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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劳动计划【精选5篇】

2024-07-10 17:11:02工作计划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初中劳动计划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初中劳动计划范文第1篇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进一步完善企业分配制度和建立新型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人事管理体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竞争与激励机制,积极吸引、开发、保留各类高素质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人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电力公司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聘用的各类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社会通用工种人员。其中包括:

1、按照用人单位的需要接收的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培养的全日制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适用专业毕业生;

2、按照用人单位的需要接收的适用于社会服务性岗位、工种和特殊技能岗位、工种的中专、技校应届毕业生;

3、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必须接收录用的复转军人;

4、按照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并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招聘的其他适用人员。

三、管理权限

1、电力公司对公司所管辖的企业按照本办法聘用的各类人员实行计划管理,聘用指导,控制监督的原则;

2、遵循“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各用人单位负责被聘用人员的选聘、使用、考核、培训、劳动合同、薪酬支付等聘用管理;

3、遵循对被聘用人员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实行人事关系代理制的原则。聘用人员本人需委托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电力公司分部,对其人事关系等实行人事代理。

四、劳动用工及工资计划管理

1、各用人单位每年11月底前应根据本企业下年度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特殊人才的用工需求预测,在本单位内部无法满足用人需求、确有空岗的情况下,向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报送下年度本企业《聘用人员需求计划》。计划中应列明聘用的岗位、工种、专业、人数、期限等,公司在下年度一季度末之前下达劳动用工计划时,审批下达聘用人员计划。

2、对各用人单位因工作任务急需,聘用期限不满一年的临时用工,可根据工作任务的性质和紧迫程度,追加劳动用工计划和聘用人员计划。

3、对已达到或超过劳动定员或暂定人数的电力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在定员人数的基础上下达工资计划,实行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即不另行增减聘用人员工资计划。

4、对未达到劳动定员或暂定人数的电力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在原核定主业人数的基础上下达工资计划,实行增人增资,即根据实际聘用人数另行核增聘用人员工资计划。但工资总额不得突破定员人数的工资计划。

5、对暂未核定定员的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各专业公司的聘用人员,在电力公司每年核定暂定人数的基础上,下达新增聘用人员计划。按照增人增资,减人减资,分类核算,统一管理的原则,将聘用人员的工资纳入各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范围内管理。电力公司每年下达工资计划时,将根据各用人单位实际聘用人员情况,适当核增聘用人员的工资计划。下达增人计划而实际未新聘用人员的,不予核增相应的工资计划。

6、电力公司每年对各用人单位聘用人员合同到期的情况进行核查。对合同期满的聘用人员无论是否在岗,均直接核减劳动用工计划。对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各专业公司,还需相应核减工资计划。

7、各企业按公司下达的计划进行聘用的复转军人,按规定相应增加工资计划。

五、聘用原则

根据各用人单位的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对有志于开创、发展、建设电力事业,符合聘用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按本管理办法进行聘用,并遵循三项用人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选才原则;

3、量才使用,择优聘用,人尽其才的适用原则。

六、聘用条件

被聘用人员必须具备所从事岗位的各项聘用条件,其中: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无党纪、行政处分及刑事处罚的记录;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具有履行所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6、文化程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7、对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对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生产岗位或特殊工种岗位和社会通用工种岗位,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8、被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应控制在: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40岁以下,生产岗位35岁以下。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9、已证明,拟聘人员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10、经批准,已自谋职业领取经济补偿金的原电力公司系统职工不得聘用;

11、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自定。

七、招聘程序

1、用人单位根据公司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含聘用人员计划),在公司系统内无法满足用人需求、确有空岗的情况下,即可制定外部招聘方案,经电力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通过媒体广告、设摊招聘、他人引荐或网络查询等形式对外开展招聘活动。

3、用人单位负责对应聘材料进行分类整理、资格审查筛选,确定应试人员名单。

4、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工作性质以及应聘人员个人经历等,选择恰当的考试、考核方式。一般应有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考察等方式。

5、由用人单位负责组成招聘考试工作小组,组织并参加对应聘人员的考试考察工作。

6、经招聘考试合格初步确定的人选,视情况应作深入、有效的背景调查。

7、应聘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合格后,还必须到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出具医院体检证明,以确保应聘人员身体健康、胜任工作。

8、完成上述招聘工作之后,用人单位必须将招聘工作全部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电力公司报告,同时上报《应聘人员录用意向报告书》。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对各单位招聘工作的程序及其合规性、有效性进行核实,审查被录用人员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上岗条件,确定录用人选,分类报批并公布结果。

9、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根据电力公司审批意见,对被录用人员发录用通知单,并限期报到,签订初聘人员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

