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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金审计报告{整理5篇}

2024-07-22 07:06:01工作报告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工程资金审计报告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工程资金审计报告范文第1篇

审计师通过对会计报表的审计,对被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发表意见,出具相应审计报告,具有很强的鉴证作用,使报表使用者对被审单位的会计报表中所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有比较清晰的认识,从而对自己的决策行为有很强的指导作用。但是基金这样特殊的金融实体其业务的单一性、运作形式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会计报表中所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是有限的,而基金持有人所关注的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运行是否有效,基金的实际投资风格,基金经理的尽职情况在会计报表中均没有得到反映,当然对这些信息的意见也不会反映在审计报告中。与其他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相比,基金的审计报告远远满足不了持有人的需求。因此,在提供审计报告的同时,还应提供一系列产品以满足持有人的需求。

二、基金审计报告的局限性

基金的审计报告与一般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相比满足不了使用者的需求的原因,是会计报表反映的经济内容不同。

(一)会计报表上所反映的经济活动不同

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对其资产进行运作,基金经理人在对基金进行投资时我国的相关政策法规对其投资范围有着严格限制与规定,即:只能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这就使基金在投资业务上形式比较单一:只能对一些法定的金融工具进行买入卖出,而且这些买入与卖出行为的经济结果-已实现的收益、未实现的收益是很容易确定与计算的,因为这些金融工具流动性很强,其交易价格是很方便从公开市场中获取。同时国家相关的法规禁止基金管理人以基金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等行为,这些因素综合起来使得基金的会计报表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活动形式单一,表内基本上反映了所有的经济业务活动的实质;表外需要披露的事项很少,也不复杂,没有或有事项、资产担保、诉讼等不确定性事项,与关联方的交易也很简单,仅仅是委托关联方进行买卖证券的业务,并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相应的手续费。因此其会计报表所反映经济业务是比较简单的,其结果是很清晰的。

与基金不同,任何一家一般的上市公司经济业务形式是多样的、复杂的,如为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即可以从主营业务入手,也可以采取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的形式;在主营业务方面既可以通过正常的业务操作,也可以与关联方的大量业务交易来达到粉饰报表、提高利润的目的,尽管会计制度上规定了关联方交易中超额利润部分不得计入利润,但是计入资本公积项目同样可以提高报表质量,因为增加了所有者权益项目;另一方面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于业务的需要存在着大量的资产抵押、贷款等经济业务,而这类业务的风险极大,并且同时由于各种原因还会面临着一些诉讼案件等不确定性事项。因此一般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的表内表外均反映着大量的、复杂的经济业务,以及一些或有事项和日后事项等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财务信息。

(二)报表上数字的确定性不同

由于基金业务的单一,投资的金融工具流动性较强,并且对这些金融工具的期末计价原则国家有着严格的规定,而且其交易价格是很容易从公开市场上获取的。如作为衡量基金业绩最重要的三个财务指标: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单位基金净值增长率,单位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是需要定期公布的(如开放式基金要求每个开放日的次日披露该开放日基金单位净值),并且这些财务指标的计算要遵守中国证监会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的要求,人为的操作性很少,所以基金报表中的财务数字确定性很强,争议较小。 而对于一般上市公司来说,对报表中的数字的可操纵性就很大了,如在年末销售一批货物如果手续齐全就可以作为当年的收入,而如果手续不全则不能作为当年的收入,这样一笔销售可以作为当年或下一年的收入;同样会计制度中规定了很多的会计政策是可以选择的,如存货计价有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加权平均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提取坏账费用的比例等都会受到人为的主观影响。因此一笔相同的经营业务对于不同的基金来说在报表中反映出来的数字基本上一致,而对于不同的上市公司来说由于会计政策选择不同及经营者主观因素的影响在报表中反映出来的数字是不会相同的。

(三)业务上的不同造成投资者的需求不同

从上面的讨论中我们可以发现,一般的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提供大量的与企业经营有关的财务信息,这些财务信息都是投资者所关心的。因此当审计师通过对会计报表的审计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是很有价值的,能够提高相关财务信息的可信度,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但是由于基金业务的单一性,基金持有人最关心的三个财务指标是会定期公布的,并且基金持有人往往会更关心这些大量投资决策形成过程是否合乎公司的制度规定,而不是仅仅:请记住我站域名反映在报表上的数字。因此,此时审计师通过对基金的会计报表的审计,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是远远满足不了基金持有人的需求的。并且基金其特点表现为两个方面:(1)基金运作形式特殊,与基金运作相关的有三部分:基金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其中基金托管人依法持有并且保管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的运用基金资产;基金持有人通过参加基金持有人大会并且行使表决权。这三方的不同权利和义务是为了相互之间起到一种制衡作用,希望能够有效地防止任何一方侵害基金资产、损害基金利益的行为。而这一切在实际工作中的运作均反映在企业的规章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及执行情

况上,但是这些信息在会计报表上没有反映。对于类似基金这类的金融实体,其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情况的报告对于基金持有人而言所提供的信息比会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更为全面、更有价值,更能指导自己的决策行为。(2)我国基金在成立时由于法规的限制只能选择契约型而不能选择公司型。这样基金持有人、基金委托人、基金托管人之间是以基金信托契约规范,基金持有人只能通过持有人大会来行使自己的权力,与公司型基金相比,契约型的持有人风险更大一些而且权力也小了很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基金持有人在决策时会更加谨慎,同时他们也希望审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的同时也能出具一系列其他的相关产品来满足其需求,尽量减少信息不对称风险。

三、弥补基金审计报告的不足

潜在的投资者是否购买某种基金,基金持有人是否继续持有该种基金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如内部控制的好坏、基金的真实投资类型、该基金经理人的背景以及其是否尽职等一些因素,而这些信息均无法从会计报表中获取。通过上面的讨论本人认为审计师在基金的审计过程中除提供针对会计报表的报告外,至少还需要提供以下三种报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基金投资风格报告、基金经理人尽职调查报告。

