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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报告{精选5篇}

2024-07-31 17:17:02工作报告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法制教育报告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法制教育报告范文第1篇

我代表区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我区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情况,请予审议。

我区的“*”普法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各时期的中心工作,以构建平安和谐*为目标,努力探索普法新思路、新方法。两年来,各街道、各部门积极履行职责,认准目标、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创新形式,认真做好“*”普法的各项工作,为建设平安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普法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

(一)夯实基础,强化普法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人员落实到位。在“*”普法规划实施初期,区政府及时健全、完善了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区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为区普法办配置了专职工作人员,做到分工明确,人员到位;各街道、各部门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和完善了普法机构,制定了本单位的“*”普法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落实普法专兼职人员,保障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2.明确职责,加强指导,狠抓工作落实。为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区政府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对教育对象和要求、工作步骤和安排、组织领导和保障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有力推动了“*”普法工作在我区的全面开展。在此基础上,区政府每年均印发普法工作要点,明确本年度的学法计划和普法内容,指导全区各单位有序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街道、各部门位把实施“*”普法规划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确保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

3.丰富形式,规范管理,加强阵地建设。一是巩固传统做法,运用橱窗、现场咨询、板报等多种宣传形式,营造法制宣传浓厚的舆论氛围。区普法办结合各时期的宣传重点,坚持每月编印一份法制宣传资料,发给基层刊登。坚持每季度对各街道的法制宣传橱窗进行抽查、登记、拍照、评分,年终进行总评。全区现设有法制宣传栏442个,两年来共刊出法制宣传墙报10000余期。二是依托网络,通过*普法网*子网站,快速传递我区的法制工作信息。两年来,市普法网共登载我区信息75篇。三是建立平台,满足不同层次市民学法用法需求,继续开办法律图书室(角),发挥“12348”热线电话的作用,通过为群众解惑释疑、排忧解难普及法律知识。四是依托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4.加强培训,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开展。近两年来,我区不断强化对普法骨干的培养,举办及组织参加普法骨干培训班4期,参训人数达300余人次。各街道、务部门采取以会代训和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培训了一批业务水平较好的法制宣传骨干。此外,全区征订各种普法书籍40000余册,各单位编印法制宣传资料920000余册(份),满足了不同层次普法对象的需要。

5.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普法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年初,区普法办以贯彻落实《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为契机,在全市率先制订了《*区贯彻实施〈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意见》,着重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模式等方面的要求。此外,还制定了《*区法制宣传橱窗(栏)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健全了干部学法培训、考试和登记制度,把干部学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进一步促进了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

(二)突出重点,推动普法深入开展。

1.抓好领导干部普法,着力提高决策水平。区领导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影响和推动作用,带头参加《物权法》专题学习报告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等各种普法学习和培训活动,带动全区掀起学法高潮。各街道、各部门都建立了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学习结合起来,领导干部学法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普法规划开展两年来我区举办了两期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参加培训的领导干部达1100余人次。各级领导干部还利用业余时间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法律意识和依法决策水平。

2.抓好公务员的法制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公职人员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制度,把《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和《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等与依法行政密切相关的基础性法律法规作为必学内容,纳入干部学习计划,不间断地开展培训、轮训,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逐步实现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核工作规范化,为公职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3.强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意识。作为*市教育强区,我区长期重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它作为普法的基础工程之一,着重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抓队伍。作为启动“*”普法的重要举措,我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为区辖内的102所中小学校配备了115名法制副校长,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抓基地。在全区22个街道司法所设立了“青少年法律咨询辅导站”,突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的实践性和实效性,在形式和内容上也有了新的发展。三是抓载体。各中小学校把法律知识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做到“计划、教师、教材、课时”四落实。区普法办深入学校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校园法制论坛、法律征文比赛以及让服刑劳教青少年现身说法等形式多样、教育针对性强的法制宣传教育,激发学生的学法热情,增强了青少年明辨是非的能力。2006年,在*市“青春与法同行——*市首届中学生模拟法庭大赛中,培正中学代表我区获得了团体第一名,梅花村街举办了中小学生“法在我身边”征文比赛,这些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有效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增强法制观念。四是抓预防。继续推行政执法部门业务骨干兼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协助学校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五是抓整治。区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尤其是容易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整治,通过净化学校周边环境,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家庭、社会和学校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4.积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企业诚信守法。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学习制度,把学习《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企业经营管理法》等法律列入企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区检察院在6家国有企业举办了4次以“如何治理商业贿赂”为主题的专题辅导讲座,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强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5.创新形式,大力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特点,区普法办编印了6000本《务工人员法律知识读本》,发放给区环卫局、区辖各物业管理公司、保安公司以及各街道的外来务工人员。为了更好地在外来务工人员群体中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区司法局联合区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举办了全市首次“法系我心中”外来务工人员法律知识竞赛。各街道、各部门也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激发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学法热情,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质。

