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本网活动方案内容页

公益推广方案(整合5篇)

2024-07-08 08:45:02活动方案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公益推广方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公益推广方案范文第1篇

由于企划的本质是无中生有、变化多端的,所以原则上企划案不应有固定的格式、架构或大纲。

不过对毫无经验的企划人而言,要思索出企划案的格式或架构是极不容易的事,因此本篇依性质的不同,编写出几种常见的不同企划案之格式,以供企划生手撰写企划案时参考。其实这些企划案的格式对企划老手也有参考价值,企划人可凭这些格式为基础,然后依据自已的需要增减,改良出一个自己满意的新格式。

格式1、一般企划案

(一)企划案各称

企划案的各称必须写得具体清楚,举例来说,“如何防盗企划案”这样的各称,就不够完整、明确,应该修正为“某某市1990年6月12月社区防盗企划案。”

(二)企划者的姓名

企划案者的姓名、隶属单位、职位均应一一写明。如果是企划群的话,每一位成员的名、所属单位、职位均应写出。若有公司外的人员参与,亦应一并列明。

(三)企划案完成日期

依企划案完成的年月日据实填写。如果企划案经过修正之后才定案的话,除了填写“某年某月某日完成”之外,应再加上“某年某月某日完成”之外,应再加上“某年某月某日修正定案”。

(四)企划案目标

企划案的目标写得愈明确、具体、愈理想。

(五)企划案的详细说明

这是企划案的本文部分,也是最重要的部分必须把企划案的内容,包括;企划缘起、背景资料、问题点与机会点、创意关键等,做详细的说明。

(六)预测效果

实施本企划案所需的费用与预定的进度,还有必须的人力、设备等,详细列表说明。

(七)根据手中握有情报,预测企划案实施后的效果。一个好的企草案要,其效果是可期待、可预测的,而且其结果经常与事先预测的效果相当接近。

(八)参考的文献资料

有助于完成本企划案的各种参考文献资料,包括:报纸、杂志、书籍、演讲稿、企业内部资料、政府机构的统计资料等,均应列出,一则表示企划者负责任的态度,再则可增加企划案的可信度。

(九)其他备案之概要说明

由于达成目标的方法一定不只一个,所以在许多创意的激荡之下,必定会产生若干方案。因此,除了必须把选定此方案的缘由详加说肯外,也应将其他备案一并列出,以轩不时之需。

(十)其他应注意事项

为使体企划案能顺利推展,其他重要的注意事项得附在企划案上,诸如:

·执行本企划案应具备的条件

·必须获得其他向全体员工说明本企划案之意义与重要,借以培养群体的共识。

格式2行销企划案

行销企划案的架构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市场况分析,一是企划案本文。

市场状况分析

为了要了解整个市场规模之大小以及竞争对手之情势,市场状况分析必须包含一列14个项目。

1、整个产品市场的规模。

2、各竞争品牌的销售与销售量值的比较分析。

3、竞争品牌各营业通路别的销售量与销假售值的比较分析。

4、各竞争品牌市场占有率的比较分析。

5、消费者乍龄性别、籍贯、职业、学历、所得、家庭结构之分析。

6、名竞争品牌产品优缺点的比较分析。

7、各竞争品牌市场区隔与产品定位的比较分析。

8、各竞争品牌广告费用与广告表现的比较分析。

9、各竞争品牌促销活动的比较分析。

10、各竞争品牌公关活动的比较分析。

11、各竞争品牌销售通路的比较分析。

12、各竞争品牌销售策略的比较分析。

13、公司的行润结构分析。

14、公司过去五年的损益分析。

企划案本文

一份完整的行销企划案,除了必须有占术的详细市场状况分析资料之外,还包括公司的主要政策、销售目标、推广计划,市场调查计划、销售管理计划、损益预估等六大项。这六大项就是行销企划案的本文,兹分别说明于下。

(一)公司的主要政策

企划者在拟订行销企划案之前,得与公司的高阶主管,就公司未来的经营方针与策略,做深入的沟通与确认,以决定公司的主要政策。下面就是双方要研讨的细节。

·确定目标市场与产品的定位。

·销售目标是扩大市场占有率,还是追求利润。

·价格政策是采用低价,高价,还是追随价格。

·销售通路是直营,还是经销,或是两者并行。

·广告表现与广预算。

·促销活动的重点与原则。

·公关活动的重点与原则。

(二)销售目标

所谓销售目标,就是指公司的各种产品在一定期间内必须达成的营业目标。

一个完整的销售目标应把目标、费用以及期限全部量化了。

销售目标量化之后,有下列的优点:

1、可做为检讨整个行销企划案成败的依据。

2、可做为评估绩效的标准与奖惩的依据。

3、可做为下一次拟订销售目标之基础。

(三)推广计划

企划者拟订推广计划的目的,就是要协助达成前述的销售目标。推广计划包括目标、策略、细部计划等三大部分。

1、目标

企划者必须明确地表示,为了协助达成整个行销乍划案的销售目标,所希望达到的推广活动的目标。

2、策略

决定推广计划的目标之后,接下来就要拟订达成该目标的策略。推广计划的策略包括了广告表现策略、媒体运用策略、公关活动策略等四大项。

(1)广告表现策略:针对产品定位与目标消费群,决广告的表现的主题,以前例来说,那么该广告表现的主题须提高品牌知名度。

(2)媒体运用策略:媒体的种类很多,包括报纸、杂志、电视收音机、传单、户外广告、车厢广告等。要选择何种媒体?

