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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转化实施方案{精选5篇}

2024-08-01 16:40:01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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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转化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 霍尔三维结构;时间维;逻辑维;技术维;科技成果

中图分类号:F1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19-0237-02

0 引言

高校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系统是有人参加的且人通过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可以影响其运行与变化的事理系统。该系统能够主动的确定目标,是具有自学习、自组织功能的高层次的目的系统与控制系统。由于该系统具有多层次、多阶段、配套性与复杂性等特征,因此需要运用系统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来分析、描述该系统,考察其多项影响因素,以便促进高校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工作运行机制的完善。

1 相关概念

1.1 科技成果 依据国家科技部《关于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的规定》,科技成果是指人们在认识自然与改造自然活动中,经过实验研究、设计试制或调查考察后,所得到的经过鉴定的,具有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的创造性结果[1]。

1.2 科技成果推广转化 科技成果的推广是指有计划、有步骤地将科研成果内容传播,在一定范围内运用,使之转化为效益的过程。推广的过程其实是一个传播的过程,传播为推广打基础,是推广的前提,推广的目的是应用[1]。科研成果的转化是将科研成果转变成为生产者所能掌握并应用的技术或知识体系,应用于生产活动,最终为社会带来效益[2]。由此,“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可以定义为:对具有科学价值、应用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创造性的科技成果进行系列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与科技成果推广活动的全过程。

1.3 高校科技成果推广转化 借鉴上述概念内涵,我们将高校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定义为:高校为服务社会和发挥院校自身优势,对其内部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中所产生的可供推广转化的各类科技成果,经过由后续试验、开发、研制、应用、生产等一系列研发活动,形成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教材,直至实现商业化、产业化而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收益的一个系统工程。

1.4 霍尔三维结构理论 霍尔三维结构是美国系统工程专家霍尔(A.D.Hall)于1969年提出的一种系统工程方法论。为大型复杂的系统进行规划、组织、管理提供了一种系统的思想方法,因而在世界各国得到了广泛应用。霍尔三维结构是将系统工程整个活动过程分为前后紧密衔接的7个阶段和7个步骤,同时还考虑了为完成这些阶段和步骤所需要的各种专业知识和技能,这就形成了由时间维、逻辑维和技术维所组成的三维空间结构[3]。

2 高校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的三维结构分析

基于霍尔三维结构理论,可将高校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问题活动分为前后紧密相连接的六个阶段和七个步骤,同时考虑为完成各阶段和步骤所需要的各种专业知识,具体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时间阶段,将该问题的解决,从中长期计划制定开始到推广项目的实施管理、验收划分为几个大的阶段,称为时间维;第二个层次是每一阶段问题的解决,从明确问题、确定目标到实施方案,依解决问题的逻辑过程划分为若干个程序,称为逻辑维;第三个层次是该问题解决的每一阶段,甚至逻辑维的每一步处理具体问题都要运用的许多种具体方法或技术,称为技术(方法)维。这三个方面共同构成了高校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的三维结构(如图1所示)。

2.1 时间维 时间维表示系统工程活动从开始到结束按时间顺序排列的全过程。高校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问题的时间维划分为6个阶段。

①中长期计划制定阶段。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中长期计划主要包括:对上一个五年计划进行总结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分析今后五年面临的发展形势,下一个五年计划的指导思想、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提出确保中长期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以及经费预算等。②年度计划制定阶段。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年度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本年度科技成果需求现状、高校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主要技术指标、推广组织实施方案、所需经费、技术支持能力等。③项目评审阶段。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将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项目选准、选好。④推广项目的实施管理阶段。主要涉及到进度管理、费用管理、人员管理、质量管理和文档管理。⑤推广项目的验收阶段。依据验收的标准,采取跟踪问效的方法,综合企业、各级业务机关的反馈意见,重点在对企业、社会创造的价值及推广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估。⑥推广项目的后期绩效评估阶段。主要包括:后续结果;技术持有方的服务保障;潜在的应用领域和效益;继续推广的必要性等。

其中,中长期计划制定阶段、年度计划制定阶段和项目推广评审阶段决定了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成果的“优生优育”;推广项目的实施管理阶段是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的关键阶段;推广项目的验收阶段和后期绩效评估阶段是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效果的评估阶段。

