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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经营管理方案{5篇}

2024-08-03 20:05:01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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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经营管理方案范文第1篇

一、药店新开办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省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年修订稿)》,在对农村药店新开办验收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药店人员少,不能按药店岗位设置的要求一岗一人,多是兼职;

二是人员关系较为特殊,大多属父子店、夫妻店、姊妹店等,在以后的经营中不能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约束,留下药品质量安全隐患;

三是人员素质普遍较低,大多为在县卫校毕业的医学中专生和乡村医生,经过短期药学专业培训后取得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没有系统学习药学专业知识和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守法意识差;

四是受投资约束,硬件设施较差;

五是管理制度等软件资料制定欠缺,多数为照抄别人的资料,不可避免地存在漏洞,在执行中不易操作。

二、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对基层农村药店实施GSP认证现场检查过程中,对照《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试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企业制定的制度与企业的经营实际不符。主要表现在:(一)岗位设置与企业的经营规模不匹配。2-3个人的小店竟设置质量管理部、药品验收组、养护组等部门。

(二)制定的制度与经营范围不一致。不经营特殊药品也制定有关特殊药品的购进、储存、保管和销售的管理制度;不经营中药饮片也制定有关中药饮片的购进、储存、保管和销售的管理制度等等。

(三)企业不是亲自起草制定,而是照抄照搬其他企业制定的制度,易出现文字或逻辑方面的缺陷。

(四)制度制定的比较粗糙,不能很好地指导实际操作。

二是制度未根据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的调整及时进行修订,“一定保终身”的现象普遍存在。主要表现在:

(一)又到新一轮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和重新认证了,但制度未修订,几乎都还是刚开办时的制度。

(二)制度未及时修订。《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关于销售凭证的管理规定、中药饮片合格证有关标示项目的规定、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的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的规定等政策的调整,都不能在制度中及时得到修订。

三是相关档案记录不完整。主要表现在:

(一)各种表格审核程序不规范,岗位责任不明确,填写内容混乱;

(二)月检查记录不真实不完整;

(三)设施设备调试运行记录不完整。

四是处方药未凭医师处方销售。

五是药品陈列混乱。主要表现在:

(一)药品与非药品、内服与外用、易串味药品和一般药品未分开;

(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未严格分开。

三、药店日常监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处方药销售未按照规定执行;

二是销售药品未开具销售凭证;

三是认识有偏差,企业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普遍存在认为通过了GSP认证就可以等到下一次换证的错误观点,重经营,轻管理;

四是未严格坚持用GSP标准规范日常经营行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均有不同程度滑坡;

五是从业人员变动频繁,关键岗位人员变动未经许可。

四、有关政策建议

(一)基层农村药店开办条件做适当调整。

一是放宽人员资质要求,特别是企业人员发生变更时;

二是调整培训层级,由县局组织培训,资料由市局指定,以方便基层农村药店,降低经营成本。

(二)完善调整GSP认证有关条款

第一,建议对现行的GSP条款进行量化分类,以便与零售药店分级管理相适应。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管理,有效发挥药品零售企业在城乡药品供应中的作用,目前,全国各地都在结合实际不同程度地开展药品零售企业的分级管理,即按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范围、经营类别、药学技术人员服务能力及经营条件的不同,将药品零售企业划分为一、二、三级。其中一级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二级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限制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三级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等。为此,笔者认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必要对现行的药品零售企业GSP条款进行量化分类,制定与基层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相配套的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第二,建议对现行GSP条款进行修订,使其能更好地规制基层农村药店。基层农村药店大多属父子店、夫妻店、姊妹店等,在人员、管理制度等方面与GSP认证条款大多不符,因而执行起来常会“打折”或“走样”,甚至会出现某一人集老板、质量负责人、验收员、质量管理员、养护员、营业员等“职位”于一身的现象。即使有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由于其质量意识淡薄,对质量管理体系及人员的考核和培训也很难做到位,所做的都是一些应付检查的工作,未能从根本上真正发挥质量管理体系的作用。笔者建议应在GSP修订时,增加对药店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岗位技能考核评定的规定。