(3)促销活动策略:促销的对象,促销活动的种种方式,以及采取各种促销活动,所希望达成的效果是什么。

(4)公关活动策略:公关活动的种种方式,公关的对象以及举办各种公关活动,所希望达成之目的是什么。

3、细部计划

详细说明达成每一策略所采行的细节。

(1)广告表现计划:报纸与杂志广告稿之设计,电视广告的CF脚本,收音机的广播稿等。

(2)媒体运用计划:报纸与杂志广告,是选择大众化或是专业的报纸与杂志,还有刊登日期与版面大小等等;电视与收音机广告,选择的节目时段与次数。

(3)促销活动计划:包括POP、展览、示范、赠奖、抽奖、赠关样品、试吃会、折扣战等。

(4)公关活动计划:包括股东会、发公司消息稿、公司内部刊物、员工联谊会、爱心活动、传播媒体之联系等。

(四)市场调查计划

市场调查在行销企划中,属于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因为从市场调查所获得的市场资料与情报,是拟订行销企划案最重要的分析与研判之依据。此外,前述第一大部分市场状况分析中的14项资料,大多可透过市场调查获得,由此亦可知市场调查之重要。

然而,市场调查常被高阶主管与企划人员忽略了。许多企业每年投入大笔广告费,可是对市场调查却吝于提拨,这是相当错误的观念。

(五)销售管理计划

销售管理计划包括销售主管制职员、销售计划、推销员的甄选与训练、激励推销员、推销员的薪酬制度等。

(六)损益预估

公益推广方案范文第2篇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设立在县乡两级为农民提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农业机械、水利等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服务的组织,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长期以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防治动植物病虫害、搞好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民素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队伍不稳、保障不足等问题亟须解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2024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1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2024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1号)精神,现就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改革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深化改革中增活力,在创新机制中求发展。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的要求,加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力度,合理布局国家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效发挥其主导和带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为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精干高效,科学设置机构,优化队伍结构,合理配置农业技术推广资源;坚持政府主导,支持多元化发展,有效履行政府公益性职能,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鼓励地方进行探索和实践;坚持统筹兼顾,与县乡机构改革相衔接,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

(三)总体目标。着眼于新阶段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精简人员、充实一线、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改革,逐步构建起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二、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

(四)明确公益性职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承担的公益性职能主要是: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

(五)合理设置机构。按照科学合理、集中力量的原则,对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实行综合设置。各地可以根据县域农业特色、森林资源、水系、水利设施分布和政府财力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可以选择在乡镇范围内进行整合的基础上综合设置、由县级向乡镇派出或跨乡镇设置区域站等设置方式,也可以由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向乡镇派出农业技术人员。畜牧兽医机构按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合理设置。农村经营管理系统不再列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能列入政府职责,确保履行好职能。

(六)理顺管理体制。根据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有利于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作用的管理体制。县级以上各级农业、林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管理和指导。县级派出到乡镇或按区域设置机构的人员和业务经费由县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其人员的调配、考评和晋升,要充分听取所服务区域乡镇政府的意见。以乡镇政府管理为主的公益性推广机构,其人员的调配、考评和晋升,要充分听取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

(七)科学核定编制。根据职能和任务,合理确定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编制,保证公益性职能的履行。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所需编制由各县结合实际确定,按程序审批。应确保在一线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不低于全县农业技术人员总编制的2/3,专业农业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比例不低于80%,并注意保持各种专业人员之间的合理比例。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编制不得与经营人员混岗混编。

(八)创新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用人机制,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的方式,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推广队伍,人员的进、管、出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完善考评制度,将农业技术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对农业技术人员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改革分配制度,将农业技术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落实对县以下农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切实搞好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完善农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不断提高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促进农业技术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

(九)放活经营。积极稳妥地将国家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承担的农资供应、动物疾病诊疗以及产后加工、营销等服务分离出来,按市场化方式运作。鼓励其他经济实体依法进入农业技术服务行业和领域,采取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基层经营性推广服务实体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积极探索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的多种实现形式,对各类经营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实体参与公益性推广,可以采取政府订购服务的方式。

(十)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积极支持农业科研单位、教育机构、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中介组织等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推广形式要多样化,积极探索科技大集、科技示范场、技物结合的连锁经营、多种形式的技术承包等推广形式。推广内容要全程化,既要搞好产前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资供应,又要搞好产中技术指导和产后加工、营销服务,通过服务领域的延伸,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要规范推广行为,制定和完善农业技术推广的法律法规,加强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的管理,规范各类经营组织的行为,建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信用制度,完善信用自律机制。

四、加大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支持力度

(十一)保证供给履行公益性职能所需资金。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对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财政投入。地方各级财政对公益性推广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要给予保证,并纳入财政预算。其中,对乡镇林业工作站承担的森林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等公益性职能所需经费也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对重大农业技术项目推广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推广工作给予适当补助。各地要统筹规划,在整合现有资产设施的基础上,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条件。

(十二)完善改革的配套措施。要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建立新型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遇到的问题。对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可实行招投标制,鼓励各类农业技术推广组织、人员和2024企业公平参与投标。鼓励农业技术人员自主创业。对他们创建经营性技术服务实体,可以优惠使用原乡镇推广机构闲置的经营场地,并享受现行政策规定的2024税收优惠。

