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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副主任述职报告{2024年最新5篇}

2024-07-21 08:15:01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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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副主任述职报告范文第1篇

我是***,**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由于的需要,组织安排今年二月份,我由于家园二区社区居委会调到**社区居委会。在近一年的时间里,我已经融入到这个集体也可以说是这个新家里,在近一年的过程中,我已经与居民代表建立了感情与友谊并时常感受到亲如家人的居民给予的温暖。在一年的中,我和我的同事们常常感受到居民代表给予我们极大的信任和坚强有力的支持。就是这种信任和支持给了我信心和力量,一年来不敢有懈怠,我知道只有勤奋才能不辜负大家的信任支持与重托。

全年的的刚才主任都已经做了很详细的报告,下面我就分管的各位居民代表表做述职,请各位居民代表审议。上半年我主管社区服务福利、社保、再就业、环境卫生与物业这两大委员会并亲自主抓宣传报道、国防与全程等。

一、社区服务福利委员会今年的亮点工程就是成立了社区志愿者服务站,服务站从筹划到建立包括组织机构的建立,制度的完善,各项活动组织的组织,日常运营等,每一个步骤无不凝聚着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尤其是我们居民代表中的20位志愿者每天都轮流值班到岗确保了服务站能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

二、环境卫生委员会今年的突出重点就是成立了富乐公寓服务站,从物业撤出富乐公寓,环境问题面临困境,到在困境中求生存谋发展,由业主委员会牵头成立自治服务站,通过艰辛努力不仅使矛盾得到成功化解也探索出一条环境治理的新路子。此外健康社区验收合格也标志着社区环境卫生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为了更加方便居民办事,今年全程办事代理不仅根据各委员会内容增加服务项目而且于区行政服务大厅实现网上对接,直接能网上办理事项,全程保证每天有人值班,并创意性地设立了全程办事居民评意表,增加了反馈信息,提高了办事效率,特别是志愿者服务站做为方便居民办事的一个前移窗口的出现在街道受到表扬并做为典型经验存盘。全年即办事项达325项,接待咨询、办事人员,组织居民活动达5000人次,收到表扬信达20余件。

四、上半年宣传确立了主题为“打造精品文化社区,共建和谐美好家园”的宣传框架,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宣传社区,上半年宣传信息报送量在街道排名第一,而且我本人代表街道参加全区“弘扬新时期怀柔精神,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演讲比赛荣获第一,不仅为街道争得了荣誉,同时也为**的宣传争得分值。

五、下半年为了加强党建,我主动认领了综治、民调、司法、交通等。在矛盾排查调处上上,成立了三级矛盾调处站,排查的重点难点是(一)是大砖厂与欧曼重卡噪音扰民的矛盾。社区党总支发挥了核心作用,多次和居民代表联系了解情况并与福田汽车厂联系,多次到现场了解情况解决问题,通过合理合法的程序将此矛盾反映到区矛盾调处中心,在工业局和区矛盾调处中心的关注下,责令厂方限期整改并发放了扰民费。控制了矛盾的激化也制止了集体访和越级访事件的发生。(二)是富乐公寓居民与物业公司的矛盾。社区居委会牵头将业主委员会、建委小区办、物业公司几家聚集,先后开十几次协调会,通过层层反复讨论研究,召开两次全体业主大会,通过两个月的努力,终于成立了富乐公寓服务站,也使全体业主与服务站之间达成共建和谐社区的共识。三是190号院5栋楼关于地下室漏水院墙倾斜隐患引起居民极大的不满,居民代表唐庚祥老师找到我跟我说,此事再不解决,搞不好居民就该要上访,我多次和党总支交换意见,得到支持。在业主委员会和居委会的共同努力下,建委出资64万元为5栋楼重新做了防水并拆除旧墙垒建了新墙。这样一年来,共排查、调解大小矛盾纠纷23宗,比去年下降了10%,全部事件均得到妥善解决,无一宗激化。

