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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管理工作计划{精选5篇}

2024-08-05 03:07:01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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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本人参加工作后,先后从事过项目计划管理、劳资管理、工程造价、招投标、资质管理等岗位。在此期间,本人努力钻研专业技术知识,并在管理过程中结合运用,通过理论联系实际,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迅速转化为了业务能力。2007年本人参加全国经济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当年11月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颁发的中级经济师证书。2008年公司聘任为经济师至今。调任综合管理部主管岗位后,在企业管理岗位上,本人努力发挥助手作用,较好地履行了个人职责,为部门和企业整体工作目标的实现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现专业技术资格前主要工作总结

2002年7月份参加工作后,本人先后从事过项目计划管理、劳资管理、工程造价、招投标、资质管理等岗位。

在担任项目计划管理员期间主要工作是做好统计管理,主要包括:工程计划编制、工程周报、劳动用工报表、工程量台账统计、分包统计等。各类台帐的统计按月度进行,保证登记齐全。同时完成其它管理工作,积极为项目部的生产经营工作服务。

在担任劳资管理员期间主要工作,一是劳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人员调动、新入厂人员的审查安置、各部门的借工、定员编制、零工招收使用及清退等工作;二是做好工资管理工作,在工作中组织二级单位的劳资人员对公司一系列工资政策、规定进行学习,保证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做到各部门统一起来。日常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出勤情况严格执行,保证分配上的公平公正,不影响员工的生产积极性。阶段奖等根据职工的日常考核严格发放,打破大锅饭平均分配的方法,充分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在工程造价员和招投标员岗位上,本人通过培训和个人学习,先后取得了造价员、招标师证书。完成了仁和医院大楼、东兴寓城花园小区、山东经济学院教职工住宅楼、费县电厂职工住宅楼、菏泽电厂职工住宅楼、山东大学兴隆校区学生公寓、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电网实验楼等工程工程投标、预结算编制、分包招标等工作,较好完成了公司交办的任务,为公司工程中标、进度结算、分包管理、资金催收等作出了自己的最大努力。

在公司资质管理岗位上,本人作为资质负责人,积极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加快公司资质晋升,求得企业更快发展。按照公司部署,本人认真精心准备资质升级资料,主动加班加点力求尽善尽美,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公司资质晋升工作得到了住建部、山东省电监办等政府部门的肯定。公司先后顺利取得住建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国家能源局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质监总局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锅炉安装许可证、商务部对外承包工程资质,为公司提升实力、加快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三、现专业技术资格后主要工作总结

(一)加强企业管理和工程技术经济业务知识学习。先后自学了《著名商学院EMBA课程合集》、《内控管理——杜绝漏洞》、《从零开始做运营》、《新金融时代》、《工业4.0——即将来袭的第四次工业革命》、《卓有成效的管理者》等书籍,熟练掌握了企业现代化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等理论、手段和方法,掌握了现代企业制度理论。

企业管理工作涉及生产、经营、安全、技术、管理等方方面面,专业性、综合性强。本人深知做好企业管理工作,光有经济知识是不够的,本人通过三年函授学习,2014年取得了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和工学学士学位。有了经济管理与工程技术专业知识,本人参与编写的《火电厂脱硫与脱硝实用技术手册》、《大型火电机组检修手册》先后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提升了公司软实力和品牌形象,对推动电厂机组环保改造、现代大型火电机组检修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二)建立完善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本人起草编制了公司《业务招待费用管理办法》、《通讯及费用管理程序》、《办公用品管理程序》、《公章管理办法》、《宣传管理办法》、《单据报销管理办法》、《公司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文明办公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各类会议管理规定》、《公司资质管理规定》等企业管理制度。办法执行过程中得到了员工和公司领导的认可,保证了企业正常运营。

(三)建立公司考核机制,完善公司考核绩效管理。为了充分调动总部及项目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起草编制了《公司月度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项目部绩效考核规定》等文件,明确了考核依据与原则、考核组织及层次、考核程序、绩效考核标准、考核权重及考核结果兑现等。并与软件公司联合编制了网络版公司员工考核系统,经过试用及修改后,员工考核体系已基本达到预期的效果。绩效考核是提高企业执行力、实现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企业管理持续提升的重要手段。通过绩效考核,加强了对各项业务管控,进一步提升了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四)制定《公司电厂检修与技改业务发展管理规划》。本管理规划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发展发展现状(基本情况、资源情况、业务范围)、业务发展SWOT分析(优劣势、机遇与挑战)、业务发展方向和目标、市场开发规划、经营管理规划、现场管控规划、风险管理规划、内部管理提升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品牌规划等。制定本规划作为检修技改板块全体员工行动纲领,积极推进理念改革,强化执行力建设,提升施工组织管理能力,促进了检修技改板块业务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五)编制《公司工程分包项目结算管理实施细则》。就分包目的、范围、职责、原则与程序、进度预结算、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工程款的支付、考核与奖惩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实施本细则后,进一步加强了工程分包项目结算管理,及时反映了工程分包项目成本,加快了公司“两金清理”进度,提高了项目经营管控水平。

