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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诊疗行为管理方案范文第1篇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履行区卫生局的法定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全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科学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活动范围及主要内容
对全区基层医疗机(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围绕依法执业、规范医疗行为,狠抓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重点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逐一清查不留死角,全面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法律意识和依法执业意识,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违法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一)全面清理整顿,摸清机构底数(6月15日前完成)
1.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开展全面复核清理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在“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进行更新,确保联网管理系统数据与医疗机构实际信息、数量的一致性。“国家基层医疗机构电子信息档案系统”的填报,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下一步的部署和要求办理。
2.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以及全区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设备和技术水平,重新严格核定诊疗科目,明确执业范围。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许可审批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填写,登记号码与本级卫生统计部门共同确定,规范使用22位分类代码。
3.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规范化诊所建设,区卫生局结合清理整顿工作,严把评审标准,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今年11月底前规范化诊所建设率达到100%。并且及时将规范化诊所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
1.加强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执业行为的监管,指导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基础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医疗核心制度,严格抓好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及考核。区基层医疗机构以及一级综合医院要建立依法执业档案,规范日常管理,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按时限和要求向区卫生局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禁止只登记一级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复杂、风险大、难度大、配套设备设施条件要求高的医疗服务项目。
2.医务人员(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开展执业活动。
3.区基层各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病历管理规定,健全完善门诊记录制度,确保门诊病人和诊疗情况的可追溯性。加强处方管理和使用,规范处方书写及保存。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处方点评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设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或者指定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处方点评工作。区卫生局指定部分点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范围,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处方点评,及时干预无适应证用药或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超越权限开具抗菌药物等行为。处方点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
4.遵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严格把握药品适应症、禁忌症等。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保证今年工作指标顺利完成。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使用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严格落实抗菌药物静脉输注管理制度,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区卫生局核准。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专科医院依法享有处方权的医师、乡村医生和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药师,经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5.认真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纳入制度实施范围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全部配备使用、网上采购及零差率销售等政策。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基层医疗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
6.规范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和人员必须取得区卫生局的资质认证后方可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具备接种资质的医疗机构要认真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严格执行第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严禁强行推广第二类疫苗,及时处置和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三)严抓消毒隔离,杜绝感染事故
