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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单位法人履职报告{整合5篇}

2024-08-01 10:09:01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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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单位法人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根据,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落实“两个责任”总体要求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负主体责任、纪检负监督责任,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落实“两个责任”,必须以厘清责任界限为重点,实行责任清单管理,健全分解、落实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责任落实体系;必须以强化责任追究为重点,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问责追究体系;在各党支部中设立专职或兼职纪检委员,负责抓党风廉政工作;强力促进党支部和纪检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构筑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二、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清单

党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员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示范者、引领者,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按照支部主体责任清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责任。

支部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履行组织领导之责。

(1)统筹谋划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单位业务工作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2)全面、准确、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分析研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年度任务。

(3)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

(4)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5)强化督促检查,在做好日常督查、巡查的基础上,每年年底组织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实施责任追究。

(6)通过定期听取汇报、督导巡查、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民主评议等方式,加强对下属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实施责任追究。

(7 )落实述职述廉制度。

2.履行正风肃纪之责。

(1)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规矩,深入持久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实施办法,持之以恒防止和纠正“四风”。

(2)针对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服务不到位、慢拖蛮等行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3 )健全服务评价机制,开展作风民主评议工作。

3.履行源头预防之责。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突出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2 )推行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和权力清单制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3 )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规范重要情况报告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4)实施精准廉政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创新学习效果检查测试形式。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组织反腐倡廉专题学习。

(5 )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6)加强经济责任审计。

(二)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责任。

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必须亲自抓、主动抓、具体抓、经常抓。

1.带头履行领导责任。

(1)积极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情况亲自汇报。

(2)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督促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3)建立责任压力传导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4)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

2.带头抓班子带队伍。

(1)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支部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2)对班子成员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

(3)支持纪检委员专职负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4)配合搞好巡视工作,支持开展党建巡查工作。

3.带头廉洁从政。

(1)带头执行党内法规,遵守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纪律。

(2)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出国定居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3)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改进领导作风、

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4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

众监督。

(5)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根据工作分工,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谋划部署要知责、推动落实要尽责、出了问题要问责。

1.强化分管职责履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每年专题分析研究、督查指导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三次。

2.强化预防腐败。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对分管工作权力制约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问题易发多发的部位,完善制度规定,督促整改落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3.强化日常监管。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强化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党内法规,严格落实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三、落实纪检委员责任清单

纪检委员负责党支部执纪监督工作,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监督职责,要按照监督责任清单,聚焦中心任务,从根本上履行好职责。

(一)协助党支部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根据上级纪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向党支部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2)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支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解、检查考核工作,推动任务落实。

(3)对支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监督。

(4)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5)根据上级纪委和党支部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方案、监督责任清单,督促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

(二)加强纪律监督。

(1)加强党内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 )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 )加强对本单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4)加强对本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督促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遵规守纪、廉洁自律。

(三)加强作风监督。

(1)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2)针对本单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并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3 )坚持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纪检委员每年至少与所属各部门负责人约谈1次。

(4)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处理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

(四)加强工作监督

(1)参与并监督单位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报告制度。

(2)做好对本单位基建维修等项目的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3)参与并监督本单位阳光采购等工作,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四、建立健全履责问责机制

(一)责任落实机制。各党支部负责对主体责任的各项任务进行统筹计划、组织安排、日常调度,综合协调推进本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纪检委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监督工作的统筹安排、调度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并协助党支部加强对 “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二)责任分解机制。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各党支部、纪检委员每年年初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列出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清单,做到权责一致,充分体现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3月底前报送局党委,作为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建立签字背书制度,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要对本单位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销号落实。班子成员岗位或工作分工调整的,须在一个月内重新制定个人责任清单。

(三)履责报告机制。各党支部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向上局党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局党委结合报告情况,适时听取各支部主要负责人落实责任制情况汇报。

清理单位法人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委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委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委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按时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委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委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委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委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清理单位法人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同志们:

年初,我们召开了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今年的第一次工作例会。三个月来,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市纪委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区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稳扎稳打地抓住全年工作布局的关键期,盯住重点任务用心谋划,开局各项工作起步平稳。下面,我就贯彻区纪委全会精神的情况,结合一季度工作推进和二季度工作要点,再作两点要求,供同志们参考。

一、严格贯彻落实全会部署,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区纪委全会已经明确,2016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纪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到纪律检查工作中,并明确了全年6方面的重点工作,这里我不再重复了,主要围绕第二季度,大家仍需特别关注的5项内容谈几点看法。