第三,建议“淡化”相关记录。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改造,不外乎就是要求企业加强“硬件”和“软件”方面的投入,以便更好地确保药品经营质量。但是根据基层农村药店的现状,笔者认为可“淡化”药店内部人员培训、陈列养护、制度考核、温湿度监测等记录,强化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尤其要强化对问题药品和可疑药品的验收记录,重点加强药品质量管理过程,注重现场检查评定效果。

第四,建议规定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的检查评定要求。对基层农村药店而言,其执行GSP的各项规范是认证的关键,但是现行GSP条款繁多,前后重复,若每款规定都执行,势必给零售药店和GSP检查人员有避重就轻适用条款的可乘之机。加之零售药店与检查人员对GSP规范的认识不统一,对检查评定标准和检查评定结果造成尺度把握不准确,出现认证结果不公平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此,笔者建议根据基层农村药店的现状,在修订GSP条款时,应规定一些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的检查评定要求,使条款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对经营质量管理的可控性。

第五,建议取消建立药品质量档案条款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试行)6006条款规定: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负责建立企业所经营药品并包含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一般情况下,中小型药品零售企业所经营药品的品种大约在400~1500个左右,按照规定,新开办此类药品零售企业就需要建立400~1500个左右的包含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而且有的药品很难收集到相应的药品质量标准,药品零售企业根本无法按照规定建立完整的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但是因为条款的需要,质量管理人员只好筛选几个常用品种,复印《中国药典》中收载的质量标准建立药品质量档案。笔者认为,质量标准是药品监督行政执法中核实药品质量,或是药品检验机构监督检验时作为法定依据的重要资料,但对于药品零售企业来讲,收集药品质量标准、建立质量档案在实际药品质量管理中的意义不大,此条款应删除。

第六,建议适当放宽人员培训、发证和继续教育的门槛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试行)6501条款规定: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验收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6503条款规定:企业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每年应接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从认证结果分析,有相当一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在这两个条款的检查中都未能完全落实到位。笔者认为应当适当放宽门槛,将培训、发证以及继续教育的工作委托给各个县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县市级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零售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发证以及继续教育工作,这样既能够为省、市级药品监管部门减轻压力,而且还能减轻县域药品零售企业的经济负担,更有利于该项条款的执行和落实。

第七,建议药品陈列环境的具体要求应当明确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试行)7803条款规定:企业应检查药品陈列环境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在条款中,对库存的药品,有相应的常温、阴凉以及冷藏保管的要求,而对于店堂中陈列的药品应在多少温度的环境下,没有明确的要求。目前,县域药品零售企业绝大多数已不再设置仓库,在实际认证检查中,有的企业仍然按照库房的要求,在店堂内安装空调,对店堂内的温度和湿度进行监测和记录,但是有的企业对陈列环境是否符合要求的理解不够,仅限于陈列环境是否干净、卫生等。笔者认为应当在条款中明确店堂内陈列环境的具体温度和湿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记录,鉴于药品的特性和认证工作的可操作性,建议店堂内的温度以25℃以下为宜。

