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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和技术方案的区别范文第1篇
关键词:对现有技术的组合;创造性;技术关联
DOI:10.16640/ki.37-1222/t.2015.21.230
1 前言
在实质审查中,对专利申请创造性的审查既是重点也是难点,特别是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发明,审查员在实际审查的操作当中更是难于把握。
2 对现有技术的简单变形的发明的创造性判断需要考虑的因素
2.1 什么是对现有技术的组合
对现有技术的组合,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公开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选取两个以上的技术方案进行组合,构成一项新的技术方案。这与《专利审查指南》[1]第二部分第四章第4.2节中的组合发明并不完全相同,组合之后形成的新的技术方案是否具备创造性的判断结论与选取的技术方案是现有技术并无必然关联,还需要进行深入的分析。
2.2 如何判断对现有技术的组合的发明的创造性
对于对现有技术的组合的发明,适用于传统的“三步法”来对其进行判断和说理。但是,在此过程中,难点在于将多篇检索到的现有技术进行结合的结合启示,这也是申请人和人存在争议的焦点。特别是在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后,在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现有技术给出的结合启示的步骤中,如果僵硬地使用该审查标准,通常过程会很难让人信服,甚至得出不正确的结论。
此时,我们需要思考四个问题:a.技术方案1与技术方案2是否存在技术上的关联性,这种结合具有科学依据吗?b.技术方案1与技术方案2组合的难易程度?c.技术方案1与技术方案2分别解决什么问题,组合后形成的新的技术方案解决了什么问题?d.技术方案1与技术方案2分别达到了什么效果,组合后形成的新的技术方案达到了什么效果?可以看出,与普通的三步法的不同在于,需要考虑技术的关联性以及组合的难易程度。
[案例]案情:本申请权利要求为:1. 一种虚拟化服务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接收来自用户的针对A操作系统的虚拟机的服务请求,在物理主机的宿主操作系统上创建分区,并在分区基础上进行完全虚拟化创建所述A操作系统的虚拟机;向用户返回创建的虚拟机信息;所述在物理主机的宿主操作系统上创建分区为:采用Unix衍生系统中的Zones或Linux中的Containers对所述宿主操作系统进行分区。
分析:本申请中利用了OS虚拟化技术高效率的特点,以及全虚拟化强隔离性的特点[2],希望能在创建虚拟化服务时能结合二者的优点。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OS虚拟化的技术;而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KVM全虚拟化技术。按照常规的三步法,对比文件1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权利要求2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采用Unix衍生系统中的Zones或Linux中的Containers对所述宿主操作系统进行分区。基于此区别特征可以确定该权利要求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如何实现OS虚拟化。而Unix衍生系统中的Zones或Linux中的Containers[2]是OS虚拟化技术中的常规技术,因而权利要求2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
这样的结论是否正确?现在,我们从上述需要思考的四个问题入手。第一个问题,从技术上讲,单独使用一种虚拟化技术就不可能得到另外一种虚拟化的优点,即二者具有技术上的关联性。第二个问题,二者虚拟化技术的原理和应用场景并不相同,二者并不能简单组合。第三个问题,OS虚拟化技术是要解决资源利用率低下的问题;全虚拟化技术是要解决隔离性的问题,从而实现多种不同的操作系统的运行;组合后的新的技术方案需要解决的是在提高资源利用率的基础上也要有高隔离性。第四个问题,OS虚拟化达到的是充分利用资源的效果,全虚拟化达到的是高隔离性的效果;而组合后的新的技术方案达到的是效率、隔离性兼得的效果。从第三、第四个问题看,似乎还不是很明确。现在,我们深入分析达到的技术效果,组合后的新的技术方案是否是二者的总和?根据本申请技术方案的记载,在创建的操作系统分区之上进行全虚拟化,尽管利用了全虚拟化的强隔离性的优点,但是其资源的利用效率在此过程中有所下降,而并不是与完全的OS虚拟化技术的资源利用效率相同,也就是说,本申请的技术方案是用部分OS虚拟化技术的资源利用效率来换取部分的全虚拟化技术的强隔离,从而达到了效率、隔离性兼得的效果。
基于上述分析,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如何在OS分区上实现全虚拟化。而对比文件2只是简单的全虚拟化技术,并非在OS分区上实现的全虚拟化,现有技术中也没有给出在OS分区上实现的全虚拟化的技术启示,即权利要求2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是具备创造性的。
3 讨论与总结
对现有技术的组合的发明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发明,其创造性的判断方法可以按照三步法来进行判断,但在判断过程中需要深入思考本文所述的四个问题,从而进行较为客观、公正的判断。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2010版[M].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01).
