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本网活动方案内容页

节水计划实施方案{5篇}

2024-08-03 15:20:01活动方案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节水计划实施方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节水计划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字:水利工程,水工设计,设计方案

兴修水利的过程是一个需要统筹规划和科学设计的过程,它具体涉及到河流规划、河道勘察、实验、设计以及最后的施工运行等多个步骤的基本环节,其中的设计这一环节又由水工、水文、机电、施工等步骤组成,是考验设计是否合理的重中之重。其中的施工设计是考察设计成为实践的可行性以及是否经济合理的基本依据,同时也受到自然条件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情况影响,除此之外,施工设计对于进行施工规划和招标文件的最终确定也有重要作用。所以说,进行水工设计的方案探讨具有重大意义。

1、 水利工程施工方案设计的分类

当今,环境问题日渐严重,可是从整体来看,水生态系统的缺失时刻影响着人们健康生活,日渐消磨着自然生态资源。这就要求水利工程人员对水环境问题的更深层且长远的考虑,以求用最妥善的方法得到最好的回报,进而地减少水环境的缺失。水利施工设计的分类根据其设计的时间和设计的主要用途可以分为两大类:

投标前的施工设计

这一设计也可称为标前设计。标前设计主要用来促成投标与签约,在编制时,需要考虑到这两种用途,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有目的的方案设计,因此编制时间应在投标书编制前,设计者是经营管理者,此设计书的主要目标是达到中标。同时要考虑投标书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列出具体的方案,方能在众多的投标书中脱颖而出。

中标后的施工设计

这一设计也可称为标后设计。标后设计方案的用途主要是进行施工过程中的众多环节的具体设计和说明,可是说是从头至尾的设计一直到工程验收,应在中标和签约后进行编制,设计方案的具体策划者为工程设计的管理层,设计方案要以施工过程的合理性和施工效率为目标,是一份控制性,较强目的性的文件。

2、水利工程设计方案的基本内容

2.1、施工导流

水利工程不同于公路修筑的一大方面就是水利工程是在川流不息的河道上进行施工的,为解决施工同流动的河水之间的难题,首先要把河水部分或全部的截留或者导走。与此同时要尽量的保证施工期间内河流的综合功能得到保护,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研究施工导流。在水利施工的过程中,施工导流除了要考虑河坝 的选择、枢纽设计、地形结构与施工方案等问题之外,还要考虑到季节性因素造成的暴雨、泄洪等非技术问题。其中,挡水围堰、导流建筑以及节流措施是导流工程顺利实现的三大重点工程。

2.2、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的具体设计是整个设计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施工技术、施工顺序和施工工艺在一定条件下的施工环境下形成的。一个可行的施工方法的关键在于建筑物的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研究的内容也应该围绕这两点进行展开,具体表现在:主体工程建筑施工顺序与施工导流配合的实时状态的技术特征的研究;在施工期限内达到的施工强度指标的研究;必要的技术物质供应和材料消耗的计划研究以及进行施工预算分析的研究。这些方案的合理设定,有助于水利工程的快速合理的开展,有助于每一个施工环节融入到整个水利建设中来,避免一些无用功,提高施工速度,保证建设速度符合计划进度,做到提速度,保质量。

2.3、施工进度

施工进度的设计指的是从工程建设最初的施工准备到工程竣工的整个施工过程。通过对所有建筑物组成的建设纲要、工程的枢纽布置、建筑的施工程序、建设速度和作为关键部分的技术供应的综合协调和分配,从而完成对总体规划的进度和时间安排的指标控制。现在,进度计划表的主要表现形式有横道图和网络图这两大类,其中,广泛应用网络图已经得到了世界各国承认,对网络图中的时间参数进行调整,根据进度修改网络计划,可以得到最优方案,同时可以对施工过程中的计划保持有效的监控,保障人力、物力和财力得到充分的应用,用最小的消耗换来最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能对水利工程的时间进度有所安排,以便减少工期,节省材料和人力成本,便于从宏观上对整个工程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科学合理的分配。

