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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业务科室工作总结{整合5篇}

2024-08-02 19:13:01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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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业务科室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述职报告是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评估、任免、使用干部的依据。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审管办个人述职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审管办个人述职报告范文一

行政审批科工作总结在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行政审批科已于今年二月正式成立,原政务分中心的职能也进行了相应调整。今年来,全科同志紧紧围绕“创新国土管理机制、破解保障发展难题”的目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升服务品质,提高行政效率,积极完成本年度目标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考核自评分:95分

1、10月市四治办抽查发现市场有缺岗现象,扣4分。

2、扫描环节存在超时现象,扣1分。

二、工作汇报

1、业务办理情况

自今年1月1日以来,政务分中心共受理业务16028件,其中地籍管理业务4368件,建设用地管理519件,地产管理4504件,矿产资源管理401件,地质环境管理35件,测绘管理515件,其中已办结15042件。

2、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从调整后的职能可以看到,行政审批科作为局所有业务办理事项的前台承办部门,是我局重要的窗口单位。我科把树立和强化全体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作为我们的首要任务。为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1)、明确职责,规范行为。行政审批科成立后,我科在原政务中心基础上就人员工作职责、工作纪律、文明用语、行为规范和服务承诺等形成了一系列制度文件,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后马上组织学习,落实执行。今年8月,我科将政务分中心相关规章制度汇编印制成《阳光政务手册》,以明确职责,扩大影响。

(2)、加强培训,提升服务技能。我科将三、四月定为市场学习月。我们通过组织业务培训,使调整后的市场每一个工作人员尽快进入角色,熟悉行政审批业务流程,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我科还通过对市场工作人员进行轮岗,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大家看“综合门诊”的能力,努力实现用户咨询、全员解答的目标。

(3)、规范市场会商制度。市场会商是解决非标准办理事项和疑难问题的有效办法。我科成立后就土地市场会商的程序、参加单位、时间等进行了明确。今年共召开会商会议18次,会商项目114个,其中已解决问题108个,其中历史遗留问题10个。

(4)、规范现场踏勘程序。以前,业务受理前期调查、土地评估、土地出让均需进行现场踏勘。经与相关业务科室协调,我们将所有需踏勘的业务归并,统一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踏勘,以减少程序,提高效能。今年共组织各业务部门联合踏勘25次,踏勘项目120个。

(5)、积极开展“窗口服务进社区”和“用地审批进乡镇”活动。从今年10月开始,我科会同纪检室、地产所和发证中心开展了“窗口服务进社区”活动,我们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利用周末休息时间进社区现场服务,为居民办理房屋交易转让和土地登记发证手续。另外,我科会同用地科、城区分局到乡镇现场办公,为村民办理建房用地审批,审批合格者当场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这些活动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肯定,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我局的社会形象。

(6)、为提高我局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准确性,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系统,我科报局办公会同意决定建立局业务办理信息共享制度,并于8月3日出台了《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信息共享制度》。制度明确了我局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应实施共享的信息内容,信息共享制度的实施方案和考核与责任追究办法,目前局信息中心正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7)、为进一步提高我局业务部门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我科会同纪检监察室于8月3日出台了《关于电子政务审批流程实施主办科室问责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业务主办科室的主办责任,局领导外出期间实行电子政务授权审批。通知下发后,业务超时现象特别是局领导审批环节超时大为减少。

(8)、根据市政府《规范相关单位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内部流程的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我局于5月25日下发了《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工作方案》,对全局的行政审批流程梳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署。我科对我局现有的47个行政审批流程进行调查摸底,制订了《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规范行政审批流程讨论稿》,于6月3日下发到各业务科室、二级机构征求意见。6月12日行政审批科对各业务科室、二级机构上报的流程改造意见进行了汇总,并于6月13日召集行政审批流程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进行了集体讨论,拟订了《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方案(初稿)》。6月22日方案初稿报局领导审定后,6月23日将正式方案报市政务服务中心。8月12日,何安国副局长主持召开了前后台工作协调会议。会上我科提出了需后台业务部门支持和解决的问题,会议进行了讨论并解决了相关问题。同时,会议还对上报市政务中心的《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方案(初稿)》进行了再次讨论,对41个电子业务流程依次研究,再次优化,在原有基础上又压缩了22个电子业务流程的办理时限。

(9)、今年七月,我科报请局领导同意建立了土地矿产市场局领导值班和业务科长座班制度。从8月3日开始,局全部党组成员和九个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轮流在土地市场总台值班,局领导要求每天上、下午值班时间不少于一小时,业务科长则全天座班,专门解决总台业务受理过程出现的业务问题,协调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相关矛盾。