六、在打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中,我和老于经常深入社区各楼院,通过张贴发放宣传材料的机会,跟各小区楼院的门卫、物业取得联系,了解治安状况,统计小区交通车辆,了解安全行驶情况,走访FLG、两劳帮教及社区矫正人员。调查社区建筑工地监督安全生产,全年累计张贴各种关于普法,安全,交通,治安防范的标语宣传材料达200张,发放一封信等近2000份。全年展出大型展板共4次,展板100余块,有2000多居民参加了现场观看受到教育。

七、经过努力,社区全年无一例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无一件重大火灾与交通故事发生,保持全年重大刑事案件为零指标,确保了社区平安。

八、二xx年思路

(一)以创建“平安街道”为契机在社区开展“平安和谐社区行”活动,组织一支相对稳定的社区志愿者巡逻队,做到上岗有标志,定时、定点地加强巡逻。

(二)是进一步摸清小区治安安全隐患。做到责任到人,关口前移。

(三)是综治,安全,司法宣传进小区,配合公安,城管,工商等单位将法律法规宣传到每家每户。

居委会副主任述职报告范文第2篇

关键词:英国;伦敦大学学院;内部治理;章程

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 UCL)创建于1826年,创建时取名伦敦大学,是伦敦市第一所高等学府,也是英国第一所不限学生性别及宗教背景的高等教育机构。1836年,伦敦大学联盟成立,学校改名为伦敦大学学院,与伦敦大学国王学院(King’s College London)共同成为伦敦大学联盟的创始成员学校。在2014年、2015年和2016年QS世界大学排名中,UCL分别位居第4名、第5名和第7名,与剑桥大学、牛津大学、帝国理工学院和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一同被称为英国“G5超级精英大学”。作为一所独立的大学,UCL拥有高度的自治权,独立颁授大学学位。学校本部位于伦敦市中心,目前设有11个学术学院,其中,医药学院学生人数位居榜首;学校在澳大利亚及卡塔尔设有分校,根据学校公布的官方数据,2014-2015年度学校学生数为30551人。

一、理事会的职责

英国大学的管理规则体系主要包括由皇家枢密院授予的明确大学独立法人地位的(Charter),由大学拟定报枢密院审批生效的明确学校治理结构的章程(Statutes and Constitution),以及由大学制定的具体阐述章程的条例(Regulations)。条例内容包括校长(Vice-chancellor或Provost)的任职资格,理事会和学术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产生程序等。 UCL的主要管理规则包括UCL章程(The Charter and Statutes of UCL)和UCL管理条例(UCL’s Regulations for Management)。章程和管理条例明确阐述了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及各构成主体的责任和权利。

根据章程,UCL的最高权力和决策机构为理事会(Council),理事会负责学校重要事务的决策和学校的发展规划。理事会下设系列委员会,包括学术委员会(Academic Board)、财务委员会(Financial Committee)、房产委员会(Estate Committee)、人力资源委员会(HR Committee)。目前,学校理事会成员有20名,包括学校高层管理者、教职员工、学生以及校外成员,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当然成员(Ex officio Members),由其在大学担任的职务自然产生,分别是学校的校长(Provost)、学生会的活动组织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共3名; 二是任命成员(Appointed Members),由理事会根据学校条例任命,均为校外成员,共11名;三是选举成员(Elected Members),由学术委员会选举产生,包括学术委员会的3名教授成员和3名非教授成员,共6名。理事会设主席一名,从校外成员中任命,主席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在理事会成员中,半数以上的成员为校外成员,占比55%;由学术委员会推荐的成员占比30%,学生成员占比10%。考虑到学生的身份,为保护教职工及学生的隐私,对于某些涉及师生个人的事项,如教职工职务调整及学生学业评估等,学生成员不参与讨论,涉及以上事项的资料也不得在任何时候发放给学生成员。