(六)规范公司投标和市场开发工作。制定了公司《工程投标管理程序》,确定工程投标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的责任及义务划分,确保投标工作分工协作顺利进行。开发部负责招标文件的购买及与招标人的联系,总体负责投标活动的策划及实施,负责投标文件的装订及包封;负责投标文件的归档、整理、分析,并协助财务部负责投标所需投标保证金的办理。计经部负责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编写。工程部负责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编写。物资部负责配合投标过程中有关材料及设备价格的提供。工程开标完成后,由参加投标的人员把投标活动中相关的资料及开标过程中的有用信息提供给开发部整理,为以后投标决策提供参考。

(七)制定了《企业全面精细化管理专项实施方案》,力求在管理短板和瓶颈问题、基础管理工作夯实、发展理念转变、细化和规范完成各项任务等方面实现持续改进。主要从制度建设、市场推广、人才战略建设、经营管理、物资采购、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十个方面采取措施实施精细化管理。通过检查、绩效考核等方式对实施方案进行考评,直接与月度超产奖挂钩。用制度、流程和程序来规范每一个员工的行为,养成按制度和流程来办事的良好作风,适时导入卓越绩效和其他先进的管理模式,夯实公司的管理基础,提升制度执行力。通过开展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了各项管理水平和公司经营效益,促进了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资质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字:物资计划;物资管理;物资采购

【中图分类号】G712

一、物资计划管理

物资计划工作是物资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是做好物资采购供应、控制工程成本的依据;编制物资计划应做到科学、合理、真实、准确。

物资计划包括:物资需用量计划和物资采购(申请)计划。

物资计划实行“物资总需要计划”和年度、半年、季度、月“物资计划”与“应急补充计划”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一)物资需用计划的编报:

1、工程部门负责编制主要物资及主要周转材料需用量计划;安质部门负责确定安全环保设施及劳保用品需用量计划;机械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机械配件及油料需用量计划;班组负责编制主要物资以外的其他材料需用量计划。需用量计划应经总工审核。

2、主要物资需用计划:

(1)“主要物资总需用计划”和“单项工程总需用计划”是项目主要物资的控制依据,应由项目工程部门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配合比、规范及公司颁布的物耗标准(损耗率)编制。原则上应于项目开工后三个月内编制完毕;如遇设计变更,应于图纸到达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及通知物资部门。

(2)月(年、半年、季)主要物资需用计划和应急补充需用计划:

月(年、半年、季)主要物资需用计划是当期物资供应的依据。工程部门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在前月的某日前编报;对于临时变更的工程,应提前三个工作日,编报应急补充需用计划。

3、安全环保设施及劳保用品需用量计划、机械配件及油料需用量计划及其他材料需用量计划应在前月的某日前编报。

(二)物资采购(申请)计划的编报:

1、物资采购(申请)计划应由物资部门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物资总需用计划或分期、分工号物资需用计划,将同品种物资按型号分类汇总,核减适用库存,考虑适当储备编制而成;采购(申请)计划应经财务会签、主管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2、对于“应急补充需用计划”,物资部门应在接受计划的当日对物资采购(申请)计划进行调整,以确保现场施工,防止库存积压。

二、物资采购管理

采购管理模式:集团公司对物资采购实行授权制和全覆盖,对于大批量主要物资实行“分级授权、集中采购、多方监督”的采购管理模式,小批量零星料可分权自购。

物资采购原则:物资采购应坚持“比质、比价、比服务”的宗旨确定供应方案,以“质量合格、服务优良、低价中标”的原则选择供应商。

民爆物品的采购按《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公司民爆物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合格供方评价和选择:

1、对供方的调查评价由实施采购单位组织。

2、主要物资的供方评价:

(1)评价内容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产品所使用或依据的质量标准;生产条件、运输条件;产品检测机构和检测设备情况;履约情况及服务质量方面情况;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及环保、安全法规和标准的执行情况。属于行政许可和强制认证的产品,应查验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试验室出具的取样试验报告或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最新产品检测报告。

(2)经评价合格的主要物资合格供方方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合格供方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评价(不少于1次/年),并及时呈报上一级管理部门备存。

对供应物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而影响集团公司声誉或服务极差、不能及时履约的供方,应逐级呈报,并列入集团公司供应厂商“黑名单”,三年之内集团公司各单位均不得从这些单位实施采购。

(3)对于招标物资,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人均视为合格供方,其招标文件、评标资料视为评价资料,无需重复评价,可直接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3、主要物资的采购应在《合格供方名录》中按照“比质、比价、比服务”的宗旨选择最终供方。

