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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处长述职报告{整合5篇}

2024-08-03 17:04:01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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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处长述职报告范文第1篇

XX年,在局党组和纪检组的领导下,在同志们的支持和帮助下,自己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省纪委、监察厅和国家旅游局纪检监察局的工作部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在提高个人素质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现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述职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XX年,落实局领导提出的关口前移、立足防范、立足教育的要求,围绕局中心工作,在维护政府廉洁、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勤政高效方面,主要开展了制度建设、廉政教育、专项治理、行风建设等项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

确定XX年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年,从制度上防范违纪现象的产生。一是根据中纪委、省纪委的要求,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起草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充实内容,重点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与各处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保证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建立了廉政建设目标考核责任制、评廉述廉和廉政考核制度,并与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在年度总结和述职的同时述廉评廉;三是继续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各处室一把手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既对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四是建立了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制度;五是落实廉政谈话的告诫谈话制度。

(二)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今年党风廉政教育的重点是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化教育,强化监督,推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防患于未然。在两个条例学习中,采取了集中学习与专题辅导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全机关同志收听收看了监察部副部长关于“两个条例”的辅导讲座,对因外出没有参加集中学习的人员,专门组织了集中补课,消除学习死角,保证了人人都能受教育(这是配合机关党委开展的)。

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和“读书思廉”活动。根据省纪委和局纪检组关于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钱物开展专项治理的安排,在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中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和“读书思廉”活动。编发了《廉政建设》电子期刊。刊载勤廉兼优、拒礼拒贿的正面典型及典型腐败案的反面教材及廉政建设的其他信息。电子期刊利用机关办公网(内网),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个人邮箱。

(三)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1、开展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钱物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根据省纪委的安排意见,起草了《关于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钱物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辽旅纪检字[XX]3号文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近几年中央和省就解决“收送钱物”问题做出的一系列规定,要求干部严格贯彻执行。

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加强对干部配偶、子女的廉政教育,营造“家庭清廉是福”的氛围,构筑“把前门、堵后门”的家庭拒腐防线。起草了《致领导干部配偶的一封信》并以局党组名誉发给干部配偶,同时制定了家庭助廉《廉政公约》。机关干部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认真对待,干部配偶积极参与“家庭助廉”活动,签署了《廉政公约》。

开展廉政谈话。对机关及直属单位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上半年共对4名职务变动的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并就如何保持清正廉洁,不违反规定收送钱物提出要求。

通过贯彻落实省纪委的安排意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我局机关干部及直属单位领导拒腐防变的意识普遍增强。至今,未发生违反规定收送钱物的问题。

2、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的要求,开展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清理、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小汽车的清理两个专项治理工作。按省纪委的要求,及时上报了清理工作的各种材料和报表,汇报了局党组决定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的决定,认真开展清理工作,并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发扬党的艰苦奋斗优良传统的决定。

(四)开展旅游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

贯彻国家旅游局的部署,落实全省旅游工作会议关于全面加强旅游行风建设的要求,4月1日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旅游行业开展旅游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了《XX年辽宁省旅游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今年行风评议工作的重点和实现的目标。

为营造搞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良好氛围,7月3日,在丹东召开了“全省旅游纪检监察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各市旅游局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或分管旅游行风建设的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全国旅游纪检监察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XX年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部署XX年全省旅游行风建设和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省政府纠风办领导和局领导在会上就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做了重要指示。

为配合国家旅游局和国务院纠风办的调研工作,九月份对全省各市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对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在国家旅游局、国务院纠风办到我省调研期间,同省纠风办共同就我省的旅游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进行了汇报,并随国家旅游局对丹东、大连两市的行风建设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

十月份,参加了国家旅游局在甘肃举行的行风建设工作座谈会,对我省旅游行风建设的进展情况,以及提高认识、制度建设、市场整治、政务公开、参与“行风热线”等加强行风建设所采取的措施进行了总结和交流。

(五)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作了相应的调查处理

全年只接到群众来信一封,经认真查实,举报所反映的问题不涉及机关工作及人员。事后将查实结果及时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举报人对我们重视群众来信并进行认真查实表示满意。

监察处长述职报告范文第2篇

面对国土资源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保证国土资源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已成为干部工作的一个新课题,而建立和完善制约机制,正是适应这一形势需要。为此,我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下管一级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突出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制约机制

近年来,**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依据,突出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是突出政治表现的监督。着重通过对一把手政治理论学习,执行政治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提高一把手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改进领导作风,提高工作水平;二是突出行使权力的全程监督。着力加强对“一把手”任前、任中、任后的全过程监督,着重加大“三个力度”,即加大对“一把手”选拔任用环节的监督力度,加大对“一把手”履行职责的监督力度,以及加大对“一把手”离任的审计监督力度。三是突出事前监督。着眼于对干部的关心、爱护,注重对干部以正面教育为主,加强事前督促和提醒,及时“扯袖子”、敲警钟,防止“一把手”由小过失铸成大错误,帮助他们构筑一条组织约束和自我约束的防线。同时,加大对违法违纪干部的查处力度,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2、强化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强化“慎独”意识。坚持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教育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结合查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达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二是加大组织监督力度,强化“自谨”意识。认真执行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收入申报制度,注重把监督触角伸向干部的周围群众。在考察干部时,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综合分析,给干部以全面客观的评价。三是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强化“自律”意识。在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的同时,注意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大群众评议的力度,通过深入开展网上评议、开辟网上监督信箱以及聘请作风建设监督员等措施,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的监督。

3、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在选拔、任用干部和对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干部进行交流调整的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办事,按照《条例》纪律与监督的要求,从国土资源的实际出发,坚持在把好“思想认识、民主推荐、考察考核、酝酿决策、广泛监督”等“五关”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书面推荐署名制、考察干部预告制、干部考察责任制、公示制、票决制、试用期”等“六项制度”,以此来进一步扩大下管一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促使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近几年来**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严格遵守任用干部的纪律,确定由局纪检组、监察室对干部对选拔任用的干部进行全程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对新提任的干部一律进行任前公示和任前廉政谈话。对群众反映的干部方面的问题认真核查,做到事前防范、事中参与、事后监督,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了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选任干部事前监督还在于有效预防“带病上岗”,最大限度地清除干部培养成长中的负面影响。至今没有发生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

