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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监督执法
中图分类号:U21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9-0194-01
1. 全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1.1建立集体监督制度
建立集体监督制度对于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执法公正性和科学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还有助于实现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深化改革,是当前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的创造性举措。为建立集体监督制度,实现工程质量安全的集体监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需要下述几个方面入手,开展好相关工作:一是做好监督执法人员的安排工作。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过程中,要安排好执法人员,单词执法人员数目不得小于两名,实现监督执法工作制衡;二是强化执法人员“执法为公,集体监督”的执法理念,要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对于两人同时监督执法的意义有所了解,在执法过程中深入贯彻执法理念;三是执法工作积极参照执法规章,及时记录查处事件其发现的问题,并当场宣读监督通知;四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通知》填写完成后由两名执法人员签字,避免代签、不签的现象,最后提交至相关责任单位签章,从而确保执法工作严肃性。
1.2建立健全告知制度
创造性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需要提高监督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建立集体监督制度就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实现执法透明度,实现透明监督。以铁路工程建设为例:在路段建设工作开始前,建设部门旺旺需要就建设工作制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计划。此外,还需要召集设计、施工以及监理等部门参加监督会议,在会议中就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纪律进行强调,并就工作要求进行解读,同时向监督部分和社会各界公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公布监督人员名单以及监督工作内容、方法以及程序。上述举措的实施有利于是工程建设参与人员对工程有深入的了解,对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有所知晓,对于调动监督单位以及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能为其工作提供规范,尽可能的减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出现。
1.3建立投诉检举制度
建立投诉检举制度是实现创造性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必要举措,同时也是我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发展方向。建立投诉检举制度需要从下述几个方面做好完善工作:一是在施工点设置投诉检举电话公告牌,从而实现投诉检举方式的广而告之,便于群众检举;二是安排专人从事投诉检举信息收集工作。投诉检举制度不能仅仅跃然于纸上,还需要落实到实处。派遣专人24小时接听投诉件电话,并如实记录投诉检举信息,做好录音工作,同时安排施工、建立、监督单位对检举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做好相关处理;三是对于确有其事的投诉检举事项进行深入查处,究其原因,要求相关责任人制定解决方案和解决办法,并对后期解决过程进行密切监督;四是实行秘密检举,有奖检举。对于检举人实行奖励制度,从而提高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并对检举事宜进行建档管理,保证检举案件有受理,能解决。
2. 加强监督执法业务培训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创新创造还需要从监督执法人员自身入手,加强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监督队伍素质,从而实现监督工作质量的提高,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的权威性。加强监督执法业务培训可以从组织参加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班和参加《工程验收标准》竞答比赛两方面入手。
2.1参加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班
监督执法人员除了要对监督执法工作内容进行全面了解,熟知监督执法所参考顾子航外,还需要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有所了解,从而能够更好的认识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开展所能实现的创新点。想要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有所了解认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参加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班来实现其目的。
2.2参加工程监督竞答比赛
参加工程验收标准相关的竞答比赛是为了是监督人员能够对相关知识有所温故,此外监督工程师还可以利用工作之余加强学习,积极报告工程监督资格证考试,不断地实现自我学习,自我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人员需要对包括路基、桥涵、隧道、混凝土等专业验收规范在内的专业内容有所认知,从而实现创造性工作。
3. 强化现场监督执法手段
3.1监督计划合理化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开展想要实现创造性,取得一定效果,就必须要保证监督计划的合理性。实现监督计划合理化,可以从下述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参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计划》做好监督工作安排,确保月监督检查工作不少于一次,突击性检查不少于一次。在检查工作开展时要重点检查,突出主题,安排好各时间段监督检查线段,并对各线段的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在监督计划安排时,需要确保监督任务的合理性。
3.2监督对象全面化
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开展过程中,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需要做好重点监督,全面抽检。不仅要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对责任主体进行监理,还需要对设计责任主体进行监督。要确保监督机构以及监督人员工作到位,能够积极适应工作现场的需求,能够控制好监督现场。工程建设单位质保体系、工程施工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记录等都是监督对象之一,对监督执法人员的出勤、验收情况进行记录和监督。
3.3监督内容丰富化
创造性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需要确保监督内容的丰富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开展中要确保监督人员为两名以上,且能够涉及多方面内容的监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既需要了解涵洞、隧道工程监督工作内容,又需要熟知路基、混凝土监督工作内容;既要对内业进行监督,又要对外业进行监督。监督内容要涵盖责任主体和第三方检测机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3.4监督手段灵活化
