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税收计划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税收计划管理范文第1篇
税收计划管理作为我国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调动各级税务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促进征管水平的提高,确保完成国家财政收入任务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税收计划管理中也长期存在着一些问题,甚至对税收管理产生了一些负效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改革税收计划管理,提高其合理性、科学性已成为当务之急。
1.实事求是,增强计划管理的科学性。税收计划的制定,除了参考国民经济宏观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收入外,更应从经济税源的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市场变化,遵循从经济到税收、积极可靠和留有余地的原则,以“发展变化”的总观点来预测分析经济税源,使税收计划尽量与实际税源相吻合。为做到税收计划的科学管理,要切实抓好涵养税源建设,通过加强对重点税源地区、重点税源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培植现有税源,发展潜在税源,形成梯级税源,努力实现从经济到税收的良性循环。应按税款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级次分别建立省、地、县、分局(所)四级重点税源信息网络。为确保计划制定和分配的科学化、合理化,一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所有者结构确定相应的调查方法和参数依据,为科学编制税收计划奠定基础;二要在具体编制计划过程中,采取因素测算法与抽样调查法进行综合验证,合理科学地确定每一因素,避免简单推算,提高计划准确度;三要开发设计出税收计划信息管理软件,建立纵向可与各级税务部门联系的征管数据库,横向可与各部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互相交流的反映市场动态的数据库,并科学地将这些信息分类、解释、分析、转换成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的正确依据。
2.完善会计改革,保证计划执行的准确性。现行税收会计核算办法虽以申报应征数作为核算起点,建立了基层征收机关分户分税种明细账,但由于诸多方面原因,在基层会计实践中,除入库数额外,其他数据一定程度上缺乏真实性、完整性,影响了税收计划利用会计资料来计算税收增减因素、测算税收负担和税收增减幅度、预测税源及其变化趋势。必须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税收会计改革,进一步提高计算机在计会领域的应用水平,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税源和税收收入以及欠税情况。
3.注重调查研究,增强计划分析的针对性。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制定税收计划的同志应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及时反映征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经济税源结构和变化情况以及发展趋势,提高预测税收收入的能力。在税收计划执行情况分析中,要实现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既要分析客观原因,更要分析主观原因,做到有情况、有数据、有比较、有办法、有预测,抓住重点。还要实行税收计划分析与税收统计分析相结合,充分发挥现有信息资料的作用。
4.实行综合评价,增强计划考核的合理性。当计划与实际税源有较大的差距时,不能以计划冲击税法。对各级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考评,不能把计划完成情况好坏作为唯一标准,要强调依法治税,加大对执法情况监督考评的份量,以促进税收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税收计划管理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税收收入计划管理作为我国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时调动各级税务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促进征管水平的提高,确保国家财政收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收入的大幅增长以及客观环境的发展变化,税收收入计划管理中的弊端也日益显现。本文通过对我国现阶段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
税收收人计划管理是税务机关为保证税收收人计划的实现,对税收收人计划的编制、分配落实、执行情况的分析检查和考核、收人统计预测以及经济税源调查、税源监控等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活动所进行的综合管理,是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税收收人计划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于加强组织收人工作,更好地完成税收任务,推动整个税收工作的开展,具有重大意义。就我国目前而言,由干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人们法治观念尚待加强,税收执法环境欠佳,税法不完善,征管体制弊端及税务人员自身素质等原因,取消税收收人计划显然不切实际。我国应在税收收人预测和监控的基础上建立涵盖经济、税制、征管等多方面的税收收人管理体系。税收收人计划要制定得科学合理,才是明智之举。
一、我国目前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编制方法不科学
从税务机关内部计划的编制来看,过去很长时期内税收收人计划编制一直采用基数加因素的方法(即上年基数乘增长系数加减特殊因素)。这种方法比较简便,确定的计划指标也具有较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其缺点主要是由于基数与依照税法可能取得的税收收人不完全吻合,系数主要考虑增加税收收人的要求,未充分考虑经济总量与结构的变化,特殊因素考虑的不全面、不准确,使得所确定的计划指标与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依法征税的结果存在较大差距,造成实际税收制度对法定税收制度的背离,扭曲了税收政策,也造成了税收管理的畸形发展。
从税收收人总量的编制来看,自1994年“利改税”以来,我国每年税收收人计划的安排一直是财政预算的重要内容。预算的安排主要是由财政部制定,考虑的主要因素是一定经济增长和财政支出的需要。由于缺少纳税人方面的基础资料,未充分考虑各地税源现状,税收收人计划与实际税源相差较大。
(二)税收收入计划考核缺乏科学性
长期以来对税收收人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以是否完成税收收人任务作为惟一标准。这种方法对干确保税收收人,保证财政预算虽然有积极意义,但是由于税收收人计划本身在编制方法和计算依据等方面存在着不科学、不合理的地方,因此,仅用税收收人计划完成情况这一指标作为衡量标准,难以准确考核各级税务机关组织收人工作的情况,甚至会带来负面影响,不利于提高征管工作质量。另外现行的税收计划考核办法不能正确引导人们认真分析研究税收征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能更好地鼓励人们向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型管理转变,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主要依靠法律手段转变的工作方式进行积极探索。
(三)税收收入计划管理未能有效地与依法治税相结合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立足点和灵魂,税收计划与依法治税本质上并不矛盾。但在现实中由干存在对税收计划认识的偏差,在税源充裕之年税务机关考虑来年税收计划的完成,压减当年的税收基数,有利于为来年税收任务打造一个较低的平台;而在税源较紧的情况下,少数征收单位往往通过征收“过头税”来完成税收任务。这样就使税收收人计划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这种方法使基层税务部门在工作中要么淡化了“依法治税”的治税理念,要么弱化了税收任务的刚性。
二、改革和完善税收收入计划管理体系的几点设想
(一)改革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方法
1.优化税收收人计划的编制方法。根据经济税源的实际情况采取“综合因素法”,即以上年基数参考GDP增长比例,同时认真考虑税源变化、税收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变化、地方税种增长特点、GDP增长、市场变化、税收虚增及不可预测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税收收人计划。可以充分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研制各种税收收人计划编制方法的操作软件,并赋予各综合因素或各编制方法以不同比例的权数再加以调整,得出切实可行的税收收人计划并且此计划为弹性计划而非指令性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遇有上述因素的突变可随时调整,使税收收人计划建立在科学、可靠的税源基础之上,与依法治税最大限度的吻合。2.实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核算的税收收人计划管理体制。我国税收计划管理可实行财、税分别核算。财政部可根据所掌握的税源情况及财政支出需要,参考税务机关意见编制预算。国家税务总局首先接受财政部预算方案,努力确保完成。同时根据各地税源状况、征管水平编制出分地区税收计划,汇总得出全国税收计划,并按自身制定的计划考核各地完成情况,逐月与财政部预算中的税收收人完成进度进行比较分析。若存在差异,查找出原因报财政部。若因经济中客观原因而非税务机关征管造成财政预算与税收计划差别较大,财政部可将预算调整方案报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核,决定是否修改。由此产生的财政支出缺口应通过紧缩支出、发行国债或其他途径解决,而不是将组织收人任务强加于税务机关。此种方法可以避免因支出需要而追加税收收入计划产生的负面效应,保证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独立性,做到依法行政、依率计征。