10、初次聘用的应届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及复转军人均需到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电力公司分部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方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若不能实行委托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初次聘用的其他人员可暂不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待续聘时再予以办理。

11、各用人单位必须严把外系统进人录用关,对不按招聘程序和上岗条件录用人员的单位,一经发现,必须辞退被录用人员,由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同时将严肃处理该单位主管领导及有关经办人员。

八、初次聘用人员的管理

1、初次聘用期间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对初聘人员均应进行试用或培训,坚持双向选择、优胜劣汰的原则。

2、初聘期限分别为:

(1)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为6个月;

初中劳动计划范文第2篇

建立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牵头统筹规划,劳动、教育、农委、科技、财政、人事以及建设等行业管理部门按职能分工,落实各自工作职责的城乡劳动者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管理新体制。

(一)劳动保障部门根据试验区建设十年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工作目标和统筹城乡充分就业工作任务,统筹安排“五三五规划”,健全完善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制度,全面覆盖城乡“五大类人员”:一是城乡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技术教育;二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三是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四是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五是农业劳动者实用技术培训。统筹规划“三个层次”的工作:一是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三是加强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制定实施“五个计划”:一是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二是职业资格证书技能导航计划;三是能力促创业计划;四是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五是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和岗位对接行动计划。

(二)教育部门牵头,劳动保障部门协助,重点做好新成长劳动力和初中、高中毕业后未继续升学的学生(以下简称“两后生”)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三)劳动保障部门重点做好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

(四)农业、科技、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团体做好农业劳动者和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五)人事、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根据城乡统筹工作中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工作需求,促进发展公共职业教育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调整编制充实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教师力量。

(六)财政部门要根据城乡统筹工作中职业技术教育院校、技师学院、公共实训基地的建设发展需求,筹措资金,加大财政的建设投入。重点支持开展农村劳动力免费技能培训和落实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的补贴投入。

二、完善城乡劳动者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制度

按照城乡统筹的覆盖城乡“五大类人员”和发展“三个层次”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统筹规划,加快完善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制度,为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提供合格劳动力,加强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者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

(一)职业技术教育要以职业技术院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成人教育机构、部省市属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机构为基础,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以提高就业率为目标,积极开展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以下简称“双证制”)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开展“两后生”职业技术教育和劳动预备制培训。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落实职业教育院校学生、技工学校学生、“两后生”的生活困难补助和奖学金制度。

(二)职业技能培训以公共培训机构、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企业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为基础,根据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以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竞争能力为目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根据促进城乡比较充分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技能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制度。

(三)农业劳动者实用技术培训由农业管理部门牵头,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机构等公共和社会培训机构为主体,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补充,通过财政投入,开展免费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三、整合城乡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资源

(一)完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牵头的职业技能培训职能。

1.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工作,紧密结合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组织公共技能培训机构、社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劳动预备制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度和特殊工种持资格证书培训上岗制度。

2.根据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和稳定就业要求,制定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3.负责按国家政策规定统一编制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教学大纲和教材,负责职业技能考核、技能鉴定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颁证工作。

4.加强社会培训机构和社会鉴定机构服务管理,做好各类技能培训机构、技能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二)完善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的职业技术教育职能。

1.组织实施职业技术教育院校的学历教育、技术教育。

2.组织实施农村实用技术的学历培训和成人教育。

3.组织实施职业技术教育中落实“双证制”要求。

4.组织全市各类职业技术教育机构开展初中、高中“两后生”职业技术教育和劳动预备制培训工作。

(三)完善农业、科技、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和团体牵头的实用技术培训职能。

1.组织实施阳光工程培训、新型农民科技培训。

2.组织实施农民素质教育、绿色证书培训工程。

3.组织实施农业劳动者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4.组织实施建筑行业实用技术和农民工夜校培训工作。

5.组织实施“星火科技培训示范工程”,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和就业技能培训。

6.组织实施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技能培训、女性就业技能培训、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

(四)完善各行业管理部门督促用人单位开展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职能。

1.组织企业广泛开展员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以及技能鉴定工作,监督企业提足用好成本列支的工资总额2.5%的职工教育经费。

2.督促行业内企业开展特殊工种工作岗位员工的持证上岗培训工作。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工种、特殊岗位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普通岗位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五)鼓励企业建立员工技能提升培训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大企业、大集团积极开展内部培训培养产业技术工人,鼓励无条件实施内部培训的企业与有资质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通过校企合作方式提升员工的职业技能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政府给予企业和培训机构相应的技能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

四、完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市场对接机制

建立满足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的以市场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机制,构建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与就业市场需求对接的信息网络和产需结合的衔接平台,建立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市场运行的新机制。