(二)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切实增强干部监督管理实效性

1、建立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制。**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严肃认真地落实《条例》的内容和要求,严格执行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落实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任职试用制,进一步加强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如**年市本级新成立江南新区和延平西区两个国土资源服务中心。市局党组按照干部制度人事改革的要求,对新提任中心负责人实行竞争上岗,竞争上岗在市局、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中按自愿报名、竞聘演讲、民主评议、组织考核、党组研究决定的程序进行。此次共有20名干部报名,经过人事、监察部门的资格审查,有18名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竞聘,然后根据各环节积分,从高到低决定考核人选。这次公开选拔干部,邀请省国土资源厅人教处处长,市人事局、江南新区管委会,西芹镇、夏道镇党委以及本局领导作评委,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公开选拔的每个环节包括面试答辩、考核、公示和任前谈话等工作监督。整个选拔工作公开透明、严密有序,取得了良好效果。又如2006年市局党组对符合条件的后备干部,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程序,提任直属事业单位正科三名,副科三名,对二名科级领导岗位进行了异岗交流。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过考核组综合考核,党组听取汇报后下发任职书。

4年来,通过建立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制,从而在系统内部竖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了公开、公正、公平选拔任用干部的氛围,为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激发领导干部增强进取意识等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年以来,国土资源系统先后提拔、调整、交流任用干部共45名。其中,市本级20名(提拔16名,交流4名);县(市)局25名(提拔22名,交流3名)。

2、建立干部双重管理制度。根据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我局党组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干部双重管理制度和领导干部档案,切实做好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的选配工作。在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的选配过程中党组积极主动地与当地党委沟通协商,严格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审批、干部任免这五个环节,做到共同参与民主推荐、共同考察、充分酝酿、严格审批。**底已按规定程序完成了对市国土资源局延平分局班子成员及中层领导的调整配备,延平分局按规定程序完成了对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的调整配备工作。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完成了党组和纪检组的设立,充实了党组成员,对各县(市)上报干任免的征求意见严格按有关程序进行并及时研究作出书面复函。近4年来各县(市)共有50多名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并建立领导干部在册档案,使之形成规范的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机制。目前,各县(市)国土资源局班子成员已基本配齐,党政班子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3、建立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年初,**市国土资源局党组要求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向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年度述职述廉和由群众进行评廉,接受群众监督。局党组成员对每位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述廉情况进行面对面点评,指出存在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跟踪检查。全体党组成员、处级领导干部(含二层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在大会上向全体干部职工作反腐倡廉承诺,并表示愿意接受上级组织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述职述廉报告实行报备制。**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每一位成员都认真阅读了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述职述廉报告,从中可以看出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在述职上求“实”。主要围绕一个“我”字,写自己的工作实绩,查找自己的不足,剖析自己的思想原因,畅谈自己的今后打算;突出一个“法”字,局长们主要报告学法、用法、护法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工作情况;体现了一个“实”字,讲成绩低调务实,找问题实事求是,讲风格树品德,推功揽过,责任面前不推不怠。在越来越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下,供需矛盾压力下,守职敬业无私忘我,在困难面前用真心、用智慧、用合力破解了许多难题,摸索了一套套行之效的办法。在利益、情份面前,清醒而谨慎,难能可贵。

二、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变化,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课题。我们采取座谈了解、问卷调查等方式,从中发现,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1、少数干部的思想素质不够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高。少数干部包括个别一把手表面上讲政治,但“镜子只照别人不照自己”。“一言堂”和“家长制”的现象在少数领导干部中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极少数一把手认为来自上级的监督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来自班子成员的监督是对自己的不支持,来自党员群众的监督是不安份,容不得方方面面的批评和监督。

2、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实施党内监督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单位和个人对贯彻执行《条例》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全面认识,被动应付;极少数同志在原则问题上采取实用主义态度,“看到问题不开口,遇到矛盾绕着走”,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影响自己升迁;监督班子成员怕今后不好共事,反对意见提多了被当成“闹不团结”;监督下级怕失去群众基础;作自我批评又怕丢自己的面子,影响自己在班子中的威信。因此,影响了监督工作的活力与氛围。

3、干部监督的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监督渠道比较单一,信息不够畅通。对党政正职的监督,虽既有专门机关的监督,又有干部群众的监督,但这些监督主体之间缺少沟通和交流,造成了信息梗阻,联系不畅,配合不够,影响监督整体合力的发挥,使犯了错误的干部,尽管错误行为早就发生了,但是组织上没有发现和掌握,没有及时制止。此外,有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者草率处理,使少数干部得不到及时提醒和批评,导致“闯红灯”。原武夷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彭盛友、原建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春林等人,之所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除自身法制意识淡薄外,也有监督不够到位的原因。

上述问题,归根结底还在于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虽然制定了一系列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但有的还不够规范,不够系统,过于原则和笼统,操作起来不好把握,在执行过程中容易流于形式。

三、关于健全和完善国土资源系统下管一级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的几点思考

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监督、管理的目的是培养关怀人,是教育引导人;通过监督、管理,更好地培养干部品形修养的自觉性和纪律约束的自律意识,使每一位干部都能真正明白自己:“什么事要做?什么事不要做?不要做的事做了,要做的事而没有做,其后果是什么?”因此,加强国土资源系统下管一级干部的监督管理,提高监督管理的实效性,必须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的机制上下功夫。

