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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普法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正确评估五年来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促进教育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原则:“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学校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2、注重突出重点。在全面总结验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考核项目,对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要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3、坚持求真务实。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依法治教工作深入开展。
二、验收内容
(一)“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及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工作制度、普法经费、档案资料、调查研究等);
(二)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领导干部、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等);
(三)“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专兼职普法队伍及法制宣传形式和载体(档案资料、基地建设、宣传形式等);
(四)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情况;
(五)普法工作社会成效(普法文件、资料整理归档、信息反馈及开展理论调研情况);
三、验收办法
(一)教育局对各学校的验收考核工作采取学校自查测评与县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学校自查测评的基础上听取汇报。
(二)教育局按照“县行业系统“五五”普法验收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校自查情况,与教育局协调确定抽查学校,进行重点检查。
四、验收步骤
总结验收工作从3月份开始,共分四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3-4月中旬)。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制定总结验收的具体方案,采用听取工作汇报、试卷测评、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自查工作,总结经验和成绩,树立典型,查找问题和不足。自查报告于4月18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件形式报教育局办公室。
(二)检查交流阶段(4月下旬)。教育局根据各校自查情况,对各校进行重点抽查。要求校长亲自汇报,各类档案资料要规范齐全。
(三)接受县检查阶段(5月上旬)。在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迎接市、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四)总结表彰阶段(6月—2010年底)。在全县总结验收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考评结果及推荐意见,评选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启动“六五”普法打好坚实的基础。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的重要环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具体抓,切实把“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落实责任。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各学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检查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验收,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
小学普法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2篇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0年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劳社普法办发〔2000〕1号,以下简称《2000年普法要点》)和《关于印发全国劳动保障“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劳社普法办发〔2000〕2号,以下简称《“三五”普法总结验收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照《2000年普法要点》的要求,继续抓好《北京市劳动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京劳法发〔1997〕32号)最后一年普法教育工作的落实,确保“三五”普法教育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认真搞好本单位“三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按照《“三五”普法总结验收意见》提出的基本标准、基本方法和基本要求,以及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北京市“三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意见》(京法治〔2000〕1号)的要求,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总结验收工作。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安排如下:
7月底前为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查和总结阶段,8月10日前将总结交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9月10日前为市局对区、县局的检查验收、评选阶段,具体形式另行通知。市局在9月20日前将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接受验收检查和评选。
三、提高对“三五”普法教育总结验收工作意义的认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国家法治的基础工程。对社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可以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系统内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是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实施依法行政的必由之路。我们已经经历了三个普法五年规划,通过总结,找出经验,找准问题。在此基础上,按照《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00?2002)》(京办发〔2000〕25号),制定本单位的普法规划,将普法教育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四、加强对“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领导。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系统该项工作的组织,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总结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明确具体承办人,确保总结验收工作取得实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2000年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现将《2000年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2000年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要点