(10)、完善服务配套设施。今年四月,结合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揭牌工作,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我科印制了所有已设置电子政务流程的47项业务的办事指南共40000余份,得到办事单位和群众的好评。8月,我科将全局收费项目全部制成公示牌予以公示。今年九月,为加快总台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经局领导批准,我中心扫描室更新了五台电脑,添置了一台价值十三万元的大型图型扫描仪,政务大厅购置了一台复印机,使用户复印相关资料不再需楼上楼下来回奔波。同时,为更好服务群众,我科还设置了引导员制度。

(11)、根据国土资源部徐绍史部长在我市视察的指示精神和市政府领导指示,我市在5月12日试点运行了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市委、常务副市长黄曙光亲临我局为株洲市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揭牌。按局统一布署,我科拟订了市场揭牌工作方案,积极筹备相关工作,加强与市农办的协调,圆满完成了该项任务。

(12)、自年初起我科积极开展“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经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考核,我局政务大厅完全符合示范要求,通过了审查验收。同时,针对市场工作人员年青化和窗口服务部门的特点,我科积极协调局团总支开展青年文明号的创建活动,经团市委考察和评比,今年4月,我科被授予“株洲市青年文明号”的荣誉称号。

3、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我科全体同志认真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决定、批示,严格遵守局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要求,不接受业务单位吃请,不以权谋私,不索拿卡要报,依法行政,全年未出现违法乱纪行为和投诉。

三、工作计划和建议

1、按局办公会确定的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根据我局第三次审批事项的规范和清理工作所确定的成果,配合局信息中心对电子政务系统实施程序修改,进一步理清事权,完善流程,提高行政效能。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主动服务,主动协调,主动争先”的精神,我科将积极探索主动协调的有效方法,开创主动服务的活动方式,并结合在局“树标杆,找差距,争先进”活动中外地的先进经验,力争上游,使工作再上新台阶。

3、行政审批科是局电子政务运行的重要单位,也是业务办理的枢纽部门,为加强与后台业务部门的协调能力,建议将我科按局内部综合科室而不是二级机构进行考核管理。

4、办公经费不足,我科年初确定的办公经费与实际工作情况不符,缺口较大,目前我科报局计财科和局领导同意,增拨了部分办公经费。建议在制订我科20xx年科室预算时考虑政务大厅的特殊情况,确保全年工作经费。

审管办个人述职报告范文二

行政审批科主要负责行政审批中心气象窗口的管理和我局行政事项的接办件工作。20xx年,在上级气象部门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宗旨,以建设“群众满意服务窗口”为目标,认真履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各项职责。通过近一年的积极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近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履行相应职责

1、认真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施工跟踪监督检测手续和竣工验收工作。截止10月底,共受理防雷装置设计核准和防雷装置检测手续事项212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核准事项167件。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防雷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操作,从源头上消除或减少雷灾隐患。

2、严把施放气球准入关,认真做好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作业审批和施放气球单位的资质证年检工作。截止10月底,共受理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作业审批事项65件。在审批过程中,着重对施放环境及其施放的气象条件进行审查,强化施放气球的安全监管,杜绝违规施放气球行为,确保空域安全。

3、优化便民服务,认真做好保险理赔气象证明网络申报就近取件工作。自20xx年12月31日“气象证明网络服务系统”上线试运行以来,窗口人员认真测试操作系统,熟悉工作流程。今年3月份“气象证明网络服务系统”全省正式开通上线后,窗口运行良好。由于今年10月份因“菲特”台风而遭遇特大水灾,前来开具气象灾害证明事项较多,截止10月底,共办理了气象灾害证明服务事项50件。

4、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余姚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一是对现有全部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管理服务事项及属于上级部门权限的相关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和规范,并做好上报工作;二是按照“一人受理、转送相关、协调共管、办结、全程服务、快速反馈”的工作要求,在审核环节全面推行“流转单”制度,窗口一次受理,全程监督;三是窗口授权到位,积极落实泗门分中心气象窗口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做到“卫星城市的事在卫星城市办”,方便开发建设项目就近办理。

5、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20xx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中有关工作的部署,我气象窗口从实际出发,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和省里评查要点,及时做好整改工作,把好案卷质量关,以迎接省里检查。不断规范窗口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窗口行政执法水平。

6、贯彻落实服务基本建设项目效能评议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服务基本建设项目效能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行政审批科认真贯彻落实,针对本科室的效能情况进行了自查反省,做到边查边改边建,切实提高服务效能,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7、积极做好创建余姚市级“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先进单位的申报及台帐资料的整理工作。虽然我气象窗口在20xx年已获得浙江省气象系统“群众满意办事窗口”先进单位,但这不是我们努力的终点。在今年余姚市级评选“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先进单位过程中,我气象窗口积极申报,认真做好台帐整理工作,并在工作中继续发扬以往的优良作风,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对每一位服务对象都做到热情接待、微笑站立服务,即办件当场办结,承诺件在承诺期限内尽早办结。由于窗口同志态度诚恳,服务热情,办事快捷高效,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我局窗口在每两月考核中1-8月均被评为优胜窗口;同时,扎实推进防雷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杜绝“吃、拿、卡、要”的不良风气。

