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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管部工作报告范文第1篇
一、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总总则
1、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也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安全监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纪律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规定。
2、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
3、对学生安全管理要突出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思想,要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明确责任、管教结合、事实求是、妥善处置的原则,切实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4、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服务、管理、教育三条线的主体作用,同时充分调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日常安全管理
1、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遵守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2、建立宿舍长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各宿舍选出宿舍长一人,负责制订轮流值日制度,落实房内各种措施,定期向社区部门汇报本宿舍情况。
3、在宿舍,对人要讲文明礼貌。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严禁吸烟、喝酒、赌博、打架、看、传不良影响书刊。
4、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学),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5、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房同学要互帮互爱,并及时报告值班楼管人员,病情较重者,由楼管人员或老师陪同下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6、遵守作息制度(含节假日),保证休息时间,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则,没收一切娱乐器具,并通报批评。
7、必须保持宿舍清洁卫生,各宿舍每天一人负责打扫房内及门前,严禁向楼下、窗外抛掷杂物;严禁污损墙壁及乱涂乱钉;严禁在厕所内丢杂物、硬纸塞进厕所、水管等。
8、房内整洁做到:叠被统一格式,鞋屐摆整齐,天花板地面保持干净,并注意保洁。
9、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公物,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不准私接用电器,违者,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10、贵重物品尽量避免带入宿舍,现金随身带或存学校附近银行。
11、各房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准点蜡烛、用纸生火、烧塑料袋等。
12、如遇紧急危险,相关学生要有秩序地离场,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保卫人员,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13、如遇地震或空袭,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14、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15、严禁爬门窗,扒护栏。
16、单车一定要集中保管,不得停放在楼梯下面或楼道内。
17、不得在宿舍区打球,宿舍严禁敲打。
18、加强群防群治,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要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宿舍直接责任人:各寝室宿舍长
宿舍总负责人:宿舍辅导员,楼管。
三、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积极做好学生宿舍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对学生宿舍、寝室定期巡视检查,及时排查火灾隐患,处理险情,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公寓辅导员定期组织公寓防火演讲。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燃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等,不得在宿舍内吸烟,有违反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造成火险、火灾损失的,还要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严禁学生在寝室内使用电热设备和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电褥子、电炉、电热杯(锅)、电饭堡、电热棒、烘鞋器、大功率功放、音响等,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罐等器具。有违反以上规定,除没收器具外,未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严禁学生在寝室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有违反者给予批评教育及警告以上处分。因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者,除后果自负外,应承担相应的纪律、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5、线路、灯具、开关等用电设备设施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禁止学生个人擅自处理,若需修缮,学生应及时向宿舍老师报修。擅自处理不当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者,除后果自负外,应承担相应的纪律、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6、严禁损坏楼道内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按《消防法》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宿舍过道、紧急通道、楼梯口处不得停放自行车等阻碍通行的物品。