2.4、施工操作

施工操作是服务于水利工程的主体建筑施工和运行服务的,为了合理的处理所有工地在施工期间内所设施需求和永久建筑物之间的空间关系,在具体的施工操作过程中,就必须严格的按照施工方案以及施工进度表中的安排对临时交通道路、材料仓储、附属建筑和临时的水管线等进行合理有序的布置。施工操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施工进展的顺利与否,也会影响到工程计算资金的利用效率,所以有必要对工程建设的总布置进行全面透彻的分析研究。

节水计划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Key words: water resources;agricultural water;reform of water prices;PDCA

中?D分类号:TV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24)16-0050-03

0 引言

水资源总量不足是影响当前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约为2.2×103m3,不足世界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25%。同时我国水资源在时间和空间的分布极不均匀,差异性巨大,总体呈现南方多,北方少的规律[1-2]。我国耕地面积分布为北方58%、南方42%,而水资源分布为北方19%、南方81%[3-4]。农业用水是我国的主要用水部分,随着我国第二、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农业用水的综合利用在面临总体供水不足的困境下,又被其他非农业用水所挤占,以及总体用水效率长期低下等一系列严峻问题。通过文献分析发现,目前我国全国年总供水量大约为5.5×103亿m3左右,农业灌溉用水量大约为3.6×103亿m3,占总供水量的65%左右[5-7]。通过分析2004年我国用水分布状况可知,2004年全国总用水量为5548亿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水总量为1228.9亿立方米,占年总用水量的22.2%;生活方面用水总量为651.2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1.7%;生态用水总量为82亿立方米;农业用水总量为3585亿方,占全国总用水量的63%。而在农业用水中,农业灌溉用水总量又占农业总用水量的90%,通过以上数据发现,实现农业节水是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重要源头之一,也是在我国国情水情的现实下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相关研究表明,水价在节约用水中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它对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如何实施适宜的、有针对性的水价方案尤为重要,这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也是一个管理问题,因此本文通过运用PDCA循环管理模式,确定农业水价改革中遇到的主次要问题,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实施后继续优化,寻找更合适的水价方案,以期为农业水价改革提供理论指导。

1 PDCA管理循环理论

PDCA循环管理理论,起源于美国,是由戴明博士最早提出的,它是实行全面系统质量管理所应参考和遵循的科学理论和流程。全面系统质量管理行为和活动的所有过程,就是所达成确定目标相关的计划制订和组织实现的过程,这个过程依照PDCA相关循环步骤,持续地循环运转。PDCA管理循环,可以使我们达到原定目标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步骤更加条理化、系统化、可操作化和科学化[8-10]。

PDCA循环分为四个阶段:

P:Plan,计划,主要是指确定要达到的程度和目标,从而确定具体的方案计划;

D:DO,执行,按照确定的计划,去具体实施方案计划的内容;

C:Check,检查,分析总结执行原定计划的结果,参考计划要达到的程度和目标,找出存在的问题;

A:Action,行动,深化剖析分析检查出的问题,原有计划中成功的继续保持,适当推广、加深并标准化;原有计划中失败的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修正方案,未解决的问题放到下一个PDCA循环。PDCA循环的基本模型如图1所示。

在计划阶段,首先要对所采用的方案以及需要达到确定目标的过程制定一个初步计划,并使目标和标准明确化。目标主要根据以往的经验以及希望得到的改善而设定,目标必须是量化的。在执行阶段,参考已确定的计划,将该计划一步一步落实。在检查阶段,通过分析总结实施计划后的结果,从而确定原定计划是否达到,目标是否完成,或者完成的程度。若目的未达成,应分析失败原因。在行动阶段,纠正已经发生的问题,寻找可以进行进一步改善的地方。这将成为下一个PDCA循环的基础。PDCA是一个循环、迭代的过程。