(一)充分利用全社会资源构建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术院校和各类技能培训机构共享的信息平台,政府各职能部门积极协作构建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公共信息交换平台,为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机构和企业牵线搭桥;鼓励引导职业院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各类培训机构通过校企合作方式,积极开展定向订单培训,为产业发展输送合格的高素质劳动者,为企业用工需求提供技术工人。

(二)职业技术教育院校专业设置要对接市场需求,社会培训机构技能培训项目要对接企业用工,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要对接企业发展需要。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机构要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结构,主动同本地区的大型企业、大集团公司进行目标对接,设置培训工种和技能科目,进行储备式、协约式、订单式的培训。组织企业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和“职业资格证书技能导航计划”,突出高技能人才培养,带动中级技能、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的梯次发展,满足地区各工种产业技术工人的市场需求。

五、建立购买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成果机制

加大对公共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的投入,加快建立我市基础性的公共实训基地,扩大职业技术教育办学规模和壮大技能培训机构,通过建立购买成果机制,大规模、高质量地培养符合就业市场需求的城乡劳动者。

(一)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财政加大对企业开展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的投入,适度提高技能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标准。通过政策引导企业广泛开展内部培训提升员工的技能水平和经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政府按照初次取得的相应职业资格等级实行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分级补贴支持。

(二)加强对公共和社会培训机构的管理服务,以技能培训达到的职业技能质量标准和实现就业为目的,建立城乡劳动者定点技能培训机构招标机制,对已认定的200余家城乡劳动力定点技能培训机构实行“奖优汰劣”的动态管理。

(三)完善城乡劳动者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补贴制度。技能培训补贴的标准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按职业技能培训成本的80%确定;职业技术院校、技工学校学生生活困难补助和标准由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相关补助政策规定执行。

1.经初次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补贴标准,按培训成本的80%确定;经职业技能培训初次进行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的补贴标准,按技能鉴定成本确定。

2.经初次技能培训取得国家、全省统一标准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按培训成本的80%实施分段补贴。即城乡劳动者经培训合格并发放统一合格证书时给予70%的补贴,实现就业后再给予30%的补贴。

3.职业技术教育院校、技工学校学生的生活困难补助和学费补助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健全完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评价考核标准

职业技术教育要以取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为基本标准,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要以取得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为基本标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全省统一培训合格证书为基本标准,农业劳动者实用技术培训以取得全省统一标准的绿色证书等合格证书为基本标准,建立统一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考核评价体系,政府给予技能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均以统一的评价考核标准作为衡量标准。

(一)完善职业技术院校和技能培训机构的设立资质审批管理,职业技术教育和技能培训机构按国家规定和办学要求,师资力量、教学规模、教学场地、教学设备必须达到国家标准。

(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补贴制度与城乡劳动者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考核评价标准挂钩,建立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的评价考核标准体系。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教育、财政等职能部门对全市职业技术院校和技能培训机构培训后达到的质量和完成的数量及培训成果制定统一的评价、考核、补贴标准。

(三)建立统一的职业资格考核鉴定和证书管理办法,以国家职业技能培训大纲和技能鉴定标准为统一标准,加快建立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考试中心,实行全市统考制度,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技能鉴定质量监督检查力度,落实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质量责任制,提高技能培训实效性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

(四)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要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为标准和实现就业为目的,实行分级分段财政补贴。

初中劳动计划范文第3篇

自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全国至少少生了4亿人口。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生育政策的演变大体上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3年,我国在生育政策方面实行的是不成文的放任人口增长的政策――实际上是鼓励人口增长;(2)1954年至1957年,由严禁节育到逐步主张节制生育;(3)1958年至1959年,已孕育起来的上层控制人口的思想受到严重干扰;(4)1960年至1966年“”发动前夕,计划生育思想复苏与开展时期;(5)1966年至1969年,计划生育政策未变,但丧失实施的社会环境;(6)1970年至1980年初秋,全国推行计划生育,形成合情合理的生育政策;(8)1984年至1991年,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形成各地方计划生育条例;(9)1991年至1999年,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趋于稳定;(10)2002年《计划生育法》正式颁布实施。

“新人口论”

“我的人口论,既不是马尔萨斯的人口论,也不是马克思的人口论,而是我马寅初的人口论。”堪称“补天之石”的“新人口论”的提出者马寅初如此阐释道。

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针对中国人口众多并且增长过快,但生活资料增长相对缓慢的现状,一些中国领导人和学者提出了节制生育的建议。1954年5月28日,邓小平在给邓颖超的信上批示――“我认为避孕是完全必要和有益的”,“应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之后,也在政治局会议和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上说:“要提倡节育。”作为中国倡导计划生育第一人的人口学家邵力子先生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了主题发言,呼吁控制人口,提倡避孕节育。