(一)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对于类似基金这类的金融实体其内部控制设计的是否合理,运行是否有效是关系到基金生死存亡的头等大事。而内部控制与审计的关系是,内部控制既是被审计单位对其经济活动进行组织、制约、考核和调节的重要工具,也是审计师用以确定审计程序的重要依据:(1)审计师在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时不论被审单位规模大小、都应当对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充分的了解。(2)审计师应根据其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了解确定是否进行分析性程序以及将要执行的分析性程序的性质、时间、范围。可见审计师在执行审计过程中可以依据内部控制的好坏决定是否利用以及利用的程度,如果利用内部控制发生的成本大于节约的成本那么可以不去利用,从而执行更多的实质性测试。因此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情况的好坏会影响到审计报告的类型。基金持有人不能仅仅关注会计报表上的数字而不关注其内部的情况,因为对于基金来说其投资过程比投资结果要重要得多,而投资过程控制的好坏是反映在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方面上。所以对于审计师在对基金这类金融实体提供的审计报告的同时提供内部控制审核报告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基金类型的报告

基金在设立时都有自己的定位,按照美国ICI的事前分类标准把所有的基金分为成长型、收益型、和成长收益型三种。不同类型基金定位不同类型的投资者,如风险偏好型投资者会选择成长型基金进行投资,风险规避者会选择收益型基金进行投资。并且不同类型基金所面临市场风险是不同的,如当本国经济形势看好时,理智投资者会选择成长型基金进行投资,因为此时在可接受的风险下会获得更高收益;但当经济形势不景气时,理智的投资者会选取收益型基金投资,此时在风险可接受的情况下获得稳定的收益。由此可见,基金的类型对投资者来说是很重要的,它影响着投资者的决策行为。

我国基金都是在设立时在招募说明书中对所成立的基金进行定位,这种事前分类法已不能适应当今的经济环境了,因为基金在后来的运作过程中其风格发生很大变化,与原来既定风格不相符。如曾晓洁等在《基金投资风险和基金分类的实证研究》一文中对我国1999年7月之后上市的31只基金的分析中发现,其开始宣称的类型在后来运作中发生了很大改变,事前确定的风格并不能代表后来真实的投资风格。

通过上面的讨论可以发现,按照事前分类法来确定基金的类型是不科学的,并且往往由于基金的实际类型与所标榜的类型不一致会严重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审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的同时通过对基金所实际投资的上市公司的市值大小、P/E、P/B、公司的成长性等一些指标来进行分析,然后根据投资组合总的特点再对基金进行分类,并出具基金类型报告。

工程资金审计报告范文第2篇

2015年公布的审计工作报告有哪些亮点?

按照过去的经验,舆论主要关注的是违规金额、违规部门等。如审计发现,10个省的国税部门纳税审核不严,少征37家企业税款3.18亿元;还有15个省的国税部门违规为104家企业办理税收减免5亿元;抽查的65家医药企业虚开药品销售发票200多亿元,偷逃税60多亿元;有的企业甚至是专门的开票公司。在土地出让收支审计中发现,收入少征3664.23亿元,通过收入空转等方式虚增1467.78亿元;违规支出用于弥补行政经费、对外出借、修建楼堂馆所等7807.46亿元,还发现有8358.75亿元滞留在财政专户或直接坐支。在企业审计中发现,部分企业因不按规定决策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16.42亿元,形成亏损或资产闲置354.45亿元。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甚至首次采取公开点名的方式,以云南省第一医院原院长王天朝、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原总经济师杨世芳、南方电网原副总经理肖鹏、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原总监郭振玺为案例,总结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特点。

可以发现,今年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更为尖锐,性质不同的违规金额更多。有人可能疑惑,经过多年的审计整改,财经秩序应当越来越好,为什么问题金额反而更多了?事实上,违规金额更多,主要反映了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监督的工作力度更大,技术手段更先进。在2015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往前延伸了几年,同时按照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审计范围进一步扩大。因此,审计发现违规金额更多,并非反映当前财经秩序更差了,而应是审计力度大大加强的结果。

违规金额的发现及处理,可以直接挽回损失,促进增收节支和反腐倡廉,是可用货币直接计量的审计成果,其价值和意义不可低估。不过,另外一类不可用货币计量的审计成果,即国家审计在深入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推动深化改革方面的作用,却往往被社会各界严重忽视。作为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石和重要保障,国家审计机关一直致力于充分利用信息和专业优势,着力监督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情况,为推动完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做出贡献。而这些,在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得以充分体现,是更需要重视的亮点。

亮点之一:审计工作报告的高度

――审计机关抽查600个重大项目、聚焦简政放权和盘活存量资金落实情况

凡是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涉及的领域,都是审计监督的覆盖范围。但是,在审计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审计项目的选择必须要突出重点、强调成效,而非胡子眉毛一把抓。每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均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立意高远。今年公布的审计工作报告,对于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特别是稳增长、调结构相关问题给予高度关注。一般认为,审计主要关注公共权力“乱作为”,对于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审计,则更关注“不作为”。

审计发现:部分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周期长、开工不及时、建设推进慢。抽查600个项目,涉及投资9100多亿元,有43个项目向中央主管部门申报超过半年未获批复,最长4年7个月;另557个已批准项目未按计划开工,其中56个是2013年及以前批准的。

