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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提出,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陕西省凤翔县在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中,以扩大党内民主为核心,以民主制度和民主程序为重点,在干部选拔任用、党代表活动和民主制度建设三个方面作了一些探索。
一、改革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促进程序民主的建立
作为一种尝试,程序民主将逐步成为一种新的党内民主模式,即党的各级组织在党的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步骤。民主程序的形成使党内民主建立在一套程序性规则基础之上,通过构建以程序为核心的党内民主保障的基本载体,探索与程序相适应的规范制度,从而使党内民主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凤翔县在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过程中,着眼于干部选拔体制的改革,完善程序,规范规则,在具体操作中体现民主程序的效力,基本实现了由常委会行使干部任免权向全委会行使任免权的转变,并通过制定《县委全委会对乡镇党政正职和县级党政部门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把这一转变程序化、制度化,并付诸于具体实践中。去年,对乡镇和部门47名主要领导干部采用了“票决”形式选拔,“干部升不升,票决说了算”,票决制成为提拔干部民主程序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一环节的制度化,使主要干部的选拔必须经全委会票决,避免了少数人选少数人、少数人说了算,实现了制度选人、机制选人的新突破。同时,凤翔县还把按民主程序选拔主要干部的范围扩大到了村一级,采用“差额直选”的办法公开选拔村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从全县636名党员干部群众中,经过笔试、面试、考察等民主程序确定选任对象130人,然后采用“差额直选”的办法,让候选人直接进入选举程序,选拔出69名村级主要干部。
二、发挥党代表作用,促进党内民主化程度的提升
党代表大会由非常任向常任的转变,使党代表的资格不再随代表大会的结束而自然消失,而是重新赋予其职权,扩大其职能,使代表职责的内容更为丰富,更具实质性作用。试行常任制后,县党代表充分发挥其决策、监督、示范、桥梁作用,积极收集所在选举单位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的代表大会和县委反映;结合所在单位实际,对党的建设、经济和社会发展、群众的思想和生活等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提出工作建议和批评等等。这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党内民主的渠道,使民主的实现方式通过代表职能的发挥体现出来,并蕴含在代表履职的各种层次,在具体行为和操作过程中真正体现民主的精神。凤翔县试行常任制过程中,按照“小型、多样、务实、有效”的原则,创新活动形式,初步探索出党内情况通报和情况反映、县委委员联系党代表、重要决策征求意见、开展调查研究、党代表经常联系群众、提出建议书、代表述职、代表视察、开展“三联三促”活动等九种党代表发挥作用的形式。这九种活动形式,都紧紧围绕扩大党内民主这一主题,使党代表的活动真正具有扩大党内民主的实质作用。
在具体实践中,凤翔县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发挥党代表作用,促进了党内民主化程度的提升。一是推行“双列席”活动,即每次召开县委全委会和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都邀请党代表参加。同时,全县106名党代表也分别列席了基层党委、党组会和民主生活会。在“双列席”活动中,党代表充分发挥作用,积极谏言献策,较好地履行了监督职能。糜杆桥镇西白村党总支书记、县党代表提出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建议后,引起了委员们的重视。全委会闭会后,县委召开了常委会议,专题研究了这两个问题,并责成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就这两项建议开展调研,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措施。二是开展谏言资政、问责和论证活动。通过把重大事项的决策权交给党代表,逐步实现了权力的回归和还原,在民主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三是参与班子考核考察活动。结合乡镇部门班子考核,各乡镇、有关部门共邀请党代表180多人次参与了考核考察,并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情况,分别按政绩突出、政绩比较突出、政绩一般、政绩较差和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进行了评议和民主测评。四是组织县党代表评议基层党委。开展评议活动前,被评议的党委分别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登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形成了内容翔实、客观真实的述职报告。评议会上,党委主要领导代表党委进行述职,县党代表面对面评议发言,并对基层党委的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评议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基层党委的工作,增强了党代表的责任感和履职意识,架起了党代表与基层党委联系的桥梁,促进了基层党委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进一步拓宽了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渠道。
三、建立健全常任制度体系,强化民主制度建设
在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中,党代会运作的实际状况和效果是评判党内民主生活是否正常和健康的重要标准。凤翔县自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以来,坚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党代表大会运行的实效为标准,狠抓常任制度建设,按照“制度先行、机制创新、保障有力、规范运行、求真务实”的工作思路,建立、完善了四个方面的制度体系。一是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度体系。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凤翔县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度》,对县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条件、资格的确认和增补、县党代表的权利、义务、考核、纪律、权益保障及县党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职权、议题的提出和表决,决议的实施都作了详尽明确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运行机制。二是发挥代表作用的制度体系。围绕发挥党代表闭会期间的作用,建立完善了《党代表学习培训、调研视察制度》、《党代表“三联三促”工作制度》、《党代表建议书办理制度(试行)》等项制度,督促代表发挥作用,保障代表行使权利。三是扩大党内民主的制度体系。修订完善了《县委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县委全委会议事规则》,对书记办公会、常委会、全委会之间的权责进行了界定,明确了“三会”各自的职权和相互关系,同时积极探索民主决策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建立了县委委员、县党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制度,决策咨询和听证制度,县委召开全委会、常委会和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都要邀请一定数量的党代表列席。县委作出重大决策前,都要充分听取专家、党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四是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体系。通过制定《县委全委会对乡镇党政正职和县级党政部门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办法》、《干部推荐责任制》、《干部考察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等,在每个环节都引入了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实践证明,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对于推进党内民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进一步提升常任制功能,取决于程序上的科学设计,活动中的形式多样,制度上的不断创新,只要努力探索常任制与党内民主建设的最佳结合点,并向深层次拓展,党内民主就会不断发展,党代会就会真正成为党的充分有效的权力机关、决策机关、监督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