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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文工作方案【优选5篇】

2024-07-10 17:56:02活动方案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创文工作方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创文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以“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狠抓两个文明建设的共同进步和协调发展,并围绕全区“十五”计划及改革开放大局,以全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强化职能建设及行业管理,积极开展行风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形象建设、廉政建设,全力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二、创建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建文明单位各项制度。

高度重视精神文明的创建工作,成立创建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研究和部署创建工作,制定完善各项创建制度。

2、健全民主制度,增强单位整体凝聚力。

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会适时召开,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杜绝“一言堂”和个人随意改变集体决定的现象。

3、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素质。

进一步加强单位党员、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经常进行三德教育,科学文化、法律知识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

4、加强环境建设,努力提高我区整体环境质量。

牢固树立抓环境就是抓机遇,抓环境就是抓竞争,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观念,深入开展营造绿色城市活动,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5、积极响应区文明办号召,完成帮贫扶困的政治任务。

积极响应文明办号召,带头参加帮扶和共建活动。在共建和帮扶工作中成效明显,对顾全我区大局稳定,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6、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健全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党政主要领导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7、活跃职工文化生活,做好计划生育等工作。

不断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达标状况良好。

三、公开制度:

我处参照创建标准,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公开了以下制度:

1、政务公开制度。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人员、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和所要办的内容。个股室实行名牌公示制度和第一责任人制度,禁止在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现象发生。2、服务承诺制度。公开向社会承诺:接到群众反映电话,15分钟到达现场,一般问题24小时内解决,大的问题72小时内解决。3、监督举报制度。一方面聘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办事处主任和离退休老干部做我们的义务监督员,建立定期联系,及时听取群众反映和意见。另一方面设立“文明单位”监督台、监督电话、意见本等,随时接受社会监督。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有效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堵塞了工作漏洞。

四、相关要求:

1、遵守岗位责任制度及一系列奖励办法,完善激励机制。每个年底进行考核,兑现奖惩,使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奖惩机制都得到了很好地贯彻落实。

创文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工作目标

1、深化宣传工作,提高干部、教师、学生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

2、深化思想道德建设,提升教职工、学生的文明素养,落实德育实践活动。

3、深化校园环境建设,营造健康、绿色、美观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工作任务

1、做好创建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创建工作精神,提高师生对创建工作意义的认识。

2、根据创建工作测评指标,查找问题,细化措施,确保指标任务的落实。

3、加强校园环境建设,使校园室外环境美观整洁,室内环境优雅干净,校园文化积极向上。

4、加强师生行为规范教育,通过专题讲座,检查评比等方式,强化教职工师德文明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落实。

5、组织好德育实践活动,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形式多样。

三、组织机构

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分解任务指标,明确职责。

组长:雷永才、曹力

负责全校创建工作的领导及组织落实。

副组长:姜朝一、高俊英、周爽

负责所在校区(部门)创建工作

组员:李荣华、丁艳霞、郭燕萍、胡燕、郭会礼、程木昌、苏秋云、闫冉、李桐、周杰。

负责指标任务分解表和创建方案中所涉及的本部门工作的落实。

四、具体安排

1、大手拉小手,“创建文明家庭,打造文明朝阳”家庭签约活动。

2、分校区、分层次召开教职工、学生大会,宣讲创建工作意义及方案,提出工作要求。(4月中下旬)

3、学习内化文明朝阳人基本标准,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知识竞赛。(5月中下旬)

4、各校区组织开展“我身边的文明朝阳人”征文活动,并组织评选。(7月)

5、组织召开“文明,从我做起”主题校班会。(5月上旬)

6、组织开展“感动校园”阳光教师、优秀学子评选表彰活动。(3月—5月)

7、利用展板、大屏幕、校刊、横幅、广播、校园网等媒介进行创建工作宣传。(4月—8月)

8、继续开展“五好团队”评选工作。(7月)

9、组织好校本课程——人文讲座,进行国情教育。(4月中旬)

