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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报告范文第1篇
我受区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区危破房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请审议。
一、危破房改造工作基本情况
危破房改造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工作,是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举措。一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危破房改造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改善居住条件,抽疏旧城密度,凸显历史文化,优化城市环境”的改造目标要求,紧抓“中调”发展战略机遇,认真贯彻落实“富民优先、民生为重”政策,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把危破房改造工作作为促进城区发展、迎接亚运会、解决民生问题的大事来抓,坚持规划先导,建设、改造与保护相结合,努力营造“两个适宜”的城区环境。在推进危破房改造工作中,区人大给予了充分的关心和支持,多次组织专题调研和现场视察,了解我区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了我区危破房改造工作的开展。目前,我区的危破房改造主要分为零散危破房改造和成片危破房综合改造两部分。
(一)零散危破房改造工作基本情况。
据*年房屋安全普查统计,我区在册危破房共25.24万平方米。截至*年8月止,已完成20.85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占在册总量的82.6%,6900多户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改善。计划到2008年上半年全面完成我区*年在册和*至*年新增危房的改造任务,将提前一年半完成市下达的任务(市要求2010年前完成任务),基本解决老城区群众的居住安全问题。
今年,我区计划完成8万平方米危破房及*年新增0.98万平方米危房改造任务。为确保完成任务,区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一是专题研究落实。区政府在今年初召开的城建城管工作会议上,专题总结了我区*年零散危破房改造工作情况,并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任务;4月份召开危改专题工作会议,区政府与街道办事处签订了《*年*区私有危破房督修任务书》,明确了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在零散私有危破房督促修缮工作中的具体任务、目标、责任;针对阶段性的私有危破房督修工作情况,编写了《*区私有危破房督修工作简报》并发送到相关单位,从而进一步调动相关单位的积极性,形成了街道和居委积极配合、区街联动的危破房改造工作新格局。二是加大私有危破房宣传督修力度。各街道办事处组织私房业主、人、使用人召开私房督修工作的动员大会,宣传政府开展危破房改造工作的有关政策,争取住户的理解和支持,协助填写“动员业主修缮的谈话记录”;协助区国土房管分局办理抢修代管手续;对于征用地块的危破房,协助区国土房管分局了解征用单位和拆迁单位的具体资料。三是落实直管危破房改造工作。区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危破房改造工作专题会议,同时建立危改工作责任制和奖惩机制,将危改任务逐幢落实到人。
在全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至*年8月,今年已完成6.98万平方米的危破房改造任务,其中包括:*年在册6万平方米,占年度计划任务的75%;新增0.98万平方米危房全部完成。小片拆危建绿项目中,大塘街、北闸、由仁巷危改地块已完成绿化建设;营房巷、玉华坊、太和里危改地块根据市规划审批意见改为修缮排危,现正在组织施工中;共和南危改地块正在办理规划审批,地块内10户住户已全部动迁完毕。
(二)成片危破房综合改造工作情况。
1、解放中成片危破房改造项目。
该地块位于解放中路以西、大德街以北、象牙北街以东和绒线街以南地段,占地面积约9800平方米。地块内各种产别的房屋共113幢、临铺79间,总建筑面积约21400平方米。需拆除各种产权房屋72幢,建筑面积约9200平方米;保留整饰建筑41幢,建筑面积约6700平方米。规划建设复建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3400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9300平方米,商业、办公面积1400平方米,公建配套1500平方米,骑楼架空面积1200平方米。
解放中成片危破房改造项目是我市危破房成片改造的试点工程,采取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的改造方式,改造资金按照市、区、个人“三个一点”的原则筹集解决;采取拆旧建新与保留整饰相结合的改造方式,尊重原有传统街巷格局,对具有岭南民居特色、外立面比较美观、相连成片的红砖房进行保护性外部修缮、整饰;改造范围内直管房承租户异地永迁安置,私产房回迁安置;增加公共配套用房和绿化用地,疏通消防通道,从而达到抽疏人口密度、降低建筑容密度,改善居住条件的目的。
目前,该地块项目已全面完成动迁工作;工程进展顺利,1号、3号楼工程已全面完工,2号楼部分工程正进行基础施工,4~6号楼二层以上正进行水电、煤气管道等设施安装,保留整饰工程全面完成;回迁安置工作有序推进,3号楼的16户回迁户陆续回迁,同时进行了其它住户回迁安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2、东濠涌*南地块项目。
该地块位于东濠涌以西,湛塘路以东,万福路、南油船舶大厦以南,镇龙南街、谭公后街以北,属于东濠涌沿线规划改造范围,是以骑楼为特色的商业、居住混合用地。用地面积3.2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744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749平方米,约600多户居民。操作模式以*市土地开发中心为征地主体,委托我区实施拆迁工作,完成该地块的拆迁结案工作后,再由*市土地开发中心进行土地出让。规划指标设定改造地块净容积率为4.57,拆建比1:2.09,总建筑面积42,300平方米,其中新建住宅面积35200平方米(包含回购面积16000平方米)。经测算,改造费用约需2.51亿元。
区政府在完成东濠涌沿线改造规划编制报送工作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开展了东濠涌*南地块改造的基础数据摸查、测算分析和研究论证等一系列前期工作,有针对性地征求市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的意见,研究制定了改造方案,并报送市政府。8月30日苏泽群常务副市长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目前,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穗市长会纪[*]28号)张广宁市长和8月30日苏泽群常务副市长的指示精神,我区正在调整改造方案,加强与市土地开发中心联系,争取尽快完善后再次报送市政府审批。
二、危破房改造中存在困难和问题
