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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增加值专项审计报告范文第1篇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共有159家上市公司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这些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主要包括:(1)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金额难以估计;(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4)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5)强调某一重大事项。从审计报告的质量看,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定性准确,用词规范,便于理解和使用。但也有一些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定性不准,逻辑不清,表述不当,用词晦涩,难以理解和使用。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方面存在问题,不按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比较突出的现象是,以拒绝表示意见或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以保留意见代替拒绝表示意见,以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代替保留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从我们的分析看,由于中国证监会在2001年底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对于上市公司拒绝就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事项做出调整,或者调整后注册会计师认为其仍然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进而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后,立即对其股票实行停牌处理,并要求上市公司限期纠正。在这种压力下,上市公司规避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动机明显增强,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压力也大大增加。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在能够确定被审计单位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情况下,不再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以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为由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甚至出具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样一来,就回避了对上市公司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发表意见。当然,根据有关部门的核查,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样存在着一定问题,这种报告的隐蔽性更大,给会计报表使用者带来的危害也更大。为此,我们进一步研究了2001年上市公司的159份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2001年之前的审计报告进行统计分析。现对其中的几个共性问题提出我们的看法与大家讨论,并就如何出具审计报告谈一些意见。需要说明的是,这些问题并不针对哪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而是希望通过讨论,引起大家对这些问题的注意,使审计报告质量在以后年度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和提高。
关于持续经营能力问题
1997年到2001年约有150份审计报告明确提及了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其中55份为拒绝表示意见,4份为否定意见,61份为保留意见,30份为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
许多会计师事务所在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或在保留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提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也有相当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在拒绝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提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极少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在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提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
许多会计报表使用者反映,一些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及其披露并不存在显著差异,而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说明段中的表述也不存在显著差异,但审计意见类型却差异很大。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简单地放在意见段之后,或等同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意见的审计报告,致使审计报告的有用性受到影响,甚至产生误导作用。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重大不确定事项。对不确定事项,我们可以进行如下分析。
1.不确定事项不等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确定事项包括或有事项,但范围比或有事项大,主要是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事情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任何不确定事项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已经发生的事项,二是尚未发生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对已经发生的事项有可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对尚未发生的事项则无能为力,审计证据有可能在将来才能获取。因此,不确定事项并不等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能遇到不确定事项,就简单地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
2.不确定事项不等于被审计单位没有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不确定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没有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两码事。如果被审计单位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对不确定事项进行了适当会计处理和披露,就不算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持续经营能力问题是比较复杂的不确定事项。如果被审计单位在会计报表中进行了适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管理当局拟采取的改善措施。如果被审计单位未在会计报表中进行适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中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并指明被审计单位未在会计报表中进行适当披露。
3.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而被审计单位仍按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且被审计单位已按其他基础重新编制了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6号——特殊目的业务审计报告》的规定办理。
4.如果被审计单位存在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但管理当局拒绝就持续经营能力作出书面评价,而会计报表仍按持续经营假设基础编制,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关于对重大事项强调问题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共有124份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意见段之后增加了说明段,其中97份为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7份为意见段之后带说明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主要包括八项减值准备计提、未决诉讼、大额逾期借款、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交易事项的法律手续不完备、关联方占款以及为关联方担保等关联交易、资产重组、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前任注册会计师或专家的工作、补贴收入、非经常性损益、一次易取得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发生变更等。上述事项固然属于重大事项,然而有些事项放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是不合适的,需要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把问题搞清楚。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出具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和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在近期修订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中明确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在无保留意见或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1)强调有关持续经营的重大事项;(2)存在可能影响会计报表的重大或有负债;(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更且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4)与已审计会计报表一同披露的其他信息与已审计会计报表存在重大不一致;(5)更新前期审计意见;(6)强调某一重大事项(持续经营除外)。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说明段中指明,“此外,我们提醒会计报表使用者关注……。本段内容并不构成对会计报表的任何保留,也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通过采取这样的措施,一方面可以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某些会计师事务所以描述事项代替发表意见的行为,防止把本应发表保留甚至否定意见的事项放在意见段后表述,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更加明确地理解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此外,我们还在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作出了一些禁止性的规定,限制把某些事项放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中作出表述。
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问题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约有50份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了上市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问题,其中28份为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10份为保留意见,12份为拒绝表示意见。在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中,涉及坏账准备的比重较大,有41份,短期投资跌价准备2份,存货跌价准备7份,长期投资减值准备9份,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份,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份,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份,委托贷款减值准备2份(有的审计报告涉及若干项减值准备)。此外,还有若干份审计报告仅仅提及了应收款项本身,未明确提及减值准备问题。