1.两个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要贯穿全年,覆盖全体党员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要一直持续下去,这个过程中希望大家避免两个误区。一是“学过了”不等于“学好了”。自去年两个党内法规发布起,我们看到不少单位以各种不同形式开展了学习宣传,充分体现了同志们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但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不能停留于表面,一定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严格执行,作为全年纪检监察领域的重要工作深入推进。党内法规的学习,重在深刻领会精神,听过辅导报告,只是最起码的第一步,接下来还要通过学习讨论、评论解读、体会交流等方式加强理解,最终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领导学过”不等于“党员学过”。两个党内法规,面向的都是全体党员,不但党员领导干部需要模范遵守,而且全体党员都要接受约束。因此,仅仅把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是不够的,还要辐射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唤醒全体党员的纪律意识,做到入脑、入心、自觉践行,增强党员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2、把严明换届纪律作为严明政治纪律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换届工作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换届工作全过程都要严明纪律,体现遵规守纪。在区纪委全会上,负春书记明确了中央《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九个严禁”的纪律规定,希望同志们再好好学一学、逢会讲一讲,深刻吸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做到令行禁止,确保风清气正。

为配合做好换届工作,区纪委监察局成立了专门的换届工作小组,接下来工作中,涉及相关人员情况调查或信访查实时,需要在座各位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届时同志们必须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做好此项工作。

3、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稳扎稳打、不折不扣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这必然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一季度以来,全区各处级单位根据区委要求,在处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了责任清单的制定工作。从目前各单位上报的清单看,大家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认真梳理在分管领域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排查廉政风险点,明确具体措施,与去年相比,今年的责任清单,查找的问题更贴近实际,制定的措施更加细化。比如,区建交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机管局等单位将党风廉政建设部门分工的牵头任务具体落实到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中,明确责任人。田林街道、华泾镇等单位在制定工作方案、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前充分听取所分管办公室、直属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细致排查薄弱环节。许多单位的纪委书记把深化“三转”,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等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具体措施。区卫计委、区审计局、区文化局、区环保局、天平街道等单位已经将责任清单在区委党建网上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清单的梳理是明责的过程,更是履责的前提,希望还没有梳理好清单的单位抓紧时间,二季度各单位要着重在推进落实上见到成效。同时强调一下,今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抓手是在以往的基础上,抓好“一岗双责”的推进。2月份,我们邀请处级班子中的副职代表列席区纪委全会,今天,又把述责述廉单位全体班子成员请到会场,共同参与述责述廉的过程,请他们共同评议主要领导的履责情况,这对他们认真履责也是一种鞭策。这个关键点,请各单位一定要牢牢把握好。高兴的是,我们了解到,漕河泾街道开始率先探索对副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述报、评议,希望更多单位向他们学习,结合实际,开展更多的有益尝试。

下面,我对去年三季度述责述廉和报告工作情况作个简单点评。2015年9月15日,区环保局、区绿化市容局、虹梅街道、凌云街道4家单位的党委或行政主要领导在区纪检监察工作例会上进行了述责述廉,区纪委委员和区纪委监察局各室主任26人对述责述廉情况进行测评。从总体上看,4位党政正职能够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如实上报个人有关事项,较好地遵守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意识还不够强,还没有把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个别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流于形式,跟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报告中,几位正职都提到加强对单位及下属单位的监督检查,但对检查结果、整改成效缺少具体描述。当天会议上,区房管局纪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委、斜土街道纪工委、长桥街道纪工委4家单位的纪(工)委书记报告了工作,总体评价较好,但“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协助党委(党组)做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党委(党组)完善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等项得分相对较低,望各单位及时加以整改。