6.抓好社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我区在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中,坚持做到“四个一”:即一个法制宣传栏;一堂法制课;一个法律服务咨询站;一个法律图书角。区普法办、全区22个街道及284个社区都建有一个专门的法制宣传栏,按月出刊;22个街道均成立法律服务咨询站,设立了“法制学校”或“法制课堂”,不间断地为居民群众提供服务和上法制教育课;各街道都设置了一个法律图书室(角),摆放法律书籍、杂志,供机关干部、社区工作者及居民阅览。各单位深入社区,通过举办平安和谐社区法制论坛、法制文艺表演、有奖知识问答、图片展览、法制宣传集市等,为广大居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调解民间纠纷,赠送普法资料,讲解与居民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知识,给居民群众带来贴心的法制教育。区普法办还通过举办模拟法庭的形式,援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例,用理论讲法,摆事实说法,真正把“法”送到千家万户,让广大群众知晓法律、提高自身维法维权能力,推动“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活动的开展。

(三)普治并举,法制宣传教育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同步推进。

我区注重把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之中,凸显教育功能,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正面作用,积极预防、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普法教育与人民调解工作有机结合,以矿泉街KC有限公司制衣厂560多人的劳资纠纷为切入点,在全区开展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知识巡展,同时综合运用调处、法律援助及诉讼手段,有效解决了纠纷。二是把每一次矛盾纠纷的调解现场当作法制宣传的课堂,做到调处一宗,教育一片。三是针对容易在敏感时期引发的重点纠纷,对当事人进行疏导和法制宣传教育。让居民群众了解应遵循的法律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社会责任,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四是在开展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工作中,结合帮教对象和受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寓教育于服务之中,取得很好的效果。

(四)丰富、创新宣传手段,宣传实践协调并进。

一是利用人民调解宣传月、综治宣传月、国际禁毒日、纪律教育月、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举办各类法制宣传咨询活动。今年12月4日,我区与省、市有关部门在英雄广场联合举办了*地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型宣传活动,邀请了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刘玉浦等省、市领导参加。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路瓯同志在现场向市领导递交了《*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普法责任达标书》。现场还进行了法制文艺表演及以关注民生为重点内容的法律咨询,气氛热烈,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根据各年度应学法律的内容和不同层次的学法对象,分期分批举办各种类型的法律知识讲座、法制论坛,进一步推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守法。三是开展街头讲法、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有奖知识问答等,寓法制教育于娱乐活动之中,以身说法、以例释法宣传法律知识。四是利用网络媒体举办法律法规知识网上竞赛活动和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等,扩大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二、主要成效

两年来,全区紧紧围绕“树立法律权威,建设和谐*”的工作目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区学法用法和崇尚法治的氛围越来越浓,被动接受教育的状态逐步改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的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维权、依法办事逐渐形成风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促进了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的转变。在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中,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更加注重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决策,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管理,依法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两年来受理的19件行政复议案的办结情况来看,撤销仅1件,撤销率为5.56%,办案质量在全市属于中上水平,体现了我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较高的依法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质量。

二是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明显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和要求越来越高,对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和提供优质服务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近年来,法院受理的民商类案件,以及各类疑难、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居民群众更懂得运用法律手段、通过合法程序、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通过法治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和问题。请律师、找公证、运用法律武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经济民事纠纷,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日渐成为人们的重要生活方式。此外,从我区的角度观察,来访的居民群众经过沟通交流,多数表示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解决纠纷。遇到问题找法、解决纠纷靠法,正逐步成为我区居民新的行为模式。

三是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两年来,普法工作积极主动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注重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使企业、商户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得到增强,区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市场实行有效的整治和监管,形成了良好的经济管理秩序,有力地促进了我区经济的发展。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总的看来,我区“*”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是好的,发展是健康的,也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一些单位和部分居民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从现在起到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结束还有三年时间。我们要以*大精神为总揽,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力求在工作理念上有新发展,在指导工作水平上有新提高,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上有新举措,在方式方法上有新探索,在狠抓落实上有新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大精神,深入开展“一学三讲”活动。

同志在党的*大报告中,建设法制社会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把普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总体规划。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一学三讲”活动,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二)继续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司法系统干部,要使其真正树立良好的法治意识,在工作中自觉依法行政,促进和带动全区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对社区、企业、单位的广大群众,要采取贴近生活、满足需要的多种宣传教育方式,不断提高他们的守法意识和维权能力;对青少年,要通过配强法制副校长、保证足够的法制课时、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活动,最大限度地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尽可能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三)进一步丰富普法形式。

建设*普法网,及时更新*普法网*子网站内容,通过普法网站普及法律知识,区公职人员的普法考试力争在*普法网建成后通过普法网站“试题库”随机选题进行。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评估机制,把执法情况、社会稳定情况等内容纳入评估体系,提高评估工作的实效性,保证普法工作取得应有成效。

(五)强化配合,形成普法宣传的合力。

法制教育报告范文第2篇

今天,我们学校牺牲紧张的教学时间召开这样一个会议,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是一次有意义的探索。希望同学们 和各位老师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会议起到实效。下面,我给大家讲述五则案例,希望引起你们的注意。