理事会根据章程和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每年召开三次例会,主要包括以下七项职责。第一,内部管理监督。根据大学发展的总目标和战略,确保理事会和校长执行适合学校发展及可持续的财务规划,包括审查学校的资金及其在银行的账务;规定学校的印章使用和保管办法。第二,年度预算和财务报告。拟定年度的详细预算和支出报告;根据英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的要求拟定学校中长期财务规划;负责包括校友捐款在内的校友办公室工作的审计。第三,商业活动。负责商业财务计划和运行;综合考虑资项目的财务状况,审批支出超过500万英磅项目的评估报告;听取地产管理委员会的意见,考虑收购或处置不动产或租赁地产。第四,学生工作。设定学费标准及按程序暂停不符合学校规定的学生学籍,促进学生会的良好运转以维护学生的利益,规定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奖章等由学校颁发的各项奖励的办法。在征求学术委员会和学生会的意见后,理事会负责审批通过《大学纪律守则和处分程序》(Disciplinary Code and Disciplinary Procedure),明确包括学生投诉和申诉在内的相关程序。第五,科研服务。提供科研设施和相关的教育服务 。第六,人员聘任。聘任校长和学校教职员工。第七,维持大学及其所在区域的良好秩序。同时,理事会对其认为不利于学校及师生利益的行为具有惩戒权。

根据《公司法》(Companies Act 1985-1989)和相关法律规定,理事会聘任审计专员(Auditor)一名,负责每年至少一次对学校的全面工作进行审计,并以审计报告的形式向理事会汇报。该审计专员与学校无任何经济利益联系,也无任何可能限制其执行审计权利的官方或私人关系。审计专员有权查阅大学的所有账目,也有权要求相关人员对所涉事宜提供凭证。如该职位在审计专员的任期内出现空缺,如审计专员以书面形式向理事会辞职,理事会应向英格兰高等教育拔款委员会报告并重新聘任一名审计专员。

二、校长的职责

UCL校长(Provost)是学校日常运行的第一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促进大学各项日常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校长由学校理事会选聘,是理事会的当然成员,其职权由学校理事会授予,包括涉及学术、财务及人力资源在内的日常事务。原则上,理事会需征求学术委员会的意见确定校长的人选及任命。理事会每年一次综合评估校长的工作。该评估结果也是决定校长薪资水平及任期结束后是否续聘的重要指标。

根据学校管理条例和学术委员会的建议,校长有权录取任何一名符合学校要求的学生,也有权无条件拒收任何一名学生。同时,校长有权根据理事会规定,暂停某一学生的学籍或部分课程并限制其进入学校或校内某场所。如需做出此类决定,校长应向学术委员会和理事会报告,并确保严格遵循学校的相关程序。校长在每个学术学院任命一名学生导师(Faculty Tutor),辅助在专业学习上需要帮助的学生,如课程重修、休学等。

副校长(Vice-provost)由校长推荐,理事会任命。经校长或学术委员会提议,理事会可任命一名或几名副校长。副校长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校长的工作,并具体分管一项或几项事务。UCL目前共设副校长6名,分别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国际合作、后勤产业、战略发展等工作。需特别指出的是,由于UCL医药学以其领衔世界的科研实力,其科研经费和学生人数位居学校各学科之首,学校设立一名副校长分管医药学院及该学科涉及的相关事务。6名副校长和校长组成了学校高级管理执行团队(Provost’s Senior Management Team),负责学校的日常运行。