PDCA循环管理是一个管理活动和过程,是一个螺旋式不断上升的管理过程,其宗旨是每循环运转一圈就要使目标完成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一步,每循环一周就是一个管理周期,如图2所示。

2 农业用水现状分析

我国长期以来,免费取水、低价供水的政策和现实,客观地助长了水资源浪费的状况[11]。首先,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远低于当地供水成本,经营成本又得不到相应的合理补偿;其次,随着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的实施和完善,灌区水利基础设施不断更新,从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成本不断增加,致使水利工程得不到足够的维修养护经费最终,影响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再次,末级渠系设施配套不完善,缺乏相应的计量设施,无法实行终端水价的数字化,造成同一水源,上、中、下游不能同时获益,面积相同但远近差异的灌溉区用水量不同,无法完成终端水价。

国内外研究实践表明,对水资源征收合理费用能够提高水的利用效率,进而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改善,需要充分深入地认识和估量水价与水资源需求的相关性,通过采用经济手段促使人们形成节水意识,从而培养节水习惯,这对加快农业用水价格的改革和完善,促进节约用水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通过调整水价达到供水价格和供水成本的平衡,在不损失农户经济利益的条件下达到高效节水的目的。

3 PDCA管理循环在农业用水改革中的应用

根据经济学分析可知,收入与价格是影响一般商品需求量的主要因素。需求函数代表的是特定商品的需求规律和人们对该商品所做出的需求行为,反映了收入、价格等主要因素与商品需求之间的相关关系[12]。经济学里的需求价格弹性是指一种商品的需求数量对自身价格变动所做出的对应程度,它直接反映了商品价格的变动对该商品需求量的影响。将农业用水看作一种特定的商品,故可以通过采取阶梯式水价方法达到节约农业用水的目标[6,13]。

针对某地区农业用水现状展开调查,将该地区农作物分为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实行差异化用水价格模式,考虑该地区现行灌溉用水定额和农业水价,得出该地区粮食作物农业用水价格为0.16元/m3,?济作物农业用水价格为0.25元/m3;粮食作物加权平均灌溉用水定额为500m3/亩,经济作物加权平均灌溉用水定额为450m3/亩。

通过前期资料收集分析和成本测算,拟确定阶梯式水价系数。如表1。

分析实行该水价方案后节约用水量、农民净利润增长率和农民对该方案的认可度,对计划方案不足之处进行改正,将改正后的用水定额和阶梯式水价方案继续投入使用,取得良好效益的措施继续加强,如此循环,得到更加合理、适宜、科学、高效的用水定额,农民接受认可的阶梯式水价方案。

节水计划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1组织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是法律赋予水土保持监测机构的职责

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国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并予以公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2号)规定:开发建设项目的专项监测点,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对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接受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和成果由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如何控制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管理好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是水土保持监测管理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2搞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是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的重要途径

从云南省1999年和2004年两次遥感监测成果分析,大量开发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是云南省近年来局部地区水土流失程度加剧的主要原因。但长期以来对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只停留在常规的巡视检查模式上,仅有定性的结论而没有定量的数据,因而也就没有对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项目进行处罚的准确证据和统一尺度,使处罚工作难以开展。随着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不断推进,将进一步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中的作用,提高云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是水土保持方案监测章节的延续和深化

(1)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的要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共12个章节,其核心内容是围绕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确定防治措施布设,防治水土流失。

水土保持监测只是整个水土保持方案中的一个章节,在整个水土保持方案中处于次要地位,它主要从监测内容、方法、时段、频次和点位等几个方面做了基本要求,其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较差,不能指导监测工作的具体实施,需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来深化。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明确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在初步设计阶段要编制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大部分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是在工程立项前,主要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受主体工程设计阶段深度的限制,水土保持方案中水土保持监测章节的内容不能全面和准确地完成监测布局与设计。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是在水土保持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更加具体、准确的设计,是水土保持方案中监测章节的延续和完善,将监测的设计和实施工作充分统一。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作为一项相对独立和实践性较强的水土保持工作,从业单位和人员必须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监测单位的项目监测设计和实施成效是对其资质考核的核心内容,而大多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并不具备监测资质,方案编制人员也无水土保持监测上岗资质。方案编制、水保监测尽管具有很多相同的知识,但从实施角度来看,它们存有很大差别,这就需要实践性更强、专业性更高的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来指导整个监测工作。