2000年是“三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是为开创二十一世纪普法教育工作新局面打好基础的重要之年。根据全国普法工作的要求,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2000年普法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开放、稳定的大局,紧紧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坚持开展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切实做好“三五”普法规划的检查验收工作,研究制定下一步规划,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将普法教育不断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一、围绕劳动保障工作全局继续推进普法教育
普法教育必须紧紧围绕劳动保障工作的全局来开展。充分发挥普法工作在推进各项劳动保障工作中的宣传、教育、引导、保障作用。
一是不断强化劳动保障系统广大干部对党和国家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贯彻中央关于从严治政的要求,为推进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方面的学习,继续开展对干部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的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是结合推进各项劳动保障工作,把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和劳动保障法律知识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开展普法教育,将两个确保、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劳动力市场管理等项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二、认真做好“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做好 “三五”普法教育总结验收是今年普法工作的重点。根据中央文件和全国人大决议精神,以及全国普法办制定的验收指导意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都要确定相应的验收标准和方案。这次总结验收的基本原则是,谁制定规划,谁组织验收。验收的方法是在自查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验收,有重点地进行抽查。为此要求:
一要抓好验收的质量。在严格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做好“三五”普法的收尾工作。凡是验收不合格的地区,要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进行补课。
二要做到验收工作不走过场。要认真总结“三五”普法工作中的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的改进措施。部里普法办将对各地开展总结验收的情况进行抽查。
三要按期完成验收工作。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在9月底以前完成本地区的验收工作,并写出总结验收报告及下一步的普法工作建议,上报部普法办。部里将进行评选,为全国普法工作总结表彰做好准备。
三、研究制定新的普法教育工作规划
开展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根据中央的要求,在做好“三五”普法总结验收的基础上,要抓紧研究制定今后的普法教育规划。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新的普法工作规划的制定,从整个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全局来谋划,形成一些前瞻性的思路,使普法工作更好地为推进各项劳动保障工作服务。
一是制定新的普法教育规划要与立法规划相一致。通过开展普法教育,一方面要促进现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另一方面也要为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建设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
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实际情况。要结合总结“三五”普法情况,对下一步的普法教育工作思路、主要任务、方法措施等问题进行调研,注意总结和发现“三五”普法教育工作中成功的做法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使新的规划内容贴近实际,具有实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进一步细化普法教育的具体措施。各地要进一步积极探索普法教育的新方法,采取广大干部和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广泛开展一些生动活泼、简明易懂、深入浅出的普法教育活动。
四、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结合各项法制工作的推进,坚持不懈地推进普法教育。同时,要借助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大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
一是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等项行政执法工作中,要注重以普法教育为主,以行政处罚为辅,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在开展执法监督工作中,要以普法教育为基础,促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管理、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是要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工青妇组织、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各类用人单位和新闻媒体等加强联系,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和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教育的氛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劳动保障“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现将《全国劳动保障“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验收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全国劳动保障“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验收指导意见
根据全国“三五”普法教育规划,2000年将进入总结验收阶段。为全面完成劳动保障系统“三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检验“三五”普法成效,巩固法制宣传教育成果,进一步将普法教育工作不断引入深入,根据《全国“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验收的意见》,现对劳动保障系统“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验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全国“三五”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决议的总体要求和劳动保障部“三五”普法规划,结合各地实际,注重实效,以总结验收为契机,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扩大普法教育工作成效,为下一步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是突出重点。在总结验收中,既要突出劳动保障“三五”普法规划中确定的重点对象和普法教育中的难点和热点,又要对普法教育的一般情况进行总结,要全面地反映本地区实施“三五”普法教育的总体情况。
二是条块结合。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三五”普法验收工作要与本地区组织的总结验收工作相结合,以服从本地的验收安排为主;要主动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搞好协调,总结验收材料同时报送当地有关部门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
三是求真务实。劳动保障“三五”普法验收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认真总结“三五”普法的实施情况。通过验收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回避,制定整改措施,推动普法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三、基本内容
(1)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三五”普法规划的内容;
(2)各地政府及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制定的“三五”普法规划的内容。
四、基本标准