三、学术委员会的职责

英国大学高度重视教学质量,具有较强的自。学术委员会全面负责与学术有关的事务,就学术事务向理事会提出建议。伦敦大学学院学术委员会接受学校理事会领导,作为学术事务的最高管理机构,具有广泛的学术事务处置权力,负责学校学术事务并确保学校所授学位的质量。学术委员会成员覆盖所有学术学院,包括当然成员,即校长、各学院院长、名誉教授、所有学术部门负责人、图书馆馆长、学生事务长、学生会的活动组织负责人、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及学院导师。其中,任命成员根据行政职务和个人贡献由学术委员会提名并由理事会任命,不超过40人;选举成员来自11个学术学院,各学院代表数量与其教学科研人员的数量成正比,其总数大于学术委员会成员数的1/4,但小于1/3。具体情况如下:各学院教职员工代表,不超过70人;各学院推荐1名7级以上(Grade 7 and above)的专业人员(Professional Member);由专业服务部门(Professional Services Divisions)或非学术部门(Non-academic Units)推荐的专业7级以上的非学术职员共10名,各学院推荐1名全日制学生代表及2名研究生代表,共13名。

原则上,各当选成员的任期不超过六年,离任至少一年后才有再次担任成员的资格,但对于同时担任理事会成员的学术委员会委员,其学术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与其理事会成员资格同步,不受此规定限制。学术委员会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会议,向理事会就学校学术事务进行汇报,包括教育政策、教学组织形式、学生测评、科研、课程;针对大学和其他机构间的学术合作、学术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和任期、学位授予等提供决策建议,也可向理事会就学校的任何其他事项提出建议。

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内部治理中有着重要地位。学术委员会委员覆盖所有学院各级别的学术人员和专业人员,确保了教职工参与学校学术管理的高参与度。学术委员会在设置上与其他委员会同属于理事会的下设委员会,但理事会中30%的成员均由学术委员会从其委员中推选。同时,学校章程明确指出,凡涉及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理事会均应征求学术委员会的意见。为保障学术人员在学校运行中的权利,每个学院均成立各学院学术委员会(Academic Committee),负责学院学术事务。伦敦大学学院条例对学术人员的聘任和解聘有明确的规定,对违反学校规定但未达到解聘条件的学术人员,学校将首先给予口头警告,如果情况严重或口头警告无效,将予以书面警告,并视其表现情况在两年后解除警告。通过这些具体规定,学校在运行过程中对各类问题的处理有章可依。

四、学院的职责

UCL现有医学院、生命科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认知科学院、巴特利特建筑环境学院、工程科学院、数学与物理科学院、人文艺术学院、法律学院、社会与历史科学院和教育研究院11个学术学院。各学院共下设百余个系(部)(以下简称系)及研究中心,涵盖不同学术领域。学校日常运行的决策权分散在各学院并通过学院下放到各系研究中心,参与决策的群体涵盖各类教职员工,但以学术人员为主。学校教学科研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均由各系相对独立地开展。学院主要负责相关学科间工作的衔接和协调。理事会在院长和系主任的任命上具有最终决策权,以确保学校的宏观调控以及院系执行二者协调有序地运行。

每个学院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委员会和教学系,各教学系独立运行,开展教学和研究活动,在教职人员聘任、专业设置、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上具有较大的话语权,行政上隶属于其所在的学院。学院设院长和行政负责人(Head of Administration)各1名。学术与财务管理是院长的重要工作,并向副校长及其团队提交关于本学院的发展策略、人力资源分配、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学生事务等的报告,负责安排相关活动以确保定期与学院成员的交流。行政负责人支持院长的工作,同时向学校行政副校长汇报其工作开展情况。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经费使用、学生招募等相关事务,原则上由学院负责。

根据学校章程,每个学院设院长和副院长各1名,必要时学院可增设1名副院长。院长人选由副校长报理事会,由理事会任命,副院长由学院任命。院长招聘工作由副校长主持,学院学术职员参与。通常情况下,院长职位招聘信息由副校长视情况在校内或校内外。如招聘信息在校内,大学理事会的秘书将代表副校长邀请该学院相关成员就院长招聘一事提出相关建议;如面向校外公开招聘,将成立专门的院长招聘委员会,其成员包含学院部分职员。该委员会将向副校长提交关于院长职位招聘条件及其人选的正式报告。基于该报告,副校长向学校理事会提出院长建议人选。