(二)建立以考核税收征管质量为主的工作考核制度
改革税收收人计划考核制度的目标,应由考核税收年度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转移定位到依法治税、应收尽收上来。上级考核验收工作时,要把严格税收执法、严格执法程序放在首位,既要考虑税收收入计划的完成情况,更要考核执行政策和征管质量情况。按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七率”(《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办法》中规定考核的指标为登记率、申报率、人库率、滞纳金加收率、欠税增减率、申报准确率和处罚率,简称“七率”。)严格考核征管质量,以科学合理的税收收人计划促进依法治税和征管质量的提高。另外,还应改革税收收人计划考核制度的主要内容、基本条件和方法,及考核制度的预期效果。
(三)完善税法体系,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增强公民纳税意识。不断提高征管水平,为依法治枕创造技术条件
税收计划管理范文第3篇
一、更加注重税收与经济和谐发展,圆满完成各项组织收入任务
今年省局下达给*地税的税收任务数为386,120万元,同比增长11.3%。市局要求各单位要在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的同时,要注重税收与经济和谐发展,通过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实现税收与经济良性互动。
一是加强对税收收入进度的跟踪和管理。各单位要继续强化对组织收入进度的考核,没有特殊情况,单月收入指标不允许出现红字。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对税收分析和预测,综合运用各种分析方法适时对税收形势和税源状况进行分析,特别是认真分析各个时期税收增长和减收的因素,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征管,确保组织收入稳定增长,防止收入进度的大起大落。
二是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管理。各地要继续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税源的监控,同时,不仅要注重加强对新增税源征管,努力挖掘新的税收增长点,增强税收增长的后劲;而且要严格控制税源转移,确保税收收入稳中有升。
三是强化强税种和行业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要根据新的征管需求和形势的发展变化,改革和创新对地方税种和行业的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要做好税基核实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所得税台帐管理,推进汇算清缴改革,重新核定企业所得税征收,强化企业所得税征管;要落实税总“413”工作思路,加大高收入者管理力度;要强化地方税种征管,强化营业税分行业和差额管理。
四是加大税收稽查检查力度。各级要根据本单位税源和征管实际,组织好各类型的税收专项检查,达到以查促收,以查促管的目的。同时,各级要加强地方税发票管理,净化地方税发票使用环境,要继续抓好清欠工作,力争将欠税额降到历年来最低水平。要加强税收征管,防止新欠税发生,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五是加强地方规费征管工作。要切实转变观念,树立税费并重思想,要继续实施地方规费“五同”管理,全面提升地方规费征管质量和效率;要加强部门沟通和配合,形成有效征管工作合力。特别是加强与财政、法制、劳动及社保等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市政府尽早颁发《*市社会保险费征收实施办法》,实现地税机关全责征收社保费;要加强信息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工作氛围;要加强费源监控,逐步建立起重点费源监控制度。
二、更加注重税收征管改革,全面提升征管效能
一是深入推行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各级要完善相关的配套管理制度,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培训和职责监督考核,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管理方法、管理技巧、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税收管理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要认真宣传贯彻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提供纳税服务,了解和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加强税源管理,要把案头分析与实地调查结合起来,提高管理的实效性。
二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收核定工作。继续做好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严格按照“四个统一”原则实施个体税收核定管理。组织好典型行业、典型业户的调查和相关指标的采集工作,全面掌握各行业、业户的生产经营情况,统一税收核定标准。
三是大力推和广应用税控装置,实施数据控税。在全市范围内的服务业、娱乐业、餐饮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分阶段、分步骤地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分三年时间推广完毕。完善和推广应用税控管理系统和发票信息系统以及全省统一的发票查询系统,完整采集纳税人税控收款机的发票数据,加强税源监控,实现数据控税。
四是加强地方税发票管理。依托“大集中”平台,进一步强化发票内部管理,实现网上审批,发票统计报表、登记台帐等系统自动生成,促进发票管理基础工作的规范。改革发票抽奖形式,实行即开式发票抽奖和二次登记抽奖相结合的发票“双奖”形式,实现对以发票为载体的税源数据的全面控制。
五是完善和推广纳税评估制度。在现有“大集中”征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推广应用省局统一开发的纳税评估管理模块,完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重点要根据税收宏观分析、行业税负,参照纳税人经营规模、信用等级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对比分析,作出科学纳税评估,真实掌握纳税人情况,掌握税源现状和发展趋势,为加强税源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六是建设和推广税收征管工作示范点。要在全市地税系统内选取在税源监控、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征管信息化建设、征管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成绩突出的若干个基层征管单位作为示范点,以点带面,分阶段、有重点地向全市系统推广。全面深化税收征管规范化管理,提高日常征管工作效能。
七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要加强国地税间的协作,落实和完善联席会议等制度,共同解决好征管工作中的问题,形成全力。要继续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工商、公安、社保、城建、交通、银行等部门以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配合,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开展协税护税工作,提高税务机关税源监控能力。
八是继续推行纳税信用等级制度管理。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等级制度,加强税收信用评定量化指标和评定方法等方面的研究,进一步指导和规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与国税部门联合开展04-05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加强依法诚信纳税宣传,广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
九是建立健全税收征管质量考核体系。以“大集中”上线应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业务流程,确定税收征管各项业务的岗位职责,科学设置税收征管质量考核评价的指标体系,实现根据信息系统的原始数据自动生成考核数据,适时对各地税收征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
三、更加注重税务信息化建设,实现税务信息智能化管理