4、对于小批量现场零星用料的采购,以市场采购时的性价比较做为供方评价依据。

三、物资合同的管理

(一)采购合同的签订原则

为规避采购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每批采购物资金额达20万元以上及与同一供应商预计累计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以上的或采购对工程安全、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物资,均应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格式参照《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集采物资采购合同履行规定评审程序和审批程序后由授权单位签订,合同文本须报指挥(经理)部等上级管理部门备案;单品种采购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采购合同须报集团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办公室(物资部)备案。

(二)采购合同的内容

采购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1)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计量单位、数量、价格,有关费用的分担及结算方式、结算银行及帐号。

(2)合理的损耗及计算方法,包装物的供应、回收及费用分担方式。

(3)供货时间、运输方式、交货地点、接货单位或提货人、验收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

(4)出现分歧的解决方式。

(5)双方的违约责任。

(三)合同的评审

(1)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前必须履行合同评审程序。

(2)合同评审内容包括:合同条款表述的准确性、合法性,内容完整性,物资质量要求的合规性,供应时限要求的适应性,服务承诺的实现性,是否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3)对于自采物资的合同评审,应由项目主管领导组织,物资、工程、财务等部门参加评审。

四、物资运输管理

1、采购供应部门应合理组织物资运输,确保运送及时、经济,运输物资安全、无损。

2、对于需要委外运输的物资,要对承运单位进行评价,并签订运输合同,合同内容应严谨规范。

3、民爆物资运输按《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4、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资的运输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应规定,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应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开展运输业务。

五、仓库技术管理

(一)物资仓库管理的基本任务:

(1)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并有效利用仓库及各种仓储设施。

(2)科学地完成以物资收发、保管为中心的物资验收、进货检验和试验、入库、保管、出库、物资技术证件、单据、帐卡、计量器具、仓库安全的管理。

(3)强化服务观念,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为现场施工生产任务的完成和超额完成提供优质服务。

(二)仓库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

(1)熟知仓库技术管理标准、业务流程、所管物资的性能和保管保养等知识。

(2)达到“四懂”,即懂材料名称、性能、规格和用途;懂保管保养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规律。

(3)具备“三会”,即会换算、会保管保养、会识别常用标志;

(4)做到“十过硬”,即收发、识料、写算、报表、保管保养、四对口、五五化、四号定位、使用度量衡、执行制度过硬。

仓库技术管理包括物资入库,物资验收,物资保管,物资发放,物资信息管理,计量器具管理,仓库安全管理等。各环节相关规定参照执行《铁路物资仓库技术管理规定》。

参考文献:

1、陈刚《铁路施工企业项目责任成本管理》[D]西南交通大学;2011年。

资质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进度管理 计划调整 施工项目 作用

建设项目管理中比较重要的内容就是项目的进度、质量与计划调整。我国对于施工质量的重视程度比较高,推出了工程的旁站监理和质量责任终身制,又设立了注册监理工程师制度。但是,对于施工进度管理与计划调整的重视度不高,而在实际的建设项目中进度管理与计划调整的作用是十分巨大的,因此,应加强施工工程项目中进度管理与计划调整。

1进度管理在工程项目中的地位

工程项目能否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使用与项目的经济效益有着直接的关系。进度控制的目标、质量控制的目标、投资控制的目标三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通常来讲,施工的进度快会影响质量,而质量控制严格可能会影响进度;建设速度快就需要相应加大投资,同时工期提前会相应的提高经济效益。质量、进度与投资三者是一个统一体,工程管理就是重点解决三者之间的关系,既要做到建筑速度快,又要保证质量好、投资少。

2进度控制的措施

2.1信息管理措施

信息管理措施具体讲就是指通过收集与施工实际的进度相关的资料,然后进行统计分析与整理,同时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从而为建设单位提供比较报告。

2.2经济措施

经济措施具体讲就是指为了保证进度计划的资金控制措施。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如果遇到承包人投资不足,从而导致施工进度滞后的现象时,就可以通过经济措施对其进行制约,从而调动承包人的积极性,使施工进度大大提高,从而达到预期的效果。借鉴其他施工建设的经验,发包人通过设立目标进度奖,可以有效的加快施工进度。

2.3技术措施

技术措施具体讲就是采用加快施工进度的技术方法与措施。例如,可以依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提出加快施工进度的合理的建议。

2.4组织措施

组织措施具体指建立进度控制的组织系统;落实不同进度控制的工作责任与具体任务;确定进度控制的工作制度,如参加人员、协调会议时间、检查方法与检查时间等;分析与预测影响进度的因素;建立控制目标体系,确定进度目标;按施工组织的合同结构与进展等进行项目分解。