8、积极配合局办公室做好气象科普宣传工作。利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及安全生产月等契机,广泛开展气象科普宣传。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局办公室开展现场气象科普知识咨询活动,分发宣传资料,全面推进气象科普知识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提高全社会的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多措施促进审批服务提速增效

1、简化审批环节,积极贯彻落实甬政办发〔20xx〕89号文件涉及气象部门的内容。对文件中规定的七类以外的项目,不再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作为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前置条件,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2、提升管理效能,积极开展审批窗口管理服务标准化(OSM)建设。对办公的现场资源、服务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合理有效的梳理、组织和控制,不断提高窗口常态化管理水平;突出抓好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结和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使审批服务更加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

3、创新工作方式,继续深化“模拟审批”、“并联审批”业务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大力加强对各类重大项目,与发改、规划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建设项目信息,提前介入,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畅通气象审批绿色通道,特殊项目实行先批后审、预约办理。

三、重视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行政审批科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平时利用空余时间和业余时间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业务技术规范,根据中国局、省及宁波市局的统一安排,进行气象业务知识网络远程培训:9-10月份参加了由中国气象局远程教育所举办的电涌保护器(SPD)原理及应用课程,10月份参加了宁波市局组织的全市防雷技术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凭着扎实的理论基础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审管办个人述职报告范文三

上半年,我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转变服务方式,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行政审批改革、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去。按照区政府年初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部署,积极推进,为年底完成各项任务打下扎实基础。截至5月底,“中心”共收件7202件,办结6998件,即办件率占54%,承诺件提前办结率为95%。现将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1、真抓实干,保障有力。

领导班子制定实施方案,深入企业走访调研,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典型案例剖析等活动集思广益,强化理论学习。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开展主题宣讲专题报告,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出真知,掀起学习实践活动的热潮,审批中心全体党员均通过了理论知识测试。

2、突出特色,卓有成效。

通过学习调研,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分析检查存在的不足,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开展民主恳谈会与民主生活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解决审批服务提速、联审会商制度、重点项目代办服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审批电子监察与效能监督、中心队伍和制度建设等关系中心科学发展的重要问题。突出实践特色与审批服务特色,以“企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开展“政企立体助动”等具体帮扶举措,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积极稳妥推进各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1、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项目清理检查工作。对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取消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项目,我办组织中心各相关单位进行全面的清理检查,并将清理结果在区审批门户网站和中心大厅进行公布。畅通监督渠道,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2、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20xx年是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年,20xx年是规范年。通过规范,发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作用,使之更具活力,更有生命力。根据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实际情况,结合审批工作基本原则,我办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对包括工作制度、入驻项目、办事流程等内容在内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意见》草稿进行拟定。

3职能归并工作。根据省四家单位联合发文要求,全省开展职能归并“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这项工作已列入市政府对区政府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上半年,我办对实施这项工作的基础条件和存在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初步形成符合我区实际的可行性建议。

三、深化审批方式创新工作

1、项目代办工作。项目代办制度是政府职能转型的有效载体,也是当前经济发展困难时期,政府服务企业、克难攻坚的重要举措,可有效缩短项目审批周期,有利于企业抓住市场信息变化,取得率先突破困局的机遇。同时,乡(镇、街道)村(居)两级建立便民代办制度,可降低群众办事成本,是践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经上半年的探索实践和借鉴兄弟县(市、区)的成功经验,已对项目代办制度的组织机构、基本原则、工作流程、双方职责等具体内容有了具体设想,现正在起草实施建议。

2、制订(修改)相关审批流程。对审批工作中反映出来的“职能部门协调不够,审批流程不畅”等问题进行专题协调,建立了职能部门协调会议制度。上半年,我办通过职能部门协调会议,制订了“拆(扩)建基本建设项目简易流程”和“外立面装修项目审批流程”,并为一些审批中遇到困难的企业召开协调会议,寻找解决方案。同时,督办工业性投入、重点工程和塘河整治工程审批工作,协调解决好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存在的困难:

1、实施项目代办制的组织和经费保障尚未到位。借鉴其他地区成功操作经验,项目代办制是通过设立专门政府代办机构,配备必要的专职代理工作人员来实现的。现我区编委尚未通过设立项目代办机构的文件,经费保障也未到位。

2、职能归并工作职责不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我国面临的长期任务,同时也是迫切任务。职能归并工作作为近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要内容,省、市都对这项工作提出了要求。但目前,省、市政府未出台明确的工作意见。职能归并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涉及到的四个部门都难以牵头,须区委、区政府牵头,出台具体政策加以落实。