10、组织好心理辅导讲座及心理减压拓展活动。(4月、5月)

11、组织好毕业年级学生的毕业典礼,进行“尊师、孝亲、感恩教育。”(6月中旬)

12、落实党员“创优、争先”活动方案,完成党员帮扶计划。(4月)

13、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开展家长对学校办学质量满意度的调研工作。(5月下旬)

14、组织学生社团走进社区,参与文明城区创建活动。(6月)

15、积极开展校园环境建设。(日常)

五、工作要求

1、创建工作由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责任部门按照总体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抓好落实,做好各类活动的组织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创文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八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区和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区审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座谈会议的工作部署,围绕创建全区文明单位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并取得实效。

二、局创建全区文明单位各工作组主要工作内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1.组织领导工作:4月份前,完成全区审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座谈会议在全局的宣传、传达、部署和局全年文明创建工作的部署,协调做好本局各文明创建工作组的各项工作。与县文明办和市审计局加强沟通,了解文明创建工作的要求和动态,并及时进行调整,提高文明创建工作的成效。

2.文明创建档案工作:5月底前,按照文明创建测评体系要求,建立文明创建档案目录分类,并采取边收集、边归类整理的方法收集文明创建城的各种文件、材料、图片、音像等资料,6月底前完成各项申报材料的起草和整理工作。

3.文明创建专题片制作:4月份前制定专题片制作方案,6月底前完成文明创建专题片的制作。

4.文明创建对外宣传:充分运用各级媒体和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强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宣传,上前年要进行重点宣传,力争在县、市、自治区主要媒体上宣传我局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做法、经验和取得的成效。下半年重点坚持宣传工作的常态化。

5.创建工作绩效考评:12月10日前,按照精神文明建设绩效考评指标要求,完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和绩效考评的材料建档,并按照上级的要求完成上报工作。

6.文明创建后勤保障工作:对局文明创建工作后勤保障工作进行规划,并指导和协调做好文明创建各项保障工作。

(二)学雷锋志愿服务组工作

1.学雷锋活动:(1)3月底前完成全年学雷锋活动方案、体现雷锋精神岗位规范或行为守则、体现雷锋精神的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工作,12月10日前完成学雷锋活动总结。(2)按照绩效考评总体部署,制定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绩效考评指标,并上报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3)组织开展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做到有具体措施、有参与人数、有活动效果。在“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重阳节等开展学雷锋活动,全年活动不少于4次。(4)5月份完成学雷锋活动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2.志愿服务活动:(1)4月底前完成志愿服务工作年度计划制定,对志愿服务工作队工作进一步完善,确保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全局总人数的80%以上,并建立志愿服务QQ群,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与管理指导,并在12月10日前完成活动总结。(2)4月底,制定表扬奖励措施,并对局志愿服务队员进行一次上岗培训。(3)组织专题专栏宣传“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志愿服务活动、优秀志愿者事迹等学习教育活动;(4)开展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保护山川河流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全年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全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4)5月份前完成志愿服务活动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3.帮扶共建活动:(1)4月份完成年度帮扶共建或结对共建活动实施方案制定,12月10日前完成此项活动工作总结。(2)与局新农村联系村、消防队开展各种形式帮扶共建活动,全年活动不少于4次。(3)5月份完成帮扶共建活动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4.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1)4月底前制定年度为未成年人办好事实事工作计划,全年为未成年办好事实事不少于1件。年底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总结。(2)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意识的氛围。(3)协调配合辖区社区和学校、新农村联系村、共建单位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学雷锋、志愿者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各项活动。(4)5月份完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三)道德风尚建设组工作