科研成果转化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科研档案;管理;信息化

医院的各个领域中遍布了信息化技术的存在,而医院科学发展的关键之处在于第一生产力的生产者,它应该充分利用更快、更深、更广地信息技术与手法对科技资源进行整合。在医院信息发展的进程中离不开科研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它作为医院综合发展的增长点,对医院整体现代化管理和高效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医院的科研发展离不开科研档案的存在,它不仅为医院科研活动保存了基础和真实的记录,也为科员发展的后续工作提供了历史和资源储备,对整个医院科研工作起到决定性的重要意义。

1传统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1.1重视程度不够,硬件设施投入不足,现代化管理水平不高

在传统的科研档案管理上,我们采用的方法是以保存纸质文件等有形态的物质为主要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存在许多不便问题。

(1)在旧的档案管理时代,多数采用的存档方式为手工操作,这不仅使管理人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整理档案和登记目录,而且还提高了相应的工作量 [1]。如碰到相应信息改动,哪怕只是改动一个地方就会发生其他的连锁效应,随之而来的是相关地方的改动,这不仅消耗了时间而且浪费了人力。

(2)在时间的长河中,档案的资料不断聚集,其数量越来越多,这样就需要一个比较大的空间进行存储,但我们面对的事实就是没有任何单位能够提供如此大的存储空间。

(3)易虫蛀、易潮、易损、而且保存及维护成本较高。

1.2科研档案利用率不高,科研成果未得到充分的转化和应用

以往,利用手工方式进行整理、移交、立卷和归档的档案,都会产生被送往收藏间的后果。这说明以传统方法为主的档案管理模式,在翻查、统计研究等方面都会带来诸多不便,这不仅影响了信息的查阅,更给保管者带来了很多不便,这种不便明显体现在成果转化中和推广工作中[2]。对于不完善的成果转化管理制度,以及对利用科研档案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广泛的宣传,致使很多优秀档案没有成功进行转化,同时由于对科研档案工作重要性的忽视,和对科研档案工作的建设程度不够重视,最终使得信息资源没得到足够的开发,没有真正有效的利用好科研档案的作用。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传统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科研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面对信息技术不断发展及扩大的今天,科研档案管理工作应该迈向信息化管理平台,发挥信息化管理功能,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更好地为医院管理服务。

2信息化档案管理的优势

2.1信息化使文件的归档方式得到改善

在当今数字化医院科研管理工作中,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使医院管理人员从最初的手工操作中释放出来,充分利用信息管理和相应软件进行操作,这样不光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而且还能有效的改善工作条件。

2.2信息化有利于科研档案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

恰当有效的档案资料管理,并不是单从档案的归类和保管上定义的,更侧重于如何为使用者提供便利的查询、查阅服务,从而提高医院的生产时效。这需要医院在内部的局域网上,建立网络科研档案信息化管理平台,在此平台下要集科研的申报、审核、立项、检查、实施、归档、结题、推广、转化等工作于一身,在整合和共享信息资源的同时到档案管理完善工作,此平台不仅提高了科技档案的使用效率,还达到了快捷查询档案信息的目的[3]。

2.3信息化改善了科研档案管理模式

节省存储空间、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最有效的管理办法就是将档案管理模式从实体保管模式向数字化、信息化转变,这不仅保证了档案的安全可靠,还实现了档案管理工作向标准化、数字化和网络化模式的转变,更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3信息化视阈下医院科研档案管理的对策

3.1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医院领导诠释医院的现代化建设,高瞻远瞩,及时认清网络系统的建设与开发对医院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性。并在单位实施计算机网络开发之前,成立了以医院高层为主管理层为辅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组,从头至尾的参与网络开发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并坚决将科研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纳入整体信息管理平台中,使其成为当中最主要的部分。

3.2建章立制

制定相应的科研课题管理制度,如归档制度、保密制度、文档一体化制度、备份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查阅利用制度、操作管理制度、软件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及具体工作人员的岗位准则等,在具有真正可操作性的同时,保障医院管理工作的系统化、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3.3建立科研档案信息化平台

