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本网活动方案内容页

行动方案{集合5篇}

2024-08-04 01:50:01活动方案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行动方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行动方案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和依法取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最大限度清除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打击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的活动;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非法地下接生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受理机关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六)严肃查处药店坐堂行医行为。

(七)严肃查处虚假医疗广告,阻断虚假信息传播。

三、职责分工

(一)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二)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查处本系统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联合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负责查处本系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联合查处医疗机构中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等行为。

(三)科技行政部门负责规范民办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批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刊播违法医疗的广告,查处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广告中虚假信息,夸大功能疗效、治愈水平等误导、欺骗患者的虚假宣传行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医疗广告严格把关。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规范药店的经营行为,配合卫生部门查处药店坐堂行医行为。

(六)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及司法行政等部门负责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典型案例查处情况,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自觉守法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七)公安部门负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

(八)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负责配合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做好无证行医的查处、取缔工作。

(九)监察部门会同卫生、科技、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的责任;对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单位或部门,以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要依纪依法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市整规办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大力支持、配合卫生、科技、公安、监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十一)驻穗部队、省武警总队卫生系统参照本方案同步执行。

四、组织协调

(一)建立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1.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成员。

召集人:

成员:

2.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联席会议职能。

(1)统一部署、指导、协调全市专项行动;

(2)传达贯彻有关会议精神及上级指示;

(3)沟通有关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的情况;

(4)研究并部署阶段性工作目标,检查专项行动阶段性工

作成效;

(5)研究决定重要工作,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6)通报重大案情;

(7)提交需要研究讨论的相关工作。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由召集人决定临时召开。

(二)设立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办公室)。

1.办公室成员。

主任:熊远大(兼)

副主任:卢彦德(兼)

傅怡光(市卫生局)

成员:

2.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专项行动从*年7月开始,至*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年7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区、县级市及各部门组成专项行动机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7月下旬,将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通知及电视电话会议情况、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举报电话、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上报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年8月—*年5月)为组织实施阶段。

1.自查自纠阶段(*年8月)。各区、县级市通过明查暗访,摸清辖区内非法行医情况;组织各类医疗卫生、医学科研、计生等机构开展自查自纠行动;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各类非法行医行为进行清理和整治。

2.集中清理阶段(*年9—12月)。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若干次全市大规模的集中整治和打击行动,重点打击屡教不改的“钉子户”和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形成横向协调、纵向深入、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深入彻底地打击非法行医行动。

3.督查整改阶段(*年1—5月)。市组成督查组按专项行动要求,对各区、县级市进行督导和检查。在督查整改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

4.要求:自*年6月开始,各区、县级市要建立工作简报制度,并在每月1号、15号向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案件查办、责任追究情况等),分别于*年8月10日、12月5日前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汇总表(见附件1、2、3)随同阶段性总结一并报办公室。

(三)第三阶段(*年6月)为总结检查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各区、县级市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年5月10日前将本辖区的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和汇总表一式3份上报办公室。办公室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工作,做好迎接国家及省的督查的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

各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和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政府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设立专项行动工作机构,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抓出实效。

(二)分工协作,明确专项行动责任。

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打击格局。迅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与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各方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方案中确定了本次专项行动的内容和重点,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区、县级市还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着力解决我市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实现专项行动的目标。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犯罪,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下一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各有关部门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和结案之后,要及时向办公室报送有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查处结果。对不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和不及时报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要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执法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制度建设。要从源头把关,按照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合理规划、设置医疗机构;规范审批行为,清理整顿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医疗机构;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各区、县级市要加快卫生综合执法的步伐,建立健全综合执法组织机构,积极探索、完善对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提高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水平,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要通过专项行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根源,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完善监督管理措施。

行动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巩固安全生产好势头为目标,以深入开展“三项行动”为重点,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的落实,促进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原理,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实现镇政府提出的“一杜绝、一控制、一减少、

零目标”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目标。

(二)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

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治理“三违”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

三、“三项行动”工作的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全镇各村(居)

委会、镇直有关单位和各企业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道路交通(含水上交通)铁路及镇属企业;

2、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

3、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4、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和近年来

易发生事故的单位。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1、执法行动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①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建设、生产和经营的;

②关闭取缔后又擅自建设、生产、经营的;

③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

项目建设的;

④瞒报事故的;