8、一旦发生火险、火灾时,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应及时进行扑救,并立即进行报告,发生大面积火灾时,应遵循先救人后救物原则,及时扑救,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和门卫人员要组织学生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有关领导。
四、宿舍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门卫制度,男、女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外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学生晚间外出须要请假,寒暑假期间,未经辅导员、宿舍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学生宿舍内大型、贵重物品要凭有效证件进行登记,核实后方可带出。
2、学生必须按指定床位住宿,未经教学系和宿舍管理部门同意,学生私自调换床位者,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私自调换寝室造成钥匙管理混乱和宿舍被盗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记过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学生不得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违反者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因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造成较坏影响或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4、严禁学生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违反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私自留宿外人造成宿舍被盗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5、寝室门窗、门锁损坏,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修,离开宿舍时应关好门窗,反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自己妥善保管。寝室因更换室员、门锁损坏、钥匙丢失、曾经被盗等因有失盗隐患存在时,应及时更换房门门锁。严禁学生转借、私配房门钥匙,因疏忽、过失、违规造成寝室财物被盗者,应追究责任人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管理好个人财物,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寒暑假及小长假期间,学生贵重物品要自己妥善保管,现金、银行卡、饭卡、手机等要随身携带。寝室内不宜存放大额现金,银行卡及存折密码不宜对任何人泄露,取钱时应提防他人偷窥密码。个人保管不当造成被盗损失的责任自负。
7、探亲访友者,学校和外来管理检查人员需进入宿舍的,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学生宿舍,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学生宿舍。
8、公寓值班室负责保管学生钥匙,不得外借。
五、宿舍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辅导员和学生班主任做为学生宿舍安全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宿舍安全检查工作。宿舍辅导员必须每周进行两次安全检查工作,并将结果汇总到学生处,发现问题及时和宿舍科沟通。
2、学生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法律明令禁止私人藏有的枪械(包括汽枪)、弹药、管制刀具等带入学生宿舍。违反者,除收缴物品,送保卫处依法处理外,视其情节态度,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禁止在学生宿舍内打麻将或以其它形式从事赌博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宿舍内禁止从事邪教传播邪教的行为,严禁传播、复制、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严禁酗酒、打架斗殴、起哄,禁止在楼内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打球和进行其它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
5、禁止在寝室内饲养各种宠物。
6、不准向窗外、走廊或楼道上乱倒污水,乱扔果皮等杂物;不准乱扔酒瓶、热水瓶等玻璃制品。因乱扔物品引起骚乱的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引起人身伤害的,除经济赔偿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禁止小商小贩擅自进入楼内推销物品,禁止租赁、代售、直销等一切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内从事各类营利性服务活动。
8、宿舍门开关时间统一规定,学生应按时归宿,晚归者必须出示证件,并作登记后方可进入宿舍。如有特殊原因晚归者,应出示相关证明。
9、严禁学生从其它学生寝室翻墙、翻窗入室或出室,违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由学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宿管部工作报告范文第2篇
为了营造一个整洁卫生、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文明健康、积极向上、与时俱进的企业文化,特制定本公司员工宿舍纪律。
一、各员工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各员工以公司为家,紧紧围绕在院党、团组织、综合办公室、公司的周围并在其领导下,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树立“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意识。
三、不得藏匿、观看、传播不健康的或反动的报刊、书籍、言论、碟片及其他声像制品,不得从事损害公司荣誉或利益的行为、活动,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活动。
四、各部门经理、主管要管理好本部门的员工,深入员工生活,聆听员工的意见,在思想上、生活上、工作上尽力帮助、解决员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五、员工宿舍一切设施、设备属公司所有,各员工要爱护公司所有物品,不得人为损坏或遗失,若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员工离职时要归还所借用的客房部一切物品,客房部经理必须在离院清单上签名并确认所借物品是否全部还清,若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六、辞职人员一经客房部经理在离院清单上签字后,就视为非本公司员工,并严禁在员工宿舍内住宿,住宿者每人按30元/晚收取费用。