(1)对单位的验收标准。领导重视,组织普法工作措施得力,制定有普法教育规划;确定有负责机构,经费和办公条件有保障;加强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建设,有年度普法计划,普法教材、培训有保证;开展了检查落实,较圆满地完成了“三五”普法知识考核,普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对重点对象的验收标准。完成了规定的学习内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落到实处;按年度普法计划,参加了规定内容的普法知识考核,有考核成绩记录;通过普法学习,能较熟练地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五、基本方法
总结验收按自下而上、分级实施的方法进行,在自查的基础上,上一级普法主管机关验收下一级的实施工作。劳动保障部普法办对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抽查。具体步骤可分三个阶段:
(1)6月以前为各单位自查阶段。由各单位总结“三五”普法情况,写出自查报告。
? (2)7月至8月为验收阶段。由上一级普法工作机关对下一级普法单位上报的“三五”普法总结进行验收,也可结合实际,采取适当的 形式进行验收。
(3)9月为总结评选阶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保障部门普法工作机构写出总结,上报劳动保障部普法办进行评选,参加全国的总结表彰。
六、基本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时布置。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要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来看待普法工作,提高对“三五”普法工作验收的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及早做好布置,争取工作的主动性。
小学普法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3篇
为落实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教政法8号)和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吉法治组发3号),结合教育普法工作实际,制定《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全面检查验收教育系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坚持检查验收与抓好年度教育普法工作相结合,与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相结合,与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相结合,与科学制定《“六五”普法规划》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营造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贯彻实施国家、省《“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情况,重点检查七个方面:
(一)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运行情况,以及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二)开展“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学校”活动情况;
(三)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各级各类学校领导、教职员、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情况;
(四)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实践结合情况;
(五)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情况;
(六)“依法治校示范校”培育和创建情况;
(七)教育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三、步骤和方法
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12月份结束,分为五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4月中旬到5月上旬)。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和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直属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的总体部署,依据本方案和《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附件1),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检自查阶段(5月中旬到7月下旬)。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和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直属学校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开展自检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对策措施。对照《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推荐名额》(附件2),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3-9,可登录“吉林教育信息网”下载),申报对象和条件是:
1.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在“五五”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和典型经验的市、县教育局;
2.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学校:在“五五”普法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和典型经验的各级各类学校;
3.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优秀校长:在“五五”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中,带领学校取得重要成果和经验的校级领导;
4.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优秀教师:为教育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法制课教师及其他教职员;
5.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优秀公务员:为教育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市、县教育局在编公务员;
6.吉林省教育风险管理服务工作先进集体:为推动教育风险管理服务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和依法维权做出突出贡献的市、县教育局;
7.“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第三批):符合《“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检查标准》(附件10)的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检查与“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同步进行,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和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直属学校结合实际,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自行申报,省教育厅单独下文命名。
各市(州)和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汇总并报送本地区申报表(纸质文档一式三份),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直属学校按要求自行申报。同时,要形成本地、本校“五五”普法工作总结(纸质文档和电子稿),7月23日前连同申报表报送省教育厅法规处。