创造性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还需要保证监督手段的灵活运用,做到领导督查和监督单位监督相结合,纸上掌控和实地调查相结合,常规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监督惩罚和监督奖励相结合。要结合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监督手段,并对一些监督手段进行改善;要结合不同的工程选择合适的监督手段;要结合不同监督目的选择合适的监督手段。
想要创造性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就必须从多层面入手,即从监督机构层面、监督人员层面、监督对象层面、监督手段层面入手。只有实现了每个层面的创新,才能推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创造性开展,从而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
参考文献:
[1]徐文庆.创造性开展工程质量安茔监督工作[J].上海铁道科.2008(01)
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计划
为切实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全市各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的实际监督指导,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进一步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规范建筑市场,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坚持以理论何“”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速度、质量、效益与安全的有机统一。科学合理的确定执法检查次数,强化对我市建设工程五大责任主体进行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进一步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各类质量安全事故,切实促进和维护全市建设行业质量安全的协调发展。通过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执法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通过集中执法切实消除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盲区、特区,同时,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开展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年内对已办理质量安全报监手续的建设项目的执法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对保障性住房、民生工程等重点工程的执法检查覆盖面达到100%。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依法取缔关闭又死灰复燃以及瞒报事故、拒不执行质量安全监管指令和抗拒质量安全执法等严重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质量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单位,有效遏制建设行业非法生产经营现象。四、监管执法工作日的确定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日,其中:1、全年总天数365天;2、双休日=52周×2天p>(二)有效监管工作日(1570天)1、工程质量执法工作日1250天其中:行政审批工作日的确定(480天)说明:a.预计行政审批受理审查数100个;b.每一个行政许可需要2个工作日;c.共2人进行审查。有效监管工作日=法定工作日-非监管工作日=1250天-480天=770天。法定工作日=250个工作日×4人=1000天工作日=行政审批受理审查数×受理审批工作日×受理审批人数=100个×1天×2人=200天有效监管工作日的确定(800天)五、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二)检查建设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图纸审查、工程检测等单位的法定资质和人员的资格,监督其是否在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按法定建设程序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对其各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四)受理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并对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抽查工程的实物质量,对涉及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和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检测;(六)负责对本市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建筑构配件生产厂家和商品砼搅拌站的监督管理;六、监督检查企业时间安排、工作日七、执法计划的实施(二)规范自由裁量行为。要严格依照规定实行行政处罚。八、工作要求(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在全面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同时,要突出重点,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质量安全领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努力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不断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四)拟定方案,严格执行。单位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各时期、阶段监管重点,制定相应的执法工作计划和执法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时间、地点、企业及具体负责人,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单位负责人对编制的执法计划和执法检查方案的落实负责。对落实执法计划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和机关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论文关键词:完善工程质量监督体系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城市发展的重要时期,为完成我国“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各项指标和任务,建设系统应当在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要通过体制、.制度、科技创新,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和市场体系,使各项工作都取得新成绩、新突破,并走在全国建设系统的前列。为此,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特制定我国建筑业2006-2010年发展规划。该规划是我国建筑业和工程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等规划作为其专项规划是在总体规划统领下的具体化和补充,总体规划对各专项规划具有纲领性和指导性,专项规划更具有可操作性,两者互为依托、相辅相成、协调一致,共同构成我国建筑业“十一五”期间发展的全面规划.