我市成片改造工作尚处于起步探讨阶段,既要符合城市规划控制指标的要求、适当控制拆建比和容积率、最大限度地降低建筑密度和人口密度,又要考虑旧城区的实际,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零散严损房改造缺乏政策法规支持。
当前危破房改造方面的法规滞后,制约了危破房改造工作的推进。我区*年在册危破房中,私有严损房约占70%,由于现行法规、规章缺位,只能采取宣传、说服、劝告等方法进行督修,遇到私有严损房业主拒修房屋时,无法可依,改造难度很大。
(二)旧城改造特别是危破房成片改造的拆建比问题。
按照目前规划控制的一般指标要求,无论政府还是市场都难以运作,特别是旧城区公建配套设施不足,加上房屋密集、人口密度大,居民居住条件差等客观原因,改造难度大。以东濠涌*南地块为例,经初步测算,由市承担市政费用2000万元后,该地块拆建比仍要达到1:2.09才有可能实现项目平衡。因此,建议制定改造规划指标要符合旧城区特点,一地一策,不能简单套用新建开发小区的规划要素指标,要在拆建比、容积率等方面结合各个地块的实际给予适当放宽,以满足地块改造需要。或者通过拆分市政工程项目,由市有关部门投资的方法,达到降低拆建比和容积率的目的。
(三)老城区要妥善安置被拆迁群众难度大。
我区作为*市中心城区,拥有成熟的社区配套资源,丰富的人文资源、教育资源,良好的生活氛围,房地产区位价值高。加上旧城区房屋密度高、人口密度高,安置费用大,拆迁难度非常大。我们已向市建议:一是考虑在我区选点建设市政重点工程项目拆迁安置房,可通过盘活烂尾地块以及在旧城综合改造中实施回迁安置,有效缓解拆迁难题。目前我区拟选取解放中路东侧地块、珠光路地块建设拆迁安置房,已报送市建委,并与市处置烂尾地工作小组协调,争取其支持;建议二是由市提供充足的房源储备,用于安置公房租户和可能发生的私房法律裁决备用房源。
三、下一阶段危破房改造的工作设想
下一阶段我区危破房改造的基本思路是:立足于中心城区发展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生态型城区的目标,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从全局研究和推进中调战略的实施,以规划为先导,以项目推进为抓手,修旧如旧,建新如故,着力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布局,努力改善群众的居住工作环境,实现居民群众的安居乐业。
(一)科学分析,充分认识危破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
经过多年的危房修缮,目前,真正影响城区面貌的主要还是大量存在的破旧房对中心城区面貌影响较大的主要是大量破旧房(即严损房、一般损坏房)。据*年底普查统计,我区破旧房共有215万平方米,占地面积近70公顷(70万平方米),其中按照市统计口径的危破房仅占7%左右。这些破旧房房龄长,外观残破,缺乏公建配套设施,大都集中在解放路、起义路、东濠涌两岸及北京路等商业旺地,对城区经济发展、群众生活居住和城市景观都带来很大影响。因此,在加快危房改造、确保居民居住安全的前提下,我们要致力中心城区旧城综合改造,使我区的破旧房得到同步解决,城市文化脉络得到延续,进一步焕发城市生机和活力。
(二)全力以赴,确保完成零散危破房改造工作任务。
为突破零散危破房改造的瓶颈,8月15日,武延军区长和卞勇副区长对我区危破房改造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根据武区长的指示精神,针对当前缺乏政策法规支持的难题,由区国土房管分局负责,组织相关人员专题进行政策法规方面的调研,并征求规划、建设等部门的意见,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旧城私有危破房改造的工作意见》,拟于近期报送区政府批转各有关部门执行。目的是整合区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同时调动居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推进我区私有危破房改造工作。
区国土房管分局作为危破房改造的主要职能单位,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能部门的责任;各街道办事处要坚决履行与区政府签订的《*区*年私有危破房督修责任书》要求,本着以人为本、为民办实事的宗旨,根据本街道零散危破房的实际,建立健全私有危破房督修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街道派出所、区城管中队、城管科、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规划建设等各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在审批危破房改造的相关事项时,简化程序,加快办理,共同推进。
(三)三大措施,确保完成解放中旧城改造工程。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开通绿色审批通道,指定专人跟踪落实,加强合作。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具体实施单位区项目办要根据8月15日武区长专题调研的指示精神,本着服务居民群众的宗旨,强化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周例会制度,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将工程建设、回迁安置、引进物业管理等各项任务具体化,抓好落实、督办和反馈等各个环节。三是有序组织回迁。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回迁工作,努力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对群众提出的复建房综合差价问题、超出原产权面积部分收取费用问题,依法、依理解决,保障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强化三大措施的同时,着手对解放中项目的改造模式进行全面总结,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为今后的旧城改造工作提供借鉴。
(四)攻坚克难,尽快启动东濠涌*南改造项目。
一是根据市领导关于旧城成片改造的指示精神,深化方案的研究制定工作,同时,加强与兄弟区的关系,取长补短,争取尽快完成调整方案工作,报市政府有关部门审批;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市土地开发中心、规划、建设等职能部门沟通联系,争取市的支持;三是结合东濠涌沿线改造工作规划的要求,根据*南地块的研究结果,着手准备推开沿线的整体改造工作,为全面推开东濠涌沿线改造打好基础。
(五)优选储备,加大力度推进危破房改造工作。
目前,区规划部门根据区划现状和我区未来发展的方向重新调整规划,已完成东濠涌沿线改造规划的编制报送工作。区项目办根据初步拟定的改造范围用地、规划、房屋、使用等基础数字摸查,完善基础数据资料库。对许地保护改造利用项目、中华广场西侧地块、万菱广场西侧地块、五仙观周边扩建地块等拟改造地块进行基础资料摸查,研究改造的可行性,为我区的旧城改造储备地块,争取成熟一块、改造一块,循序渐进,逐步铺开我区的旧城综合改造工作。对计划进行教育综改的第二十五中学、一德东小学等教育综合改造项目,在整合教育资源优势的同时,结合旧城改造规划、路网、商业网点布局、建筑文化特色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确保教育综改工作与旧城综合改造同步实施,既达到校园的综合配套改造,又达到周边文化资源和商业资源同步保护和挖掘。目前,已完成上述项目原计划改造范围的用地、房屋、使用情况等基础资料的摸查,核定项目概算。