学院的职责主要包括根据学校章程,从具有高级讲师以上职称的教职员中任命1名或2名副院长;审批学院设置或颁发的奖项及证书,或执行与此相关的各项工作,如奖学金、助学金、文凭等;与UCL行政办公室合作,按照学校规定,组织学生考试;完成学校理事会、学术委员会或学校要求的其他工作。为完成教学科研工作,更好履行其职责,学院根据院长提议或理事会、学术委员会及UCL 学术管理手册(Academic Manual)的要求,设立系列委员会,这些委员会成员的身份及管理按UCL 学术管理手册相关规定进行。学校的每个学院均有权通过相关委员会就其所涉领域的学术事务向理事会或学术委员会提出建议,完善UCL的教育政策和教学科研管理。

五、系的职责

学校日常运行结构的基层组织是系。通常情况下,一门学科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系。各系设有系委员会,由全体学术人员组成,在系主任领导下管理全系教学和科研工作。与院长的任命相似,系主任由理事会征求副校长意见后任命。副校长向理事会提出建议前需通过多种渠道咨询该系教职员工的意见。副校长也应咨询该系所在学院院长的意见,如情况所需,还可征求学校分管学术的副副校长的意见。如系主任招聘信息在校内,学校理事会秘书将代表副校长邀请该系相关成员和该学院其他系主任就该系系主任招聘事宜表达自己的观点。如该职位面向校外招聘,与招聘院长相似,将成立专门的系主任招聘委员会,该委员会成员包括该系所在学院的院长及该系部分职员。该委员会具体负责招聘事项,并对系主任人选的建议形成正式报告,递呈校长。副校长根据该报告向理事会提出系主任建议人选。系主任或执行系主任通过执行学院院长和副校长的工作安排对学校理事会负责,如系主任因特殊原因,包括公休需离开其工作岗位一学期以上,或因不可预见的情况需提前结束其任期,理事会可按学校既定程序,经副校长提议,任命1名执行系主任。

各系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教职员会议,所有学术人员,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和研究人员及属于学校学术委员会成员的该系职员均有资格出席教职员会议。该会议也可邀请该系的其他成员,如非学术职员和专业技术职员出席。系主任需确保教职员会议严格按学校既定规则进行。会议由系主任或执行主任主持,如系主任或执行主任不能主持会议,需委托专人代其主持会议。教职员会议可讨论系里的任何事项,包括教学内容、方法、行政管理政策、学生评估及教职员工工作安排等。会议也需指定其专门成员负责该系师生咨询委员会的工作。会议议程应在会议召开前发送给参会人员,并确保所有教职员工均可阅览该议程。会议成员均有权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提出教职员会议议题。 会议记录需经下次教职员会议确认。由于系主任通过院长和副校长对学校理事会负责,教职员会议不得限制系主任的权利。尽管如此,学校理事会希望系主任对系教职员会议的决定予以重视。

六、结语

经过近200的发展,UCL内部治理结构在发展中逐渐完善。当前,其理事会既有外部成员,也有内部成员,既有学术人员,也有非学术人员,既有教职工,也有学生。值得指出的是,UCL内部治理的各主体积极吸纳学校的各利益相关者,学生在学校内部治理过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为确保包括理事会、学术委员会及各级委员会在内的学生代表成员能完全代表全体学生,理事会征求学生会的意见后制定学生成员推选管理规定。根据学校管理条例,学校设立1名或多名学生事务院长(Dean of Students)。作为学校全职职员,学生院长的聘任和任期由理事会决定,同时,理事会、学术委员会等系列委员会中均设有专门的学生席位,大学章程和条例明确规定了以上组织的学生席位数。

参考文献:

[1]Website of 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EB/OL]. http://ucl.ac.uk/,2016-03-25.

[2]Statistics of International students, Website of University College.[EB/OL].http://ucl.ac.uk/srs/statistics/tables/p/all-years,2016-03-26.