1、建立教育引导机制。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境界,增强自律意识,树立廉政理念,打牢思想防线,是对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重要基础。一是加强思想理论教育。重点是建立学习长效机制,督促干部特别主要领导干部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积极推行任职资格理论考试制度和在职领导干部年度政治理论考试制度,以考促学,促进各级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二是实行谈话教育。局党组和纪检组要定期或不定期与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干部和局党组成员进行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脉搏。切实做到“八个必谈”:提拔重用时必谈;取得突出成绩,得到表彰时必谈;接受急难险重任务时必谈;个人向组织报告重大事项时必谈;群众有举报或有意见时必谈;有错误苗头和错误倾向时必谈;班子不团结时必谈;工作中遇到重大困难时必谈。三是落实领导干部思想汇报制度。县(市)局主要领导干部每年要向市局党组以及纪检组汇报个人思想情况,要结合年终述职向所在单位干部群众报告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接受群众的评议,同时将述职述廉报告向市局党组报备。

2、建立干部监督管理的群众参与机制。一是严格选拔领导干部的民主推荐制度,凡未按程序进行民主推荐,人事部门一律不予考察,党组一律不予讨论和审批。二是建立民主评议和民主考察制度。每年都要对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民意测验和民主考察,集中了解群众的公认程度。在搞好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的民意调查制度。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或建立测评网页等形式,在更大的范围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同时,要坚持开展述职述廉评议。三是完善领导干部的、举报制度,调动公众力量参与干部的监督管理。要通过健全举报制度,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拓宽信息来源,及时了解群众对干部的意见,及早发现问题。

3、建立信息处理反馈警示机制。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建立函询回复制度。根据群众反映和举报,将有关问题进行整理,用公函的形式通知本人,限期向组织作出书面或口头说明,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二是建立正职诫勉制度。对主要领导在公务活动和个人生活中所发生的构不成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或错误,要采取谈话提醒、诫勉等措施,给予告诫和劝勉。三是建立督促整改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错误和问题,要建立督促整改制度,限期纠正,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存档备用。

4、建立班子内部制约机制。加强对县(市)局一把手的监督,最重要的是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形成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的机制。一是完善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凡属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切实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避免和防止一把手独断专行。二是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要通过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让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和工作问题上充分沟通,谈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市局党组成员实行挂点负责制,定期参加县(市)局班子民主生活会,引导和鼓励班子成员从对党的事业和关心爱护同志出发,加强对“班长”的帮助教育,及时指出问题,及时批评提醒。三是规范会议议事制度。要建立和完善会议议事规则,有效地规范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行为。

四、加强国土资源系统下管一级干部监督工作的原则和建议

(一)监督应该把握的原则

1、坚持关口前移的原则。要按照“两个转向”的要求,立足防范,将干部监督的关口前移。要加大教育力度,提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意识和主动监督意识。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不断探索实行监督的有效形式,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

2、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干部,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或限于一定时间和范围知晓的事项之外,党务政务以及个人的重大活动、生活待遇、工作和社交活动情况都应最大限度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必须健全党的民主生活,拓宽监督渠道,增加群众参与程度。要改革封闭、神秘化的监督制度,增加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对监督的内容、形式、过程和结果,有的可以在党内公开,有的可以面向社会公开。

3、坚持从严要求的原则。监督必须体现从严治党方针,高标准、严监督。在党内对任何人都必须实施监督,任何人都必须接受监督,党内没有特殊党员,也不允许有“个体户”做超越组织破坏原则的事。

4、坚持打总体战的原则。监督工作不应当是一家的事,方方面面都要协调配合,形成总体合力。总的讲要搞好四个结合。一是自我约束与严格监督相结合。自我约束是防止腐败的第一道防线,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自我约束只有匹配以严格的外部监督,才能实现和持久。因此,必须使内因和外因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严格监督来促进自我约束,使监督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包括上级党组织的监督、班子内部的监督、党的纪检机关的监督和广大党员的监督。其中,班子内部的监督十分重要。班子内部监督包括“班长”对成员、成员对“班长”和成员之间的监督。从党内监督的实践看,一定要保证对“班长”的监督不流于形式。党外监督主要靠行政司法监督、人大、政协、派的监督,还有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等。要不断畅通党外监督渠道,建立定期召开多边或双边联席会议制度,互通情况,形成合力。三是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相结合。在上对下监督方面,我们已有不少好的形式,而在下边对上监督方面,则难度较大。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党员、群众的监督参与意识,树立起自觉履行监督权力,敢于和善于监督的自信心和责任感。四是“八小时内”与“八小时外”的监督,事前、事中与事后的监督相结合。主要是建立事前防范监督体系、事中跟踪监督体系和事后惩戒监督体系。建立领导干部功过是非、财产评估监察制度和“八小时”内外全天侯监督制度。

(二)监督的主要形式。根据近几年**市国土资源局党组贯彻《条例》的实践经验,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有的已在实施。

1、任前提醒。主要对拟任县(市)局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由党组书记、局长或纪检组组长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其提出要求,做到任前提醒或由纪检组发出廉政提示,对他们提出希望和要求。

2、诫勉谈话。对群众反映领导干部的一般性问题,由纪检组找其本人向组织说清楚,进行诫勉谈话教育。

3、定期谈话。就党的作风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等项工作,由市局党组书记或纪检组组长同下管主要领导定期谈话、交换意见,提出要求。

4、述职述廉。“一把手”每年参加市纪委、市政府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局机关科室负责人每年年初要向全体干部职工述职述廉并接受群众的民主评议。同时“一把手”要定期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述廉。

5、发警示通知书。对群众反映较大并有一定错误,但又构不成立案查处的,经诫勉谈话仍无改正的,由纪检组下警示通知书,令其说清楚并限期改正。

6、实行重大事项及重大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包括干部调出调入、任免奖惩、重要工作部署,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国有土地、矿产资源两权招拍挂、土地更新调查、土地整理等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接受群众监督。

7、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审核。对应报告而未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8、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9、强化监督。纪检监察机构要转变作风,坚持经常深入基层,明查暗访,廉政专题调研,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密切与群众关系,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10、对反映领导干部的件,纪检组、监察室要做到有信必查,有访必问,逐件落实,采取调查与约谈相结合,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形式,发现重大问题向党组汇报,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保证件监督检查到位,教育规范到位。

