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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专项审计报告{5篇}

2024-08-04 16:24:01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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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专项审计报告范文第1篇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关键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时效性强、涉及内容广、时间跨度大,质量要求高的经济监督和经济责任评价工作,对此,我县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一是2001年首次成立了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审计组长,县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组织部长3人任副组长,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审计局、财政局、监察局五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自领导小组成立以来每年都召开一至两次联席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县委政府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要求“逢离必审”,原则上坚持“先审后离”;同时还制定了审计结果利用暂行办法。二是针对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薄弱的矛盾,经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准,我局增加6个全额拨款事业编,选调了年轻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充实审计队伍。2007年、2010年又相继两次招考、选调了多名年轻审计人员。三是县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每年安排经济责任审计专项经费。由于领导的重视,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为我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增强了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信心。

二、规范制度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手段

自两个《暂行规定》及赣审经发[2003]01号文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凡有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及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任期届满或任期办理调离、轮岗、免职等企业改制、改组、兼并、出售、拍卖、破产时,根据县委组织部委托,均依法对其实施审计,做到了“逢离必审”,审计覆盖面达到100%。前几年我局制定了《峡江县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并首次将基层人民法庭庭长、基层公安分局局长、派出所所长纳入审计范围。为全面推进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及时为当地党委及组织部门把好任中“警示关”,制定了滚动式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即:以三年为一滚动期,将全县所有纳入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的领导干部每三年轮审一遍,使之形成一项经常性的制度监督。对重点单位和部门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尽量做到“先审后离”。对任职时间长、资金量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做到每年或两年审计一次。由于工作有计划,管理有规范,我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由以“离任审计”为主向以“任中审计”为主的转变。

三、勇于开拓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动力

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过程中,我们不断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改进审计方法,提高审计质量,规避审计风险,逐步以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代替离任审计。我们了解到有的领导对审计报告过长,数字太多,不便比较的信息后,我局及时进行研究,采用六张表格反应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情况的方法,即收入明细、支出明细、债权债务、固定资产、兴办实事和违纪违规六张表。通过量化的经济指标,使审计结果报告变得简洁、精练,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让人一目了然。2007年我局针对离任审计中遇到的离任与接任领导相互推卸责任等问题,我局首次实行财务交接制度,主要内容有两张表,一是资产负债及净资产表,二是未入账的资产、负债情况、使用的物品移交情况、未归档的财务资料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通过实行财务交接手续,使离任领导离得明白,接任领导接得清楚;同时,注重对离任时与接任时考核指标对比,细化经济指标,考核其在任期内的经济效益。审计报告都附一张违纪违规问题表,使问题条理化表现出来,让离任领导能更清楚地了解自己任期内的违纪违规数。由于不断改进审计方法,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变成了“内行看得懂,外行看得清”的报告,得到了领导的好评,也为组织部门考察、任用干部提供更好的参考依据。

同时,在审计中我们还做到审计项目巧安排。一是将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审计、乡镇财政决算审计相结合,根据制定的三年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即三年内对县副科级以上独立核算的行政、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再结合自选常规审计项目和乡镇财政决算审计来确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报组织部门批准;二是实行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将监督关口前移,任中审计每年安排十个以上。这样既扫除了经济责任审计盲区,化解了人事大变动时经济责任审计过于集中的矛盾,又避免了重复审计,减少了审计成本,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