⑤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⑦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等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⑧其他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对以下行动进行严格治理。

①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②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③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

建设不到位的;

④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

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又不够的;

⑤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⑥各企业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机构不健全、督查、检不

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及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

3、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②加强事故警言教育,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

化建设;

③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示范单位建设,并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

④严格加强各类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村(居)一定要按照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规定和国务院、省、市、县的统一要求,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各主管部门具体实施,镇安委办直接参与协调、多方联合行动,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抓好本辖区内的安全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初)

1、各村(居)、企业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

确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

2、各村(居)、企业要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推进工作落实阶段(5月至8月)

1、针对道路交通、烟火爆竹、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

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2、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

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安

全生产事故;

3、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加

大宣传教育力度,抓好法制宣传,、主题宣传、成果宣传、典型宣传,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贯彻落实,在8月底以前必须完成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为国庆60周年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巩固扩大成果阶段(9月至11月)

1、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

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等违法违规行为;

2、各单位、各行业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

并做好总结工作,上报归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为更好地推动“三项行

动”工作的进展,确保工作取得成效,决定成立镇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各村(居)、企业都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高压态势,确保安全生产稳定。

(二)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村(居)、企业要充分利

用大会、广播、墙报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三项行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防重大隐患、防大事故,

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整改到位,促进企业健康安全发展,确保防大汛;

行动方案范文第3篇

一、活动目的

探索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方法,提高卫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树立和维护卫生行政执法形象,保障卫生行政执法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实现公正公平执法和执法为民,强化以案说法和执法普法,增强群众卫生法制意识,提高卫生行政执法的社会认可度和满意度。

二、主要内容

将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贯穿于卫生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包括卫生行政许可、日常卫生监督管理、行政决定作出等。针对卫生行政执法活动特点,结合具体个案,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说理,特别是涉及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要予以充分说明,内容包括行政行为涉及事实、定性、依据、理由以及对当事人所提观点的分析说明等,涉及自由裁量权行使的还应说明行使的依据和理由。具体有:

1、卫生行政许可审查、决定说理。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作出不予受理、不予许可等决定,或局医政科、防保科及市卫生监督所在现场监督检查、许可审查提出卫生监督意见时,都必须说明具体事实、具体理由、法律依据或规定要求,并告知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2、调查取证过程说理。在调查取证等现场执法时,执法人员必须出示执法证件,并将出示证件的过程记载于调查笔录。同时,向当事人告知执法职权及执法依据、说明执法原由和执法内容。要书面记载或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形式,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在当事人仔细阅读或执法人员宣读经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执法案卷。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执法人员要适时向当事人宣讲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需要对涉案物品和资料采取抽样取证、登记保存等强制措施前,执法人员必须向当事人说明其违法行为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内容,阐明采取证据保全和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期限、当事人和应尽的义务和法律救济途径。

3、案件调查终结说理。写清案件的经过和结果、违反的法律条款;列明已经查证属实的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既应写明当事人与承办人员之间对案情事实的不同观点,也应表明承办人员之间对案件的不同意见;经过调查,如立案的违法事实并不存在或者违法情节轻微,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应无成调查终结报告并建议结案,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写明行政处罚的幅度及法律依据等。

4、集体合议说理。要坚持集体合议制度,体现公平公正、综合裁量以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作出行政处罚时,要注重考虑行政相对人的主观过错、行为性质、违法所得以及社会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说理处罚的理由、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自由裁量的依据。

5、告知、听证过程说理。要严格履行告知程序,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并同时告知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或要求公开听证的权利。通过严格履行告知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失当等错案发生。

6、做出决定说理。在行政处罚决定审批时,要按照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的总体要求进行说理,对吊销许可证件等疑难复杂案件重点进行说理。行政处理决定文书做到案件事实表述完整、案件证据逐一列举、适用法律全面表述、说明当事人观点采纳与否的理由、说清自由裁量理由、交代办案程序、阐明法律救济途径和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后果等。

7、执行处罚决定说理。在执行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要认真规劝当事人自觉履行决定。对当事人确有实际困难或合理理由的,要认真听取并依法采取暂缓执行等措施;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要以书面通知方式事先向当事人发出履行处罚决定通知书,再次告知履行的具体内容和拒绝履行的法律后果,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保证执法效果。