3施工项目进度计划的调整

3.1进度偏差的影响

实施进度比较分析,从而判断出现进度偏差时对总工期与后续工作的影响程度。进度控制人员经过分析可以确认调整偏差值的大小,从而确定应该采取的调整措施,获得符合计划目标与实际进度的新的进度计划。

3.2进度计划的调整方法

3.2.1改变起止时间

改变起止时间应在相应工作时差范围内实施。每次调整都要重新观察该项调整对整个施工计划的影响,同时计算时间参数。

3.2.2工程量的增减

工程量的增减主要是改变施工方法与施工方案,从而使工程量减少或增加。

3.2.3施工内容的增减

施工内容的增减仅对局部逻辑关系进行调整,并不打乱原计划的逻辑关系。在施工内容实施增减后,必须重新计算时间参数,进而分析对原网络计划的影响。当对工期有影响时,应及时的进行调整,从而保证计划工期不变。

3.2.4调整资源供应

当资源供应发生异常的情况时,可以采取应急措施或运用资源优化方法对计划进行调整,保证对工期影响最小。

3.2.5缩短部分工作的持续时间

缩短部分工作的持续时间,这种方法不改变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仅加快施工进度,保证计划工期按时完成。

3.2.6改变部分工作间的逻辑关系

当施工进度产生的偏差影响了总工期,可以通过改变关键线路与非关键线路上的相关工作的逻辑关系,从而实现缩短工期的目的。

4施工项目质量计划管理

施工项目进度计划工作在项目管理尤其是项目质量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与指导作用。增强项目的进度计划管理工作,可以增强工作的有序性、针对性与主动性,从而有效的体现项目管理的目的性,降低项目成本、保证项目工期,进而顺利实现项目质量总目标。

工程建设中做好项目管理,从而实现项目目标,需提高项目的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工程质量计划工作,圆满的完成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计划是实施项目质量管理与实现项目质量目标的事前规划。它是施工企业质量目标、质量方针的分解与具体体现,也是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质量计划工作包括4个阶段,分别为计划的实施、编制、总结与检查调整。工程质量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有:项目质量控制程序、项目各级施工人员的质量职责、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项目质量控制依据的文件、标准、规范与规程。搞好项目质量管理,应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制定合理的质量奖罚方法,将人员的经济利益与施工质量建立直接的关系。依据工程总进度计划,相应编制项目的质量管理设备器具计划表、质量管理人员计划表与质量管理工作计划表。工程质量计划编制后,经项目总工程师审定与相关部门审阅、项目经理的批准后进行颁布。当施工项目较多、工程项目的规模较大时,可按单项较多或某部位工程与分部工程,依据工程进度分阶段编制项目的质量计划。

5结语

项目成本管理是全员的、过程的、整体的、动态管理的活动。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在项目管理体系中处于比较重要的地位,加强施工项目的成本管理,可以使工程项目成本逐渐降低,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经济效益。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可以保证工程项目优质、低耗。我国建设事业正处在飞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因此施工企业更应关注项目管理的工作,从而推动建筑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昌.浅谈施工项目进度管理与计划调整[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5,15(7):199-200.

[2]张源.进度管理与计划调整在施工项目的作用[J].四川建材,2009,35(3):278-279.

