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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会活动方案范文第1篇
集团各单位:
20__年是集团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年,是进一步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的攻坚年。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2周年即将来临之际,广大女职工要紧紧围绕集团20__年规划发展目标任务,突出全面提高女职工自身素质,充分发挥女职工在集团事业大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战胜困难,克服不利因素,为开创集团改革发展新局面做出更大的贡献。集团工会特做通知如下:
一、突出主题
各单位要围绕着创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女职工建功立业示范岗”、“五一巾帼奖集体”等活动,从本单位的行业特点和女职工的实际出发,引领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以崭新的面貌、创新的精神,健康的体魄投入到集团改革发展大局中建功立业,使广大女职工在参与中受到教益,得到提高,充分展示发展阶段女职工的新风采。
二、注重创新
因地制宜开展具有女职工特色、灵活有效的活动,岗位创新劳动竞赛,本着和谐、灵活、热烈和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寓教于乐突出特色的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开创女职工的文化理念和创新竞赛的新局面。
三、搞好宣传
借“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之即,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女职工为集团发展,在各自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和事,掀起一个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潮,更好的增强企业和职工的感情,增强企业对职工的凝聚力,为集团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四、工作要求
各基层工会对组织活动情况,于3月15日前上报集团工会。
附件:集团工会三八妇女节活动方案
有限公司工会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集团工会纪念三八妇女节活动方案
集团各部室:
截止12月,集团在册职工人,其中女职工人,占集团总人数的%。长期以来,广大女职工默默无闻地战斗在各自的岗位,为集团的发展和壮大无私奉献,充分发挥了“半边天”的作用。20__年3月8日是“三?八”国际妇女节第102周年纪念日,根据集团工会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组织法律知识讲座
地点:集团一楼一号会议室
内容:此次讲座邀请了新疆法律专业人士,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女的特殊权益等方面进行讲授,从而进一步提高广大女职工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参加人员:各级工会女工委主任、各单位女职工代表
二、组织“三八节”趣味运动会
活动地点:集团机关操场
活动内容:各公司组织一支女职工代表队,每支代表队为12人,每队选出一名队长
活动项目:1.拔河;2.集体跳绳;(活动规则附后)
活动奖励:凡参加此次运动会的队员可获得一份纪念品,团体奖(取一、二等奖),给予适当的奖励;
有限公司工会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2024开展庆祝“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的
资金申请报告
公司领导: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2周年即将来临之际,集团工会计划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女职工趣味运动会系列活动,在本次活动中,邀请讲座老师需要元;员工趣味运动纪念品份,每份按照元标准,荣誉证书本,制作宣传横幅及流动经费元,共计元。
望领导批准。
公司工会活动方案范文第2篇
同志们:
按照省高级法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法院党组决定在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总体上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利用半年时间,集中解决一些司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对法院司法权力相对集中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判和执行部门以及容易发生问题的司法环节认真进行整改,健全和完善2024工作制度、行为规范和监督制约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范进行各项司法活动,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二是在专项整改的基础上,按照立足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把各项司法活动全面纳入规范、有序的运行轨道。
下面,我就有效开展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代表院党组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是提高司法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是新时期人民法院面临的重大任务,也是贯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一条主线。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规范司法行为是一个重要方面。只有规范的司法行为;才能真正做到司法公正,才能真正树立司法权威,才能真正确立司法公信,从而才能真正发挥人民法院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权利等方面的职能作用。近几年来,我院着力在加强审判监督、强化审判管理、提高法官队伍职业素质和转变审判工作作风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有效的措施,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越来越多,案件类型越来越新,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司法不公正的现象仍然存在,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司法不廉洁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个别法官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淡薄,工作作风粗暴,对当事人生、冷、横、硬、顶、拖、推等老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八小时之外不注意自己的言行,影响法官社会形象的问题还相当程度地存在;法官自身职业素质、能力水平和道德水准的提高跟不上形势发展步伐,主动提高的自觉性不够等等。