(三)省教育厅检查验收和推荐上报先进典型阶段(9月中旬到10月底)。我厅依据实施方案和检查标准,组成工作组,采取听汇报、开座谈会、查阅资料、考试测评、问卷调查、实地检查等形式,全面验收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情况(验收时间和日程表另行通知)。检查结果作为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总结表彰的重要依据,并纳入教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评价体系。按要求推荐上报先进典型,做好迎接国家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总结表彰阶段(11月初到12月底)。按照教育部和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部署,全面总结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调研起草《“六五”普法规划》。依据五年来的普法工作成绩,结合检查验收结果,严格审查教育局和学校推荐申报的先进典型,以教育厅正式文件形式下发表彰决定,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四、基本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是 “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完成“五五”普法工作任务的重要环节,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重要措施,也是教育普法的重中之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落实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检查标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取得“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成效。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本着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总结“五五”普法工作成果和经验,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要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认可、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的原则推荐申报先进典型,积极表彰奖励那些为教育普法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严防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检查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制定的方案和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小学普法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认真总结和评价全县“五五”普法实施以来的工作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发展,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和“平安*”、“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各乡镇各部门组织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情况。
(二)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落实情况。
(三)《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
(四)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
(五)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法治*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六)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工作从年中开始,年底结束。主要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份)。制定下发全县“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意见及检查标准。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全县统一要求,成立组织,制定验收方案和具体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组织自查阶段(7月-7月20日)。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自查,将自查情况报县普治办。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下旬-9月)。一是县里组成检查验收组,赴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检查。县普法领导小组副组长为牵头人,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此次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检查组对被查单位的检查情况作适当的意见反馈,但不当场打分,不作结论性评价。总结验收结果将由县普法领导小组在全县进行通报。二是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县检查组检查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加大整改力度。
(四)评比表彰阶段(10月-12月)。结合检查验收发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典型,整理先进事迹,推荐先进典型,开展“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年度工作内容,主要领导亲自抓,确定专门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具体抓,要提供工作经费保证,把“五五”普法验收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小学普法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5篇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我区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区四套班子联席会和乡镇场、街办以及区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的有关文件。月日下午,区委、区政府召开由区四套班子全体成员和乡镇场、街办的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司法所长、办公室主任以及区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人秘股长)参加的试点工作动员大会。随即,全区各地、各部门单位先后召开党政班子,机关中层领导和干部群众三个会议,层层进行思想动员。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地层层发动和宣传,全区上下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全区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扎实做好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激发和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试点工作的积极性,为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精心筹划,严密组织
我们在认真总结前几个五年普法考核验收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按照“立足实际、重在提高、分类指导、便利操作”的原则,分别制定出《关于切实做好“四五”普法考核验收查漏补缺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区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在具体实施步骤上,针对每个阶段的不同要求,把整个试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试点和查漏补缺阶段。在这个阶段我们主要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宣传发动。即以全区动员大会为契机,利用多种方式和一切宣传阵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普法考核验收宣传动员活动。与此同时,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宣传长廊(栏)等各种宣传媒体和阵地,大造考核验收声势。先后组织宣传车在城区主要街道和个乡镇场巡回宣传;发送宣传资料万余份;全区个宣传栏(橱窗),块墙报全部更新刊登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内容。临川晚报、广播电台和有线电视台以及乡镇广播站、差转台都开辟了普法专栏或专题节目。二是抓先行试点。选择工作扎实的乡镇、街办、企业及市直机关为全区“四五”普法考核验收的先行试点,确定具体的抓点领导和工作人员,明确试点的指导方法和实施步骤。三是抓普法复习。充分利用党校、中小学校、农(居)民法制夜校等各类普法教育阵地,组织干部群众对“四五”普法以来所学法律知识进行全面复习,重点抓好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青少年和法制宣传员、农(居)民家庭户主等对象的复习巩固。四是抓规范上墙。我们要求各地将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四五”普法规划、“十五”期间依法治理规划、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名单、普治工作组织网络示意图、领导干部包干挂点安排表等制作上墙。五是抓资料完善。对五年来普法依法治理的各种文件、资料和依法管理方面所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收集整理、补充完善分类装册,立卷归档,规范存放。