[3]University Constitutions, Website of University College.[EB/OL].http://ucl.ac.uk/srs/governance-and-committees/governance,2016-03-22.

居委会副主任述职报告范文第3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三述”活动,促进区属单位“一把手”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为建设廉洁法治城区提供政治保障。 “三述”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简便高效的原则。

为确保“三述”工作的顺利开展,区纪委成立口头“三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__同志任组长,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__、区纪委副书记__任副组长。

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监察局),由区监察局副局长程庆红任办公室主任,分四个工作小组:

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重点报告区属单位“一把手”抓好本单位廉政教育、作风建设、廉政制度建设、权力风险防控及内控机制建设等情况。

2、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情况。根据《__市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和《__市__区建设廉洁城区实施方案》,重点报告2015年上半年落实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的情况,以及落实区委区政府建设廉洁城区责任分工的情况。

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市委《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的要求,重点报告以下五方面的内容:

1、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是否遵守“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行政审批、执法等事项;是否对本单位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即 “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按照议事规则进行集体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在集体议事中是否执行“末位表态制度”;是否存在个人擅自改变集体研究决定事项的情况。

2、选拔任用干部情况。是否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封官许愿、任人唯亲、暗箱操作、违规打招呼的情况;是否公平公正,有无分亲疏、拉帮结派的情况。

3、公共财物管理使用情况。是否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本单位的资金使用是否严格审批程序;有无随意审批、动用专项资金的行为;是否在公务消费、公款接待上存在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的情况。

4、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是否有强令、同意、授意、默许将本单位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改为直接发包工程、应急工程、保密工程、抢险救灾工程,或将不是应急工程的项目拖延为应急工程,或通过“化整为零”等形式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或擅自变更招标方式等行为。

5、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是否拒收或按规定上交红包、礼金及有价证券;是否存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的现象;是否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要求或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是否按规定及时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以及收入、房产、投资等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是否存在出入私人会所;是否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是否存在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活动等生活作风问题。

加强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坚定政治立场;加强纪律建设

,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作风建设,践行党的宗旨;加强品德修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一)准备阶段(2015年4月-2015年5月30日前)

1、确定“三述”对象。根据《__区区属单位“一把手”口头述责述廉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本年度第一批(总第七批)口头“三述”对象4人,分别为: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廖锦文;区投资推广局:赖建华;区妇联:罗安娜;清水河街道:文忠。请上述单位指定一名专责工作人员,于2015年5月12日前提供附件2相关资料报区党廉办。

2、报送“三述”报告。根据“三述”内容,各“三述”对象实事求是地对履职情况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撰写报告。“三述”报告字数约为3000字,于2015年5月22日前报送区党廉办。

3、全面了解掌握情况。区口头“三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作小组到“三述”对象所在单位召开测评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区工作组通过以下途径,全面了解掌握情况。

(1)到所在单位张贴公告征求意见,公布区工作小组联系电话;

(2)到所在单位召开问卷测评会,对“三述”对象及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测评;

(3)找“三述”对象所在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了解“三述”对象履职和廉洁自律的情况;

(4)查看“三述”对象所在单位会议记录、纪要等资料,了解“三重一大”问题决策和有关制度规定落实的情况;

(5)走访了解所在单位服务对象的意见或建议,并收集有关情况反映。

(6)梳理及网络舆情,收集群众反映和意见。

(二)实施阶段(2015年6月中旬)

准备阶段工作完成后,区纪委常委会将适时召开口头“三述”会议,参会人员为区纪委常委、区党廉办工作人员及口头“三述”对象。会议由区纪委书记(或委托纪委副书记)主持。主要程序为:

(1)“三述”对象自述(约20分钟)。向区纪委常委会当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本人廉洁从政的情况。

(2)现场询问和说明。会议主持人根据问卷测评结果、走访了解掌握的情况及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询问,由“三述”对象当场说明有关情况。

