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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安全应急预案方案{推荐5篇}

2024-08-01 07:00:01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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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安全应急预案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有关应急预案,推动"一案三制"(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及应急管理体系、队伍、装备建设,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工作目标:在"十一五"期间,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到20*年底形成覆盖各地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国家、省(区、市)、市(地)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依靠科技进步,建设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系统和应急救援支撑保障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事故灾难是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方面,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呈现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但是事故伤亡总量大、重特大事故频发、职业危害严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社会生产活动和经济规模的迅速扩大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矛盾突出,处于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体制、机制、法制和应急救援队伍及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力度,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三、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应急预案,分门别类制修订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和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订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包括集团公司(总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基层单位以及关键工作岗位在内的应急预案体系,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要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要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告知相关单位。中央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报所在地的省(区、市)和市(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中央管理企业总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审查、演练等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应急预案的备案、审查和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质量,做到相关预案相互衔接,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修改变动情况,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条件的变化情况、预案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预案演练的总结等,及时对应急预案予以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企业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高危企业、部门、地方的联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教育公众、提高能力,促进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和对应急预案的不断完善。

四、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

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关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重点工程。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都要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落实应急管理职责。到20*年,完成省、市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建设;应急救援任务重、重大危险源较多的县也要根据需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做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工作机构、职责、编制、人员、经费五落实。

理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与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工作关系。对于隶属于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矿山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与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同协商,完善体制、建立机制、理顺关系,做好工作。

加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间的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形成统一指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应对事故灾难的合力。要发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协调作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协调机制。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和能力建设

依据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依托大中型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优化、整合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建设国家、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能力建设。尽快形成以企业应急救援力量为基础,以国家级区域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和地方骨干专业队伍为中坚力量,以应急救援志愿者等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各地区、各部门要编制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之中,确保顺利实施。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组织。大中型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具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其他小型高危险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要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专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预案实施的需要,建立必要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专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

统筹规划,建设具备风险分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数据查询、辅助决策、应急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国家、省(区、市)、市(地)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系统,实现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与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国家级区域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基地以及骨干应急救援(医疗救护)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应急信息系统建设要结合实际,依托和利用安全生产通信信息系统和有关办公信息系统资源,规范技术标准,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的自身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装备精良、纪律严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强化忧患意识、执行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养成勤勉敬业、雷厉风行、尊重科学、敢打硬仗的作风。加强业务建设,强化教育、培训与训练,提高管理水平和实战能力。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制建设,逐步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即将出台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抓紧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的立法准备工作和公布后的具体实施工作。要抓紧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救援资源管理、信息管理、队伍建设、培训教育等配套规章规程和标准,尽快形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规标准体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地方和部门法规规章及标准。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内部应急管理的规章制度。

七、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切实加强风险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灾难预测预警工作,要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坚持"险时搞救援,平时搞防范"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机制。组织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其他相关救援队伍参与企业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危险源监控以及应急知识培训等工作。国家级区域救援基地和骨干救援队伍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广泛开展技术业务咨询和服务,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以生产经营单位、社区和乡镇为重点加强基层和现场的应急管理工作。从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建立救援队伍、加大应急投入、完善救援保障、普及应急知识等方面入手,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各环节、各岗位,全面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第一时间的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八、做好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做好信息报告等工作。对重特大事故灾难信息、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和灾难可能导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上报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现场抢救,控制险情,减少损失。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科技手段,加强事故发展趋势预测工作,发挥专家的作用,科学制定事故现场救援方案。同时,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现场组织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有效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力量,调集救援物资与装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应急指挥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事故现场救援的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舆论引导工作,为处置事故灾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坚持正面宣传,及时、准确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主流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安全监管系统及各行业内各类媒体要积极发挥作用。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所辖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处置、相关防范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改进工作,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九、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在有关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安全生产类资格培训,以及特种作业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和市、县长等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内容。分类组织开发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培训适用教材,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救援内容的培训,特别是要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充分发挥出版、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文化宣传力量的作用,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要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救援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救援技能,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水平。成立国家、专业、地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组,对应急管理、事故救援提供技术支持;依托大型企业、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研究和工程中心,开展突发性事故灾难预防、处置的研究攻关;鼓励、支持救援技术装备的自主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救援技术和装备,提高应急救援装备的科技含量。