对于简政放权、商事制度改革的推进情况,审计指出一些部门和地方存在简政放权落实力度不够、具体措施不够协调等问题。对这些具体的单个项目的审计及分析,并非单纯地为发现若干违规违纪问题,更重要的目的是从宏观上透视稳增长政策及相关部署在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盘活存量资金是当前为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增效的重要举措,对此审计工作报告指出,存量资金的产生根源在于预算管理碎片化问题,各类专项收入、专项资金、挂钩支出等制度规定,加上一些改革措施或工作部署推进滞后影响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财政专户清理不到位使大量资金结存,由此导致当前财政资金统筹困难。而基于审计揭示问题及对体制成因解剖所提出的相关意见,已经在国务院的最新政策中得以充分体现,必将对稳增长、调结构宏观部署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亮点之二:审计工作报告的深度

――审计报告指出,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未触动实质利益分配

审计成果不仅仅是揭示问题,更重要的贡献是综合各方面信息,透彻分析问题的体制成因,进而提出审计意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例如,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是当前财税体制改革焦点和难点问题,相关政策文件已经公布。改革进展如何?在2015年审计工作报告中,对专项转移支付的改革就给予重点关注。审计发现,改革方案在执行中存在框架易搭、实质难动问题,所谓清理整合尚没有触动实质利益分配。

审计工作报告指出,近年来清理归并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碎片化、部门化、司处化”现象。财政部2014年上报专项转移支付133个,执行中实际安排明细专项362个;抽查343个明细专项有43个部门参与分配,涉及123个司局、209个处室。结合审计发现可以断言,专项转移支付的清理整合,应当与行政体制改革、简政放权结合起来,自上而下推进,否则难以成功。

在过去,对专项转移支付的关注主要集中在“最后一公里”,即基层政府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不善。然而,基层管理不善是否有深层次的体制原因呢?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就直指“最先一公里”,即专项转移支付在各部委的分配程序和环节设计就存在问题。只有这样基于审计证据所进行的深入分析,才能真正推动全面深化改革,而非假落实、假作为。

亮点之三:审计工作报告的宽度和广度。

――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均被审计

工程资金审计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 施工 造价管理

0引言

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是工程实体形成阶段,是人力、物力、财力消耗的主阶段。本文借鉴唐山某小区工程实例浅谈一下本人对于施工阶段造价过程管理方面的一些经验总结,作为中介单位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参与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工作是为甲方提供工程成本控制的建议,运用技术、合同等手段帮助甲方有效控制成本,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甲方完整资料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明确投资目标。

建设项目的投资是分阶段、分期支出,资金应用是否合理与资金时间安排有密切关系。施工过程中根据进度计划对资金控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按时间进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二)编制工程预算执行情况表。

(三)根据工程预算执行情况表中的偏差进行分析,编制投资偏差原因分析表。

2、对考虑中的工程变更进行估算,并提交变更分析报告,供甲方决策;对已经决定或执行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内容的费用申请及费用计价调整进行审核并及时调整总投资控制目标。

工程变更、洽商等是每个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对于这些不可预计的工程费用,在发生前,咨询单位应该对其变更的必要性、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情况、变更发生的原因、变更建议方案编制变更分析报告,供甲方决策。

审核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内容

1). 审核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手续是否合理合规,是否符合甲乙双方的事前约定。对不符合程序的口头变更、便条变更的工程量不予认可。

2). 分析判定设计变更责任方。为分析变更的原因,明确责任,对设计变更进行分类管理,分为施工类、设计类、业主管理类,并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

3). 审核变更中涉及的数量及计价的准确性、真实性。

a.审核设计变更部位的工程量增减是否正确,是否得到了如实反映,严格记录设计变更的施工时间。

b.审核变更部位的定额清单计价套用是否合理。

c.审核设计变更计算过程是否规范。审核工程量的计算是否按有关的计量规则进行计算,有无高估冒算。

(三)根据审核后的费用调整文件及时修改控制目标,根据合同约定方式对变更内容发生的费用增减进行申报,并出具审核证书。

3.审核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付款申请,按相应要求和规定格式向甲方提供工程的付款审核证明及建议。

在项目施工中,造价咨询单位通过工程的计量与支付来控制工程造价,协助甲方在施工的各个环节上发挥其监督和管理作用。

(一)工程计量的一般程序是承包方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即承包方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向造价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的报告,造价工程师在接到报告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成工程数量,并在计量1天前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必须为造价工程师进行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员参加予以确认。承包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时,由造价工程师自行计量,结果仍然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二)一般工程都是按月进度款形式支付工程款,每月固定日期前施工单位将月进度款报至监理单位,经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至造价咨询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合同等约定对月进度款的工程量、费用支付、预付款扣减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造价咨询审核支付证书。

4 、协助甲方与本工程相关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准备相关依据,协助甲方进行费用调整、索赔及反索赔工作,并提供咨询意见和合理建议。

(一)对合同的各种条款仔细分解研究找出盲点,预作分析及时补充预防可能发生的争议。常见的施工索赔有:

1).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规定数量和内容设计图纸和资料,未按时交付合格的施工现场等,造成工程拖延和损失;

2).工程地质条件与合同规定、设计文件不一致;

3).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变更原合同规定的施工顺序,扰乱了施工计划及施工方案,使工程数量有较大增加等。

根据内容进行分类并审核索赔报告。

索赔类型分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工期和费用共同索赔三种。

完整的索赔报告包括:总论部分,概述索赔事项;合同论述部分,叙述索赔的依据;费用索赔或工期索赔的计算论证;证据资料部分。审核索赔报告时一定要索赔项目明确、依据准确、内容精确、证据齐全,还要审核其索赔资料提交时间是否在规定期限内。

5 、参加施工现场列会及业主和甲方要求的其他会议,协助甲方协调各合同单位以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工地会议是了解施工情况的最直接方法,通过各种会议能充分了解到施工现场情况、存在问题等,同时它也是进行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6 、协助甲方进行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结算进行全面复核计算,最终确认总工程造价。并向甲方及业主提交每一分项工程结算审价报告及全部工程结算总价、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的专题总结报告。