(3)会议主持人点评。一是对“三述”对象的自述进行评价;二是结合问卷测评、群众反映等情况,指出“三述”对象存在的不足或者应注意的问题,提出有关要求。

五、结果运用(2015年6月下旬)

居委会副主任述职报告范文第4篇

低保工作关系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规范低保管理,增强低保工作透明度,保证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公认,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行临西县农村低保听证制度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8月份起,在全市统一实行城乡低保听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充分认识推行低保听证制度的意义

实行城乡低保听证制度是准确认定城乡低保对象的重要措施,是对城乡低保审批程序的探索完善,也是做好新时期城乡低保工作必然要求。各乡镇办、有关单位要将推行城乡低保听证制度作为落实惠民政策、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低保听证制度,杜绝错保、漏保现象的发生,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目标,维护好群众基本权益和社会公平公正。

低保听证的内容及程序

(一)听证对象

1.新申请低保对象待遇的家庭。

2.有举报或群众反映较大的在保户。

3.年审时的全部在保户。

(二)听证会的组织实施

听证方案由听证对象所在村(居)委会、低保单位制定,经所在乡镇办和市民政局审批同意后实施,听证会由听证对象所在的村(居)委会、低保单位组织实施,下岗、失业人员由长期居住地的村(居)委会、乡镇办管理听证。听证结果作为村(居)委会、低保单位上报低保人选的主要依据。

(三)听证人员

听证小组成员一般在15人以上,原则上为单数,并不定期轮换。具体人数由村(居)委会、低保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村(居)听证会代表由村“两委”成员代表(社区居委会成员)、村(居)民代表(含低保对象代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较高威望的知名人士等有关人员组成;低保单位听证会代表由低保单位主要负责人、低保专干、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含低保对象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如果听证会组成人员与申请人有亲属或其他利益、利害关系,则该听证人员予以回避。

(四)监督人员

主管民政工作的乡镇办副职、民政所长、会计、低保单位主管副职、低保工作主要负责人、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听证过程,并在听证结果上签字。

(五)村(居)民、低保单位职工均可到会参加旁听

(六)听证时间确定

村(居)委会、低保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听证会的召开时间,在听证会举行的5日前,应将听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举行听证的事由通知各有关人员,并告知全体村(居)民、低保单位职工。

(七)听证程序

1.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召开,向全体参会人员宣布本次听证会代表构成情况,告知听证对象权利和义务。

2.宣布本次听证会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宣读低保相关政策及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的基本条件。

3.申请人向听证会陈述申请理由。

4.调查员向听证会代表通报申请人的入户调查情况。

5.听证会代表及旁听人员向申请人提问。

6.申请人暂时退场回避,听证会成员逐一进行讨论,进行无记名投票。

7.申请人返回会场,当场进行唱票、计票,由主持人当场宣布结果。有三分之二以上听证成员赞成视为通过。

8.如申请人对听证结果不满意,可向所在乡镇办民政所或低保单位提出申请二次听证,乡镇办民政所或低保单位接收到二次听证请求后,要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再调查、再取证,并安排二次听证时间。

(八)听证结果确定

乡镇办民政所、低保单位要将听证无异议的申请人名单汇总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根据市城乡低保家庭信息对比机制,交由市财政局、住建局,人社局、工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信局进行信息比对,信息比对无异议人员可进行村(居)、乡(低保单位)、市三榜公示,公示无异议进入审批程序。

(九)其他

1.听证会要制作详细笔录,并经听证代表、民政所长、低保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村(居)委会、低保单位签字盖章报民政局备案。

2.为维护申请人的隐私与尊严,听证成员要避免询问与听证内容无关的问题。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做好低保听证的组织工作