(三)监督的重点和关键环节

1、对下一级国土资源局党组织监督的重点放在“两个落实”上。一是党内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落实,以保障党内民主生活会和核心作用。二是党和国家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大政方针的落实,以保障国土资源服务发展,科学发展的需要。

监察处长述职报告范文第3篇

本人作为一名记者,同时也是广西日报社出庭应诉此案的委托人之一,经历了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我以为,回顾这起新闻官司的经过,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把握如何区别舆论监督和新闻侵权的界限,对新闻界不无借鉴意义。

《党纪》杂志刊文,披露惊人新闻

1998年1月,广西区纪委主办的《党纪》杂志在1998年第一期刊发了该刊记者曾强、农作丰和特约记者梁洪、李春红(为当地检察院和纪委的干部)的长篇通讯《青春大控诉:谁害少女终身残疾?》。该文基本内容是:1997年5月28日,田阳县琴华乡康浮村19岁少女罗雪梅,在百色宾馆与外地来做生意的中年男友严某(后查实姓邱)见面时,被百色市公安局巡警大队以涉嫌将两人带走,两人都否认是,认为是恋爱关系。29日中午,中年男子严某在交了4000元罚款后被释放。29日晚上,冷传军在处理此事时,接到他熟悉的“火凤凰”发廊女老板林飞燕的电话。林在电话中说她那里小姐太少,想从巡警队所抓的小姐中选一两个领回去“做工”,冷表示同意。于是,罗雪梅被“领”回“火凤凰”发廊。不久,冷传军又坐摩托车来到发廊,对罗说:“听老板的话,好好干!”当晚,林即要罗为一中年男子按摩,并要罗提供“特别服务”,但遭到罗的拒绝。林即将罗反锁在发廊里。5月30日凌晨2时许,罗趁夜深人静之时,从二楼发廊的后窗往楼下跳,不料落地时摔伤。至早上6时才被人发现,送往右江民族医学院抢救。经医生诊断为尾腰椎压缩性骨折并双下肢不完全瘫痪,为重伤。《党纪》杂志发表该文时,作者还在文章边配以点评和相关材料12处。

《党纪》的文章刊发后,《百色市报》(1998年2月21日)、《当代生活报》(1998年3月5日)、《广西妇女》杂志(1998年第三期)和广东《家庭》杂志(1998年第六期)分别予以转载,引起了百色市各有关部门的重视,并抓紧了对该案的调查处理。

1998年1月24日,百色市公安局作出《关于撤销冷传军同志副大队长职务的决定》;1998年2月26日百色市纪委作出《关于给予冷传军处分的决定》;1998年2月27日百色市监察局作出《关于冷传军同志撤职处分的决定》,冷传军被撤销了百色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副大队长的职务,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级别,并被要求限期调离公安机关。

据此,《南国早报》1998年6月2日刊载该报见习记者罗南和《党纪》记者曾强、农作丰合写的消息《一个少女拒绝提供“特别服务”跳楼致残/百色市“110”报警台原副台长被查处》。

六家媒体成为被告,索赔300万元

1999年5月10日,已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冷传军以“诽谤原告”、侵害名誉权为由状告上述6家新闻单位(其中《南国早报》和《当代生活报》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由其主办单位广西日报社承担民事责任)和5位作者(经法院审定为本单位写稿的记者属职务行为不列为被告,而向外单位投稿者被列为被告)。

原告冷传军在状中称:(1)被告广西《党纪》杂志未经全面调查、核实,便于1998年第1期发表《青春大控诉:谁害少女终身残疾》一文,基本内容严重失实,结论性语言不能成立,严重损害了原告的人格和名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和后果,已构成侵害原告的名誉权。请求判令《党纪》刊登向原告赔礼道歉的文章,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被告《党纪》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精神损失共计60万元,被告曾强、农作丰、梁洪、李春红四作者分别赔偿因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10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被告《南国早报》1998年6月2日发表的《少女拒绝提供“特别服务”跳楼致残―――百色市“110”报警台原副台长被查处》一文其基本内容严重失实,结论性语言不能成立,已构成侵害了原告的人格和名誉,请求判令被告《南国早报》刊登赔礼道歉文章,赔偿经济、名誉、精神损失20万元,被告作者罗南赔偿1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3)被告《广西妇女》杂志社、《当代生活报》社、《百色市报》社、广东《家庭》杂志社不经审查核实就予以转载,扩大了不良影响,对原告的人格和名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已构成侵害原告的名誉权,请求判令这4家报刊刊登赔礼道歉文章,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前3家报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20万元,《家庭》杂志社赔偿50万元。以上索赔标的共为300万元。

原告诉讼的主要理由是:(1)原告冷传军不是罗雪梅涉嫌案的主办人;(2)罗雪梅是自愿让发廊女老板林飞燕领去发廊做工的,原告并没有逼迫罗;(3)林飞燕的行为尚且没有构成强迫妇女罪,那么原告就更谈不上是“逼良为娼”。

法院作出一审、二审判决:原告败诉

1999年10月13~14日,百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此案。被告和原告均到庭参加诉讼。面对原告的,广西《党纪》杂志社答辩:该文没有侵害原告的名誉权,其理由为:(1)《党纪》是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主办的刊物,文章所反映的问题都是记者根据公安、检察、纪检等有关部门侦查、调查所取得的材料和采访所得,是真实、客观的报道,并不存在原告在诉状中所说的“捏造”与“虚拟”。(2)文章中没有使用对原告进行谩骂、诋毁的语言,也没有给问题下结论,而是向读者提出问题,让读者自己思考。(3)原告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更证明了答辩人发表该文所披露的事件是真实的,对原告行为的批评是正确的。因为办案机关对案件的处理,是经过调查核实后依法作出的,而不是根据报刊的批评就草率作出的。《党纪》杂志还请了证人罗雪梅出庭作证。作为《南国早报》、《当代生活报》的主管和法人单位,广西日报社作出如下答辩:(1)《南国早报》的新闻报道是正常的舆论监督,不构成对原告名誉的侵害。文章是在有关部门对原告处理后写出的,依据的是当地公安、检察、纪检等部门作出的正式文件所认定的事实。(2)《当代生活报》系转载《党纪》文章,其事实理由如《党纪》所述。