从目前来看,上市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出现了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出于增发、配股或保持业绩的需要,少提或不提资产减值准备,另一种倾向是为以后的资产重组、扭亏为盈、保住上市资格或避免ST处理打基础,而多提资产减值准备。从50份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来看,有相当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仅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中描述了被审计单位计提减值准备的事实,而未对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作出实质性判断;还有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以审计范围受限从而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由,同样未对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作出实质性的判断。应当指出的是,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属于会计估计而非不确定事项。这种现象的出现固然与上市公司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以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复杂性有关,但也反映了某些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存在问题、未能勤勉尽责的情况,从而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的信息有用性大大降低,浪费了社会资源。
为了进一步规范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明确规定:(1)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是合理的,并进行了适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决定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对重大会计估计事项作出强调;如果管理当局作出了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且变更是合理的,并进行了适当的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以强调说明有关会计估计的变更事项及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2)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不合理,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3)如果审计范围受到被审计单位或客观条件的限制,以致无法评价重大会计估计的合理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
关于提及其他主体的工作
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时,提及其他主体工作的情况时有发生,被提及的主体通常涉及其他注册会计师、前任注册会计师以及专家。根据统计,在1993-2001年之间,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约有50份,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约有20份,提及专家的审计报告约有10份。
1.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近年来,某些会计师事务所以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方式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现象比较突出,通常采用“(完全)依赖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以及“根据我们的审计及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等措辞。此外,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时也使用了“我们未复核”或“(完全)依赖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等责任不清的表述方式,或未在审计报告中充分解释无法信赖其他注册会计师工作的理由等。众所周知,某些上市公司年度利润主要来源于其子公司,而这些子公司往往是设在境内的高科技公司或设在境外的销售公司,潜藏着很大的财务欺诈风险。主审注册会计师不对境外子公司进行审计,或无法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只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回避可能承担审计责任的做法并不妥。
为了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行为,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进一步明确规定:(1)如果对其他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均表示满意,对其一贯执业情况等方面已经熟知并认为良好,且对其他注册会计师本次的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质量感到满意,主审注册会计师一般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2)主审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审计报告中的引言段、范围段和意见段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也不应在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以免被误认为是发表保留意见或者把责任分摊给其他注册会计师;(3)如果无法对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进行复核或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不能满足要求,且无法直接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主审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并考虑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但不应被视为将其责任分摊给其他注册会计师;(4)主审注册会计师如果决定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应当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指明双方的审计范围,及由其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其他重要项目占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整体各该项目的比例,清楚地说明导致所发表意见的主要原因,并在可能情况下,指出其对会计报表反映的影响程度;(5)主审注册会计师在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使用“我们未复核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贵公司所属子公司的会计报表”、“我们完全(或部分地)依赖于(或基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根据我们的审计及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或类似表述。
2.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当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时,通常会出现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问题。根据统计,有相当一部分后任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时,不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第14号——期初余额》的要求。比如,在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仅仅简单描述“上年度会计报表经XXX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事实,而没有明确期初余额对所审计会计报表的影响;甚至有个别会计师事务所在说明段中使用“贵公司上年度会计报表非由我所审计,我们对本年度会计报表期初余额不予置评”的措辞。
我们认为,如果期初余额对本期会计报表不存在重大影响,后任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如果期初余额对会计报表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影响,后任注册会计师可以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并应当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第14号——期初余额》的要求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行为,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进一步明确规定:如果期初余额不存在影响本期会计报表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决定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以免被误认为是发表保留意见或者把责任分摊给前任注册会计师。
3.提及专家的工作。根据统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工作的情况在近两年来开始增多。某些会计师事务所明明知道上市公司通过资产重组在玩数字游戏,明明知道专家的工作不甚合理,将导致收益确认存在问题,但为了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或回避可能承担的责任,只是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提及专家的工作,或虽指出会计报表部分地依赖于专家工作的结果,但又不说明专家工作的方法、程序及其结果对会计报表的影响。这种做法不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第12号——利用专家的工作》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规范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工作的行为,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进一步明确规定:(1)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以免被误认为是发表保留意见或把责任分摊给专家。(2)如果专家工作结果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中提及专家的工作,包括专家的身份和专家的参与程度等,并清楚描述所发表审计意见的理由。
关于对前期会计报表发表的意见不同于原来的意见
当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接受审计业务委托时,则至少前后两期(前期及本期)会计报表是由其审计的。当前期的会计报表在本期的比较会计报表出现时,是第二次出现。此时,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不但涵盖本期会计报表,也涵盖再次出现的前期会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再次对同一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的做法,称为更新前已发出的审计意见。
当会计师事务所更新前已发出的审计意见时,两个审计意见的日期一定不同,第二次审计意见的日期接近目前。至于审计意见的种类,可与以前发出的相同或与以前发出的不同。在审计本期会计报表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影响用于比较的前期会计报表的情形或事项。如果注册会计师因被审计单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对前期会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而该前期会计报表已经在当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重新编制,那么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应当指明该会计报表已经重新编制,并对该重新编制的会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目前,有些会计师事务所虽然认可被审计单位对前期会计报表进行重新编制,但对当期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时,尤其对比较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时,只字不提被审计单位重编会计报表的事实,使会计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明明记得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年度会计报表发表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怎么在比较会计报表中却变成了无保留意见?