4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论证是监测机构的一项职责

《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章节中明确规定“监测方案应进行论证,批准后方可实施”。由于水土保持监测机构的工作尚处于摸索、起步阶段,现实中确有一些监测管理机构不知如何进行管理的情况,甚至出现少数监测管理机构既作为监测单位直接参与项目市场竞争,又作为管理部门进行行业管理的不规范现象。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做好监测设计和监测成果的技术论证和认证、保障监测工作的严谨和科学性,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是每个水土保持监测管理机构的职责和任务。

节水计划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昆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改善城市水环境,增强城市防涝能力,利用雨水资源,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7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xx〕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项目立项、土地利用、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移交、运营维护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海绵城市建设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原则,注重规划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通过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

城市新建区、成片开发区、各类园区应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城市建成区应强化区域整体治理,并结合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的有机更新,最大限度地控制城市雨水径流和面源污染,治理和保护城市水环境,综合利用雨水资源,缓解城市内涝。

第四条 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滇池管理、水务、节约用水、防汛抗旱、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气象、水文水资源、城管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本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推广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多渠道、多形式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

第六条 各级政府鼓励和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设备及材料的推广应用;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识。

第二章 规划、立项与土地利用管理

第七条 市规划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昆明中心城区和晋宁区(东城和南城)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其他县(市)区政府,国家及省级开发园区管委会应结合实际,组织编制本区域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按规划报批程序批准后公布实施,同时报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时,应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削减率等控制指标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提出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空间开发管制要素;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或修编时,应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指标落实到基本地块;城市水系、排水防涝、水污染防治、绿地、道路交通等相关专项规划,应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充分衔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和有关控制指标。

第九条 政府投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中应当对海绵城市建设设施适宜性进行阐述明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及措施,对技术和经济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投资估算。

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中应当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措施、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以及各项社会效益满足情况。

第十条 海绵城市建设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根据汇水分区,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绩效考核的科学性、项目实施的可操作性原则,组织编制分区的海绵城市建设总体方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相关指标要求,并报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项目所属辖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审查。

第十一条 新建项目土地出让时,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应按照法定控规确定的海绵城市管控要求核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市规划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应当监督土地使用权人在开发和利用土地的过程中落实相应指标要求。

第十二条 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水系等基础设施用地选址时,应当兼顾其他用地、综合协调设施布局,优先考虑利用或保留原有绿地、河湖水系、自然坑塘、闲置土地等用地,项目选址应当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海绵型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基础设施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十三条 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应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和要求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管控内容,纳入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规定中,并依据法定控规的相应要求核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时,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应要求设计单位依据建设项目条件提出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措施说明,并予以审查。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同期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一)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节水三同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要求,同期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二)城市道路与广场市政工程项目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要求,因地制宜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三)城市公园与绿地市政工程项目应结合周边水系、道路、市政设施等,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要求,配套建设海绵设施,增强公园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为滞蓄和净化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

第十六条 既有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项目,具备条件的,应当纳入海绵城市建设等相关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按照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要求统筹有序进行提升改造。

第十七条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建设,应当重点加强城区易涝点整治和雨水管渠、泵站、雨水调蓄等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实施城市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改造,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须经过净化,控制初期雨水污染。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体系与海绵城市建设各项措施的衔接,增强雨洪径流调控能力。

第十八条 城市河道水系整治应注重保护和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实施河道生态修复,重塑健康自然的弯曲河岸线,保护现有湿地,构建良性水循环系统,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城市河道水系输排水能力。