在*年11月初“大集中”成功上线的基础上,今年通过继续加大税务信息化建设力度,积极构建功能齐全、信息共享、协调高效、监控严密、安全稳定,以信息系统和信息化管理为核心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实现税务信息化、科学化和智能化。一是做好大集中上线后续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好“大集中”上线后各地的需求和问题,整合规范征管业务。逐步完成大集中二期业务需求,深入应用大集中系统以及查询系统提供的税收管理功能,包括税收管理员平台、行政处罚、智能核定、智能评定、税政管理、社保费征收、省级税收监控、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智能评估及智能选案、重点税源监控等方面,充分发挥税收征管信息“大集中”的作用。二是加快ETS电子缴税入库系统的建设,实现税款高效、安全入库;三是进一步完善“同城办税”应用,整合业务,优化办税流程;四是开发电子地图税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税源管理直观化,提高税源管理质量和效率;五是加强发票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应用。进一步完善税控开票软件和发票查询软件,强化发票使用监管;六是建设*地税移动信息化平台,实现发票抽奖登记查询和税务信息查询等。
四、更加注重纳税服务,健全和完善诚信服务新体系
各级要树立全程全员全方位服务理念,着力打造服务型地税。不断开拓纳税服务新领域,积极构建“人人要服务、处处是窗口、时时有形象、个个是旗帜”的纳税服务新机制。
一是认真对照和落实总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标准,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简化办税方式和程序,优化各项纳税服务。
二是整合地税门户网站,建立一个综合性的网络平台。整合改版后的门户网站将集办税和服务为一体,包括大集中网上报税、报税表格下载、新闻中心、法规库、政务公开、在线播放视频、电台节目等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和全方位的纳税服务。
三是继续推进纳税服务志愿者行动。加强对纳税服务志愿者专业培训,联合各地团委和志愿者组织,开展纳税服务进社区,进展厅、进工厂、进校园等。
四是继续拓展12366-3纳税服务热线功能,完善和推广“税收服务超市”和“同城通办”业务,逐步将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类纳税事项统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大力推行全程服务、首问责任制,避免纳税人来回奔波,方便纳税人。
五是征询纳税人意见,加强服务质量考核评价。要通过热线、网站、座谈等渠道收集纳税的意见和需求,改进服务形式和质量。要建立纳税服务检查评议办法,适时对“窗口”的办税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和客观评价。
五、更加注重规范税收执法,优化依法治税环境
一是加强税法培训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地税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和掌握通用法律法规及各项税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程序正当、权责统一。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坚决维护税法权威,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做到应征尽收。
二是加强税收政策落实的指导和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税收政策实施效果、减免税额等统计评估和信息反馈。
三是切实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要结合岗责体系调整和效能监察工作,加强评议考核,严格过错追究,构建起完整的岗位目标体系、执法责任体系、监督考核体系,实行税收执法责任考核。要加强执法日常动态管理,与税收执法检查、考核有机结合,增强执法监督有效性。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切实加强全过程、全方位的税收执法监督,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建设。
四是强化税务检查稽查工作。完善“一级稽查”体制,建立全市上下联动、统一规范、协调高效、指挥有力的稽查体系。规范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创新办案手段。贯彻落实欠税公告办法,促进欠税公告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要组织专项清理,切实加强漏征漏管户和偷逃骗税的检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五是积极推行税收法制员制度。即在各基层单位配备一名税收法制员,负责本单位的法制培训、法制宣传,对本单位作出的各具体税务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审核把关,负责本单位的税收执法监督检查、税收政策调研办理、以及有关涉税法律事务等。切实从基层抓好税收法制工作,把好法制工作的第一关,提升地税整体行政执法水平。
六是加强税收法制宣传。大力普及税法知识,创新税收宣传方式方法,倡导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广泛宣传正面典型,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加强依法诚信纳税宣传,充分利用现代传媒,不断增强税收法治观念,提高广大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六、更加注重规范行政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效能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加大对各地巡视检查力度,确保全市地税系统政令畅通。加大内部审计力度,规范各项财务支出,健全和落实重大项目招投标制度。
二是加强会议和督查管理。严格会议计划管理,规范公文审批程序,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切实加强保密工作。认真做好督查督办工作,重大事项要以任务书形式下达执行,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针对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强督查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各个职能部门、岗位之间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信息共享,形成有机的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管理链条。
四是加强财务和后勤管理。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加强系统和机关经费管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政府采购,加强对基建项目的审核,坚决反对大手大脚,严格控制管理成本。加快后勤管理改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创建节约型税务机关。
五是做好维稳工作。关心群众工作生活,完善救济互助金制度,切实解决干部职工实际困难。完善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大信访工作格局,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信访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按照工作重心“向征管转移,向基层转移”的要求,真正关心基层、重点支持基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研究部署工作要充分考虑地税实际,增强工作部署的可操作性。
六是落实责任。各党组成员和各级领导要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内部管理到位。各级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内部管理不到位,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七、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全面加强地税队伍建设
1.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继续稳步实施“一把手”工程,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执政能力,完善规范各级党组中心组学习,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思想和作风,切实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执政能力。要通过竞岗、交流和轮岗,进一步优化各级领导班子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整体效能,把各级班子建设为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廉政型班子。要加强各级班子考核,促使各级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创造性地开展好税收工作。