1.道德讲堂建设:(1)3月底前制定全年道德讲堂建设工作方案,12月10日前完成此项活动总结。(2)继续按照标识统一、氛围浓郁的要求搞好道德讲堂的布置工作。(3)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道德价值体系为重点,严格按照规范流程通过唱歌曲、学模范、诵经典、发善心、送吉祥等规范性流程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道德讲堂活动,全年活动不少于4次。(4)5月份完成道德讲堂活动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2.道德经典诵读活动:(1)4月底前制定道德经典诵读年度工作方案,12月上旬前完成此项工作总结。(2)4月底前,确定应知必读的道德经典书目、篇目,并开展道德经典箴言诵读、交流、比赛等经常性的道德经典诵读活动,全年活动不少于2次。(3)4月底前组建道德经典诵读文化志愿者小组,加强对道德经典诵读的指导。(4)5月份完成道德经典诵读活动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3.“我们的节日”活动:(1)4月底前制定“我们的节日”活动实施方案,12月1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总结。(2)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通过春节文化电视专题片、清明祭祀革命先烈、端午民俗讲座、中秋灯会等形式开展“我们的节日”--节日文化和节日民俗活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3)5月份完成“我们的节日”活动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四)文明风尚传播组工作

1.文明有礼培育:(1)4月底前制定年度文明有礼培育实施方案,12月1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总结。(2)4月底前,对干部职工文明守则进一步完善。(3)4月底前,完成干部职工文明有礼考核办法的制定,力促形成团结谦让、和谐相处的内部氛围,在社会上树立审计文明形象。(4)5月份完成文明有礼培育工作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2.勤俭节约活动:(1)4月底前制定全年勤俭节约活动方案,12月10日前完成此项活动工作总结。(2)4月底前制定和完善局节水、节电、节约原材料等勤俭节约制度制定,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局机关节能减排达标。(3)开展“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行动和“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活动等经常性教育实践活动。(3)5月份完成勤俭节约活动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3.文明风尚传播活动:(1)4月底前制定全年文明风尚传播活动实施方案,12月10日前完成此项活动工作总结。(2)做好传播文明风尚的环境布置。(3)做好网络传播文明风尚活动,4月底前完善文明上网规范,组建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并运用局审计网、手机短信等方式开展文明风尚传播。(4)5月份完成文明风尚传播活动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五)优质服务建设组工作

1.优质服务活动:(1)4月底前制定年度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方案,12月1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年度总结。(2)4月底前制定和完善优质服务制度规范、优质服务承诺、优质服务管理措施,并组织开展定期的优质服务活动。(3)制定局年度绩效考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考评,12月10日前完成绩效考评材料上报工作,促进审计工作完成。(3)开展审计职业道德教育,结全党的群众路线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等评比表彰活动,并对优质服务先进集体、个人进行表彰。(4)组织开展如审计优秀项目评比等优质服务活动。(5)积极参加全市、区、全国审计系统各种评先、评优活动,力争跻身全市、全区审计行业领先位。(6)5月份完成优质服务工作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2.学习型单位建设:(1)4月底前制定和完善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12月1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总结。(2)4月底前制定读书学习活动方案,确定促进个人文化修养的必读书目,组织开展读书学习征文、读书学习心得交流活动,营造良好读书氛围。12月10日完成此项工作总结。(3)4月底前制定年度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培训计划,确定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提高的必读书目,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培训、岗位业务技能学习培训和竞赛评比活动。12月1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总结。(4)组织开展审计工作理论研究,开展审计理论研讨交流和审计论文撰评比活动。(5)4月底前制定和完善读书学习情况考核办法。(6)5月底前,完成学习型单位建设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三)文化体育活动组:(1)4月底前制定年度文化体育活动实施方案,12月1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总结工作。(2)开展经常性的文化体育活动。(3)4月底前完成文化体育活动志愿者小组组建工作,培养文体活动骨干,指导文体活动开展。(4)5月底前,完成文化体育活动总结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要根据年度工作主要内容的要求认真制定各项工作的方案,明确每项具体工作的责任分工和措施。各项计划和方案报局创建领导小组审定后,要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指标。