第十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海绵设施建设资金,应当纳入项目主体工程总投资,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既有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纳入海绵型改造的项目,以及城市排水管网建设、防洪排涝、河道水系整治等项目的投资应由相应的实施主体列入海绵城市建设或水污染防治等投融资计划。

第二十条 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指导、督促涉及海绵城市建设的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滇池管理、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海绵设施同期配套建设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规划条件及相关技术标准,编制海绵设施建设专项设计方案或者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编制海绵设施设计专篇,并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报相应的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同级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审查或备案情况。

城市道路与广场工程项目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编制海绵设施设计专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时应当对海绵设施设计方案进行专项审查,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应当有海绵设施设计专项审查的内容。

城市公园与绿地工程项目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编制海绵设施设计专篇,或者编制海绵设施建设专项设计方案;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设计专篇或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应当编制海绵设施建设专项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报节约用水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十二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既有项目海绵设施提升改造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既有项目海绵设施提升改造初步设计方案应满足汇水分区海绵城市建设总体方案的相关要求。

第二十三条 各相关主管部门按职能职责指导、督促列入海绵城市建设年度计划的城市排水设施、防洪排涝、河道水系整治等项目建设,全面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并定期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建设进度。

第二十四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将海绵设施专项设计纳入审查范围,与主体工程同步审查。对不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不予核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二十五条 市滇池管理局和县(市)区排水管理部门在进行排水技术审查时,应当审查项目是否符合海绵城市建设及区域雨水排放管理要求。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海绵设施的设计、监理或施工。

第二十七条 建立海绵城市动态监测考核及一体化管控平台,对入滇河道断面、地下水和区域管网排放口的水量、水质以及降水等进行监测,为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第四章 竣工验收和移交

第二十八条 新建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市政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海绵设施竣工后应当纳入主体工程项目统一验收;新建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海绵设施竣工后应当纳入新建项目节水设施竣工验收。

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节约用水等主管部门在验收过程中,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项目是否按照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海绵城市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对配套建成的海绵设施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要求建设单位限期整改。

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健全完善统计台账,并定期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新建海绵设施信息。

第二十九条 既有项目海绵设施提升改造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与海绵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相关的主管部门参加验收。未按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海绵城市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提升改造的,不予通过验收,并限期整改。

第三十条 在申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规划核实时,建设单位应当将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滇池管理、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出具的海绵设施建设相关验收材料作为必要的申请材料,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条件和要求的,不予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第三十一条 海绵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随主体工程同步移交相关单位。

城市道路与广场市政工程项目的海绵设施应当移交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广场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

城市公园与绿地市政工程项目的海绵设施应当移交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公园绿地的实际权属部门。

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的海绵设施应当移交产权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

以上项目中采取PPP模式建设的海绵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PPP合同约定进行移交管理。

第五章 运行维护管理

第三十二条 城市道路与广场项目的海绵设施由负责城市道路与广场管养的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公园与绿地项目的海绵设施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公园绿地的实际权属部门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建筑与小区项目的海绵设施由产权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以上项目中采取PPP模式建设的海绵设施,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内由海绵城市PPP项目公司负责设施运营和维护。运营期期满后,海绵设施移交相关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第三十三条 负责海绵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做好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海绵设施正常运行:

(一)建立健全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专人管理,并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二)对设施进行定期巡查、维护和维修,避免擅自占用、堵塞、拆改、废除海绵设施和向海绵设施倾倒垃圾等废弃物;

(三)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并做好记录和统计。

第三十四条 在海绵设施上或者周边进行施工作业可能损坏设施或者影响设施正常运行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制订保护方案,并在建设前通知设施运行管理单位;施工作业损坏设施的应当按照设施原有功能及时修复。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节水计划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城市给排水;规划设计;节水;节能;可持续发展