案例一少年抢劫价值30元自行车被判缓刑并处罚金

因为抢劫了一辆价值仅30元的自行车,3个少年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XX年10月17日,荔浦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起未成年人抢劫自行车案。

7月13日下午,15岁的韦某、潘某和17岁的韦某某在荔浦县大塘镇一球场上玩耍,发现大塘中学两个学生各骑一辆自行车,即商量抢劫自行车。后尾随二人到公路边将其拦下,以借自行车去拿东西为由问两人借车,在遭到对方拒绝后,3人便对其中的一人梁全(化名)进行殴打致轻微伤。由于对方的反抗及附近有人,3人不敢继续实施抢劫,便尾随梁全到另一偏僻路口,韦某和潘某将受害人梁全抓自行车把的双手掰开,韦某某将其价值30元的一辆自行车推走,并由韦某对受害人进行搜身,见其身上确实无钱,3人才匆匆逃离现场。公安机关当天将3被告人抓获,并缴获被抢的自行车退给受害人。

3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由于作案时3人均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荔浦县法院一审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案例二初二女生交恶铁管打同学

尽管离自己被打的那天已经过去大半年了,可是15岁的阿娟(化名)身上的伤还没有好,一遇到天气变化,头上的伤口还会隐隐作痛。阿娟是汕尾市红草镇某中学的一名初二女生,10个月前,她被4个女孩围殴受伤。

今年元旦的下午,阿娟正在家里,有个朋友突然来访,称在她家不远处的庙旁边发生了点事,要她过去看看。阿娟并没多想,就跟着去了。当她来到庙旁边时,看到同班女生李宝(化名)和另外3名不认识的女孩手拿铁管从庙里走了出来,把她围住后用手抓她的脸部和胸部。她本能地进行反抗,李宝一怒之下抄起水管往她的头部猛击了一下。当时,她感觉头顶一震,一下子倒在了地上……

据卫生院医生介绍,李娟送来卫生院时主要是外伤,左颞顶部被“镀锌管”打伤,头皮有2至4厘米的血肿。同时,脸部有多处被抓伤的痕迹,胸部有多处的软组织挫伤。

据两人以前的班主任介绍,阿娟在班上的学习和表现一般,性格有点内向,但是对老师和同学都十分尊敬,在平时上课的时候并看不出这两名学生有那么大的矛盾。其他的同学则告诉记者,在初一的时候,两人在班上的关系还不错。后来有一次阿娟不小心碰到李宝后,没有道歉。李宝认为阿娟是故意找岔,两人发生了口角。从那开始,双方的矛盾就不断加深,最终发生了围殴事件。据了解,其他参与打阿娟的3个女孩都是社会上的无业青年。

案例三文山校园惨案未成年凶手被判无期

在XX年发生的文山“10·18”校园惨案中,一名未满18周岁的中学生因怀恨同村同学,深夜悄悄潜入宿舍,杀死熟睡的同学。就在他走出凶案现场时,遇见了另外两个同学,第二天晚上,凶手再次进入宿舍杀人灭口。近日,云南省高院对这起凶杀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判处凶手无期徒刑,并由被告人家属及其所在学校共同赔偿死者家属15万元。

XX年10月16日,17岁的广南县阿科乡坝美中心学校初二学生张斌因盗窃手机被广南县连城派出所抓获。第二天他从派出所逃跑,骗来一把菜刀,赶回阿科乡。当夜11时多,他来到坝美中心学校11号男生宿舍,把14岁的韦仕友约到教学楼背后不远的田埂上,趁韦不备,用菜刀将韦仕友砍死。接着,他把尸体拖移到田边的干沟里,用稻草掩盖后逃离现场。

张斌作案后,回想起他和韦在男生宿舍楼梯处曾碰到同村的在校生,也是韦仕友的同学陆坤、陈黎雨。由于担心事情败露,张斌又萌生了把陆、陈二人灭口的念头。10月18日晚上11时左右,在校外山上躲藏了一天的张斌腰里藏着菜刀,进入陆、陈二人所住的9号宿舍,用菜刀将熟睡的陈黎雨当场砍死,将陆坤砍伤后逃离现场,陆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四三少年撬窗入户 盗卖家具被逮现行

玩耍时发现一户人家没人住,三少年随即撬开窗子入户,并将铝合金、玻璃等变卖打牙祭。9日,三少年被重庆沙区土塆街道羊角堡社区夜巡队发现。

最先发现三少年的是夜巡队组长周平,当时他正好从楼下路过。周介绍,昨日下午1时30分,他经过羊角堡17-1号二楼时,见三个少年正用锐器刮取水泥,绳子、铁钎等工具散落一地,同一套住房的另外两扇铝合金窗不翼而飞。