1.加强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手术室、透析室、口腔科、产房、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杜绝一次性医疗用品复用。
2.加强和规范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管理,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并建立记录。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进货验收登记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索取、审核相关许可证明等文件,建立健全相关档案。防范医院感染,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3.口腔诊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建立、健全消毒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消毒工作质量。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消毒。
4.严格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5.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标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交接时间、种类、重量等登记工作。医疗废物交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处置。确定本单位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方式,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范、安全。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机构、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假医、游医。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行为。
2.重点查处公立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给非本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或销售药品、保健品及医疗器械的行为。
3.严肃查处违法医疗广告行为。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13个部门下发的《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要求,落实医疗广告监测制度,对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医疗广告、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以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严重的医疗机构依法吊销其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省卫生厅网站及时公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广告样本,每月公布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机构名单以及违规医疗机构的监测及处理情况,落实违法医疗广告黑名单制度,建立违法行为医疗机构法人告诫谈话、约谈和重点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
三、活动阶段
集中整顿工作分为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如下: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3年4月下旬)。召开启动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部署集中整顿具体工作。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集中整顿和整改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和活动安排,抓好各项工作内容的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4月下旬-10月)
1.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按照集中整顿方案要求,结合2010年省厅印发的“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对临床科室、辅助科室、药房、实验室等部门全面梳理排查,查找医疗服务和质量管理方面的漏洞、薄弱环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不断加强管理,重点做好依法执业、制度建设、病历书写与处方点评、规范诊疗、服务环境、收费管理、院感控制和临床输血管理、医疗纠纷处理、安全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控、医护队伍建设、重点科室建设等十二项重点工作,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规范医疗行为,提升依法执业意识和服务能力。(附件1)
2.医疗机构复核清理。在医疗机构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区卫生局将会下大力查找基层医疗机构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夯实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基础,切实提升各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区卫生局将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逐一复核清理,复核清理结果应及时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同步进行更新,信息更新做到及时、准确、齐全、不漏项,并与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和数量一致。
3.监督执法检查。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按照本方案,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按要求上报自查报告。5月份,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组成检查组集中开展一次监督执法检查,每个检查组至少3人,由医政管理、监督执法、临床和疾控专家等人员组成,对本局复核清理的医疗机构全部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将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有效方式,对重点片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监督检查扎实有效,不走过场。检查人员要填写《医疗机构监督(督导)检查表》留存备查。建立监管档案,一户一档,确保每次监督执法的记录规范、齐全。