工业增加值专项审计报告范文第2篇
高校内部审计要践行促进高校法制建设的增值路径,首要任务就是建章立制,推进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首先是要建立健全与审计业务直接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高校审计部门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开展工作,因此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各项审计业务管理制度,如重要审计项目审计方案外部“论证”和内部“会诊”制、审前调查操作规程、审计组长岗位目标责任制、委托社会审计相关办法等。同时要建立高校审计联动机制,一是要建立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保障审计部门与被审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信息反馈渠道畅通,促进审计方案制定的科学性、审计实施顺利及审计结果运用。二是要建立审计公告制度,规范审计公告的程序、形式和内容,真正履行审计监督与服务并重的职能。三是要建立跟踪审计整改落实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督查机制。四要建立内部审计轮审制度,每年有计划地开展对若干下属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在一定年限内完成一轮审计,实现审计对象全覆盖。
二、优化高校内部审计资源配置
高校内部审计资源是高校内部审计正常履行职能、提供增值服务的基础保障,在总量稀缺的客观条件下,审计要有所为有所不为,统筹考虑风险、重要性水平和审计目标等因素,对审计资源科学有效地加以配置,促进高校内部审计价值实现。高校内部审计机构要依据风险分配审计资源,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去识别学校各部门、领域的风险系数,根据高风险高配额的原则分配审计资源,将审计力量集中在高风险领域和关键控制点上,放弃低风险环节得以释放审计资源,减少审计成本。高校内部审计机构也要依据重要性水平来分配审计资源,审计人员靠专业判断科学合理地对各个被审计事项的重要性水平进行确定,包括性质、涉及金额、牵涉面等,确定审计资源的配置。高校内部审计机构还要依据审计目标来分配审计资源。按审计目标分主要有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审计。财务收支审计、预决算审计等侧重于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目标,一般不能直接增加经济效益,一定程度上促进规范管理;内部控制审计、管理效益审计、风险管理审计等则侧重于效益性审计目标,能直接增加经济效益,促进被审计单位和学校可持续发展。可以说等量的审计资源投入,效益性审计为高校增加的经济效益一般要大于真实性、合法性审计。
三、加强高校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高校内部审计质量是内审机构发挥增值功能的本源条件和筹码,其控制可从机构质量和项目质量两方面上下功夫,确保高校内部审计质量能满足内审增值服务职能的要求。
1.高校内部审计机构质量控制。
实现独立机构的设置,实行向校长报告的工作负责制,配置合理数量、合理知识结构及综合素质过硬的专职内审人员,提供系统性长期性的后续教育和培训机会,使得内审人员的能力和资质与内审工作的要求相匹配。利用高校特有的学术优势,建设“研究式”内部审计组织,可以使审计人员能够站在一定的高度,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审计,以先进的技术实施审计,以专家型的审计队伍创新审计,理论研究“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形成良性循环。
2.高校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要确立“质量至上”的理念。针对高校机构运行特点,合理选择内部审计增值点,加强贯穿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和审计完结阶段的质量控制。在审计准备阶段,要加强对审计项目立项和审计计划编制的质量控制。要建立和执行审计立项相关制度,围绕高校中心工作,提高审计立项的科学性,可行性、合理性和针对性;成立可胜任的审计小组;备足审前功课,抓住关键节点,编制操作性强的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细化审计步骤,合理组织、分配审计资源。在审计实施阶段,要加强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复核的质量控制。善于解剖易麻雀,坚持查深查透,灵活应用观察、询问、函证、监盘、审核、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收集和整理充分有效的证据,适时做好延伸审计、追踪审计,并设置审核环节,落实审计承诺制度,在此基础上形成客观的审计评判;要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格式和内容,建立多级审查机制。在审计完结阶段,要加强审计报告、审计档案管理的质量控制。可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在相关范围内限期征求意见,正式的审计报告要求事实清楚、重点突出、证据充分、表述完整、评价客观、定性准确,审计建议切实可行;确保审计信息资料归档的及时性、完整性、延续性,为日常工作提供档案保障;要加强后续审计,切实抓好审计意见书的整改落实,提升审计结果运用水平,确保审计价值的最大化。
四、内部审计工作向广度深度拓展
高校内部审计为学校提供增值服务,这种增值型价值可分为批判型、建设型和防护型三种形式。在各种审计形态中,财务收支审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侧重于批判型,内部控制审计则侧重于建设型和防护型。高校内部审计职能的设置上不能仅仅考虑就事论事式的财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要强调制度层面的干预,将制度的完善视为起点,也视为归宿。同时也要从“物本审计”延伸到“人本审计”,将审计内容和着力点从货币财产收支等物性的标准转移到人及其经济行为的合规性、经济性、效益性以及其行为产生的经济价值。高校内部审计价值最大化的路径之一便是拓展其广度和深度。
1.加强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全面推进高校领导干部、学院二级单位(部门)、下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关注领导干部“一观三化一廉”即决策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权力运行的公开化、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操作行为规范化以及个人廉洁自律。实务操作中,紧紧地围绕内部管理领导干部岗位职责,检查单位(部门)的预算执行、国有资产采购和管理、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等情况,关注领导干部有关目标责任完成、重要经济事项决策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加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建立和推行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实施办法,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加强高校基建工程重点领域的审计。