(二)通力合作。各工作小组相关工作的许多内容涉及相关股室,要主动与相关股室沟通协调,相关股室要积极配合,属于本股室职能工作的,要积极主动落实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完成。

创文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示精神,为实现2008年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的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学院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为进一步完善《黑河学院关于评选文明职工、文明职工标兵、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标兵的方案》,现制定黑河学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以评选“二级文明单位”、“三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积极构建风气文明化、秩序规范化、服务优质化、环境优美化的和谐育人环境,在全院形成高度的政治风气、高尚的文明风气和浓郁的学习风气,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相结合,努力开创学院文明创建工作的新局面。

二、创建目标

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扎扎实实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创建工作,以2008年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为目标,努力提高全院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形成优美、和谐、整洁的校园环境和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使全院文明创建工作达到一个新水平。

三、创建形式和参加单位

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以争创“二级文明单位”和“三级文明单位”为主要创建形式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学院各系(中心)、处(部)、职工参加“二级文明单位”的创建评选。“三级文明单位”的创建以争创“文明科室”、“文明班级”和“文明寝室”等形式进行。

四、组织领导

1、全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宣传统战部负责日常工作。

2、学院的两级文明单位的创建评选工作必须由学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二级文明单位”和“三级文明单位”的创建评选根据不同单位的性质和特点,分别由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分工如下:

宣传统战部负责“二级文明单位”(“文明处(部)”、“文明系(中心)”、“文明职工”)的评选工作;

学工部负责“文明班级”、“文明寝室”的评选工作;“文明科室”的评选工作由各相关部门负责;

负责“三级文明单位”创建评选工作的各职能部门应认真制定好相应的评选方案和评比标准,上报学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备案后执行。

3、各系(中心)、处(部)成立本单位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和联络员,建立本单位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档案,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落实、有成效。

4、学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将对各单位的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选并命名表彰。

五、评选办法

1、根据评选条件,评比排名前五位的系(中心)、处(部)即取得“二级文明单位”资格;文明职工和文明职工标兵的评选由各部门按照评选要求和本部门职工总数的90%和30%的评选比例上报宣传统战部,由宣传统战部递交学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2、学院“三级文明单位”评选条件由各相应职能部门根据分工制定,主管部门上报学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备案后发文执行。

3、评选活动实行参评单位社会治安责任一票否决制。

4、学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将公示所有取得“二级文明单位”和“三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在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批准,并命名表彰。

六、评比条件

(一)“文明处(部)”

1、领导重视,亲自抓本单位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班子及部门成员间团结协作;岗位职责明确,人员精干高效。

2、联系实际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学院的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部门理论学习、业务学习计划,坚持理论与政策学习、组织生活、工会活动制度,做到活动有方案,会议有记录,结合实际,不走过场。

3、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遵守《黑河学院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强化服务意识,深入基层,反映群众呼声,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工作中不推倭、不扯皮,说实话,办实事。部门成员因,给学院、部门工作造成损失的,取消该部门评比资格。

4、工作纪律严明,清正廉洁,不。在学院检查、评比的各项活动中,部门成员若有三次(含三次)以上违纪现象,取消该部门评比资格。

5、礼貌待人、热情服务、衣着整齐、文明办公。工作环境整洁清新,物品摆放整齐,安全、防火措施得当。在检查、评比中有三次或三次以上不合格或出现事故的部门,取消评比资格。

6、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学习、竞赛、运动会、义务劳动等活动,没有无故缺席现象,在活动中成绩突出,或得到主办部门的表扬、好评。

7、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加强对内、外宣传力度,扩大学院的知名度。充分利用学院内各种舆论载体宣传先进、交流信息、沟通情况。在学院的院报、门户网站上发表文章全年不少于5篇;各单位对外宣传(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力争全年不少于1次。

8、遵照《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黑河市文明单位考核验收评分细则》要求,各分管部门认真对照检查,落实专人负责整理文明单位材料,按年归类,随时接受上级(省、市、学院)有关领导组织的检查、指导。