2.以提高干部素质为重点,加强队伍建设。一要抓好地税队伍业务培训。重点抓好“大集中”新系统二期新业务上线的培训工作,确保“大集中”二期工程的顺利实施;抓好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人员、反避税人员、稽查人员、纳税服务人员和统计分析人员“六员”培训工作,提升基层人员岗位技能和综合业务能力,形成分类梯次业务骨干队伍。二要开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实施考试成绩与经济利益挂钩,与岗位能级和效能监察奖励挂钩,形成要我学变成我要学良好局面,发现人才、积聚人才,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三要举办全市地税系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岗位能手、文明标兵等大型表彰活动,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营造地税干事创业氛围。四要抓好政治思想工作。以建设和谐*地税为核心,在全系统大力开展谈心活动,做好帮扶工作,使干部职工深刻感受地税大家庭的温暖。五要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举办好*市地税系统第六届运动会,继续开展好机关足球、交谊舞、书画摄影、棋牌、登山等12个文体活动,树立*地税人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群体形象。
3.以建立地税特色惩防体系为重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抓预警防范,建立健全科学的惩防体系。正确分析和判断腐败行为的苗头和动向,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把腐败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努力达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目标;要抓学习教育,建立健全长效的教育机制。努力构建*地税党风廉政“大宣教”格局;要抓制度落实,建立健全严格的制度保证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礼金上缴登记、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要抓内外监督,建立健全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对“两票”管理、税款核定、税务稽查和重大经费收支等方面开展执法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强部门协调,广开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加强行风建设;要抓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严厉的惩治机制。对党风廉政工作不负责、制度不落实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本单位部门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职责。
八、更加注重税收宣传,切实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
要加强部门协调,整合宣传资源,推行税法宣传“三同步”机制,做到政策文件与新闻稿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提高宣传时效性。正确引导宣传方向,提高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有利于税收工作开展的舆论环境。*年重点抓好四项宣传工作。
一是要继续办好《*日报》地税专版。坚持每月出版《*日报》地税专版,即宣传税收政策,又宣传地税形象,全面展示各个时期税收工作动态。
二是开辟电视宣传节目《税收与你面对面》。针对纳税人咨询较多的税收热点难点问题现场作出解答,使税收宣传更为贴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
税收计划管理范文第4篇
(一)大力支持经济发展,培植优质财源
经济决定财政。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把支持促进经济发展、大力培植优质财源置于首要位置,这不仅是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两创”战略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需要,也是增强财政实力、平衡财政收支、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要充分利用财税政策工具,支持科技自主创新,支持高端服务业发展,支持引进总部经济,支持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
1、支持科技自主创新。贯彻落实我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和瓶颈技术。加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支持更多的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提升高新技术产业,支持发展适合*产业发展的信息、新材料、生物、海洋等产业。大力营造全社会的创新氛围,努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2、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产业发展方向,通过产业融合、集聚,促进高端服务业加快发展。今年市本级将安排3000万元专项支持发展高端服务业。实行谁引进谁受益的原则,大力引进和培育总部经济,为我市拥有更多的企业总部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进一步提升商贸流通业,支持流通企业做大做强。重点支持发展现代物流业,强化海铁联运、海公联运、江海联运功能,推动国际航运中心、网上运输物流交易市场和“一主六副”物流园区建设。积极发展金融业,推进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设。支持科技与信息服务业发展,推进十大公共技术平台、中小企业技术服务平台和工业设计街区建设。培育发展技术市场,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发展技术转移机构,促进创新成果的交易、转移和扩散。继续发展完善网上技术交易机制,今年市级新增安排*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实现网上技术研发合作的项目补助。研究建立与公交企业改革发展目标相适应的财政扶持政策,落实市政府城市公共交通综合改革方案,制定实施限价票、免费票的财政补贴补偿制度,促进公交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支持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要将节能减排视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抓手和突破口。研究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财政、税收政策。继续扶持节能产品、技术和工艺的创新研发,淘汰落后的高能耗多污染的产业,腾笼换鸟,促进节能产品生产和应用,推广实施清洁生产和合同能源管理。加大对环境保护支持力度,支持环保系统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对全市重点流域(区域)、重点企业环境污染进行综合治理。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继续支持市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及再生资源综合交易市场建设,推进各相关行业、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
4、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经济结构调整重点,制定落实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大力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通过培育重点产业链、重点首台套、实施品牌战略、支持重大高技术技改项目、推进产业区域集聚等措施,促进装备制造业的提升。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施一批重大信息化示范项目,发挥重点信息化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密切关注出口退税、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对我市带来的影响,及时调整完善财政外贸扶持政策。支持外贸结构不断优化,继续鼓励品牌商品和高科技产品出口,大力扶持进口贸易、加工贸易和服务贸易。鼓励企业“走出去”,引进优质贸易主体,以贸易带动对外投资,促进外向型经济进一步发展。
5、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区域开发。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重点,加强市与县(区)的联动,制订落实各项财税扶持政策,统筹安排、合理调度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区域开发。要支持东部新城三大中心、工业设计创意街区等重点项目和区块建设,推进梅山岛等相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开发开放,要重点关注和支持绕城高速、轨道交通、*港大桥、*“631”、国贸平台、南站枢纽区块、铁路北站和庄桥机场搬迁等大项目建设,努力为经济发展改善基础条件和营造好的发展环境,筑巢引凤,培植潜在优质财源。同时,要加强对重点项目管理经验的调研,积极为市领导当好参谋。
(二)大力组织各项收入,切实加强税收征管
各级财税部门要严格依法治税,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加强税源管理,夯实征管基础,优化纳税服务,充分挖掘小税种增收潜力,通过税收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争取超额完成今年地税收入任务,为支持全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财力支持。