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法官和法官身上,属于局部或个别现象,但直接影响了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正是要着力解决这些问题,这对于法院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是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既是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的重大举措,又是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重要措施,今年以来,我院根据市委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经前段时期的教育活动,干警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初步查找和整改了工作中和队伍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有力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当前,法院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已转入了整改提高阶段。在这一阶段,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整改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对于法院联系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法院全体干警,特别是法院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对于提高法院司法能力,落实司法为民宗旨,促进法院工作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要通过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切实收到预期成效,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就是说,司法标准得到统一,办案程序得到规范,司法监督得到强化,规章制度得到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涉诉案件进一步减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健全和规范司法责任制、办案依法公开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司法工作长效机制;法院干警公正文明司法的社会形象、司法水平进一步树立和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和法官队伍的满意度有较大提高。
二、明确重点,突出整改
根据省法院、长春中院和市委政法委的部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要重点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在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二是要在容易发生违规违法办案、司法文明的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三是要在容易发生、司法不作为的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规范;四是要在容易发生地方、部门保护、违法干预办案的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我们要按照上述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工作环节薄弱就重点加强哪个工作环节,特别是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着重对司法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容易发生问题的司法环节进行整改。
第一,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一是要进一步实行立案公开,向社会全面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标准以及程序,认真解决群众打官司遇到的困难;二是进一步实行裁判结果公开,做到裁判理由公开,提高说理水平,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三是要进一步实行裁判结果公开,做到裁判理由公开,提高说理水平,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四是要进一步实行司法鉴定公开,公开委托鉴定的操作程序,在庭审中引入对鉴定结论的公开质证、认证程序;五是要进一步实行执行工作公开,对执行立案、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采取执行措施,以及执行中依法作出的决定、裁定等要全部公开,尽快建立执行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六是要进一步实行司法工作信息化管理,逐步扩大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二,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在先进性教育活动过程中,我院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案件积压、审理期限延迟等审判效率不高的问题,从今年4月份开始,开展了以清理超审限案件为重点的强化审判管理活动,并针对超期 归档和卷宗移送不及时等违反审判流程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地清理和解决。同时,在法院工作中,还存在着律师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乱收费、多收费现象等,当事人意见较大,这些都是对诉讼程序的不尊重,是对诉讼当事人的不公平,都要进行全面认真的整改。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审判质效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加强对指标数据的经常性检查,健全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完善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标准,强化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切实发挥审判质效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中的基础作用。要针对受理、立案、庭审、裁判、执行、司法鉴定等过程中存在的监督不力或监督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落实相关措施,有效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要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使司法程序、人员管理、岗位职责、法官言行、监督制约等每一方面和每一环节都有章可循。
第三,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24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以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为重点,建立和完善法院系统惩治和预期防腐败体系。在加强审判监督过程中,要切实建立改判、发回案件的分析评议制度,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要结合本院实际,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开展案件评析活动,切实增强广大法官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妥善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实现案件审判的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的有机统一。在专项整改中,要善于从涉诉案件中,从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中,从先进性教育各方面的批评意见中发现和查找问题,确定整改方向和重点。在专项整改基本结束后,要接受上级院采取的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查验收,看司法制度是否健全,涉诉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反映的问题是得到整改,群众满意率和司法公信力是否得到提高。