解决方案和技术方案的区别范文第2篇
所谓的SCQA,这四个字母分别代表4个单词。S就是scene,场景的意思。C就是Conflict,是冲突。Q是Question,即问题。A是Answer,即问题的解决方法。
利用SCQA方法进行写作或表达非常简单,只需要按照字母所代表的意思进行叙述,先描述场景,然后引出这个场景中存在的冲突,根据冲突提炼出需要处理的问题,最后提出解决方案。
比如下面的论述就是按照SCQA的方式来进行叙述的。
中国地大物博,经济发展迅速,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用电量也得到了大幅提升。
但是,中国存在能源中心与负荷中心分布不平衡的问题,即中国可转化为电能的风能、光能、化石能源等大部分分布在西部地区,而中国经济发达的城市多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大量的用电负荷也都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这就导致了西部地区电能富余,而东部地区电能短缺的现象。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发展了特高压输电技术。特高压输电技术,就是电压等级在1000千伏及以上的交流输电技术和±800千伏及以上的直流输电技术,拥有电能输送距离远,输送容量大的特点。
中国利用特高压输电技术,将西部地区的丰富的风光资源转化为电能,然后通过特高压输电技术输送到东部沿海地区,既充分利用了西部地区的资源,又解决了东部地区缺电的问题。
从2009年开始,中国建成第1条特高压输电线路,到现在,特高压线路已经有20多条,每年从西部地区输送大量电能到东部沿海地区,极大地缓解了中国能源中心与负荷中心分布不均的问题。
在上述材料中,首先描述了场景,即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紧急发展迅速,并且用电量得到了极大提升。
然后描述了这个场景的冲突,东部地区用电量大幅提升,但是可以转化为电能的资源却大都集中在西部。而这个冲突背后隐藏的问题就是如何解决中国能源中心与负荷中心分布不平衡的问题。
最后提出了解决方案,发展特高压技术。
在描述特高压技术后,还不忘描述特高压技术给中国带来的变化。
这段材料给人感觉逻辑清晰,让人读着舒服也容易理解,这就是SCQA方法的魔力。
解决方案和技术方案的区别范文第3篇
依托新IT技术与产品创新,新华三应用驱动园区网解决方案在园区网络部署、运维和创新等方面实现了一次大的“转身”,带动用户的网络建设进入一条新的发展轨迹。
引领园区网大变革
园区网是最基础的网络形态之一,如大学校园网、企业内部网等。经过多年发展,园区网的规模与业务都已发生巨大变化,移动终端、物联网等新的接入方式,对园区网络也提出更高要求。
传统“人适应网”的园区网应用方式,面对当前人员变化频繁、应用大量增加、移动接入复杂等情况,网络僵化、位置绑定、运维复杂等短板显现无疑。
对此,华三通信国内市场部副总裁毕首文指出,从传统的人驱动网络,转变为应用驱动网络,最终实现智能驱动网络,是网络发展的必然轨迹。作为大互联Connect+落地的关键,新华三在新网络基础上,推出了应用驱动网络基础架构,来满足业务新常态带来的新需求,应用驱动园区网(ADCampus)解决方案就是其中针对园区网场景的具体实现。
相对于传统构建模式,新华三应用驱动园区(ADCampus)解决方案有着十分显著的变化。ADCampus解决方案创新地引入了VXLAN+SDN的技术,通过构建基于VXLAN的新一代柔性园区基础网络,配合软件定义的相关理念,颠覆传统园区网“人适应网”的现状,实现整个园区网范围内“网随人动”。
打造网络创新“驱动器”
在具体实现上,应用驱动园区网解决方案由核心、汇聚、接入三层网络设备组成,外部搭配园区网驱动器(Campus Director)。在具备统一配置文件、无差别网络接入、安全资源集中部署、基于应用网络切片等特性的柔性网络基础上,园区网驱动器将网络自动化上线、接入管理、用户组/策略管理、业务配置管理、网络运维等功能集成在一起,通过直观的图形化界面提供给管理员,并支撑上层多种业务应用系统。
对于用户来说,应用驱动园区网解决方案可以让管理员告别复杂的代码工作,所有操作都通过园区网驱动器后台转化为网络设备的具体命令下发给设备执行,大大降低了园区网运维难度。
更重要的是,企业在不需要做任何网络配置调整、增加运维复杂度的基础上,让用户和终端可以在整个企业园区的任意角落移动,保持用户和终端始终处于既定的隔离网络、延续既定的网络策略,从而大大降低了园区运维的复杂度,满足移动化和物联网浪潮下对于园区网络新的诉求。