一、建立健全工作质量监管体系的必要性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建设中的中流砒柱,而提高工程质量是我国建筑业的长期战略方针。建筑工程是大型的综合项目,其工程质量问题不仅涉及到个人与财产的安全,而且还涉及到社会的稳定。但是,目前该行业存在的问题还相当严重,比较突出的问题之一是建筑工程质量参差不齐。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但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影响。所以,加强工程质最监管力度刻不容缓。就目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我认为还存在如卜几中函待解决的问题:
(一)监管工作手段单一,技术含金量低
20年来,质监机构在质监手段方法上的发展创新速度远远低于其组织机构建设速度。20年过去了,监督手段基本还停留在眼看、手摸、锤敲阶段,即使增加了一部分现场检测,也是有限的辅助手段,主要工作方法的革命并没有完成。质监人员构成不尽合理。大多数质监机构直接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充实队伍,表面上人员的学历层次上了好几个台阶,但因缺乏施工现场的实际工作经验,大多数人并未发挥出与其学历相适应的作用。质监在技术上的专业性尚未得到最大程度地体现.因而也未能很好地实现政府监督工程质量的初衷。
(二)建筑市场机制尚不完善,政府监管服务功能有待加强
在市场准入和清出、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监管关系、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建筑务工人员的权益保护、市区内外统一管理、促进新型市场主体发育和建筑节能等方面的法规制度还比较薄弱;在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方法和监管程度等方面,存在着“缺位”与“越位”问题;建筑市场秩序仍不够规范,工程转包、资质挂靠、违法分包和招投标中的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然存在:对不同投资性质的工程没有形成不同方式和不同程度的监管模式。
(三)工程质最监管体制尚不健全,与市场管理结合尚不到位
政府监管水平尚待进一步提高。监管体制分散、部门之间条块分割现象严重,容易出现行政的越位、缺位和错位,造成部分工程逃脱监管,极大地影响了行政效率:工程监管模式单一,没有形成针对工程的不同技术特点和投资属性及不同质量责任主体的多元化的工程监管模式,难以提高监管效率;对在建工程的质量管理比较重视,而对既有工程质量管理还处于空白,全寿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制尚未形成:工程监管较为粗放,没有形成量化的评价体系;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部分法律法规没有得到严格落实。
(四)施工全过程安全份理和全方位监管尚未全部落实,班任体系还份进一步强化
1.政府监管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部分监管部门工作主动性、预见性差,对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不够,对事故的防范措施不够有力,政府监管存在盲点;未能合理组织利用建设系统各种管理资源和充分发挥各个管理层次、环节的整体效能,未形成安全生产的监管合力;部分监管机构权威性不高,对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执法不严、处罚不力,缺乏强硬的手段措施,对有关方面起不到震慑作用:在监管体制方面,由于相关法规规定的职责存在交叉,界定不清,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安全监管工作受到一定影响.