(十三)妥善分流和安置富余人员。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中分流的农业技术人员,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分流和安置工作。在鼓励和支持富余人员自主创业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多种分流和安置渠道,帮助他们重新就业。凡与原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立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的,要依法做好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工作,符合条件的要依照国家2024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

五、切实加强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的领导

(十四)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各2024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分工,做好机构编制、人员安置、财政保障、基建投入、科技项目支持等工作。

公益推广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的要求、深化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着力解决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队伍不稳、保障不足等问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

(二)总体目标

着眼于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稳妥、有效地深化改革,建立起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保障有力、素质优良、服务到位的乡镇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二、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管理体制

(一)机构设置

根据我市农业特点和满足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的技术需求,遵循有利于业务指导、有效管理和公益性职能履行的原则,设置公益性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按乡镇(办事处)设置20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加挂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站牌子),新设置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职能设置

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的要求,确定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职责。

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2024农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负责种植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及种植业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指导社会服务组织及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协助市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三)人员编制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履行公益性职能的人员编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综合考虑财政保障能力、服务区域规模及产业发展、乡镇从事公益性的人员编制总量(按与乡镇行政编制总额1.2:1的比例确定)和乡镇其他事业单位改革的编制需求等因素,按照乡镇类型核定。

全市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共核定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2名。在年已解决23名基础上,从农技推广队伍有编人员中择优解决农技推广员、植保员、农产品质量监管员等三员全额事业编制49名。

(四)管理体制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实行市业务主管部门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市业务主管部门为主管理的体制。

三、竞聘上岗和人员聘用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在新核的人员编制数额内,由市业务主管部门统一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岗位,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此次改革聘用人员从原乡镇农技服务机构现有在编人员中选聘。今后新进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竟聘上岗和人员聘用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

2、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全市统聘、统分的原则。

5、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保障竟聘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6、坚持工作需要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原则。

(二)竟聘上岗人员资格和条件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具备竟聘上岗资格:

1、原乡镇农技服务机构事业编制内的在编国家正式职工。

2、原属乡镇农技服务机构职工且经市改革领导小组依据2024政策规定认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健康状况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竞聘上岗程序和办法

制订和公布方案。由市业务主管部门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方案,经市人事编制和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后予以公布,且公示期不少于30日。其内容包括竟聘的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竟聘上岗的程序和办法等。

四、未聘人员安置和分流

为保持改革政策的连续性,根据我市实际,对接近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原乡镇农技术服务机构在编且参加此次竞聘上岗落聘的人员(简称原在编落聘人员),原乡镇农业技术服务机构2002年改革时分流的待岗人员和停薪留职人员(简称原改革分流人员),以及其他编外人员和临时人员,分别采取不同的安置和分流途径及办法。

(一)接近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原乡镇农技服务机构在编人员中,对男年满55周岁以上(含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的干部和全民合同制工人。

1、本人自愿,在竞聘上岗报名截止日之前书面申请,经批准直接订立至退休的聘用合同后离岗待退,不占编制,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再办理退休手续。离岗待退期间,年度考核视为合格;享受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工资待遇;连续计算工龄;按正常晋升工资的2024规定晋升工资并计入个人档案。退休以后,享受改革后农业技术推广站受聘人员退休的同等福利待遇。

2、达到上述年龄,在竞聘上岗报名截止日之前本人未提出书面申请,参加竞聘上岗落聘的人员,不享受离岗待退和离岗休息的政策待遇。

(二)原有编落聘人员

1、保留身份。原在编人员竞聘上岗落聘后,均可与所在乡镇站签订2024保留原有身份和人事工资关系的协议,明确权利义务(简称保留身份人员)。如约履行协议义务的,按协议保留原有身份和人事工资关系,按事业单位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的2024规定晋升工资进入档案,参加所在站养老、医疗和生育等社会保险。

2、创办实体。保留身份人员在乡镇创办农业经营实体的,初次办理经营证照所需费用由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给予补助。

此次改革以后,农技推广服务站岗位空缺公开招聘人员时,保留身份人员均可参加应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受聘后,其创办农业经营实体、外出务工、自谋职业、待岗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3、辞职辞退。竞聘上岗落聘人员,本人自愿,可以提出辞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或自谋职业,其人事档案交市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对辞职人员,按照国家2024聘用制事业单位辞聘人员经济补偿标准给予经济补偿。今后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其辞职前、保留身份期间和录聘用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解除其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并按规定办理辞退手续,人事档案移交市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①符合保留身份条件,经市农业主管部门书面告知后,不与农技推广服务站签订2024保留原有身份和人事工资关系协议的;②符合保留身份条件,书面放弃保留身份的;③保留身份人员连续两年不如约履行协议关系,且已被书面告知的;④保留身份人员与协议单位失去联系两年以上的;⑤符合辞退规定其他情形的。

(三)其他编外人员和临时人员

其他编外人员、临时雇用人员原则上应予以清退。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履行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合同期内,其养老等社会保险按劳动用工人员的2024规定办理。

五、财政保障和社会保障

(一)财政保障

农业技术推广站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经费和履行公益性职能的必要经费及补助工资等纳入市财政预算,其经费来源参照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管理办法执行。

(二)社会保障

1、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公益性人员编制内受聘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执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编制外人员统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原来参加和已参保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欠缴部分由市财政补齐,个人欠缴部分由个人补缴。单位补缴部分计算至本人退休之日。