“干啥子的?”出于职业习惯,周平上前盘问。三个少年闻声欲逃,被及时赶到的文德光、付远华等队员堵住楼梯口,三人只好束手就擒。

随即,三个少年被送往土塆派出所。据调查,三少年均不到十六岁,在附近一中学读初中。半月前发现该房子无人居住,遂萌发找个固定地方耍的念头。铝合金窗卖掉大吃一顿后,每到中午和周末,就找要好的兄弟伙进屋打牌、睡觉。

案例五一少年开玩笑致伤眼睛被判缓刑

9月25日,一名因过失致人重伤的少年犯叶某,被城厢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究其原因,竟是一枚普通的塑料挂衣衣叉惹的祸。

据悉,9月18日,一少年叶某在学生宿舍楼手持一枝挂衣衣叉与同宿舍的同学开玩笑耍弄时,该挂衣杆的顶部塑料叉飞出撞击被害人葛某的右眼,当场将其眼睛刺成重伤。后叶某的家长向被害人葛某赔偿5万元,但仍然无法弥补自己的过错,被依法判处刑罚。叶某后悔不迭,一时的玩笑不仅给他人造成了伤害,也导致自己犯罪的恶果。他表示希望大家要以他为鉴,开玩笑时要注意安全和场合,避免类似的惨剧再次发生,给他人和自己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同学们,刚才听到的几个案例,大家也许不敢相信,但这都是确实存在的。简直让人扼腕叹息,你们正处于花季,本是天真无邪的,如此骇人听闻、丧失人性的案例说明了什么呢?在我们身边,有没有过类似的事情呢,如果没有,那么有没有这样的苗头呢?我记得有一位母亲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孩子,我什么都能给你,但生命只能给你一次。同学们,你们的父母、老师包括你自己,没有一个人希望自己的将来遭受牢狱之灾吧!同学们:

一、要不断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法律,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善美、什么是廉耻,什么是伦理道德,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用法反击,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要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

大家知道,一打开窗子,进来的不只是阳光和空气,还有灰尘,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垃圾却经常渗入到我们的脑子里,不知不觉影响着某些同学的行为,盗窃、抢劫、伤害、敲诈、勒索等本不该出现在青少年身上的犯罪行为发生了。所以,我要提醒并要求大家不要看一些武打、及其书刊作品,这些作品,往往赋予犯罪以英雄色彩,场面血腥,格调粗俗,是诱导我们犯罪的罪魁祸首之一,另外,在我们周围,也有一些不三不四、游手好闲的社会渣滓,他们总是以我们身上的某种东西为目标,或猎取钱财、或打架取乐,希望同学们有一双“火眼金睛”,分清香花毒草,明辨是非黑白,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对社会上的闲人避而远之,防止它们毒害你的心灵,使你误入歧途,终生遗憾。

三、遵纪守法,理智行事。同学们,法律和纪律,都是一条轨道,一条能保证大家健康成长能到达预定站点的轨道,如果没有这条轨道的有效约束,我们可能都会“出轨”,后果自然不堪设想。所以,大家务必要自觉、严格遵守法律和和学校各条纪律,在一些火冒三丈或者心里极不平衡的时候,要调整心态,求助于学校、老师,三思而后行,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造成终生遗憾。春节晚会小品当中一句话大家可以记住:“冲动是魔鬼”,同学们,有时候,你的一拳头,就是你的一生罪,就是亲人两行泪呀。越是危险时刻,越能体现一个人的理智行事的能力。同学们,希望大家从现在开始,就争做守法小公民,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另外,我还想就同学们维权当中的一些不够正常的现象谈点看法。我们有个别同学,因为犯了错误,受到老师的批评教育,就动辄让家长到学校找麻烦,甚至到处告状,而在校外受到敲诈、殴打,却忍气吞声。我想问问,这些同学维护的什么权?告老师学校的状,就是在剥夺自己的受教育和健康成长的权力,被坏人敲诈殴打而忍气吞声,是放弃自己的健康权和生命安全权,希望同学们认真思考分析,我们应当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对什么对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要太过幼稚;

四、要树立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专心致志学习,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竞争氛围,抛除所有杂念,在学习中寻找乐趣、创造乐趣,为实现心中远大目标而不懈努力。

法制教育报告范文第3篇

一、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领导干部、教师、学生学法用法意识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对“五五”普法工作提出的要求,在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基础上,组织系统教育行政领导干部重点学习《宪法》、《教育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广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逐步养成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在实际工作中,坚持育人为本,保证了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学校的办学方向,促进了教育公平。建立了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中习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制度。二是加强公务员学法工作。组织系统教育行政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宪法》、《教育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其他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大多数公务人员进一步树立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在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中,自觉做到了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积极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利用法制讲座、法制报告会等形式,认真组织机关公务员开展“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活动,促使学法用法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全市广大教师的学法、用法教育。认真学习了《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教师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基本的教育法学理论,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依法执教、以德育人,做学生的好榜样。