1、加强新税法学习,落实税收新政。全面贯彻落实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是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今年财税系统的一件大事。各级财税部门要高度重视,树立大局观念,切实抓好新税法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认真做好新旧税法的衔接,清理相关优惠政策,制定和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和办法,落实各种过渡性安排,尤其要妥善处理好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总分机构区域间所得税源转移问题,确保新税法及实施条例的顺利实施和平稳运行。要加强税制政策调研工作,及时反映解决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2、强化税种管理,提高征管质量。推进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工作,抓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管理。大力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软件,强化对高收入者、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更好地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加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货物运输业、教育劳务税收收入管理,不断提高地方税收收入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加强地方小税种的征收管理,抓好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政策调整后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大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力度,推进社保费征缴法制化、规范化和税收化,切实增强地方财政综合调控能力。
3、夯实征管基础,堵塞征管漏洞。加强税收计划管理,密切关注有关政策措施对组织收入的影响,准确了解经济税源变动情况,全面提高税收预测水平,掌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完善和落实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落实组织收入的原则,在依法治税、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努力使税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实现平稳较快增长。夯实征管基础性工作,依托“税易*”应用,建立纳税信用等级评估制度,完善工商地税信息交换平台,加强税务登记、发票管理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研究制订纳税评估、执法责任制等新一轮信息化建设的业务需求。
4、规范税收执法,推进依法治税。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优化业务流程,推进执法绩效考核工作,使税收执法责任制从单一的结果控制转变为过程与结果并重的全方位控制。规范税收行政执法程序,开展税收执法自查,健全内部各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税收执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实行以查促管,查管联动。加强与国税、*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稳定的协作机制。开展行业专项整治,推进分级分类检查的深度,重点查处伪造、倒卖、虚开发票,利用作假帐、帐外经营等手段进行退税的案件,打击整治恶意偷税的行为,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5、加强税收宣传,优化纳税服务。优化纳税服务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征纳税遵从度的有效措施,也是加强作风建设的有效载体。各地要紧紧围绕总局“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服务理念,建立健全各项优化纳税服务的机制和制度,认真落实“两个减负”,积极推行“一站式”、“一条龙”纳税服务,办好“网上办税服务大厅”,今年要努力使企业网上申报率达到80%以上,加大税收宣传力度,提高12366和网络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切实降低纳税成本,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三)大力落实支农惠农政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贯彻“予多、取少、放活”的基本方针,切实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加大“三农”投入,市级财政将继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农民减负增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加大支农投入力度。建立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扶持力度。大力支持以重点水利工程、标准农田建设为主体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饮用水源和村庄河道整治力度,巩固和完善农村饮用水工程体系,保障农民饮用水安全。以“百千工程”为抓手,支持成片连线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2、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支持新建农业产业化基地20个。开展粮食直补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试点,促进粮食生产的稳定。支持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稳步扩大险种和农业保险试点范围,促进农业生产的安全和农民增产增收。实施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健全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机制,加大对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主体的农机更新、新型农机购置和粮食生产机械购置的扶持力度,提高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
3、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20*年秋季实施的免杂费义务教育基础上加大免费力度,在农村全面推行免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的免“一费制”义务教育。按照省新农村建设十大文化工程要求,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继续开展“万场电影千场戏剧”进农村活动,全面完成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扎实推进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建设,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支持实施新型农民培养工程,培育现代新农民。
(四)大力保障社会事业建设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今年全市财政新增财力安排三分之二以上要用于社会事业建设和改善民生,增加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的长效机制,促进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教育法》“三个增长”要求,足额安排教育事业经费,支持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市财政继续对南三县和市级欠发达乡镇实施转移支付,继续安排专项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免费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贫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加快构建服务型教育体系,市级财政继续安排服务型教育经费5000万元,推进我市高等教育向服务型教育转型,促进教育与“产业、企业、就业”的紧密结合。