高校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加大对基建工程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对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竣工到交付使用各阶段经济管理活动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监督、评价。着力做好重点环节的跟踪审计,加大工程量清单审核力度,促进在源头上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整合审计资源,适当依托社会审计开展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的经验,对受托中介机构审计质量进行评价,努力提高基建工程审计质量。
3.拓展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
高校设有多个职能部门和学院,以及各个经济实体,可说是一个社会的缩影,高校内审部门要为各个组织提供监督、签证、咨询、评价等增值服务,必须实行借助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的方式,掌握被审计对象的信息,为做好审计项目打好基础。专项审计调查的特点是针对性强,时效性高,代表性突出,因此确立专项审计项目必须遵循高校内审项目立项制度,关注学校师生关心的热点、高校管理工作的难点、学校发展的关键点等方面,比如各类学生活动专项经费审计调查、科研经费审计调查、学科建设经费审计调查、实验室建设经费审计调查、研究生培养经费审计调查、对外投资审计调查等。
4.着力抓好审计整改落实。
高校内部审计开展的每一项审计,都要通过边审边改、下发审计整改通知、典型问题通报、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回访等方式,确保审计发现的每一个问题都能全部整改到位。努力做到审出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个漏洞。尽量避免做无用工,对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切实地将任务分解到位。
5.探索构建信息系统审计。
探索搭建高校内部审计信息系统,对于资料管理、功能应用、系统设置等进行合理的功能设计与功能组合,建设在审计管理体制、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审计项目管理、提高人员素质和加强审计工作自身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以达到“整合审计信息资源、夯实审计结论,加强审计质量监督、促进审计管理,实现审计工作规范、推动方法创新,提升审计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拓宽审计范围领域、实现过程监督,保障审计成果利用,加强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相关部门利用好网络资源,搭建畅通有效的信息资源收集方式和渠道,让信息资源得到充实、完善和丰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实现各子系统之间的资源整合。
五、有效管理审计冲突
审计主体和客体之间目标冲突的客观存在,是横亘在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之间的鸿沟。高校内部审计管理要在强调审计监督职能的同时,更重视服务、咨询职能,构建和谐审计环境。首先是要转变观念,从过去单一的监督审计,向管理审计、效益审计等多方面、多领域的审计过度;加强审计双方的互动沟通,可采用“参与式审计”,与被审单位开展座谈、反馈会、审计联席会等形式,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商讨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与方法;要充分考虑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在沟通的基础上,注重平衡报告审计结果,不仅要将审计查出的问题客观公正地陈述在审计报告中,也要对合规合理效益性审计事实做出正面评价;要建设审计人员兼容心理,要学会换位思考,分析被审计部门的主观动机,注重合作性人际关系的建立,避免审计工作陷入人际困境,创建和谐审计环境,这是实现内部审计价值最大化的人文条件。
六、构建高校内部审计绩效评价体系
工业增加值专项审计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 前期工作 质量管理 建议
项目前期工作是指从项目提出到列入计划实施之前的一系列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人员和机构组织编制,资金使用规划等。项目建议书是由项目提出单位根据规划发展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具体项目建设的轮廓设想和书面文件,项目建议书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即可列入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下称可研报告)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一步深化,对项目进行进一步论证和定位,综合评选,确定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先进,条件上具备,实施上可行的最佳方案。可研报告得到行业专家的论证和主管部门批准后,作为投资者和决策者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并可作为下一步工作开展的基础。工程方案设计为初步设计,主要提供概念性的设计框架,为展示项目的轮廓和说明而作的设计。项目前期工作处在项目决策阶段,其质量好坏关系到领导决策正确与否、项目是否能顺利实施,直接决定项目的成败。因此,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对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面,笔者结合江汉采油厂(下称采油厂)项目前期工作实际,探讨提出如何进一步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的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1.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与做法