信息化平台分为硬件和软年两种,其中硬件包括:交换设备、网络基础平台、服务器和数据存储装置;软件则由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与医院使用软件的相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进行沟通,在了解需要后,共同将医院网络软件支撑平台建全,并随即开发。

3.4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通过信息化平台的利用,使新技术得以推广,并建立交流培训、专利申请、成果转让、发表专著、提高引用率等方式,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进而提高医院发展的综合实力。

4结语

随着科研档案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科研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也成为了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由于科研档案管理的完善有利于医院整体科研实力的增强,所以信息化建设必将提高科研档案管理水平,进而为医院整体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原淑霞,汪萍.浅谈档案信息化管理[J].中国病案,2007,33(10):45-46.

科研成果转化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我国高校原有行政学本科专业多数是在政治学的母体中分离出来的,普遍存在课程设置老化、陈旧,课程内容交叉、重复,重理论、轻实践,针对性、实用性不强,学科理论基础薄弱,学科视野狭窄,未能跟上国外学科发展的步伐等弊端。针对这些问题,近几年来,我系下大力气进行教学体系及课程内容改革,积极进行教学理论体系创新,大量增加跨学科、前沿性和应用性课程及教学内容,塑造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定位的新形象。

——重视行政管理专业教改研究,进行行政管理教学理论体系创新。近几年来,我们把行政管理教学理论体系创新放在突出地位,积极申报和实施相关课题的研究,先后承担了教育部(国家教委)、福建省教委和厦门大学的近十项教改课题的研究,其中包括“国家教委面向21世纪课程改革计划”行政管理专业的两个项目——“政策科学的教学内容改革研究”和“比较政府的教学体系研究”,福建省教委的两个项目——“公共管理教学理论创新研究”和“政治学课程教学体系及内容改革研究”,厦门大学“面向21世纪系列教材建设计划”(行政管理子系列)和“公共管理学科的案例教学法”等课题的研究。

——改造行政学专业旧的课程体系,大量增加跨学科、前沿性和应用性的课程以及教学内容。在短短的四年中,我系对行政管理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了两次较大幅度的调整与修订,及时删除或合并过时、交叉、重复、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课程及教学内容,大量增加作为学科新基础或反映学科前沿的实践性、应用性强的课程。这些新增的课程包括:经济学、政府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公共财政学、公共组织理论、政策分析方法、公共部门绩效评估、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管理伦理学、公共管理技术、TQM在公共部门中的应用,人才测评、社会保障、货币政策等。目前我系已形成了一个较好反映行政管理学科发展现状,有较强的综合性、应用性、较完整、合理的行政管理专业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

——加强教材建设,形成适应于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需要的教材系列。近几年来,为巩固教研成果,探索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新模式,提高教学质量,我系狠抓教材建设,陆续出版了“公共管理与政策分析丛书”(1998年起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政治学与行政学系列教材”(1999年起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和“厦门大学MPA教材”(1998年由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三套16本本科生及研究生教材。这更新了教材及课程内容,并把教研成果巩固下来。目前,我们已做到了大部分主干课和主要必修课都有本系自编、自著的教材或教学参考书。这些教材的出版受到了学生的欢迎,也得到学术界的好评,尤其是《政策科学》、《公共管理学》、《政治学:概念、理论和方法》、《比较政府》等书因其知识创新力度大,较好地反映国内外的教学与科研成果,贴近转轨时期我国公共管理和政治发展的实际而在学术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并为许多高校用作教材或教学参考书。

二、坚持教学与科研并举,以科研助教学,以教学促科研

一方面,我们采取各种措施,鼓励教师进行科学研究,为国家和省部级的科研课题的申报和研究创造各种便利条件;出台奖励课题研究及成果的措施;设立系级科研基金,支持教师进行独立性研究,资助学术专著出版。

另一方面,我系提倡和引导教师将科研成果迅速应用于课程教学之中,使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教学效益。这种转化体现在教学的各个基本环节之中。例如,在教案准备上,及时将最新科研成果溶入讲稿中,增加教学的新内容;在教材编写上,要求出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著性教材”,而不是拼拼凑凑的低水平重复作品,或直接以学术专著作为教学参考书。在课堂教学中,提倡“研讨式教学”,将课研课题所涉及的学科或课程领域的最新动态、争论的热点和焦点以及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介绍给学生,引导学生加以讨论,让学生跟踪学科前沿,并从中学习如何理论联系实际。