2.保障安全生产的有关环境急需改善。在市场环境方面,一些建设项目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企业间的恶性竞争,以及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现象,都直接影响安全生产的正常开展。施工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总量仍然偏高,“十五”期间共发生伤亡事故194起,死亡391人,其中二级重大事故5起。
二、工程质量监管体系的创断思路
(一)研究和探索新的监管思路,应是迫在眉晚的任务
改革开放初期,全国呈现出大干快上的氛围,作为代表政府的第三方监督机构,对稳定和提高当时我国建设工程的质量水平,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建筑市场逐步走向成熟,建筑领域的法律法规日趋健全,工程监理制度渐趋完善,一大批高水准的施工企业己经形成,全国尤其是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更多的是依托创新的监管体系得到控制。因此。研乡i和探索新的监管思路,应是迫在眉睫的任务。
1.巡查制度是监督机构的主要运作模式。如果说取消工程质量核验,建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由对实体质量的检查转变为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抽查监督,是进入新世纪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的第一次大的转变的话,逐步推行巡查制度可能是第二次转变,也是第一次转变的继续深化。
由于工程建设任务量大、责任主体多,监督机构的运作模式应当主要采用巡查方式,而且应当是不定期、不告知的随机巡查。质量监督人员到现场不是直接控制工程质量或进行质量把关,而是为了发现责任单位主体的违法行为,并加以处罚,目的是确保企业和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质量监督机构的随机抽查,是在各方责任主体对实体质量有合格结论的基础上进行,主要日的是复查。
笔者认为,多年来沿袭的以项目为单位、定点监督为主要方式的监督做法存在不少弊端,有些质量监督机构只注重对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项目进行监督,而不愿意过问不办理质监手续的项目,导致自觉守法的项目被反复检查,而故意逃避监督的行为反而无人查处。因此,实施巡查制度,既强化了对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也在管理中进一步体现了各责任土体对建设工程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2,充分利用中介机构和社会力量做好工程质量监管。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监督管理工作应及时调整思路,市场可以调节的应该交给市场,可以依靠中介机构甚至社会监督制约的,就要充分利用。也就是要充分体现《行政许可法》中所说的“四个优先”原则。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五方责任主休,分别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其质量行为也是政府监管的重点内容。但是,随着形势发展,一方面应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也纳入责任主体范围,同时,几方责任在层次上应有所不同,在今后质量监管中更要逐步突出建设单位的第一责任。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比较发达、中介机构比较成熟的地区,要重视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公司、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发展的支持,充分依靠、发挥它们对质量监督的技术辅助作用,同时也要加强对其履行质量责任情况的监督力度,以此来达到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实体质量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目的。也就是说,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应对工程质量作任何直接的合格评价,而是通过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公司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所作合格结论进行抽检核查的方式来间接达到调控目的。
3.政府投资工程和非政府投资工程监管方式应有所不同。随着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特别是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对今后不使用政府资金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实行审批制度,而是改为核准制和备案制,完全由投资方来承担风险”’后果,政府工程和非政府工程如何区别对待就成为摆在质量监督部门面前的一个课题.
对于政府投资丁_程和非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管方式应该有所区分。对政府投资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督,感觉上监督机构是以政府投资工程业主的身份去进行监督,可能会出现建设单位游离于监督范围之外,并且也容易和现场监督的工作角色混淆。因此,对于政府工程,层次监督性质的巡查制度应该是今后的主要工作方式之一,另外,考虑增加代表政府进行验收把关的环节,作为对建设单位工作评估的内容可能也有其现实研究意义。国务院即将出台《政府投资工程条例》,如何对政府投资工程实施工程质量监督,我们应加强调研、明确职责。
(二)从单纯注重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管,转移到既注重施工现场又注重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开掘监管的深度
随着专业化程度的提高,规划、设计、施工、维修等的划分越来越具体,使建设监管难度越来越大,衡阳衡州市场“11·3"事故和常德桥南市场“12·21"事故的发生,充分说明只注重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管,而忽视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管是极其危险的。
所谓建设全过程,就是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个过程,包括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产权登记等所有建设程序和步骤。衡阳衡州市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在没有办理规划、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而更为严重的是其开发商私下雇请有关人员擅自设计、施工,并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在未经工程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的情况下攫自投入使用。因此,要遏制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加强建设工程全过程的监管.