资质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善农业基本建设计划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建设行为,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利用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安排的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及其建设项目的管理。第三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安排及其工程项目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的基本目标和任务,以稳定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及国际竞争能力、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和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为目标,应对入世挑战,调整整合投资,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加强对资源密集型敏感性农产品生产和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支持和保护,通过投资引导和项目带动,推动产业创新和优化区域布局,培育和构筑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优势产品、优势区域和优势产业。第四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主要用于部直属单位农业基础性、公益性项目(以下称部直属项目),以及需要中央兴办的具有战略意义或全局意义、跨区域性的重大农业基础性、公益性骨干项目和示范引导性项目(以下称中央与地方联建项目)。原则上不安排受益范围较小、不具有广泛示范引导作用、属于局部地方投资范围的项目。也不得将下列项目列入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1.生产经营性(竞争性)项目;2.投资在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的零星单台(件)设备、仪器、器具购置和单项土建工程项目;3.按规定由生产费用,行政费用,科研、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及其他行政、事业费用列支的项目;4.未按规定做完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深度不够或未按规定程序申报和审批的项目;5.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能在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安排的项目或列支的费用。第五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基本建设资金。第二章职能分工第六条农业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实行统一计划,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管理体制。第七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负责组织执行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农业基本建设计划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提出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总体方案,以及年度农业基本建设项目重点、立项基本原则和要求、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统一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审批基本建设项目。第八条农业部财务司根据国家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基建财务管理,监督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核、审批直属单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第九条有关行业主管司局负责提出本行业投资计划建议,负责本行业基本建设项目的遴选和初步审查,负责已纳入部基本建设年度计划的本行业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检查,负责本行业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另有确定的重点项目由发展计划司组织除外)。第十条建设项目的计划管理。发展计划司与各行业主管司局之间按照阶段分工、责权一致、相互衔接、互相监督的原则,分四个工作阶段进行分工管理:第一阶段--遴选项目阶段。由有关行业主管司局负责,根据行业发展的要求和发展计划司提出的农业项目建设重点、立项原则及前期工作计划要求,提出项目建设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区域布局、技术规范等意见,报送发展计划司。第二阶段--审批项目、计划平衡阶段。由发展计划司负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和概预算的审批,负责投资计划的编制、上报、下达。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由有关行业主管司局负责本行业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第四阶段--监督检查阶段。由发展计划司负责农业建设项目的总体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行业主管司局组织重点建设项目或专项建设的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内的计划(计财)管理部门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包括项目建设的规划布局,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组织项目申报,根据委托办理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批,组织项目实施,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监督项目资金使用、招标投标、工程监理、施工建设等。第三章项目前期工作第十二条申报农业部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扩初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逐项评估论证及审批、进行建设准备、列入年度计划等项目开工建设前的全部工作和过程。项目前期工作是基本建设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十三条项目建议书是对要求建设的具体项目进行的初步说明。项目建议书须说明对拟建项目的总体轮廓设想,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建设地点选择、建设内容与规模、投资估算及筹措、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估计等。项目建议书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有资格的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单位编写。项目建议书是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材料。第十四条项目建议书经有权部门批准后,可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一般民用建筑项目可做设计方案比较,下同),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农业行业发展规划,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的分析论证。根据可行性研究所获得的资料和信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总论。主要包括项目摘要、可行性研究的依据等。2.项目背景。主要包括项目的由来、国内外相关产业及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建设的有利条件和可行性、产业关联度分析、承担单位和项目法人(人员及技术力量、现有工作基础及资产状况、所有制性质等)及协作单位概况等。3.市场供求分析和行业发展前景分析。主要包括行业发展现状与前景分析、国内外及本项目区现有生产(业务)能力调查与分析、国内外及本项目区市场需求调查与预测等;4.项目地点选择和资源条件分析。主要包括项目地点的具置、气候、水文、地质、地形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交通、通讯、运输及水、电、气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地点比较和选择意见,项目占地范围、总体布局方案,项目资源、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供应情况及公用设施条件等。5.工艺技术方案。主要包括项目技术来源及技术水平、主要技术工艺流程与技术工艺参数、技术工艺和主要设备选型方案比较等。6.项目建设方案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总体思路、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建成后要达到的生产能力目标或业务能力目标,项目建设的工程技术、工艺技术、质量水平、功能结构等目标)、项目建设规模、逐项详细建设内容(分类量化)等。7.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依据建设内容及有关建设标准或规范,分类详细估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与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以及所需铺底流动资金;明确资金来源、筹措方式及贷款偿付方式等。8.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根据确定的建设工期和勘察设计、仪器设备采购(或研制)、工程施工、安装、试运行所需时间与进度要求,选择整个工程项目最佳实施计划方案和进度。9.组织机构与项目定员。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期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项目建成后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项目建成后的运行机制、运行方式、人员编制、培训计划等。10.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主要包括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安全生产(运行)与劳动保护措施等。11.效益评价。主要包括财务评价、国民经济评价、社会评价、不确定性分析等。12.结论与建议。对建设方案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和方案比较,选择最佳建设方案,提出存在的问题、改进建议及结论性意见。农业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由具有相应农业工程资质的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单位编写。第十五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权部门批准后,可编制项目扩初设计文件。项目扩初设计须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各项要求、审批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意见、以及项目的有关设计规范、建设标准和定额进行编制,主要包括设计说明、图纸、投资概算和主要设备材料用量表等。项目扩初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编制施工图设计。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格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第四章项目申报与审批第十六条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基本建设程序是从建设项目选项、决策,到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后评价整个过程的各个阶段及其先后次序。大中型和限额以上(投资总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七个建设阶段,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和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组织实施;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由项目主管司局商发展计划司同意,适当合并简化建设程序。第十七条项目申报。