为此,新华三专门研发了相应的园区网驱动器DR2000。作为一款开创性的产品,DR2000可支持169个厂商设备,支持第三方APP的导入,Restful接口提供调度网络的能力,可帮助IT部门同时管理15000台网络设备和100万个用户及终端。借助这一设备,企业可以轻松跨入新IT“快车道”,部署快、运维简、创新易的应用驱动园区网也得以轻松实现。
解决方案和技术方案的区别范文第4篇
案件1
无效宣告请求案1中的实用新型专利涉及一种有机硅水解物裂解过程中用的裂解装置,在包括裂解釜的裂解装置中有称为“加热盘管”的部件。
从说明书背景技术的介绍来看,专利权人认为现有技术中用夹套结构来供热,故本专利提出使用加热盘管的结构。其中在背景技术部分有这样的描述,“水解物裂解是个吸热过程,水解物在裂解时需要不断地从周围吸量的热量,因此,裂解釜必须设有高效的供热结构,目前大多数的裂解釜利用夹套结构来供热,这种结构换热面积小,传热效率不高。”
该实用新型专利有两个权利要求,其内容如下,
“1、一种由裂解釜和裂解塔组合而成的裂解器,其特征是:裂解釜由釜体(3)、釜盖(8)、夹套(4),设置在釜内的加热盘管(5)及盘管固定装置(2),设置在釜内的搅拌器(6),设置在搅拌器上端的机械密封(10)及搅拌传动机构(11),分布在釜体(3)、釜盖(8)、夹套(4)上的原料进口(9)、气相出口(12)、液体出口(1)、蒸气进口(7、13)、冷凝水出口(15、14)、测温口、测压口、放空口及观察口组成,裂解塔包括:塔体,下封头,上封头,设置在塔内的单溢流塔板、降液板及受液板,分布在塔体、上下封头上的原料气进口、气相出口、回流液进口、测温口、测压口、检查口。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裂解器,其特征在于:①在釜体内部设置了单级或多级的折叶开启涡轮式搅拌器;②在釜体内部增设了加热盘管来加强供热;③采用了单溢流板式塔来对混合环体进行分离。”
从上述权利要求书的内容看,裂解器中存在加热盘管,但是没有描述加热盘管的位置或者加热盘管与其他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如果确实如专利权人所述,在现有的裂解器中没有采用加热盘管这样的部件,那么,本专利权利要求书没有描述加热盘管的位置是可以的。但是,在该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阶段,请求人提供了数篇公开日在该专利的申请日之前的专利文献,这些专利文献中都提及了加热盘管。在此基础上,如果除了加热盘管及盘管固定装置之外的技术内容都被请求人提供的现有技术公开,那么,加热盘管有关的具体技术特征应当在权利要求中进一步限定以体现和现有技术的区别,或者说体现本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作出的改进。然而,浏览整个说明书文字内容,我们看不到任何加热盘管位置的文字说明,但是,从说明书附图中确实可以明显地得出这样的信息,即加热盘管5是位于整个裂解装置的中间位置的。尽管针对无效宣告请求人提出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请求理由,专利权人在答辩时声称“本专利的加热盘管的位置是在裂解装置的中间,而请求人提供的专利文献证据中,加热盘管的位置都是位于裂解装置的下方,故此本专利与现有技术存在区别,而且位于中间时,加热更充分,加热效率更高,故本专利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但是,我们从上述权利要求书的内容看。由于在从属权利要求中也没有对加热盘管的位置作出限定,故根据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的相关规定。专利权人无法修改权利要求书来缩小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而维持专利权有效。
那么,申请人从这个案件中可以得出什么有意义的借鉴呢。首先,在正式递交专利申请文件之前,应当进行专利检索,分析本专利或本申请与现有技术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如果存在区别特征的话,就要将区别特征记载在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中。就本案而言,如果发现现有技术中已经有加热盘管这样的部件,两者的区别在于对加热盘管的进一步限定,就应当将体现本专利与现有技术的区别特征的技术内容描述清楚,完整。即使独立权利要求没有对加热盘管的位置进行限定,在从属权利要求中也应当作出限定。其次,如果在从属权利要求中记载了相应的区别特征,那么,在无效阶段专利权人就可以对权利要求书进行适当地修改,使本专利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第三,需要指出的是,相对于现有技术的区别特征一定要记载在权利要求书中,而仅仅记载在说明书中的话,由于实用新型专利在授权后,不能将说明书记载的内容补入权利要求书中,故也不能克服相应的缺陷。