要规范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从源头抓起,从工程的招投标、施工许可、资质管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要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合同约定,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和责任的原则,认真担负起质量安全责任,切实把好质量安全关:要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做好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工作,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做到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和规范,确保提供优质合格的建筑产品。
(三)从单纯注重监管行为,转移到既注近监管行为又注,监管制度的创新,加大监管的力度
目前,建设工程监管通过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告知性检查和强制性介入检查等监管方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不仅仅靠监管,更重要的是要靠套好的制度来保证,努力建立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用制度引导,制度橄励,制度约束,制度规范来保证质量安全监管到位。
1.是要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认真制定勘查、设计、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把企业是否具有质盆安全保证能力作为市场准入的必备条件.在保证建设上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规范和保障各方主体的权益。
2.是要逐步建立市场诚信机制。建立健令以道德为支撑、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市场信用制度,形成建设工程市场信用体系。在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各方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完善建设工程市场责任主体信用档案,建立起建筑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企业质量和安全行为评价体系,对企业的质量和安全状况进行科学量化的评价,实现用现代科技手段对企业资质实行动态管理的目标。
3是要建立建设工程保险制度。工程保险就是用市场的手段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一项措施,通过工程保险的引入可以促进丁程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降低质量安全风险,同时也促进建设上程市场的诚信建设。
三、强化工程安全监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健全施工安全技术标准体系和制度体系
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的有关要求,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监督行为.从资质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现场监管等多个环节,从规范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多个主体,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发展成建制劳务企业、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减少最低价中标对安全生产的负面影响等多个方面,形成覆盖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建设工程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使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
(二)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体系
进一步落实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切实落实监理企业的安全责任。要督促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高安全监理业务素质。细化监理的安全责任,要求监理企业把安全监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并在审查施工企业相关资格、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与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现场防护、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以及督促施工单位整改事故隐患等方面,充分发挥监理企业的监管作用。要强化对监理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监理报告制度,支持监理企业按规定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流域分站更名前,委托原*委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挂靠委*工程建设局管理)具体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根据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的需要,*6年6月20日,*委印发了《关于成立水利建设与管理中心有关事项的通知》(长人劳[*6]236号),成立了水利建设与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建管中心”)。建管中心受建设与管理局(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流域分站)的委托,具体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的业务及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其承担的工作负责。
至此,我委完成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的调整。更名后的*流域分站运行一年多来,在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的指导下,在*委党组和委领导的亲切关怀和直接领导下,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业务工作交接,落实我委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中各机构的职责
更名后的*流域分站及时召开了第一次站务会,会议研究了更名后的*流域分站领导成员分工和下一阶段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随后,*流域分站组织召开了工作协调会,委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与建管中心的业务工作衔接,研究布置了下阶段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的相关工作。
目前,我委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中各机构的职责已落实。更名后的*流域分站是*委对*流域内授权和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进行强制性的政府监督管理。在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与*流域分站签订《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书》后,*流域分站即在工程建设现场设立质量与安全监督项目站。项目站作为*流域分站的派出机构,对受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行使政府质量与安全监督的职能。*流域分站委托建管中心组建项目站,建管中心承担项目站的技术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制定*流域分站项目站管理办法