其他几家转载《党纪》杂志文章的报刊,基本上是以《党纪》的答辩理由来进行答辩。

百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1999年12月17日下达一审判决书。该院认为:经查被告曾强等记者撰写的《青春大控诉:谁害少女终身残疾》,是根据百色市公安、检察、纪检等有关部门调查所取得的材料及被告曾强等记者采访有关当事人后,据所得的事实撰写的。该文有些细节虽然不够翔实,但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使用对原告冷传军人格有侮辱性的语言,原告冷传军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不是因为该文造成的,而是党政机关根据调查所得的事实对冷传军作出处分决定的。此外,《党纪》、《家庭》等报刊刊登、转载该文的行为是行使国家新闻单位职权、依法行使舆论监督的行为,不构成对原告冷传军的名誉权侵害。该院最后作出如下判决:驳回原告冷传军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010元,由原告冷传军负担。

一审判决后,原告冷传军不服,又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上诉理由为:一审法院认定案件事实有误,判处不当,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决,依法改判被上诉人承担名誉侵权责任,并赔偿因侵权行为给上诉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其上诉理由为:(1)原审判决的认定,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完全不能成立;(2)原审判决认定“《党纪》、《家庭》等报刊刊登转载该文的行为是行使国家新闻单位职权、依法行使新闻舆论监督的行为,不构成对原告冷传军名誉权的侵害”,有悖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上诉人还列举了一些具体例子和细节。

广西高级法院接到上诉状后,于2000年4月27日开庭审理,并于8月4日宣判。广西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党纪》所发表的文章基本内容是真实的,没有违反客观公正的原则,文章也没有对冷传军进行不恰当的评价,没有使用侮辱冷传军人格的语言,因此文章并不构成对冷传军名誉权的侵害。《当代生活报》、《百色市报》、《广西妇女》、《家庭》等报刊只是对上述文章改换标题进行转载,没有增加侵害冷传军名誉的内容,也不构成对冷传军名誉的侵害。广西高级法院最后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5010元由上诉人冷传军负担。

胜诉后的思考

1.新闻媒体对事件真相如实披露,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并查处责任人,责任人虽受到处分等“损害”,但这属于舆论监督,不属于名誉侵权。

在上述一案中,《党纪》杂志的文章发表之前,当地有关部门已经介入并对冷作了一定的处理:百色市新兴派出所事发当天接到报告后就介入案件处理,寻找“火凤凰”老板林飞燕,调查事发原因。由于医药费落实不了,罗雪梅没有治好就被迫出院,留下终身残疾。其父为向冷、林讨医药费,向检察机关控告,要求两人赔偿医药费6万元。1997年9月10日百色市委书记也亲自过问此案,召集纪检、监察、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主要领导开会,决定由冷负责赔偿2万元、林赔偿4万元。过后,冷的2万元送到了罗手中,并因此仍在原岗位上班,而林的4万元却未得到。罗雪梅病情无法医治,陷入了困境。此时《党纪》记者和特约记者经过深入采访后,写出文章发表,其后各报刊纷纷转载,立即引起了百色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应该说,舆论监督促使有关部门对冷的尽快处理。但冷传军却认为:“中共百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百色市监察局即根据该文所述的虚假事实,分别给原告和撤销原告百色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级别处分,并要求限期把原告调离公安机关,致原告至今没法工作,生活陷于困境。”其实,舆论监督的作用不能代替有关部门的处理,而只能促使其处理更公开、公平、公正或更快而已。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是独立调查办案的,其办案的根据并不是文章所述内容。如果文章促使有关部门办案时依法从重从快,也只能说明舆论起到了监督作用。而冷传军所受到的处分及名誉受损,正如广西区高级法院判决书所认定的那样:“冷传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不是因为该报道文章造成的,而是其不履行人民警察职责的必然结果。”

2.新闻报道依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调查材料和所制作的公开文书也不构成名誉侵权。

在《党纪》所刊发的文章中,作者查阅和引用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对罗雪梅被逼跳楼一案的大量调查笔录和其他材料,同时也引用了市领导和纪检、监察等机关介入的各种材料。因此,一审二审两级法院都认定文章的内容是真实的,没有违反客观公正的原则。广西区高级法院判决书认为:“文章涉及冷传军的内容,有百色市公安局新兴派出所、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和百色市监察局调查林飞燕的笔录、罗雪梅的证言和罗雪梅父亲罗精球向百色市人民法院递交的请示报告以及冷传军自己的陈述所证实,也为上述有关部门对冷传军的处分决定所确认。”

而《南国早报》所发的消息,更是有关部门对冷传军作出处理之后的报道,有着这些执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公开处理文书为证,更构不成名誉侵权。依据1998年8月31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所规定:“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依照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职权行为所作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因此两级法院都认定《南国早报》等新闻单位刊发的“文章内容是基本真实的,没有违反客观公正的原则……不构成对冷传军的名誉侵害。”

3.点评如是依据基本事实向读者提出问题,让读者思考,没有不当评论和侮辱性词语,不构成名誉侵权。

监察处长述职报告范文第4篇

管理为主,地方党委协助管理。乡镇国土资源所作为县(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其干部由县(市)国土资源局管理。

面对国土资源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切实 加强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保证国土资源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已成为干部工作的一个新课题,而建立和完善制约机制,正是适应这一形势需要。为此,我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下管一级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突出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制约机制