(一)竣工结算的原则

1.必须具备竣工结算的条件,要有工程验收报告。对于未完工程或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能结算;需要返工重做的,应返工修补。

2.竣工结算的工作要做到既合理,又合法。

(二)竣工结算的依据

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隐蔽工程记录、停工复工报告、施工签证洽商单、钢筋调整表、其他费用单、交工验收单、施工合同、施工协议、费用调整记录、符合工程要求的计价规范等。

(三)竣工结算的方式

竣工结算的方式与承包合同方式有关,根据相应的承包方式有以下几种:

1)固定总价法

2)固定单价法

3)预算签证法

4)竣工图计算法

(四)竣工结算的审核期限

1).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在500万元以下,审核时间为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2).工程竣工报告金额在500万元至2000万元,审核时间为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3).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在2000万元至5000万元,审核时间为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4).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审核时间为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五)竣工结算审价报告

审价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审结情况、存在问题和审价意见或建议几个部分。报告要求实事求是,定性客观、准确。

工程资金审计报告范文第4篇

抽查的金融机构违规经营问题较突出

部分央企违规决策造成损失浪费超百亿

专项转移支付管理长期呈现“小、散、乱”

科研经费管得过死,存在不得不到处“凑”发票来报账的情形

8.43亿元扶贫资金被长期闲置

4.86亿元安居工程财政资金被挪用

3.86亿元工伤保险基金被骗取冒领、挤占挪用等

397个水污染防治项目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呈现四大特点

每到年中,审计署就会密集审计公告,交上一份中国财政经济的全面“体检报告”,政府部门、大型国企、重大专项,都是“体检”对象。

6月29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同一天,审计署公开23个审计公告,涉及43个中央部门(包括审计署)、10户中央企业、5家金融机构,以及扶贫资金、保障房、工伤保险基金、水污染防治项目、农林水专项等审计结果,和39起已处理的违纪违法问题情况。

记者注意到,一天内23个审计公告,是近三年来数量最多、时间最密集的。2014年、2015年,审计署在6月集中的审计公告分别为18份、22份。

审计署办公厅政策研究室主任郭彩云对记者表示,推动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是今年审计工作贯穿的主线,以促改革、促发展、促反腐为目标。

“当下,国家审计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是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利器。国家审计具有专业化特点,又依法公开披露,这一履职过程就可以将一些体制性、机制性的问题暴露出来。”6月30日,在审计署审计工作报告分析会上,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时红秀表示。

2015年整改问责效果为历年最好

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6083亿元,处理5500人

发现问题只是起点,消灭问题才是终点。对于整改、问责,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报告指出,2015年整改问责进一步强化,整改效果为历年最好。

今年工作报告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专门反映。从总体上看,去年整改工作全面而深入,相关问题已基本全部整改完毕,整改成效为历年最好。主要表现在:一是违纪违规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共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6083亿元,处理5500多人;二是体制机制性问题得到有力推进,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制定完善制度5947项,推动了相关领域改革和完善制度;三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相关部门推进了深入核查、分类处置、落实责任。

以“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这一项重点审计工作为例。参与此项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介绍:“一是在审计过程中按月出具‘审计整改函’,要求被审计单位即查即改;二是在审计报告出具后要求地方政府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按期整改问责,审计机关对整改问责情况进行跟踪。”2015年,通过整改问责,各地对2138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其中有549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等党纪、政纪处分,有1157人被诫勉谈话、约谈,有195人被通报批评,有67人被停职检查或作出书面检查。

据郭彩云介绍,从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单项公告中的问题可以看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方面问题越来越少,而且新发生的不规范问题也是越来越少,财政管理的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也有明显提高。“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大多发生在一些领域或个别地区,特别是一些基层单位或下属单位。”

“审计工作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6083亿元,这确实是成绩显著。6083亿元,约占2015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李江涛在6月30日的审计工作报告分析会上说,这同时也说明经济社会生活中的“跑冒滴漏”现象,甚至是腐败行为,还是非常严重的,审计工作所面临的形势还是非常严峻的。如何通过推进审计法治、完善审计体制、改进审计方式和手段等多管齐下,全面强化审计工作,既是“十三五”时期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为什么重点审计这些领域?

为什么扶贫资金、保障房、工伤保险基金、水污染防治项目、农林水专项等会成为重点审计专项?

回顾一下2015年12月28日刘家义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就不难理解这样的部署。

刘家义谈到,安排部署2016年审计任务,既要考虑“十三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也要紧扣当前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既要突出年度审计重点,也要保证“十三五”期间实现审计全覆盖的需要。

当时,他提出2016年审计工作要突出的重点,其中就包括持续跟踪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扶贫、“三农”、社会保障、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加大资源环境相关专项审计力度等。

“我们要牢牢盯住风险易发高发的领域和环节,重点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资本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要坚持境内境外审计一体化,加强对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的审计,揭示国有资产流失或‘坐失’、经营效益下降或不真实等问题及其原因,促进企业深化改革、提质增效、做强主业,维护境内外国有资产安全。”刘家义说。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在财政领域,重点反映了部分地方发债融资使用效率不高,有的存在通过违规担保、集资或承诺还款等方式违规或变相举债等问题;在金融领域,重点反映了有关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呈双升态势且发生领域趋于集中、化解空间收窄等问题;在国有企业领域,重点反映投资和决策中造成损失浪费问题,特别是部分企业境外业务中,存在项目论证不充分、未按程序报批、对关键岗位人员监管和佣金支付等关键业务环节管控薄弱等问题。

对此,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积极采取措施缓解收支矛盾,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隐患”“继续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通过严格问责促进消化债务存量、严控增量,密切关注‘明股暗债’、兜底回购、固化收益等可能增加政府债务的潜在风险点债”“密切跟踪金融业务创新情况,强化金融监管协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网络诈骗、地下钱庄、内幕交易等犯罪活动,防范金融风险”等建议。

为什么重点审计这些企业?