城市给排水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给排水规划设计对建设城市良好的人居环境、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城市给排水工程设计要做到给水、输送、利用、净化和排放各个环节相互协调,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城市给排水工程设计要提倡节水节能的理念,优化和高效利用水资源,保障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做好城市用水规模的预算

城市用水规模的预测是给排水工程设计的基础,对工程总体布局、实施步骤、工程费用都会产生重大影响。改革开发以来,城市建设、工业生产、第三产业迅速发展,城市对水的需求不断增长。给水排水工程水量要进行有规模的预算,要根据城市具体的规划,依据国家标准《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对不同类型的用水量分别进行预算,从而做好城市总用水量规模的预算。城市给排水工程从总体规划、专业规划、详细规划到工程实施,水量规模的确定,是一个逐步深化、完善的过程,要充分考虑城市用水的基本需求。城市给水系统的目标是满足城市建设、居民生活、工业生产和商业用水。在给排水设计的方案中要从城市的整体功能布局出发,预见到城市未来的发展前景,为企业未来增加的用水需求预留足够的空间。对于城市居民生活给水系统的设计,要保证给水系统的稳定性、耐用性,办证居民给水系统不会出现故障,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和社会安定。

二、设计方案要与城市的整体规划协调

在城市的整体规划中,市政部门根据城市的现状、优势与未来发展方向,勾画出城市发展的蓝图。设计人员首先要深入了解城市整体规划方案,然后结合城市的具体特点,根据城市不同区域的不同需求,因地制宜的制定科学的给排水设计方案。设计方案要与城市整体规划相协调,要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中的水专项规划,实现规划期内水系统及其网络设施建设的规模、布局和运行方案要与管网配套和给水、排水、污水净化能力相协调。城市排水系统与给水系统的设计相对应,不但要符合城市规划对排水管道质量和使用年限的要求,而且要把成本控制在最小。优化组合各种可行的节水和水回用方案,做到城市用水规划的总量平衡。

三、要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

城市给排水工程设计要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因为自然界的水是循环的,所以城市的水在利用之后,还要对排放的污水进行净化和再生处理,使处理后的水质达到自然界自净能力能承受的限度,避免大量污染物的累积超过自然界的自净能力能承受的限度而导致水污染,破坏自然界水的良性循环。城市给排水系统设计的要做到生态化,加强治污力度,使再生水和中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得到有效利用,要采取因地制宜的原则,与城市具体的规划布局相结合,实现城市给排水系统的多样化。在城市水系统中增加节水子系统,可减少取水、污水排放量,降低供水、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降低企业的综合成本,减少用户的水费支出。在城市水系统中增加治污子系统,可减少污染物,改善排水质量,有利于遏制水污染,保护水源水质。加再生水回用子系统,相当于增加了系统的可用水量,同时也能减少取水量,有利于促进城市给排水系统良性循环,实现城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四、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

我国城市可利用的水资源短缺较普遍,所以给排水工程设计人员要及时掌握工程新技术、新材料发展,树立节能设计的理念,大力推广应用新材料和新技术。例如,延时曝气这种高资源占用和高能源消耗低负荷、以耗能方式取得污泥稳定的工艺,非常不适合我国城市建设的长远发展,从活性污泥工艺和生物膜反应器向高效的移动床和流化床发展,是生活污水反应器的发展趋势。在给排水工程中要推广PVC-u管、PE管、PCCP管、聚丙烯(PP)等新型塑料复合管材,它们具有管道摩阻小、排水量大、重量轻、施工方便的优点,受到业主和施工方的一致欢迎,而且符合国家以塑代钢的政策。要合理利用雨水,在缺水地区或地下水较深的区域,要尽量通过设计施工,将雨水渗透或截留,使雨水不排人下水道,这样不但可以减少排水负荷,减少雨水管道投资,而且可以增加地下水补给,涵养地下水,实现水资源的生态修复。此外也可以因地制宜设置雨水贮水池截留雨水,作为中水使用,使水资源得到高效的利用。

五、推广节能的排水维护设施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