四、成果运用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

近三年来,我局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46.97万元,与以前年度相比发现,通过审计监督,一些违纪违规问题得到有效的整改和控制,如乡镇垫税、引税现象正逐渐淡出乡镇财政;个人费用挤占公用经费的问题得到改进,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漏交税、费、政府基金等现象也同样明显好转,财务核算逐步规范。我局在认真审计项目的同时,十分注重审计成果的宣传利用,发挥审计为宏观决策服务的作用。几年来,我局将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在审计结果报告或以《审计要情》的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披露反映,引起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被领导批示批转的《审计要情》有6篇,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针对问题自查自纠,并切实整改。在2008年的县教体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中,首次向县委政府披露了教育系统教师在编不在岗、吃财政“空饷”的问题,引起县领导高度重视纷纷批示对全县教育系统进行全面清理,当年就清理出在编不在岗三类人员共46人,多年的弊端得到根除,整治了行风,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10年我局将今年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向县委组织部做了专题汇报。报告中一是反映了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二是反映了一些屡查屡犯的违纪违规问题,通过审计部门多年的“一审、二帮、三促进”,现已得到有效控制和改进。汇报材料得到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感谢审计部门全体同志的辛勤劳动!①建议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告知有关单位及时纠正并请跟踪落实。②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可以避免干部少犯错误或已犯错误,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有利。”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为领导提供了较好的决策依据,根据审计反映的情况,县委、县政府相继出台了《峡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审计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财务开支管理的意见》、《关于项目前期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五、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思考

1.逐步以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代替离任审计。近几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表明,任中审计在被审计单位及领导的重视程度、审计查错纠弊的时效性和“审、帮、促”作用的发挥以及审计成果转化等方面均体现出不同于离任审计的特点和力度,因此每年任中审计项目在不断增加,我们今后要多与组织部门协调好,争取以任中审计代替离任审计。

离任专项审计报告范文第2篇

一段时间工作实践使我深深体会到,作为一个审计干部,要作好工作就要首先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清楚自己所应具备的职责和应尽的责任;正确熟悉所处的位置和所要谋的政。就地位而言:从领导决策过程看,我处在“辅助者”地位;从执行角度看,则处在“执行者”地位;对处理一些具体事物,又处在“代理者”的地位。因此,我在工作中尽职尽责,不越权,不越位,严格要求自己作一个为人诚恳、忠于职守,勤于职守、胜任职守的审计干部。

主办和具体实施是我的主要工作之一,工作中固然难度不小,在工作实践中,我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学习和选择较好的工作治理方法,不怕困难,踏实工作,讲求实效,勤勉尽责。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学习上的收获,思想上的进步,业务上的进步。

值此机会,现扼要述职如下,请各位领导评议。

一、一年来主要工作扼要回顾

1、参与配合社会审计完成了20XX年年报审计

根据团体的要求,我积极参与本部分组织20XX年度年报审计工作,较好地协调了“上审”、“万隆”、“光华”及其他社会审计机构与团体及所属公司在审计过程中方方面面的情况,为按时按质完成此项工作作出了努力。

2、参与实施团体18周年庆实事工程项目审计

1月份我们对团体委托一物业实施的实事项目实行了专题审计,我们为了正确核定工程用度,对项目进行实地核对和丈量,对较技术性的业务,还主动请求总工室的帮助和指导。又快又好地完成了该项工作。

3、参与实施一项目公司原总经理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于20XX年4月上旬至20XX年7月底对这一公司原总经理离任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协助完成了审计审计协调、审计取证、报告撰写,意见征求等各项工作。

4、参与原团体公司总裁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今年5月中旬至6月30日,我作为审计小组成员,协助审计小组协助审计主审顺利完成了审计协调、审计取证的各项工作。

5、参与与实施一物业治理有限公司的投资审计。

7月下旬,审计部对团体所属一物业公司治理的另一物业治理有限公司进行一次投资专题审计调查。协助完成了审计取证、报告撰写等各项工作。

6、参与一公司的股东出资行为的专题审计

9月初,完成对一公司的股东出资业务进行了专题审计,协助完成了审计取证、报告撰写等各项工作。

7、参与与实施了劳动工资专项调查审计

11月初到12月中旬,参与了对团体及所属公司的劳动工资方面的专项调查工作,协助完成了审计取证、报告撰写等各项工作。

二、面对不足,认清差距,不断进取

一年来,固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和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是满足于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和常规事务工作,大胆开展工作的力度还不够。针对团体股份制改制,团体管控模式的转型、建设团体头脑总部等的战略调整,以及在国家紧缩货币政策、收紧房贷、打压投资需求的大背景,再加上明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做好明年的工作至关重要。我们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服务功能、知识结构等也要紧跟这一变化。