3、中心场地问题亟待解决。我中心租用在**农村合作银行二楼,面积1200平方,入驻单位16家,工作人员73人,场地利用已达极限,中心甚至没有会议室和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的群众休息区。另,**农村合作银行因被列为浙江省两个示范建设银行之一,下半年,银行大楼要进行整体装修,受此影响,中心将有3—6个月无法办公。

下半年工作思路:

1、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2、进行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项目清理工作“回头看”,掌握工作落实情况,防止“回潮”现象的发生。

3、出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意见》,加强业务指导,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4、围绕“政企联动、攻坚克难”企业服务年活动,做好对全区工业性投入、重点工程等重点项目的审批服务。

5、推进项目代办制。

审批局业务科室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上级来文处理。凡中央、省、市及部门发至市农业局的文件、电报、信函和其它文字材料,局办公室专人在指定地点、规定时限内进行收文、登记,并于1日内(特急件按要求时限办理)报办公室主任阅批,根据阅批意见分送有关领导阅示,或交由有关单位、人员办理。

(二)下级来文处理。各县(区)农业局、直属单位报送的请示、报告,其它外来文件统一由办公室登记,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处理意见,并反馈结果(特殊情况除外)。

(三)发文审批。以局名义发文或上报材料,由主办科室、直属单位负责起草并填好文件签发单,按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审阅、局长签发的程序运行;属于重大问题,经集体研究后由局长签发;转发文件和函件、简报等由分管领导签发。

(四)文档管理。各类文件、资料,由办公室统一清收和整理归档,借(阅)档案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批准,并履行借阅手续,确保档案安全。

二、考勤、值班与请销假规则

(一)每周实行领导带班、科室值班,带班领导和值班科室负责工作考勤。带班领导将每周考勤结果送局长签字由办公室存档。年内个人3次缺勤,当年不得评选先进个人,惩扣个人500元;无故缺勤5次以上,惩扣个人1000元,所在单位不得评选先进。

(二)法定节假日,特殊情况(临时突击工作)需要值班、加班的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安排,必须完成值班、加班任务,凭加班内容到办公室登记,按规定发放值、加班费。

(三)出差下乡。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差和下乡,一律报告局长批准;职工出差和下乡2天内由单位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报分管领导批准;职工市外省内出差3天内须经分管局长批准,3天以上报局长批准。

(四)因事因病请假者,应先审批。局长外出按市委、市政府规定请假,并告知办公室;副局长、总农艺师、党组成员和机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请假由局长审批;其他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单位负责人审批,3天以下由分管副局长审批,3天以上由局长审批。特殊情况需要延假,必须提前1天续假。请假经批准后必须报告办公室予以登记,假期满后到办公室销假,否则视为旷工。年内事假3天以上抵扣年度公休假。

(五)机关年度公休假由人事科在每年第一季度作出安排。分批公休,因工作需要经局长批准当年不休假的,根据有关规定按加班处理。

三、会议(会务)规则

(一)局党组会。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党组成员参加。副县级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视会议内容列席。主要研究党的建设、人事任免、纪律作风、重大决定。组织局中心组学习,指导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的工作。

(二)局长办公会。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主持,副局长、纪检组长、总农艺师、办公室主任参加,副县级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视会议内容列席。主要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研究贯彻执行方案,总结通报工作,部署安排工作,研究决定有关事项。

(三)干部职工会。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主要传达上级精神和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的决定,总结、部署工作,原则上星期五的下午召开,特殊情况由局长决定召开时间。

(四)参加上级会议。省上召开的会议按通知要求参会,由局长签批。市上要求参加的会议,原则上按会议通知和分工由办公室通知到人。因公外出或因事不能参会的领导之间可相互协商代会,也可由局长指派。不按要求参加会议受到上级批评或通报的不得评选先进个人,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召开工作会议。凡要求县(区)农业局局长、副局长参加的工作会议,应事前报请局长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发通知,承办科室或直属单位负责办会。除特殊情况外,局分管领导分工范围内的工作会议合并召开,并报局长同意。

四、工作规则

(一)议事规则。人事任免、重大活动、重大项目、重大开支,须经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二)作风建设。按市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执行。凡违反规定1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惩扣当事人500元,所在单位扣减目标考核分5分。

(三)会议筹备。各类会议都须制订议题和方案,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可联席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由局人事科征求党组成员意见后写出议题,报党组书记审定,并发至参会人员;局长办公会由局办公室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意见后写出议题,报局长审定,并发至参会人员。专题会议由相关单位制订方案,报局长审批。凡未制订出具体方案的一律不上会研究。

(四)工作安排。局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对工作要做到有目标、有思路、有规划、有总结、有检查、有成效。年度总结、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经分管领导审阅后统一送局办公室汇总。

(五)工作汇报。局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每月要向分管领导作一次工作汇报;局分管领导每月要向局长作一次工作汇报;外出开会后要及时汇报;领导交办的任务要按时完成,并报告结果。