3、农业技术推广站退休人员待遇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执行。即改革以前退休和未聘用人员中保留身份至法定退休年龄退休的,均执行改革前原有身份的退休待遇政策,改革以后受聘人员退休的,其退休费待遇按照我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农业技术推广运行机制

市业务主管部门在组织实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同时,要研究制订与配套的运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和指标体系,实行人员动态管理制度,改革工资分配制度,调动乡镇农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

七、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成立乡镇农业推广体系改革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主管农业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农村办、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检监察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农业局,负责改革的具体日常工作。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由市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农业技术推广站的具体实施细则,乡镇人民政府、市改革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改革工作中的相关工作。

严明改革纪律。改革工作由市纪检监察局全程监督,一经举报或发现违反改革政策的行为,严肃查处,以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和社会大局的稳定。

八、其他

(一)本实施方案仅适用于此次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

公益推广方案范文第4篇

在政治问责研究中,研究者发现,在许多新兴民主国家,选举制度的广泛推行并没有有效地制约权力掌有者,公民的利益和诉求仍然被侵扰和蔑视,选举制度并未成为公共权力问责的基石。在对这些经验进行反思的基础上,研究者日益认识到西方政治制度中以选举为核心的问责制度之局限,特别是西方责任政府之经验难以照搬到第三世界国家。因此,与过去强调选举和权力制衡的问责机制不同,研究者越来越重视“社会问责”对于构建责任政府的重要性①。研究者将政治问责分为横向问责和纵向问责两种。横向问责主要指的是来自国家内部的立法、司法和独立行政监督机构这三种主体进行的问责形式;而纵向问责是指来自国家外部的问责,它包括选举问责和社会问责(SocialAccountability)两种形式。不同于选举问责,“社会问责”是通过普通公民或者公民社会组织直接或者间接地参与来实施问责的问责方式②。世界银行将“社会问责”界定为:一种依靠公共参与(civicengagement)来实现问责的问责途径,它通过普通的市民或公民社会组织的公共参与来寻求政府对于社会负责③。可以看到,公共参与是社会问责的根本实现途径。世界银行报告指出,公共参与可以从三个方面促进问责。第一,公民社会直接监督政府、直接向他们施加压力,以实现一种不同于选举的纵向问责。第二,通过持续有效的公共参与促进横向问责。当公民社会对某一行政部门进行指责时,同时也在向监督它的平行部门施压,如果问责效果没有达到,说明该监督部门也是无作为的。因此,公共参与会促进平行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第三,促进斜向问责(diagonalaccountability)④。这种参与方式突破了将问责区分为“横向问责”和“纵向问责”两种类型,而是结合了这两种问责类型,即“斜向问责”⑤,主要是指公共社会不拘泥于自下而上的问责方式,而是可以参与到横向问责的监督机构中去。当然,与其他政治问责形式相比,依靠公民参与实施社会问责有其自身的特点。其他的问责形式往往是事后的责任追究和惩罚,而社会问责是一种积极主动的过程,它包括了公民和公民社会组织事前或者事中的参与、对话和评估,官员需要告知和论证他们的决策方案、行为和结果。同时,社会问责虽然不能够直接对公共权力掌有者进行惩罚,但是,它可以对有悖民意的政府施以公众压力和合法性质疑等正式和非正式的象征性惩罚,还可以通过公共参与来推动国家内部问责的启动。由此,社会问责的最终结果是让政府和官员更加对民众负责,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更加反映民众的意愿和利益⑥。在中国,在一定程度上而言,以选举为核心的纵向问责以及依靠立法、司法和审计机构等施加的平行问责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现2024于官员问责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行政条例规定基本上都是在政府内部自上而下地进行责任追究和惩罚。在外部问责机制存在局限性的情况下,这种内部纵向问责就相应地会存在一定的可操作性和随意性,究竟什么情况下官员会受到问责充满了不确定性。因此,依靠公共参与、推动社会问责是在现有制度架构下强化政府和官员问责、积极回应民意的切实可行途径⑦。在社会问责过程中,公民和公民社会组织可以通过游行、静坐和群体性上访等非制度化的方式来表达抗议、寻求政府的问责,公民也可以通过更加制度化的公共参与机制来寻求政府的社会问责。相对于非制度化的方式而言,制度化的公共参与机制能够建立更加协作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在许多第三世界国家,以公共参与推动社会问责已成为了一种切实的民主实践。信息公开立法、公共听证、社会审计(socialaudit)、公民陪审团(citizenjury)和参与式预算等制度化的公共参与机制广泛地建立⑧。比较而言,我国的公共参与机制仍然不够健全。2010年颁布的《国务院2024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其中,公众参与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它模糊规定了“做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其二,它明确规定了要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①。我们可以看到,在实践中,作为目前主要的制度化公众参与机制,听证会仍然难以发挥切实的作用②;而参与式预算和参与式立法等地方公共参与创新仍然缺乏更广泛的实践③。可以说,这种制度化公共参与机制的不畅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造成当前许多非制度化参与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我们需要探讨,在当前制度化的公共参与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以公共参与推动社会问责的实现途径是什么?鉴于此,本文选择广州市恩宁路改造作为案例。案例的选择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考虑。其一,恩宁路改造是较为典型的城市拆迁改造问题。在当前的城市公共生活中,涉及到土地规划和房屋拆迁的公共参与比例非常大,在拆迁改造中,如何推动政府向民众负责成为了一个日益突出的问题。其二,恩宁路改造是以公共参与推动社会问责较为成功的案例。在城市拆迁改造中,不乏引发了对抗性的情况,而在恩宁路改造案例中,我们既可以看到一个相对封闭决策体制中公共参与面对的困境,也可以看到广泛的公共参与对政府决策确实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是以较为有序的公共参与有效地达致社会问责较为成功的案例。这两者都将有助于我们考察以下问题,即在当代中国城市生活中,如何能够以公共参与有效地达致社会问责?本文将采用深度访谈、参与式观察和二手资料分析的方法,勾勒转型期中国以公共参与推动社会问责的图景,力图把握其动力机制和局限性。