就是在这样的土壤中,孕育了马寅初的“新人口论”。

马尔萨斯人口论的主要论点和结论是:认为生活资料按算术级数增加,而人口是按几何级数增长的,因此生活资料的增加赶不上人口的增长是自然的、永恒的规律,只有通过饥饿、繁重的劳动、限制结婚以及战争等手段来消灭社会“下层”,才能削弱这个规律的作用。

这一理论把资本主义制度所造成的一切问题和灾难归结为人口过剩的结果。

马寅初提出控制中国人口增长的主张,被反对者认为是马尔萨斯人口论的复制品,是资本主义制度的行径。对此,马寅初反驳道:“马尔萨斯的理论肯定是反动的。他说食粮按算术级数增加,是不对的。食粮也是按几何级数增加的。”马寅初认为,马尔萨斯理论的出发点是维护资产阶级和它的政府,而“我这个马寅初的马,不是马尔萨斯的马,而是马克思的马”。马寅初在他题为《新人口论》的书面发言中也提道:“我的人口理论在立场上和马尔萨斯是不同的。马尔萨斯从掩盖资产阶级政府的错误出发,我则从提高农民的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农民的文化和物质生活水平出发。”

1953年,我国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当时全国人口总数约为6亿。而解放前,我国总人口为4.7亿,短短数年净增1.3亿多,自然增长率达2%,这可是个不低的速度啊!但在当时,因囿于苏联学者“社会主义不存在人口问题”“人口的不断增长是社会主义人口现象的基本特征”的认识,加上当时实际存在的人口问题还被大好形势所掩盖着,人愈多愈好,能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提早实现共产主义;有人甚至还认为,人口高速度增长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表现。因此在马寅初发表《新人口论》后,就遭到了不少盲目追从苏联模式的人的反对。马寅初说,中国的人口按照当时的情况增长下去,50年后就是26亿人了。因此,他主张在实行计划经济的同时,必须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的增长。

然而在如何控制人口的问题上,马寅初却和一向鼎力支持他的邵力子发生了分歧。

马寅初和邵力子都主张用避孕和适当地推迟结婚年龄的办法来控制人口,但邵力子赞同对已经怀孕的妇女实施人工堕胎,马寅初却坚决反对人工流产。马寅初说,既然已经怀孕,“人”形成了,“他”就应该有生的权利,把他杀掉,就是犯罪。父母杀子女,还成什么话!同时,人工流产对母亲的健康也会带来不好的影响。如果赞成人工堕胎,就会把避孕冲淡了。马寅初还主张,“每对夫妇生几个最合适?有人主张生三个。我认为两个就够了,男孩代替父亲,女孩代替母亲。我还主张两个有奖,三个有税,以税代奖,不会加重国家负担。”

马寅初早早就看到,人口问题“若不早为之图,难免把一切恩德变为失望和不满。”

自家做起

马寅初推行计划生育的观点,首先就从自家“开刀”。借一次去浙江嵊县调查的机会,马寅初来到了住在浦口镇的侄子马本讷的家里。

傍晚,马寅初来到了马本讷的住宅。刚一落座,马本讷便呼儿唤女,叫出了一大帮孩子来拜见马寅初爷爷。马寅初仔细一数,孩子居然有九个之多。马寅初大吃一惊,对侄子马本讷说:“哎呀,小萝卜头一大堆!本讷,你这是怎么搞的?”马本讷茫然不语,垂着手,默默地站立在那里。

打发走九个孩子后,马本讷无奈地说:“生活是比解放前好多了,可是吃饭的人多,一下子还是翻腾不过来。这不,您也看到了,要把九个孩子照顾得周全,是不容易呀……不过,好就好在是新社会,生下一个总有一个人的口粮,将来也总会有他们的工作可做。况且,孩子多也有孩子多的好处,我咬咬牙熬它几年,等孩子长大了就好了。记得爷爷活着的时候,常常念叨四世同堂,五世其昌,可惜他老人家没有活到今天,不然,他看到这么多的子孙,心里该有多么高兴啊!”

听到这里,马寅初的心头猛然一震――“四世同堂”“五世其昌”“子孙满堂”,想不到这种封建思想在侄子的身上还是这么浓厚。这样的封建习俗,也是造成中国人口增长过快的重要原因之一呀。

马寅初让侄子在对面的一条长板凳上坐下,然后由远及近地与他细算了一笔人口账,开导道:“本讷,你可能还记得,当年爷爷一个人挑着担子,迁居到这里,那时候我们家才几口人呢!到了我们这一代,就生下了你父亲、我,还有你的几个叔叔、伯伯、姑姑,我们弟兄5个、姐妹两个。这就是说,一个人变成了7个人;准确说加上你奶奶是两个人变成了7个人。到了你们这第三代,怎么样了呢?我算了算,儿子、女儿、侄儿、侄女,一共生下了你们29个。再到了你儿子他们这第四代?你扳起指头算一算,把你的小萝卜头一大堆都夹在一起,就有七十五六个了!不得了啊!不得了啊!”