第八,建议增加药品销售凭证管理内容的条款

药店经营管理方案范文第2篇

×年,是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十五”计划目标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推进我市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今年以来,我们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和自治区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三抓一加强”要求,稳步推进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以开展向“药监卫士”高志全同志学习活动为契机,加强班子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监管水平,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把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积极组织实施药品放心工程,深入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加强农村药品市场监管,认真组织实施药品经营企业认证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为保障各族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医药事业健康发展作出了新的成绩。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稳步推进药监体制改革工作,去年××月,自治区调整了我市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管理体制,面对人员编制减少、分局到位人员少、副局长调动局领导班子不健全等问题,我局积极争取,主动协调,结合实际,在人员总编制减少××名的情况下,制定了新的我市药监机构“三定”方案,今年×月获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准。新的“三定”方案基本保持了我市组建时的监管框架,保证了药品监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结合我市实际,调整了两个分局的名称和管理体制,较好的解决了两个区局办公场所、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等问题,白碱滩区局今年×月机构人员很快组建到位开展工作。市委通过公选为我局新任一名副局长×月配备到位,同时建立健全了我局党组、党支部、工会等组织,×月份开展了科级以下人员定岗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调整充实了业务科室骨干。结合自治区局关于食品药品监管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局积极参与我市各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及时介入,摸清食品监管现状,为适应下一步改革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认真学习贯彻市政府全体会议和自治区药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制定了全年药监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结合局领导班子补充情况完善了局领导分工和廉政目标分解责任落实领导班子责任意识。在全系统干部队伍开展向高志全、任长霞先进事迹学习活动,努力培养药监干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依法行政、忠于职守的精神,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公务员活动,加强干部队伍政治、法律和业务学习培训,全局××名职工有×名干部在参加函授学历教育,上半年安排干部参加各种专项培训××人次,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计算机知识应用培训,全局实现了无纸化办公,×月我局获得市政府首届机关网站建设和应用比赛优秀单位奖励。

(三)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和自治区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通过党组、党支部开展多层次的两个条例专项学习,健全完善科级以上干部廉政学习、廉政档案、廉政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制度,年初我局各项收费、罚没全面实行非税收入改革制度,实现了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制度,实行政务公开,挂牌上岗制度,上半年全局×名党员干部上交各种礼品价值约×千元,维护了药监系统的良好形象。

(四)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以行政许可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集中学习辅导、参加专题培训等形式,提高认识,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依法监管。向市档案局文件查阅中心移交公布政务文件××份;开展清理行政许可事项、许可主体以及各类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工作,修订了我局审批发放许可证的各种程序,完善了各种办理文书,主动适应行政许可法实施的各种新要求;开展了第三个“公民道德建设月”和×××诚信维权活动。积极参加市委组织的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日活动,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并通过石油报、电视等宣传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滥用抗菌药物的危害,对医疗单位的药剂人员进行了学习、培训和宣传,营造放心用药环境。在×××活动期间,组织全局同志积极参加宣传活动,制作了宣传展板两块,并设立了假劣药品展台、政策咨询台、举报投诉台,对群众的政策咨询现场给予答复,对群众现场举报的两件案件及时进行了处理。同时,对上年查处的货值××多万元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统一销毁,营造了诚信、放心的药品消费环境。

(五)今年以来,根据自治区局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局采取了重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加强了对市场的监管,增加办案装备,购买执法文书规范,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从×月份开始,开展了全市性的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专项检查,加强节日药品市场监管,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进行不间断检查,上半年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家、医疗机构××家、保健品店(柜台)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家。完成自治区药品抽验××个批次,确定不合格药品×个批次,市场监督抽验药品×个批次。根据检查的情况,立案××起,其中无证经营药品或医疗器械案件××起、从无证单位购进药品或医疗器械案件××起、销售劣药案件××起、其他案件×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份,当场处罚×家经营单位。目前已结案××起,收缴各类药品×××种、货值××万元,医疗器械××种、货值××万元,罚没款金额××万元。

(六)农村两网建设情况

克拉玛依市是一个工业城市,行政辖区内农村市场非常狭小,只有克拉玛依区小拐乡、乌尔禾区乌尔禾乡两个乡,总人口××××人。同时辖区内还有农七师×××团、×××团、×××团和农八师×××团四个兵团团场,其中农八师×××团由于历史的原因现由石河子市药监局负责监管。由于我市两个乡人口较少,和城区距离近,并且两个乡都建有卫生院,分别由市人民医院和市白碱滩医院对口管理和指导,基本保证了农牧民的就医吃药问题。目前两个乡都没有开设药店,农牧民形成了小病到卫生院,大病到市区医院,急病到就近的团场医院的习惯。同时政府投入资金对两个乡的卫生院进行了改造和完善,就医条件有了较大改善。而我局监管的三个兵团团场均有完善的医疗救治系统,形成了团场医院、门诊部、连队卫生室的医疗卫生网络,药品参加农七师统一集中招标采购,门诊部、卫生室药品由团场医院统一配送。同时在三个团场还开办了××家药店,形成了较完善的医药体系,保证了农牧团场、农村居民的看病吃药问题。