广州恩宁路改造中的公共参与和社会问责

恩宁路改造从2007年启动,经历了多个阶段的政策波动。广泛的公共参与推动了恩宁路改造局部事件的公共化,向政府施加了强大的社会压力,促使政府逐步开始回应民意。在政策上,拆迁改造方案从最初的“全部拆迁”到最后“只要有争议的都保留”,从“商业开发”到“不追求收支平衡”,从“政府主导”到“居民自主更新”;在公共参与机制上,政府逐步通过“向社会征求意见”、“专家咨询”和“媒体通报会”等畅通民意表达的渠道。在社会和政府的良性互动下,公共参与较为有效地推动了社会问责。(一)恩宁路改造概况恩宁路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街道,与龙津西路、第十甫路、上下九步行街骑楼相连,是广州最完整和最长的骑楼街的重要组成部分。2006年,广州在“南拓、北优、东进、西联”的八字方针中增加了“中调”的概念,强调拓展广州未来发展空间的同时,必须重视老城区作用。2007年,广州市启动“恩宁路危破房连片综合改造项目”。(二)作为局部事件的恩宁路改造信息公开是公共参与的基础。在城市拆迁改造中,国家已经对城市规划、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领域的信息公开作了明确的规定。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2024房屋拆迁及其补偿和补助,200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别强调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之一;2011年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4)更明确规定,拆迁范围变更要书面通知被拆迁人。虽然这些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地对城市拆迁改造中的信息公开进行了规定,然而,在恩宁路改造过程中,“改造规划”迟迟未有确定,更难以谈得上公开和参与。在规划方案仍未确定、拆迁范围尚未明确的情况下,政府就启动了动迁和拆迁。居民最初只能通过来探听改造的信息,反映他们的诉求。2007年12月,穗房拆字[2007]22号文拆迁公告贴到了恩宁路永庆大街老房子的砖墙上,许多居民住所被列入拆迁范围,可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相关部门与居民沟通,居民不知道这个拆迁方案从何而来,也不知道自己的房子如果被拆应该拿到多少补偿、应该搬往何处①。同时,由于在拆迁规划尚未确定和公布之前,许多民居已经被纳入拆迁范围并被强制拆迁;其中有的已经签订拆迁协议的,却不在公告的拆迁范围之内。比如,2008年,被划入拆迁范围的宝华路宝庆新南约10号、12号楼业主发现,在所有公布的法律文件中,新南约10号楼竟然不在拆迁范围之内,但当时已有一些居民与改造办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②。同时,当年6月刚刚在恩宁路购置房产、拿到房产证的几户居民更加不满,他们才刚刚拿到房产证,居然又被通知房子要拆除③。此外,在拆迁安置和拆迁补偿方面,不管是开始的商业开发方案,还是后来的“社会开发”方案,政府都确定不能回迁,其间拆迁补偿又经历了楼市的快速上涨期,因而造成了拆迁安置和拆迁补偿引发的巨大矛盾。针对这些问题,恩宁路居民多次到荔湾区规划局、荔湾区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上访,要求先有规划确定拆迁范围再进行动迁和拆迁,要求政府要公开改造项目相关信息,特别是规划制定进展,并要求居民参与到规划制定过程中。2008年5月11日,广州市荔湾区宝华街宝庆新南约10号、12号楼80多户居民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书,指荔湾区“恩宁路连片危破房改造拆迁项目”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对新南约10号和12号楼的拆迁有悖《物权法》原则。(三)广泛的公共参与:恩宁路改造事件的公共化广泛的公共参与是恩宁改造事件出现转机的重要根源。随着“恩宁路历史文化建筑保护”以及“亚运城市市容建设”这两大议题的提出,促使恩宁路改造从一个局部事件转向一个公共事件,引发了广泛的公共参与,在新闻媒体的穿针引线之下,不同的社会行动者加入到恩宁路改造事件中,塑造了公共舆论,向政府施加了社会压力,从而推动了政府向社会的问责,影响了政府决策的制定和转变。1.恩宁路居民:提出公共议题在恩宁路改造事件中,居民不仅提出了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拆迁安置和补偿等问题,还进一步将恩宁路改造从局部话题演化为一个公共话题,提出了包括根据《物权法》保障公民相关权益、传统文化保护以及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等更加公共性的诉求。事实证明,发掘恩宁路改造的公共话题,是推动恩宁路改造从局部事件转为公共事件、吸引更广泛的公共参与的重要因素。在恩宁路改造过程中,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和亚运城市市容建设是两个核心的公共议题。在恩宁路改造事件中,居民一直在强调保护恩宁路的西关文化,保护“广州符号”,包括骑楼、粤剧名伶故居、金声电影院和西关大屋等历史文化建筑的意义被反复强调。比如,人大代表陈安薇也正是抓住亚运这个时机向人大和政府2024部门反映恩宁路拆迁中存在的公共卫生问题,吸引了广州市万庆良市长走访恩宁路,并进一步把历史文化建筑保护问题提出来,推动了恩宁路改造规划的重新修改。2.