危房改造报告范文第2篇
根据镇委通知要求,现就我村2016-2024年危房改造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村2016-2024年进行危房改造共有39户,经对已验收的改造户进行入户查看,所有补助对象均符合要求,并已入住。
二、资金发放规范,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或变相使用补助资金等现象发生。全部按标准发放补助资金,其中农户补助款均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户,不存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现金情况,也没有发生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现象。
三、针对危房改造户,归整档案做到材料齐全,一户一档;把基本农户危改信息录入系统,确保管理规范。
危房改造报告范文第3篇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我市在公房租金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实施危改工作。20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危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据统计,1990年我市完成危改投资2100万元,而2000年则达到2.3亿元,相当于1990年10倍多;1990年我市完成拆迁面积仅约数千平方米,而2000年完成拆迁面积近10万平方米,相当于1990年数十倍。1999年,市政府明确提出了力争用2年半至3年时间完成1997年登记在册的23万平方米危险房屋的排危抢险工作的目标,并制订了相应的改造工作步骤、优惠政策和具体措施。目前,32片危改责任地块的23万平方米危房(涉及改造总面积7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已基本完成,其中,成片拆除危房12万平方米(总拆迁面积35万平方米),维修加固危房11万平方米。仅市一级就累计投入资金约4.6亿元,全面完成了交电新村、西华路等10片地块18万平方米的成片拆迁工作,共拆除危房7万平方米,约6200户近2万人从原来低矮、潮湿、拥挤、危险程度较高的危旧房中搬出,被安置到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的棠雅苑、棠德花园、阳光花园等多处安置小区,户均面积从改造前的24平方米增加到33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从改造前的9.8平方米增加到13.3平方米;同时完成了沙河墟地街等4个项目的维修加固工作,维修加固危房、严重损坏房面积共54268平方米。
据不完全统计,我市目前实有房屋面积13578万平方米,其中各级房管部门的经管房屋2011万平方米,占房屋总量的14.8%。另据市房管部门经管房屋的安全普查结果,我市在基本完成23万平方米危房的改造任务后,仍然存在危房26.4万平方米,严重损坏房80万平方米,一般损坏房402万平方米,分别占总数的1.42%、4.3%和21.6%。此外,85.2%未列入房管部门经管的房屋中,包括绝大部分的私房、企业用房、宗教用房、学校用房等,同样存在相当数量的危旧房屋。我市危旧房屋的形势仍然相当严峻,改造任务依然相当繁重。
造成我市存在如此数量众多的危旧房屋,以及其增长势头仍在蔓延的主要原因:一是使用年限长。我市的危旧房屋普遍建于三、四十年代,有相当部分甚至建于清末民初时期,到现在已经大大超过了其使用年限。二是建造标准低。由于当时客观条件和技术水平的局限,我市的危旧房屋建造普遍采用砖墙、砖木、预制板式结构,使用年限短,抗震、抗风能力差。三是自然条件的影响。我市气候潮湿多雨,常有台风袭击,而我市老城区大多地质条件较差,地表下存在较厚的淤泥冲积层,地势低洼,排水设施落后,房屋水浸情况相当普遍,对危旧房屋的损坏相当严重。四是违章乱搭乱建。多年来,危旧房屋房屋的业主、住户为了解决居住问题,违章乱搭乱建的现象非常普遍,进一步加快了危旧房屋的损毁速度。五是政策导向的消极作用。一方面,由于我国长期实行低租金制的房屋租赁政策,无论是经管房或私房,其租金收入都不足以对危旧房屋进行有效的修缮和改造;另一方面,我市实行房屋拆迁“拆一还一”的补偿政策,对广大危旧房屋业主,尤其是私房业主起到一定的消极作用,他们宁愿等待拆迁,得到一套新房的补偿,也不愿意掏钱进行修缮、改造,造成了危改工作严重滞后。六是开发建设的负面影响。一方面,我市旧城区有相当部分地块被划了红线,但至今还是征而不拆,房屋业主与征用单位互相推诿,致使其中的危旧房屋得不到最起码的养护;另一方面,老城区基建、市政工程的基础施工,致使周边的危旧房屋压沉压裂,加速了危损速度。这种情况在荔湾区尤为普遍,如陈家祠广场旁边的龙塘西地块,多为建于60年代砖木、混合结构房屋,近年来由于附近康王地下商业城施工,造成房屋因地陷致危、裂缝满布,但居民无法搬出,情况相当危急;宝华路的宝华中约地块,由于周边五元名都、文昌阁的施工,相当数量百年楼龄的房屋岌岌可危,仅靠密集的桩顶承重,住户(相当部分是孤寡老人)每日在木桩间起居饮食,生活环境异常恶劣。
虽然我市危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经过近3年的大规模改造建设,基本完成了23万平方米危房的改造任务。但在实践来看,也面临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
首先,对危改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缺乏明确的总体思路。由于种种原因,当前对危改工作存在两种错误或片面的认识:一是对我市的危旧房屋总体情况及其产生的原因缺乏了解,认为我市经过这么多年的旧城改造,特别是经过近3年大规模的危房改造建设,危房的现存数量已经不多,不足为患,无须再加大危改工作力度;二是对危改工作的实施情况不甚了解,认为制订优惠政策,加大对危房工作的扶持力度,会冲击正常的房地产市场。这些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我市危改工作的总体思路一直得不到明确,未能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旧城改造的需要,研究制定相应的总体规划、实施计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危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其次,危改工作缺乏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部门工作不协调。我市危改工作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在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和其他原因,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难以跟进,协调难度较大,致使危改部门在工作实践中遇到不少困难和阻力,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危改工作的发展。
