

三是采取措施,防控结合,对狂犬病进行有效防治。狂犬病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2024加强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金政办发[

]79号)和《2024预防控制畜类狂犬病的通告》,要求各部门加强合作,开展犬类免疫,做好狂犬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狂犬病疫情监测报告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间狂犬病监测方案(试行)》要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落实专人负责狂犬病监测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种监测报表,同时要求各乡(镇)卫生院上报监测月报表,做好犬伤人员、疫苗接种人员和病例的登记工作,及时对病例进行个案调查。为提高犬伤处理能力,我县举办了一期由乡(镇)卫生院院长、防疫医生、县直医疗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狂犬病知识培训班。加强狂犬疫苗的管理,实行逐级供应,保证狂犬疫苗的质量,有效地控制了全县狂犬病的发生。

四是认真实施结核病防治规划和落实卫十项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2024印发自治县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金政办发[2003]132号)。县卫生局下发《2024印发金秀瑶族自治县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200年实施计划的通知》(金卫疾控[2003]58号)、《金秀瑶族自治县结核病控制项目归口管理规定的通知》(金卫疾控[

]15号)、《金秀瑶族自治县结核病控制项目技术方案的通知》(金卫疾控[

]14号)。

年3月正式启动了结核病控制项目,对辖区内的结核病人实行了归口管理与治疗。目前在案治疗结核病患者为170人。

七是积极开展计划免疫工作。

1、为规范县、乡、村计划免疫预防接种、上卡和接种证的管理工作,在今年5月份我县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200-2010年广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广西计划免疫条例》、《广西预防接种工作暂行规定》、《全区计划免疫工作质量监测综合评估方案》、《全区计划免疫工作三年奋斗目标》、《金秀瑶族自治县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实施方案》等2024法律法规和文件,提高了他们的理论水平,从而使他们在工作得心应手。

2、加快计划免疫接种场所的“四室”建设步伐。各乡(镇)卫生院加大“四室”建设力度,今年已累计完成6所,占目标任务的54%,达到自治区规定要求。

3、针对冷链运转、上卡、接种的不同情况,实行定点集中接种三个乡镇,其余为上门巡回接种的方法,今年已完成上级指定的每年6次运转,截止9月,今年出生儿童上卡1130人,上卡率7.63%;五苗接种率情况为:卡介苗96.36%、脊灰糖丸98.4%、百白破菌苗97.63%、麻疹疫苗97.38%、乙肝疫苗96.78%,五苗全程接种率91.30%。在1月份开展了一轮全县强化免疫活动,全县5631名儿童得到了有效免疫,服苗率94.77%;9月份对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开展afp病例主动搜索,共搜索门诊病例164556例,住院病例6865例,未发现afp病例,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儿童计免针对性传染病发生。卫生部门还通过安全注射培训、强化安全接种意识,全县所有接种点都配备了自毁型注射器,做到安全注射,有效地避免了接种事故的发生。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病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对各种疾病的症状、诱因及防治方法进行广泛宣传,对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不同群体进行集中培训学习。为加强狂犬病知识的宣传工作,在县有线电视台和桐木镇有线电视站播放狂犬病预防知识光碟录相,十月份全县科普下乡活动中采用发放宣传单、现场播放录相等方式进行狂犬病知识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狂犬病预防知识水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在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中,全县已发放由自治区提供的宣传资料共计4万多份。

(三)、落实资金方面

1、200年,县人民政府在保证乡(镇)卫生院防保人员工资及业务经费的同时,将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补助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确保预防保健三级网的正常运作。在县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况下,不仅划拨了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还与来宾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来宾市200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责任状》。

2、县财政局每年拨给县卫生局艾滋病/性病防治经费5000元。

3、县财政每年拨给冷链经费2万元,村医补助1万元,乡镇财政按人口0.05元/人,每个村民委50元拨给计免经费和村医补助。疾控中心每年投入大量的业务经费,确保计免冷链工作的运转。

4、县人民政府与自治区财政厅于200年7月28日签订2024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增款实施广西结核项目的再转贷协议。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我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财政极为困难,资金缺口仍然是制约我县卫生事业发展的主要原因。建议上级2024部门加大对我县卫生事业发展的帮扶力度,增加对我县农村卫生基础建设的投入,逐步提高我县的防病治病能力。

2、卫生工作发展不平衡。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乡(镇)卫生院则普遍存在发展滞后的问题。

3、由于自治县财政困难,仅靠县财政微薄投入,开展各种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举步为艰,很难将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最好。

4、艾滋病防治工作中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的管理难度大。目前,我县所掌握的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的资料主要来源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性病防制科反馈来的信息,很多是没有详细地址的,有些甚至是假名,因此,无法有效地落实国家对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的政策。

5、卫十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配套经费不到位,加上我县地处偏远山区,病人分散,县、乡、村督导存在较大困难,复治的老结核病人,耐药性病人数多,难治愈,而多数病人的经济条件困难,又属不符合免费治疗的涂阴病人,这给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希望上级2024部门对我县加强督导,提供技术支持,对涂阴病人提供免费药品治疗。

农村卫生专项计划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财务行为,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维护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2024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经办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以下简称为“基金”)是属农民自愿缴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民办公助的,主要用于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医疗费用的资金。

第四条基金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2024法律、法规和方针,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并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

第五条为保证基金的按时、足额收缴和支付,乡镇代征机构和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有权按规定要求缴费农民提供缴费情况和2024医疗费用的原始资料以及数据。

第六条基金纳入单独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社会保障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或者单独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基金专用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自求平衡,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第二章基金预算第七条基金预算是指经办机构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第八条基金预算的编制。年度终了前,经办机构应按照规定的表式、时间和编制要求,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基金收支预测,编制下年度基金预算草案。

第九条基金预算的审批。经办机构的年度基金预算草案,由卫生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复核,经县级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并报上级卫生、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条基金预算的执行。经办机构要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并认真分析基金的收支情况,定期向同级卫生和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卫生和财政部门应逐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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