案件2
在无效宣告请求案件2中,该专利的权利要求1是这样的
“1、一种全液压套管扶正机,包括主机架总成、机械大臂、伸缩臂,其特征在于主机架(1)内侧设一滑动小车(4),所述的机械大臂(16)设在滑动小车(4)的一侧,机械大臂(16)中设有大臂外方套(7),大臂外方套(7)上连接一伸缩臂(9),机械大臂(16)上部与伸缩臂(9)连接有一级托板(18),一级托板(18)上端通过中心销轴连接有二级托板(19),二级托板(19)上端设一油缸(10)和铰链(13),油缸(10)前端连接滑动铰链(11),滑动铰链(11)两侧与两套连杆(12)后端设销轴连接,连杆(12)前端设一机械手(14),机械手(14)再与铰链(13)连接。”
根据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的相关规定,必要技术特征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不可缺少的技术特征,其总和足以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使之区别于背景技术中所述的其他技术方案。判定某一技术特征是否为必要技术特征,应当从解决的技术问题出发并考虑说明书描述的整体内容。
在该专利说明书中有这样的记载:现有的气动液压套管扶正机是采用气动控制类机械设备,控制元件与执行元件均以压缩空气为动力与机械传动组合而成。由于气动机械传动的特性,这种设备在石油钻井下套管作业时,对扣的调整与操作存在极大困难,无法保证作业中的准确性和稳定性,且横向不可调整。本实用新型针对上述缺陷设计了一种采用液压传动技术,能对多种型号的套管进行平行方向移动和可调节卡持套管部位,灵敏可靠,操作简单易行,能够代替人工扶正套管的全液压套管扶正机。请求人认为上述内容就是本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对此,专利权人没有异议。
针对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请求人认为在权利要求1中应当记载能够平行方向移动的机构。而权利要求1中没有记载X方向的运动,也没有Y方向的动力源,仅在权利要求3中才体现出Y方向的运动,因此,权利要求1缺少实现本发明
目的的必要技术特征,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
在口头审理时,专利权人作出如下说明,本专利的“万向移动”是X、Y、z方向的三维运动,其中z方向是滑动小车滑动的方向,即图2中的竖直方向,Y方向是图2的左右方向,即机械手左右伸缩的方向,X方向是垂直于图2纸面的方向,即俯视图中的上下竖直方向,z方向的运动是通过卷扬机、液压小车带动的,X方向是通过油缸17实现的,Y方向是通过油缸8实现的。而且针对请求人的无效请求,专利权人认为X方向的调节运动在权利要求1中没有记载,而是记载在权利要求5中,Y方向的运动记载在权利要求3中,但是在权利要求1中的“伸缩臂9”已经体现出Y方向的运动,尽管具体的动力源是记载在权利要求3中的油缸8。
由此,根据权利要求1的内容,权利要求1中记载了实现z方向运动的滑动小车,但是没有记载实现Y方向运动的油缸8和实现X方向运动的油缸17。尽管权利要求1记载有伸缩臂9,但是如果没有油缸8则无法实现伸缩臂9的伸缩功能,机械手无法实现Y方向的运动。而油缸17是使机械手进行X轴向移动并调节的结构,没有油缸17就不能实现X方向的调节,而且灵敏可靠、操作简单易行的效果也不能实现。即没有油缸8和油缸17就不能实现扶正机平行方向移动,导致不能实现本专利的发明目的。因此,实现扶正机X方向和Y方向运动的机构是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必要技术特征,而权利要求1缺少实现本专利发明目的的这些必要技术特征,没有构成完整的技术方案,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
可见本专利属于这样的情况,实现发明目的的必要技术特征由A,B,C、D四部分组成,但是权利要求1中只记载了A、B,在引用权利要求1的两个从属权利要求中分别对特征C、D进行限定,导致独立权利要求缺少必要技术特征C,D,那么,是否能够修改权利要求书呢?