第三,危改政策不配套、不落实。一方面,我市至今没有一部关于危改的地方性法规,也没有一套较为完善的危改政策体系,而一些与危改工作密切相关的现行法规、政策,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到危改工作的迫切性和特殊性,导致危改工作实践中碰到不少操作性的困难。如《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关于拆迁期限、补偿安置等方面的规定,明显不适应危改工作的需要,加大了危改成本和工作难度。另一方面,作为迄今为止我市唯一的市一级危改工作专门文件,市政府1999年颁发的《广州市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危改项目的拆迁政策、优惠政策、资金来源和安置小区用地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但从实践看,除了免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免收配套设施建设费两项优惠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外,其他各项规定或者因为与其他的现行法规、政策有所抵触,或者因为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落实较难或不完全落实到位的情况,给危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带来极大压力和困难。
第四,危改资金缺口较大。按照我市现行的做法,仅仅依靠从全市经管房租金收入中提取20%(每年约4000-5000万元)作为危改资金,远远不能满足全市危改工作的需要。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由于危情告急,在《广州市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银行低息贷款、住宅小区销售所得、危改项目拍卖等筹资方式无法实施的情况下,市、区危改部门为了确保完成改造任务,不得不一方面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途径,另一方面通过引入开发商参与改造等方式,解决改造资金不足的问题。这些做法,在特定的条件下对危改工作的推进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促进作用,但在当前我市的政策框架下,也带来了不少问题和负面效应: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危改,违背国家有关政策;引入开发商参与危改,由于在很多关键的具体环节上缺乏相关的政策规范,如准入条件、开发主体、资金监控、享受危改优惠政策、施工管理等等,容易导致工程“烂尾”或开发难以为继。市、区危改部门近3年内与开发商合作实施的11个危改项目,除了一德路地块项目能够顺利完成以外,其他的都先后由于各种原因出现工程“烂尾”或开发难以为继现象,如福今东地块项目是唯一一个由开发商全资投入的危改项目,至今开发商已投入超过1.5亿元,一期工程拆迁安置完成后,由于我市建筑施工管理政策的变化而导致停工,已挖好的面积达10000多平方米、深达10多米的基坑长时间暴露在外,对附近的居民区、幼儿园构成了极大的安全威胁;二期工程也由于拆迁纠纷而无法推进。
二、进一步加强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几点建议
危旧房改造工作牵涉老百姓的切实利益,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心工程”。进一步加快推进危改工作,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对于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顺利实现“2010年一大变”目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进一步加强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危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危改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建议学习上海的经验,通过党代会、人代会和市委工作会议等形式,明确提出我市危旧房改造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并把这项工作列为“2010年一大变”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未来几年的一项中心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危旧房改造工作是一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计划、财政、地税、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市政园林、城管综合执法、环卫、人防、公安、工商、供水、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才能顺利推进。建议参照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做法,成立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或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组长、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危改工作总体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研究、协调解决危改工作有关重大问题等。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主要职责是承担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全市危改工作总体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做好需要审议或协调的有关问题的前期工作,对危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具体包括:根据全市房屋实际情况,负责编制危旧房改造中长期规划,制定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具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危旧房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草拟危旧房改造专项法规、政策并贯彻落实;调动区、街参与危改工作的积极性,对区、街危改部门实施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办理全市危旧房成片改造的规划、用地、拆迁及其建设手续;依法对危改工作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理;监督各区房管、危改部门依法行政,依照既定的计划、方案完成危改工作任务;负责跟踪落实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各项决定等。
(三)完善法规,加强执法。