同时,针对部分纪委委员反映的,个别评分项目评分依据不明晰、难操作,个别项目与当前工作要求脱节等情况,去年年底,我们对党政正职述责述廉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报告工作的评分表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一是进一步细化了测评内容,述责述廉评分表从原来的8个方面11项内容调整为6个方面25项内容,报告工作评分表从原来的10个指标调整为4个方面17个指标,使评分内容更加具体、更便于评价。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导向,通过指标的修订,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明确当前的重点任务,使指标既成为履责的评价标准,又成为工作的指导依据。如在述责述廉评分表的指标权重分配上,对“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分值进行大幅度提升,从原来32分提高到55分,占了总分值的一半以上;再如报告工作评分表项目划分中,始终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突出“三转”后纪委的职能定位,强调监督责任和纪律审查,使纪检监察组织工作目标更加明晰。会前,我们已将两张评分表和其他会议材料一起发到各单位,希望今后述责述廉和汇报工作时,大家能对照指标,防止责任虚化、空转,以“述得清”,促“落得实”。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3月24日,市纪委召开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工作会议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办工作会议。会议主要精神是,第一,市纪委将与市委督查室联合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上半年以“回头看”为主,下半年开展全方位检查;第二,按照“通报是原则,不通报是例外”的方针,加大通报和曝光力度,原则上给予处分的都要通报,市纪委每月通报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5个案例,对突出的典型问题将专题通报;第三,对市纪委信访室转办的涉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信访件,按照侯凯书记“不能一转了之,要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的要求,由联络员联系、协调、督查和指导,对纪检部门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提办,并开展“一案双查”,既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又查纪检部门的履职问题。对此,区纪委将严格按照市纪委要求抓好推进落实,希望在座的纪检监察干部也要切实提高认识,八项规定这根弦松不得,也不会松。

前几天,市纪委通报了5起行业协会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这5起案例都发生在本市行业协会,这一领域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卡发卡、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屡禁不止,反映出行业协会存在政会不分、管办一体、治理结构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也说明党委(党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面还有不足。类似问题,我区各相关单位也要举一反三,负起责任,加强协会兼职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以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较真的态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这里再提一下,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请同志们注意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做好监督。

5、稳步启动2016年巡察工作,关键是整改,重点在抓落实

2016年全区巡察工作仍分4个组进行,目前,组长、副组长人选已经配备到位,今天上午已召开区巡察工作会议,正式入驻年度巡察单位。今年主要对2013-2015年已巡察的18家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巡察回访,每家单位回访时间10个工作日。大家都知道,巡察成果能不能落地、扎根、开花,关键看整改,习近平同志曾对此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因此,今年的巡察回访,就要以外力倒逼已巡察过的党组织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既是对巡察不容敷衍的严肃性的体现,也是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行动力、执行力的检验,更是对其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考验,希望涉及到的单位正确对待。这里表扬一下区国资委,他们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深刻查找原因,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制定可操作可检查的整改措施,认真开展国资企业礼金礼券购物卡专项清理、修订国企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费用支出相关规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由班子成员分别牵头负责相关问题整改,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加强集团对下属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完善履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实现关口前移、监管传递。类似的,华泾镇针对集体经济运作不够规范等情况,参照国资委对国企加强监管的办法,探索规范集体经济企业相关制度,也体现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与之相对的,按照市纪委要求,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查案不够、震慑作用不大的,不仅抓住典型严肃问责,而且有多少就问责多少,决不放过。在2015年上海市委第二轮巡视中,第六巡视组发现上海城建集团下属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公款旅游问题。向被巡视单位移送线索后,城建置业纪委敷衍塞责,仅凭当事人说辞和事后编造的材料起草了调查报告并逐级上报。城建集团党委未经严格把关,就将不实结论写入整改报告。为此,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城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疏于监督管理,对下属公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欺瞒组织行为负有领导责任,由市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朱晨红作为城建集团纪委书记,轻信城建置业纪委不实调查结果并上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裴建群作为城建置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对组织公款旅游这一顶风违纪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在明知公款旅游性质的情况下默认“项目考察”的说法,负有领导责任,构成失职错误,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免去城建置业董事长职务;张连凯作为城建置业纪委书记,调查取证不全面、不深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袁继康对城建置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公款旅游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事发后编造材料应对组织调查,被免去城建置业总经理职务;王琳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旅游,事发后编造材料统一口径应对组织调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城建置业投资部经理职务。相关人员退赔全部旅游费用。这个案例希望引起大家警醒。

中央已经明确,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中纪委工作报告中也明确“要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等内容,可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推进问责常态化、制度化,将成为新的常态。

二、落实监督责任掷地有声,坚定不移抓好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我们逢会必讲的。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是我们的生命线,要维护党纪的尊严,首先必须模范执纪。3月初,我们分4场召开了委办局、街镇、集团公司的57家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会议,围绕2016年重点工作,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进行专题工作部署和工作提示。总体上看,大家的贯彻执行是好的,特别是会上提出《关于徐汇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外出报告备案的规定》及纪检监察工作信息报送要求后,相关单位严格遵守、认真执行。但是,去年二季度例会上我们明确提出过:按时上报问题线索报表,要求即使没有线索也要零报告,虽然大多数单位是严格执行的,可极个别单位3月份的报表到4月8号以后才陆续上报。不知道这些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还有没有把铁的纪律牢牢装在心间?今天大会给予批评,今后再发生类似情况,对相关人员该问责的问责,该调整的调整。