中央企业是国有企业的主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审计署一直把中央企业审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每年都会选择一些重点企业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自2010年审计署首次单独公告央企财务收支审计结果以来,审计署已公布了对50余家央企的审计结果,涵盖烟草、军工、石油石化、电力、能源、钢铁、汽车、装备制造、电信、建筑、航天、冶金等领域,重点审计企业集团总部和部分所属骨干企业。

《中国经济周刊》根据审计署公告统计,2010年至今,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接受3次审计,是所有央企中接受审计次数最多的。其他央企均接受1~2次审计。

现在,企业审计公告制度日臻成熟,对央企的审计结果公开已经成为常态。今年,审计署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等10户中央企业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以10户企业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重点从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企业重大决策和管理情况、发展潜力、廉洁从业、以前年度审计整改等方面开展审计。着力揭露企业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反映影响企业发展潜力的重大风险隐患和涉及体制机制的问题。

今年,审计署还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金融机构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记者注意到,与往年相比,今年审计结果的金融企业户数最多、涉及面宽、范围广。

就此,审计署金融审计司主要负责人表示,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曾明确要求,要对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2015年两办印发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主要任务”的第一项即是“实行审计全覆盖”。 2015年审计的5户金融企业,类型包含银行、金融控股集团和保险公司,区域涉及境内外。截至2015年末,金融审计5年来已对所有中管金融企业本级实现了审计监督全覆盖。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注意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近5年来唯一接受过两次国家审计的中管金融机构。

审计署2010年以来公告审计结果的央企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2010年、2013年、2015年)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2014年)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2015年)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2010年、2015年)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2010年、2016年)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2010年、2016年)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2011年、2015年)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2011年、2014年)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2011年、2016年)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2011年、2015年)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2015年)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2011年、2014年)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2011年、2015年)

中国铝业公司(2011年、2016年)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2012年、2016年)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2年、2014年)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012年、2016年)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2016年)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2012年、2015年)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2016年)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2012年、2013年)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2013年、2015年)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2013年、2015年)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2011年)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2011年)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公司(2011年)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2011年)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2011年)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2012年)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2012年)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

鞍钢集团公司(2012年)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2012年)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2012年)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2013年)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2013年)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2013年)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

中国出版集团公司(2013年)

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2013年)

中国烟草总公司(2014年)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2014年)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2014年)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2014年)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2014年)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2014年)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2015年)

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2015年)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2016年)

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

今年审计署的23份审计公告

中央部门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审计署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检查结果

审计署关于40个县财政扶贫资金的审计结果

工伤保险基金审计结果

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

审计署关于883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审计结果

审计署关于农林水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中国铝业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审计署移送至2016年6月已处理的39起违纪违法问题情况

年度“体检报告”查出的十大问题

《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指出:

部分地方政府仍违规或变相举债

政府性债务是近年来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审计署持续开展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部分地方发债融资未有效使用。抽查发现,至2015年底,黑龙江、山东、湖南、北京、内蒙古和广东等6个省份发行的置换债券中,有138.4亿元(占2%)未及时使用,主要是未达成提前还款协议或偿还手续办理滞后等所致;湖南、山东、河南和广东等4个省份使用的置换债券融资中,有112.57亿元(占2%)未按规定的优先顺序偿债;内蒙古、浙江和湖南等3个省份新增债券融资中,有24.23亿元(占4%)因项目未落实等尚未使用。

此外,有的地区仍违规或变相举债。抽查发现,至2015年底,浙江、四川、山东和河南等4个省份通过违规担保、集资或承诺还款等方式,举债余额为153.5亿元。有的地方出现一些隐性债务,内蒙古、山东、湖南和河南等4个省份在委托代建项目中,约定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支付建设资金,涉及融资175.65亿元;浙江、河南、湖南和黑龙江等4个省份在基础设施建设筹集的235.94亿元资金中,不同程度存在政府对社会资本兜底回购、固化收益等承诺。

对上述问题,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强化债务管理,相关地方正在积极整改。

专家点评

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裴育:

建立全国统一联网的债务管理系统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水平不仅涉及财政安全,也涉及经济安全。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需要严肃查处各类违规举债、担保行为,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追究责任。同时,需要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管理,规范政府与社会出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防范建设类基金等成为地方政府新的隐性债务负担。

另外,还应建立全国统一联网的债务管理系统,以不漏、不重、不错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管理使用和数据采集工作,充分发挥该系统在债务风险管控、数据分析等方面的作用,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地方政府债务的全貌。

《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指出:

抽查的金融机构违规经营问题较突出

从报告对金融机构的审计情况来看,2015年,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和融资慢的问题仍未有效解决。抽查的8家重点商业银行在全部贷款增速为9.48%的情况下,法人贷款、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速分别为3.64%、6.23%、8%。据调查,小微企业为获得信贷支持,不仅需要在利息之外承担其他费用,而且往往需增加担保和评估环节,延长了审核时间,不利于保证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审计工作报告还指出,2015年,8家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呈双升趋势,由于这些商业银行风险偏好和信贷投向趋同,不良贷款发生领域趋于集中;不良贷款处置工作还需加强,新发生的不良贷款仅有33%批量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而且8家银行拨备覆盖率有所下降,增加自身核销压力。金融创新相关风险防控不足,金融监管有待加强。

此外,违规经营问题仍较突出。此次审计发现,金融机构一些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放贷、违规办理保险或债券、股票业务等问题,有18起涉嫌重大违纪违法;部分信贷业务风险防控需进一步加强,发现向已列入国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名单的部分企业等新增融资120多亿元。