为加强*流域分站对质量与安全监督项目站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和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流域分站的工作实际,*流域分站制定了《*流域分站项目站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了项目站的职责、项目站的组建和设立,明确了*流域分站、建管中心、项目站之间的权责关系,细化了工程各阶段的监督工作内容,规定了工程质量监督费的管理和项目站和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的考核等内容。该办法的印发,促进了*流域分站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的规范化。
(三)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督促项目法人办理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组建质量与安全监督项目站
*流域分站认真贯彻执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管[*7]339号),积极落实“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完善落实各方建设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督促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办理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签定《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书》。在质量与安全监督书中明确了工程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监督依据、监督的组织形式、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方式、监督权限、监督时限、监督费用及支付方式等。
*流域分站及时发文委托建管中心承担受监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并对建管中心具体实施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提出要求。建管中心向*流域分站提出项目站组建方案(含项目站人员组成),*流域分站审批,并发文通知项目参建有关单位。项目站人员数量按监督工程规模、内容、投资、进度和专业进行配备,一般不少于3人。项目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对项目站的工作全面负责,质量与安全监督员对站长负责。
一年多来,更名后的*流域分站认真组织开展了受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至今已签订了7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书》,承担了陆水水利枢纽除险加固工程、*5年陆水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陆水基地改水血防工程、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基础设施水电改造工程、鄂豫两省边界丹江荆紫关水事纠纷防洪工程、*荆江河段*6年汛前崩岸应急治理工程、*荆江河段河势控制应急工程*6年度实施项目*7年度投资计划实施工程和洞庭湖二期治理工程等8项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同时,继续完成*堤防加固工程相关质量监督工作。
(四)制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计划,编制质量与安全监督实施细则
为加强受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落实各方建设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程施工质量,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合各项工程实际,项目站及时制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明确了质量与安全监督计划要点、质量与安全监督权限、工作内容、质量管理体制与管理方式、参建各方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质量评定与组织管理、质量事故类别与处理、工程验收等内容,发送项目法人等单位。项目站依据水利部有关规定和质量与安全监督实施细则的内容,对受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行使质量与安全监督权,保证质量与安全监督活动的开展有章可循。
(五)认真审核认定工程项目划分
科学合理地划分水利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是搞好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与评定、工程资料的整编和工程项目的验收等工作的基础,项目站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对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的划分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在工程开工前督促建设(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及施工单位共同研究做好工程项目划分工作,对划分工作有困难的进行指导和帮助。
同时,项目站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7)的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上报的工程项目划分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认定。要求建设各方依据项目划分进行工程质量控制、质量检查、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
(六)深入施工现场抽查施工质量,检查安全事故隐患
为使*流域分站监督的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处于受控状态,及时掌握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动态,项目站质量监督人员不定期地深入施工现场,按照有关规定坚持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一年多来,*流域分站和各项目站派出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约计29次,87人次,每次监督检查后除在现场及时提出检查意见外,还以质量与安全监督文件和质量与安全监督简报等形式反映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书面提出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意见,提出了整改措施。
*流域分站质量与安全监督主要抽查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各方建设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抽查设计单位现场服务情况;重点抽查施工质量检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及时性、准确性,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流域分站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对所有监督项目的施工现场均进行了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抽查。项目站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每次到工程项目,始终坚持检查工程的现场施工情况,听取现场建设各方的汇报,查阅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各种工程质量资料,如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资料、中间产品试验报告、原材料出厂证明及试验报告等。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采用“听、查、看”的形式深入了解掌握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随时与工地有关单位协商解决。