三、坚持本科生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并重,以研究生教育发展推动本科生教育发展

近几年来,我系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从2000年起该专业的研究生招生数量已超过了本科生的招生数量。如果再加上今年MPA(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的启动,那么研究生的数量将是本科生数量的3~4倍。我系的教育结构随之发生重大变化,将从以本科教育为主逐步转变为以研究生教育为主。面对这种结构性转变,如何正确处理好本科生与研究生教育的关系,就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在处理这一问题上,我们达成的共识是:不能因研究生规模的扩大而忽视或削弱本科生教育,相反,必须坚持本科生教育的基础地位,本科生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并重,以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带动本科生教育的发展。我系特别注意把行政管理及MPA研究生的教研成果引入本科生教学之中,以此促进和提高本科生的教学质量。

我系的行政管理硕士点建立于20世纪90年代初。从一开始,我们就在专业方向、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上注意与国外接轨,设置跨学科、综合性和应用性课程,特别是在全国率先设立政策分析方向,开设相关的系列课程(包括政策科学原理、公共政策、政策分析方法、公共选择理论等);我系也是我国MPA专业学位的发起、论证单位之一,并较早进行MPA教育的自主试验(从1995年开始,我系与福建省委组织部及厦门市委组织部联合开办MPA学位班,现已招满6届),取得了积极成效。这项“MPA培养方案设计与实践”成果得到了由国内知名专家组成的鉴定组的高度评价,认为“该成果对中国MPA的培养方案、培养模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MPA培养方案设计与实践上属于国内开创性成果,具有先进性、系统性和实用性,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已应用到多个MPA实验班和行政管理研究生班,取得了显著的人才培养效益,为福建省培养跨世纪行政管理干部做出突出贡献,为全国设置MPA专业硕士学位积累了经验。该项成果有重大的社会效益,为推动我国MPA教育起到先导和示范作用。”该项成果2000年获得福建省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以及厦门大学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我们把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生及MPA培养方案以及课程设置的某些思路和做法引入本科生的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的修订中,把研究生课程的部分教学内容及教学方式也引入本科生的教学之中,从而加快了本科生教学改革的步伐,促进了本科生教育的发展。

四、推行以案例教学为中心的教学改革,加快教学方式的现代化

行政管理(行政学)专业由学术型向应用型的转变,不仅要求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的创新,而且要求教学方式的更新。在国外尤其是美国,管理学科(包括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所采用的主要教学方式是案例教学法,辅之以理论讲授、情景模拟、角色扮演和实习等。通过案例教学,让学生接触大量现实的或虚拟的案例,学习和积累实际的管理经验,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国外管理学科教学的成功经验之一,很值得借鉴。为实现行政管理专业由传统学术型向应用型的转变,从2000年开始,我系全面推行了以案例教学法为中心的教学方式改革,力求在保留传统的理论讲授优势基础上,全面采用现代化教学方式。这些改革包括了三个环节或阶段,即理论准备、部分试点和全面铺开,打算在五年的时间内完成。目前我们正在进行的工作有:

第一,案例教学法的理论探讨和准备。主要是研究案例教学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包括案例教学法的目的、要求和特点,案例教学法的构成要素与过程,如何编写和讲授案例,学生如何适应和参与案例教学等方面。特别是通过实施我系所承担的“厦门大学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公共管理中的案例教学法研究”的课题研究工作,争取在案例教学法的理论研究上有所突破,在实验环节上取得经验。

第二,抓紧案例库的建设。我系动员全体教师和研究生搜集、整理和编写案例。尤其鼓励教师做实证研究,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并编写案例;同时注重国外案例的引进和翻译工作。目标是5年内积累案例300个(重要案例有音像材料)。

第三,进行案例教学法的试点。我系要求从2001年开始,在较有条件的课程如行政管理学、政策分析、比较政府、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学、政府经济学、公共关系、市政管理等课中进行以案例教学为中心的教学方式改革试验,以取得经验,全面铺开。