根据国家、自治区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我局积极鼓励兵团团场在坚持和完善医疗体系的同时,发展零售药店,三个兵团团场从××××年的×家药店发展到现在的××家药店,而且与农七师卫生局、农七师医药公司形成合力,在兵团团场发展连锁药店,实行医保定点药店,方便了农牧民看病吃药。由于兵团团场医院、药店体系比较完善,附近的我市两个乡的农牧民看病吃药问题就近得到了妥善解决,形成了兵地共享的局面。两年来我市辖区内农村、兵团团场没有发生重大药品质量事故。

在监管方面,我局结合实际,一是在全市聘请了××名分布在医疗行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义务监督员,对所在地的医院、药店进行监督举报;二是加强日常监管,由于我市团场、乡村离城市近,我局确定农村药品市场为重点区域,和城市市场监督一并安排,同步进行,加强日常监督;三是与兵团农七师卫生局、医药企业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每年实行一次联合检查,日常监督实行相互通报制度,形成了兵地的合力。

(七)零售药店认证情况

(一)我市药品经营企业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药品经营企业×××家,其中批发企业×家,(已通过认证);零售连锁门店××家,分别隶属于新疆新特药业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金嗓子药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鸿福药业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九州通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健康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药品连锁企业,随着新疆金嗓子药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连锁企业通过认证,我市已有××连锁门店通过认证。现有单体零售药店××家等待认证,其中××家分布于市辖区城镇,××家分布于我市辖区内团场农村市场。

(二)零售药店认证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我市未正式受理单体零售药店提出的认证申请。分布于市辖区城镇的××家单体零售药店,××家具备了通过认证的基本条件,再加上逐步改造,通过认证难度不大。零售连锁门店××家可以全部通过认证。但少部分不具备条件的零售药店,我局正鼓励他们予以改组、加盟或退出药品经营市场。对于团场的××家药店,我局鼓励具备条件的药店也积极进行认证申请。

(八)存在问题

零售药店认证存在问题

、由于长期以来我市单体药店没有主管部门,一批药学等相关专业人员在工作多年后无法获取相应的职称,造成零售药店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成为通过认证首要问题。

、由于我市医保政策没有实行定点药店政策,群众看病购药符合医保政策的全部靠医院。各零售药店经营药品普遍面临专业人员紧缺、处方无法获取,还要面对通过认证的各种投入,而回报的市场份额却寥寥无几,零售药店普遍反映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和医疗卫生体制、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展不平衡,药店的生存面临压力过大。

农村两网建设存在问题:

监管时效低。由于团场、农村各种行政监督机构不全,基本形成监管网络的只有工商、税务部门,选聘的药品监管信息人员难以形成长效的监管机制;药监部门人员少,机构新,日常监管面大;农村群众用药知识少,收入低,用药结构低,购药图便宜,存在问题的机会多,药监部门接到举报和投诉后,赶到现场后往往抓不到现场证据,影响监督效力。

药品销售人员推销药品难以有效监管。从监管情况看,出现问题较多的是从无证非法渠道购药,农村药店购药图便宜,推销药品不提供合法票据,而且销完结款,药贩子往往跨区域推销,难以从源头上监管。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继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专项整治,深入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做到全面覆盖,突出重点,不留死角。

二、积极推进我市药品零售企业认证进程,树立示范,以点带面,不断提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

三、结合我局新的机构编制三定方案,加强内部科室、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基层机构建设,不断充实和加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四、按照突出重点、靶向抽样、目标检验的要求,全面完成今年国家、自治区下达我市的药品抽样监督计划。

五、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结合国家、自治区、市政府实施进度,全面做好实施工作,依法规范药监行政审批工作。

六、全面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开展药品合理使用进社区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合理用药知识。

药店经营管理方案范文第3篇

一、工作目标

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集中整顿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管与自律相结的原则,通过半年左右时间的集中整顿,进一步规范药店经营保健食品秩序,建立药店经营保健食品长效监管机制,使药店保健食品经营者法规意识明显增强,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制度进一步完善,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药店保健食品安全状况不断好转,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整顿内容