中央与地方联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材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内的计划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并以计字号文同时报送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行业主管司局。部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初步设计等项目材料,由各单位以正式文件报送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同时抄送行业主管司局。所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律用A4纸报送。第十八条项目评估。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由发展计划司组织初评后报国家计委。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由发展计划司组织专家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和审核。有特殊规定的项目从其规定。第十九条项目审批。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由发展计划司初审后,报国家计委审批。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行业主管司局初审并提出意见后,报发展计划司审批。小型和限额以下的中央与地方联建项目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和概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级计划管理部门审批;小型和限额以下的部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由发展计划司根据专家或工程咨询机构评估意见并征求行业司局的意见进行审批。第二十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超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总投资10%(含10%)以上,或扩初设计概算的总投资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0%(含10%)以上的,要按照审批权限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预算超过批准的扩初设计概算投资5%以上的,须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扩初设计文件。第二十一条中央与地方联建的跨区域或全国性布局的项目,部各行业主管司局应以专项项目形式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项目布局、投资规模、建设期限等内容,报发展计划司审批后,分年度实施。第五章年度投资计划第二十二条年度投资计划不搞切块、不定基数,实行按项目安排投资,按项目建设进度下达投资计划并进行拨款。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必须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在京直属单位的建设项目还须向北京市建委申请建房计划;中央与地方联建项目必须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和建设单位自有资金,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划、财政或金融部门的项目配套资金承诺函件),并按规定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第二十四条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部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总体方案由发展计划司统一编制。发展计划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农业部确定的投资重点,在国家计委安排农业部年度投资计划总量内,在综合有关行业主管司局意见的基础上,经综合平衡,于每年9月份向国家计委编报下一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草案,并于每年3月底前编制提出本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总体方案,报部常务会审批。第二十五条各行业主管司局及有关单位根据本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投资重点,负责编制提出本行业年度投资计划建议,于每年8月底以前向发展计划司报送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建议。第二十六条年度投资计划的下达。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实行分批、集中、统一下达的方式,原则上每年不超过3批计划。各行业主管司局及直属单位要根据部常务会议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总体方案,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年度项目计划,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按发展计划司制定的统一计划表式,及时向发展计划司报送准备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表和具体说明,经发展计划司审核、平衡后,报部领导审批签发,统一用计字号文分批下达项目投资计划。第二十七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客观原因造成的超概算投资,须经发展计划司审核批准后,方可追加投资;建设过程中因申报漏项,自行变更建设性质、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以及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超概算投资,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一律不再追加投资。第六章招投标管理第二十八条农业基本建设招投标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招投标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统一归口管理农业建设项目及设备采购的招投标工作。各行业主管司局负责管理本行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第三十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第三十一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第三十二条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及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中土建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设备购置投资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者项目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施工单位的确定,工程建设主要材料、仪器、设备等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费用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也要以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第三十三条对确有特殊原因不宜进行公开招标或不宜进行招标的,经有关行业主管司局商发展计划司同意,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第三十四条招标活动中的有效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少于三家的须重新组织招标。第三十五条项目招投标活动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建设单位可根据需要委托招标机构开展招投标活动。委托机构进行招标的,所选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招标资格、从事招标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中介组织。对部直属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可根据需要由发展计划司以合法程序组织或委托招投标。对全国性布局的多个相类似的项目中同类大宗仪器设备的采购,可根据需要由发展计划司会同有关行业主管司局统一组织,委托有关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统一采购。第三十六条进行招标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土建工程还须编制工程标底。招标文件和工程标底应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工程标底编制要以计划部门批准的工程概算、现行规定的概预算定额、费用标准和有关规定为依据。项目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标底须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招标。第七章工程监理第三十七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负责组织和监督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工程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开展工程监理活动。第三十八条工程监理机构受项目法人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项目法人对工程实行监督管理,对项目法人即业主负责;同时,监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独立履行其监督职责,对社会、对人民负责。第三十九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建筑总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以及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但属重要基础设施的项目,必须由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第四十条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查监理单位的资质,择优选择资质合格、执法严格、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监理单位和监理队伍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对项目的工程质量、投资使用、建设进度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理。第四十一条建设单位应提前将监理的范围、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监理单位权限等,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与监理单位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搞好项目建设。第四十二条监理单位要把工程质量放在工程监理的首位,工程质量须经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并签字。对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以及不合理的设计图纸,监理单位有权要求修改。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构件,监理人员不得签字,有权要求退换;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和签字的进场建筑材料、构件、设备等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监理单位要对施工过程进行跟班检查,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不予签字。监理要加强项目投资使用控制。审核建筑材料及设备价格;审核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变化引起的投资增减;审查工程洽商,核定工程质量及工程款的增减,并认定其对工期的影响;核定工程进度款的拨付等。监理要加强工程建设进度控制。审查施工进度计划,监督施工单位按施工计划组织施工,确保项目按计划部门审批的建设限期建成。第八章项目施工和合同管理第四十三条工程建设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quot;三边"工程。第四十四条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都要依法订立合同。各类合同都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以及双方明确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五条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依据。