第四,建设高水平的案例教学室和案例实验室。近期学校及学院投入1000万元用于公共管理及法律学科的教学、实验和办公条件的改造和建设,特别是建成国内一流的案例实验室、案例教学室及多媒体教室,这为我系进行教学方式改革提供了良好的硬件设施。

五、注重社会实践环节及技能训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作为厦门大学文科社会实践改革试点,自从1991年起,我系开始探索学生挂职锻炼、参加社会实践的新路子,实行毕业班(大四)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上班、挂职锻炼一学期。该项实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近年来,我们建立起厦门、三明和泉州三个实习基地;与此同时,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学生的社会实践工作。例如,鼓励教师结合所授专业课程,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实践活动,如《比较政府》课程主讲教师带学生到厦门市监察局开展调研,了解现实政府运作情况,《行政法学》课程主讲教师带学生到法院旁听行政诉讼案审理;利用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尤其是社会调查,今年暑假,我们组织起“转轨时期政府行政管理方式的转变”、“乡镇行政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其解决”和“老年人社会保障问题”三个课题在本市、福建省、广东省及其他相邻省份进行调查,形成三个调研报告,并写出一系列的论文,取得较好成果,参加调研的学生普遍反映收获大,受到很好的锻炼。又如,我们鼓励学生参加教师所承担的课题研究及调研工作,从中得到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及科研写作能力的训练。此外,我们拿出教师创收所得资金,设定一年一度的本科生优秀论文和调研报告奖,鼓励和引导学生注重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和科研写作能力的提高。这一措施在学生中反映较大,收到良好效果。

科研成果转化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以调整学科,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突出体制和机制的全面创新,实行事业和企业分离为核心的改革试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伴随着改革的步步深入,公益性研究领域的建立,该院原有的科研院所两级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改革的需要,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农业科研过程的周期性和不可逆转性、延续性与不可分割性,要求保证其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工作难度相当大,传统的"四同步"管理仅限于阶段性控制,难以实现对重点农业科研课题档案质量的全面控制。为此,在管理机制上,我们深入调研,反复论证,从农业科研单位的实际出发,重点分析研究现行农业科研档案管理体制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确定需要深化改革的重点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成立院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一位院领导兼任,成员则是各部门主管业务的所长,各所的业务秘书则是兼职档案员。二是完善网络建设。在全院范围内建立以院为中心的全院系统的五级档案管理网络。三是规范制度建设。制定一系列档案管理制度,形成院所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四是实施超前管理和控制。从过去重视档案验收,成果申报材料齐全的监督和指导,转向以过程管理和深化服务为中心的档案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指导;从管理所有档案转向重点管理成果档案、管理在研项目档案材料的形成;从重视归档后的监管转向文件材料形成过程和形成前的监管。五是创建管理新模式。为解决保存与利用的矛盾,从既有利于档案的规范管理又方便于科研人员利用的层面出发,积极探索以院为中心,以项目为纽带的分级管理模式,即院抓所,所抓项目组,项目组抓课题组,课题组抓科技人员,一级抓一级,管理网络化。档案科负责跟踪业务指导,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项目组,每个项目组确定一名兼职档案人员负责其项目研究过程中与项目有关的档案工作,将档案工作的规范管理纳入到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范围,并把科研成果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工作列入各单位和科技人员的工作职责,实行全程跟踪项目建设,落实责任目标的动态式管理方法,其归档率作为完成工作的主要依据并纳入项目管理与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做到年初制订计划,年中定期检查、评比打分并严明奖惩制度。

为保证农业科研档案内在质量的真实性,实现科研课题研究全过程的档案管理,我们结合农业科研的实际情况,在遵照农业科技档案规范管理原则的基础上,具体做了以下几个层面的工作。

一抓源头。各科研项目一立项,档案人员就开始跟踪指导,将应归档的内容、形成材料的要求,在研项目形成材料一览表以及有档案局监制的科技档案盒发放于各项目组,以指导科研原始形成材料的收集积累工作,各项目组指定一名兼职档案员具体负责该项目所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积累。