(一)开展保健食品经营品种集中清理。重点检查销售产品的合法性,是否持有销售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是否存在套用、冒用批准文号,一个文号用于多个产品等情况。药店经营保健食品要求做到:专册登记、专区销售、专档管理。

(二)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检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是否与批准证书内容一致,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产品的批准名称是否加贴其他商标;是否有虚假或夸大功效、扩大适宜人群、宣传具有诊疗作用的内容。

(三)执行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重点检查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执行情况和各种记录台帐是否符合要求,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

(四)开展保健食品广告治理。检查药店保健食品广告是否经过审批或备案,广告内容是否与审批或备案的相一致;店内宣传资料是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结合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份专项整治,开展对保健食品的抽样检验,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以假充真、套牌套号、违法违规声称27项功能等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7月1日-7月15日)。结合本市药店经营保健食品的现状、特点和日常监管工作计划,制订下发专项整顿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7月15日-8月10日)。要求全市所有经营保健食品的药店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分析,进行自我整改,形成自查报告,报辖区基层所。

(三)检查整治阶段(2012年8月10日-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店经营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顿,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10月31日-11月10日)。各基层所对专项整顿情况进行阶段性统计、分析和总结,统一报送到局食品科,再由食品科汇总后上报到市局保化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科室、各基层所要深刻认识当前保健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此次全市药店经营保健食品专项整顿行动,把专项整顿工作作为今年保健食品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细化工作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保健食品监管涉及到多个环节,食品科、药械监管科、稽查科与各基层所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要明确工作分工,落实监管责任,齐心协力,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广泛宣传保健食品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药店经营保健食品专项整顿工作的意义、进展和成效,积极营造更加有利的监督执法环境。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对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要依法查处一批,曝光一批,有力震慑违法分子;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科学理性消费。

药店经营管理方案范文第4篇

答:全面作得好的还不多,品类管理目前的误区是等同于管好主推高毛利率产品。事实上品类管理的含义要广泛得多。但是在某个方面做得好的药店还是有的:

药品方面:比如苏州的粤海大药房,其中的药品品类管理就作得非常好,以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销售见长,由于长期的公益活动和消费者宣教,使得消费者对其非常认可。

药妆方面:贵州的舒普玛药妆店(贵州一树盐务街分店)以西部地区时尚著称;2003年即在华东地区开展药妆实践的杭州武林大药房的武林药妆馆以与时具进,亲切亲民为特色;梧州百姓大药房的莫普特药妆店,号称广西药妆第一店,以专业护理、调理、美容著称。

在医疗器械方面:深圳深信百年比较出色,尤其是组合了各种最新的医学检测仪器进行压健康的检测和康复预防指导、真正医学意义上的保健按摩等。

保健品方面比较好的是专卖店,药店在保健品方面做出特色和差异化的还不多见。

2、药店的布局、货架的摆设、品类的选择都是品类管理的内容之一,您认为大健康药店在药品、保健品、器械、药妆的经营比例已经怎么去分?原因是什么?像深信百年这样的大健康药店,除了商品销售的区域以外,还需要设置很多服务区,您认为,对于大健康药店来说,在有限的面积当中,商品经营和服务区域的比例应该怎么去确定?应该设置哪些服务区?原因是什么?

答:大健康我的理解就是解决消费者疾病预防、保健、康复、美丽、个人护理和亚健康状态逆转等健康美丽问题,在大健康型药房中,其经营的产品品类和服务种类,首先应该根据目标消费群的需求而定,其次是按照自己的特色差异化定位来确定,至于商品经营区和服务区的面积大小占比,我个人认为没有一个固定的比例,也不能用一个比例来规定,关键是其特色定位确定的,服务区和服务内容的设置也是根据自己能提供的特色优势项目所决定的。可以考虑的服务区太多了。

3、您认为,大健康药店在同类品种的选择上,跟普通药店有何区别?为什么?