在合同签订之前,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组织好图纸会签、技术交底的工作,力求在施工前解决图纸未表达或表达不明确的问题,避免和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洽商、设计变更。部直属单位重点建设项目或中央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直属单位项目,施工合同签订之前,建设单位须将合同草案报发展计划司审核。第四十六条建设单位要按规定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第四十七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证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第四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纳入农业部年度投资计划并下达第一次项目投资计划后的6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有关行业主管司局报告情况,并向发展计划司申请延期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农业部下达投资计划后,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农业部将停止下达项目投资计划,直至取消项目建设资格,收回已下达投资。第四十九条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派专人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施工管理,督促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会同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标准、规范进行施工,督促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中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现场工程质量自检体系,对工程的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要有质量预检和复检制度。要鼓励施工单位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施工手段。要严格设备材料质量检查制度,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施工规定的材料和设备。第五十条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第五十一条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基建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业部有关基建财务管理的规定,全面加强对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投资效益,防止挤占挪用或浪费损失。项目建设资金要建立专帐管理,并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专款专用。对使用部拨款和单位自筹资金联建的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一定坚持先存后用的原则,在项目立项之前应先筹足自有资金并专户存入银行,并在申请立项时出具银行存款证明。对使用部拨款和地方配套投资联建的项目,在立项之前,地方财政、计划部门必须先出具资金承诺证明;项目立项后,地方投资要先到位后,我部方可下达投资计划。第五十二条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按规定将全部档案移交有关部门。第九章竣工验收第五十三条项目建成后,项目地方主管部门、农业部行业主管司局和发展计划司,按照项目隶属关系、职能分工和审批权限,及时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并对重点建设项目认真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第五十四条建设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完成后,须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并根据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或年度财务决算,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第五十五条进行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批复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包括土建及仪器设备采购与安装等);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3.主要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能够按设计要求投产运行,并生产出合格产品;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5.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6.绘制了工程竣工图;7.工程决算已经审计,工程项目已经建设单位初验合格。第五十六条竣工验收必须提供的主要文件资料:竣工验收报告;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竣工图;设备技术说明书和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竣工决算、竣工决算审计报告;项目试运行报告;工程质量合格文件;以及其他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检验文件和各种技术资料。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之前,先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第五十八条初验合格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项目主管部门或部有关直属单位应按职能分工和项目管理权限及时组织或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有关行业主管司局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由地方主管部门和各行业主管司局组织的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价,要在验收或评价后的一个月内向发展计划司报送验收报告或评价报告。由发展计划司组织竣工验收的行业项目,要在验收后的一个月内向行业主管司局通报验收情况。第五十九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对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未经项目原审批机关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同意,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用途或擅自处置。第十章监督检查第六十条发展计划司、财务司、行业主管司局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依法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提高投资效益。第六十一条项目行业主管司局要定期对本行业(本单位)年度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项目建设程序(包括项目的审批、招投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投资控制、竣工验收等)、项目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于每年2月底前向发展计划司报送上一年度基本建设监督检查及资金使用情况的书面材料。第六十二条建设单位在加强项目实施过程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要定期开展全面自查工作,于每年的1月底前按项目隶属关系向行业主管司局或发展计划司报送上一年度基本建设自查自纠报告。第六十三条发展计划司会同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行业、单位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第六十四条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严格建设项目开工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对重点建设项目还要定期做好工程中期审计、年度审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防止建设资金损失浪费。对资金不到位、来源不正当、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要查清责任,严肃处理。对出现质量事故、存在质量隐患、缺乏质量安全保障的项目,要停止拨款,并核减本单位下一年度投资,停止安排新上项目。发展计划司商有关部门确定中期审计或年度审计项目名单,并委托有关部门具体开展项目审计工作。第六十五条加强社会监督。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可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舆论监督,对质量好的工程项目给予表扬,对工程质量有严重问题的项目要予以揭露、曝光。要建立重大项目违规问题举报制度。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现场,要将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名称和责任人姓名挂牌予以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设立举报电话,让公众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违规问题进行检举揭发,并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及时查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违规问题。第六十六条凡发现年度投资计划执行不力,建设项目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变更建设性质、内容和投资规模,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或不落实配套资金,以及其他查证有严重问题的建设项目,要停止拨款,问题严重的要追缴(或在下一年度计划中扣回)已拨款项,并在下一年度计划中停止安排该单位项目。同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项目单位主要领导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六十七条加强基本建设管理队伍建设。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各地方农业主管部门,都要有相应的机构并配备熟悉基本建设政策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业务能力强、思想作风好的专职机构或人员组织和管理基本建设项目。要采取多种形式,就基本建设政策法规、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对基本建设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农业基本建设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第六十八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农业部的有关要求,就特殊项目和专项(如国债项目、重大专项等)、或项目管理的专门方面和领域(如招投标、工程监理等)制订具体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本办法所称农业,是指农业部归口管理的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机、乡镇企业、饲料工业等行业,以及科研教育、市场、信息等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有关行业和领域。第七十条本办法所称农业基本建设,是指全部或部分利用农业部归口管理的基本建设投资、以扩大生产(业务)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和事业发展能力为主要目的而实施的新建、改扩建、续建工程项目及有关工作。第七十一条本办法所称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是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安排农业部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财政性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其他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等。第七十二条本办法所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指直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的农业(农牧渔业、农林、农牧)、畜牧、渔业、农垦、乡镇企业局、农机等农业一级和二级厅(局、委、办)。