近几年来,采油厂按照中石化总部(下称总部)和江汉油田分公司(下称分公司)的发展部署和投资管理要求,转变工作重心,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围绕增储上产、节能降耗、降本增效等方面优选项目,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12-2014年,共上报重点项目建议书 31个、可行性研究报告15 个,获得总部批复项目15个,共争取投资2亿多元,为采油厂上产增效、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1.1 紧贴生产实际,积极利用政策,优选投资项目
在每年年初,采油厂都专门召开项目前期计划工作会,组织专业技术与项目管理人员到现场调查论证和集中讨论,结合各方意见,围绕国家的投资政策,总部投资的相关规定,结合采油厂生产实际,初步拟定出计划项目。根据“5优先原则”将生产急需、隐患治理、节能工程、效益工程,总部扶持项目筛选出来,按照确定的内容和深度编制项目建议书,交由采油厂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核后上报分公司。比如:以安全环保政策为导向,上报了《汉江井站防洪治理》、《汉江穿江管线更换》项目;以节能政策为导向上报了《伴生气综合利用》项目;根据总部积极推广先进的生产管理方式的政策导向,上报了《油水井自动化监控系统》项目;根据总部大力发展非常规油气的政策导向,上报了新沟、洪湖、丫角非常规油田开发项目等,均取得了预期效果。
1.2精细组织,通力合作,确保可研报告质量
编制可研报告是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一份高质量的可研报告离不开财务、预算、技术、计划等部门的通力协作。采油厂成立了以一位分管副厂长为组长,计划科牵头,各相关专业负责人为组员的可研报告编制小组。在计划科增设项目前期岗,派专人负责牵头组织、联络、沟通、协调相关专业负责人进行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分管副厂长进行审查决策。为了保证项目评估的科学性和公正性,采油厂专门建立了项目专家评审制度,由相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组成了专家库,根据被评审项目的性质,采油厂从专家库抽调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估。可研报告到总部汇报前,采油厂先要组织相关专家对可研报告进行预审,然后上报分公司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再向总部汇报,针对总部评审组专家可能提出的问题,研究了解答方案。通过以上所做的工作,保证了可研报告在总部评审的通过率。
1.3 实行限额设计,注重技术经济,强化项目设计管理
工程设计质量是控制投资和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采油厂严格实行限额设计制度,将总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作为施工图设计投资的最高限额,同时严格执行分公司要求的设计“三级审查制度”,设计单位内部审查,然后建设单位审查,最后分公司审查。通过逐级审查,保证设计优化。在设计审查过程中,注重技术与经济结合,力求在技术先进的条件下经济合理,在经济合理的基础上技术先进。
1.4实事求是,加强项目后评价工作
为了检验项目前期工作质量,采油厂加大了项目后评价工作力度,对项目的建设目的、决策过程、建设实施过程、最终效益和影响以及项目持续性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和评价。通过后评价,检查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项目本身或项目的规划是否合理有效、预期目标是否达到,应吸取哪些经验和教训,为未来新项目的科学决策以及提高投资管理水平提供依据;对于正在运营的项目,通过后评价信息的及时反馈,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有效提高了项目的整体效益。
2.项目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近几年来,采油厂为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管理采取了一些有力措施,也见到一定成效,项目前期工作质量有所提高,投资规模保持适度增长,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但通过对项目后评估结果的分析归纳,采油厂有部分项目在前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部分项目可研报告质量不高
一是可行性研究深度不够,有的项目由于前期现场踏勘不够仔细,设计人员对现场情况了解不够,导致建设方案漏项,有的建设方案因与生产现场结合少,考虑不周全,造成项目在施工中多次修改,影响了实施进度。
二是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内容不全面。有的项目缺少节能、环境评价、风险分析和社会评价等方面的内容,在可行性研究审查这部分内容时也不够仔细。目前国家正向节约型环保型社会进行转型,节能和环保越来越重要,如:有些项目的实施在节能方面有重要的意义,却缺少节能的具体措施;有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却对环境保护的应对措施不够完善;有些项目受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很大,却缺少风险分析与风险规避的内容;有的项目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很密切,却没有社会评价的内容。
三是方案比选方法不严谨,目前可行性方案比选,大部分项目都是简单的列出投资规模、成本以及优缺点,进行财务效益比选就得出结论,忽略了对项目方案在政治、社会、技术、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在综合分析中定性分析多,定量分析少。
2.2 部分项目实施阶段与前期研究阶段变化大
通过可研评审的项目,在实施阶段有部分项目存在变更的问题。有的变更建设地点,有的增加或减少建设规模和范围,有的变更工艺技术方案。主要原因是在投资决策阶段对建设标准估计不足, 在工程建设中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时有发生。由于较多的工程变更,给项目施工管理和投资控制带来很大困难,从而导致投资不足, 造成资金缺口。
2.3 项目前期工作时间持续时间长,进度慢
虽然采油厂年初都对每个项目前期工作安排了运行进度表,但实际上项目前期工作很少能按照进度表完成,基本上都会延后。主要是项目前期工作环节多,可研报告反复审,规划征地手续难办理,安全评价、环境评价、职业卫生等核准批复文件取得难,环境变化因素、人为干扰因素多,而且对进度滞后没有考核和问责的制度。设计单位人手紧张,缺乏竞争机制,设计工作进度滞后。比如《汉江穿江管线更换工程》是2011年批复的项目,2013年才开工,因为这个项目需要防洪评价报告才能施工,防洪评价报告评审批复时间就超过了1年;《王南站点调整改造》2011年批复项目,2013年才开工,因为地方政府在王南井区进行新城区建设,王南站施工不能影响地方新城区的建设,开工时间要地方政府确认。