二是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优化教师队伍,保证师资到位,配备具有法律知识的教师从事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到了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教师针对不同学生层次的年龄、心理、生理特点、知识结构,用以案说法,以例释法等形式,深入浅出的阐释法律基本知识,形象生动的上好每一节课,使学生学习后能牢记在心,受用终生。

三是运用各种教育手段,对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组织学生旁听案件的审理,让他们切身感受违法与制裁、犯罪与刑罚之间的关系;开辟校园普法专栏,定期举行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参观法制图片展览,努力营造一浓厚的法律教育氛围。还利用多媒体网络平台进行生动形象的法制教育,让学生不仅仅用眼睛去看法律,用耳朵听法律、用行动去感受法律,让学生明白法律与我们生活密切关系,从而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主动养成守法、用法的习惯。

二、不断加大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工作力度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依法管理教育行政事务。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公务人员,按照依法治教的要求,切实转变不适应形势的需要的行政管理方式,依据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与程序对学校依法进行管理,切实维护学校的办学自。依法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二是认真落实办事公开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加强民主监督,规范办学行为。做到办事程序、办事规则、办事纪律、办事结果和办事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和途径公开。在招生政策、中小学收费、干部任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都实行公开,增加办事的透明度。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对全市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有计划分期分批进行法制培训,不断提高广大教育行政干部和教育工作者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水平。四是认真执行部门执法责任制,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强化监督机制,维护教育活动的正常秩序。在教育“热点”工作中,如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招生执法监察等向社会公示,增加政策的透明度,严格执法、规范管理,并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和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五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派、群众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如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及时给予答复,对群众反映和新闻单位披露的社会热点问题及时进行查处。特别是在减轻学生生过重课业负担和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方面,健全组织,完善措施,加大力度,依法查处违纪案件,充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六是运用法制手段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严格履行保护青少年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职责,坚决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七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各种违纪舞弊案件的执法检查和监督,并用有关制度进行约束,以保证国家政策法规的严肃性,真正做到依法治教。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首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把推进依法治教作为促进教育行政部门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治教进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充分发挥职能机构在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中的作用,保证职能机构自觉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对学校的管理职责,规范管理行为。各学校转变管理理念,明确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制定推进依法治校的工作规划和目标;明确校内各工作岗位的职责与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方位推进依法治校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不断发展。

其次,建立《章程》,规范学校管理。学校章程是一个学校总的校规,好像一个国家的宪法。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都是在学校章程的框架下制定的,学校一切教育教学活动都是按照章程实施的。所以各中小学校结合本学校的实际,依照《教育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并完善学校章程,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按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并在学校章程的框架下,依法建立并健全了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从而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法制教育报告范文第4篇

一、**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概况

自“**”普法以来,经过20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全市市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了很大改观,教育方式和手段也日趋多样化,农民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特别是“**”普法以来,我市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以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以“送法下乡”、“以案说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等为载体,坚持面向基层、分类施教的原则,深入开展农村村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农民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宪法、土地管理法、婚姻法、劳动法、条例等20多部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增强。在处理相关的具体事务时,主动要求依据法律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群众增多,发生纠纷时,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群众增多。在接受调查问卷的群众中,有95%以上的人选择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这也充分体现了广大农民的依法维权意识很高,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法制宣传教育方法手段不断创新

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除传统的方式手段外(如:广播、电视、黑板报、法律手册、上法制课等),还出现了新的学法形式,如:蒙城县岳坊镇的农民,自发组成了学法协会,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学习交流活动,激发了广大农民学法的积极性。该县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与每户村民签订了无偿法律服务合同,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群众便于接受,减少了矛盾纠纷。目前,我市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机构、“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基层司法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在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便利法律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大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农民对法律的需求发生了重大变化

在接受调查的农民中,有100%的人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说明农民对法律知识渴求欲望很强,这也为开展农村普法提供了较好的群众基础。另外,因政治、经济外出务工等方面的原因,农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选择性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更趋向于了解与自己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调查发现,广大农民由过去更多希望了解计划生育、民事、刑事方面的法律,发展到现在的急需了解劳动、经济、土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农民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比较浅显。在接受调查问卷的群众中,都表示对个别法律有所了解,但了解的程度却极为有限,所知不过是细枝末节,无法正确运用和把握。只有少数“法律明白人”对法律知识掌握较为系统一些。包括一些村级调委会成员的法律知识也比较薄弱,从而导致调解成功率不高。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一些群众在产生纠纷时,使用过激手段,引发违法犯罪。

二、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制约了工作的开展。突出表现如下:

(一)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方流于形式。根据调研的情况,我们发现,有些地方虽然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机构,但没有把这项工作真正摆上重要工作议程,重视程度还不够,热衷于搞形式,搞应付。以“搞活动”来代替经常性的普法工作,导致工作缺乏系统性、连续性,其成效难以提高。

(二)经费投入不足,造成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在调研中发现,村一级几乎没有经费投入,乡镇一级少则千元,多则不超过一万元。这就造成广大普法工作者虽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充分开展培训工作,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法需求。许多群众希望能够给他们发放一些法律小册子,但由于没有经费,这么低的需求也几乎是可望而不可及,导致普法无法达到预期目的。