(六)信息宣传调研

1、局办公室负责网络管理和宣传工作,以市农业局的名义上报、上网的信息要由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审定,重大信息由局长审定。

2、局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要按照目标任务、职能工作和有关要求撰写信息和调研文章,按规定审定后对外发表的及时到办公室统一登记。

3、实行信息宣传稿费补助。凡宣传农业工作的信息、简报、消息、通讯、调查报告等稿件,被国家、省、市级报刊、杂志、电视台、电台及内部刊物、网络采用的,给予稿费补助,具体办法另定。

五、目标考核规则

(一)县(区)农业局考核。对各县(区)农业局实行年度综合考核,具体办法另定。

(二)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考核。按照日常工作、重点工作重扣分记分,重大工作、创新工作重加分的原则进行考核。具体办法另定。

(三)个人考核。局领导班子按分管工作考核,职工个人由科室和直属单位考核,考核办法另定。

(四)结果运用。对科室和直属单位年度考核名列倒数第一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倒数第一的引咎辞职。

(五)考核管理。目标督查由办公室负责。年终考核由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牵头,纪检组、办公室、人事科组成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并由局长办公会决定考核结果。

六、公务接待规则

(一)接待范围。副厅级及以上的领导来检查指导工作、省厅各处室集体出动到开展活动、市州农业局副局长以上带队的考察团、市级工作督查考核、县(区)农业局领导联系工作等由市农业局统一接待。以厅名义开展的检查实行对口接待;以厅名义联合检查的由带队领导对口的局属单位负责承办、相关单位分担费用;下级和外来的零星客人原则上不统一安排接待。

(二)接待标准。副厅级及以上领导、由副总带队的重大招商活动接待标准由局长决定,市级和县(区)接待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会议及公务接待力求热情、文明、健康、节俭。

(三)接待承办。局办公室承办副厅级及以上领导来检查指导工作、市级工作督查考核、县(区)农业局领导工作衔接等,项目科协助;其余按对口原则由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接待,接待方案报分管局长批准;涉及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同一工作的接待,由直属单位承办,机关相关科室参与。

(四)接待陪同。接待范围内的接待陪客不超过3人,公务接待实行对口接待,局领导视情况陪同。

七、学习规则

(一)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天,自学不得少于2天。

(二)开展“月月谈”活动,按上级规定的必学内容和自选题目进行学习、讨论。

(三)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时间,由局领导、中心学习小组成员和引进人才轮流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辅导。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经领导批准。

审批局业务科室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提速、提效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历年来办件的实际情况,局党组经过充分讨论和酝酿出台关于缩减审批项目三个百分之三十的决定并加强行政审批科建设。大大地推进了我局行政审批建设的步伐,提速、提效明显。在这一整体要求下,我科室严格按照有关职责和审批制度,依法审批,按时办结。使得窗口建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跨入了先进行列。上半年科室共受理办结208件。其中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7家;外商投资企业变更14家;新批加工贸易票,其中进料加工票,来料加工票,涉及进出口金额为万美元。新批进出口经营权企业29家,变更22家;邀请外商72批次,合计158人次,涉及26家企业15个国家。新办煤炭许可证4家。年审加油站308座,加油点310座。

一、强化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为民服务观念。

行政审批科是商务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她不仅是一个科室的问题,建设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我局在政府部门中的形象,关系到我市投资环境的问题。这样我们以“服务企业、方便企业、奉献社会”作为我科室的职业观念和宗旨。爱岗敬业,积极履行岗位职责。上半年以来,我们为前来办理业务的企业,进行耐心的指导,并且积极与省级部门为企业做好协调工作。让企业切切实实的感受到一站式的服务,为企业赢得宝贵的时间,节约的资金。广大企业老总对我窗口服务周到、服务态度好做出了大量的评价。因此我科室始终“把打造诚信窗口、巩固商务形象”作为我们工作的最高准则,并进一步强化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为民服务观念。

二、加强自身学习、规范服务理念。

行政服务中心就是“政府服务超市”。我科室作为窗口,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学习尤为重要。我们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并深入的就如何将“科学发展”意识带到工作与生活中去,为如何提高现阶段商务工作效率和自身工作,我们要对所有的办件项目的审批做到熟练掌握其流程和申报材料内容。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期限和收费标准”这六项内容作为公开的工作方式。并且在窗口准备了各项业务宣传材料,对业务办理所需要的材料和其他东西都作了详尽的说明。只有完善自身的学习,提升服务理念才能为前来办理业务的企业提供更好、更快的服务。

三、严于律己,加强效能建设。

窗口是中心的一面旗帜,而中心是政府的一面旗帜。窗口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不仅代表了自己,代表了单位,更代表了政府的形象。我们继续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全面推行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等具体制度,并逐步完善了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要深化和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探索建立政务通报、政务听证会、政务信息网络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不断提高我科室工作水平。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题,构建“审管分离、权责挂钩”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让企业积极有效地参与机关效能的监督,促使我科室人员在履行职责的办事过程中,做到办得公、办得快、办得廉、办得好。