新闻媒体:塑造公共舆论与此同时,媒体的报道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方面,新闻媒体为政府报道2024恩宁路改造方案的情况,另一方面它们又代表居民向政府、社会公众表达利益诉求,反映恩宁路改造项目中出现的问题。他们既扮演着事件的观察者,也充当着事件的推动者,扩大了居民的声音,对公共舆论起到了建构作用。如《新快报》从2007年恩宁路拆迁启动、引发骑楼去留之争就开始关注、报道,历时5年之久,一直追踪报道每一年每一阶段的新进展新问题。2010年1月6日、7日,2月4日,《新快报》就以“最后的恩宁路”为主题,用大量图片对恩宁路现状进行了三次系列报道,分别为“触摸恩宁路的灵魂”①、“一个岭南建筑专家眼里的恩宁路应犹在?”②、“日暮西关何处是———最后的原住民”③。此外,媒体从业者独有的敏锐的观察力和新闻嗅觉,使之与恩宁路的居民积极合作,让恩宁路居民扮演了“爆料者”的身份。新闻媒体的扩散效应以及公共舆论的建构,增加了居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能力。3.青年学生:传递社会支援也正在此时,一些关注恩宁路事件的大学生和志愿者自发组织了起来。几个关注恩宁路拆迁的学生在豆瓣上成立了一个小组,而后,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到小组。起初,组织的形式非常松散,由于每个人加入进来的动机不尽相同,并没什么明确的目标,也没有什么一致的行动。真正将小组凝结起来的是一次以研究为目的的调研。2010年3月,一群来自广州高校的学生和一些志愿者组成了“恩宁路学术关注组”(以下简称“关注组”)。组员们具有不同的学科背景,涉及城市规划、建筑、社会学、人类学、经济学、地理学、新闻学、艺术类等,他们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从不同侧面推进恩宁路保护。就这样,以做调查问卷为契机,目标不明晰的小组成员逐步凝聚到了一起,在进行问卷、访谈过程中,他们与恩宁路居民相互熟悉,更多地了解到居民的利益诉求,并获取了一些2024恩宁路历史文化的信息。从2010年3月开始,经历5个多月的问卷调查及深度访谈,形成了两份研究成果———《针对〈恩宁路地块更新改造规划〉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恩宁路更新改造项目社会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其中《意见书》对恩宁路的规划时序、公众参与、公共利益界定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在听取了居民及一些专家学者意见基础上提出了几点意见。而《评估报告》则是反映改造项目对居民造成的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的影响,尤其是剩余未搬迁居民的利益诉求④。4.专家学者:提出专业批评在恩宁路改造规划出台过程中,专家学者加入并不断呼吁进一步信息公开和扩大公共参与。知名的广州美院李公明教授透过媒体发出了“恩宁路改造规划不能偷偷摸摸进行”的强烈呼声,此后,2024部门才匆忙向社会公布“保护开发规划方案”。此外,许多专家学者透过新闻媒体对恩宁路改造提出了批评建议,引导了公共舆论,从外部向政府施加压力。这些批评建议既关注恩宁路改造的规划方案以及历史文化建筑保护范围,又关注恩宁路改造的程序合法性和扩大公共参与问题。早在2008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的“旧城保护和改造大家谈”论坛上,广州大学建筑系教授汤国华就指出:规划未获批怎能拆迁?哪来的有法可依?他认为,这也正是恩宁路拆迁推进过程中困难重重的关键。广州市律师协会民法委主任詹礼愿律师也提出,确定一个项目是否涉及公共利益,要看其详尽的规划而不是叫什么名称,旧城和危房改造并不意味着就一定属于公共利益。中山大学教授李以庄则致信当时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呼吁连片保护开发,打造广州靓名片。5.人大代表:启动横向问责在恩宁路改造事件中,广泛的公共参与不仅直接给政府施加了压力,推动了政府向社会的问责,而且,它还进一步启动了人大对于政府的横向问责。在恩宁路改造事件中,一个关键的转折点是,2010年8月,新快报社记者联系到广州市人大代表陈安薇,希望她能够去了解一下恩宁路的情况。此后她将恩宁路改造问题纳入到亚运城市市容建设这一公共话题之中,直接推动了恩宁路改造项目的政策转变⑤。2011年亚运前夕,万庆良市长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谈广州迎接亚运会问题。在座谈会上,陈安薇将恩宁路改造引起的公众不满的问题提了出来,并希望万庆良市长能够到恩宁路现场去看一看。至此,恩宁路规划改造问题才暴露在广州市政府这一决策层,也正是这一事件推动了恩宁路规划方案的更改。(四)政府的逐步回应:社会问责的初步实现在恩宁路改造的案例中,我们看到,公共参与的空间在逐步扩大。政府最初只提供了这个极为有限的参与渠道,将公民的诉求表达限制在可控的范围之内,诸如信息公开、听证和征求意见等2024公共参与的相关制度安排在实际中被刻意地规避。然而,随着公共关注的增加,公共舆论压力的扩大,越来越多的社会群体卷入到事件中,政府不仅开始进行政策的修改,而且还不得不扩大公共参与的空间,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采用“向社会征求意见”、“居民咨询小组”、“媒体通报会”、“专家顾问团”以及“规划研讨会”等方式来扩大信息的公开,部分地吸纳居民、专家、社会活跃分子以及人大代表的意见。1.政策的修改直至2011年底,恩宁路更新改造项目规划方案的制定有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以《恩宁路改造项目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方案》的编制为标志。