(三)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导致工作效果不佳。目前,农村的普法骨干大都是村组干部,乡镇对他们培训时间短,培训内容单一,掌握的法律知识缺乏系统性,且较为薄弱。普法时,只是念念条文了事,无法吸引群众,导致普法效果不理想

(四)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全市各乡镇在对普法工作人员的管理方面缺乏必要的措施和制度,也没有必要的激励机制。导致“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

(五)阵地建设滞后,人员严重不足,工作无法全面展开。农村普法的主要阵地依托是乡镇司法所,主要人员为司法所工作人员。而目前的情况是全市90个乡镇只有60个司法所,多数为2人所或1人所,司法所人员短缺现象在谯城区表现尤为突出,按每所配置3人的规范化要求相差甚远。尤其乡镇撤并之后辖区面积增大,住户更为复杂,有的乡镇只有一名司法所人员,开展工作困难重重。

(六)组织集中学法较难,导致普法资源的浪费。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农村的逐步确立,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单一务农的生产经营格局被打破,个体、私营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农民从业趋于多样化,除传统的农、林、牧、副、渔等产业外,从事二、三产业的人员比例逐渐增多,加之,广大农民外出务工的较多,这种纷繁复杂的从业新格局给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农村新格局,使广大农民没有大量的时间去参加集中的、有系统的法制宣传学习。这种从业结构的多元化,无疑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难以开展,使普法工作者无法组织开展集中的法制宣传教育,普法资源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七)普法手段较落后,内容针对性不强,导致群众参与意识不高。我们目前的普法手段相对于经济发达地区来说,是比较落后的,平时的手段不外乎发放资料、摆摊咨询、出黑板报等,这些手段比较老套,群众很少感兴趣。通过调研发现,大部分群众对法制文艺、电视普法、以案说法等形式感兴趣。法制宣传教育部门由于缺少经费也无法与电视媒体实现资源的整合,难以满足群众需求。在宣传内容上,针对性也存在一定问题,比如群众平时外出务工,想了解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而我们却去宣传其他法律,这必然导致宣传内容和群众需求之间的脱节,群众当然也就不感兴趣,参与意识就会很差。

三、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

从目前调研的情况来看,我市的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大有可为的,群众的热情也很高。如何能把这项工作深入的开展下去,满足群众的需求。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鉴于我市在这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以下解决办法。

(一)要建立健全符合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一是要落实责任。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工作考评范围,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班子的责任目标,提高重视程度;二是要建立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将工作绩效和提拔重用、报酬结合起来,提高积极性;三是要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在制定考评的措施方面,尽量体现科学性、可操作性,避免在考核评估时出现走马观花的现象;四是探索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尤其要鼓励农村“法律明白人”参与到队伍中来,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资源,促进工作的开展。

(二)要加大经费投入。目前,制约我市农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的主要因素就是经费问题,因此,建议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必需经费进行专题研究,给予统筹解决,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三)加强人员、阵地建设。一要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要加大对普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保证他们必要的培训时间,建立有关培训制度,进行必要的岗前、岗中培训。鼓励支持高素质人员参与到此项工作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队伍;二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加大对司法所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当前,要着重抓住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强“两所一庭”建设以及国家对司法所建设投入国债资金的良好契机,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按照司法部提出的每个司法所不少于3人的人员配备要求,适当增加地方编制,不断壮大司法所队伍;三要大力加强农村普法设施建设。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法律图书室、普法宣传栏等硬件建设。

(四)进一步整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以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为基础,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以及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全过程。组织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参与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

法制教育报告范文第5篇

一、我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中学(包括完职中)54所,小学322所,在校学生17万人。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综治部门的重视下,教育、司法、团县委等职能部门一直致力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他们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点对象,从提升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高度,采取多种措施,丰富宣传形式和教育内容,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了青少年法制观念的增强。

(一)抓组织,健全网络。各镇及各学校普遍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地本校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规划中,作为依法治理的基础工程之一,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考核,年底有总结。全县各中小学均落实了“一校一警”制度,开展了警校共建活动,普遍聘请了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并定时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抓载体,创新形式。为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全县各中小学把法律知识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基本上做到了“计划、师资、教材、课时”四落实。在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中,各地各学校探索性地采取了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图片展览等形式,激发青少年学生的学法热情,提高趣味性。同时,还以“八荣八耻”、青少年“三热爱”教育及“师风师德建设”等活动为载体,巩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础,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乐桥镇初级中学等学校将每年三月份的“综治宣传月”灵活转换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月”,集中开展宣传教育,这些活动的举行,都有力地促进了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工作的开展。