第二,总结和自查自验阶段。在这个阶段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认真搞好五年工作总结。区普治领导小组和区政府以及全区各乡镇场、街办和区直部门、单位分别就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十五”期间依法治理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二是搞好典型总结。指导各试点单位和各乡镇场、街办以及区直部门、分别撰写出各具特色的工作经验总结。三是认真搞好成果展示。精心摄制一部反映××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全过程的电视片;制作一套反映全区实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宣传版块;印制十多万份“四五”普法知识复习问答。通过图像、照片和文字等多角度宣传和展示全区干部群众学法用法,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巨大成果。四是搞好自查自验。区普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全区各乡镇场、街办和区直部门进行检查考核,为迎接上级考核验收作好准备。
第三,整改和迎接上级考核验收阶段。在二个多月的“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试点工作过程中,我们组织了个督查组,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定期与不定期深入一线督查。督查出来的情况于月日、月日、月日先后召开了三次由各乡镇场、街办和区直单位部门一把手参加的普治工作调度会。会上,区委副书记、区普治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洪××、区政法委书记、区普治领导小组副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区普治领导小组副组长×××强调,“四五”普治工作已列入今年全区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的考核验收标准,扎实地做好查漏补缺工作。针对三次督查及交叉查检暴露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认真地进行整改,整改不力的先通报批评,后黄牌警告。上级来我区考核验收时,哪个地方、哪个单位不合格,除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外,年底综治考评时,该单位综治工作一票否决,以此促进各地、各部门普法工作有序而深入地开展。
三、以点带面,规范推进
为了提高工作效果,保证试点质量,按照“以点带面,协调发展,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试点工作思路,我们选择了孝桥镇、六水桥街道办事处、区检察院、区林业局、区供电局、区教育局等六个不同类型的单位,作为全区“四五”普法考核验收的先行试点。并从四个方面着力,狠抓点上的指导实践,带动全区“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严格标准,分类指导。我们按照上级要求的工作标准,结合本区实际,把“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任务分解量化,制定出统一的《临川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标准》。在具体内容上,我们针对条块、部门和单位在“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任务的同一性和不同性,将整个标准分为共同标准和分类标准两部分。一方面围绕“四五”普法条块的共同任务,把“组织领导、机构建设、保障措施、教材配置、学法形式、资料档案”等六个方面的内容,作为六个试点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的共同标准。另一方面,按照依法治理工作中单位履行的职责不同,分乡镇、街办、部门单位、企业等几大块,实行不同的试点工作分类标准。这样,使普法考核验收试点工作更具针对性,既有利于每个试点单位落实共同试点工作任务,又能较好地突出各个点上的不同特色。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二是定人定点,加强管理。我们充分发挥普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对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实行成员单位分工包抓和挂点包干。即核定任务,明确责任和职责,每个点上都确定名领导和名小组成员及名区普治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试点单位工作的指导、督促,抓好各项准备工作的组织落实,掌握点上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和推荐典型经验,确保试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检查督促,疏理分析。一方面,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抽查,面上检查与实地考查,交叉检查与巡回督查相结合的方法,督促点上扎扎实实地做好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另一方面,建立试点例会工作制度,每星期召开一次试点进度情况分析会,由抓点领导和督查人员反馈点上工作情况,试点单位报告任务完成结果和下步工作构想等。通过分析例会,及时掌握试点任务落实情况,全面了解试点单位各自工作进展,并从中发现和找出薄弱环节与不足之处,及时予以完善、改进和调整,推动整个试点工作协调发展。
四是现场交流,总结提高。为使点上取得各具特色的可行性经验,我们加大指导力度,采取纵向推开,横向交流,条块交叉,相互促进的方法,扩大试点的带动效应。首先,分别在各个点上召开普法考核验收试点工作现场会,按照对口一致的原则,组织与点上职能对口或相近的系统单位现场听取试点单位经验介绍。其次,边实施边总体推广。对点上每个阶段的做法及时验证,跟踪总结,做到成功一个推广一个,提高试点经验的示范效果。
四、强化领导,狠抓落实
在试点工作过程中,我们始终注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严格考核标准,认认真真地抓好以下几项工作的落实:
第一,落实责任措施。试点工作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全面完成“四五”普法规划任务,高标准地接受并通过上级的考核验收,强化责任措施是关键。为此,我们建立和实行三项责任制度。一是“一把手”负责制。区委决定试点期间,各级党政组织的“一把手”是本地、本部门普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是区四套班子领导抓片包点责任制。我们把全区个乡镇场、街办划片设点,依照包片定点,任务到人的原则,由区四套班子领导分工包抓。三是督查责任制。区司法局五位正副局长组成五个督查组,责任包干、深入一线,分别对全区各个乡镇场、街办和区直各部门单位的普法考核验收准备工作进行巡回督导。
第二,落实组织机构。“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试点工作要求高,必须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规范有力的组织管理。我们一方面在全区层层建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普法考核验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另一方面,从区委宣传部、区委办、政府办等个部门和单位协调名素质较高的干部,连同普治办的名专职工作人员,组成了督查协调组、材料撰写组、电视摄制组、版块编制组等专职机构的试点工作办公室。并抓好乡镇场、街办和区直单位试点工作机构和队伍的落实,做到专职专人、专人专用。健全上传下达、情况反馈、请示汇报运作制度,使之适应普法考核验收试点工作的要求。同时,落实工作经费。区政府在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给予了大力支持,想方设法解决试点所需经费万元,从而保障了全区试点工作高效运行。
第三,落实教材资料。普法考核验收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对普法学习内容查漏补缺,组织干部群众开展普法复习活动。因此,搞好普法教材和宣传资料的落实,是做好试点工作的必要环节。我们在认真落实省、市规定的普法考核验收必备教材的同时,抓好普法考核验收宣传复习资料的编印和发放,及时足额地把普法教材和宣传资料送进千村万户,落实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