七、讲文明礼貌,不准随地吐谈、乱丢垃圾、大小便,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要保持室内整洁美观,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净整齐有序,不准往窗外乱丢杂物,垃圾、剩饭(菜)要倒在指定地点。
八、员工间要文明交往、和睦相处、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
九、员工宿舍内的走道、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禁止饲养宠物。
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人人都当监督员,做到水龙头有开有关,人离房间要关灯、关电视,严禁在宿舍内烧废纸、点焟烛,禁止将点燃的废纸、杂物扔向窗外;严禁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等明火;严禁躺在床铺上吸烟;严禁乱扔烟头和把烟头扔向窗外;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私自接电线,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公私财产不受损失,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后果由本人承担。
十一、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仪表、警示标示等,不准随意拆除和破坏,不得擅自动用和破坏各种消防设施、设备。
十二、22:00以后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斗殴、酗酒影响他人休息;员工宿舍内不得私自留宿非本宿舍人员,男女员工不得互串宿舍;员工家属、亲友来访,若要住宿,应通知总台或客房部办理入住手续方可入住。
十三、严格遵守作息时间,22:00按时就寝,夜晚不回宿舍者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后果由本人承担;早班和晚班的员工,起床、洗漱、关门等落手要轻,不得影响其他员工休息。
十四、不结交社会上的闲杂人员、不把闲杂人员带入宿舍、不坐、骑兜风车,因此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
十五、宿舍所住的员工必须负责卫生,轮流值日,本宿舍附近的卫生由本宿舍人员负责,宿舍附近的水沟
应由本宿舍人员清理。
十六、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员工个人贵重物品、现金财物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切断电源。
十八、员工宿舍的水龙头、电灯等物品自然损坏,必须及时报告知工程部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宿舍员工负责。员工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十九、工程部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违章线路、使用大功率电器、经教育再次违犯者报公司处罚。
二十、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情节严重者送交派出所处理。
二十一、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少数民族员工已经带来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少数民族地区使用的刀具,都必须交保安部统一保管。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公私财物,不准在宿舍内殴打他人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宿舍,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不准恐吓或者威胁他人安全,干扰他人正常的生活;不准窝藏赃物,偷窃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二十一、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共同做好防范工作。发现可疑人员以及各类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公司报
告。
二十二、举报危及宿舍安全的信息,抵制和劝阻宿舍区内不文明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处
理、解决宿舍区内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在宿舍区内的见义勇为的行为等给予相应的奖励。二十三、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赌博、严禁在宿舍内搞封建迷信、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员工,及时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屡教不改者,公司可给予开除。
宿管部工作报告范文第3篇
(一零年十一月修订)
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会宿保部是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会主席团直接领导下的一个职能部门。它配合学校后勤办和广东华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领导各楼委会,参与对学生宿舍管理和纪律的检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的生活秩序,促进同学们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的形成,营造并维护学校良好的生活、育人环境,维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协助学生会做好各项活动的相关工作。在秉承“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工作原则下,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使我学生会宿保部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宿保部的工作制度如下:
第一部分:学生会宿保部内部管理制度 一、基本守则:
1.学生会宿保部由经过面试、笔试、综合考察选拔出来的学生以及经过主席团面试审查通过的正副部长组成。
2、学生会宿保部所有成员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规范自身行为。
3、学生会宿保部所有成员必须遵守校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秉承“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原则,做到“团结、务实、创新” ,摒除官僚思想,秉公办事,不徇私舞弊。