对于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金融机构已整改207.53亿元,修订完善制度103项,追责问责219人次。

曝光台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光大集团、农业银行、人保集团、国寿集团、太平保险5家金融机构存在超标准购车、在风景名胜区开会等问题涉及7262.3万元。

《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指出:

部分央企违规决策造成损失浪费超百亿

通过对中国石化、南航集团、中铝公司等10户中央企业的审计发现,对企业追责问责制度机制不健全,违规决策等问题较为突出。对近年审计发现的企业失职渎职、违反相关政策规定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造成损失问题,监管部门履行督促整改、追责问责、报告公告等职责不到位,也未明确企业重大损失确认和追责问责标准,主要依靠企业自行追责问责,造成约束薄弱,使一些问题屡审屡犯甚至积聚。

此次审计抽查10户企业的284项重大经济决策中,有51项存在违规决策、违反程序决策、决策不当等问题,造成损失浪费等126.82亿元;发现47起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涉及295.02亿元,其中16起涉及金额均超过亿元,94名责任人员中有26名为企业负责人。

抽查的93项境外业务中,有62项(占67%)不同程度存在论证不充分、未按程序报批,以及对关键岗位人员监管和佣金支付等关键业务环节管控薄弱问题,其中的10起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造成国有权益损失风险142.7亿元。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10户企业已追回资金27.43亿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609项,处理453人次。

曝光台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中国电子、中国海油、港中旅集团等7户企业所属的8家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等591.23万元,涉及64名单位领导班子成员;10户企业所属的70家单位存在违规购建楼堂馆所、超标准办会购车、公款旅游、打高尔夫球等问题涉及11.16亿元。

专家点评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

削减企业层级正在行动

审计署曝光的央企问题多集中于下属单位,这和经营管理链条过长有着很大程度的关系,例如有的企业管控层级甚至多达11级,管控力度可想而知。因此,最近国资委就已经决定压缩管理层级,通过削减企业层级等措施,实现扁平化的组织结构,显然,制度正在变成行动。

连续5年中央企业的审计结果公告,使我们看到,无论是审计署、国资委还是中央企业,都越来越重视制度建设。我们看到审计工作在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推动国家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的“免疫系统”功能正在形成,这是审计改革的最大成功。

《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指出:

专项转移支付管理长期呈现“小、散、乱”

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专项转移支付多头管理状况还需加大力度改进。有52项专项转移支付实际又分解为301个具体事项,大多仍按原事项渠道、原管理办法分配。抽查的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实际分解成13个具体事项,其中3个由财政部分配,10个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其他5个部门分配;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整合了财政部两个司分配的两个专项,实际仍由这两个司按原有的两个管理办法分别分配。

另外,审计还揭示出专项转移支付管理薄弱问题。主要是分配环节多、管理链条长,“小、散、乱”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变。抽查发展改革委向25个省份安排的5806个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建设专项补助中,单个项目仅5万元;抽查中央投资补助的41个项目中,有13个用虚假资料、违规多头申报等获得补助8637万元;抽查对69个县的农林水事务补助中,有13.83亿元(占5%)被骗取、侵占或损失浪费。

曝光台

湖南省澧县一家保险公司与29个乡镇政府串通,通过虚假投保、虚假报案、虚假理赔,在2013年至2015年间骗取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4061.03万元,乡镇政府通过“返还”获利1673.25万元。

专家点评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时红秀:“小、散、乱”背后是部门争权、分钱

10年前,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指出,有的宏观部门在乡镇里面直接搞一些十来万块钱的项目,是不是以后别再搞了。如今10年过去了,这些项目仍在,还有在村里搞5万块钱的项目。一些本应承担宏观调控的部门,直接一竿子插到底搞10万块钱的项目,10年来职能改变了多少?

部门各管一摊职能碎片化,反映在公共资金使用中就是小、散、乱和重复撒钱,实质是部门之间、部门内部机构之间争权和分钱。审计工作报告中讲了,承诺放弃或整合使用的资金,搞了半天还是原来的司局、处室在支配。说多规合一,审计发现多规也没有合一,一个项目受制于不同的规划。审计反映的公共资金使用问题,背后是体制机制在起决定作用。一些资金使用方面的痼疾之所以治不好,要从政府体制上入手分析。

《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指出:

科研经费管得过死,存在不得不到处“凑”发票来报账的情形

审计工作报告指出,在跟踪审计创新型国家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政策落实情况发现,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还不完善,科研经费管得过死,有形成本占比大,智力成本补偿不够,科研成果转化率低。

从抽查11个中央部门单位科技资金使用情况看,仅扩大开支范围、利用假发票报账等问题金额就达3.17亿元,其中既有为保障必要支出不得不到处“凑”发票来报账的情形,也有个别人员借机骗取套取科研资金的问题。

对此,近年审计持续关注,着力推动建立符合科研规律、有利于调动和保护科研人员积极性、鼓励创新和多出成果的相关制度。

专家点评

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李江涛:别让科研人员无法、不愿意“作为”

审计要切实促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迈向强国,离不开“创新”。党的十提出了“创新驱动战略”;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五大理念”,第一个理念就是“创新”。“创新”,特别是“科技创新”是供给侧的重要内容。当前,亟待解决的是,如何真正解决科研经费管得过死、智力成本补偿不够等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未来将会出现大规模科研经费“沉淀”现象和科研人员无法、不愿意“作为”现象。我认为,要建立世界强国,要真正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从制度上对此加以根本性解决。“创新驱动”最终还是要靠科研人员和企业家来实现,这是最重要的两大支柱。

《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 指出:

4.86亿元安居工程财政资金被挪用

今年的审计结果是连续第4年对保障房进行跟踪审计。此次审计查出套取挪用城镇安居工程资金较上年减少78%。但审计也发现,187户补偿对象通过编造虚假产权资料等方式骗取征地拆迁补偿9617.88万元。102个单位以多报改造户数、重复申报、编造农户花名册等手段套取城镇安居工程财政资金2.72亿元、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资金1.83亿元。142个单位挪用安居工程财政资金4.86亿元(含农村危房改造1847.64万元)、银行贷款和企业债券融资13.22亿元,用于弥补工作经费、修建公园场馆、房地产开发和平衡财政预算等支出。此外,41个基层经办机构和一些村镇干部以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或收取“保证金”等方式,骗取、侵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48.38万元(其中农村危房改造1247.12万元)。

《审计署关于40个县财政扶贫资金的审计结果》 指出:

8.43亿元扶贫资金被长期闲置

公开信息显示,2011年到2014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年均增幅达18.1%;2015年增长至467.45亿元;今年再增201亿元,增幅达43.4%。但审计却发现,有8亿多元拨往贫困地区的“救命钱”却趴在地方政府的账上“睡觉”。

审计结果显示,基层扶贫资金监管比较薄弱,1.38亿元被骗取套取或违规使用;8.43亿元扶贫资金长时间闲置,其中2.6亿元闲置超过2年,最长的闲置超过15年。这是审计署继去年公告广西马山县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不力后,再次曝光扶贫中的问题。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高度重视,采取追缴资金、统筹整合、加快资金下拨等方式,已追回或盘活扶贫资金2.02亿元,有22人受到党政纪处理处分,制定、完善扶贫相关规章制度55项。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审计回声

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司长苏国霞:去年剔除900万假贫困户

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扶贫办高度重视。我们从两方面采取措施:第一方面是对确实存在问题的进行查处。2013年对19个县的审计发现的问题,现在已经全部整改到位,追回了违规的资金,下拨了滞留的资金,处理了100多个相关责任人。第二个方面,更重要的,是通过审计建议,我们想办法改进制度,堵塞资金漏洞,让扶贫资金更好地达到使用目的。譬如为了更好地整合资金,国务院办公厅今年4月印发了《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我们在全国200个贫困县开展了整合涉农资金的试点,把过去零零散散的钱变成整的钱,把滞留的钱盘活,更好地用于帮助贫困人口。

审计对推动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也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的审计中发现广西马山县扶贫工作存在对象识别不精准的问题,我们根据这个意见在全国开展了建档立卡回头看。全国动用了200多万基层干部进村入户去核实情况。有900多万原来建档立卡不够精准的,就给剔除出去了。还有800万的贫困群众,过去没有识别准,这一次重新识别登记录入。通过这个过程我们扶贫对象的识别就更精准了,而且实现了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工伤保险基金审计结果》 指出:

3.86亿元工伤保险基金被骗取冒领、挤占挪用等

我国自1996年工伤保险试行以来,工伤保险事业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015年底,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14亿人,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达7489万人。这次对工伤保险基金的审计发现骗取冒领、挤占挪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3.86亿元。其中:有17个医疗康复机构、131人编造虚假资料骗取基金6489.55万元;310名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冒领待遇358.21万元;29个财政保障经费的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等单位挪用工伤保险基金5596.71万元,用于本单位的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等;5个单位违规多征收或预收工伤保险费7061.34万元;37个经办机构向809人违规发放待遇1662.08万元;部分财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少计基金收入、少报单位欠费等17406.51万元。

有关地方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坚持边审计、边整改。截至2016年4月底,17个省份已追回资金5784.94万元、补发待遇59.03万元、退回多收保险费186.63万元、补报欠费金额1107万元,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曝光台

2013年至2015年,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14家下属单位将工伤保险基金4703.95万元,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支出。

2013年至2015年9月,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多征收99家单位工伤保险费4332.6万元。

《审计署关于883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审计结果》 指出:

397个水污染防治项目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对水污染防治及相关资金的审计查明,有176.21亿元财政资金未能有效使用。至2015年底,中央财政下达18个省份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中,有143.59亿元结存在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其中4.22亿元滞留超过2年;12个省份的地方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闲置资金29.28亿元,其中9.4亿元闲置3年以上;5个省份由于前期准备不充分、决策不当等造成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损失浪费2.69亿元;6个省份的9个项目单位通过编造虚假申报资料、报大建小等方式违规套取资金6531.57万元。

此外,审计结果指出,有397个水污染防治项目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至2015年底,有276个(占31%)项目因前期准备不充分、配套设施不完善、资金支持不到位等未按期开(完)工;有121个(占13%)已完工项目因市场变化、论证不充分等未能及时发挥效益。

《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指出:

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呈现四大特点

工程资金审计报告范文第5篇

第一部分介绍了“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基本情况”。报告充分肯定了2007年度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省审计厅树立科学审计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预算执行审计力度,从加强宏观调控、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和维护群众利益出发,主要审计了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省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31个省级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部分农业、社保、教育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对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评价,肯定了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是好的,财政收入增速加快,质量提高;财政支出统筹兼顾;财政管理注重完善制度,提高绩效,改革步伐加快,财政改革深入推进。同时,报告总结了各部门、单位对去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二部分反映了“2007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存在的主要问题”。报告分九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在省级财税管理审计、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农业专项资金审计、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教育资金审计、项目建设审计、效益审计、国有企业财务活动审计、下级政府财政预决算管理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此部分内容重点反映了涉及财政安全、民生安全、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安全以及绩效审计方面的问题。通过揭示省级预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管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督促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有力措施,规范管理,减少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审计的帮促作用。