8、执法回访说理。要对行政处罚结案、行政许可办结的行政相对人实施执法回访制度,听取行政相对人对处罚(办理)过程的真实看法,了解行政相对人存在的实际困难,指导落实后续改进措施,帮助企业走上依法经营的轨道,切实巩固说理式执法的社会效果。

8、执法管理过程说理。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现场检查等过程中,坚持执法普法结合,执法指导结合,充分利用书面、口头等形式,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政策要求,争取当事人对卫生行政执法的理解和支持,化解执法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提高当事人守法经营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步骤

1、20*年7月上旬,市卫生局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开展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活动。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市卫生监督所根据活动方案要求,具体实施。

2、20*年7月中旬,开展对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说理能力和水平。要加强法律理论基础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律素养,做到心中有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注重普法;要加强卫生监督业务知识的培训。结合实际,通过典型案例进行说理业务指导,提高说理的针对性和适用法律的准确性。

3、20*年7月下旬—11月,开展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活动,对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和大中型单位行政许可推行全程说理。从方案下发之日起,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市卫生监督所各现场科室每月完成全程说理式处罚案件卷宗和行政许可档案1件以上。

4、20*年12月,总结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活动经验,查找存在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制定长效实施机制,全面推行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四、工作要求

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市卫生监督所要抓住今年卫生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在执法过程中力求做到“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着力围绕调查取证、终结、合议、告知或听证、决定等程序开展全程说理式执法、制作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探索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的方法、形式和程序,并不断加以总结和完善。要加强执法队伍培训,统一执法人员思想,并完善行政处罚卷宗和许可档案。要加强对现场科室和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保障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活动顺利实施。

市卫生局将说理式行政执法活动列入相关科室和市卫生监督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依法行政年度评议内容,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领导

行动方案范文第4篇

规范工作成果,防止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出现反弹,确保整顿和规范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根

据国务院九部委《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的通知》(国土资发〔

**〕4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专项行动方案》(办

字〔**〕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持续打击无证勘查、无证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要组织国土、公安、工商、环

保、电力等有关部门,结合我市“集中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对本区内所有矿山企业、矿产

资源勘查项目、国有大中型矿山周边、小矿山密集区域、超贫磁铁矿分布区域,以及重点矿区内

可疑的企业厂(场)点和其他建筑物等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的地区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相

关部门做好“一矿一卡”清理,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或持过期失效勘

查许可证进行勘查的,必须坚决打击,依法从重处罚,坚持按照“三不留,一毁闭”的标准彻底

取缔;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或持过期失效采矿许可证采矿的以及在被责令停产整改期间擅自采矿

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对拒不停止开采,情节严重,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

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严格实施各有关部门及责任人责任追究制,各县市政府要组织监察

部门牵头对无证开采的搞好“三查”,即查是谁在擅自允许开采,查是谁在擅自供电,查是谁在

擅自供应火工品,并记录在案。

(二)深入清理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要聘用有资质的单位对辖区内地下开采的小矿山

进行一次全面测量检查。对超层越界采矿的要责令退回到批准的矿区范围内,没收越界开采的矿

产品和违法所得,密封越界的井巷工程。在没有改正前安监部门暂扣生产许可证、公安部门要停

供火工;对集中整治前已经因越层越界开采被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且再次越界开采的矿山,认

定其构成“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行为,依法提请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造成矿产资

源破坏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不能测量的矿井,要逐矿写

出调查报告,存档备查,待能测量时及时补测。对故意设置障碍的,要依照拒绝接受监督检查处

理。对发现再次超层越界的必须报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三)全面清查以承包等名义非法转让采矿权行为。要组织国土、安监、公安、工商部门对

采矿权转让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坚决查处生产经营过程中违法租赁或采矿权擅自转让行为。引导

采矿权人依法办理采矿权租赁或采矿权转让手续,同时对违法租赁采矿权,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探

矿权、采矿权的要坚决制止。在没有改正前安监部门暂扣生产许可证、公安部门要暂停供火工品

、工商部门要暂停其经营。切实加强管理,加大查处力度,对责令限期改正而未改正的,坚决依

法吊销采矿许可证。

(四)严肃查处污染破坏矿山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组织环保、国土、安监等部门对建立

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情况进行检查。坚决关闭在各类保护区的禁采区进行开采的矿

山企业。对污染破坏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矿山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建立专门档案,

实施跟踪调查;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五)全面开展资源整合调整布局工作。要组织国土资源、发改委、安监等部门全面安排资