4、热心服务,耐心沟通,细心工作。部门工作要深入到同学中间,深入了解同学的生活需要,及时反馈并解决同学的切身实际问题,广泛征求同学们的意见。
5、对自己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尽心尽责,不推卸责任。要树立全局观念,服从部门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学生会举办的各类型活动,勇挑重担,不回避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
6、应具备团结互助的精神,无论是部门内部还是其他部门的工作都应积极配合,为促进学生会更好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7、应具备永不停滞的上进心,努力在日常工作和活动中锻炼自己,认真、主动、高效、优质地完成任务,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8、在工作和生活中要谦虚有礼,勇于接受他人的批评和进行自我批评,树立起良好的威信与形象。
9、努力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在学习上刻苦勤奋,在工作上认真负责,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例会制度
1. 每周三21:00召开部门例会,由部长主持。(若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具体条件调整开会时间)。
2. 会议内容:
(1) 听取各专项活动负责人汇报工作,寻找、讨论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 部长针对上阶段工作做出总结,并布置下阶段各成员具体工作。
3. 每次例会宿保部成员必须全体出席,到会者要配合部门秘书认真做好签到工作,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
4. 因病、事不能出席会议者应事先向部长请假,并提交正式请假条,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在会后向部长作书面说明。
5. 如无正当理由没有到会者,视为无故缺席。一次者进行口头警告;累计满三次者,由部门秘书记录在案,并通报批评;累计五次者,经部门审议留用查看;累计满七次者,经部门审议将其开除出学生会。
6. 部门成员在会上要积极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做好笔录,总结经验教训。
7. 部门秘书应认真对每次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资料存档,以便日后查阅。 三、扩大会议制度
1、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院系宿舍管理部门扩大会议,由部长主持。
2、会议内容:
(1) 交流宿舍管理工作经验,就内务检查、宿舍环境评估等营造文明住宿环境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
(2)商议并制定有助于活跃宿舍生活气氛、培养同学良好生活习惯的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四、责任分工制度
为了使部门的工作规范化,宿保部根据民主集中的原则制定责任分工制度,具体如下:
(一)部长:
1. 制定部门整体工作计划、工作制度。
2. 根据具体情况为各成员分配任务,组织、协调各成员的工作。
3. 主持宿保部各项会议及活动,并对会议及活动做一定评价和总结。
4. 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对宿保部内部成员进行观察、评估和选拔。
(二)副部长:
1. 协助部长做好部门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负责分管的工作。
2. 了解各成员的工作态度、情况并及时告知部长,做好部门内部团结工作,调节工作氛围。
(三)干事:
1. 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积极参与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
2. 树立全局观念,服从部门的工作安排。作为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者,要积极认真地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3. 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大胆、合理地提出自己的观点。 五、值班制度
1、学生会日常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晚上7:00—9:00,办公地点为学生会部长办公室。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值班工作,配合秘书处当值人员,自觉作好签到登记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值班者,需提前填写请假条并由部长签名再交到秘书处,由当值秘书统一订在当日值班表上(右下角)或在部门内部作出适当的人员改动,并告诉秘书处。如无故缺席值班,累计三次者,向其提出警告;累计七次者,经部门审议开除其出学生会。
3、值班人员必须自觉佩戴工作证,衣着整洁,并负责收取、整理信件和报纸,接听电话,礼貌接待来访人员,遇到无法处理的事情应立即向主席团汇报。总体由秘书处组织。
4、办公期间进入办公室的学生干部应穿着整齐,佩戴工作证。日常办公时间内应保持安静,不得携带食物进办公室。
5、值班干部可以利用办公区域进行工作及其他信息的交流。
6、办公室电话(39310099)是为学生干部联系工作而设的,不的随意使用。
7、接电话应注意礼貌用语,应说:“您好,这里是校学生会。”不许打私人电话。
8、办公室电话由秘书处管理。
9、出入人员应当爱护公共财物,不得私自外借大学城校区学生会的一切财物,主席团同意除外。
10、值班后,当值秘书负责当天值班情况的统计整理,并填好值班情况登记表。
11、最后离开的干部应关好电灯,拔电器插头,锁好电话,并关好门窗。
12、各值班人员应认真当天清洁工作。
1) 摆放好桌椅,打扫地面、清理垃圾等。
2) 养成保洁的习惯,自觉维护办公室的卫生。
13、每月按照值班表进行考勤统计,并于次月第一个工作周内公布最新统计情况。
14、违反上述制度者,由秘书处给予口头警告,情节严重者在例会上作出批评并责令起在例会上作出检讨。 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一)、宿保部主要文件资料
1. 宿保部组织机构设置办法及各项管理条例。
2. 宿保部成员名单、个人资料及联络方式。
3. 宿保部各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对部门成员的能力测评。
4. 宿保部特色活动的工作计划,工作过程中的文档材料及活动总结。
5. 宿保部所有的会议记录。
6、各院系上交的宿舍内务检查的内容及其检查结果。
7、各楼委会上交的工作计划、工作制度、考勤情况、宿舍内务检查结果、活动方案等文件。
(二)、文档管理办法
1. 宿保部的各类文件档案由本部门的秘书负责管理。
2. 经本部门策划主办或协助其他部门完成的活动,部门秘书应在活动结束后统一整理活动资料,并做好备案。
3. 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保证分类明晰,便于日后查阅及使用。
4. 部门秘书应密切配合秘书处的工作,统一对文件进行管理。 七、奖惩制度