审批局业务科室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加强重点工作督办落实

(一)积极推进重点工作开展。

1、对《市委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重点办好实事项目、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责任人,各责任科室(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实行“倒计时”制度,每月报告进展情况。由于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不能按进度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要提前12天写出书面报告经局领导同意后报送市政府,属《市委工作要点》确定的事项,要同时报告市委,提出改进措施和完成时限。

2、对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活动或重点工作,各责任科室(单位)要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办法,确保按时完成规定任务。对无特殊原因完不成任务的,责任科室(单位)要写出书面报告经局领导同意后报送市政府。

3、对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局办公室每月通报进展情况,找准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督促加快进度。

(二)抓好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4、对市委各类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议定的事项,由局办公室逐项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科室(单位)和完成时限。各承办科室(单位)必须按要求限时办理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对确实不能按期办结的事项,要提前5天书面说明情况,经局领导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酌情延长办理时限。

5、对市委各类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由局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三)做好领导批办事项的办理。

6、对市政府领导批办的紧急事项,各承办科室(单位)要立即办理,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对于重要事项,各承办科室(单位)要在2个工作日或法律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对于一般事项,各承办科室(单位)要在3个工作日或法律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7、对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涉及多个部门联办的事项,在7个工作日或法律规定时限内办结。协办科室(单位)接到主办单位处理意见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对确实不能按期办结的事项,主办科室(单位)要提前2天书面说明情况,经局领导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酌情延长办理时限。

8、市政府领导批办的具体事项的办理结果,由局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对有特殊要求的批办事项,实行特事特办、一事一通报。

(四)抓好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

9、对于群众通过来信、政务热线、政府信箱等形式反映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由局办公室逐项登记建档,逐一分解落实,明确责任科室(单位)、办理时限和答复期限。

10、对于群众通过来信来话反映的问题,情况清楚、政策明确、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事项,责任科室(单位)要立即办理,除法律有明确时限要求的,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11、对工作量大,当即不能办复的事项,责任科室(单位)要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经局领导同意后报送政务热线办公室,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加快办理进度,除法律有明确时限要求的,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12、对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主办科室(单位)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共同办理,必要时经局领导同意后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协调处理,原则上在25个工作日或法律规定时限内办复。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主办科室(单位)要制订工作方案,定期向来信来访人员通报办理进度、说明情况。

13、各承办科室(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将群众反映问题办理情况反馈政务热线办公室,以备案备查。涉及多个部门的,协办科室(单位)要及时向主办单位反映办理情况,由主办单位汇总后按办理时限要求反馈政务热线办公室,以备案备查。

14、局办公室每月通报上月群众来信来话反映问题办理情况,逐项列明未及时办理或办理不规范的事项,督促限期办理,并由局办公室在年终考核中扣除办理科室(单位)相应分值。

15、对群众到市政府及上级机关上访反映的问题,由局办公室负责汇总建档,督促相关责任科室(单位)落实解决,并每月通报办理情况。

(五)抓好议案提案办理。

16、对于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各主办科室(单位)要报经局领导同意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签批,并于每月25日前,将重点督办建议提案进展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室议案科。局办公室每月对重点督办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办理工作不力的科室(单位)进行通报。

二、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和政务值班制度

(六)加快公文运转。

17、严格控制公文规格和数量,大力压减各类简报,强化政府金宏网站传输文件和简报的功能。

18、各科室(单位)向市政府呈报的公文,局办公室要严格把关,对未按程序、规范和标准上报的公文,即时退文并说明原因。除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事项和市政府领导要求直接报送的文件材料外,一律不得将需要市政府审批的公文直接报送市政府领导个人。杜绝将需要市政府审批的公文多头主送。

19、对应办理的公文、紧急公文,视紧急情况和复杂程度,即时办理,不得拖压、积压、误办、漏办。

20、对市政府领导签批的文件,局办公室应立即通知责任科室(单位)办理。紧急公文,即收即办,立即发文;一般公文,1个工作日内发文。对领导签批的处理意见,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于公文运转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对具体承办科室(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

(七)大力精简会议、活动。

21、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可以用电话、文件布置的工作不开会。

22、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会前必须经过充分讨论并确已成熟后按程序提交,每个议题的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八)加强政务值班。

23、认真落实24小时政务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有事先录、有件即办、急件快办、要件必办,做到反应迅速、联络畅通、报告及时、处置妥当。

24、对于重大事件、紧急情况,要按照应急处置的相关规定,局主要领导、责任科室(单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稳控局势,并严格在限定时间内向市政府报告。