4.区卫生局结合集中整顿工作,加大规范化诊所创建的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审批挂牌,建立和完善“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档案、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发牌”的管理制度,确保今年11月底前规范化诊所建设率达到100%。区卫生局每月采取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规范化诊所的名单。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3年11月-11月30日)。区卫生局于2013年11月对集中整顿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研究分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整顿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顿工作,严格按照区卫生局集中整顿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区卫生局将按照集中整顿方案部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区卫生监督所及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积极配合此次开展的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整顿活动,认真搞好辖区医疗卫生单位的清理整顿、摸底排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准确的上报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和数据,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设置规划,充实监督力量。区卫生局将根据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机构设置整体规划,科学设置基层医疗机构,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许可审批程序,规范许可审批行为,建立健全许可档案。疏堵结合,对符合设置规划及标准的,严格按程序审批;对符合规划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杜绝“不审批、乱审批”的现象。按照“谁许可、谁清理”的原则,逐一复核,该整改的整改,该撤销的撤销。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力量,配齐专业技术和执法工作人员,安排专人负责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和集中整顿工作。
(三)探索长效机制,强化常态监管。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积极参与,进行业务指导。充分依托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协管力量,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日常巡查制度,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巡查每年不得少于2次。积极借鉴诊所规范化建设的经验,探索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专科医院管理模式,建立常态化、系统化和制度化监管长效机制。强化与工商、宣传、公安、药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合工作机制。通过热线电话、满意度调查及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及时受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
规范诊疗行为管理方案范文第2篇
摘要:随着医学科学技术,医院病历档案管理得到各方面的重视,以成为医院和医学发展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病案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医院与社会提供服务,如何做好病案管理工作,利用其资源更广泛地为医院管理、医疗、教学、科研、患者、医保、公检法及社会服务是当前主要趋势。
关键词:医院 病案 管理
一、医院病历档案的管理方法 1.制度化管理。建立和完善病历档案管理制度,使病历档案的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是做好病历档案工作的必要条件。根据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档案法规,病历档案必须集中统一管理。我中医院成立病案室已30多年,集中统一管理和保管病历档案,监督、检查和指导病历档案工作。加强对病历档案的领导,建立健全病历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从而使病历档案工作有了可靠的体制保障。此外,要把好病历档案的形成和归档关,确保病历档案的完整、准确和系统。病历档案是由医疗文件材料转化而来的,为了确保病历档案的完整、准确、精练和系统,必须在病历档案材料形成过程中把好质量关,这也是搞好病历档案的前提。要加强对病历档案书写质量的管理和签署审批管理,做到病历书写内容完整准确,文字简练明了,记录及时,手续齐全,书写整洁。同时,当一个病人诊疗结束并取得相应的结果后,应及时地将记录诊疗全过程及其结果的材料整理归档,把有使用价值的医疗文件材料完整而系统地保存下来。 2.规范化管理。加强病历档案的整理,大力开发病历档案信息资源,是做好病历档案工作的基本要求。保管病历档案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提供利用。但为了更好更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一是必须对病历档案进行科学系统的整理;二是要编制科学合理的检索工具体系,充分揭示病历档案的内容;三是通过借阅、编研、计算机检索等多种方式,提供优质服务。只有具备齐全、完整并实现了规范化整理的档案,才能做到收集齐全、分类准确、整理科学、归档完整、利用方便,才能给信息的开发提供有利条件。 3.技术化管理。现代信息技术下,利用计算机技术管理档案已成为大势所趋。现在我中医院已使用计算机检索技术,使查找病案的速度和准确性大大提高,但是这种提高是建立在有明晰的分类目录的基础上,否则即使有计算机技术,也会陷入大量信息的漩涡而无所适从。病案管理网络并入档案网络还可以使医院管理者同时了解到医院各个方面的情况,有益于加强医院管理和医疗数据的统计工作。 二、医院病历档案的组成 1.门诊病历档案。医院门诊是病人的首诊,也是形成病历档案最多的地方。门诊病历档案包括患者的病历本、门诊化验单、X光检查报告单、B超报告、心电图报告等记录以及医生诊断的结论、各种治疗处方,同时包括门诊中西处方的存根。 2.住院病历档案。严重患者由门诊转入住院部进行一段时间的治疗,在此治疗过程中就形成了大量的病历档案,它包括门诊医生开出的住院证及其初诊的结论;住院部医生观察的各种记录、化验报告单、X光片、心电图、脑电图、B超、CT等检查记录材料及其诊断结论等;护理人员对病人的观察、治疗护理所做各项记录;需做手术的患者产生的诸如术前会诊结论、手术方案、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术中意外情况的处理方案等文字材料。 3.医疗事故档案。在治疗中有时产生医疗事故和意外事故,必须有档案的记载,以便查考。医疗事故档案包括病人的病情和医生的治疗方案、医治过程中形成的所有记录,以及事故发生后,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伤残等级评定证书,有些事故还含有法医进行尸体解剖形成的尸体勘验笔录。 4.死亡档案。经过医院多方抢救无效而逝去的病人,必须建立死亡档案。死亡档案包括抢救病人的全部记录,以及写有死亡时间、地点等内容的通知单。 三、医院病历档案归档过程的管理
