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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税收清理整治方案

2024-07-10 10:14:01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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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出租房屋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堵塞征管漏洞,防止税收流失,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出租房屋税收进行专项清理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范围

凡在我县境内出租、转租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本次专项清理对象。主要包括:

(一)经营房屋(门店)的出租和转租;

(二)各类市场摊位的出租和转租;

(三)各类商(卖)场柜组的出租和转租;

(四)各类住房的出租和转租。

二、清理期限

本次重点清理2008年以来出租房屋纳税人的申报缴税情况。纳税人未按规定申报缴税被列为税务稽查对象的,检查3个纳税年度;稽查发现有偷、抗税行为的,依照税法规定无限期追征。

三、清理步骤

本次出租房屋税收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分5个阶段进行。

(一)考察调研与税源摸底阶段(5月—6月)。本阶段主要抓好考察调研与税源摸底工作:一是考察调研。从5月开始,县地税局已组织业务骨干和税管员到省内兄弟县市参观考察,借鉴外地经验。二是税源摸底。县地税局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出租房屋业主逐户摸底,澄清税源底子,切实做到不漏一街一巷,不漏一店一户。

(二)政策制定与信息交换比对阶段(6月21日—7月20日)。本阶段重点抓好政策制定与部门信息交换比对工作:一是政策制定。下发《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出租房屋税收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告》,县地税局根据税收法律政策规定及本实施方案制定《出租房屋税收征收管理办法》、《房屋租赁业专用发票抽奖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办法;二是信息交换比对。龙阳镇、县地税、县房产、县国土资源、县公安、县工商等单位抽调专人就出租房屋信息进行交换,分户比对,逐一核实,确保基础信息真实全面。

(三)宣传发动与自查补报阶段(7月21日—8月31日)。本阶段重点抓好宣传发动与出租房屋纳税人清理期内的税收自查补报工作:一是宣传发动。县广电局要大张旗鼓宣传出租房屋税收政策,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县地税局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税收政策宣传;二是自查补报。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房屋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主动补办税务登记并申报缴纳应纳税款。

(四)专项稽查与强制执行阶段(9月1日—11月31日)。本阶段重点抓好专项稽查与税收的强制执行工作:一是专项稽查。县地税局在对出租房屋纳税人重点清理期内自查补报纳税情况进行纳税评估的基础上,确定专项稽查对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打击;二是强制执行。出租房屋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缴纳应纳税款的,地税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确保应纳税款足额入库。

(五)总结提高与考核奖惩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本阶段重点抓好总结提高与考核奖惩工作。一是清理整治工作结束后,对前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剖析问题,健全机制。二是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责任追究。

四、责任分解

本次清理整治坚持“政府主导,地税为主,部门配合,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方针。

(一)县政府办负责此项工作组织协调和督导考核。

(二)县地税部门负责税收宣传、专题调研、税源调查、信息清理采集、税额计算、文书下达、申报受理、税款征收、专项稽查、发票抽奖、管理软件的设计开发等工作。

(三)县房产部门负责房屋产权及租赁信息比对确认与传递交换。

(四)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出租房屋所对应的土地使用信息的确认与传递。

(五)县工商部门负责做好房屋承租人工商登记信息的确认与传递。

(六)县人民银行负责专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执行地税机关税收强制划缴决定的督导落实。

(七)县监察部门负责对涉税违规违纪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理和责任追究。

(八)县公安部门负责对房屋出租人身份信息的确认与传递,并切实抓好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打击。

(九)县优化办负责执法环境的全程监督。

(十)县广电部门配合做好宣传报道、欠税公告与案件公开曝光。

(十一)各乡镇(区)负责组织社区居委会做好住房出租(转租)税收的代征工作及协助地税部门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全面做好此次清理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加强配合。

1.县政府办将切实加强对此项专项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导考核,专项清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搞好工作总结与考核奖惩;

2.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落实好本方案前款分解的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3.龙阳镇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社区居委会做好私人住房出租税收代征工作,确保代征工作规范有序,取得实效。

(三)注重创新,健全机制。为确保我县房屋出租税收征管通过专项清理整治后真正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县地税局应切实加强征管创新,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一是要定期开展房屋租赁业专项发票抽奖活动,鼓励承租人积极主动向出租人索取房屋租赁发票;二是要切实做好房屋所有人自行经营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堵塞征管漏洞;三是要跟进开发房屋出租税收专项管理信息(软件)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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