马本讷听了,也感到这人口增长速度之快,连连点头。

初中劳动计划范文第4篇

中国就业机制的形成和发展是伴随着建国后我国就业制度的建立、发展变化而进行的,因而它与我国就业制度的演变是密切联系着的。

从1949年到1978年,我国实行的是计划体制下的“统包统分”型就业机制。其中包含两个阶段:一是1949~1954年“一五”计划初期,这一时期政府为解决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失业问题和安置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问题,采取了政府介绍就业和劳动者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就业机制;二是从1955~1978年,“统包统分”就业机制形成固定时期。自1955年起,中央政府决定对今后的招工和职工调配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方针,取消了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明确招工须经劳动部门批准这一原则,并要求政府对劳动者的就业实行“包下来”的政策,此后就逐渐形成传统计划体制政府“统包统分”的就业机制,并固定下来直到改革开放之前。

长期以来,我国这种计划就业机制造成了许多不良后果,主要有:(1)农村中形成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一方面由于农村人口的迅速增加,而耕地却相对有限。另一方面,由于20世纪60~70年代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使一定数量的城市人口转移到农村。无论是农村新增劳动人口,还是城市迁入农村的人口,政府都要求在农业中解决就业问题,而农业对劳动力吸收能力却有限,从而造成大量剩余劳动力。(2)企业中大量隐性失业的存在。政府不管企业是否需要劳动力,也不管企业是否有能力吸收新增劳动力,都要求企业对每年城镇新增劳动人口进行就业安置,从而造成企业中存在大量隐性失业。(3)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中存在大量的人浮于事的现象。为了解决全民就业,政府除了向农业、企业计划安置就业人口外,同样将一部分每年新增劳动人口安置到国家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中去,因人设岗、因人设编,造成机构庞大、臃肿,人浮于事现象严重。

二、我国竞争就业机制形成的客观必然性

通过以上对我国就业机制形成和发展历史的简单回顾,可以清楚地看出我国就业机制由计划主导向以市场为主导的转变具有客观必然性。

第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如果说改革初期,就业机制的调整是为了解决社会富余劳动者(包括返城知青和城镇新增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其后推行的劳动合同制是为了解决企业活力,扩大用工自主权的话,那么90年代以后就业机制的调整则完全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客观上要求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这就必然要求劳动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在进行配置时必须以市场为导向进行,以实现最优配置,发挥最大效用为目的,从而使企业实现利润或效益最大化。这必然要求企业自主用工,劳动者自主选择用人单位,以实现双方效益最大化。如果继续延用过去的“统包统分”的就业机制,就势必与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相矛盾,不利于我国经济体制转轨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因而市场导向的竞争就业机制的确立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客观需要的。

第二,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的客观需要。

如何将现有的生产要素配置好、利用好是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前提条件。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劳动力要素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也必然是目前中国经济建设中必须要解决好的重大问题。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无论是第一产业——农业,还是第二产业——工业,都显性或隐性地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这已是不争的事实。这一现象说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计划调控的“统包统分”的就业机制,造成了大量劳动力要素的闲置和严禁流动,这实际上是对我国劳动力资源的浪费和低效配置,是不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是与改革开放和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宗旨相违背的。因此,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客观上要求劳动力要素在全国或世界范围内合理流动,通过劳动力市场的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的综合作用,突破部门、产业、地域的限制,实现劳动力要素在全社会范围内的优化配置。

第三,经济结构调整的客观需要。

中国转轨期经济结构的调整,表现为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技术结构等的调整和变动。这些错综复杂的经济结构的调整;归根结底无非是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和组合,其中必然包含着劳动力要素的流动和重新配置,但这种变动和重新配置是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因而劳动力要素的流动和重新配置必然以市场为导向,以其充分利用和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为目标。这就必然要求劳动力从夕阳产业中或劳动力配置过剩的行业中逐渐退出,通过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竞争就业来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最有效利用。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所有制结构调整的需要。表现为从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纯公有制形式,转化为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并存、共同发展的形式。这就必然要求原来配置在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中的一部分劳动力要素要分离出来,和新增劳动力部分共同进入非公有制经济。这种调整和重新配置却是以提高原公有制经济的效益和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因此,必然要求劳动力要素的调整和重新配置通过竞争就业来实现。

