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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加强人口调整计划

2024-08-04 04:02:01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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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精神,以及区委一届三次全会和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我区“十五”计划的总体目标,开拓创新,求真务实,进一步加强人口问题的前瞻性研究和综合管理,深化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法治化进程,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提高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为新一轮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全区常住人口控制在91.5万左右,人口出生6100人左右,人口出生率6.9‰左右,自然增长率1.4‰左右;户籍人口控制在70.1万人左右,人口出生4600人左右,人口出生率6.55‰左右,自然增长率控制在-0.10‰左右,计划生育率99%以上。全区人均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增幅20%以上。

年,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树立大人口观念,推进人口综合调控

努力适应更名后的人口计生部门职能转变的要求,树立大人口观念,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积极推进人口综合调控。继续开展人口发展战略课题研究,制定区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把人口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等方面的问题。研究成果将应用于发展的决策咨询,更好地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开展人口综合信息预报,探索建立人口出生公众预报制度,引导市民适时生育,共同参与人口调控。加强人口综合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利用,为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实行综合治理,推进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常住人口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建立

随着“两港一区”和“城市化、现代化、国际化”建设的步伐加快,流动人口将大量导入。流动人口管理已成为人口管理的一个难点问题。继续贯彻落实南府办[]16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实行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实施办法》,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促管理,形成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探索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和机制。

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健全区、镇两级领导小组,建立会议制度,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实行区、镇、村和企事业单位签订三级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列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考核之中。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各部门之间及时互通情况,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综合执法机制,要经常性执法和集中执法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办理好各类证件,将查验婚育证明、办理暂住证等列入“一门式”服务,方便群众。强化监督管理,落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问题。

突出重点,规范管理。一是加强对已婚育龄妇女的管理,建立育龄妇女信息动态管理的办法,对流入流出的育龄妇女输入信息交换平台。二是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坚持镇政府与房屋出租户签订人口计生协议责任书,推广大团房屋租赁服务社的经验,将与房主签订计生协议责任书纳入镇房屋租赁服务社进行全程服务托管。三是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推行法人代表负责制。四是做好孕情、环情监测工作,建立生育联系、信息双向通报制度,做到情况早发现、措施早落实,实行全方位计划生育管理跟踪服务。

人员、经费落实到位。根据流动人员流动的复杂性和频繁性,形成计划生育管理网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区镇两级人口计生部门配备主抓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人员,尤其是流动人员比较集中的镇,要落实专职人员。落实区镇两级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流动人口管理、奖励优待等所需费用。

三、认真学习贯彻《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管理

《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全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把宣传贯彻《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掀起学法、用法新高潮,并与人口计生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

认真贯彻国家“一法三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年内将出台的《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市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快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化进程。

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使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市民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自觉性,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加强对各级党政干部,尤其是人口计生干部的法制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的水平;加强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的执法力量,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提高执法水平;坚持以人为本,简化和规范行政事务的办理程序;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建立人口计生系统监督员队伍,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

四、坚持以人为本,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建设健康城市行动为平台,以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为载体,以依法落实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基本项目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为抓手,不断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

加强镇(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室)的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区的镇(村)区域调整已全面完成,镇(村)综合服务站(室)的建设要从站(室)选址、硬件配备、人员资格等方面,均要按规范化标准进行。把镇(村)综合服务站(室)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文化活动中心、村卫生所(室)同步建设,实现计卫联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区、镇、村(居)三级服务阵地作用,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地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和服务,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降低人工流产率。

开展家庭计划指导活动。在开展需求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婴幼儿期、青春健康、新婚怀孕、男性健康等实施家庭计划指导,使居民知情选择适宜生育时间、避孕节育方法和优育计划。通过上门服务、指导,发放法律法规、生殖健康、性病艾滋病预防知识等宣传资料,使社区居民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坚持“大联合、广覆盖、出精品”的工作思路,加大人口与计划生育公共宣传力度。按照《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03年—2005年)的要求,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抓手,探索人性化教育途径和方法。继续加强与区“两台一报”的合作,办好“婚育新风进万家”、“健康人生”等专栏,不断提高栏目的质量和收视、收听率。同时,坚持集中性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利用区“两台一报”坚持做好经常性宣传人口计生的报道,利用公益广告、黑板报、墙报、居民楼道宣传栏,做好经常性宣传;抓住“冬春”、“7.11”、“9.25”、“10.28”等重大节日契机,开展集中性宣传,做到宣传形式多样,寓教于乐,贴近实际,注重实效。