第四、进一步加强涉法工作。在涉诉工作上,我们法院一直承受着很大的压力,面临着很严峻的形势。尤其当前,构建和谐社会已成为中国新时期的战略选择,解决好工作更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当前法院工作形势,为提高案件复查质量,特别是使重点案件复查结论经得起推敲和检验,从而真正有效解决涉诉问题,市中院抽调监察室、监委会、考评办及2024业务庭骨干人员16名,成立处理突出问题及办公室,所有抽调人员与原部门暂时脱离,集中时间和力量对处理突出问题及群众体性事件中的重点案件开展复查工作。我院要按照市院的要求,尽快建立相应的机构,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落实解决的时限的具体要求,落实解决的保障措施。要建立一种奖励机制,问题解决好的给予奖励,该补助的补助,该立功的立功。今年5月1日,国家新修订的《条例》开始实施。我们在认真贯彻《条例》的同时,关键是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切实坚持正本清源,从源头上抓好一审和执行案件的办案质量,重视民商事案件的庭前调解和庭审中调解工作,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减少判决的上诉申诉率。要不断创新工作新机制,强化责任承担机制,把首访责任制、申请再审听证、分级归口负责等措施制度化,切实减少涉诉案件数量,促进社会稳定。
第五,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执行工作的规范管理和制度建设是专项整改活动的重点环节。由于立法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执行工作和执行队伍暴露出的问题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形象。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必须将执行工作的规范管理和制度建设作为重点整改事项来抓。要狠抓有利于执行公开、公正、高效的各项已有规范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大力度对各项规范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对落实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要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规范体制,以规范管理促进执行工作的公正高效。具体要规范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建立执行工作流程管理规定,确保执行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行为规范,程序顺畅,职责清楚,减少随意性。二是规范案件管辖,明确交付执行、指定管辖案件的条件及审批程序。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不得把不符合交叉执行和指定管辖的案件进行交叉执行和指定管辖。对于不符合交叉执行和指定管辖而进行交叉执行和指定管辖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规范监督工作的范围和工作程序。对因执行的上访情况进行登记,定期通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行案件责任制,按照谁的案件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人。完善执行、考评和流程三部门相互配合的考评机制。
第六,进一步规范司法礼仪。人民法院的形象,是通过法官的司法行为和法官的审判作风反映出来的;人民法院的形象,是通过每一起案件的处理过程体现出来的。作风问题说到底,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和态度问题。审判作风不好,审判形象不佳,人民法院的工作就得不到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就会降低整个司法工作的公信度。要教育广大干警切实克服“冷、横、硬、推”的不良作风,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时刻注重自身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遵守司法礼仪,落实便民措施,树立文明司法、公正司法的形象。要建立制度,从禁止服务忌语等小事抓起,进一步规范广大干警的行为、语言、仪表。切实通过狠抓法院的立案、、法庭等“窗口”形象,以点带面,进一步展示法院规范司法行为的新形象。
三、统筹兼顾,务求实效
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是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统筹兼顾,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法院党组要把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作为下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定专门的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院长要负起第一位的政治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查找存在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主动接受外界监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掌握情况,加强指导,把专项整改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2、突出重点,搞好结合。在活动中,要结合部门工作的实际,突出法院工作的重点,规范制度建设,规范司法行为,规范服务措施,把专项整改活动同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结合起来,同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的建设“平案长春”活动结合起来,同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整改活动,进一步加强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加强严格司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加强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
3、加强督导,层层负责。在整个专项整改活动中,党组要加强各庭室科队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各项制度是否得到了规范,规范的制度是否得到了落实。对于工作不实、推诿扯皮、应付了事的单位和个人,要督促其及时整改。对于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达标,确保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收到实效。
4、注重学习,联系实际。要进一步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中央领导同志2024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讲话,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要切实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做到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制度禁令,以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赢得群众的拥护和爱戴。