社区安全应急预案方案范文第2篇

(一)加强预案动态管理,根据市级部门预案与专项预案的修订进展情况,及时做好相关区级预案的修订跟进工作,使区级预案与上级相关预案配套衔接,使预案适合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对已修订或调整过的各类应急预案,做好分级备案工作,并按政务公开的要求推进应急预案的公开化。(各街镇、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负责)(二)对已制订各类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梳理,已过时限或按要求需要修订的应急预案,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修订,经评估、演练或实际处置中发现不适合的部分要及时调整,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各街镇、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负责)(三)做好所属行业、基层单位预案完善修订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健全并做实基层应急预案。(各街镇、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负责)

以创城工作为抓手,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一)以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为抓手,由各部门对全区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摸排调查和分析整理,对一些特别重大、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风险预测和评估,加强检查监控,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整改,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各街镇、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负责)(二)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危险源、危险区域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建立备案制度和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的工作。(区安监局、区环保局等负责)(三)组织防汛能力调查评估。开展防汛墙、区域除涝、城镇排水、道路下立交、轨道交通、民防工程、防汛应急能力等七个专项能力评估,并针对薄弱环节,研究落实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区水务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四)依托城市管理联勤和网格化管理平台,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城市综合管理“大联勤”范畴,形成长效机制,并逐步形成和完善应急工作领导问责制。(区应急联动中心、区应急办负责)

推进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应急重点项目。

(一)继续做好应急管理“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实施与推进工作。做好区气象灾害监测评估与应急管理平台、市强对流预警中心分中心等平台的上线工作,提高监测预报水平、健全气象灾害的预评估机制。(区气象局负责)(二)继续推进应急物资储备,明确各部门物资储备分工,加强储备基地建设,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的一些必需的生存生活用品、专业应急物资、应急救援装备等能够保障到位;推进区红十字备灾物资库和仓储物资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区经委、区红十字会、区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各街镇负责)(三)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制定关于推进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意见;完成新城主城区与安亭、南翔、江桥地区及四个新市镇应急避难场所布局和实施规划的编制;开展应急避难场所情况调研,扩展应急避难标志设置场所,制定本区应急避难场所启用方案。(区民防办、区规土局、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负责)

提高应急演练水平,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一)着力推广应急预案在各个层面的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演练率,结合区内重点或热点工作,由区应急办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一次综合性应急演练,各部门、各街镇要根据自身特点;年内至少选择一项预案针对一个课题进行专项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增强预案的实战性和操作性,提高相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水平。(区应急办、区应急联动中心、区应急救援支队、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各街镇负责)(二)完成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卫生应急所涉及项目的装备列装和人员培训演练;继续开展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做好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普查;摸清区内应急机构、应急专家等信息,掌握区域内企业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数据等情况。(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应急办负责)(三)深化“110”应急联动工作,落实联动单位责任制,提高应急联动效能;强化应急救援“3+X”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全区重大演练,加强对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勤联训;公安、卫生、环保、安监、民防、交通、建设、气象、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及各街镇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充实应急装备,加强日常训练与培训,提高完成任务的能力。(区应急办、区应急联动中心、区应急救援支队、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各街镇负责)

开展应急管理宣教培训,普及应急知识。

(一)以“5.12”防灾减灾日、国防教育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受众面;结合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安全小区、社区民防建设等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应急知识宣传的良好氛围,多种形式普及民众应急常识。(区民防办、区民政局、区卫生局负责)(二)在村、居委层面继续推动灾害信息员职业资格培训,做到工作常态化,培训全覆盖,健全突发事件灾情损失的统计公布制度,做好突发事件灾情损失向社会公布等工作。(区民政局负责)(三)完成民防进楼组、进家庭三年行动计划第三年的工作任务,计划完成全区11万余家庭应急包的发放、培训以及1万余个楼道应急疏散指示牌的制作和安装,进一步巩固社区民防建设成果。(区民防办牵头,区民政局、区社建办、区红十字会协办)(四)开展专业领域应急知识培训。开展各级各类应急干部培训,强化提高应急业务素质;加强校园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校园安全防范管理水平;开展消防网格管理人员消防业务、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教育安保人员、住宅修缮工程从业人员、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建设系统相关人员应急管理和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区教育局、区消防支队、区安监局、区房管局、食药监局、区建委等负责)