面对明年的挑战,我们将按照公司领导的总体部署,结合公司实际,把学习十七大精神与推进审计工作发展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民本审计观,践行和总结“文明审计”,以创新的思路做好本职责内的所有工作,努力协助经理使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感到困难比预想多,审计力度比往年大,取得成绩也比往年好。这主要得益于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得益于团体所属的共同理解和支持,对上述题目和差距,本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对待,认真解决。

各位领导,我将以本次述职述廉作为一个重要契机,认真做好总结,遵照团体的布置和要求,规划今年工作思路,力争在来年的述职报告中再谱新篇章。同时,本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发挥个人应有的作用,一如既往,一切从零开始,奋发向上,励精图治,克己奉公,埋头苦干,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加强自身的建设,努力将自己培养造就成一个政治过硬、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审计职员。

离任专项审计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政府审计;国家专项资金审计;政府监督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7-0062-02

一、政府审计完成国家专项资金审计的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在1995年和2006年的修订中将立法的目的规定为:“为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的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这一规定将政府审计的服务对象直接界定为国家经济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21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19条赋予了政府审计机关对金融机构审计的权利,审计机关对国有资本占资本总额的比例超过50%,以及国有资本占资本总额的50%(含)以下,但是国有资本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制权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一方面,通过政府审计监督和规范金融机构的经济行为,保证国家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防止金融系统的极端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政府审计机关的独立监督,可以披露真实、客观的国家金融运行的信息,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有利的信息服务。通过对政府审计中发现问题的分析,评价国家金融安全程度,发挥审计免疫功能,建议相关管理部门及时调整国家金融政策,降低金融风险,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1]。

现任国家审计署总审计长刘家义指出,现代政府审计作为国家的免疫系统,有责任更早地感受风险,有责任更准确地发现问题,有责任提出调动国家资源和能力去解决问题、抵御“病害”的建议,有责任在永不停留地抵御一时、一事、单个“病害”的同时,促进其健全机能、改进机制、筑牢防线。正是由于现代政府审计的这一本质的要求,决定了政府审计工作的基本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国家的金融安全,保障国家的利益,保护人民的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和谐的发展。因此,维护中国的经济安全特别是中国的金融安全是中国政府审计的主要任务。

二、政府审计程序与国家专项资金审计监督问题

政府审计引入国有企业改制的审计监督,必然带来如何界定财务审计、效益审计、经营者离任责任审计的关系,政府审计如何操作,政府审计与独立审计的关系如何协调等问题。对此,我们认为财务审计是效益审计与经营者离任责任审计的基础,效益审计与经营者离任责任审计是财务审计的延伸和发展。虽说三者的客体相同,但具体的着眼点却有所不同。财务审计强调改制国有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合规,效益审计侧重改制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状况,经营者离任责任审计关注改制国有企业经营者遵守国家财经法纪与任期经营责任的完成情况[2]。

在具体操作中,政府审计应当首先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进行的资产评估的结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改制国有企业的财务信息资料真实、可靠;然后,以此为基础进行改制国有企业的效益审计与经营者离任责任审计,对改制国有企业的效益和经营者的任期经济责任做出准确、合理的评价;效益审计与经营者离任责任审计应当最终形成效益审计报告和经营者离任责任审计报告,它们应当作为考评改制国有企业经营者业绩,对其任用或处理的经济依据[3]。

三、政府审计应该履行好国家专项资金的受托责任

任何国家的政府审计都必备三大要义:履行受托责任(accountability)、公正(integrity)及可信(creditability)。所谓政府审计机构的受托责任,是指政府审计机构受人大常委会(人民)委托,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履行人民的受托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并如实向人民报告审计结果的责任。政府履行该受托责任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知情权(是基本人权的必要组成部分)和政府审计机构“立审为民”宗旨的实现。政府审计机构这一依法审计、如实报告的受托责任,在实际履行中遇到了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笔者认为,现在是该修订《审计法》相关规定的时候了。现行《审计法》第四章“审计机关权限”第36条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但应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单位商业秘密,遵守国务院有关规定。笔者认为,通报或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不仅是“可以” (权限)的问题,更是“应当”(职责)的问题。政府审计机构在向人民履行审计及报告责任时,如何才能减少或消除政府机构首长对政府审计工作的不当影响和干预,是值得研究的重大课题。笔者建议在修订中国审计法时,增加规定政府机构不当影响和干预政府审计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