一是修改完善《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目前我市实行的“拆一还一,不补差价”的拆迁补偿政策,对危改工作的推进起到了较大的制约作用。据统计,仅回迁房价一项,就使危改项目拆迁总成本上升了16%,极不利于危改项目的良性发展。不久前,国务院颁布了最新修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进一步明确了“产权等价交换”的拆迁补偿原则,也就是在拆迁补偿中,分别对被拆房屋和安置房进行市场估价,差价部分多还少补。建议贯彻国务院《条例》精神,尽快修改完善《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科学确定合理的回迁、永迁差价补偿标准和拆迁货币补偿标准,以降低成本,推动危旧房改造以至旧城改造工作的良性发展。二是加快研究制订《广州市危旧房改造管理条例》。危旧房改造过程中的拆迁工作相比一般的房屋拆迁,在拆迁期限、补偿方式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为了促进我市危改工作的健康发展,需要研究制订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加以规范。建议加快研究制订《广州市危旧房改造管理条例》,将危改实践工作中碰到的危房鉴定、危改地块确认、强制搬迁、补偿方式机标准、改造开发优惠政策、监督机制、法律责任等问题,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同时,学习香港及国外的先进经验,以法律的形式强制性要求房屋业主定期对达到一定年限楼龄的危旧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对属于危房或不符合有关房屋安全标准的,要求业主自行修缮,或由有关部门强制性进行修缮,并通过法律途径追讨修缮费用。
(四)摸清情况,制定规划。
建议对全市范围内的危房、严损房、一般损坏房和超过使用年限的旧房(包括公房、私房,住宅、非住宅)开展一次全面的清查、摸底工作,分门别类,一一造册登记,建立起全市危旧房屋动态信息库。根据城市发展的要求,以及房屋危险程度的轻重缓急,由规划部门根据规划的要求,划定各危改地块“红线”,确定规划设计要点,由市、区危改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我市危旧房改造总体规划以及年度实施计划,报市危改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批准实施。这项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房屋安全鉴定费等有关费用,由市、区财政拨出专门经费或通过建立危改专项资金解决。
(五)提供贷款,改善住房。
为了使危改的拆迁户有能力购买安置房(包括回迁房、永迁房或另购住房),建议借鉴北京市的做法,向危改区拆迁户提供较低利率、较长还款期的政策性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危改地块的所有拆迁户,可以以回迁房、永迁房或另购住房为抵押,参照房改的有关政策,申请政策性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疏散人口,改善住房。
进一步加快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不仅要解除危房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威胁,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和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还要通过危改,疏散旧城区人口,降低旧城区人口密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建议学习上海的经验,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将危改工作与盘活解困房、安居房和解决空置商品房问题结合起来;同时,落实《广州市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精神,按照规划的要求,在我市城乡结合部和城市组团中建设一批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环境较好的危改安置小区,以促进危改工作的发展。
(七)明确思路,完善机制。
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市危旧房改造问题,关键是明确思路、完善机制。既要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已拆平地块的施工建设,确保市政府1999年提出的23万平方米在册危房改造任务的圆满完成;又要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研究确定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运作机制。
1、明确危改工作总体思路。根据我市“北优、南拓、东进、西调”的总体发展战略和旧城区改造建设的总体规划,为了保留和体现广州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我市危改工作要坚持修缮维护与拆迁改造并重的指导思想。对于大部分体现岭南文化特色的危旧房屋,主要由市、区危改部门根据房屋危险程度的轻重缓急和实际需要,先通过加固、修缮和内部改造实施排危枪险,再按照“修旧如旧”进行“穿衣戴帽”整饰。对于部分确实没有保留价值或房屋破损严重、非拆不可的危旧房屋,由市、区危改部门作为项目业主,通过招投标组织有资质的拆迁单位实施统一拆迁,按危改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进行统一安置,拆平地块作为政府土地储备,按照规划的要求需要进行开发建设的,按有关规定进入土地有形市场,由市国土部门结合市场的情况,通过招标、拍卖方式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的开发建设享受危改优惠政策;需要改变土地用途,进行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建设的,由有关部门组织建设。
危房改造报告范文第4篇
一、领导重视
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由市长亲自挂帅,其他领导及相关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档案资料情况
召开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制定并出台了《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及工作经费,制定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了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的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并将农房改造计划下达到各乡(镇)街道。所有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档案做到了一户一档。所有档案信息均录入互联网。建立了《201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户花名册》,有《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维修)户验收表》,有《省农村危房改造省级验收汇总表》。
三、清点建房(维修房屋)数量
建房竣工和维修房屋竣工的总数与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数一致,均有“政府资助援建”标识牌。
四、现场检查五项内容
(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情况