继续推进青春健康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探索在学校建立“亲青服务室”,提高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水平。认真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参与预防艾滋病战略规划》,发挥人口计生网络预防艾滋病中的作用。大力宣传婚检有益,提高自愿婚检的比例。

五、以综合改革为动力,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的创新

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是提高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需要,也是新形势发展的内在要求。

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体制改革,把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投入纳入公共财政。在区、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预算中,要做到“四落实”、“一转变”:落实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所需经费;落实农村税费改革后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经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财政支付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费。逐步将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投入由以工作经费为主向政策导向、关怀奖励、为民办实事转变。加强调查研究,向实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给予扶助奖励,切实为实行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实行村(居)自治,逐步由行政管理转为群众自治。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在村务公开栏中将计划生育指标列入其中,实行村务公开;利用村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健康、生育指导、服务项目等内容向群众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逐步形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格局。

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事业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路子。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要求,积极协助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到“三个落实”:一是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二是落实必要的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用于对职工的宣传、服务;三是落实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晚婚晚育假、计划生育手术假等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各企事业局、(集团)公司要主动与下属单位所在地的人口计生部门加强联系,共同抓好企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特别是要共同做好下待岗职工、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等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和指导,协助企事业单位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服务。按照企事业规模实行分类和分级管理,推行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

六、整合人口信息资源,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

围绕科教兴市这一主战略,坚持以信息化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新型道路。配合市人口委做好“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采集与交换系统”衔接工作,组织力量,协调各方,按时完成数据迁移和网络联络工作。整合人口信息资源,全面实施育龄妇女管理信息系统升级,着手建立以育龄妇女信息为基础,覆盖全区人口计生网络、实时动态、部门间共享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数字人口,为人口综合研究、综合管理和综合服务提供信息支撑。同时,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区、镇两级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人员的信息业务水平,保障新系统正常运行。

加快人口计生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促进职能转变,探索人口计生行政事务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等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推进区、镇两级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基层工作网络的信息化设施配备,建立信息快速传递机制,对全区14个镇、3个农场、工业园区、滨海旅游度假区实行网上传输,提高数据应用能力。

七、发挥群团优势,推进计划生育协会建设

在新形势下,计生协会作为群众团体的优势功能和重要作用正在进一步凸现。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从事业发展的高度出发,关心、支持计生协会的工作。一是加强在非公经济和流动人口中的建会工作。扩大协会组织的覆盖面,减少人口与计划生育盲区;二是加强志愿者队伍的整建工作。充实调整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者队伍运行机制、工作制度、服务规范和活动方法;三是继续开展“幸福工程”活动,开发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险险种,积极开展募捐、扶贫帮困、为民排忧解难活动,实施“幸福工程”项目工作,努力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做好事、办实事;四是积极参与人口计生村(居)自治,广泛组织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五是进一步发挥计生协会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协助政府提高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

八、提高整体素质,推进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

做好新时期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口计生干部队伍。一是要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出发,健全区、镇、村(居)、组(楼)四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特别是加强镇和村(居)的人口计生机构建设和干部配备,注意把政治强、有文化、有能力、有事业心的同志吸收到人口计生部门中来,确保人口计生队伍后继有人。二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人口计生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公仆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三是强化能力建设,加大干部培训教育力度,加快建设一支具有人口研究、依法管理、科学服务、综合协调的干部队伍,更好地适应人口计生工作的拓展。

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站和文明机关活动。加强凝聚力工程建设,努力创造团结、向上、健康的工作环境,树立良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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