2.4 全局意识不强,缺乏长远发展意识
在项目申报时,由于对未来发展形势认识不够,考虑眼前利益多,兼顾长远发展少,缺乏全局观念和前瞻意识。有的项目运行后产量规模发生较大变化,与设计规模不匹配,造成“小马拉大车或者大马拉小车”的现象;有的项目建成后,油区经过一段时间的滚动扩边开发,发现项目辐射区域不够,需要在不远处再建相同功能的项目,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按照总部规定,项目建成后的一段时间内,不能在相同地点新建类似项目,发生以上情况,只有通过改变管理运行方法,进行工艺更新内部消化,这样就额外增加了成本。
3.进一步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的建议
高质量的项目前期工作是项目成功的基础与保障,也是提高建设效率推动项目尽快实施的重要前提,为了进一步提高采油厂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保证项目实施的成功,确保投资项目真正发挥效益,笔者建议,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
3.1以“价值思维 效益导向”,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
从投资需求型向效益型转变。项目管理问题的关键是效益问题,
主要看有没有利润、有没有回报。对企业来讲,今天的项目投资就是明天的生产成本,而且这种成本形成后具有刚性和不可逆转性。项目前期工作应从以往的投资需求型向效益型转变,时刻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将投资收益率作为项目的首要评价指标。面对不断变化的油田生产形势,必须针对自身情况,对每个项目要进行全面系统分析,仔细研究,采取多方案比选,确认有发展潜力、有价值、有经济效益再进行投资决策,使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3.2 加强项目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项目前期工作人员素质
为了不断提升项目前期工作人员素质,采油厂应该定期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培训方式可与相关大专院校或研究院所合作,采取“走出去”或“请进来”的办法来实施。主要培训内容应包括:国家和行业有关工程项目的新政策与新规范、项目基本建设申报程序,项目规划、环保、用地办理手续、项目招投标办理手续,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方法、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程序、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方法及内容、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等。同时还要加强对他们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他们树立严于律己、客观公正、独立负责、质量第一的观念。
3.3推行设计招标制度,确保工程设计质量与进度
由于江汉油田体制的特殊性,目前江汉采油厂入网的设计咨询单位只有江汉勘察设计院一家单位,凡是涉及到项目前期工作中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只能委托一家单位完成。这样一来不利于发挥设计单位的积极性,二来江汉勘察设计院还有外部市场,当外部市场任务繁重时,就会影响江汉油田项目的设计质量和进度。应该建立具有竞争机制的设计招标制度,引入几家具有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进行招标。业主将工程设计标准和进度要求告知投标单位,由评标委员会评选确定中标设计单位。这样更利于保证项目的设计质量与进度
3.4改变现行的设计收费方法,确保设计费用经济合理
目前江汉油田设计单位收取费用的主要方式是:
设计费= 工程造价×费率
由此可见, 现行设计收费制度只考虑了工程规模和难易程度, 没有考虑设计的经济合理性, 不利于发挥设计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此, 可以在现有收费办法中加入对投资节约、设计进度提前的奖励和投资超支设计进度延后的罚款部分。具体方法如下:
设计费= 概算数额×基本费率+ ( 概算数额- 预算数额)×奖罚费率
3.5 运用价值工程理论进行方案比选
目前方案比选一般只进行财务效益比选,不对项目方案的政治、国民效益、社会、技术、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就算评价也只是定性的没有定量评价,说服力不够,主观倾向太强。为此可以运用价值工程理论对方案进行定量的综合评价。
价值工程是以功能为核心,研究以最低的总成本可靠的实现产品或服务的必要功能,表达式:
V=F/C
V-价值 F-功能 C-成本
V-价值越大说明方案以最低的总成本可靠的实现了项目建设的必要功能。
价值工程理论在油田项目方案比选中的运用:
(1)首先建立项目方案评价指标体系分析项目功能,并根据功能的重要程度根据FAHP法进行权重计算(可利用计算机软件完成)
油田建设项目功能一般包括:
①基本功能
项目的建设目的,满足生产需要,经济效益。
②辅助功能
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基本功能的同时,还应考虑优化工期,项目的节能,环保,安全等。
③其他功能
有利于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对地方经济的影响国民社会效益,解决了职工的就业问题等。
(2)由专家、业主与建设单位组成评价小组,对方案对功能的满足程度进行打分,并综合,计算功能因数F
(3)对各方案进行费用分析,费用包括各建设方案的建设费用,运行费用,维修费用。然后计算方案比选的费用因数C
(4)根据价值工程的基本原理公式:V=F/C。参照各方案的功能因数和费用因素,计算各方案的价值因素V,价值V最大的为最优方案。
3.6健全和完善项目考核机制,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步伐
采油厂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项目考核机制。项目前期管理部每周都应定期召开内部例会,对所列项目都要按照项目运行大表和周计划进行检查,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考核,特别是负责办理规划、土地、消防等许可证的负责人应及时向项目前期管理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上周所作的工作进行总结, 如果有滞后要说明原因,并排出下周的工作计划, 同时把前一周没有完成的工作列入本周的工作计划, 要求在下一次检查时完成, 实行“滚动计划”。项目前期管理部要将每次例会进度检查情况、考核情况、奖惩决定等形成会议纪要及时予以通报,并按项目管理制度实行严考核、硬兑现,确保项目前期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工业增加值专项审计报告范文第4篇