二抓过程。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档案人员会同院科研管理部门及时掌握课题研究进展动态,针对课题进展的每一个阶段应形成的原始材料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研究活动中原始材料形成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到课题一立项就建档,材料一形成就装盒,课题一结束材料就齐全。

三抓考核。档案人员积极参与项目主管部门和院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进展阶段检查、阶段验收等活动。在检查科研课题研究进展时,同时检查研究实施的原始资料、实验记载形成及管理情况;在对各研究项目实施进展进行评比时,同时评定研究材料形成的质量。档案科对研究项目形成材料的质量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并参与项目评比、考核、打分。

四抓审签。档案人员积极参与课题鉴定、材料审核。按照有关规定,科研项目完成后,各项目组课题验收、鉴定、申报成果前,项目组兼职档案员要将该项目已经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送档案科审查,档案人员按照归档要求对其所形成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不规范、不齐全,将不予签字。

此外,为了规范管理,该院还建立了项目实施保证金,凡档案管理不规范、材料不齐全的将扣除部分项目经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者,院将依法取消资助并追究其责任。笔者认为,这种事前介入、事中检查指导、考核评比,事后审核签字验收的全程动态跟踪管理模式,既提高了科技人员参与意识和自觉性,也有利于加强全院档案的监督和管理,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

二、创新服务机制 加大服务力度

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科技档案的开发利用必须与市场经济相适应,档案工作者也必须相应从被动的"保管员"转为主动的科技信息服务者,从封闭走向开放,主动融入社会,参与社会,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这是新形势下实现档案事业发展的必要途径,同时也是档案工作永恒的主题。为此,我们在工作思路上明确两点:一是在努力做好档案利用为科研工作服务的同时,着眼和立足于为广大农民服务,主动配合全省"科技兴农"、"科技扶贫"、"科技促小康"工程,深入研究利用需求,寻找工作突破点,有针对性地筛选1000多项重点科研成果,积极开展档案资料的编研工作,使之应用于农业生产实践。二是适应市场,找准为农村经济服务的切入点,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优势,走集成联合的道路。2001年,我们依托丰富的室藏积极配合院科技情报信息中心,以科研成果档案和在研项目内容为依托,建立了"江苏省农业科技信息网",其内容包括农科院及各专业研究所简介、国内外以及院内农业研究动态、科技产品介绍等;完成了"江苏省农业科研成果数据库"、"江苏省农业在研课题数据库"近600个科研成果与1200多个研究项目主要内容介绍的录入工作。科技成果档案的编研,农业科技信息网络的建立为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服务于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建设、农业科技促小康工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构筑全省农业科研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共享平台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科研成果转化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1 立法先行确保科技成果转化

国家制定科技政策和颁布技术法律,以国家意志干预和促进高新技术的是一种国际性趋势。美国为提高科技立法的权威性,早在200多年前就在其宪法中规定:“国会有权保障著作家及发明家对其作品及发明物于限定时间内之专有权利,以奖励科学和实用技术的进步。”这是世界最早对科学技术进步以宪法形式作出规定,它对美国后来和世界各国的科技立法起到积极的指导性作用。根据这项规定,美国政府在1790年颁布了第一部专利法,有力地促进了发明成果的推广应用。美国还制定了与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的基本法,如美国国会1980年通过《技术革新法》,该法的主要目的是强调采取多方面的经济立法手段加速技术应用,使美国现有的国内先进技术能够在国内获得充分利用。根据美国原来的法律,联邦实验室的科技成果所有权归联邦政府,这在一定程度上科研机构和推广应用联邦实验室科技成果的积极性。为此,美国《1980年政府专利政策法》、《1980年专利与商标法修正案》规定,凡已同联邦政府订立合同的学术部门和小企业均可保留及获得其技术发明所有权;这种所有权不再归国家所有,但国家得强制技术专利商业化;允许学术部门和企业制定适合本单位情况的专利转让措施。美国《联邦技术转移法》进一步明确规定,参加联邦实验室合作的企业,不论规模大小,可以享有成果权。从而为科技创新主体积极推广应用联邦实验室的科技成果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法国在1985年制定了《科学技术振兴法》,规定了法国发展科学技术的基本方针,该法规定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是国家的优先项目,重点课题是推动企业的研究发展以及技术革新向中小企业转让技术,促进科技成果的迅速转化。