9、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本部门全年工作任务,在完成全院工作任务和推进学校改革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

(二)“文明系(中心)”

1、领导重视,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抓本系(中心)的文明创建工作,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班子成员无违纪现象;师生员工的精神面貌好,系(中心)教风、学风良好。

2、按照《黑河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的要求,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做到学习有计划、有

检查、有记录。坚持组织生活制度,理论与政策学习制度和其它学习活动制度,做到人员齐、讲实际、求实效。

3、突出以师德建设为重点的职业道德建设,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风严谨,严把备课、授课、考试等各个教学环节质量关,定期检查督促教学工作,一年中无教学事故。

4、纪律严明,教师按时上、下课,系(中心)管理人员不迟到不早退,能精干高效、保质保量的完成本职工作。安全措施到位,在检查、评比中有三次(含三次)以上出现违纪现象或出现事故的系(中心),将取消评比资格。

5、系(中心)管辖内工作学习环境良好,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在学院相关部门检查中有三次(含三次)以上不合格,将取消评比资格。

6、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争先创优和各种学习、竞赛、文体和义务劳动等活动,在活动中成绩突出,得到主办部门的表扬、好评。充分发挥工会在民主管理、民主参与中的职能作用。

7、具有相对稳定、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教师队伍,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和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学科建设、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学术带头人队伍建设,有规划、有措施、有保证并取得较好效果;努力承担纵、横向科研课题,按合同完成任务。

8、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成才、提高学生知识、能力、素质、文明程度水平;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成绩显著,名列前茅。

9、系(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方面有特色,定期研究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系(中心)各项工作走在前列。做好宣传舆论工作,注意形象设计;定期在学院内、外宣传报导学院和系(中心)的典型经验、科技成果,扩大学院和系(中心)的知名度,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在学院的院报、门户网站上发表文章全年不少于5篇;各系(中心)对外宣传(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力争全年不少于1次。

10、遵照《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黑河市文明单位考核验收评分细则》要求,各系(中心)认真对照检查,落实专人负责文明单位材料,按年归类,随时接受上级(省、市、院)有关领导组织的检查、指导。

11、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本部门全年工作任务,在学院改革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在党建、管理服务、思政方面获院(含院级)以上先进集体奖的,学院给予加分。

(三)“文明职工”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于党的教育事业。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学院的各项政策、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

3、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师德修养,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风范和人格魅力引领、教育和影响学生,言传身教,乐于奉献。

4、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钻研业务,求真务实,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5、关心学院的发展,尽心竭力为学院的发展建言献策,以实际行动为学院的发展贡献力量。

6、自主创新,锐意进取,团结协作,热于奉献。

7、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谦虚谨慎,礼貌待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文明职工”评选资格:

1、病假累计一个月,事假累计15天以上者;

2、违反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有违法违纪行为;

3、有重大责任事故者。

七、奖励措施

学院对评比的文明单位将分别授予其相应的荣誉称号,颁发奖状或奖牌,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一)对获得“二级文明单位”称号的部门,学院奖励其年终评优指标1名,单位负责人年终考核可直接被评为“优秀”等级。

(二)对荣获“文明系(中心)”、“文明处(部)”荣誉称号的单位,学院给予500元奖励;获得“文明职工标兵”称号的个人,学院给予100元奖励。

(三)“文明科室”的奖励办法由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并落实,“文明班级”、“文明寝室”的奖励办法由学工部制定并落实。