2.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具体表现为三次产业间的比重关系的调整,某一产业内部的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夕阳产业的消失和新兴产业的出现,必然引起劳动力要素在三次产业间和各产业内部的流动和重新配置,这种重新配置也必须以实现经济效益最佳为目标,因此,必然要求劳动力资源配置的高效性,从而劳动者必须竞争就业,企业必须择优录用。

3.企业技术结构和产品结构变动的需要。企业技术水平的升级,使企业对劳动力需求总量减少,而对劳动者素质要求提高,这必然导致那些科技文化素质低的劳动者无法竞争上岗,流出企业。企业产品结构的变化,一方面表现为过去的不适应市场需要的产品的消失,另一方面表现为适合社会和市场需要的新产品的不断出现。因而,伴随这一过程,企业为实现其经济效益最大化,必然通过竞争上岗使那些不能胜任新产品生产的劳动者被排挤出企业,同时使企业外的高素质劳动者被吸收进来。

第四,国有企业改革的客观需要。

回顾改革开放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无论是国企改革初期的放权让利,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还是利改税以及承包经营和股份制改造,无不贯穿着企业对用工自主权的呼唤。企业用工自主权是企业自主经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统包统分”、“只能进,不能出”的企业用工制度,使国企长期以来富余人员过多以及由此引起的各种负担过重,因而“减员增效”便成为国企改革的口号之一。然而企业用工自主权的实现是以社会保障体系的全面建立为条件的,同时也是劳动合同制推行的前提条件。国企改革的目的是提高经济效益,这就必然要求企业在取得用工自主权后,对劳动力的使用采取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原则,否则就不能实现其经济效益。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已初步完成,国企脱困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其突出表现为企业用人机制的市场化,采取了竞争上岗、择优录用、下岗分流、竞争再就业的用工模式,这充分体现出市场导向的竞争就业机制是我国国企改革的客观需要。

第五,优胜劣汰,调动劳动者个人积极性的客观需要。

按照马恩经典著作中的设想,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劳动者是“自由人联合体”的一员,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1](PP.95~96)劳动不再是谋生的手段,不具有强制性。而这一设想是以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前提的,而现实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建立在生产力水平相对落后的基础上的,中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劳动还是谋生的手段。劳动者作为个人劳动力商品的所有者,由于劳动者天赋的差异性,因此,劳动者通过支出自己的劳动力而获得的收益还存在着差异性。这种差异性就体现在劳动者参加经济活动和企业生产中就业的竞争性、优胜劣汰性、强者生存性。同时,只有采取竞争就业的模式,劳动者天赋的差异性才能通过其劳动报酬差别反映出来,从而进一步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按劳分配制度,维护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合理性、高效性。

三、当前我国竞争就业机制形成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竞争就业机制形成的经济体制上的制约性——转轨期经济体制的特殊性。

由于目前我国正处在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期,一方面,旧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仍然存在并在一定范围内发生作用,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垄断行业中,用人机制仍然存在很大程度上的计划安置,竞争上岗还未全面推开,任人唯亲、因人设岗现象还依然存在;另一方面,由于新的市场经济体制还未完全建立起来,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竞争就业机制所起的作用还不强,劳动力要素的配置还未达到完全优化,因此,转轨期经济体制的特殊性制约了竞争就业机制的发展和完善。

第二,竞争就业机制形成的前提条件——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备性。

劳动力自由流动、自主择业的前提条件是劳动力基本生存条件的保障。由于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者的生活保障是由企业和政府承担的,而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是缺位的,离开企业和单位就意味着失去了保障,因此,劳动者自由流动、自主择业是有后顾之忧的,这就限制了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具体表现为:(1)国家事业单位的劳动者生活保障由国家承担,与此相关联的复杂的层层人事手续关卡限制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入和流出,不利于国家事业单位内部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也限制了有能力流入和流出的劳动者参予更大范围内的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竞争就业。(2)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劳动者,在改革前,他们的生活保障是由企业和国家承担的。改革后,由于劳动者个人社会保障体系未及时建立起来,限制了劳动合同制的全面推行,企业股份制改革中的“减员增效”、下岗分流都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限制,下岗再就业步履艰难。(3)农业经济中,由于至今仍未建立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得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和定期逆流性。流向城市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一旦在城市就业失败,他们的基本生活将没有保障,生存将面临严重威胁,这些都不利于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

第三,竞争就业机制形成的主渠道——劳动力市场发育的不完善,造成市场导向作用的薄弱性。

改革开放后,我国劳动力市场虽然得到较快发展,但仍然大大滞后于其他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不能适应我国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需要。