通过不定期的质量和安全生产抽查,对加强水利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和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各方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工程质量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均起到了积极作用。“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和各方建设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较好地得到了贯彻落实。
(七)参加单位工程验收,严把质量验收关
为正确、客观地评价工程施工质量,指出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严把质量验收关,项目站积极参加受监工程的单位工程验收工作。主动把质量监督机构参加验收的关口前移,没有局限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所规定的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仅从阶段验收开始才参加验收工作,而是从实际出发,克服人少、工作量大、时间紧等困难,参加了单位工程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为单位工程验收以后各项验收工作打下了基础。
每次参加验收,项目站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都要先查看现场,然后听取建设各方的工作报告,查阅原始记录、原材料检验资料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等内容,询问施工中的有关问题;逐个标段、逐个单位工程进行讨论,最后提出验收意见,并对验收情况进行如实记录。
(八)质量监督检测情况
为了对受监工程的施工质量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使质量监督工作更具科学性,*流域分站各项目站委托*科学院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已对7项受监工程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样检测。
检测项目和数量参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7)对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检测要求,重点对土方填筑、混凝土、砌石、金属结构等项目进行了检测。主要检测内容有:填土含水率、干密度;混凝土强度、厚度;石料的干抗强度、湿抗强度、软化系数、摩氏硬度、块体密度;金属结构的板材厚度、防腐涂层厚度、材质洛氏硬度、闸门焊缝探伤等。
项目站的质量监督人员与检测人员一起到工地,指定检测地点,参与检测工作。对质量监督检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项目站及时通报有关建设单位,以便及时进行整改。
(九)质量核定情况
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平安监督管理工作,食品平安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区质监分局制定了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二〇一一年度平安监督管理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贯彻落实《食品平安法》为契机,以实行监管责任制和制定、落实食品平安监管计划为主要任务;以明职责、理许可、深监管、重惩防、强基础为主要抓手;加强制度规范、信息分析、督查试点、协作融合、培训考核等工作手段,努力掌握督促企业自律、强化生产质量平安主体责任主线和明确职责、形成监管工作闭环两条工作主线,突出企业质量平安信用监管,着力解决存在突出问题,强化政府监管、市场引导、企业自律三方面共同作用,切实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职责,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有效果地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管有效性,全面提升我区食品生产质量平安保证水平。
二、总体目标
企业质量平安主体责任意识和生产可追溯能力明显增强,食品品生产加工环节。企业生产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量使用现象得到基本遏制,动态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有效推进,质量平安水平取得提高。
三、具体监管目标
严格依法许可;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并基本落实生产过程可追溯管理,食品生产许可进一步规范。企业依法建立和执行食品平安制度的抽查符合率达到90%以上;落实责任监管,100%食品生产企业完成平安评价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核查工作;产品监督抽查及时后处理率100%重点行业“两超”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加大严格执法力度,对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查处率100%坚决依法实行生产许可退出机制;规范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平安风险监测工作,突发事件及时响应,防止食品生产质量平安责任事故。
四、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由抽检计划、监管计划、工作实施三部分组成。其中抽检计划确定的抽检原则:生产环节抽检、全面覆盖、重点突出、防止重复、资源共享。
(一)抽检计划
1抽检原则
区质监分局根据具体实施方案协助承检机构完成产品抽样工作,由市质监局统一规划、组织、管理、实行。坚持全面监督抽查和重点监督抽查相结合;坚持科学、公正,依照食品平安规范进行检验;坚持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相协调,防止重复。
2监督抽点
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定期监督抽查;对质量平安社会反映强烈、突发事件和专项整顿涉及的食品进行不定期监督抽查。
3检验具体布置
平均每家企业每年监督抽查2次。结合产品季节性、节令性生产特点,定期监督抽查实现对实施生产许可的28大类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的全覆盖。按季度组织实施:
检测项目依照抽检产品规范进行;偏重冬季生产食品及元旦、春节热销产品。一季度拟对食用油、糖果、乳制品、糕点、炒货、肉制品、速冻食品、酒类等25类产品。
检测项目依照抽检产品规范进行;偏重“五一”端午”等节令热销产品。二季度对食糖、饮料、冷冻饮品、淀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10类产品。
检测项目依照抽检产品规范进行;偏重夏季暑期及“十一”中秋”等热销产品。三季度对乳制品、调料、豆制品、水产制品、食用香精香料等24类产品。
检测项目依照抽检产品规范进行;偏重秋冬季季节性生产的产品。四季度对食糖、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包装等11类产品。
制定临时计划,不定期监督抽查由市质监局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区质监分局也会根据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食品质量平安问题。进行不定期监督抽查。
(二)监管计划
1监管原则
兼顾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坚持生产许可与监督管理并举。督促引导、规范服务和执法监管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集中整治相协调,加大依法查处、综合治理与主动预警,落实监管责任。
2监管重点
监管信用中不良信息的生产企业以及规模以上生产企业为重点监管企业,以乳制品、肉制品、酱油、食醋、桶装饮用水、白酒、葡萄酒、食品添加剂、食品用塑料、纸质包装等较高风险产品。以我区生产较聚集区域(园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监管区域。
继续坚持合法有效资质和必备生产条件,以督促食品企业建立落实生产全过程可追溯管理。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和规范产品包装如实标注行为,依法处置食品平安大案要案和突发事件。