近年来,**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依据,突出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强化对 “一把手”的监督。一是突出政治表现的监督。着重通过对一把手政治理论学习,执行政治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提高一把手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改进领导作风,提高工作水平;二是突出行使权力的全程监督。着力加强对“一把手”任前、任中、任后的全过程监督,着重加大“三个力度”,即加大对 “一把手”选拔任用环节的监督力度,加大对“一把手”履行职责的监督力度,以及加大对“一把手”离任的审计监督力度。三是突出事前监督。着眼于对干部的关心、爱护,注重对干部以正面教育为主,加强事前督促和提醒,及时“扯袖子”、敲警钟,防止 “一把手”由小过失铸成大错误,帮助他们构筑一条组织约束和自我约束的防线。同时,加大对违法违纪干部的查处力度,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2、强化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强化“慎独”意识。坚持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教育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结合查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达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二是加大组织监督力度,强化“自谨”意识。认真执行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收入申报制度,注重把监督触角伸向干部的周围群众。在考察干部时,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综合分析,给干部以全面客观的评价。三是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强化“自律”意识。在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的同时,注意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大群众评议的力度,通过深入开展网上评议、开辟网上监督信箱以及聘请作风建设监督员等措施,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的监督。

3、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在选拔、任用干部和对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干部进行交流调整的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办事,按照《条例》纪律与监督的要求,从国土资源的实际出发,坚持在把好“思想认识、民主推荐、考察考核、酝酿决策、广泛监督”等“五关”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书面推荐署名制、考察干部预告制、干部考察责任制、公示制、票决制、试用期”等“六项制度”,以此来进一步扩大下管一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促使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近几年来**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严格遵守任用干部 的纪律,确定由局纪检组、监察室对干部对选拔任用的干部进行全程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对新提任的干部一律进行任前公示和任前廉政谈话。对群众反映的干部方面的问题认真核查,做到事前防范、事中参与、事后监督,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了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选任干部事前监督还在于有效预防“带病上岗”,最大限度地清除干部培养成长中的负面影响。至今没有发生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

(二)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切实增强干部监督管理实效性

听取汇报后下发任职书。 2、建立干部双重管理制度。根据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我局党组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干部双重管理制度和领导干部档案,切实做好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的选配工作。在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的

选配过程中党组积极主动地与当地党委沟通协商,严格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审批、干部任免这五个环节,做到共同参与民主推荐、共同考察、充分酝酿、严格审批。2005底已按规定程序完成了对市国土资源局延平分局班子成员及中层领导的调整配备,延平分局按规定程序完成了对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的调整配备工作。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完成了党组和纪检组的设立,充实了党组成员,对各县(市)上报干任免的征求意见严格按有关程序进行并及时研究作出书面复函。近4年来各县(市)共有50多名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并建立领导干部在册档案,使之形成规范的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机制。目前,各县(市)国土资源局班子成员已基本配齐,党政班子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3、建立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年初,**市国土资源局党组要求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向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年度述职述廉和由群众进行评廉,接受群众监督。局党组成员对每位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述廉情况进行面对面点评,指出存在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跟踪检查。全体党组成员、处级领导干部(含二层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在大会上向全体干部职工作反腐倡廉承诺,并表示愿意接受上级组织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述职述廉报告实行报备制。**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每一位成员都认真阅读了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述职述廉报告,从中可以看出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在述职上求“实”。主要围绕一个“我”字,写自己的工作实绩,查找自己的不足,剖析自己的思想原因,畅谈自己的今后打算;突出一个“法”字,局长们主要报告学法、用法、护法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工作情况;体现了一个“实”字,讲成绩低调务实,找问题实事求是,讲风格树品德,推功揽过,责任面前不推不怠。 在越来越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下,供需矛盾压力下,守职敬业无私忘我,在困难面前用真心、用智慧、用合力破解了许多难题,摸索了一套套行之效的办法。在利益、情份面前,清醒而谨慎,难能可贵。

二、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变化,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课题。我们采取座谈了解、问卷调查等方式,从中发现,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1、少数干部的思想素质不够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高。少数干部包括个别一把手表面上讲政治,但“镜子只照别人不照自己”。“一言堂”和“家长制”的现象在少数领导干部中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极少数一把手认为来自上级的监督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来自班子成员的监督是对自己的不支持,来自党员群众的监督是不安份,容不得方方面面的批评和监督。

2、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实施党内监督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单位和个人对贯彻执行《条例》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全面认识,被动应付;极少数同志在原则问题上采取实用主义态度,“看到问题不开口,遇到矛盾绕着走”,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影响自己升迁;监督班子成员怕今后不好共事,反对意见提多了被当成“闹不团结”;监督下级怕失去群众基础;作自我批评又怕丢自己的面子,影响自己在班子中的威信。因此,影响了监督工作的活力与氛围。

3、干部监督的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监督渠道比较单一,信息不够畅通。对党政正职的监督,虽既有专门机关的监督,又有干部群众的监督,但这些监督主体之间缺少沟通和交流,造成了信息梗阻,联系不畅,配合不够,影响监督整体合力的发挥,使犯了错误的干部,尽管错误行为早就发生了,但是组织上没有发现和掌握,没有及时制止。此外,有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者草率处理,使少数干部得不到及时提醒和批评,导致“闯红灯”。原武夷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彭盛友、原建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春林等人,之所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除自身法制意识淡薄外,也有监督不够到位的原因。

上述问题,归根结底还在于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虽然制定了一系列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但有的还不够规范,不够系统,过于原则和笼统,操作起来不好把握,在执行过程中容易流于形式。

三、关于健全和完善国土资源系统下管一级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的几点思考

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监督、管理的目的是培养关怀人,是教育引导人;通过监督、管理,更好地培养干部品形修养的自觉性和纪律约束的自律意识,使每一位干部都能真正明白自己:“什么事要做?什么事不要做?不要做的事做了,要做的事而没有做,其后果是什么?”因此,加强国土资源系统下管一级干部的监督管理,提高监督管理的实效性,必须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的机制上下功夫。