社区安全应急预案方案范文第3篇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体现,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区公共安全形势仍然严峻,各类自然灾害时有发生,生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事故仍处于易发期,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增大,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非常必要。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发〔*〕53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淄政发〔*〕88号)的要求,现就全面加强我区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我区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全面提高应急管理能力,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殷实小康、构建和谐*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目标要求。“*”期间,健全完善覆盖全区各级、各行业、各单位,多层次衔接配套、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完善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配套完善应急管理法规和政策措施,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平台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保障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加强应急体系规划建设。组织实施《“*”期间*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优化、整合全区各类资源,统一规划建设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项目和基础设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编制本级和本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相衔接,合理布局重点建设项目,统筹建设基础设施,明确政策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2、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区总体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本级、本行业和领域的各类预案,并加强预案的管理和督促检查。各基层单位的预案要简便实用。*年3月底前,乡镇、街道、开发区总体预案和各大企业预案编制基本完成;*年年底前,所有社区、乡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预案编制基本完成,形成覆盖全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要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建立完善预案修订、评审、备案制度,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逐步建立各级政府预案库,提高预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预案间的互联互通。建立预案演练制度,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实战能力。

3、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建设。区政府是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根据《区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是全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最高决策指挥机构。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应急办)是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区政府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据有关法规和各自职能,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在相关领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作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尽快明确承担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任务的应急管理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确定相关责任人员,承担日常应急管理的各项职责和任务,力争*年3月上旬完成。*年10月底,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将应急管理工作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责任到人,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明确行政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确定专(兼)职工作人员。

4、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加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专项应急管理机构的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建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联系工作机制,研究应急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快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并建立工作例行报告制度。研究建立保险、社会捐赠等方面参与、支持应急管理工作的机制,充分发挥其在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处置等方面的作用。

5、加强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切实做好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各项实施准备和颁布后的贯彻落实工作,研究制定我区配套政策措施。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抓紧做好有关标准和政策措施的制订、修订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并完善应急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措施办法,切实落实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

三、努力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1、推进全区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应急平台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搞好衔接、标准规范、整合资源的原则。应急平台要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依托现有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和专业系统资源,构建政府综合应急平台体系,实现与市政府及与同级主要部门之间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有效整合各专业信息系统资源,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决策指挥网络。积极推进紧急信息接报平台整合,探索建立“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置”的有效形式。区应急平台的预警功能,要通过公用通信网络向街道和社区等基层组织延伸,着力解决边远地区信息报告和预警的“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努力构建全覆盖、无缝隙的应急管理信息网络。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期间,建立健全充分发挥公安消防、特警以及武警、人民、预备役民兵的骨干作用,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负其责、互为补充,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改善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技术装备,强化队伍的培训演练,不断提高其应急救援能力。逐步建立社会化的应急救援机制,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研究制订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办法,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招募、组织和培训。各乡镇政府和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各类应急救援专业人才库,成立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加强各类应急资源的管理。建立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做好对现有各类应急资源的普查和整合工作,统筹规划应急处置所需物料、装备、通讯器材、生活用品等物资和紧急避难场所,以及运输能力、通信能力、生产能力和有关技术、信息的储备。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建立健全全区应急物资监测网络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征用、紧急配送体系,为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提供有力保障。完成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和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任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在应急物资生产和储备方面的作用,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加强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建设和有关技术资料、历史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实现资源共享,为妥善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

4、加大对应急管理的资金和科技投入力度。各级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的划分,切实保障公共安全以及预防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需由政府负担的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的资金需求。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投入机制,增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社会资源依法征用与补偿办法。对公共安全、应急处置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政府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

5、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要制订应急管理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健全培训制度,做好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培训机构,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加强对应急管理干部、基层干部、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工作和处置能力的培训;加强对有关从业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安全知识、处置技能和操作规程的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强化培训考核,对未按要求开展安全培训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管理人员和职工一律不准上岗。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区政府应急办要总结交流应急管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密切跟踪研究国内外应急管理的最新理论和发展动态,促进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6、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全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加大基层应急投入,及时协调解决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问题,全面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立完善“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域的单元化应急管理模式和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要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为重点,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制订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各类应急预案,增强第一时间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积极推进应急预案进社区、乡村、学校和企业,积极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做到家喻户晓,努力提高公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充分整合现有力量,吸收有关专家和有相关救援经验的人员参加,尽快组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配置必要装备,强化训练和管理,提高综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在社区,要重点加强消防、避难场所、医疗卫生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信息平台建设;在乡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并充分发挥城镇应急救援力量的辐射作用;在学校,要结合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做好教室、宿舍、集体活动场所等建筑、设施的安全加固工作;在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装备及设施建设,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有预案、有救援队伍、有联动机制、有善后措施。