抽查100户农户中,通过对照标识牌、户口、身份证、惠农一卡通和询问住户,补助对象均符合要求,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二)规划执行情况
新建房屋大部分选址科学,做到“四避开”,新建住房面积有部分超标。
(三)检查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1、水到家,入户水管接通水源,已解决建房户生活饮用水。
2、电入户,入户电线装配规范,无乱搭乱接现象。
3、建房点周边道路平整,排水通畅。
(四)工程质量情况
新建房屋符合质量标准,不存在基础下沉、墻体裂缝、屋面漏水等质量情况,但极大部分改造房屋只有地圈梁,没有构造柱。
(五)拆旧还基情况
1、建房对象大部分拆除旧房。
2、异地建房户多数交回旧房土地使用证或交回宅基地的声明等资料。
3、建房户多数已办妥用地审批手续、土地权属已确认。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有部分农户新建房屋未按有关规定实施,有超层超面积现象。
危房改造报告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一、工作目标
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是指对于现居住在C级和D级危房的贫困户等重点对象,通过进行危房改造或其他有效措施,保障其不住危房。各地要精准鉴定贫困户住房安全状况,以“不住危房”为唯一标准,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比率达到100%。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是指对于现居住在C级和D级危房的贫困户等重点对象,通过进行危房改造或其他有效措施,保障其不住危房。各地要精准鉴定贫困户住房安全状况,以“不住危房”为唯一标准,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比率达到100%。
二、重点任务二、重点任务
一是如期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月底前,完成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的收尾工作;6月底前,完成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年度危房改造任务;9月底前,完成新增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及深度贫困县(县、县)其它农户年度危房改造任务;支持抗震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其它农户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9月底前完成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在完成以上三项危房改造任务的同时,同步全面完成电子档案的录入工作,实现危房改造实际情况、纸质档案、电子档案“三统一”。一是如期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月底前,完成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的收尾工作;6月底前,完成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年度危房改造任务;9月底前,完成新增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及深度贫困县(县、县)其它农户年度危房改造任务;支持抗震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其它农户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9月底前完成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在完成以上三项危房改造任务的同时,同步全面完成电子档案的录入工作,实现危房改造实际情况、纸质档案、电子档案“三统一”。
二是切实推进问题全面整改。在必须做到4类重点对象应改尽改的同时,认真梳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扶贫办脱贫攻坚年度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和省委脱贫攻坚指导组、住建厅暗访组及各地自查发现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分类整改,举一反三,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持续开展“回头看”,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落实“以房查人、以人查房、动态调整”三项制度,建立“问题、任务、措施、责任、时限”五清单,形成台账,逐个销号,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长期稳定不住危房。二是切实推进问题全面整改。在必须做到4类重点对象应改尽改的同时,认真梳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扶贫办脱贫攻坚年度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和省委脱贫攻坚指导组、住建厅暗访组及各地自查发现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分类整改,举一反三,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持续开展“回头看”,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落实“以房查人、以人查房、动态调整”三项制度,建立“问题、任务、措施、责任、时限”五清单,形成台账,逐个销号,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长期稳定不住危房。
三是确保危房改造实际情况、纸质档案、电子档案“三统一”。危房改造一户,建档一户,信息录入一户,做到三是确保危房改造实际情况、纸质档案、电子档案“三统一”。危房改造一户,建档一户,信息录入一户,做到时时更新,真实准确。各地要建立完善的危房改造台账和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方式台账,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要求,6月底前完成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前中后的照片、农户申请书、农户基本信息登记表、农户身份证复印件、家庭人口户口薄复印件、危房鉴定报告、村民评议、县乡审查审批表、竣工验收报告、安全性认定报告、巡检记录、资金发放凭证、工匠培训证明、改造协议书等相关信息,以及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保障方式和相关佐证材料及时准确地录入到省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采取月通报、下发督办函、约谈、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等措施,推进工作不利地区实现“三统一”。做到一户一档,准确规范纸质档案,科学进行信息录入,加强电子档案管理,使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是精准鉴定房屋危险等级。