1、建立教育引导机制。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境界,增强自律意识,树立廉政理念,打牢思想防线,是对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重要基础。一是加强思想理论教育。重点是建立学习长效机制,督促干部特别主要领导干部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积极推行任职资格理论考试制度和在职领导干部年度政治理论考试制度,以考促学,促进各级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二是实行谈话教育。局党组和纪检组要定期或不定期与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干部和局党组成员进行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脉搏。切实做到“八个必谈”:提拔重用时必谈;取得突出成绩,得到表彰时必谈;接受急难险重任务时必谈;个人向组织报告重大事项时必谈;群众有举报或有意见时必谈;有错误苗头和错误倾向时必谈;班子不团结时必谈;工作中遇到重大困难时必谈。三是落实领导干部思想汇报制度。县(市)局主要领导干部每年要向市局党组以及纪检组汇报个人思想情况,要结合年终述职向所在单位干部群众报告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接受群众的评议,同时将述职述廉报告向市局党组报备。

2、建立干部监督管理的群众参与机制。一是严格选拔领导干部的民主推荐制度,凡未按程序进行民主推荐,人

事部门一律不予考察,党组一律不予讨论和审批。二是建立民主评议和民主考察制度。每年都要对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民意测验和民主考察,集中了解群众的公认程度。在搞好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的民意调查制度。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或建立测评网页等形式,在更大的范围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同时,要坚持开展述职述廉评议。三是完善领导干部的、举报制度,调动公众力量参与干部的监督管理。要通过健全举报制度,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拓宽信息来源,及时了解群众对干部的意见,及早发现问题。

3、建立信息处理反馈警示机制。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建立函询回复制度。根据群众反映和举报,将有关问题进行整理,用公函的形式通知本人,限期向组织作出书面或口头说明,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二是建立正职诫勉制度。对主要领导在公务活动和个人生活中所发生的构不成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或错误,要采取谈话提醒、诫勉等措施,给予告诫和劝勉。三是建立督促整改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错误和问题,要建立督促整改制度,限期纠正,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存档备用。

4、建立班子内部制约机制。加强对县(市)局一把手的监督,最重要的是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形成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的机制。一是完善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凡属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切实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避免和防止一把手独断专行。二是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要通过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让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和工作问题上充分沟通,谈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市局党组成员实行挂点负责制,定期参加县(市)局班子民主生活会,引导和鼓励班子成员从对党的事业和关心爱护同志出发,加强对“班长”的帮助教育,及时指出问题,及时批评提醒。三是规范会议议事制度。要建立和完善会议议事规则,有效地规范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行为。

四、加强国土资源系统下管一级干部监督工作的原则和建议

(一)监督应该把握的原则

1、坚持关口前移的原则。要按照“两个转向”的要求,立足防范,将干部监督的关口前移。要加大教育力度,提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意识和主动监督意识。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不断探索实行监督的有效形式,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

2、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干部,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或限于一定时间和范围知晓的事项之外,党务政务以及个人的重大活动、生活待遇、工作和社交活动情况都应最大限度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必须健全党的民主生活,拓宽监督渠道,增加群众参与程度。要改革封闭、神秘化的监督制度,增加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对监督的内容、形式、过程和结果,有的可以在党内公开,有的可以面向社会公开。

3、坚持从严要求的原则。监督必须体现从严治党方针,高标准、严监督。在党内对任何人都必须实施监督,任何人都必须接受监督,党内没有特殊党员,也不允许有“个体户”做超越组织破坏原则的事。

4、坚持打总体战的原则。监督工作不应当是一家的事,方方面面都要协调配合,形成总体合力。总的讲要搞好四个结合。一是自我约束与严格监督相结合。自我约束是防止腐败的第一道防线,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自我约束只有匹配以严格的外部监督,才能实现和持久。因此,必须使内因和外因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严格监督来促进自我约束,使监督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包括上级党组织的监督、班子内部的监督、党的纪检机关的监督和广大党员的监督。其中,班子内部的监督十分重要。班子内部监督包括“班长”对成员、成员对“班长”和成员之间的监督。从党内监督的实践看,一定要保证对“班长”的监督不流于形式。党外监督主要靠行政司法监督、人大、政协、派的监督,还有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等。要不断畅通党外监督渠道,建立定期召开多边或双边联席会议制度,互通情况,形成合力。三是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相结合。在上对下监督方面,我们已有不少好的形式,而在下边对上监督方面,则难度较大。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党员、群众的监督参与意识,树立起自觉履行监督权力,敢于和善于监督的自信心和责任感。四是“八小时内”与“八小时外”的监督,事前、事中与事后的监督相结合。主要是建立事前防范监督体系、事中跟踪监督体系和事后惩戒监督体系。建立领导干部功过是非、财产评估监察制度和“八小时”内外全天侯监督制度。

(二)监督的主要形式。根据近几年**市国土资源局党组贯彻《条例》的实践经验,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有的已在实施。

1、任前提醒。主要对拟任县(市)局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由党组书记、局长或纪检组组长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其提出要求,做到任前提醒或由纪检组发出廉政提示,对他们提出希望和要求。

2、诫勉谈话。对群众反映领导干部的一般性问题,由纪检组找其本人向组织说清楚,进行诫勉谈话教育。

3、定期谈话。就党的作风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等项工作,由市局党组书记或纪检组组长同下管主要领导定期谈话、交换意见,提出要求。

4、述职述廉。“一把手”每年参加市纪委、市政府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局机关科室负责人每年年初要向全体干部职工述职述廉并接受群众的民主评议。同时“一把手”要定期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述廉。

5、发警示通知书。对群众反映较大并有一定错误,但又构不成立案查处的,经诫勉谈话仍无改正的,由纪检组下警示通知书,令其说清楚并限期改正。

6、实行重大事项及重大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包括干部调出调入、任免奖惩、重要工作部署,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国有土地、矿产资源两权招拍挂、土地更新调查、土地整理等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接受群众监督。

7、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审核。对应报告而未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视情节按有关规