纪律检查机关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的,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的任务,一要强化政治意识,始终坚持纪律检查工作的政治定位。要坚定不移地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始终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思考、谋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要保持工作定力,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尽管今年“两会”热点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不敢腐”的满意度在上升,网民对反腐败的关注度在下降,我们要以顽强的毅力和不屈的韧劲,继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回应人民群众期盼,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引向基层。三要勇于担当,始终忠诚于党的纪律检查事业。纪检监察干部干的是执纪的工作,如果过多考虑个人的荣辱安危,就很难真正全身心地投入。我们了解到,在一季度,有的街道的纪委书记顶住压力、坚持原则,耐心细致地开展工作,在班子会议上反复重申上级党委和纪委的工作要求,体现了应有的担当,在此提出表扬。

清理单位法人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一、考核对象

1.党建工作考核对象:各党支部

2.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对象:各党支部书记

二、考核方式

1.党建工作考核方式:各党支部自评、党总支考核工作小组督导考核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

2.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由党总支负责,党支部书记在会上作党建述职。

三、考核内容

(一)党支部工作考核内容:

①宣传执行党的决议;②党支部建设;③党员队伍建设

④开展党内活动;⑤规章制度建设;⑥工作成效

(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主要内容包括:

①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各党支部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范畴内党建责任情况,重点是全面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重要工作部署,加强党性教育和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等情况。

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师生思想政治教育情况;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课堂及各类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管理,防范校园宗教渗透情况;实施党建带群建、做好群团组织工作情况,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等情况。

③抓党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加强所属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等基层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学、做、改等情况;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

④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情况。开展教职工结对帮扶贫困生及教育扶贫工作情况,党员在脱贫攻坚中作用发挥情况。

⑤整改落实情况。上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个人述职查摆问题整改情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查摆出的问题及学校党委要求的问题等整改情况。

⑥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⑦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

四、方法步骤

(一)自评

各党支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年度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自查自评,自评报告要按照党支部考核的主要内容撰写,要求客观真实、全面详尽,同时收集整理相关支撑材料。报告应体现本单位本年度党建工作特色做法及亮点工作,尤其在服务学校中心工作上的突出做法,字数应控制在3000字左右,并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逐条逐项进行自我评价打分。

(二)党总支考核工作小组督导考核

党总支组成党建工作考核小组,深入各支部调研了解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现场查阅党建工作相关资料、组织座谈、个别访谈等方式,对党建工作进行检查,按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

(三)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

1.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参加述职的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认真总结抓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述职报告要聚焦基层党建工作,注重用具体事例和数据说话,回应上年度查摆突出问题和上级党组织督查、巡视反馈的问题,防止“骗虚空飘”,防止用面上工作成效代替亲力亲为投入,防止用普遍性问题代替个性化不足。党总支书记对各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逐一审阅,对工作总结不实、查找问题不准确、分析原因不深刻、整改措施不到位的要责令修改或重写。

2.要把握述职报告的内容结构。釆取列清单的形式,分4个部分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对照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的主要内容撰写。第一部分要汇报工作情况,对照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主要内容的第1-4部分,实事求是总结抓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出自己履行职责抓党建的特色做法和亮点工作,讲清自己的实践作为;第二部分,列举“整改情况”,对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的主要内容第5部分,逐一列出整改落实情况;第三部分要晒出“问题清单”,联系本单位党建薄弱领域和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查找个人履职尽责方面的突出问题,并着重从主观方面查找分析产生的根源症结;第四部分要拉出“任务清单”,主要是明确2024年重点目标任务,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具体措施及办法。

3.严肃开展述职评议。各支部书记要逐一进行现场述职。述职报告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现场述职时需对述职报告进行凝练,时长控制在8分钟以内,参加述职评议会人员主要包括:党总支委员、各支部书记、党员或教职工代表。述职评议会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由党总支书记进行点评,按一定比例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会后,通过适当方式公布述职报告,接受党员干部、师生群众监督。

五、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各支部自评、党总支党建工作考核小组督导考核和各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收集了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检查、考核谈话掌握等情况。党总支对各支部党建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明确指出哪些做得好、哪些做的不好,还存在哪些问题,并按“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综合评价为“一般”以下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