(三)抓预防,重在教育。在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地各学校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将宣传教育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探索出许多有益的做法,收效十分明显。如泥河中学采取与家长签订《家校安全教育监护责任协议书》的形式,明确学校、家庭对青少年学生教育管理的责任,公示《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文,密切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加强信息沟通,促使该校在不断取得丰硕教学成果的同时,营造出和谐宁静、健康有序的校园氛围。乐桥镇初级中学针对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学校布局调整,规模扩大,生员骤增的情况,注重平衡教学资源,狠抓青少年法制教育,积极创建“平安校园”,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出“积”和“防”二字方针,“积”是要求学生从一点一滴做起,积善成德;“防”是要求教职员工在教育过程中注意防微杜渐,及时纠正学生的一些不良行为,引导学生树立健康向上的价值观、人生观。

(四)抓协作,发挥综合效应。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涉及部门多,范围广,建立健全多方参与,协同合作,“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是一项系统工程。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各镇均注意调动综治、司法、公安、共青团等部门的积极性,发挥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白湖镇初级中学、矾山镇初级中学被团县委授予20**年“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白湖镇初级中学以警校共建为抓手,在校内成立由学校负责人、班主任、司法所、派出所干警组成的“法纪处”,共同制定学校的法制教育计划,收集整理校园及学生的动态信息,及时反馈学校新出现的教育管理问题,并制定对策加以分析解决,构筑起各部门参与青少年教育管理的交流平台。乐桥镇初级中学针对在校生规模扩张难于管理的现状,建立“问题生成长档案”,为每一个具有明显不良行为表现的“问题生”指定一个辅导老师,通过加强家庭、社会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纠正其错误,共同关注其成长,这种分层次多方参与的法制教育方式收效明显。

二、存在问题及成因

各地各校在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方面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并取得了诸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学校、家庭、社会三者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缺乏合力。表现为,学校讲一套,家长讲一套,在社会上看到的又是一套,教育口径相互矛盾,让青少年无所适从;教育责任不清,价值导向扭曲,部门配合难,共同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的有效机制还未形成。在校青少年的品行可谓问题多多,上网、抽烟、喝酒、打架、盗窃、早恋、结帮等劣迹恶行屡见不鲜甚至有逐渐蔓延之势,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发生的前兆,给学校、家庭、社会带来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影响,应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和深刻的反思。二是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缺乏长效管理机制。由于利益的驱动和部分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职能的缺失,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屡禁不绝、黑网吧经营现象仍然存在,即使经整治也容易反弹,家长对此既恨但又无可奈何。县某中学的一位在校学生因迷恋网络而自杀,网吧的未成年人准入机制形同虚设,后经媒体曝光后才引起社会的关注,由此可见,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消极因素不容忽视,建立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已是迫在眉睫。三是部分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法制教育难有时效性。在应试教育大环境影响下,在中考、高考指挥棒影响下,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分分是学生的命根,考考是老师的法宝”这一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重智育、轻德育,重成绩、轻能力现象在部分学校依然存在,部分学校认同“智育”是硬指标,“德育”是软任务,忽视了要想学生“成才”必须首先“成人”的道理,使学生的法制教育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导致法制教育流于形式,难有时效性。四是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不容乐观,综合治理机制有待加强。学校周边的一些个体工商户把学生当作摇钱树,将香烟拆散零售给学生,甚至容留旷课的学生抽烟、喝酒、赌博;“三无”车辆接送学生,有着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无照经营的小商贩,在学校门前出售不卫生食品,对学生的健康构成威胁;部分学生在放学后进入网吧,沉溺于聊天、游戏,荒废学业;学校周边居民将空闲的房屋出租给学生,少男少女们将此作为聚集地,游离于家长学校的管理之外,等等。这些问题虽已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进行过专项治理,但效果不明显,主要是在整治上仍然存在着主管部门一家唱“独角戏”,少数行政主管部门甚至“重收费、轻管理”,缺少其他相关部门的参与和配合,缺乏综合治理机制。五是社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严重缺失。青少年学生离开学校后开始走向社会,但由于我县经济尚不发达,就业空间小,不少青少年无就业岗位,有的还不到法定就业年龄,成为社会闲散人员,整天游手好闲,思想极不稳定,如不加强教育管理,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据统计,全县每年因违法犯罪而受到处罚的人员中,青少年占六成以上,其中90%以上都是社会闲散青少年。因此,做好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工作,对于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由于这部分人员分布在社会底层,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只能通过社区和村级基层组织来实施,而社区及村级基层组织由于受到职能、条件、经费和人员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往往对区域内的闲散青少年无法实施系统有效的教育管理,只能做一些零散碎打的帮教工作。社会闲散青少年自身的教育管理几乎是空白,他们长期游离于家庭之外、混迹于社会之中,对在校学生及校园秩序形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经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在于:

(一)认识偏差。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学校、家庭,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当前,不论是一些领导干部,还是各级各类学校,或者一些学生家长,对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仍然认识不足,以致对青少年教育管理工作的一些制度和措施往往难以落实到位;一些学校和家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智育轻德育倾向,忽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不到位,必然反映在行动上不积极,不配合,不参与,影响整体工作效果。调查结果也显示凡是领导重视,思想统一,其工作开展得就扎实有效;凡是认识缺失,工作就推拖应付,虚浮搞花架子。