定处理。

8、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9、强化监督。纪检监察机构要转变作风,坚持经常深入基层,明查暗访,廉政专题调研,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密切与群众关系,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10、对反映领导干部的件,纪检组、监察室要做到有信必查,有访必问,逐件落实,采取调查与约谈相结合,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形式,发现重大问题向党组汇报,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保证件监督检查到位,教育规范到位。

(三)监督的重点和关键环节

1、对下一级国土资源局党组织监督的重点放在“两个落实”上。一是党内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落实,以保障党内民主生活会和核心作用。二是党和国家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大政方针的落实,以保障国土资源服务发展,科学发展的需要。

监察处长述职报告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认真专业务实的要求,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对工商基层执法行政人员的监督,转变工作作风,规定执法行为,保证职能到位,提高执法为民、服务地方经济、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水平,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

二、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循序渐进,有针对性地开展“双述双评”活动。使其既能加强对工商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又能切实保护工商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讲求实效原则。因地、因人、因事制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采取切合实际的方法,到达廉洁从政、规范执法,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执法能力的目的。

(三)内外互动原则。认真听取监管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正确对待批评,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执法水平;通过“双述双评”活动,广泛宣传工商职能,使监管服务对象更加关心工商、支持工商。

(四)注重整改原则。高度重视“双述双评”中监管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和关心的实际问题。合理运用评议结果,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及激励机制。

三、人员范围和时间安排

(一)人员范围:参加“双述双评”的人员为基层工商所的正副所长。

(二)时间安排: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一般在每年的第四季度分期分批展开。也可以结合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总结、年度考核、工作检查等适时进行。

四、监管服务对象代表的产生

参加“双述双评”的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应从工商所辖区内的监管服务对象(市场主体、消费者)中产生。采取由分局或当地政府、纪检、纠风办等有关部门从经济户口中随机抽取、业户主动报名和书面邀请等方式确定。原则上,参会人数总数确定为三十人以内,其中个体业户和企业代表不少于参会人员的60%,接受行政处罚的业户不少于参会人数的10%人。除确定的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外,也允许辖区的其它业户及消费者参加旁听。

邀请驻地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代表、村委会(社区)代表及工商廉政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确定的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和邀请的有关人士代表要制作《花名册》,上报分局党委审查同意。

五、主要内容

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和接受评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情况。

(二)服务当地经济、促进和谐发展情况。

(三)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情况。

(四)廉洁执法和遵守工商机关禁令情况。

(五)转变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六、基本程序

(一)准备阶段

1、张贴《公告》。会议15天前,分局在工商所管辖的商业街、市场、商场等业户集中的区域张贴《公告》,公布会议时间、地点、内容、要求、征求意见电话等,邀请业户主动报名参加,并允许辖区的其他业户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旁听,

2、制作《花名册》。分局监察室确定监管服务对象代表人员名单和邀请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名单后,制作《花名册》,上报分局党委审查同意,并通知其做好评议准备。

3、征求意见和建议。准备工作中,工商所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征求监管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以增强“双述双评”报告的针对性。

4、撰写报告。工商所人员要按照要求,紧扣工作实际撰写个人述职述廉和作风效能报告。述职述廉和作风效能报告必须实事求是,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撰写的个人报告要经所长审定。所长还要代表单位撰写单位报告,撰写的单位报告要报经分局党委审定。

5、安排会场。会场原则上安排在工商所监管服务辖区内,会场设置会标,征求意见箱(投票箱),工商所人员的座次要与监管服务对象的代表人员的座次面对面,尽量使用圆形或方形会议桌,农村工商所可以因地制宜,在露天进行。

(二)实施阶段(召开会议)

1、由分局监察室负责人主持会议。主持人说明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和有关要求,介绍参评代表的构成及人数,邀请的有关社会各界人士代表情况,公布会场设置的意见箱(投票箱),宣布人员名单(其中监票、记票人员必须有业户代表参加)。

2、所长宣读本单位的《政务服务承诺》并代表本所述职述廉;工商所其他人员进行述职述廉,时间一般每人不超过10分钟。

3、与监管服务对象和社会人士代表座谈,并接受询问。

4、发放测评表进行现场测评。

5、所长代表全体人员对测评作出承诺。

6、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发言。

7、有关领导讲话。

8、主持人作会议总结。

(三)整改总结阶段

1、梳理测评结果。分局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对评议意见、建议、测评结果进行梳理归类。属需要加强或改进工作类的意见、建议,要帮助工商所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属于工作失误并非主观故意行为,造成的显失公平的监管、处罚等方面的,要及时核实纠正;属于涉及违纪违法的举报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2、制定整改措施。测评结果反馈给工商所后,工商所要及时召开所务会,通报测评结果,对代表当面和测评表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逐条认真查找问题的原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责任到人。工商所要在一个月内将整改的内容、整改的措施、负责整改的责任人、整改的结果等,采取适当的方式及时向监管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代表通报并报分局监察室备案,同时,要制定回访制度、建立回访记录,倾听参评代表对整改工作的评价,巩固工作的成果。

3、做好工作总结。各单位年内“双述双评”工作结束后,要召开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专题总结,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整理上报。对述职述廉中所反应的经验和问题要做为年终评先树优一项考核内容,对每个人的述职述廉情况将记入个人廉政电子档案,作为今后的提拔、晋升职务在廉洁方面的依据。对开展“双述双评”工作回访表、本单位的政务服务承诺、测评承诺、单位和个人报告、整改措施、工作总结等材料一并报监察室,由监察室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局专门成立述职述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原金亭同志为组长,王峰、高伟、张磊、刘继亮同志为副组长,组织人事科、财务科、监察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局监察室,刘继亮同志任主任,阎秀武同志为副主任。

八、要求

在基层工商所开展“双述双评”活动,是打造廉洁工商,建设和谐工商的重要举措,是开展认真专业务实作风效能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基层监管执法人员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对勤政、廉政和作风、效能进行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因此,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一)要做到思想上的高度统一。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认真学习国家局、省局、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展开大讨论,将工商干部的思想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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