1. 在部门日常工作中表现突出、有良好绩效、得到本部门及其他部门成员的好评、得到同学们的认可的成员经主席团审核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得到相应的奖励。
2. 不服从部门工作分配与调遣者,予以警告批评;如再犯,予以通报批评处分;对于不能及时完成任务的成员将视具体情况选择对其提出警告批评或通报批评的处分,情节严重者考虑除名处理(如因客观因素造成任务不能完成的将不追究其责任);在工作过程中有失误者将会根据其影响程度做相应处理。
3. 各成员的工作情况由部长评定并记录在案,将影响其学期末综合评估。
第二部分:各楼委会管理制度总则
一、楼委会的内部设置及其成员职责:
1、楼委会是学生会宿保部的附属机构,实行楼长负责制,楼长由学生会宿保部任免。此届楼委会成员任期为一个学年,新招成员试用期为一个月。
2、根据各宿舍楼具体情况,各楼委会设楼长一名,其他成员若干;负责配合学校后勤办、学生会宿保部和广东华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持宿舍日常管理工作。
(一)楼委会楼长的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楼委会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并报学生会宿保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2)主持本宿舍楼委会会议,及时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以及收集反映同学关于当前宿管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沟通宿保部门与同学的信息;
(3)主持卫生检查工作,组织成员进行宿舍卫生、设计评比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情况;
(4)负责主持每周规定办公时间的咨询和服务工作;并负责本栋楼委的工作考勤情况;
(5)组织每月定期的楼长开放日。
(二)楼委的职责如下:
(1)协助楼长认真积极完成楼内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2)及时收集同学对宿管现状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上传下达;
(3)协助维持宿舍的纪律和安全,参与所在楼委会的卫生内务检查等工作;
二、内部管理制度
:
1、考勤制度:
(1)楼委会进行卫生检查时做好考勤记录并将考勤情况上报学生会宿保部;
(2)成员无故不参加卫生评比、楼委会例会达两次者,采取公开批评,达三次者,作自动退出楼委会处理;
2、人员调整制度:
(1)成员调整(退出或加入),须经楼长批准,报学生会宿保部核准;
(2) 楼长、副楼长在任期未满之前退出楼委会须上交辞职书,报学生会宿保部核准。
附注:各楼委会可根据本制度总则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工作制度。
三、 楼委会的服从管理与自我管理制度
服从管理:
1、楼委会做为校宿保部直接领导的职能机构,有服从宿保部部级层所制定的工作计划以及完成下发的工作任务的义务。楼委会对具体的工作计划以及工作任务可以发表建议,可以参与工作计划以及工作任务制定的讨论。楼委会的相关人事调整或工作上的问题,必须报宿保部核准。
2、楼委会在工作上必须服从后勤办以及学校的相关安排,配合后勤办以及学校做好宿舍相关工作。
3、做为校学生会的一份子也必须配合校学生会的相关工作安排。
注:在宿舍管理方面与物业公司有所合作,对其工作上的过失以及工作上的漏洞有权进行干预。
自我管理:
1、楼委会做为每个楼栋的独立机构,可以根据自己楼栋的特殊情况以及不同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基于宿保部工作计划的相关工作计划。
2、在秉承“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工作原则下,为加强自身建设,各楼委会内部可以自行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使所在楼委会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3、根据所在楼栋所驻学院的学院相关特性,可以自主安排相关工作。
4、可以根据各楼栋的实际情况开展现行有效的相关活动。
5、人员调整后,产生人员空额的,该楼委会自主进行新楼委的招进。确定人选后,上报部长核准。
6、各楼委会自主安排每月一次的星级宿舍评比的宣传工作,自主安排大扫除活动通知的下发形式。
7、各楼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博客、空间、网页等相关的楼委会展示平台,做好管理与维护工作。
8、楼委会可开展相关接受建议或投诉的工作,收集楼栋资料以及学生关于宿舍问题的看法。
9、各楼委会自主发现问题并自主着手解决问题。无法解决的上报宿保部征求意见。
注:各楼委会对每月或每周的自我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进行汇总、并上报部长。
以上为《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会宿保部制度》,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校学生会学生会宿保部所有。
宿管部工作报告范文第4篇
国际学生疫情防控是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国际生的管控,难度高、压力大,目前总体情况较好,整体平稳,维持零输入、零确诊的良好局面,现将防疫工作总结如下。
一、底数摸排工作
1.?防疫初始,即要求各学院每日上报疫情表、明确学生去向变动情况。
2.?防疫期间共进行4轮摸排,做到底数清晰、明确管控范围。
3.对管控范围内的留学生,建立每日问卷星打卡机制,要求各学院精准掌握学生每日健康状况、当天居住地址、同住人员相关健康信息,确保留学生的每日信息报送和管理管控精准到位。
二、数据报送工作
1、每日报送三类数据即学生去向、国别人数、返校情况至教育厅。
2、在教育厅启动国际生疫情防控决策系统后,对去向变动和健康码变动的学生及时在系统更新。
3、每日报送学生处留校人数和返校情况。
4、每日报送出入境每日统计表。
三、签证延期工作
1、在杭在校学生,到期前正常办理延期。原则上,每周安排一次,由值班老师前去下沙出入境代办。
2、在杭校外学生,根据学生居住地的防疫要求以及距离远近,可以将护照交送值班老师的,则予以代办;反之,则按照“自动顺延2个月”的政策,告知学生新的到期日,并提醒其在正式开学后,及时办理延期,不得有延误。
3、省内其他地区及省外城市,则按照“自动顺延2个月”的政策,告知学生新的到期日,并提醒其在正式开学后,及时办理延期,不得有延误。
四、金沙港封闭区学生管控工作
1、加强宿舍日常管理,发现违纪情况及时处理。防疫期间,共处理学生违纪7起,立即以宿舍张贴的形式进行通报批评,起到警示作用。
2、2月8日,国教学院副院长带领值班老师对校内住宿学生进行大检查,全面摸清校内住宿的情况,做到底数清晰。
3、每日更新宿舍名单,明确校内住宿情况。
4、要求各学院管理老师每日关注国际生进出宿舍扫码是否有异常,如有异常及时确认学生是否在宿舍。
5、加强公寓值班事宜。派发防疫用品,做好防疫宣传,每日向二级学院值班老师传达值班要求,帮助学生解决日常生活等问题及需求。防疫期间,处理学生突发事件和突发疾病13起。
6、启动校内住宿国际生申请回国事宜处理程序,并建立每日离校学生信息审核、制作离校联系单。
7、做好校内住宿学生外出医院、银行等审核、报批工作。
8、对于寒假以来一直在校住宿的留学生,要求各学院及时传达学校对于校内住宿管控要求,关注学生情绪,取得学生理解和支持,做好安抚工作。特别关注可能有心理问题的重点人群以及近期有突发疾病的人群。
9、组织金沙港封闭区校内留学生活动,包括防疫小视频大赛。