按照四是精准鉴定房屋危险等级。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的通知(建村函〔2024〕200号)要求,督促指导各市州于2月底前完成细化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工作。县级住建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形成简便易行的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程序和方法,市州要逐县进行审查,并将各地细化的鉴定程序和方法汇总后报省住建厅经专家审查备案。县级住建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的4类重点对象名单,逐户对原有住房和现住房进行安全性认定,并出具住房安全性认定书(表),通过危房改造的农户住房也要出具安全性认定书(表)。在数据对接中动态新增4类重点对象住房要做到随时出现随时鉴定安全性。市、县住建部门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开展安全性鉴定工作,工作中要按照当地细化的技术导则和鉴定程序方法,做到鉴定程序规范、实事求是,鉴定结果真实准确。鉴定为危房的要有房屋处理建议,要将处理建议和鉴定结论告知户主,贫困户对鉴定结论存在异议的,县级住建部门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仲裁鉴定。鉴定合格的彩钢房要每半年巡检一次;4类重点对象现住房每年要巡检一次,对可能存在安全问题的要重新组织安全认定,并出具住房安全性认定书(表),发现存在安全问题,及时改造。
五是五是严格危房改造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等“五个基本”,没有基本的结构设计不得开工,未经培训的建筑工匠不得承揽农村危房改造施工。县级住建部门是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和服务工作,具体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基本质量要求和基本结构设计,在开展现场质量安全巡检的同时,要按照基本的质量标准,组织当地管理和技术人员开展现场质量安全巡检,并做好现场巡检记录,现场记录要经危房改造户、施工方签字确认,并将现场巡检记录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农村危房改造采用自建方式的,要将危房改造质量安全要点告知农户。对加固改造的房屋,县级住建部门应组织技术人员对加固方案、加固材料、施工方案及施工操作队伍进行把关审查,确保加固施工过程安全以及加固后的房屋达到安全标准。
六是六是强化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要严格按规定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以及农村集体公租房建设等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各地要充分考虑政策可持续性与财力可能,不得不顾财力限制盲目扩大对象范围,也不能摊薄对中央下达任务的补助。坚决杜绝因超标准建设导致农户负担过重的问题出现,避免农户因建房而致贫返贫。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管理,按照当地农村危房改造分类补助标准,于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农户“一卡通”,并将银行资金转账凭证扫描件录入到省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持续推进漠视群众利益等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于发现的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资金等违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基层政府造假套取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村干部索要好处费等问题线索。
七是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管理的其它事项。七是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管理的其它事项。要紧紧围绕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保障基本居住安全,确保农房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严格控制建设标准。
严格执行“农户申请、村民评议、乡镇初审、县级审批”程序,严格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继续实行县级联审联批制度。对农户自愿放弃改造,通过其他渠道解决安全住房的,要履行资格审查和告知程序,并由农户出具放弃改造的承诺书和通过其它有效渠道解决安全住房的证明材料。严格执行“农户申请、村民评议、乡镇初审、县级审批”程序,严格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继续实行县级联审联批制度。对农户自愿放弃改造,通过其他渠道解决安全住房的,要履行资格审查和告知程序,并由农户出具放弃改造的承诺书和通过其它有效渠道解决安全住房的证明材料。
对贫困户现住危房要根据危险等级全部进行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异地安置,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C级危房全部维修加固,D级危房全部拆除重建。对贫困户现住危房要根据危险等级全部进行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异地安置,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C级危房全部维修加固,D级危房全部拆除重建。
鼓励通过修缮加固闲置公房、置换闲置农房、盘活农村闲置的房屋资产,用于解决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鼓励建设集体产权公租房,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弱的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鼓励建设幸福大院、养老院安置,兜底解决鳏寡孤独、缺乏自理能力的老人住房安全问题。鼓励通过修缮加固闲置公房、置换闲置农房、盘活农村闲置的房屋资产,用于解决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鼓励建设集体产权公租房,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弱的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鼓励建设幸福大院、养老院安置,兜底解决鳏寡孤独、缺乏自理能力的老人住房安全问题。
对年龄较大、生活自理能力差,与子女等直系亲属共同生活的贫困户,现住房要有住房安全的鉴定报告,对其原有危房也要进行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异地安置,纳入改造计划。对年龄较大、生活自理能力差,与子女等直系亲属共同生活的贫困户,现住房要有住房安全的鉴定报告,对其原有危房也要进行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异地安置,纳入改造计划。