根据审查指南关于无效宣告程序部分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一定修改原则的前提下,修改权利要求书的具体方式一般限于权利要求的删除、合并和技术方案的删除。而权利要求的删除和合并修改中,尤其要注意合并的修改时间和修改方式。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审查决定之前,专利权人可以删除权利要求或者权利要求中包括的技术方案。仅在下列三种情形的答复期限内,专利权人可以以合并的方式修改权利要求书①针对无效宣告请求书,②针对请求人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或者补充的证据;③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引入的请求人未提及的无效宣告理由或者证据。
在案件2中,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专利权人只要能够将记载有特征C,D的从属权利要求删除,将特征c,D加入到独立权利要求中,使相应的从属权利要求合并,就能够使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满足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
解决方案和技术方案的区别范文第5篇
运营商实施业务的转型同时必然带来网络转型,目的是实现网络的精细化运营,需要网络从单一的业务承载向多业务承载转型,对承载网的多业务承载能力的要求越来越严格,需求越来越迫切。
电信级城域以太网的演进
随着以太网技术在全球电信网络上的大量应用,城域以太网技术在数据领域已经被认为最有发展前景的技术方向,由以太网技术为基础的各种技术也在不断的前进。近年来,传统以太网向电信级城域以太网的发展成为最热门的话题之一,相关的技术也在飞速地发展和成熟。
目前基于电信级城域以太网的技术解决方案已经基本解决或者接近解决,主要技术体现在满足电信级网络要求的保护倒换时间、QoS、网络管理、全业务承载、时钟和时间同步,再加之传统以太网的扩展性、高带宽和价格优势等,电信级城域以太网逐渐具有电信网所要求的所有功能和性能,使之成为未来全IP(ALLIP)网络的最佳选择,同时它也是目前移动与固网融合(FMC)最佳解决方案。
城域网在网络拓扑结构上处于特殊的承上启下地位,位于网络的中间层次,是骨干网和接入网结合部分。骨干网主要考虑的是转发性能和业务感知,为不同的业务建设不同的骨干网也是运营商合理的选择;接入网主要考虑的是成本问题,解决如何提供有效的连接和带宽问题。正是基于上述分析,导致城域网的主要考虑重点是如何实现成本和性能的均衡问题,城域网的核心可以偏骨干网一些,其余网络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主要考虑的还是成本因素。
目前可供选择的城域网技术较多,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但根据不同的演进策略与技术路线,主要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是从骨干网自上而下演进而来的IP/MPLS技术,骨干网采用IP/MPLS技术已经达成共识,支撑此类技术的大多是路由器和以太业务交换机的方案,技术相对复杂,实现和维护成本相对较高,但其智能程度和商用情况是其它两类方案目前所无法比拟的。
第二类是从对原有的L2/L3以太网交换机进行增强,可选的方案有以太环网、PBB-TE、EoMPLS等,主要是从扩展性和保护方面提升以太网交换机的性能,目前有一些较为成功商用案例出现。
第三类是从原有传输网的SDH/MSTP发展而来,主要解决从接口适应性向内核适应性的转变,实现分组业务的传送,目前采用的是支持T-MPLS的PTN解决方案。
城域以太网论坛(MetroEthernetForum)把电信级以太网定义成是一种业务,而该以太业务的物理承载技术却可以是任意的,只要满足其五大特性需求均称之为电信级以太网。从该定义的角度来看,上述这三种技术方案,均是相似的,没有太大的区别,主要区别在于参与处理的层面不同(业务/IP/数据),均符合电信级以太网的要求,满足实现多业务承载的需求。至于选择何种演进与技术方案,不同运营商根据自身的网络条件可能有不同的选择,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实现成本应该是最后决定性的因素。
如何部署业务
电信级以太网城域网所承载的业务从应用模式来说主要有三类业务:E-Line、E-LAN和组播;从应用场景来说主要有:公众汇聚、企业专线和移动无线回程,下面从这三方面进行分别描述。
公众汇聚是目前电信级城域以太网现阶段最主要的应用方式,主要用于城域网的业务控制点(BRAS或SR)以下和“最后一公里”以上的宽带流量汇聚,承载了公众客户的Internet和IPTV等Triplay业务,随着运营商对精细化运营的加速,城域以太网的电信化需求越来越迫切。目前采用的技术路线主要是从原有的以太网交换机进行逐步的增强,逐步提升以太网交换机的性能。
企业专线应用是指基于电信级城域以太网搭建专网,提供E-Line、E-LAN和组播等应用。专线应用主要面向企业大客户市场,主要有数据业务和TDM业务的需求。PBB-TE和T-MPLS技术均能满足企业专线应用的需求,除此之外,需要考虑对TDM仿真功能的支持。
移动无线回程应用主要用于基站和基站控制器或NodeB到RNC之间(如WCDMA)的流量回传,该应用对面向连接的特性要求较高,并且需要保障端到端的服务质量。PBB-TE和T-MPLS技术均能满足移动无线回程应用需求,但应考虑对时钟同步的需求,引入对IEEE1588V2和同步以太网的支持,以满足对高精度同步时钟的提前和传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