四、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工作

1、着力开展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排查和监控。要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力量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和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情况,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因素以及矛盾纠纷等进行普查登记、分析汇总,建立有关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对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要组织力量限期治理,特别是对位于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区的高危企业,不符合安全布局要求、达不到安全防护距离的,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搬迁等措施,尽快消除隐患。要加强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素的排查,认真做好预警报告和快速处置工作。对风险隐患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对重大风险隐患要加强实时监控。基层组织和单位是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定期排查、实时监测、有效整改的排查监管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2、切实抓好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各单位、各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要加强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充实必要的人员,完善监管手段。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监察,严格执行安全许可制度,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依法加大处罚力度;要提高监管效率,对事故多发的行业和领域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实施联合执法。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监察机构要把督促风险隐患整改情况作为衡量监管机构履行职责是否到位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增加监测点,扩大监测覆盖面,不断提高监测水平。对监测中发现的不稳定因素,开展风险分析,及时作出预测。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建立预警信息通报与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预警信息。

4、搞好突发公共事件趋势分析。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趋势年度分析制度。每年年初,区政府应急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面临的形势、发展趋势及其成因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的趋势分析工作,细化应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防患于未然。

五、全力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和善后工作

1、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及省、市、区政府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地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单位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和救援机构报告;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要通过鼓励社会公众报告、举报,设立基层信息员等形式,不断拓宽信息报告渠道。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制度,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值班工作条件,明确值班人员责任,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2、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及直接受其影响的单位要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突发公共事件发展态势,根据预案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照应急预案规定及时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事发地人民政府要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开展救援工作,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并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现场环境评估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受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灾后恢复重建要与防灾减灾相结合,坚持统一领导、科学规划、加快实施。健全社会捐助和对口支援等社会动员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明原因,依法依纪处理责任人员,总结事故教训,制订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3、认真做好评估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突发公共事件评估分析制度。每年年初,区政府应急办要组织有关方面对上年度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及相关防范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在每年12月底前,向区政府应急办报送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评估报告,并总结典型案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根据分类分级标准,及时、全面、准确地统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相关情况,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突发公共事件的统计信息实行季度和年度报告制度。区民政、安监、卫生、公安部门分别归口统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情况。要研究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及时调查掌握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并预测发展趋势。

六、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1、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切实把应急管理摆到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要在党委领导下,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度和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制度,把应急管理工作的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和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理顺关系,明确责任,搞好条块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建立健全同级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深入一线,加强组织指挥。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奖惩制度,对不履行职责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预防和处置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2、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合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依靠群众,军地结合,警民协作,广泛动员,夯实基础。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在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重视培育和发展社会应急管理中介组织,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供资金、物资捐赠和技术支持。积极开展基层公共安全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局面。

社区安全应急预案方案范文第4篇

2024年,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应急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文件要求,我街道对2024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分析和评估。现将总结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全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基本情况

2024年,在区、街道、社区(村)三级共同努力下,我街道扎实有效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全年虽发生两起一般交通事故,处理得当,未造成较大影响,总体态势保持平稳。

1、自然灾害。2024全年,我街道未发生较大火灾及暴雪灾害,未造成人员伤亡。我街道历年保持良好态势。

2、事故灾难。2024全年,无重特大事故发生,发生两起一般交通安全事故,造成人XXX受伤,不同程度交通拥堵,未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交通事故发生后,我街道有关领导和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抢救伤员,疏导交通,维持秩序,协助交警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两起事故均已处理得当,未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

3、公共卫生事件。2024全年,未发生医疗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动植物传染疫病等公共卫生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我街道充分发挥综治、维稳、信访和各类调解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社会稳定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7年未发生重大、突发、群体性社会安全事件。?

二、应急工作分析与评估

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印发了《XXX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街道应急体系建设的目标、原则、任务以及重点项目。各社区、各部门按照党工委、办事处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监测预警和防范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了各类突发事件损失,确保了全街道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1、健全机制,有效应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作为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一是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各社区居委会、相关各所站负责人为成员的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筹指挥、协调全街道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配备了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各社区也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明确了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自上而下地建立了应急管理工作网络,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部门互动,工作到位。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都能够各司其责,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妥善处置。三是信息畅通,反应灵敏。不断完善街道、社区两级突发事件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做到了全街道覆盖,同时完善了各项机制,确保信息报送有效及时。制定突发事件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第一时间”知晓事件发生、“第一时间”投入处置。四是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失责追究制度。针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上报不及时,处置措施不力等情况,建立追究制度,确保各项责任制度的落实。