2 明确政府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定职责

在经济发达国家,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许多国家都专门通过立法成立相应的政府职能部门,对科技成果转化进行管理、指导和协调。日本早在1961年5月就颁布了《新技术开发事业团法》,该法规定日本新技术开发事业团的设立目的在于开发推广科技成果,积极推进科技成果流向企业界。英国的国家技术集团、法国的国家科研促进会、澳大利亚的国家技术集团等都是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政府职能部门。政府职能部门的组成人员,也从原来主要由政府科技官员组成改变为由官、产、学、研的人员组成。

美国国会1980年通过的《技术创新法》,明确指出联邦政府对国家投入的研究与发展成果的转化负有责任,要求政府部门推动联邦政府支持的高新技术向地方政府和企业转移,实质上就是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到联邦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中,从而使政府部门的职责制度化、法律化。在英国、欧盟等国,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职责主要是积极引导和鼓励科研部门与企业的紧密结合,增强企业竞争力。政府的重要职能是组织协调,政府的任务不是告诉科技界要做什么,而是由科技界提出要做什么,以争取政府的支持。对于政府支持的成果转化,由政府职能部门制定转化计划,协调企业界和科技界共同行动,实现成果转化。对于一般项目和领域,政府给予提供帮助,如税收减免。对于重点发展的特殊领域,政府直接给予扶持[1]。

3 建立健全鼓励科技创新主体合作的法律制度

世界科技进步的和实践表明,单纯地增加科技的投入,并不必然能增强一个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进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关键的是要正确处理好各创新主体之间的关系,即科技成果的开发、转化和应用之间的关系。20世纪80年代日本经济迅速崛起,它用较少的科技投入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科技成就,一方面是得益于日本通产省资助的产业合作,另一方面是日本在20世纪70年代起制定的《联合研究制度》、《研究交流促进法》等为科技合作提供了法律保障。而类似的合作在美国却因反托拉斯法的实施而无人胆敢尝试,使人们重新考虑如何应用法律促进和保护科技创新主体的竞争与合作。在这种背景下,美国政府开始采取措施减少反托拉斯法对科技创新主体进行科技合作的影响,1984年美国国会为放宽反托拉斯法对相互竞争企业建立合作研究与开发风险机构的约束,通过了《国家研究法案》[2]。1986年美国颁布的“联邦技术转移法案”授权联邦科研机构与州政府及企业的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究。该法案不仅鼓励国内各层次科研力量的合作,还鼓励高新技术的国际合作。据统计,截止1993财政年度,美国与世界上70个国家及地区签订的包括谅解备忘录在内的科技合作协定共有645个,国际合作领域主要有能源(包括核能)、地球科学、核安全、卫生与生物医学、航空航天等[3]。

法国1999年6月正式颁布施行《技术创新和科研法》,其主要宗旨是加强科技界与企业界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和发展公共科研部门与企业的合作关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该法还为科技人员自由流动提供保障,科技人员进入企业工作,保留其公务员身份的最长期限为6年,并可以自由选择回公共部门或者继续留在企业工作。

4 依法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

西方发达国家强调科技与经济的一体化,重视科技与经济、社会及环境的协调发展。利用产业政策法促进科技与经济有效结合在一些国家是行之有效的法律措施。由于政策是引导性的、原则性的,政策的实施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而且政策不如法律稳定,但是法律没有政策灵活。为了使政策能够顺利地实施,将政策加上法律的强制力,法律吸收政策的原则性,两者的结合就产生了产业政策性。产业政策法是指以产业政策为或者以保证产业政策实施为目的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日本等发达国家,产业政策有时候是直接以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并充分利用产业政策法推进与的有效结合。在日本的产业政策法中,值得注意的是各种产业振兴法和促进法,从20世纪50年代后,日本先后制定了《机械振兴法》、《工业振兴法》、《飞机工业振兴法》等产业政策法,这些产业政策法体现了国家对相关高新技术产业的合理引导、宏观调控和各种优惠政策,使相关领域成熟的科技成果在更大的范围内得到,迅速地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美国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避免科技与经济、实际需要相互脱节。根据《技术创新法》设立了联邦技术利用中心,收集可能应用而且企业需要的科技情报,提供给各科研机构或者联邦实验室,要求他们在科研项目开始就制定与企业合作的目标,签订与企业合作的计划,以保证开发成果能最终应用到产业部门,使科技创新成果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5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法律保障机制