作者简介:江苏华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助理兼质量控制部主任、苏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委员。
随着国家对税务机关职能的强化及对税务征管要求的提高,税务部门税务征管的压力正不断地增加。为了节约人力物力,提高税务征管的工作效率,税务部门已逐渐加强利用中介机构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来协助税务征管,提供有效涉税数据。因此,很多地区的税务部门纷纷要求企业的年度审计报告兼具税务通用性,要求通过对企业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涉税事项的阅读,能够全面、详细地获取到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所需要的各种真实涉税信息。
年度审计报告对涉税信息的披露与税务部门要求的差异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要求对被审计对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发表审计意见,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年度审计报告中包含了企业的相关涉税信息。然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对涉税信息的披露与税务部门对涉税事项的披露要求仍然存在差异,主要表现为:
1.对涉税信息的披露深度不同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使用对象是报表的潜在使用者。税务部门虽然也是报告的潜在使用者,但是,年度审计报告是为所有的潜在使用者服务的,它不可能仅侧重于涉税信息的披露,而只需要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相关披露要求进行披露即可。而税务部门为了利用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为税务征管提供便利,其对审计报告的披露内容和披露深度的要求是较高的,其所强调的是要求披露完整的涉税信息。
2.对重要性标准的掌握程度不同
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审计报告需要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并须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企业在报告截止日的财务状况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因此,审计准则对审计及审计报告的要求是关注重大方面,而非面面俱到。同时,审计过程需要达到审计效率和审计效果的平衡,这也要求注册会计师基于一定的重要性标准执行审计业务。对于低于重要性水平的审计差错,注册会计师可以基于专业判断而不作进一步的审计调整。同时,重要性标准是一个定性和定量的综合判断过程,不同的审计对象由于其企业规模及经营管理水平千差万别,故基于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而得出的重要性标准也是不同的。重要性标准在确定时虽然会被控制在企业某个经济指标的一个较小的相对值范围以内,但是,对于规模大且内控好的企业,其金额绝对值仍然可能会较大。
而从税务的角度看,由于税务部门所要维护的是国家利益,因此税务部门在执行税务征管和税务检查时不存在重要性原则,只要发现差异,无论其金额绝对值的大小,均需进行调整。
年度审计报告对涉税信息的披露与税务部门要求的协调
中介机构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与税务部门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异。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协调好两者的关系呢?笔者认为,有以下两种途径:
1.保持常规年度审计报告的披露格式,同时,根据当地税务部门对所得税汇算清缴所提出的涉税事项披露要求,另行出具专项税务审计报告。
这种方案,比较容易协调好中介机构、纳税人以及税务部门三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因此,相对而言,是解决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与税务披露要求之间差异的较好途径。采用这种方法,不仅能满足税务部门利用中介机构协助税务监管的目的,也便于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针对不同的报告作出双向选择。其惟一的缺点是,由于需要出具常规审计报告和专项税务审计报告两份报告,故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纳税人的费用负担。目前,包括广州在内的一些南方大中型城市已较为普遍地采用了这种方法。
2.在审计报告的附件构成中增加专项涉税信息的披露内容。
此种方法由于不需要在出具年度审计报告以外另行出具专项税务审计报告,不会额外增加纳税人的经济负担,故受到纳税人的普遍欢迎。然而,专项涉税数据既然作为审计报告的附件构成,注册会计师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基于前文所述的原因,注册会计师按重要性原则执行审计业务,其在审计报告附件中所披露的专项涉税数据也是基于重要性原则而产生的。由此与税务部门的披露要求在深度上势必存在差异。从而,会在无形中增加中介机构来自税务方面的风险。针对这种情况,笔者建议,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附件中增加专项涉税数据的披露内容时,最好单独设页,并对其披露的前提条件进行书面设定。例如:“上述涉税数据系基于审计重要性原则而产生,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否则,注册会计师必须对所有涉税内容进行详细审计并披露所有细节性数据,从而,审计的成本就会大幅提高。
在实际操作中,上述两种方法的具体选用与施行,必须建立在中介机构与当地税务部门取得良好沟通的基础上,否则,如果在未得到税务部门的支持与认可的基础上而贸然实施,则有可能会因为税务部门的干预而导致操作的失败。在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过程中,须注意以下环节:
(1)事前沟通
中介机构应积极参加税务部门组织的各项年度汇算清缴布置会议,掌握其核心精神。同时,结合其要求,就审计报告中涉税信息的披露方式及披露的深度与税务部门进行初步沟通,以获得税务部门的理解与支持。
(2)事中控制
建立涉税反馈的应急处理程序。中介机构对于从客户或税务部门所得到的任何涉税反馈,要及时组织研究。对于其中的合理反馈,应立即对相关审计程序及报告披露作出相应调整,防止问题的进一步扩大。如为非合理反馈,也应及时与税务部门进行协调,以商榷解决的办法。