1.劳动力市场分割状态制约劳动力流动。劳动力市场的部门、地区分割状态形成了市场进入壁垒,限制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缩小了劳动者自由选择用人单位的范围,增加了劳动者寻求就业的成本,影响了劳动力市场信息的传递,不利于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和完善。

2.劳动力市场结构层次的不合理,不利于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和完善。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结构中,首先是低层次的以简单劳动、体力劳动为主的一般劳动力型市场,劳动力供给主体主要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企业下岗职工。其次是各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市场。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级人才市场,特别是企业家型、技术专家人才市场目前仍然空缺,仅有的几家猎头公司规模很小。这就使得在这些高级人才的就业中,因缺乏相应市场,竞争就业机制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出来,从而影响我国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和完善。

3.劳动力市场法规不健全和中介服务机构发育的不完善,制约了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如对劳动力市场运行中出现的劳资争议和纠纷,对非书面劳动合同的裁决缺乏合理公正性。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对有关劳动力供求结构变化和发展趋势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不够准确及时,还不能完全承担包括就业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社会保障等全套服务,不能满足就业者的需要。

4.劳动力市场存在较严重的歧视,不利于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和完善。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上除存在一定程度的男女性别歧视外,还存在着地方政府人为规定的歧视劳动者平等自由择业权的现象。如郑州市1999年规定40个职业禁止、26个职业限制使用外来工。北京市2000年宣布限制外地人谋职的行业从5个增加到8个,职业(工种)从34个增到103个。[2](P.49)

5.对劳动力市场宏观调控的乏力,不利于竞争就业机制的完善。一方面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量的随意性和流向的无序性基本上束手无策,对国企急需人才请不到、留不住,而富余人员又出不去,这些都不利于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另一方面,尚未形成国家利用工资杠杆调节就业结构及劳动力流动机制,工资同其关联度不高,不利于竞争就业。

第四,竞争就业机制形成和完善的观念障碍——计划经济体制下传统就业观念的不良影响。

现阶段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和完善,还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计划体制下形成的传统就业观念的影响,具体表现为:

1.还未广泛确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劳动力是商品、劳动力商品所有权属于劳动者个人的观念以及劳动还是人们谋生的手段、具有强制性的观念。

2.还未确立劳动力商品参预市场交换时,应按等价原则进行的观念。由于劳动力商品的非同质性,因而体现在劳动者收入上是有差异性的,而不是平均主义“大锅饭”。

3.充分就业观念还未完全确立。由于传统计划体制下形成的普遍就业的观念仍然存在,认为普遍就业即人人均就业。这种就业状态已被世界各国经济实践证明是不可能的,而只能在未来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能是存在一定失业率的充分就业状态,即指在某一工资水平下,所有愿意接受这种工资水平的人都得到工作的一种就业状态。过去所谓的普遍就业,人人都有工作的就业状态只能是形式上的。

4.合同制用工观念还未完全确立,固定用工观念仍然存在。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劳动力商品所有权属于国家或单位所有,用工观念是固定的,劳动者普遍存在“从一而终”的就业观念。大多数劳动者一生只在一个单位或企业甚至是一个部门工作,流动性很小。这种就业观念是不利于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不利于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和完善的。

5.社会保障观念还未完全确立,企事业单位中劳保观念仍然存在。虽然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国企改革也进入了新的阶段,但国企中过去的劳保观念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尤其在党政机关和国家事业单位中,由于改革深入程度不够,依赖公费医疗、单位优惠分房等福利劳保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还未完全建立起来。

第五,竞争就业机制形成和完善户籍管理制度的障碍。

建国后计划经济体制下逐渐形成户籍管理制度,造成了城乡间、地区间的长期隔离,人为限制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户籍管理制度越来越成为劳动力跨地区、跨产业合理流动的障碍。一方面,它剥夺了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权和择业权,限制了劳动者择业的范围和参与就业竞争的可能性,降低了劳动力资源配置的效率;另一方面,附加在户籍制度之上的教育功能、就业功能等限制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优化配置。就业者因担心子女的受教育问题和未来就业问题而放弃可能的流动,放弃向更有效的地方配置,从而限制了劳动者对竞争就业的参与性,不利于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和完善。

四、促进我国竞争就业机制进一步完善的政策建议

第一,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步伐,促进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以克服转轨期经济体制对竞争就业机制形成的制约性。具体措施是:首先,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其中包括所有制结构、三次产业结构、企业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等都应尽快进行调整,以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其次,加快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促进西部地区区域经济结构的调整。虽然改革已进行了20多年,由于西部地区处在改革的大后方,改革对其冲击力还较弱,过去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在西部地区还大量存在,在一定范围内的表现还很突出,西部地区国有经济比重高于东部、中部地区就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加快西部大开发的步伐,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的转轨对全国经济体制改革意义重大。再次,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尽快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客观需要。