25、局办公室每天对政务值班情况进行督查,每季度对值班督查情况和应急事件处置情况进行通报。

(九)严肃工作纪律。

26、机关干部要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严禁上班迟到、早退、无故缺岗,严禁上班时间利用办公电脑上网炒股、玩游戏、聊天,严禁上班时间打牌或从事其它娱乐活动,严禁上班时间办私事、干私活,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机关干部要严格自律,坚决克服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涣散、政令不畅等不良倾向,确保政令畅通和工作落实。

27、局监督监察科每天对机关干部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抽查,每周对工作纪律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十)清理规范审批事项。

28、局办公室要根据上级要求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已被明令取消或外地均未设置的事项,督促相关科室(单位)从速清理取消,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

(十一)强化集中办理。

29、将会计从业资格认可、记帐资格认可、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登记等财政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理。会计集中核算业务在财政局单独设立服务大厅,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30、各服务大厅窗口要坚持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对外,做到统一接办、统一受理,初审、核批、用印等各环节都要在服务大厅或窗口进行。

31、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力度,逐步推行报件办理流程网上动态监测、网上公开查询系统,增强审批工作透明度。除事项外,凡是具备网上审批条件的,都要做到网上办理,实行“一表受理,一网运作,一次发证”。

32、认真执行招商引资项目联审会议制度,对某项招商引资事项进行会办或并联审批时,相关科室(单位)应按要求准时派员参与。对联席会议提出的需相关并联审批部门落实的工作,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及时抓好落实。

(十二)努力压减审批层次和时限。

33、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必须严格实行限时办结。除需现场勘察、会审研究的项目外,其他一般性审批项目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能够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补全的内容。

34、对于审批时限,现法律规定或原承诺办理时间3—7天的,原则上再压缩1天;7—15天的,原则上再压缩5天;15—30天的,原则上再压缩8天;1个月—3个月的,原则上再压缩15天;3个月以上的,原则上再压缩40天。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遵循及时快捷与方便申请者的原则,按审批程序和时限,快审快办。

(十三)全面推行行政服务标准化。

35、各科室(单位)、财政服务窗口对行政服务事项要按照“全面公开、程序最简、时间最短、环节最少、效率最高”的要求,建立行政审批工作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质量标准三大体系,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事项报备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实现“岗岗有标准规范,人人按标准履职”。

(十四)建立项目帮办服务体系。

36、对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相关科室(单位)要优先办理,能办的立即办,难办的协商办,不能办的积极创造条件办。需要上级审批、核准的项目,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要跟踪服务,主动帮助向上争取,积极协调配合,直至项目落地。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十五)规范执法行为。

37、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执法科室(单位)要理出权力清单,核定裁量标准,固化运行流程,公开运行过程,建立监控制度,实现行政处罚网上透明运行,杜绝以权代法、以情代法、粗暴执法。

38、严格实行涉企处罚报审制。所有涉及企业的2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相关科室(单位)必须到市政府法制办审查把关,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建立并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制度”,对企业的一般违规行为,以告诫、教育、帮助整改为主,情节轻微的不予处罚。

39、严格实行执法检查扎口制、跨部门事项联合检查制、“企业安宁生产日”和检查事前告知制。相关科室(单位)涉企检查必须事前局经局领导同意,并到市监察局审批,扎口管理,防止无序检查、多头检查、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检查活动。对园区内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须提前与园区管理机构进行沟通协调。

40、全面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应当公开、公示,在征收时一律不得突破法定标准;涉及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发生的企业收费项目,全部依托行政审批大厅实行“一口收费”。严格执行收费“两证一票一卡”(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统一票据和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

41、强化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制度,坚决杜绝到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良好声誉。

(十六)治理“中梗阻”问题。

42、严格实行否定报备制,对管理相对人的办事请求决定不予办理的,科室(单位)责任人要将否定的情况及理由报局分管领导,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管理相对人作出书面说明。

43、推行科室交流轮岗制度,按照市政府要求对中层干部进行轮岗交流。着力治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熟人好办事、生人难办事,吃拿卡要报等“潜规则”现象。

五、深化政务公开

(十七)推行政务公开。

44、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积极做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强农惠民政策措施的公开,加大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财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各类政务信息。

45、抓好权力运行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建立内部监督、控制、预防长效机制,财政局内设机构实行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三分离,确保各项财政业务始终在科学、合理、严密的内控下运作。大力推进决策公开,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公共财政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六、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十八)强化监督检查。

46、局办公室、监督监察科负责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事项、行政效能等情况进行严格、全面督查。

47、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等活动,及时查处影响发展软环境的典型案件,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48、认真受理投诉。局办公室、监督监察科要健全完善投诉受理档案,规范投诉事项的办理程序与时限。对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行政执法等方面群众投诉的问题,一律追查到底;凡是查证属实的,一律处理到位,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财政局设立群众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基层、群众和企业关于机关作风、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投诉建议。