六、工作要求

本次党建工作考核暨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拟安排在2024年1月19日进行。各党支部将党建工作自评报告、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报告于2024年1月19日前报党总支( 室),电子版发送至 。

清理单位法人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为答好这一题,宁波市各级人大在不断创新中寻求新发展,通过搭建“全天候”代表联络站、评估倒逼建议办理、推行代表履职承诺制等方式,激发了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找到了基层代表工作的新途径。

海曙:见证代表联络站10年成长路

宁波市海曙区的人大代表联络站,从建立完善到深化拓展,已走过10年风雨历程,为我省全面推行代表联络站制度提供了“海曙经验”、发展样本,更成了当地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

海曙区白云街道2005年创建该区第一个代表联络站,2011年海曙区便实现各街道联络站全覆盖。

2008年3月,海曙区江厦街道率先建立网上值班制度,试水人大代表网上接待选民。2009年9月,白云街道又在不断完善“面联”的基础上,实践了“网联”模式。自此,海曙区的代表联络站走上了“面联”+“网联”的探索之路。

直至2014年,海曙区在全区范围内推广网上代表联络站,建立了市代表海曙中心组联络中心网站和全区统一的街道人大网站,内容涵盖代表信息、代表履职情况、联络站接待、网上接待、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等各类信息。同时,这些网络平台以地理信息为载体,设置了联络站点地理定位、代表履职服务、公用信息查询等功能。比如,在“五水共治”专项工作监督中,为便于代表监督,该网络平台设置了河流基础数据,代表可以查询全区61条河流基本信息、治理监督和每月水质指标监测情况,切实提高了代表监督工作的针对性。

2015年6月,海曙区人大又开发了微信公众号,在及时相关人大信息的基础上,还实现了与联络站的数据对接,方便代表查阅,确保人大工作信息即时共享。

除了扩大“面联”覆盖面,构建网上联络平台,海曙区还不断完善代表联络站的制度建设和机制保障。2013年8月,海曙区委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人大代表联络站是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开展常态化活动的场所,是密切联系群众、依法规范履职的平台,并对其设置模式、工作任务、接待形式、处理机制、保障措施等作出统一规范。

根据意见要求,全区联络站以“站+点”,“面联+网联”、 “四有”(即有固定场所、有固定人员、有工作制度、有计划安排)的工作模式开展代表接待群众工作。同时,明确每名区人大代表年度参加联络站点和网上接待的次数和要求,并于每年初上网公布代表实体、网上接待排班表,其接待情况将作为代表述职的重要内容,评选先进代表小组、代表履职积极分子及代表连任的主要依据。对于群众反映的事项,遵循“谁接待,谁答复”的原则,负责接待的代表作为第一责任人。意见还对口头答复、书面答复、协调答复、提交答复等作出明确规范。此外,还制订《海曙区关于加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建议督办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区“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人大工作联络员队伍,提高代表履职和政府相关部门解决问题的实效。

经过10年发展,海曙区“站+点”“面联+网联”的代表联络站发展模式,真正实现了网上网下全天候、群众反映问题零距离、代表反馈答复高效率。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12月,全区8个街道联络站、27个联络点已累计组织省、市、区三级代表共5332人次,参加接待群众活动1765次,接待群众19019人次,促进解决各类事项3975件,使人大代表联络站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北仑:设立建议办理绩效评估制

2016年9月28日上午,宁波市北仑区人大常委会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代表来到大\街道,就大\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北仑区商务局作为该建议的主承办单位,副局长贺兆龙首先报告了建议办理情况。虽然经常上台发言,但这次报告他仍有些紧张,不仅因为接下来还要接受人大代表、选民代表的测评,还因为这已经是他们第二次办理该建议了。

据介绍,自区商务局确定为大\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建议主办单位后,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了市场改造研讨会,分管领导两次到街道进行面商座谈,并向代表及时进行了答复。结果,代表们虽对区商务局办理工作表示满意,但由于商务局没有明确农贸市场具体改造提升方案及改造时间,代表们对这一办理结果表示“不满意”。为此,该建议被要求重新办理,北仑区副区长刘文科亲自率区商务局、规划分局等部门领导实地调研了大\农贸市场,确定了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改造提升方案,并将改造项目列入区“十三五”规划。同时,根据此次建议办理中发现的全区菜场运营管理中的共性问题,北仑区政府研究出台了《北仑区区属菜市场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意见》,明确了管理体制、管理职责、人员调配、工作待遇和资产处理等问题。