源整合调整布局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非煤矿山整合方案的实施,关闭取缔整合后多

余的矿井。尽快安排煤矿区调查摸底,凡是资源枯竭的,立即关闭。按市政府要求在3月底前完

成煤炭资源整合总体方案编制上报,在8月底前完成矿区专项实施方案编制上报,确保**年底前

完成整合任务。

(六)加强对超贫磁铁矿开发与保护的治理。要按照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

为统领,矿山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国土资源、安监、发展改革委、环保、水务、林业部门对

超贫磁铁矿开采进行研究,制定科学的保护与开发方案,待上级部门批准后,严格组织实施。不

能开发的要坚决管死,逐级落实责任,责任到人;能开发的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实施严格的环境

保护,加强监管,把合理开发与环境治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方案落到实处。通过治理整顿取得

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确保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稳定。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此项工作分两阶段进行。

(一)清查处理阶段(**年3月28日—4月18日)。各矿山县(市、区)要结合本方案和当地

实际,研究制定“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行动中对清查处理和整合工作情况

要认真登记和统计,并于4月10日前向市整顿办报送清查处理和整合进展情况报告。4月18日前报

送“回头看”总结报告。

(二)检查验收阶段(**年4月19日—5月10日)。今年5月,国务院九部委和省政府将对各

地“回头看”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为督促完成“回头看”行动各项任务,市政府将提前组

织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组深入到有关县市,采取明查或暗防

的形式,检查各地“回头看”行动执行情况,发现工作不认真实施,有案不查或查处不力的,走

形式走过场造成负面影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要予以责任追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从协调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回头看”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

方案,明确任务,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回头看”行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部门配合,协调联动。国土、发改委、公安、监察、财政、安监、环保、电力等有关

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职责认真开展工作,做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卡死责任,狠抓落实。同

时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切实把工作做实做好。

(三)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在开展“回头看”行动中,各县(市、区)要严格执法,加

大对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重点案件查

处结果要向社会公开曝光,以起到震慑作用。

(四)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充分利用会议、电视、广播等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

行动方案范文第5篇

一、参加医疗援助工作的单位及受援地区

参加医疗援助单位为**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医科大学、**中医学院、**区妇幼保健院分会、**区人民医院组成的**“银龄行动”医疗专家服务队。受援地区为崇左市的宁明县、钦州市的浦北县和灵山县。

二、对口援助科目及时间

1、医疗援助科目。由**“银龄行动”医疗专家服务队对受援地区宁明、浦北、灵山三县的医务人员以临床带教、门诊带班、查房及病例分析、会诊、技术讲座等形式,以内科、外科、骨伤科、妇产科、儿科及当地发病率高的专科开展活动,进行在岗培训,不断提高当地医院及医务人员的管理和医疗水平。

三、参加援助医疗专家

四、工作职责

1、**老龄办:①组织项目实施,负责项目工作方案的审定、督促检查及验收;②提供项目经费;③对参加项目的老专家的体检、购买(项目实施期间)专家的人身保险;④项目启动。

2、**老科协:①承担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②根据实施方案和受援单位的要求,统一调配、选派专家参加项目行动;③落实工作方案所确定的各项事宜;④负责管理和使用好项目专项经费;⑤项目结束后及时向区老龄办提交工作总结。

3、受援所在地政府:①负责开展活动的组织宣传工作;②做好具体实施计划,为专家开展活动提供方便;③做好专家接待工作;④协助**老科协做好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五、经费预算(略)

六、工作步骤

1、在7月中旬召开“银龄行动”启动会议。由区老龄办向参加“银龄行动”的上述医疗专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对老专家讲明今年开展“银龄行动”的目的意义,实施方案和步骤,及具体操作的程序,让专家明白自己做什么,怎么做。

2、在7月下旬或8月初,由区老龄办组织市老龄办、区老科协及专家到三县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当地医疗水平状况,受援地区政府和直接受援单位对开展“银龄行动”的态度、要求援助的计划,落实受援单位的责任等。

3、在8月份,由区老龄办组织相关市老龄办、老科协、参加行动的专家,并邀请有关领导、宣传媒体举行“银龄行动”启动仪式,造成声势,打造**“银龄行动”品牌。启动仪式后,专家即随受援单位代表赴受援地开展活动。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