2007年恩宁路改造项目启动后,恩宁路历史建筑保护问题开始被提出,广州文化部门编制了相关的保护方案。但是,由于文化部门的方案只属于“建议”性质,恩宁路历史文化建筑仍然被纳入拆迁范围。第二阶段,以《恩宁路危破房改造地段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规划》的编制为标志,这是规划部门首次厘清历史文化建筑的保留范围。第三阶段,以《恩宁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规划方案》的公布为标志,这是恩宁路改造规划首次明确地向社会公布,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第四阶段,以《荔湾区恩宁路旧城更新规划》制定为标志,明确将文化保护放在规划设计思路第一位,并进而将越剧名伶故居等纳入到保护范围。最后一个阶段,以广州市规划委通过恩宁路改造新规划为标志。虽然未有正式公布,但是,根据媒体的报道,2011年6月,以《广州市历史文化保护名城规划》《广州市骑楼街保护与开发规划研究》《广州旧城更新改造规划纲要》等上层次规划为依据,广州市规划委制定并通过了新的恩宁路改造规划,对改造后的地块提出了新的功能布局。其一,扩大保护保留范围。“所有公众意见反映应该保留的我们都决定保留,虽然也有人存在不同看法,认为有些房子并没有太大的文物价值,但不管怎样,只要有争议的,全部从历史文化保护角度出发予以保留。”根据审议通过的新方案,地块内将保留历史特色建筑面积11.84万平方米,占现状总建筑面积的55%,比上轮规划方案增加了2.3万平方米。其二,居民自主更新。新规划为了保护片区的历史文化风貌,留下来的房子虽不全由政府收回,但需接受相应的规划管理,由居民进行自主修缮更新,对于不具备条件的,则结合商业运作的模式加以修缮更新。其三,改变追求经济收益的改造思路,并进一步提高补偿标准。2.公共参与机制的初步建立从上文可以看到,在恩宁路改造启动之初,政府在规划方案仍未制定的情况下就迅速启动了动迁和拆迁,在这个时期,居民只有两个渠道来传递自己的声音。其一,。居民通过不断地到相关部门来了解改造的相关信息、进展以及反映意见和诉求。其二,媒体。居民通过媒体反映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并配合媒体的报道,采取“上书”等方式来吸引公众关注,传递声音。然而,随着恩宁路改造吸引越来越多的公共关注和公共参与,政府感受的社会压力越来越大,这时,政府开始逐步建立一些之前被刻意规避的公共参与机制来缓解压力,部分地吸纳居民和公众的意见,包括“向社会征求意见”、“居民顾问小组”、“媒体通报会”和“专家顾问团”等等。2009年12月,《恩宁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规划方案》颁布时,政府就采用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群众、专家和关心岭南文化保护开发的各界人士征询意见。不过,这次征求意见仍然有很大的局限,征求意见结束半个月后,恩宁路居民张先生等人找到了荔湾区规划局的工作人员,询问《恩宁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规划方案》征求意见的情况,新快报记者也按照公布的电话询问本次征求意见的情况,然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却回复说,意见还在整理中,要公布请问宣传部去,而宣传部什么时候公布他们也还不清楚。到2012年1月,《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不过,这次政府雇请了“广州参客”这个专业的公众参与专业服务机构来2024和整理公众意见。在此次征求公众意见过程中,“恩宁路民间关注组”也到现场表达意见和建议,并得到了实施征询意见部门的关注。2012年2月19日,实施本次征询意见的“公众参与专业服务机构”主动联系“关注组”,听他们谈了对历史文化保护、恩宁路改造等问题的建议。并且,在征求意见结束后,政府主动召开了“媒体通报会”,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和反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面对越来越大的社会压力,政府也逐步真正开始重视居民和专家学者的意见。最初,2009年7月,荔湾城市更新改造办聘请首批4个城市规划建设、岭南文化建筑专家学者组成的旧城改造专家顾问团,不过,广州大学汤国华教授却透露,专家顾问团完全是象征性的。直至2010年,荔湾区召开新闻会承认恩宁路改造走了弯路,接着万庆良市长视察恩宁路后,荔湾区的三旧改造办又另外成立了“恩宁路改造项目顾问小组”,由14人组成,9名建筑和历史方面的专家,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还有3位居民代表。到这时,恩宁路改造主管部门已经开始意识到必须听取顾问小组的意见。2011年6月,广州市规划委全票通过的恩宁路改造新规划所提出的“居民自主更新”改造思路,就是吸收了顾问小组成员汤国华教授的建议。应该说,历时五年的恩宁路改造仍未结束。“恩宁路旧城改造更新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在市规划局全票通过,仍有部分居民的房子被告知延期拆除;提出的“自主更新”方案也没有详细的准则依据;一些被列入文化保护的建筑物没有得到正规的“身份证”,致使许多建筑物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公共参与的机制虽有初步建立,但是政府仍然有相当的操控权力,改造规划制定过程仍然不透明。恩宁路改造进一步的发展仍然需要我们继续观察。