工业增加值专项审计报告范文第5篇
随着国际、国内对推行核电站态度的不断改变,核电企业面临的不确定因素日益增多,在环境日益恶化的今天核电作为清洁能源担当着重要的角色,核电企业在安全发电的基础上尽可能的降本增效,创造更多的价值,内部审计作为企业重要职能部门,以帮助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增加组织价值,实现企业目标为目的。
一、内部审计增值功能的概念
IIA对内部审计最新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他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同时,IIA在《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2009)》中对“增加价值”作了如下解释:“内部审计通过确认和咨询服务,增加组织实现既定目标的机会,确认运营的改进,并\或降低风险的暴露的程度,从而为组织创造价值。”
二、核电企业内部审计增值职能
内部审计的基本职能是为企业增加价值并改善企业的运营,通过收集资料、识别并评判风险,以咨询、建议、书面报告或其他形式把有价值的信息呈现出来,为企业相应的经营管理者提供帮助。核电企业根据集团公司总体规划,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能不单纯是内部审计,还包括内部控制评价、物资采购稽核、风险管理评价等增值功能。内审人员不单是企业的审计人员,而且是企业的咨询人员、稽核人员、监督人员。
三、核电企业内部审计实现增加价值的表现形式
(一)内部审计直接增加的企业价值
内部审计师虽然不直接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其工作的基础的为别的部门提供的资料,通过对基础数据和过程资料的收集,运用相应的审计技术,查明和评估企业在生产、管理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以保证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指令得到及时有效贯彻执行;内部审计师需要不断地更新和储备知识,及时掌握和了解外部环境尤其国家政策对企业的要求,融合自身对企业运作的了解,加上本身专业敏感性判断,定期或不定期的将有价值的信息,以管理建议书或专项报告等书面或口头方式上报给管理层。被采纳利用的审计建议与忠告,不仅可以消除潜在的风险因素、控制漏洞,而且运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还可以减少经济损失或者减少支出,从而直接为企业增加价值。
(二)内部审计间接增加的企业价值
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属于审计的在线工作,通过日常的审计监督、检查和评价,直接对管理进行时时监督,此时无论内审人员是否发现问题,只要有内审人员的参与,一定程度上有威慑作用,降低企业内部舞弊发生的概率,维持了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企业员工的自律行为,增强了企业内部控制力和执行力,无形的增加了企业价值,从而间接为企业增加价值。
四、内部审计增加企业价值的有效途径
内部审计通过自身专业化流程及方法,在线与离线并重,系统的监督和评价企业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进而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帮助企业实现增值目标。同时,内部审计还在不断完善其自身管理机制、更新审计手段等改革措施,已达到提高审计质量,节约审计成本,为企业增加价值。
(一)通过自查、自纠、自改降低企业风险为企业增加价值
近年来,中央陆续开展了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出台了“八项规定”、“三重一大”、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国家各项规定,对企业进行健康体检,通过自查尽早排查风险、发现问题,并积极整改落实,从而有利于企业配合企业在各级监管部门检查中赢取主动,并严格控制“八项规定”、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相关费用,建立日常监督检查预警机制,既降低企业与国家政策不符合的风险,又降低了相关成本费用,节约了企业资金,从而达到增加价值的目的。
(二)通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及审计改进企业内部控制状况为企业增加价值
2010年4月,五部委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包括《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该配套指引于2011年1月1日起,分批次、分步骤在上市公司范围内进行强制执行并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执行。核电企业于2012年开始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内部审计部门牵头组成评价小组对企业现有的内部控制系统的设计、实施及运行的结果进行调查、测试、分析、评价,并得出相应的报告,同时将内部控制评价作为年度常态性工作,通过每年的“评价-反馈-再评价”的过程促进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善。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是审计基础工作形式之一,主要评价企业的内部控制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是否有效地建立并严格执行,通过反复审计查找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通过有力的证据向管理层进行通报并提出专业的强化内部控制的建议和防范措施,以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从而为企业增加价值。
(三)通过物资采购稽核降低采购成本为企业增加价值
物资采购稽核是核电企业特有职能,由集团公司总体要求,各成员单位对采购全流程实施稽核,其中最重要为物资采购稽核。由于核电设备采购的特殊性、复杂性和采购量巨大成为制约采购成本控制的主要因素之一,为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完善采购内控,优化采购流程,控制采购业务风险,堵塞采购管理漏洞及降低采购成本,内部审计机构下设采购稽核科,使原有的离线采购审计变为在线审计,审计端口前移,通过采购稽核对采购行为进行在线的、直接的过程监控,通过对物资采购价格形成过程的真实性、合理性、完整性,建立健全对采购物资业务流程和价格形成过程的监督和制衡机制,增加采购业务透明度,促进采购管理规范化,发挥促进管理、降本增效、完善内控、预防腐败的作用。
(四)通过不断审计创新为企业增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