答:大健康着眼点应该是消费者的身心健康,这是和传统治疗性药店的最大差异。而健康是需要整体、系统来治疗、调理、保健和系列康复活动配合的,因此大健康药店应该着重两点:一是差异化,尽量不和外面仅卖药品的药店的品类一致;二是关联性品类要多且专业,治疗和保健的品类形成关联性,以通过协同效应加强其专业特色的效果。比如药妆店可以针对不同类型的皮肤问题,采取外用化妆品、外用仪器、内服调理药品、美容食品、运动睡眠、心理指导等整体解决方案。

药店经营管理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届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安全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监管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强化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的管理,加大对药师不在岗或在其他单位兼职行为的整治力度,切实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整治的范围与重点

(一)重点范围:全市药品零售及零售连锁企业。

(二)重点内容:

1、驻店药师虚岗、兼职。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许可验收和认证时药师是临时在岗,过后就不在职在岗,有虚岗行为;是否有在其它企业兼职行为;是否有在药品零售企业申办及变更等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的违法行为。

2、异地药师在我市从业(外地取得药师资格的从业人员)不在职在岗行为。

3、驻店药师的配备信息是否与药师实际在岗保持一致,在岗的驻店药师是否与上墙公示的信息一致,是否未按规定佩戴驻店药师胸卡及未按规定将驻店药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悬挂于营业场所醒目位置。

4、驻店药师不在岗,且未摆放“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告示牌;未按规定审核处方药处方,并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的行为;销售处方药不索要处方或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以及其它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行为。

5、驻店药师是否素质低,药学基础知识欠缺,不能胜任患者用药咨询服务需要;是否有驻店药师拒绝向消费者提供药品使用指导和药学咨询服务的行为。

三、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年6月21日至年6月30日)

市、县两级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局于6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上报市局市场科。

第二阶段:组织自查阶段(年7月1日至年7月10日)

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针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及任务,组织企业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阶段(年7月11日至年11月30日)

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针对重点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集中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检查,深入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年12月1日至年12月10日)

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认真总结,重点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措施、经验、制度、机制和办法,并将总结报告于年12月10日前报市局市场科。

四、整治措施

(一)严格市场许可准入。结合药店新开办及到期换证、认证人员变更备案工作,对药师的资质和从业经历进行重点审查,对于外聘药师要与原单位进行沟通联系加以确认,并对驻店药师在岗的可能性进行初步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及时告知企业进行变更,组织药品零售企业签订《驻店药师在职在岗自律承诺书》,确保药师的到岗率。

(二)公开驻店药师名单发挥社会监督。将药店质量负责人和驻店药师情况在各县(局)网站公示,让群众监督举报驻店药师在岗情况和是否兼职,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县(市)局没有自己网站的,报市局统一在市局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加大媒体曝光及处罚力度。对检查中第一次发现营业时间内药店驻店药师不在岗,给予书面告诫,责令改正,并在药店店堂消费警示,告知群众该药店曾经有一次驻店药师不在岗,应谨慎购买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发现两次驻店药师不在岗,将药店列入黑名单,在市局网站公示,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发现三次驻店药师不在岗,将依据有关规定按违反GSP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对其重新予以核准经营范围,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连锁门店出现的驻店药师不在岗问题,同时追究连锁总部的责任。

(四)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对聘用外地药师的药店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每月进行巡查;二是加大暗访和突击检查的的力度,特别是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进行暗访和突击检查加大曝光力度,提高暗访检查的实效。

(五)发现在药店行政许可事项申办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采取其它欺骗手段取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给予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五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强化企业自律,完善管理制度。在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药店及驻店药师的自律意识,规范对驻店药师的在岗管理,督导企业完善驻店药师在职在岗管理制度,重点对药师请假及上、下班情况进行记录,建立企业驻店药师排班表,为监督检查药师是否在岗提供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市)局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进度安排,将专项整治的具体任务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努力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强化治本

专项整治行动着眼于整治效果,标本兼治,要与换证工作和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即突出重点又兼顾覆盖面,要创新监管,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管措施,并在今后工作中坚持和落实,遏制驻店药师不在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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