听了区商务局的再次办理结果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对该建议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后,与会人大代表、选民代表分别结合自己了解的实际情况,对该建议的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给出了“满意”的评价。同时,他们也希望有关部门能按计划实施大\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真正从根源上解决这一民生问题。

据了解,为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建议提及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北仑区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8月27日通^了《宁波市北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绩效评估办法(试行)》,并于2015年、2016年分别对重点督办建议实施了绩效评估。上述现场,正是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人大代表、选民代表参与的重点建议绩效评估会。

按照绩效评估办法规定,每年下半年,北仑区人大常委会都会对该年度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实绩和效果进行评估,内容包括领导是否重视,责任是否明确;调研是否深入,面商是否真诚;工作程序是否规范,答复是否及时;解决问题的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等。

其间,区人大常委会成立由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选民代表组成的绩效评估小组,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走访代表和办理单位、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听取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区政府及相关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并撰写调查报告。各代表小组在听取选民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书面评估意见。区政府各相关承办单位则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绩效双评估会议,邀请部分选民代表、人大代表、区府办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负责人、重点督办建议承办单位负责人和协办单位有关领导共同参加。最后,由区人大常委会综合各方评估结果,出具评估意见交区政府,并跟踪监督不满意件的再次办理情况。

在该制度的推动下,北仑区的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既要“满意率”更要“解决率”的氛围越来越浓。2016年的北仑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124件代表建议,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书面答复代表,代表对办理工作满意率比上年提高了7.3%,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率比上年提高了4.1%。

奉化:探索实施代表履职承诺制

2016年11月,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人大向每个选区发放了500份“征求意见表”,请选民对本选区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打分”。其“打分”依据,正是这些代表当选之前向选民作出的承诺事项。

据了解,为了让人大代表在任期内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履职时做到心中有数,也便于选民督促、检查,自2011年开始,奉化区人大尝试探索代表履职承诺制,在正式选举前,要求每位候选代表填写一份 “任职承诺书”,并通过选区公务栏进行张贴公开。

“我如果当选为区人大代表,将作出如下承诺……以上将作为本人五年任期内的行动指南,敬请选民监督。”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每份“承诺书”需包括五方面的硬性指标: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素质――每年要学习多少部法律法规和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知识;二是联系选民,依法履行职责――每年要开展多少次调研,提出多少件议案、建议;三是督政议政,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每年要开展多少次持证视察,监督政府工作;四是量力而行,为民办实事――每年力所能及为选民办几件实事,与多少户困难群众结对;五是接受监督,向选民述职――当选后,保证定期向选民进行述职汇报,并接受选民评议。

与“任职承诺书”配套的,是奉化区人大常委会建立的人大代表履职档案。每位当选人大代表都有一张“履职档案卡”,记录内容均与其任职承诺一一对应,主要包括学习、宣传,提出议案、建议,开展个人持证视察,为群众办实事及向选民述职等五方面履职情况。这张档案卡由代表小组组长责记录,一式两份,一份由代表小组保管,另一份交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

虽有言在先,虽有档案记录,可代表履职是否称职?绩效如何?选民满不满意?还得选民说了算!为此,奉化区人大常委会除了要求代表届中结合“承诺”经常“回头看”外,还在代表述职评议阶段,增设了请选民给代表履职“打分”环节。

届时,代表除了向选民提供书面报告,还要在选民代表大会上进行当面述职,其述职内容经代表小组认定后,还将通过选区公告栏向全体选民进行公示。最后,由各代表中心组综合选民代表的评价情况和该人大代表的日常履职情况,对该代表履职给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评价,并正式记入履职档案卡。

2016年11月,裘村镇马头村党支部书记陈鹏飞代表刚经历过一次述职评议,“公开承诺后心里肯定有压力,白纸黑字写在那里,老百姓看得清清楚楚,这是一种压力,更是一种动力,就像担任人大代表是一种荣誉,更意味着责任。” 陈鹏飞认为,奉化区人大常委会实行的履职承诺,既是对代表负责,也是对选民负责,可以促使代表更加用心地去履职,更加用心地为民办实事。

参加述职评议会的选民代表听了陈鹏飞代表的述职报告后,感慨万分:“过去,代表干了什么,做得怎么样,我们都不知道。自从实行代表履职承诺制以来,代表履职好与不好,承诺有没有兑现,我们说了算,真正有了当主人的感觉。”

据介绍,这样的评议,奉化区的每位人大代表一届至少参加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的人代会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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