公司工会活动方案范文第3篇
按照省高级法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法院党组决定在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总体上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利用半年时间,集中解决一些司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对法院司法权力相对集中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判和执行部门以及容易发生问题的司法环节认真进行整改,健全和完善2024工作制度、行为规范和监督制约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范进行各项司法活动,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二是在专项整改的基础上,按照立足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把各项司法活动全面纳入规范、有序的运行轨道。
下面,我就有效开展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代表院党组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是提高司法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是新时期人民法院面临的重大任务,也是贯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一条主线。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规范司法行为是一个重要方面。只有规范的司法行为;才能真正做到司法公正,才能真正树立司法权威,才能真正确立司法公信,从而才能真正发挥人民法院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权利等方面的职能作用。近几年来,我院着力在加强审判监督、强化审判管理、提高法官队伍职业素质和转变审判工作作风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有效的措施,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越来越多,案件类型越来越新,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司法不公正的现象仍然存在,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司法不廉洁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个别法官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淡薄,工作作风粗暴,对当事人生、冷、横、硬、顶、拖、推等老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八小时之外不注意自己的言行,影响法官社会形象的问题还相当程度地存在;法官自身职业素质、能力水平和道德水准的提高跟不上形势发展步伐,主动提高的自觉性不够等等。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法官和法官身上,属于局部或个别现象,但直接影响了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正是要着力解决这些问题,这对于法院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是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既是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的重大举措,又是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重要措施,今年以来,我院根据市委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经前段时期的教育活动,干警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初步查找和整改了工作中和队伍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有力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当前,法院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已转入了整改提高阶段。在这一阶段,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整改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对于法院联系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法院全体干警,特别是法院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对于提高法院司法能力,落实司法为民宗旨,促进法院工作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要通过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切实收到预期成效,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就是说,司法标准得到统一,办案程序得到规范,司法监督得到强化,规章制度得到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涉诉案件进一步减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健全和规范司法责任制、办案依法公开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司法工作长效机制;法院干警公正文明司法的社会形象、司法水平进一步树立和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和法官队伍的满意度有较大提高。
二、明确重点,突出整改
根据省法院、长春中院和市委政法委的部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要重点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在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二是要在容易发生违规违法办案、司法文明的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三是要在容易发生、司法不作为的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规范;四是要在容易发生地方、部门保护、违法干预办案的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我们要按照上述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工作环节薄弱就重点加强哪个工作环节,特别是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着重对司法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容易发生问题的司法环节进行整改。