科技成果转化介于科研阶段和生产阶段之间,科研经费一般不会用于转化阶段,而企业生产阶段的投入也不包括转化阶段的费用。另外,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较大,机构一般不敢轻易介入投资,导致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不足。所以,为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需求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机制成为各国的共识。

美国1950年制定的《国家基金法》保证了R&D投入的持续稳定增长,据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估计,美国2000年的研发投入实际达到了2642亿美元。美国1988年制定的《贸易和竞争法》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例如该法鼓励研究机构与企业共同实施“先进技术计划”,“先进技术计划”主要是为企业或者企业与科研机构的联合体提供启动资金,推动科技成果的应用研究与产业化工作。该计划自1990年实施以来,政府累计投入约15亿美元[4]。英国政府于1981年制定了《贷款投资担保计划》,规定私人银行机构对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贷款,其中总金额的80%由政府担保。日本新技术开发事业团,对持有先进技术,但风险较大,难于产业化的项目提供5年期的无息贷款,成功者偿还,失败者可以不偿还。

各国的科研投入都有明确的重点领域。德国法律规定,科研费用的65%用于资助信息技术、新材料和生物技术等。欧盟在1997年5月提出的研究与技术开发框架计划,计划投资150亿~160亿欧元,重点从事生命与生态科学、信息技术以及可持续技术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各国政府都在大幅增加研究开发经费,但是政府的研究开发经费所占的比例却是逐步下降,相反企业已成为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支出的主体。据对科技投入主体统计,在美国是企业最强,联邦政府最弱,州政府居中;日本、韩国则是企业最强,中央政府居中,地方政府最弱。

科技成果转化具有周期长、风险大、利润高等特点,这就决定其资金需求难以从常规的商业渠道获得。所以,许多国家都建立起了高技术风险投资机制支持科技成果的转化。正如美国斯坦福国际研究所所长W.F.米勒所说:“由于科学研究的早期有风险投资的参与,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为商品的周期由20年缩短为10年以下”。美国有9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得到过风险投资的资助。经济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是为高科技风险投资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如美国分别于1978年、1981年颁布《收入法》和《经济恢复税法》,规定风险投资额的60%免征税,其余40%减半征税,并将风险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率从49%调至20%,使得1982年风险投资额发展到1970年的12倍。法国1985年颁布的一项法案中规定,风险投资公司免税数额最多可达到收益的1/3。新加坡政府则规定,风险投资在最初的5~10年内完全免税。

6 实行税收优惠法律制度

对高新技术产业提供税收优惠实际上就是增加高科技投入,它是各国政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法律手段之一。各国的税收优惠一般以间接优惠的形式为主,同时辅之以直接优惠[5]。直接优惠主要有减免所得税、采用低税率等。如从1962年起,美国对公司投资新设备给予税收减免,但是明确只有在新设备正式交付使用后,才能享受投资直接抵冲其应纳所得税款的优惠,这项规定对公司应用新技术设备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在日本,一方面实行了“个人研究奖金免税制度”、“技术出口所得特别减税制度”,另一方面还规定对中小企业实行实验研究费减税制,在年度实验研究所得税中还允许扣除6%~15%。

间接优惠通常包括加速折旧、投资抵免、费用扣除、税转贷等。如美国对开发研究过程中使用的仪器设备实行快速折旧,折旧年限率3年,为所有设备中折旧年限最短的。俄罗斯的《税务法典》对科研机构实行税转贷制度,即根据俄罗斯财政部的规定允许科研机构将利润税转为贷款,也可根据俄罗斯各联邦主体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将部分地方税收转为贷款。但是科研机构必须在进行科学研究或者试验设计工作,以及进行新技术的应用推广和创新活动时才能享受税转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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