(十九)严格责任追究。

49、将提高行政效能工作列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日常考核台帐,强化督导检查,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考核、一月一通报,日常考核情况作为年底综合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奖惩,奖优罚劣。对评为行政效能优良等次的科室(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考核评议不合格的科室(单位)第一年进行黄牌警告、通报批评;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作为对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降级或免职的重要依据。

审批局业务科室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以“精简、统一、便民、高效”为基本原则,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委办[20*]38号)精神为抓手,着力构建便捷、高效、规范、优质的行政许可工作体系。

二、实施原则

(一)集中办理原则。在坚持机构数、职数、人员编制数的“三个不突破”原则基础上,对本局内设机构进行整合,设立行政审批科,全建制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承担本级全部教育体育行政审批项目的集中办理。

(二)充分授权原则。行政审批科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本局的双重监督管理下,独立开展本级教育体育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工作,行政审批项目实行“一审一核”制,行政审批科长(窗口负责人)在本局的授权范围内,承担审批事项的核准签发。

(三)规范行政原则。行政审批科必须严格遵照本实施意见明确的职责权限、审批项目、审批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编制各行政审批项目的作业指导书,报本局审核通过后,作为实施行政审批作业的规范手册。

三、人员配置和职责权限

(一)行政审批科人员配置:

为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领导、协调,由何锦连副局长分管该项工作,行政审批科设2人:童晓东(窗口负责人)、倪旭忠。

(二)行政审批科工作职责:

1、组织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科室(窗口)人员的业务水平;

2、负责本级全部教育体育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审核及决定;

3、负责本级教育体育行政审批项目的办事公开、政务公开工作;

4、负责优质服务、便民服务等创新工作;

5、负责窗口信息报送工作;

6、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下达的具体工作事宜或阶段性工作落实;

7、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和本局交办的其它事宜。

(三)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职责、权限:

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自觉遵守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3、接待办事人要热心、答复咨询要细心、解释疑问要耐心;

4、负责审批件申报材料的初审与受理;

5、负责审批资料的建档、归档;

6、负责科室(窗口)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行政审批科科长职责、权限:

1、对本科室(窗口)的审批业务工作负全责;

2、自觉遵守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3、接待办事人员要热心、答复咨询要细心、解释疑问要耐心;

4、负责组织、指导科室(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负责审批件的核准签发;

6、负责进入中心的审批项目的确定、调整和相关衔接工作;

7、负责与中心各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联系;

8、负责办件情况的统计、上报;

9、负责审批工作的分析、总结、评估等工作;

10、负责科室和中心日常工作的对接和协调;

11、负责各类审批表证的管理、打印;

12、中心和本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局分管领导工作职责、权限:

1、负责对本级审批工作的督查督办;

2、负责组织对审批人员的依法行政和廉洁行政教育;

3、负责特办件、特殊件和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

4、负责审批印章的保管、使用和登记;

5、负责协助中心或本局,对本级行政审批引发的投诉、抱怨事例、或者是本级行政审批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调查与处理;

6、负责中心或本局交办的其它事宜。

四、进入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

教育体育行政审批项目共十一项:1、实施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2、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3、实施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民办学校聘任校长的核准;4、民办学校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作为校名的审批;5、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网校审批;6、体育社团的设立;7、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8、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的审批;9、开办武术学校审批;10、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11、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

五、行政审批流程

行政审批项目按照“申请、受理、核定”的审批程序,实行“一审一核”制。

(一)申请:由办事人向行政审批科(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和填写项目审批登记表(申请表),项目审批登记表(申请表)由行政审批科(窗口)免费提供。

(二)受理:由行政审批科(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当场予以初审,申报材料不全或者是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资料,并出具资料补正通知书。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受理后,将相关材料及时上报审批科长(窗口负责人)核定;

(三)核定:由行政审批科科长(窗口负责人)负责复审并作出审核决定,审核办结后,将相关审核结果(表证)呈报局分管领导签章,并及时、主动告知办事人办理结果。如办事人对办理结果提出异议的,应耐心答复,说明理由,并告诉其投诉途径,以及其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的权力。

六、办理期限

十一项行政审批项目,十一项设定承诺件:1、实施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申请筹设20个工作日,申请正式设校为75个工作日);2、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25个工作日);3、实施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民办学校聘任校长的核准(7个工作日);4、民办学校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作为校名的审批(7个工作日);5、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网校审批(15个工作日);6、体育社团的设立(20个工作日);7、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20个工作日);8、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的审批(5个工作日);9、开办武术学校审批(20个工作日);10、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20个工作日);11、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5个工作日)。以上承诺件,若能当场办结的,一律予以当场办结;若当场不能办结的,必须要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七、工作要求

(一)按照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投诉渠道“七公开”的原则,对各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流程重新梳理,经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按照中心的工作要求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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