八、其他

本方案由学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创文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为强化市容秩序管理,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打造休闲商务区,全面提升我分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为此,特制订《行政执法分局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建队宗旨,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职责,为打造“高效XX”,实现把XX建设成休闲商务区的战略目标,努力建设一个经济繁荣,人居典范、社会和谐的新桂城。 二、任务目标 摸索长效管理机制,实行中心城区、郊区和道路分级管理,主干道要按照文明(示范)路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次要干道实行严格控制,小街巷实行规范管理,坚持人定路(区)、路(区)定标、标定责的岗位责任,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改变“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不正常现象,改变突击式、运动式的工作模式,提高执法效率,巩固执法成果。 三、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创建文明(示范)路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各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要结合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协调组织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 四、首批文明(示范)路 经分局研究,决定将XX大道作为首批文明(示范)路。 XX大道道路红线宽度为55米,路宽55米,人行道宽20米。路长5400米,道路面积297000平方米(其中人行道面积108000平方米)。 分局将按照文明(示范)路的标准,对XX大道进行整治。 五、文明(示范)路标准 1、建筑物管控。建筑物严禁加建、搭建任何设施,在外墙立面和阳台、露台及飘板上不准有违规搭拉、吊挂和堆放物件等影响市容观瞻的现象;首层飘蓬下不允许乱搭遮阳蓬。 2、店铺经营场所管控。店铺经营场所不得存在油烟、噪音超标准排放、污水违规外流现象,未经批准经营业主不得超出建筑物外墙进行摆卖。 3、市政设施和施工管控。不准乱堆、乱占、乱挖路面,禁止任何施工单位以路面为载体就地拌和沙浆或灰浆。 4、建筑工地管控。工地封闭围档设施要规范,污水处置符合环保要求,工地出入口洗轮胎设施正规使用,施工围墙外无堆放建材和余泥垃圾,不得超时施工和超标排放噪音。 5、园林绿化设施管控。路树不得乱搭拉、乱钉挂,路边花基不得堆放杂物和存放垃圾。 6、环境卫生管控。街头、路边和闲置地不得存在乱倒余泥现象,业户要对卫生责任区落实责任,运行中的车辆不得出现洒漏现象,不得露天焚烧沥青、橡胶、垃圾及其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质。 7、静态交通管控。在划有标志线的准停路段,车辆必须按规范停放,不得在禁停路段乱停放车辆。 8、悬挂物管控。未经审批不得挂设。审批必须严格控制,挂设规范,查验到位。 9、广告牌和灯箱管控。广告牌和灯箱必须按规范设置,不得乱竖乱挂广告牌、灯箱。 10、小广告张贴和喷涂管控。不得出现乱张贴乱喷涂的现象。 11、废品收购站管控。所收物品全部入室堆放。 12、空地管控。空地内外无乱倒余泥垃圾、无乱搭建窝棚及其他违建物。 六、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派发宣传单张,借助新闻媒介宣传报道等方式,使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为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2、突出工作重点。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要突出重点,努力抓好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3、落实管理责任制。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思想,抓好执法队伍的教育,增强他们的法规观念、责任意识、培养职业道德。实行考核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七、创建工作时间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x月x日—x月x日) 各中队要依据本方案,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召开会议,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可行性、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x月x日—x月x日) 各中队要认真对照标准和要求,认真查找不足和缺漏,进一步落实分局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巡查、处罚力度,细化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按照文明(示范)路的要求对道路进行整治。 (三)验收阶段(x月x日—x月x日) 分局统一组织,对各文明(示范)路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扎实,有创新精神的中队给予表扬推广。 (四)巩固提高阶段(x月x日—x月x日) 各中队在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巩固创建成果,提高管理质量。分局将不定期对各文明(示范)路进行检查,确保创建成果。 八、工作要求 在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依法行政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相关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群众路线,强化“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意识。执法人员做到刻苦学习、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廉洁勤政、克己奉公,开拓进取,依法行政,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办案程序规范。 2、文明执法 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工作态度严肃认真,严格执行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认真履行职业责任、职业义务,遵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正确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秉公执法,遵章守纪。树立执法为公的思想,严于律己,不徇私情,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法律和政策办事。 3、文明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服务质量标准,克服服务态度“冷、横、硬、推”的现象。深化服务承诺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投诉处理率达到100%。 创建文明(示范)路的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上级指示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结合实际、扎实工作,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执法队伍,全方位展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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