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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化服务示范区工作方案

2024-07-10 15:50:01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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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我县文化软实力,推动全县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发展,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及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宝政发[]3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建设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文化发展理念,整合优势文化资源,建设文化基础设施,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文化事业,构建与经济社会相协调、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新格局,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公益服务、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就近方便、惠及全民的原则,坚持城乡统筹,突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到年,形成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比较健全,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比较充足,资金人才保障有力,组织支撑和运行评估比较完善的覆盖全县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达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有效地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全覆盖。

年至年,围绕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总目标,全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效益明显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体系。

1.持续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争取国家资金,启动占地180亩的南岸新城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有效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搬迁新建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新建东风、温水、八渡、李家河、东南、曹家湾7个镇综合文体活动中心和50个新农村建设重点村村级活动室,158个农家书屋。建成门类齐全、功能先进、层次分明、省内领先的公共文化设施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文化站、镇文体中心、村(社区)文化活动室等文化设施齐全的新格局。

2.大力加强流动文化设施网络建设。争取中央、省、市项目支持,为县文化馆、图书馆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建成与我县人口分布和地域条件相适应的流动文化服务设施网络,使广大群众能够就近方便的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3.实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标建设。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文化部颁布的关于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标准,加强县图书馆、文化馆达标建设,使县文化馆、图书馆达到文化部颁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图书馆馆藏图书达到全县人均0.4册以上;人均年增新书在0.02册以上。

4.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到年底,在全县已建成的1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基础上,新建八渡镇、关山管委会综合文化站,使其设备配置、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达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部制定的《乡镇(街道)文化站建设标准》。

5.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至年,全县60%以上的镇、社区建成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二)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供给水平,保障公众文化权益。

至年,以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强化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效益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的供给水平。更好地维护和发展城乡群众公共文化权利、培育社会价值观、提升文化软实力。

1.全面实现公共文化服务重心下移。组织文化部门、演出团体和作家协会、社火协会、书法协会、摄影协会、美术协会、音乐协会等单位,继续开展大型文化下乡活动、图书流动阅览、送书下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农村文化服务活动。组织农村和城市社区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公益文化活动。办好广场文化周、社区文艺汇演、秦腔大赛、歌手大赛、自乐班大赛、民间曲艺大赛、“非遗”展示展演展览宣传活动、社火艺术节、关山消夏节、龙门洞道教文化节等品牌文化活动,全县镇村文艺演出不少于200场次。努力满足各阶层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群众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人均参加文体活动时间每周不少于3小时。

2.逐步实现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多元化。继续深化县级院团体制机制改革,大力解放艺术生产力。抢抓全市重点支持300支群众业余文艺团队,支持600支基层农村群众业余文艺团队的政策机遇,扶持我县城乡156支群众业余文艺团体,支持其活动经常性开展,满足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

3.全面实现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根据中、省《关于推进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推动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室全部实现免费开放。公共电子阅览室为社会公共提供免费上网服务时间每周不少于42小时,公共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文化馆(站)、博物馆、体育馆(场)等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

4.积极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服务。组织文化馆、图书馆业务人员走进社区(农村)培训、辅导和调研,人均每年不低于48天;县图书馆每年举办各类讲座、展览、培训等活动不少于20场(次),下农村、社区服务点活动不少于200次。县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12场以上,流动展览10场以上;每年下基层服务次数不低于60次。乡镇文化站每年举办有影响的大众性文化活动不少于4次,开展培训、展览、演出等文艺活动12次以上。各村(社区)农家书屋每年开展群众主题读书活动4次以上。加强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领导,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以上电影,全县每年公益性电影放映不少于1932场次。

5.全面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加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施步伐,建成12个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点,69个数字农家书屋。年底,基本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化服务体系,实现县有支中心,乡镇有基层服务点、村有“村村通”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网络;使基层群众可以通过服务点使用文化信息资源,享受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的资源服务。

6.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把南岸新城文化产业园打造成省级文化产业园。大力支持县文化产业开发公司、陇县华艺民俗文化传承有限责任公司、陇县创新工艺品厂等有实力的文化专业公司做大做强,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县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机构队伍建设,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人才落实。

健全镇综合文化站组织机构,至年,在现有每镇已有1名文化专干的基础上,再配备1名文化站长,1名网络媒体技术员;为每个行政村和社区配备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专干。县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得低于80%(其中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业务人员总数的20%以上)。彻底解决公共文化机构无编制,非文化工作人员占编、文化专干不专现象,充分调动发挥广大基层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在职人员培训教育制度,县级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按照省颁标准,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配备3名技术人员。落实人员经费,确保系统正常运转,实现全县文化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四)完善机制,加大投入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按照“五纳入”要求把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县级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把公共文化体系示范区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惠及于民的基础工作认真抓好,地方财政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同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每年文化事业费“不低于财政总支出的1.5%”;按照部颁文化馆等级必备条件标准,县级文化馆文化事业经费不低于全县人均0.60元拨付;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按全县人均0.60元拨付,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运行经费每年6.8万元拨付;镇文化站业务活动经费按所辖人口人均0.30元拨付,切实保障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所必需的资金。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决定成立陇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按照省市关于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工作要求,成立创建组织领导机构,对照创建任务,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突出重点,全力推进,全面开展各项建设服务工作,基本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力争各项指标全部达到创建标准。

第三阶段。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改造提升,迎接国家验收,确保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常见验收顺利通过。

六、责任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日常联络协调,负责召集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县委宣传部负责创建示范区的宣传工作,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做好创建宣传工作,扩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社会影响,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参与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宣传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果和亮点,推动我县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县文化广电局负责制定创建规划和有关方案;负责与中省市市文化部门落实上级创建专项资金,协调指导全县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负责督察创建进展情况和信息报送工作;开展县、镇、村文化活动、图书阅览、免费开放、人才队伍等制度设计课题研究,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依据及决策参考。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我县创建示范区工作所需启动资金和配套资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落实县文化馆、图书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乡镇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室人员编制。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配合文化广电部门做好县级公共文化设施项目的立项和规划建设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负责做好本辖区文化广电设施的新建和改扩建工作,负责辖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镇(街道办事处)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的建设工作,负责本区域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设施建设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是文化部、财政部“十二五”期间共同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是研究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可持续发展,进而惠及民众和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健全发展的有效措施。示范区创建任务十分艰巨,时间非常紧迫,各镇、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以更加清醒的文化自觉、更加强烈的责任意识、更加有力的组织领导、更加务实的政策措施,切实把我县创建工作组织好、落实好。

2.创建示范区要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创建标准涉及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资金、人才和技术保障措施落实,公共文化服务评估等各个方面,其中有许多硬性指标。各镇、有关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我县创建规划标准,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创建规划和措施,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和部署下,严格对照标准,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在明年年底前完成创建任务。

3.各有关部门和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将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把普遍达标和重点突破结合起来,把提升服务能力、改善服务效益作为示范区创建的重要内容,把城乡统筹、带动基层作为示范区创建的重要任务,围绕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目标、任务,按照责任分工,落实相关机制和保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宣传引导,克服困难,努力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我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一举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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