第二,加快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其覆盖面,以解除劳动力自由合理流动的后顾之忧。首先,进一步加快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提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失业保障金的给付水平,解决暂时就业失败者的基本生活问题。其次,加快建立农村社区的社会保障体系,结束目前我国农村社区社会保障的空缺局面,解除农村剩余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后顾之忧。

第三,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努力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效率。其一,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清除劳动力市场的地区分割壁垒,扩大劳动者择业范围,降低其就业成本。其二,加快建立企业家型技术专家人才市场,促进劳动力市场结构的合理化,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对劳动者就业竞争的导向性作用。其三,进一步健全劳动力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完善中介服务机构,使他们在劳动力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等方面做到及时准确,切实起到服务和导向作用。其四,各级政府和劳动主管部门应切实维护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权和自由择业权,彻底清除带有歧视性的地方用工规定。其五,政府应加大对劳动力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积极正确引导劳动力资源的合理流动,以减少其流动的盲目性,增加其流动的有效性。

第四,积极消除传统就业观念的不良影响,树立竞争就业的正确观念。首先要牢固树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劳动力是商品,劳动力商品所有权属于劳动者个人的观念以及劳动还是谋生的手段、具有强制性的观念。因此,劳动者为了生存必须劳动,而不能按照自己的主观意愿对工作挑三捡四,挑肥捡瘦,嫌脏嫌累。其次要确立劳动者之间存在差异性的观念,用公正平和的心态去看待劳动者因个体能力的差异性而获得的个人收入的差异性,树立公平竞争,各得其所的就业观念,牢固树立公平竞争、双向选择、择优录用、合同用工的就业观念,彻底清除“铁饭碗”、“从一而终”的固定就业观念,逐渐形成流动有利于自己,流动有利于社会,流动有利于劳动生产率提高的社会氛围。

第五,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彻底清除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制度障碍。首先,加快推进小城镇户籍改革步伐,放宽城镇准入条件,使更多的农业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其次,积极进行大中小城镇市的户籍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并在条件成熟时,积极推广,全面铺开,彻底清除户籍制度对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限制,从而实现劳动者的自由流动、自主择业、竞争上岗、优化配置的良好状态。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75.

[2]饶会林,郭鸿.城市经济理论前沿课题研究[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3]沈德仁.新疆劳动就业问题研究[M].新疆人民出版社,1998.

初中劳动计划范文第5篇

我班孩子能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事情,尊敬老师,爱护同伴,能理解并遵守日常生活中基本规则,大部分孩子能主动参与各项活动,有一定的自信心。但是由于我班孩子都是独生子女,合作意识不强,不能相互谦让,相互分享,本学期将重点加强培养。

二、目标

1、了解自己和他人的异同,初步学会同情和关心他人。

2、了解周围的的环境,并初步了解它们与人们生活的关系,引发幼儿最初步热爱家乡的感情。

3、了解周围成人的劳动,学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养成爱劳动、爱劳动成果的习惯。

4、大胆表达自己想法,学会克服困难;初步学会评价自己与同伴,懂得与他人合作,学会分享和谦让。

5、了解祖国的一些传统文化,初步了解奥运知识,初步培养对祖国的热爱之情。

三、具体措施

1、 幼儿在玩玩具中经常会发生争吵或打闹,我们将和孩子一起共同讨论,让孩子们懂得解决矛盾的方法及一起游戏的规则和作用,学会交往,同时教育幼儿懂礼貌,并创造机会训练幼儿学习礼貌用语。

2、 每月开展一次“大帮小”的活动,鼓励幼儿帮助小班幼儿,体验帮助别人的得到的快乐。

3、 以讲故事、看图片等形式引导学会幼儿相互合作、相互谦让。

4、 以轮流当小小升旗手的形式,在每次升旗仪式后讲讲最近的国家大事,介绍简单的奥运知识,帮助幼儿尊重国旗,以及培养幼儿爱国情感。

5、收集有关环境保护的图片、资料等,通过社会实践、故事讲述等加强幼儿的环保意识。

四、进度安排

第二周

欢天喜地闹元宵

第三周

我也有长处

第四周

我是小小护旗手

第五周

夸夸我的家

第六周

快乐的小花籽

第八周

小鸟是我们的好朋友

第九周

拾到东西要还给别人

第十周

小蚂蚁搬豆

第十二周

乡下老鼠逛公园

第十三周

心情预报

第十四周

萤火虫找朋友

第十六周

快乐的节日

第十七周

同伴生病了

第十八周

逛超市

执笔人:游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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