第一,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一是要进一步实行立案公开,向社会全面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标准以及程序,认真解决群众打官司遇到的困难;二是进一步实行裁判结果公开,做到裁判理由公开,提高说理水平,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三是要进一步实行裁判结果公开,做到裁判理由公开,提高说理水平,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四是要进一步实行司法鉴定公开,公开委托鉴定的操作程序,在庭审中引入对鉴定结论的公开质证、认证程序;五是要进一步实行执行工作公开,对执行立案、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采取执行措施,以及执行中依法作出的决定、裁定等要全部公开,尽快建立执行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六是要进一步实行司法工作信息化管理,逐步扩大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二,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在先进性教育活动过程中,我院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案件积压、审理期限延迟等审判效率不高的问题,从今年4月份开始,开展了以清理超审限案件为重点的强化审判管理活动,并针对超期归档和卷宗移送不及时等违反审判流程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地清理和解决。同时,在法院工作中,还存在着律师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乱收费、多收费现象等,当事人意见较大,这些都是对诉讼程序的不尊重,是对诉讼当事人的不公平,都要进行全面认真的整改。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审判质效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加强对指标数据的经常性检查,健全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完善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标准,强化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切实发挥审判质效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中的基础作用。要针对受理、立案、庭审、裁判、执行、司法鉴定等过程中存在的监督不力或监督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落实相关措施,有效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要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使司法程序、人员管理、岗位职责、法官言行、监督制约等每一方面和每一环节都有章可循。
第三,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24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以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为重点,建立和完善法院系统惩治和预期防腐败体系。在加强审判监督过程中,要切实建立改判、发回案件的分析评议制度,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要结合本院实际,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开展案件评析活动,切实增强广大法官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妥善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实现案件审判的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的有机统一。在专项整改中,要善于从涉诉案件中,从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中,从先进性教育各方面的批评意见中发现和查找问题,确定整改方向和重点。在专项整改基本结束后,要接受上级院采取的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查验收,看司法制度是否健全,涉诉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反映的问题是得到整改,群众满意率和司法公信力是否得到提高。
第四、进一步加强涉法工作。在涉诉工作上,我们法院一直承受着很大的压力,面临着很严峻的形势。尤其当前,构建和谐社会已成为中国新时期的战略选择,解决好工作更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当前法院工作形势,为提高案件复查质量,特别是使重点案件复查结论经得起推敲和检验,从而真正有效解决涉诉问题,市中院抽调监察室、监委会、考评办及2024业务庭骨干人员16名,成立处理突出问题及办公室,所有抽调人员与原部门暂时脱离,集中时间和力量对处理突出问题及群众体性事件中的重点案件开展复查工作。我院要按照市院的要求,尽快建立相应的机构,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落实解决的时限的具体要求,落实解决的保障措施。要建立一种奖励机制,问题解决好的给予奖励,该补助的补助,该立功的立功。今年5月1日,国家新修订的《条例》开始实施。我们在认真贯彻《条例》的同时,关键是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切实坚持正本清源,从源头上抓好一审和执行案件的办案质量,重视民商事案件的庭前调解和庭审中调解工作,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减少判决的上诉申诉率。要不断创新工作新机制,强化责任承担机制,把首访责任制、申请再审听证、分级归口负责等措施制度化,切实减少涉诉案件数量,促进社会稳定。
第五,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执行工作的规范管理和制度建设是专项整改活动的重点环节。由于立法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执行工作和执行队伍暴露出的问题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形象。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必须将执行工作的规范管理和制度建设作为重点整改事项来抓。要狠抓有利于执行公开、公正、高效的各项已有规范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大力度对各项规范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对落实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要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规范体制,以规范管理促进执行工作的公正高效。具体要规范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建立执行工作流程管理规定,确保执行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行为规范,程序顺畅,职责清楚,减少随意性。二是规范案件管辖,明确交付执行、指定管辖案件的条件及审批程序。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不得把不符合交叉执行和指定管辖的案件进行交叉执行和指定管辖。对于不符合交叉执行和指定管辖而进行交叉执行和指定管辖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规范监督工作的范围和工作程序。对因执行的上访情况进行登记,定期通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行案件责任制,按照谁的案件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人。完善执行、考评和流程三部门相互配合的考评机制。