四、要创建与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相适应的政府审计模式

要确立以“有限审计”为定位的中国审计制度,必须在新环境下进行针对性变革,转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模式,树立服务意识,实现由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转 变。加入WTO之后,中国政府的执政理念发生了彻底的转变,法治政府、高效政府、责任政府、透明政府等理念已被普遍认知和确立,从而为政府审计的变革提供了理论指南。从这些基本行政价值理念和“有限审计”定位出发,我认为,战略转型期的政府审计应该是建立以法治政府为核心理念,强化对政府公共财政的审计监督;以高效政府为核心理念,加快向绩效审计为中心的转变;以责任政府为核心理念,加强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重点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以透明政府为核心理念,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3+1”审计模式。

公共财政既是政府施政蓝图,亦是政府治理的重要工具。其范围不是任意的,公共财政首先是反映政府的活动范围和公共收支状况。一位美国经济学家曾这样写道: “要了解联邦政府将要做些什么或已经做了什么,看一看联邦政府预算就足够了。”近几年来,东西方各国的政府改革,莫不把预算与财务管理改革作为重点之一, 制定了严格的法律制度对财政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进行规范、监督和制约,要求政府在财政管理中实行法治。而在政府预算以及财务管理当中,政府审计作为政府财政收支的独立经济监督,在监督政府依法履行所承担的公共经济责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世界审计发展历程看,财政审计一般都是政府审计的最初形式,并且一直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是“永恒的主题”,也是各国政府审计机关的首要任务。在中国同样如此,“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是第一位的。”履行政府审计职责应遵循政府职责的特点,随着中国建立法治政府和公共财政体制目标的确立,财政审计的作用将更加重要。这里需要指出,对政府公共财政的审计,重点应该放在公共支出上,实现由收支审计并重向以支出审计为主转变[5]。首先这是政府履行职能之所在。政府对经济的影响作用主要表现在公共支出上,政府干预、调节经济的职能也主要是通过公共支出来实现的。政府审计作为维护行政责任的重要环节,强化公共支出审计监督,能够促进政府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提高行政行为的科学性、有效性,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其次,是政府执政为民之所需。美国学者亚伯拉罕?马斯洛把人的需要体系分为五个层次: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这对公共投入优先次序的确定有启发意义:它可以提醒人们,民生问题应当放在优先的位置,然后再考虑发展的需要。加强公共支出审计监督,不仅有利于正确理顺公共投入的优先次序,而且有利于让民生问题成为公共投入的重点,对于实现社会经济的安全运行,促进社会持续健康的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均有着重要的作用。再次,是政府控制支出之所能[6]。全面地考察政府职能的演进变化过程,其着力点是由政治职能转向经济职能,再由经济职能转向社会管理职能。而且在着力点变化的同时,政府的活动范围也在扩大,政府公共支出无论从绝对量还是从相对量上考察都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自从德国经济学家阿道夫?瓦格纳在19世纪80年代提出“公共支出不断上升的规律”以来,各个国家财政发展的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预测的正确性。这就意味着,如不对公共支出加以有效的控制,很可能会出现