2、扎实推进文化大市建设。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要求,落实各项财税政策,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大力推进文化创新与发展,“十一五”期间,市财政将新增安排3000万元,设立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贴息、补贴、奖励、政府采购等方式,扶持重点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项目。统筹安排资金支持东部文化广场、*博物馆、*书城等标志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3、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标准由每人130元提高到155元,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100元提高到120元。今年市级财政继续安排1亿元支持推进医疗基础设施建设。试行医疗机构使用廉价药物的政府补偿机制,今年将对县以上公立医院补助与廉价药物使用情况相挂钩、大型医疗设备补助与跨医院检查互认相挂钩,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4、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整合各项社保政策,各县(市)区制定的社保政策要向市里的政策靠拢,改变“政出多门、标准不一、一事多主”的状况,确保各项政策的一致性。加大创业培训扶持力度,支持公益性岗位开发,建立公益性岗位政府补贴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施再就业援助制度,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健全社会保险制度,探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办法。在保证基金安全运行的基础上,研究基金增值保值问题。切实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向居家老年人提供以生活照料和安全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多样化居家养老服务,提高困难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启动两年一次的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程。落实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规范资金管理,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5、支持“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建设。今年市级财政首次安排种猪场建设、奶牛生产、冬种粮油料作物种植等补助资金扶持生猪、奶牛和粮油作物生产,积极发挥财税政策稳定物价的作用。安排商贸发展扶持资金3190万元,支持“菜篮子”基地建设、农村菜市场建设和副食品储运补贴,确保粮油、蔬菜、副食品的市场供应,维护物价稳定。
6、支持“平安*”建设。加大公检法司财政投入,完善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政策,提高社区保安、协警人员开支标准和维护公共安全需要的设施装备水平,保障政法部门开展重点业务工作所需经费。保障食品安全检测经费,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完善财政救灾应急预案,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五)大力加快财税改革步伐,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要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对财税改革的要求,全面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深化各项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以信息化为支撑,推进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加快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扩大公共服务政府采购范围,不断完善公共财政框架体系。
1、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制度。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对重大的、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专项资金以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要组织进行绩效评价,努力使绩效评价成为专项资金管理的必须环节。加强专项资金精细化管理,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以调整增量来带动存量的优化。要注重绩效评价的结果应用,注重绩效评价过程中的机制创新,真正体现预算管理的科学约束。明确专项资金的目标导向,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绩效目标紧密挂钩,改进专项资金的补助方式,采取“以奖代补”、“目标考核补助”等方式,根据项目的实际成效,对符合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和支持重点要求的项目给予奖励或补助,发挥专项资金的政策引导作用。
2、稳步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按照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实施步骤,在金财工程系统总体运行平稳、功能基本完善的前提下,从今年1月1日起将所有实拨资金归并新系统操作,从3月份开始将原实行机关资金管理方式改革的预算单位分批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争取年底前将所有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和部分基层预算单位全面实施改革。县(市)区要结合已开展的改革情况,积极扩大现有改革资金范围,并按照“统一改革方案、统一操作流程、统一配套软件”的原则,逐步推行规范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争取“十一五”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按照财政部召开的全国公务卡应用推广工作会议精神,配合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我市公务卡应用推广实施方案和具体管理办法,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单位中开展应用试点,逐步在全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务卡网络体系和管理体系。
3、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强预算管理,完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管理办法,预算编制做到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强化部门的预算编制和执行责任,严格预算执行,增强部门预算的制约力,严格控制各项支出进度。改进超收收入使用办法,逐步将超收收入转入下年度使用。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我市功能区建设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明确转移支付目标,逐步优化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结构,提高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积极稳妥地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的编报工作。
4、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简化工作环节,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扩大公共服务政府采购规模,积极开展“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医疗卫生、住房等领域的政府采购活动。探索政府采购环节中体现自主创新、支持节能环保等政策要求的有效办法,研究制定相关的具体标准和操作程序,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功能和市场导向作用。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的作用,降低政府采购成本。加强对采购人、机构、供应商的监管,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职责明确的监督制约体系。加大检查力度,结合《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5周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大检查。
5、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金税”工程方面,要按照一体化的原则,完善岗责体系,拓展系统功能,逐步实现税易*税收业务全覆盖。研究建立适合我市特点的运维体系,根据“市级数据集中”要求,正确处理好市级和各地的统分关系,建立应用系统运行状态监控和反馈机制。加强数据质量基础工作,推动税收管理决策分析模块的开发,提高数据分析应用水平,实现信息数据的增值应用,为加强征管和领导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各地也要扎实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税易*”第二阶段的业务需求,为开发税收分析决策、纳税评估、税收管理员平台等系统做好准备。加快推进“金财”工程建设。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按一体化的要求正式投入运行。扩大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政府采购模块在市本级预算单位的使用范围。完善各系统功能,重点改进系统的易用性和稳定性,逐步完善综合预算功能。选择有条件的县(市)区做好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的试点工作。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抓紧做好财税网站开发建设,并建立维护管理的长效机制。