第六,进一步规范司法礼仪。人民法院的形象,是通过法官的司法行为和法官的审判作风反映出来的;人民法院的形象,是通过每一起案件的处理过程体现出来的。作风问题说到底,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和态度问题。审判作风不好,审判形象不佳,人民法院的工作就得不到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就会降低整个司法工作的公信度。要教育广大干警切实克服“冷、横、硬、推”的不良作风,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时刻注重自身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遵守司法礼仪,落实便民措施,树立文明司法、公正司法的形象。要建立制度,从禁止服务忌语等小事抓起,进一步规范广大干警的行为、语言、仪表。切实通过狠抓法院的立案、、法庭等“窗口”形象,以点带面,进一步展示法院规范司法行为的新形象。
三、统筹兼顾,务求实效
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是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统筹兼顾,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法院党组要把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作为下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定专门的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院长要负起第一位的政治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查找存在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主动接受外界监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掌握情况,加强指导,把专项整改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2、突出重点,搞好结合。在活动中,要结合部门工作的实际,突出法院工作的重点,规范制度建设,规范司法行为,规范服务措施,把专项整改活动同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结合起来,同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的建设“平案长春”活动结合起来,同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整改活动,进一步加强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加强严格司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加强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
3、加强督导,层层负责。在整个专项整改活动中,党组要加强各庭室科队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各项制度是否得到了规范,规范的制度是否得到了落实。对于工作不实、推诿扯皮、应付了事的单位和个人,要督促其及时整改。对于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达标,确保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收到实效。
4、注重学习,联系实际。要进一步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中央领导同志2024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讲话,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要切实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做到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制度禁令,以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赢得群众的拥护和爱戴。
公司工会活动方案范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 司法公信力 法官品质 舆论监督
中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层出不穷且愈演愈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11年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案件1221万件。在复杂艰巨的纠纷化解任务面前,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审判机关,在定纷止争方面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然而,近年来曝光的赵作海案、天价过路费案等热点事件,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公正形象。司法公正受到质疑,涉诉信访案件逐年增加,司法公信力面临信任危机。司法审判作为社会经常性活动,虽然直接面对的是为数不多的案件当事人,但却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对法律的理解和信任,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能否顺利进行。因此我们需要对司法公信力的影响因素进行深入分析,揭示公信力缺失的原因,研究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举措。
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意义
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信守对公众的承诺,从而使公众内心对司法活动的程序、实体处理结果及法律公正性产生认同和信任。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意义在于:
(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能够充分发挥法律的社会管理作用,为社会的有序运行提供规则和保障。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相关法律部门的协同配合和共同努力,其中人民法院是支柱力量之一。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裁判活动在社会民众心目中树立的司法公信力,是保证民众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规定的需要,是促进社会纠纷在法律框架内得到合理解决的需要,也是提高法律可接受度的需要。人民法院只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才能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顺利实现保驾护航。
(二)社会稳定和谐的保障
社会稳定能够保证民众生活在安定团结、温馨和睦的环境之中。当司法公信力得到提升,法官会成为公平正义的化身,裁判结果具有了终极效力,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会大幅提高,纠纷能够得到快速化解。反之,如果司法公信力得不到民众认可,当事人会指责法院枉法裁判,上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会大幅增加,涉诉信访案件也会日益增多,纠纷长期悬而不决愈演愈烈。基于对司法的不信任,有的当事人干脆直接通过私力救济方式解决矛盾,从而产生新的冲突,影响到社会稳定。
(三)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