四、校外住宿学生的管控工作
学生入境(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工作启动之前)后,告知学生申领健康码,向其解释隔离管控措施,管理老师全程管控,杜绝失联失管。要求各学院管理老师配合社区加强跟踪管理,落实进行随访,掌握活动轨迹。居家隔离结束后各学院上报国教学院随访记录。
五、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工作
1.根据省厅和钱塘新区相关文件通知,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国留学生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工作要求,制定相关工作细则并传达至各学院,落实“防输入”管控责任。
2.根据省厅最新通知的精神,指导各学院全面排摸近期有返回中国、返回杭州计划的学生情况,再次重申境外学生不得返回中国、境内(杭州以外)的学生不得返回学校的要求。如有学生计划入境返校(返杭),及时报送学生处和校防控办,同时加强劝阻工作。截止3月24日,已成功劝阻4名学生近期入境。
3.?落实校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知》(浙商大防控办〔2024〕8号)文件精神,指导各学院建立外国留学生一对一联系人,汇总浙江工商大学“五类人员”一对一工作联系人信息备案表,做到工作落实到位、信息掌握精准、严防次生事件。
4.?根据省厅对于外国留学生管控范围的要求,根据学校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知”及五类人员分类管控工作要求,协同各学院对管控名单进行最终确认,清理各学院学籍变动手续和签证待注销学生50余人,进一步提高防控工作管理效能。同时,再次确认持有我校签发的有效签证的学生,均已纳入管控范围。
5.要求非校内住宿的学生,签署告知书、做出对“未接到学校正式通知不返回”的要求已知晓并遵照执行的承诺。在各学院的积极配合下,已取得**名学生的承诺;对于部分未能及时反馈告知书的学生,督促相关学院逐一跟踪观察,严防擅自入境或返校。如宿舍学生离境,在其离校前也须签署告知书,对“未接到学校正式通知不返回”做出承诺。
宿管部工作报告范文第5篇
以深化“清剿火患”战役工作为契机,按照全面清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组织检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专业指导与区域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开展全区集体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排查整改一批火灾隐患,集中查封一批危险场所和部位,集中处理一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全面规范全区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全区集体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进、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区监察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安监局、区房管局、区文体旅游局、区民政局、区国资办、区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分局、区消防大队等部门及各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集体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消防大队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区消防大队大队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以及情况收集、信息上报、工作调度、会议组织等工作。
三、街道及相关部门职责
(一)区监察局负责建立治庸问责机制,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单位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履职情况;
(二)各街道全面负责本辖区集体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明确工作分工和职责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三)区国资办、区经信局负责督促所监管企业开展集体宿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完善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员工宣传教育培训。
(四)派出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多警联动机制开展摸排整治,全面掌握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状况,精心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及时制发法律文书并督促整改,依法应予以行政处罚的,一律立案查处。
(五)区规划分局要按照相关规定,对未经行政审批擅自变更建筑物使用性质设置集体宿舍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六)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技术指导。区消防大队要加大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执法力度,依法应予以临时查封的,一律予以临时查封;依法应作出“三停(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处罚的,一律予以关停;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七)区城管局负责对违规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户外广告牌、防盗网等依法。
(八)区房管局负责对排查发现用作集体宿舍的出租屋依法予以登记备案,对擅自改变用途或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要及时通报区规划分局、区消防大队依法予以查处。
(九)区教育局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集体宿舍的排查整治工作。要督促学校开展学生宿舍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指导学校落实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组织灭火疏散逃生演练。要重点整治学生宿舍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楼梯和建筑外窗设置铁栅栏、消防设施设备配置不足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等隐患,严格禁止学生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酒精炉、蜡烛等用火用电行为。