6.加强财政管理各项基础工作。落实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密切关注规范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情况,及时研究应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的平稳实施。深化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认真总结各县(市)、区乡镇财政管理的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指导各地根据乡镇经济状况,区别对待,合理确定乡镇财政管理体制,降低政府债务风险,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力度。加强评估协会建设和行业监管,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行为。深化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培训,积极推进我市有关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强化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促进会计信息的真实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加强财政监督,继续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有选择地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检查,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四、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财税干部队伍建设
财税干部队伍建设是财税工作的基础建设。各级财税机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依法理财、科学管理、勤政为民的本领,不断提高促进科学发展的工作能力,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财税干部队伍。
在队伍建设中,首先,要进一步强调树立三种意识:
——学习意识。“学然后知不足”。人类社会已步入知识经济时代,其特征就是知识的不断创新和迅速传播。各种新理论、新实践、新知识层出不穷,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即使是刚毕业的大学生、研究生,也需要学习新知识,以适应新的岗位。只有努力学习,不断学习,主动更新知识,才能增强发现规律、把握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的能力,才能增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才能提高财税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当前,我们加强学习最重要的就是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财税工作的实践。要认真学习财税理论、业务知识和现代管理知识,及时吸取新知识,掌握新政策,不断丰富和充实自己,全面提高工作能力。要通过学习,造就更多具有复合型知识的财税干部,涌现出更多财税业务“多面手”,进一步提高科学理财、依法治税的水平。
——全局意识。站得高,才能看得远,看得全面。在平常情况下,一个人的思维层次高与低之间的差别,人们很难看出来;但是,当一个复杂的局面需要人去驾驭的时候,思维层次高低之别立马就显现出来了,思维层次越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就越强。作为财税干部,不能仅把眼光局限在自己眼前的一小块摊子,而应该跳出固有的条条框框,从更高的层面更高的角度,来分析思考问题。部门之间、同志之间要讲协作配合,不要各自为政、各行其是,不推诿扯皮,要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心系全局,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错误思想,克服小集团利益和本位主义思想,部门工作要服从全局需要,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只有这样才能紧紧围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进一步找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科学发展的要求、经济全球化的视野、勇于开拓创新的精神,筹划和部署好财税工作。
——争创意识。争先创新意识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是一个地区持续发展的力量源泉,也是我们克服困难、争创一流所必须的思维方式。与争创相对应的是守旧,守旧便是落后,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关键是你有没有争先创新的意识。我们一定要在改革创新上狠下功夫,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作为单列市,和财政部、国税总局距离远,和省里的联系又不多,和外地的信息交流少,大家埋头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很容易滋生自满情绪,自我感觉良好。事实上有的事情,我们自以为做得挺好的,但和其他地区的放在一起一比,其实并没有想象中好。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一个人如果长期处于一种安逸的状态之中,不思进取,注定会退步、落伍、被淘汰。不能因为自己的位子坐久了,业务熟悉了,就可以安于现状,一劳永逸。要学全国之长,创全国之先。要高起点、高标准要求自己,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使自己不仅能胜任手头的工作,而且还要比别人做的更好,更出色。
加强队伍建设,具体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坚定、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勤政廉政、团结协作的要求,把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核心内容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坚持原则,把握全局,团结同志,加强修养,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带头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要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作为各级班子成员,不仅要有敏锐的洞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也要有良好的沟通交流及文字表达的能力。要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领导班子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要加强班子团结和谐,班子成员要胸襟开阔、公道正派、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加强沟通、同舟共济,不断增强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式,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干部人事工作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提高干部业务工作水平。积极举办不同层次的干部培训班,就当前新的财税政策、热点问题举行专题讲座,努力培养复合型财税人才。鼓励干部参加各级各类与工作相关的学习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强人事信息化建设,促进人事信息资源合理利用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完善干部日常考核制度,为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供依据,做好参谋。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个坚决、三个更加”要求,拓展领域,丰富形式,创新载体,贴近财税工作和干部思想实际,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做到廉洁从政。着眼规范行为,抓好制度落实,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财税系统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针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借助科技手段保廉,引入民主评议机制,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提高廉政工作水平和质量。积极开展源头治理各项工作,重视信访件调查处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发挥信访举报、查办案件在廉政建设中促防、促教、促管、促建的综合作用。巩固发展基层站所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注重理论修养,陶冶生活情操,增强道德操守,提高思想境界,树立奉献财税事业的精神追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改进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创新。
税收计划管理范文第5篇
2.超前性。税收筹划是企业对生产经营、投资活动等的设计和安排。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的发生具有滞后性,即由于特定经济事项的发生才使企业负有纳税义务,如:产品、劳务销售,货物运输后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等;收益实现后才缴纳所得税等。一旦经营活动实际发生,应纳税款就已确定,再进行筹划已失去现实意义。