2、完善预案,高效应急。坚持预防为主,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一是认真抓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紧紧围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结合我街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实际,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各个环节的专项应急预案。二是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提高预案针对性和适用性。年初,拟定了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安排计划,制定演练方案,并按方案有序推进各项预案演练,针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3、储备齐全,保障应急。我街道将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进一步强化,设立应急物资储备库,防汛防火、防寒防冻等各类物资储备齐全。总体来看,应急预案、队伍、资金、物资等准备工作的进一步加强,为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4、处置得力,降低损失。我街道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组织指导,应急处置及时得力。2024年6月11日位于XXX与XXX处发生一起摩托车和出租车碰撞事故后,具体负责的基层信息员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按规定报告事故情况,我街道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救援,处理得当,有效预防了事件的影响及损失的扩大。

5、宣传到位,防范未燃。建立由包片领导牵头,包村干部及村主职干部配合的宣传机制,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传染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全年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0多份。结合阶段重点工作,通过宣传栏、明白纸、宣传画、微信等一切可以加大宣传的载体,做好防火、交通安全、防寒防冻等各类公共突发应急事件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并做好防御措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街道虽然在应急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极个别干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应急管理及防灾自救的宣传载体和形式还不多,群众对应急管理了解不全面,应急自救知识相对欠缺,自救能力还不强。二是由于少数预案的科学性和操作性不够强,造成预案的落实不够彻底。三是应急演练不够经常。四是应急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工作需继续加强。

四、下一阶段工作建议

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管理工作是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政府行政能力、执政能力的考验。防范各种事件的发生和处置带来的损失,还是一项需要探索的工作。建议重点做好以下三点:

1、规范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本着立足实际、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充实和加强应急管理机构,确保应急办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等。

2、规范预案体系建设。根据“统一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确定各类专项预案编制计划,确保预案基本覆盖本地主要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做到预案先行,防范在前。?

社区安全应急预案方案范文第5篇

加强应急管理,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当前,我国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阶段,改革和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增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有发生。但是,我国应急管理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体制、机制、法制尚不完善,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待提高。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在“*”期间,建成覆盖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建设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加强应急管理规划和制度建设

(三)编制并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并尽快组织实施《“*”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一规划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项目和基础设施,科学指导各项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在《“*”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指导下,编制本地区和本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等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要与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相衔接,合理布局重点建设项目,统筹规划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

(四)健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要加强应急管理的法制建设,逐步形成规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的法律体系。抓紧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准备工作和公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研究制定配套法规和政策措施。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预防和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抓紧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以及有关规章、标准的修订工作。各地区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并完善应急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五)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抓紧编制修订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的各类预案,并加强对预案编制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各基层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本单位预案,明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尽快构建覆盖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预案体系,并做好各级、各类相关预案的衔接工作。要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狠抓预案落实工作,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特别是涉及多个地区和部门的预案,要通过开展联合演练等方式,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六)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国务院是全国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要根据《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结合实际明确应急管理的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及其职责。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职责,充分发挥在相关领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作用。加强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的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加快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研究建立保险、社会捐赠等方面参与、支持应急管理工作的机制,充分发挥其在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处置等方面的作用。

三、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工作

(七)开展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的普查和监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和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加强地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对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要组织力量限期治理,特别是对位于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区的高危企业,不符合安全布局要求、达不到安全防护距离的,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搬迁等措施,尽快消除隐患。要加强对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认真做好预警报告和快速处置工作。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要经常开展风险隐患的排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八)促进各行业和领域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各单位、各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要加强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充实必要的人员,完善监管手段。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监察,严格执行安全许可制度,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依法加大处罚力度;要提高监管效率,对事故多发的行业和领域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实施联合执法。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监察机构要把督促风险隐患整改情况作为衡量监管机构履行职责是否到位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各企业、事业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和预警工作。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国务院报告,并向有关地方、部门和应急管理机构通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在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信息报告工作的同时,通过建立社会公众报告、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基层信息员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宽信息报告渠道。建设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系统,建立预警信息通报与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息、电话、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预警信息。

(十)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应急管理的培训规划和培训大纲,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充分运用多种方法和手段,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并加强培训资质管理。积极开展对地方和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并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内容。加强各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培训考核,对未按要求开展安全培训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管理人员和职工一律不准上岗。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四、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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