公共物品或服务的供给过剩。而通过审计这一监督和制约机制,实际形成了对公共支出规模的有效控制。

五、实行国家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审计结果公告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报告权和公布权,是指政府审计组织有权将审查结果报告给授权机构,有权将审查结果公布于众。公告审计结果是国际通行的惯例,各国审计立法对报告权和公布权都有相应的规定。在发达国家,审计工作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报告的公开性,它同时也是衡量政府审计组织独立性和客观性的重要标志。20世纪90年代以后,善治成为世界各国普遍追求的政治理想。善治(Good Governance),即好的治理,成功有效的治理,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它实际上是国家的权力向社会的回归,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俞司平认为,善治的基本要素之一是透明性,它指的是政治信息的公开性。每一个公民都有权获得与自己的利益相关的政府政策的信息,包括立法活动、政策制定、法律条款、政策实施、行政预算、公共开支以及其他有关的政治信息,以便公民能够有效地参与公共决策过程,并且对公共管理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透明程度愈高,善治的程度也愈高。

参考文献:

[1]刘国良.中国政府审计风险成因及其控制[J].审计与经济研究,1999,(2).

[2]谭劲松.试论国家审计风险[J].审计研究,1996,(6).

[3]王雪玲.认知语境对英语阅读效果的制约和促进作用[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7,(10).

[4]王雪玲.论《到灯塔去》中的空间叙事艺术[J].学术交流,2009,(12).

离任专项审计报告范文第4篇

为了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正确评价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村干部勤政廉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和农业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农经办〔2005〕12号)文件精神,结合xx镇实际,特制定《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办法》。

一、审计主管部门及审计对象。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镇经管站负责实施,审计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

二、审计内容包括:

(一)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1、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

3、村级集体资产是否保值、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

4、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1、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帐外帐”或“小金库”等问题;

2、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帐上虚增债务等问题;

3、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

4、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出租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债;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土地发包、承包。主要审计:集体土地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6、履行村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情况及投资效益情况。主要审计:村级重大事项是否履行了请示报告规定及民主决策程序,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因投资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导致集体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况。

(四)根据实际情况,对镇党委、镇政府和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

三、审计工作要求。

镇经管站在对村干部进行审计和确定经济责任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找准问题,又要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的界限。在提出处理建议和审计决定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既不能放纵违纪违法行为,又不能单纯脱离实际情况找问题,挫伤干部的积极性。在审计中查出党政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离任专项审计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 常规审计; 区别; 审计对象; 审计目标

经济责任审计是为了适应干部监督管理需要而实施的一项专门监督。它对加强和完善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各级领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依法履行职责,合理运用权力,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对审计机关而言,要想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必须要深谙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同时要准确把握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审计的区别,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本文主要就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审计的不同之处作粗浅解析。

一、审计目标不尽相同

常规审计,无论是财政预、决算审计,还是企业审计、基本建设审计,都离不开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三性”既是单位、部门和企业的基本操守,也是审计机关考察一个单位、部门和企业的财政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相关法律的基本要求。从审计的发展进程来看,常规审计一刻也不能偏离“三性”审计的基本要求,即使是专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三性”审计也是基本前提和起码要求。因此,常规审计的目标实际上就是《审计法》所规定的“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

经济责任审计除完成“三性”审计的基本要求外,按照“两办”文件规定,其主要目标则是“加强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其任期经济责任,促进加强和改进管理,保障行政效能和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是对领导人任期内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和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应负责任的审计。

可见,常规审计的主要目标是规范性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是建设性审计;常规审计是合规性、合法性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则是管理性审计、服务性审计;常规审计要回答是什么、怎么样,经济责任审计要回答是否作为、怎样作为、作为的效果如何;常规审计主要是监督与服务,经济责任审计则主要是鉴定与评价;常规审计主要是服务财政财务管理,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服务干部监督管理,把好任前“选贤关”,任中“警示关”,离任“交接关”。

二、审计对象不尽相同

按照《审计法》要求,常规审计的对象是“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审计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一句话,就是对“法人”的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按照“两办”文件要求,则主要是对“党政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行的审计监督。简言之,是对“法定代表人”的审计。随着审计实践进程的不断推进,目前我们已将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扩大到地厅级,省部级领导人的审计也已进入新的阶段,未来的形势将是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三、审计内容不尽相同