病案归档的资料内容包括五大部分:病案首页、医疗病程记录、医技检查报告、护理病程记录及其他需要归档保存的资料。病案归档过程包括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由病房医务人员完成的病案质控,第二个环节是由病案室的专职人员对病案进行的系统整理和检查。主要包括几方面内容:一是首页信息资料要求准确不遗漏,各项内容填写要完整、规范,主要诊断、抢救记录、手术麻醉记录、长短期医嘱、护理记录等记录准确无误,要与病程相符。二是病程记录要严格按照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书写,并使用规范性书面语言,医疗信息资料记录要准确、清晰、完整,以免埋下医疗纠纷的隐患。三是护理记录也要纳入质控管理范围,明确护理记录也是法律文书证据的一部分,如:护理体温单、医嘱单、护理病程记录单、抢救记录及其他相关特殊记录等必须书写准确、详细、清晰,并同时与医生记录的相关内容吻合,不矛盾。四是医技检查报告的姓名、病案号等要防止差错和遗漏,并且要求粘贴规范。五是各种特殊检查的知情同意书、手术同意书等必须检查是否有患者及家属的签名,这点非常重要,签名的遗漏和记录的丢失都可能造成医院的举证失利。
规范诊疗行为管理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放射诊疗防护监督管理,强化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意识,落实责任,切实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针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完善放射诊疗安全防护制度,及时发现放射诊疗安全防护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放射诊疗工作,提高放射诊疗工作质量,推进《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
三、工作内容
(一)检查范围
以放射治疗防护为重点,对所有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主要为使用医用电子加速器、钴-60远距离治疗机、伽玛刀、X刀、后装治疗机、质子治疗等设备开展放射治疗的医疗机构和开展永久性籽粒插植治疗的医疗机构。
(二)检查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机构执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国家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情况和卫生防护工作情况等(详见附表1)。
1、《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持证情况;
2、新建、改建、扩建放射治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与审查情况,放射治疗设备状态检测情况;
3、模拟定位机、放疗计划系统和放疗剂量仪等放射治疗质量控制设备的配置情况;
4、制订和执行放射治疗质量保证管理制度情况;
5、专职医学物理人员配备情况;
6、对放射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7、放疗场所安全警示标志和放疗设备安全联锁有效情况;
8、开展永久性籽粒插植治疗工作的防护质量保证情况。
四、组织管理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放射诊疗防护专项检查工作,制订督导检查方案。各区、县卫生局根据专项检查方案组织本辖区内的检查工作。
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放射治疗设备进行质量控制检测,在本年度内已开展检测的需提供检测报告。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存在的安全防护与质量问题应及时通报卫生监督机构,监督其进行整改。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0年10-12月)为动员部署及医疗机构自查阶段。各区、县卫生局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本辖区内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医疗机构根据方案的要求,对放射诊疗防护工作情况进行自查。
第二阶段(2011年1-2月)为监督检查阶段。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区、县卫生局对辖区内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医疗机构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请各区、县卫生局于2011年2月5日前将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及汇总表(附表2、附表3)报市卫生监督支队。2月10日前,请卫生监督执法支队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汇总表报市卫生局医政科。新晨
第三阶段(2011年2-3月)为抽查阶段。市卫生局组成督导组赴各区、县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县卫生局要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切实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各区、县卫生局的医政和监督部门要紧紧围绕各自职责分工,根据方案确定的检查内容,认真组织落实。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着力解决放射诊疗安全防护与质量安全问题,实现专项检查工作目标。
(三)落实责任,做好自查工作。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放射诊疗安全防护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全面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提高放射诊疗质量控制水平,降低风险,逐步完善质量保证与安全防护管理机制。
规范诊疗行为管理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动物诊疗;监督;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4-0176-01