公益推广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范式;档案管理;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6-00-01

范式理论因其对推动管理转型和管理革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被广泛运用于各个领域,尤其在管理领域更为突出。但对于范式、管理范式、范式理论对档案管理的重要意义等的探讨,目前在档案学界尚属罕见。本文就这几个问题予以简单介绍,以期加深档案工作者对范式理论的理解,推动该理论在档案管理中的完善与转型。

一、当前档案管理范式的发展和转变

档案管理工作具有强烈的时代特征,不同的历史时代决定着档案管理的内容和方式。纵观我国档案管理发展的历史,先后经历了档案史料管理、档案实体管理、档案信息管理和档案知识管理四种管理范式。

目前,传统的手工操作方式正在向自动化方式转变,多种现代信息技术尤其是计算机技术应用到档案管理工作之中,伴随而生的大量电子文件逐步成为档案信息的主要传播形态,信息技术转化成为提升档案管理效率最直接的要素;以网络为基础的档案信息平台初步建立,数字档案馆成为信息管理新的组织单位和功能单元。档案信息管理打破了原有的全宗、年代、机构和专题、专案等界限,追求更大范围信息的2024、储存和输出,信息资源共享将成为现实。而我国的档案管理正处于由档案实体管理向档案信息管理、知识管理的过渡阶段,档案管理的理念、模式、方法还没有重大突破,这就要求档案工作者对此要有清醒认识,调整自己的思维定势和价值取向,在原有的基础上作进一步深入研究,以全面推进和实现从传统的档案史料管理范式、实体管理范式向信息管理范式、知识管理范式的转变。而对此产生直接影响的关键因素之一的,是档案工作者的素养,尤其是信息素养。

二、构建基于“社会本位”维度下的档案管理新模式

在全球化、信息化的时代,为推进我国的改革,也为实现国人千年期盼之“中国梦”,政治、经济、社会等层面的改革在深入推动,内在需要档案管理这一社会管理活动必须变革,构建起以服务为理念、以公众为导向、以公共利益为目标的档案管理新范式,实现改革管理范式由“政府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变,以实现其服务公共利益的本质目标。

(一)公共利益DD档案管理价值取向的回归。公共管理的目标是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究其缘由,在于公共权力作为一种从属性权力,其本质来源是社会公众,假使其价值取向未能落脚于社会公众,其合法性必然遭受质疑。传统“行政本位”档案管理范式无疑就是忽视公共需求、公共利益的典型表现,为社会公众所质疑其公共性,与档案信息资源作为一种公共性资源是明显不符合的。“社会本位”档案管理范式的构建,最大程度地将“公共利益”考虑进来,始终立足于“公共利益”的实现作为其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满足公众对于档案管理资源利用的基本需要,实现档案资源的社会层面而非政府层面的共享,档案管理的最终价值取向则是通过“档案”来重构“社会记忆”和传承“社会文明”。因此,“社会本位”档案管理范式强调开放性、共享性、免费性,唯有如此,才能彰显档案管理的价值取向回归。

(二)服务公众DD档案管理理念的本质。现代公共管理的核心意涵是以人为本、服务本位,以满足公众基本需要为出发点,以企业管理模式来重塑政府形象,引入竞争机制,让公众获得更优质的公共服务,以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服务力。档案管理作为一种社会公共管理的模式,必须将其管理理念定位于服务公众的基础上,并以此作为工作评价的标准。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传统管制型的行政管理模式已然失去竞争力,更弱化政府的公众权威,由此凸显档案管理“行政本位”的“肌无力”。“社会本位”档案管理新范式的引入,要求档案部门确立服务宗旨、树立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方式、改进服务水平来为公众提供有效的、方便的、高质量的档案利用服务。这一转变,对于改善档案部门工作作风以及优化服务公众的形式,必将产生难以料想的“正能量”。

(三)多元格局DD档案管理组织机构的呈现。现代社会是一个多元共存的社会结构,公众的需求也开始彰显多元化趋势,原本政府“一元独大”的格局将被打破,从而形式包括政府在内的扁平式社会多元结构,以实现公众基本权益。在此过程中,档案部门必须深化改革,秉承“政事分开、局馆分立”的原则,从行政机构中分离,成为保存与传播社会文化财富的独立性机构。此外,为了更好地实现档案管理、利用、开发,必须打破档案仅由档案馆独家“经营”的态势,建构起档案管理部门为主,民间组织、私人组织以及公众协同参与的“立体共管”之多元管理格局,为更好地实现服务公众的目标奠定根基,以实现类型广泛、覆盖面广、活力尽显的现代档案工作网络和机制。

三、社会的变迁对档案管理的影响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档案管理活动将日趋复杂化和多样化,管理主体必须对自身管理价值取向和管理理念有一种清楚、完整的、合乎理性的认识,才能目标明确地组织自己的管理实践。并在充分掌握20世纪60年代以来国内外管理范式理论研究与实践效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转型期社会主客观环境与档案管理领域内部的变化,充分运用管理学、组织行为学、档案学等相关学科领域的知识,围绕研究的主要内容,从管理的价值取向、管理思维、管理机构、管理方式与手段、管理效果等多方面展开深入的分析和探讨,以期取得一定突破。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和实现从传统的史料管理、档案实体管理范式向信息资源管理、知识管理范式的转变,根据档案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大众化和信息化走向,在充分发挥档案信息的资源优势、知识优势、文化优势的基础上,广泛满足政府,组织的管理乃至个人休闲对档案信息的需求,达到“效率”、“公平”、“服务”三者的有效统一。这既是档案界一项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重要课题,也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丁华东.档案管理范式的转型与社会变迁[J].档案学通讯,2012(06):8-11.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