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建立现代司法体制,规范司法运行的宏伟事业,目标之一在于摒弃陈旧的司法运作模式,减少司法不公现象,探寻新的司法体制蓝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司法体制改革需要以良好的司法公信力为基础,方能获得民众的信任与支持,才能促进改革的深入推行。
二、司法公信力的影响因素
司法公信力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具体来说:
(一)案件质量
评判司法活动是否公正合法,首先需要考核案件质量。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法院的公正形象。案件质量主要体现在审判程序、实体结论、执行结果等多个方面。案件质量高,上诉率及二审改判率就会降低,涉诉信访案件就会相应减少,民众对司法活动的满意度就会提高。
(二)法官品质
法官品质高低直接影响到办案质量和司法水平,是影响司法公信力建设的重要因素。法官在民众心目当中是正义的化身,法官的一言一行都会触动当事人的敏感神经,左右民众对司法公信力的看法。随着逢进必考原则的确立,要成为一名法官,需要依次通过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预备法官资格考试等。这种选拔机制的确立,使法院队伍呈现精英化和专业化趋势。但仍有少数法官职业道德观念确实,受亲戚朋友所托,干预其他法官和下属正在审理的案件;有的法官法律知识储备内容陈旧,缺乏学习新知识的动力,工作中得过且过,对案件的判断分析能力、调解能力、裁判能力存在不足,无法适应裁判工作的需要;有的法官工作效率低下,案件久拖不决,徒增当事人诉累;有的法官职业定位不清,官本位思想浓厚,工作过程中粗暴无礼、大吵大嚷、拒绝解释,给当事人以高高在上的感觉,为民服务形象差;有的法官不注重加强自身思想建设,享乐主义思想滋生,在金钱和美色诱惑面前完全放弃了抵御防线,工作中吃拿卡要、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生活中沉迷酒色、花天酒地。以上情况的存在,影响了法官公正形象,极大地降低了民众对司法公信力的评价。
另外,法官之间的审判经验存在差距,故而让民众感觉法官品质参差不齐,这是客观存在的。一名刚毕业的法科学生与审判经验丰富的老法官相比较,在审判驾驭与调解技巧方面仍略显稚嫩,根源在于书本知识与司法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脱节。审判经验的积累,需要新入职人员长时间向指导法官请教与学习。这就是司法实践中为何会出现同样一个案件,有的法官调解之后当事人冰释前嫌,有的经调解后矛盾变得更加激化和难以调和的原因之一。
(三)司法管理体制
人员招录方面,法院编制有限且引进人才易受干预。有些基层法院面临案多人少的巨大压力,亟需引进高素质的年轻人才,但因法院编制受政府人事部门管理而倍受约束,引进人才需要层层审批且时间漫长,审判人力不足,导致案件处理过程粗枝大叶,影响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评价。另外,个别地方法院仍定向接收退伍转业军人做审判人员。退伍转业军人固然需要优抚优待,但因法律行业的专业性,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掌握大量法律知识,也无法短时间内改变工作态度和方式方法,导致某些裁判结果严重违法或者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行为失范,影响了法院的对外形象。
审判人员配置方面,法官部门分布不合理。据报道,基层法院只有40%的法官从事一线审判工作,其余的法官皆在从事审判管理、诉讼服务、研究室、文书打印等非审判工作。此种分布的结果是从事一线审判工作的法官要承担繁重的结案任务和结案压力,案件裁判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民众经常会质疑短时间的庭审过程能否查明事实,而另外的在编法官因工作职责分工很少有机会接触当事人,缺乏分析解决案件的能力和方法,影响当事人对法官素质的客观评价,也间接影响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四)民众期待
民众对司法公信力的期待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动力,司法机关应尊重和倾听民众的司法期望。但受社会环境及历史观念的影响,民众对司法期望往往过高。司法改革者一般会在改革之初对改革目标做一个理想描绘,但改革结果往往无法契合最初的设想,导致民众产生失望情绪。另外,传统文化对司法者形象描绘地过于完美和神化,一定程度上脱离了社会现实。民众希望在一个案件中让法官帮助解决所有相关的问题,比如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往往要求在交纳物业费的同时让法官督促物业公司解决所有物业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但现实情况是法官也是普普通通的自然人,他无法做到先知先觉、无所不能,也无法超越自身职责去满足双方当事人的所有诉求,只能依据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裁判案件,导致民众的理想需求与司法现实之间产生巨大鸿沟。民众在诉讼过程中察觉司法上述局限后,往往会降低对司法公信力的评价。
(五)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是保证司法权在法定轨道运行的重要手段。因为舆论监督的存在,广大民众得以参与进来,审视司法权的运作过程,发表自身观点看法,司法机关从舆论监督意见中反思工作不足,改进工作方法,保证裁判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舆论的传播方式日益增多,传播速度越来越快,传播覆盖面越来越广。现代舆论的传播方式有报纸、期刊、电视、网络等,一些冤假错案的曝光通过舆论宣传大肆扩散和传播,在社会上产生重大不良影响,使民众内心对司法公正产生质疑,直接影响司法公信力建设。
三、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途径
司法公信力的提升需要围绕影响因素,从多个方面开展,多管齐下,统筹规划,方能取得理想效果。具体来说:
(一)培养高水平的法官队伍
根据法官法的规定,法官要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法官上述品质的培养,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是完善法官招录和考核机制。严格通过地方公务员考试招录法官,设置法官资格条件,严把面试环节,保证法官招录过程的公开透明,确保法官文化素质满足审判业务需要。同时适当提高法官的工资待遇,吸引优秀人才报考。在日常考核方面,量化考核指标,明确承办法官责任,使案件承办人制度落到实处。其次是建立法官职业培训教育制度。定期举行法律知识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和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传授法律理论和裁判技巧,交流心得体会,撰写培训总结,进行培训考核,确保培训取得良好效果。再次是深化法官品行教育,以培训、会议、视频、宣传画等形式开展法官品行教育,学习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促进法官明确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的重要性,保持司法中立,排除外界干扰,保证法官在司法活动和业外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维护法官的公正廉洁形象。
(二)构建科学的司法管理模式
人员配置方面,采取措施确保法官资源的高效合理分布。与政府人力资源部门协商争取人员编制支持。在一线审判部门配备优秀的法律人才,未经过系统法学教育的工作人员或未接触审判实务的人员可以先安排到非审判部门工作或在审判部门实践锻炼。一定限度内允许法官根据所学专业及爱好选择审判部门,以此促进法官积极投身审判事业。精简非审判部门人员数量,将多余编制用于招录优秀法律人才。人员管理方面,完善内部监管机制。纪检部门应不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实体及程序问题归纳总结,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员,督促他们改进工作。建立反腐举报热线和信箱,对当事人检举揭发的法官违法乱纪行为要调查核实,对违法乱纪的法官应依法查处,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