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指导建设方按要求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并提交建房备案书,明确达到基本安全要求。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指导建设方按要求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并提交建房备案书,明确达到基本安全要求。
妥善处理原有危房。采取原住房拆除重建、加固闲置公房、置换闲置农房、建设公租房和幸福大院、养老院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在新房入住1个月之内拆除旧房。确无意愿参加危房改造,自愿通过其他渠道解决安全住房的,必须拆除危房,乡镇政府应与农户签订保障农户利益的协议并建立档案,保留相应的影像资料,作为其权益证明。妥善处理原有危房。采取原住房拆除重建、加固闲置公房、置换闲置农房、建设公租房和幸福大院、养老院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在新房入住1个月之内拆除旧房。确无意愿参加危房改造,自愿通过其他渠道解决安全住房的,必须拆除危房,乡镇政府应与农户签订保障农户利益的协议并建立档案,保留相应的影像资料,作为其权益证明。
三、具体要求三、具体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是一项政治任务,今年危房改造是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一仗。各地住建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深入一线具体抓,具体工作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研究,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通过部门间的通力合作,瞄准目标任务和突出问题,精准施策,精心整改,确保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是一项政治任务,今年危房改造是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一仗。各地住建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深入一线具体抓,具体工作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研究,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通过部门间的通力合作,瞄准目标任务和突出问题,精准施策,精心整改,确保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真查真改。市(州)负责本区域住房安全保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工作调度,严肃追责问责。县级是危房改造实施责任主体,要逐户建立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层层压实责任,各级住建部门在督促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住建部门报告。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隐性问题、潜在隐患和深层次问题,要举一反三,做到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透视危害、形成整改方案,对发现的问题要逐户建立“问题、任务、措施、责任、时限”五个清单,确保所有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真查真改。市(州)负责本区域住房安全保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工作调度,严肃追责问责。县级是危房改造实施责任主体,要逐户建立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层层压实责任,各级住建部门在督促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住建部门报告。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隐性问题、潜在隐患和深层次问题,要举一反三,做到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透视危害、形成整改方案,对发现的问题要逐户建立“问题、任务、措施、责任、时限”五个清单,确保所有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常态化推进。建立县自查、市核查、省抽查的长效机制,省里随机抽查暗访,市(州)定期开展核查,县(市、区)不间断开展巡查巡督,健全层级管理,精准落实责任和任务,在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的基础上,不断深入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和教训,及时解决问题,提高以查促改、以改促效的质量,提高农户满意度。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常态化推进。建立县自查、市核查、省抽查的长效机制,省里随机抽查暗访,市(州)定期开展核查,县(市、区)不间断开展巡查巡督,健全层级管理,精准落实责任和任务,在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的基础上,不断深入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和教训,及时解决问题,提高以查促改、以改促效的质量,提高农户满意度。
四是强化作风建设,严肃责任追究。要转变工作作风,以老百姓满意为标准,以贫困户住房安全真正得到有效保障为标准衡量危房改造工作,各市、县要将问题整改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不作为、乱作为影响脱贫攻坚成效,以及漠视群众利益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对拒不整改、应付整改、虚假整改的,特别是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的,要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问题线索。四是强化作风建设,严肃责任追究。要转变工作作风,以老百姓满意为标准,以贫困户住房安全真正得到有效保障为标准衡量危房改造工作,各市、县要将问题整改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不作为、乱作为影响脱贫攻坚成效,以及漠视群众利益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对拒不整改、应付整改、虚假整改的,特别是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的,要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