(十)区民政局负责养老院、福利院和民办(私立)幼儿园集体宿舍的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公共走道、建筑外窗是否违规设置铁栅栏,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完整好用,电气线路敷设是否合理,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标准,用火用电是否管理规范等,对宿舍检查发现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及时抄告区消防大队依法查处。
(十一)区建设局负责辖区工地工棚板房集体宿舍的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公共走道、建筑外窗是否违规设置铁栅栏,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完整好用,电气线路敷设是否合理,用电用气是否管理规范。
四、整治范围
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寄宿制中小学校、养老院、福利院,企业及其他单位设置的住宿人数在4人以上的集体宿舍,均应纳入整治范围,包括:自建自管宿舍、集体承租宿舍、个人承租宿舍。
各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将辖区和监管单位设置的其他形式集体宿舍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五、排查内容
(一)是否在生产、存储、经营的建筑内违规设置集体宿舍。
(二)是否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违规设置集体宿舍。
(三)集体宿舍布局和人均使用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四)集体宿舍所在建筑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建筑及集体宿舍内固定消防设施,灭火、逃生器材配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集体宿舍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是否堆放影响安全疏散的物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六)是否落实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接乱拉电气线路,违章用火、用气等现象,门窗、外墙是否设置影响人员逃生的防盗网、广告牌。
(七)学校、养老院、福利院和企业是否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街道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周密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整治对象、重点、方法和要求,强化责任,细化任务,对辖区集体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广泛发动社会单位开展集体宿舍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整改行动,社会单位要向区消防大队或者派出所提交自查报告,由区消防大队统一整理造册后报区人民政府备案。各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比照《集体宿舍消防安全检查标准》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一填写《集体宿舍消防安全整治情况登记表》,建立“一户一表”,对排查发现的成片设置的集体宿舍集中登记造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挂牌督办并组织研究制订专项整治方案。
(三)集中整改阶段。区集体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成立综合整治联合执法工作小组,对违规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户外广告牌、防盗网等,一律依法;对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违规设置集体宿舍或者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查处;对违规在生产、存储、经营建筑内设置集体宿舍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或者停产停业。同时,各街道及相关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并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设置集体宿舍消防安全员,规范集体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严防整改期间发生火灾事故或者产生新的火灾隐患。
(四)总结验收阶段。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等部门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各街道及相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中发现未按要求开展整治、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行动走过场的,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重新组织整治。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道、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体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正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摆到重要位置,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各街道、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的协作配合,畅通信息互通渠道,建立火灾隐患通报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社会消防安全齐抓共管的合力,切实做到有患必除,除患必尽。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重点针对出租屋、“城中村”等进城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域,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火场避险、逃生自救知识。社会单位要找准本单位消防教育工作的薄弱点,结合实际开展“一次集中培训、一次安全检查、一次逃生演练等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发现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火场疏散逃生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