各乡镇办、低保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落实好低保听证制度工作纳入乡镇办党委、政府、低保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以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低保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主管副职为组员的城乡低保听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专门组织来推动这项工作。市政府与各乡镇办、低保单位要签订《市全面推行低保听证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乡镇办行政一把手(低保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副乡长(主任)(低保单位主管副职)为直接责任人,明确由低保单位主管副职、乡镇办民政所长、会计和乡镇办包村干部具体抓好这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低保听证工作顺利开展

由市民政局对各乡镇办分管副职和民政所长、低保单位主管副职进行集中业务培训,然后以各乡镇办、低保单位为单位,再对各村干部、居委会主任、低保下属单位专干进行培训,全面宣传普及低保的有关政策,学习掌握低保听证会的操作步骤和规程。严格按照低保听证程序开展工作,决不能搞形式、走过场。在低保听证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及时与市民政局沟通。

居委会副主任述职报告范文第5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黑色五月”为你整理了这篇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事迹报告会简报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11月17日,武汉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事迹报告会走进蔡甸区。武汉市宣讲团成员涂可蔼、陈飚、熊焱、杜云、汪勇、阎鹏等6位同志和蔡甸区抗疫先进代表燕占飞,用真切朴实、发自肺腑的语言,讲述了自己投身抗疫一线的奋斗故事和难忘经历,从救死扶伤、火神山医院建设、守护群众安全、社区防疫等方面,重现了抗疫斗争中的一幕幕感人瞬间,弘扬伟大抗疫精神。

会前,蔡甸区委书记陈新垓,区委副书记、区长郝胜勇,区人大主任查国振,区政协主席胡朝晖,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史玉菡会见了宣讲团成员和蔡甸区抗疫先进代表,并向他们表达了崇高的敬意。

在暖场环节,全体人员观看了武汉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事迹宣讲专题宣传片和由蔡甸区融媒体中心刚获得的全国短视频一等奖《爱让我们坚强》宣传片。报告会一开始,全体肃立,奏唱国歌。随后,宣讲团成员集体亮相,少先队员向报告团成员献花。此次报告会以“学习英雄先进事迹 弘扬伟大抗疫精神”为主题,宣讲团成员依次登台讲述了感人至深的抗疫故事,让现场听众深受激励,引起全体人员的强烈共鸣和热烈反响。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民警涂可蔼,感染康复后,果断推迟婚礼、一路逆行,主动请战江汉开发区方舱医院安保任务,用忠诚和担当践行了“疫情在前 汉警当先”的铮铮誓言。武汉城建集团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陈飚,带领党员突击队第一时间奔赴雷神山战场,连续68天高风险、高强度、高压力保障物业服务,和全体物业人员一起开荒保洁、配送餐饮、转运医疗垃圾、清洁消杀,无一出现差错,创造了零感染、零污染、零事故的奇迹。武汉市武昌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护士长熊焱,带领团队克服重重困难,连续奋战两个多月后,再次逆行重症病区,悉心护理病患,忠实履行了医者仁心、救死扶伤的天职。汉阳区龙阳街道芳草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杜云,带头组建社区防疫工作组,建立医疗咨询群,全面开展“大排查”,想办法想心思想点子,满足居民生活需求,当好了社区群众的“大家长”。湖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分部经理汪勇,组建志愿者团队,动员网约车免费接送金银潭医院医护人员上下班,参与建立餐食供配体系,温情守护医护人员,彰显了新时代快递小哥的精神风貌。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科长阎鹏和他所在的团队,在高强度、超常规的作业环境下,始终坚守安全生产底线,保质保量打通供氧通道、实现安全零事故,保障火神山医院如期安全完工。蔡甸区优秀抗疫先进代表燕占飞,主动请战火神山医院值守任务,积极参与巡逻防控、应急值守、纠纷调处等工作,为火神山医院建成运营作出了积极贡献,展现了90后青年一代的责任担当。随后,武汉市职工读书会李德良带来了诗朗诵《让我们一起回家吧》,该作品由蔡甸区统计局蔡飞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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