常规审计的主要内容是依据被审单位的会计资料,审计被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并判断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看该单位是否存在虚假会计信息,从而揭示被审单位有无违纪违规现象,提出改善经营管理,促进被审单位依法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意见和建议,也就是说重在监督,并且寓监督于服务之中。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则是在常规审计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单位部门和企业领导人的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和政策执行监督权以及廉政建设等“三权一廉”进行审计监督。在此基础上,重点关注部门单位和企业领导人在重大决策和执行重大投资项目及效益,重大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以及领导亲自主持、亲自管理、亲自安排、亲自授权、亲自把关、亲自参与的经济活动遵守廉政规定有关情况,这是常规审计所不具备的特征。

四、审计的方式、方法不尽相同

在我国虽然恢复审计制度才二十余年,但常规审计在理论和实践中,已基本形成体系,无论是审计模式和审计的技术方法,都相对固定下来,如审计模式有账目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和风险基础审计,技术方法则不拘一格,如分析、核对、复算、观察、函证、询问、盘点等等。而经济责任审计除通用的审计方法之外,则需要调动更多的审计手段,如为了摸清被审单位的业务性质和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审前调查中常常需要采取调查询问;审计进行时必须由领导干部进行书面述职,还要进行民主测评;审计中要定时召开审计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为了避免审计风险,要设立举报电话或举报信箱,发放调查问卷,还要将会计资料与其他资料结合,审计历史资料与掌握活动情况结合;审计结束时还要在一定的范围内通报审计结果,并抄报组织、人事、国资管理等部门,这些与常规审计都有明显区别。

五、报告方式不尽相同

常规审计按照审计规范要求,首先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其次要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最后是审计简评及提出建议。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目前一般应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在基本情况中一是简要反映责任人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而且要反映本人任职的基本情况,还要反映本人任期内完成的主要经济指标和经济业绩,即履职情况,例如,县市长审计要反映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城镇居民收入、农民人均收入等重要指标;二是反映领导干部任期内实施的重大投资和技改项目完成效益情况,使局外人一看便清楚该同志任期内的实绩有哪些;三是审计评价,这是与常规审计报告明显区别之处,审计评价主要围绕领导干部任期内做了什么工作、采取了什么办法、取得了哪些成效和不足、有何责任;四是审计查出的问题及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及建议,一般应按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其他责任等四种类型进行排序。而常规审计报告则是按违纪违规性质结合业务特点进行排序,如财政决算审计往往是按收入方面、支出方面、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排序的。

审计结果报告是审计机关向法定单位报送的反映被审计对象任期内业绩及存在的问题,审计机关是如何处理的,即审计结果是什么。以上是审计报告在形式上、结构上与常规审计的区别之处。事实上最显著的区别在于常规审计报告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表达方式明显不同。常规审计报告主要说明被审单位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处理时注明被审单位如何违反规定,应接受什么样的处理处罚,如何整改;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则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被审计单位的领导者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应承担何种责任,企业已取得的成绩中,被审单位领导人(而不是被审单位)制定了什么政策,采取了什么措施,其个人行为在这些成绩和问题中起了什么样的作用,产生了什么结果,是和“人”紧密挂钩的,在表述中一般应直截了当地说明该同志任期内怎样,而不是该单位如何。如某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修建办公楼一事,应表述为“**年**月经***同志主持会议研究通过(或经***同志直接审批)使用专项资金修建了办公楼,违反相关规定,承担直接责任”,而不能表述为“该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修建办公楼一栋,违反了相关规定,应给予处理”。

当然,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审计是一对孪生兄弟,离开常规审计谈经济责任审计,便成为无本之木;离开经济责任审计谈常规审计,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履查履犯的问题,只有搞清两者之间的关系,工作中才会有重点,才会有创新,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随着我国民主法制进程的推进,相信经济责任审计一定会发挥其巨大的作用,我国的政治和经济活动一定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美芹.浅谈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审计的区别与有机结合[J].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1):20-21.

[2] . 正确把握经济责任审计规律和特点[J]. 审计月刊,2011(5):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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