(二)政策错位。虽然近年来一直在强调青少年的素质教育,但现行各项政策导向迫使各类中小学围绕高考指挥棒转,片面追求升学率,导致法制课很难进入学校正式课堂。“四五”普法规划经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转,对各类学校的法制教育要求“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但教育部却没有专门教材,法制教育只作为思想政治课中的部分内容。特别是中、小学,要求做到“四落实”是不可能的,产生了法制课教材不统一,法制课教师量少质弱等问题,致使法制课计划难落实,法制课时难以保证。今年刚启动的“五五”普法规划继续将青少年列为重点普法对象,这就要求我们在执行“四落实”过程中要深入探索出新的更有效的措施。

(三)社会负面影响。当前,社会上一些领域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诲淫诲盗的文化产品、网络文化屡禁不止,都对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养成产生不良影响。有的法制课教师提出5+2=0,学校一周5天的教育,挡不住两天周末社会家庭的消积影响;还有的讲10+1=0,学校十年教育,走上社会一年,就被社会丑恶现象拉下了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方法老化,针对性差。对于在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虽然不少地方在加强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工作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挖掘了一些生动形象、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如模拟法庭、征文比赛、法制文艺节目、现身说法等,但这些活动毕竟范围有限,活动时间有限,形不成长期效应,其效果也是短期的。近年来司法行政系统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编写了相应的法制课教材,但出于学生减负的要求和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该教材难以进入学校,各地学校的法制课教学各自为战,缺乏系统性,形不成规模。各地大多采用集中授课,强制灌输的方法,尤其是初中、小学,不分年级,不分受教育对象,一概采用相同的教育方式,相同的教育内容,每学期或在开学或在结束之时举行一次大型法制讲座,几百甚至几千人集中听课,这种强制性的说教,大多缺乏趣味性,抹杀了法制课的针对性,青少年易产生被动消极心理。青少年尤其是闲散的社会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绝大多数处于自发状态。特别是九年义务教育结束后,初中毕业辍学的青少年,既无工作单位,家庭管理又差,思想不定型,精力又充沛,是法制宣传教育的盲区,几乎谈不上任何形式的法制教育。缀学闲散的青少年犯罪率大大高于在校青少年学生,据有关部门统计,在校生犯罪仅占全部青少年犯罪的9%,其余大多数为缀学的社会青少年,这也从一个方面证明了这一类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滞后。

(五)措施架空。“一五”到“四五”普法,各地在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创造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并形成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制度,比如法制副校长、法制副导员制度,目标管理责任制,法制课教学讲评制度等等,都推动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发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有许多行之有效的制度并没有得到一贯遵循,有的甚至仅停留在文件里,挂在墙上,出现了制度架空,落不到实处。调查问卷显示,认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职能作用发挥一般的占被调查人员的28%,认为不起什么作用的占4%,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法制副校长制度的落实情况不十分理想。

(六)保障不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需要经济投入的工作,虽然涉及这一项工作的部门机构多,但有专项财政拨款的单位很少,即便有专门的财政经费,也往往少得可怜,与工作需要相比缺口太大。学校法制课师资力量薄弱,难以满足青少年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据了解,目前各中小学的所有法制课教师中,法律专业的人员凤毛麟角,在我们召开的座谈会上,法制课教师自己都说,面对学生提出的问题,很难从法理上给予合理、正确的解答。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建议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事业,直接关系到国民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成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学校、家庭三方的整体作用,促进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一)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增强效果。要根据青少年活泼好动,求知欲强,精力旺盛、好奇心重等特点,进一步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有效形式,彻底转变靠书本灌输、枯燥乏味的现状,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的兴趣,增强青少年的法律素质。首先,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用优秀、生动、形象、直观的法制教育内容,抢占各类传媒阵地,引导青少年抵制消极、丑恶的影视作品和黄、黑、恶网吧的负面影响。其次,要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与抓好其它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到全民学法用法的总体规划中,用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良好表率激励青少年的学法积极性,促进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发展。第三,要结合道德规范教育和科技文化知识的学习开展青少年学法用法活动。法律与道德规范有着天然的联系,科技文化水平的高低对法律知识的学习领会也往往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法律、道德、文化三者在内容、形式上都互为补充,互相衔接,搞好三者的结合,一举多得。第四,要把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打击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不仅仅要让青少年学法、用法,更重要的是要让青少年守法、护法,提高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能力与水平。各部门各类学校在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同时,要积极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运用法律手段帮助青少年解决困难和问题,使每一次法律服务都成为一场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要总结现有成功的教育方法,大力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征文、模拟法庭、法制文艺节目、法制手抄报等活动,丰富青少年的业余活动内容;要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特点,编写适合其生理心理特点的法制课教材,提高针对性;要把加强对“双差生”、“问题生”、“后进生”的帮助教育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点之一,树立转变一个“双差生”比培养一个“尖子生”更光荣的教育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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