第三部分为“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的意见”。《报告》针对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亟待改进和加强的问题,提出了今后加强省级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的四条建议:第一,依法加强财税管理,切实提高理财水平。第二,严格部门预算管理,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第三,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资金监管机制。第四,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刘家义审计长在“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推动审计工作全面发展”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审计工作的最根本目标是维护人民利益,这也是审计工作的长远目标。他进一步指出,审计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国家利益,保护人民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安全是审计工作的第一要务,维护国家安全、保证国家利益是国家审计的永恒主题。当前审计机关必须把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国家利益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职责,高度关注国家财政安全、金融安全、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安全、民生安全、环境安全和信息安全。

根据刘家义审计长上述讲话精神和吴新雄省长在2008年3月全省审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全省审计机关要“围绕发展主题,突出审计重点;着力维护民生,规范权力运行;注重严谨细致,提升审计质量;抓好督促整改,确保审计实效”,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从目标制定到审计实施全过程都重点关注了涉及财政安全、民生安全、国有资产与国有资源安全、绩效审计等方面的问题,并在报告中如实、全面地进行了反映。报告体现出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是更加注重从总体上把握审计情况。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更加注重把握总体情况,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分析评价,提升了审计报告的宏观性、总体性和客观性。报告分析了2007年财政经济运行情况,从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三个方面肯定了省级财政运行管理取得的成绩。同时从省级财税管理审计、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农业专项资金审计、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教育资金审计、项目建设审计、效益审计、国有企业财务活动审计、下级政府财政预决算管理审计等九个方面反映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围绕推进财政预算改革,全面反映了预算编制不完整、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滞留欠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二是更加注重突出部门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预算执行审计的根本目标,是促进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花了大量篇幅重点反映预算编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如报告中反映的编制部门预算时少报结余,编制支出预算时未达到省政府规定等问题反映出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合理;省级部门应缴未缴预算收入、滞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反映出预算执行不严格。报告同时指出此类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预计不准确及部门从谨慎原则出发对结转预算留有余地,对此报告提出了“要切实加强对部门预算的审核,充分利用部门决算资料,将部门上一年的决算情况作为下一年度审核部门预算的基础”的建议。

三是重点反映财政资金安全问题。如反映省级财税管理审计、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时,共对17个部门、单位点了名,点名之多为历年之最;在报告反映问题的第九部分,披露了萍乡、九江、景德镇、抚州、鹰潭、赣州6个设区市财政预决算级次管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披露了部分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未有效履行规定职责,擅自越权下文、默许下级定额上解行政事业收费省级分成收入,造成少缴省级分成收入;个别部门对所属单位监管不力,致使所属单位脱离省级财政部门预算控制,将部分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缴入地方财政并获取返还等涉及财政预决算级次管理的深层次问题。此外,对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在大桥还本付息已结束的情况下,2004至2006年继续以“还贷付息和超收分成”等名义分配巨额财政资金以及巨额财政资金体外循环等严重威胁财政资金安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披露。

四是重点反映民生资金安全问题。关注民生是审计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方针政策的具体体现。今年报告大量反映了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社会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农村文化建设资金、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如对全省2006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审计,在肯定了“2006年,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反映了存在挤占挪用新农村建设资金、个别村干部弄虚作假侵吞新农村建设资金的问题。报告同时反映审计机关已追回了被侵吞的建设资金,违纪人员已经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体现了审计监督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

五是重点反映国有资产与国有资源安全问题。在报告反映问题的第八部分披露了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为了协调企业周边关系,对外投资、合作的11户企业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国有权益受损的情况。并针对此类问题在报告第三部分专门给出了建议: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省属企业对外投资、产权交易、经济担保和委托理财运作等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健全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强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中和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防止各种形式的国有资产流失。

六是重点反映绩效审计问题。在报告反映问题的第七部分对48个县2005、2006年农村文化建设资金绩效审计调查以及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度能源利用效益审计进行了反映,披露了由于欠拨专项资金影响资金使用效益、活动支出结构有待调整;新建项目投产后,由于试生产时间过长,产品质量不能迅速达标等绩效审计方面的问题。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受到各方重视。省政府领导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十分重视,多次作出批示,明确要求省级有关部门和地方对审计揭示的突出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按照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要求,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健全各项制度,堵塞各种漏洞,对违法违纪人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并限期报告整改结果,确保各项整改取得实效。

省人大财经委于7月18日专门召开会议对《关于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在《审议意见》中指出,审计工作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实事求是地指出了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不容忽视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可行。省审计厅在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在推进依法行政,维护财经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做了大量工作。

在7月31日的分组讨论中,审计工作报告同样受到人大常委们的高度评价。蒋如铭副主任认为省审计厅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审计监督,做了大量工作。黄素英委员认为省审计厅尽职尽责,依法开展审计,敢于面对问题,在服务大局、维护财经秩序、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江西经济发展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陈发芳委员认为省审计厅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如实报告审计出的问题。省人大代表赵云龙认为,审计报告全面、具体、客观、公正地反映了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审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审计,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报告共18页,用12页反映问题,对审计出来的问题做到了公开透明,不遮不掩。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委员们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蒋如铭副主任希望省审计厅对查出的问题进一步督促整改,更好地维护财政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廉政建设。张桂生委员认为只有进一步加大力度,健全制度,加强监管,严肃财政纪律,审计工作才能发挥出真正的作用。陈毓平委员认为应建立长效机制尽量用制度来约束,减少违规行为,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杜绝违规资金的发生。姚燕平委员希望对违规资金要严肃认真查处,报告结果,以对人民负责,让人大常委会满意。陈发芳委员认为审计发现的问题种类较多,有的数额较大,已经构成了违纪。建议对违纪者要严肃追究责任,给与应有的纪律处分。省人大代表赵云龙建议有关部门对审计出来的问题逐条解决,对财经委的审查意见逐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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