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动物诊疗机构的《动物诊疗许可证》过了有效期,未及时申请办理延期换证手续;二是有的动物诊疗机构名称不规范。根据农业部《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动物医院”必须是具备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能力的规定,有的诊疗机构名称为“××动物医院”,实际上不具备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能力;三是兼营区域划分不严格。有的动物诊疗机构兼营区域没有划分或划分的不严格,达不到兼营区域与动物诊疗区域分别独立设置的要求;四是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各诊疗机构虽然各自建立了相关的管理制度,上墙公示,但多数单位需要按照新的《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完善各种管理制度;五是使用病历和处方笺不规范。各诊疗单位都印制了自己的病历和处方笺,但有些填写不够规范,不同程度存在主治兽医没签字的问题;六是个别动物诊疗机构使用人用药物没有加盖兽用字样。
二、措施及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动物诊疗监管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进医政监管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动物诊疗监管工作氛围。自2009年1月1日起,《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举办专业知识咨询等形式,面向社会,面向管理相对人进行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开展的重大活动和查处的违反《动物防疫法》大案要案,扩大动物诊疗监管工作的影响,为动物诊疗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严格动物诊疗许可申办条件和办理程序。根据农业部的《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2009年1月1日前已开办的动物诊疗机构,在2009年12月底以前,严格按照农业部的《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申办条件,重新申核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严格动物诊疗许可的申办条件和办理程序。严禁饲料兽药与动物诊疗场所混合经营。达不到要求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取消其诊疗资格。开办动物医院的须向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提出申请许可;开办动物(宠物)门诊的须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提出申请许可;在乡镇开办的动物诊所及乡村兽医须向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出申请许可和登记备案;四是建立经常性监督检查制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巡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动物诊疗场所进行监督检查。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整顿规范辖区内动物诊疗行为。杜绝经营、使用违禁、假劣兽药及非法行医活动;五是加强管理,全力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点工作。
规范诊疗行为管理方案范文第5篇
1规范、及时书写病历是医疗质量管理中主要环节病历书写的项目繁多、内容复杂、技术及理论性较强,其在整个医疗工作的环节中所占比重越来越重要,书写完整规范的病历是培养临床医师思维能力的基本方法,也是提高临床医师业务能力的重要途径。病历的书写要求是使用医学术语、要有逻辑性和科学性、文字通顺、真实完整、不得随意涂改,只有在病案形成的过程中统一实施规范化的书写,才是控制问题病历的关键。运用规范、统一的疾病名称,便于我们了解和掌握疾病的变化动态,组织临床医务人员学习新的国际疾病分类,并制定相关科室的专业名称,为规范疾病的临床诊断及治疗,建立科学的网络体系创造良好的条件。由于临床医生在患者出现危重病情的情况下首要任务是抢救患者的生命,因此不可能及时书写病历,可以在抢救结束以后及时补记、认真书写,完整记录有关抢救过程等有关资料,并注明抢救完成的时间和补记时间,这符合医学科学的特点和规律,也避免了因病历书写的不及时和缺漏而影响医疗质量,更重要的是避免因发生医患纠纷时出现被动局面。
2加强病历书写基本功是提高病历质量的基础
作为第一线的临床科室,是病历的重要来源,病历书写是否符合规范病案将直接影响医院的医疗质量。如何提高下级医生病历书写基本功和质量与科主任及上级医师的带教和督促有关。科主任及上级医师在查房后,可根据疾病案例对临床经验不足的医生讲解本专业病历的正规书写及本专业病历的特点、要点和难点,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负责检查,对不合格的病历限期修改,对于书写基本功不够扎实的医师要多提指导性和引导性意见,对典型、疑难、临床少见病例的实例进行分析和讲解,避免因措词、用句不当而引发为医疗纠纷,要把病历的书写质量当作医疗质量考核体系中一项重要指标,从而提高各级医务人员对认真书写病历的意识。
3规范、认真、严格下工夫抓好病历质量
3.1建立健全门、急诊病案管理机制:在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后,门、急诊病历作为患者初诊时情况和治疗经过的描述与住院治疗过程病历的可信度和法律效力是一样的,都能给司法部门、医疗保险机构提供可靠的依据。门诊病历的特殊性表现为患者就诊时间集中,医生更替频繁,有的检查当天不能出来,由自己保存原始的门诊病历有时忘带,影响门诊病案的完整性。在有限的时间里诊断和检查前来就诊的大量患者,又要结合检查书写门诊病历,还要出具治疗方案和措施,这的确是一项强脑力和体力的劳动,更是智慧和经验的结晶,同样具有一定的医学价值。急诊病案的管理仅限于对留观和死亡病人的资料有所记录和保存。急诊病案的特殊性表现为昼夜患者多为急、危、重者和突发事件如中毒、车祸、打架斗殴等。在繁忙的抢救工作后,还要及时、完整、准确的完成急诊病案,这些都给门、急诊医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作为制约和考核的标准。建立健全相应的门、急诊病历管理制度,收集和保存医师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付出的辛勤劳动,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存档,设置固定统一的模式,运用计算机进行系统管理,丰富门、急诊临床资料,便于给科研教学、传染病疫情、季节性疾病发病期跟踪调查提供科学有力的数据。这不仅有利于提高病历的质量,也是医院发展的需要。
3.2强化医务人员岗前病历书写培训:从上岗前的病历书写培训开始,临床作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基地,每年都有很多新分配和进修、实习的医生,除了学习临床医疗方面的知识,还应将病历的书写纳入到教学质量中,抓上岗前的病历书写培训,意在培养一种良好的病历书写习惯,不仅临床医生要书写规范,而且护士也应进行岗前培训,规范各种护理表格和护理记录,并制定相关考核办法、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方式,确保做到医护记录相符一致。对新分配和进修、实习医生应实行有计划、有步骤、长期和短期的方式进行病案书写规范的基本功练习是抓好病历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