3具体措施
强化生产可追溯。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依法规范食品加工企业的指导意见》规范1-2个重点行业企业生产全过程可追溯记录管理。培育树立生产可追溯管理规范企业,1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平安主体责任。树立典型,加强交流。
实施不低于15%实地核查。对较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平安监管不良信息企业及确定的区域重点企业,2落实日常动态监管。建立起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信用档案。严格全部获得生产许可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年度演讲审查制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围绕重点区域、聚集生产行业查找集中出现或潜在质量关键问题点,制定明确目标,采取综合治理整顿解决。加强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落实监督抽查方案,增强对民心工程七类重点食品治理“回头看”工作的跟踪抽检;同时严格不合格产品企业后处理,组织依法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强化生产许可退出机制。
重点依法查处无证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两超”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3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执法打假力度。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及区域性、苗头倾向性质量平安问题严厉打击。
突出重点产品,4有针对性地实施专项集中监管。开展“元旦、春节”五一”暑期检查”国庆十一”等节令性集中检查活动。解决原料把关不严、滥用食品添加剂、卫生条件差、生产日期超前标注等集中生产可能存在平安问题。加强乳制品、桶装饮用水的专项检查,并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工作部署要求,对局部产品重点问题组织落实检查。
5做好小作坊的摸底调查与监督管理工作。
统一风险信息的跟踪收集与分析,6深化食品生产监管预警。依照卫生部、质检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制定的食品平安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落实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平安风险监测管理。规范风险监测信息的通报,严格企业查找问题和监管后处理,实施生产监管预警。建立食品平安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积极有效应对并妥善处置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平安问题。
促进监管形成工作闭环。一是通报演讲制度,7建立两项工作制度。落实向区政府定期演讲、与同级有关食品平安监管部门的相关信息通报,规范各部门内部工作情况通报、演讲,有力推动工作协调一致。二是工作联席制度,通过不定期组织联席会议、调研座谈等形式,充分发挥食品行业组织自律、食品专家技术支撑、社会广泛监督的作用。
4.专项整治计划
严格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组织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自纠,1将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专项整治贯穿全年实施。依照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顺序和具体要求。加强产品抽查检验。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并落实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一承诺、一报告、五统一”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布的违法添加物质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食品生产中逾越规范规定范围和规定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查处力度。加强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重点问题的风险监测工作,规范企业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依法严查超许可期限、范围生产等违法行为。检查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与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地的一致性。宣贯、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平安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实施对不良监管信用等重点企业1-2次的监督检查。2开展对获证企业的专项检查。集中清理和规范获证企业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性。
依工作实际情况,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安排安排。拟开展其他相应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实施
健全组织保证。食品科负责食品生产质量平安监管计划实施工作。1加强领导。
区质监局将安排不定期监督抽查。2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突发事件和专项整顿涉及的食品以及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存在质量平安隐患的食品等问题。
每季度组织召开会议,3建立食品生产质量平安监管计划实施情况季度调度会制度。听取上季度计划执行情况演讲,汇总向区政府和市质监局工作实施办公室提交执行总体演讲。对需要向有关部门通报的信息、情况及时通报,依照市食品平安综合协调部门要求,定期演讲我局的计划执行情况。
形成演讲;每季度召开抽检工作情况通报分析会,对监督抽检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检测的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做好后处理工作。
同时不定期采取多种形式,4建立对食品监管计划执行情况督查制度。区质监分局工作实施办公室每季度首月上旬对上季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要制定督办工作实施方案,对监管计划中确定的局重点督办的任务。包括:工作目标、实施措施与进度、负责领导和责任人等。
五、信息
通过区质监分局外网,依照《食品平安法》和《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准确、及时、客观地转发市质监局依照职责公布的食品平安日常监管信息,主要包括:食品生产许可公示相关内容、批准或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情况、产品监督抽查的结果、其他监管工作有关内容等。
六、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落实企业规范生产全过程的可追溯管理,1结合贯彻落实《食品平安法》组织开展强化企业质量平安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加强管理等内容的企业培训教育。
提高企业产品质量管理、检验水平。2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检验人员业务技能培训。
鼓励推动规模以上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实施HACCP体系认证、ISO22000体系认证,3联合有关部门。实行企业良好生产规范,推进食品企业管理上水平。
做好工信部、质检总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的宣贯,4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初步建立起政府部门协同推动、行业协会组织实施、食品企业积极参与、诚信责任有效落实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