3.目的性。税收筹划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减轻税收负担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选择低税负,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税负最低的方案;二是滞延纳税时间,即在纳税总额大致相同的各方案中,选择纳税时间滞后的方案,这就意味着企业得到一笔无息贷款,通过税负减轻而达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4.积极性。从宏观经济调节看,税收是调节经营者、消费者行为的一种有效经济杠杆,国家往往根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节约税款,谋取最大利润”的心态,有意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投资者和消费者采取政策导向的行为,借以实现某种特定的经济或社会目的。
5.综合性。由于多种税基相互关联,某种税基缩减的同时,可能会引起其他税种税基的增大;某一纳税期限内少缴或不缴税款可能会在另外一个或几个纳税期内多缴。因此,税收筹划还要综合考虑,不能只注重个别税种税负的降低,或某一纳税期限内少缴或不缴税款,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
6.普遍性。从世界各国的税收体制看,国家为达到某种目的或意图,总要牺牲一定的税收利益,对纳税者施以一定的税收优惠,引导和规范纳税人的经济行为,这就为企业提供了进行税收筹划、寻找低税负、降低税收成本的机会,这种机会是普遍存在的。
二、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
税收筹划与偷税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因此,不论是站在纳税人的立场上,还是站在立法者的立场上,准确地判断“税收筹划”与“偷税”都是很有必要的。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结果与偷税一样,在客观上会减少国家的税收收入,但不属于违法行为。二者的区别主要有:①偷税是指企业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的情况下通过种种不正当手段少缴或漏缴税款,而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纳税义务发生前,通过事先的设计和安排而规避部分纳税义务;②偷税直接违反税法,而税收筹划是在税法允许的前提下善意利用税法的有关规定,并不违反税法;③偷税行为往往要借助于犯罪手段,如做假账、伪造凭证等,而税收筹划是一种合法的行为。
当前,一些企业避税心切,或者受到一些书籍的误导,以至于良莠不分,把偷税行为当成了税收筹划,直至受到法律的制裁还蒙在鼓里。其主要原因:一是不懂得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把一些实为偷税的行为误认为是税收筹划;二是明知故犯,打着税收筹划的幌子进行偷税。
笔者认为,只要企业的财务人员切实掌握了税法,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是不难分清的。
三、税收筹划的应用
税收筹划是基于不违法并且运用税收法律、法规以及财务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进行的,所以进行税收筹划实际上也是一个选择运用税收法律、法规、财务会计政策以及其他经济法规的过程。税收筹划在企业中的运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企业组建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企业在组建过程中,可选择恰当的组建形式来进行税收筹划:
(1)公司制企业与合伙制企业的选择。当前我国对公司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实行差别税制。比如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经营相比较:有限责任公司要双重纳税,即先交企业所得税,股东在获取股利收入时再交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经营的业主或合伙人只需交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在组建企业时,采取何种形式必须认真筹划。
(2)分公司与子公司的选择。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按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2.企业投资决策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企业需要对投资地税收待遇进行充分考虑。有时国家为了支持某些区域的发展,一定时期内对其实行政策倾斜,如现行对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地区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地区投资,有些税种可以少交或不交,这完全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和税法的立法意图。因此,在国内进行投资时,应适当选择这些税收优惠地区。另外,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国家在税收立法时,也作了相应的规定,以鼓励或限制某些行业的发展。因此,企业投资时选择投资何种行业也可以进行税收筹划。
3.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来进行税收筹划。例如,对于享受限期减免所得税优惠的新办企业,获利年度的确定也应作为企业税收筹划的一项内容。由于新办企业产品初创,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获利初期的利润水平也较低,因此,减免所得税给企业带来的利益也相对较小。为了充分享受所得税限期减免的优惠,企业可通过适当控制投产初期产量及增大广告费用等方式,一方面推迟获利年度,另一方面通过提高产品知名度,充分挖掘其潜在的市场占有率,提高获利初期的利润水平,从而获得更大的节税利益。
4.对外筹资的筹划。企业对外筹资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股本筹资,二是负债筹资。虽然两种筹资方式都可以使企业筹集到资金,但由于这两种方式在税收处理上不尽相同,选择不同渠道筹集资金,就会形成不同的筹资成本。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支付的股息、红利不能计入成本,而支付的利息则可以计入成本。因此,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筹资方法。一般而言,当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利息率时,增加负债,就会获得税收利益,从而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当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低于负债利息率时,增加负债,就会降低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
5.利用会计核算进行税收筹划。这表现在:①存货计价方法筹划。由于存货计价方法的不同,材料成本在期末存货与已售产品之间的分配金额就不同,从而影响到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企业所得税。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以对存货的计价方法进行选择,以达到节税或缓缴税款的目的。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出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时,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进行核算。根据各种核算方法特点,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最有利于企业的方法,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②成本费用核算中的税收筹划。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通过选择恰当的存货计价方法、折旧计提方法等有效合理地控制成本,以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例如计提折旧方面,在税法允许的情况下可选择加速折旧法,适当的折旧年限等来达到节税目的。另外,当企业预计近期利润较高时,也可适当安排购置和更新设备。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依法可以选择加速折旧法时,应尽量使用加速折旧法。此外,企业可依据有关法规和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折旧年限来达到节税的目的。
6.股利分配过程中的税收筹划。股利分配方式主要有两种: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个人股东获得现金股利,按规定的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取得股票股利却不需交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可以对现金股利的发放比例进行筹划。
7.职工工资的筹划。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职工工资的办法有两种:一是计税工资法,发放工资总额在计税标准以内的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另一种是工效挂钩法,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