资质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引言

工程监理是工程建设的五大主体之一,当然做好工程监理的现场规范管理与控制非常重要。本文通过“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来阐述对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从工程中可能会出现的情况来剖析工程监理的进度、成本以及安全的现场管理与控制。从而使工程监理进行有效有序管理,保证其工程质量。监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先行者,因此监理在建设五大主体中非常重要。当然每一个工程项目,都离不开现场管理,现场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形象和效益,也还决定着工程进度与资金的运作情况,更加制约着工程质量的好坏。所以工程的现场管理与控制非常重要。

1、建设工程监理的现场管理和控制的主要内容

从目前监理制度发展的过程和发展方向上看,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可概括为: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

1.1、三控制的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就是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阶段,把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内,以保证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进行投资控制是把计划投资额作为投资控制的目标值,在施工阶段定期进行投资实际值与目标值的比较。这种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是动态的控制过程。要有效的控制投资项目,应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与信息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

(2)进度控制是指对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持续时间和衔接关系,根据进度总目标及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编制计划并付诸实施,然后在进度计划的实施过程中经常检查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对出现的偏差情况进行分析,采取有效的扑救措施,修改原计划后再付诸实施,如此循环,直到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3)建筑工程质量控制是指工程满足建设单位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特性综合。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对工程质量的形成起到不同的作用和影响。影响工程的因素很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人,机、料、法、环。人员素质、工程材料、施工设备、工艺方法、环境条件都影响着工程质量。

1.2、三管理的主要内容

三管理指的是: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和风险管理。

(1)、合同是工程监理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订立合同是为了证明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货品或者劳务,它是订立双方责、权、利的证明文件。整个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既可视为施工合同管理的全过程。

(2)、监理单位应监理安全监理管理体制,确定安全监理规章制度,检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

(3)、风险管理是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识别、分析、评估,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有效的处置。工程风险管理是为了降低工程中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减轻或消除风险的影响。

1.3、一协调的内容

一协调主要指的是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工作 工程项目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系统中活跃着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勘察实际单位、监理单位、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单位。在系统中监理单位具备最佳的组织协调能力。。

2、建设工程监理的现场管理与控制

建设工程的成败关键在于管理,而建设工程监理控制的现场管理与控制方法主要体现在质量控制。工程质量的现场控制方法按被控系统全过程不同阶段又可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2.1、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

事先控制是一种面对未来的控制。工程质量不出现缺陷或事故是各方时时关注的问题,因此质量控制的重点应是贯彻以预防为主,主要做好:(1)由建设单位组主持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2)审查总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3)审核总(分)包项目经理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质量保证体系。(4)审查总(分)包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5)审核工程测量资料,即审核由承包商递交的建筑物定位放线、轴线和标高传递、建筑物层高和垂直度测量、建筑物沉降量观测等成果。(6)审核总(分)包的主要施工机具(设备)的技术性能。(7)审核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告。

2.2、工程质量的事中控制

事中控制的时间长,工种多,干扰多,难度大,是施工阶段的主体。工程监理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活动完全处在监理控制之中,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监理单位应加强事中控制。

(1)、工序质量的控制;工序质量的控制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最基础工作的控制。因而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对工序质量的严格控制,就把好了对工程质量最基础的控制关。工程质量应在施工过程中控制好。

(2)、现场巡视和旁站监理;现场巡视是监理人员最常用的手段之一,通过巡视,一方面掌握正在施工的工程质量情况,另一方面掌握承包单位的管理体系是否转运正常。旁站监理是对施工过程中的一些重点问题、重要部位和容易忽视的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制订切实可行的旁站监理方案旁站监理方案是监理人员在充分了解工程特点及监控重点的基础上,确定必须加以重点控制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并以此制订的旁站监理作业指导方案。监理人员应就此制订专门的旁站监理细则,并以此为据进行监督管理,制订专项的旁站监理细则并实施。

(3)、做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和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都要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当工程质量问题呈现在萌芽状态时监理就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更换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或不称职人员,或立即改变不正确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当工程质量问题已经出现时,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并向监理机构填报《监理通知回复单》,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重新验收,否则,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的验收。监理人员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商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

2.3、工程质量的事后控制

工程质量的事后控制,是根据当期施工结果与计划目标的分析比较,提出控制措施,在下一轮施工活动中实施控制的方式。事后控制,又称被动控制,有人称它为负债管理,意指今天的管理是为昨天欠下的债所做的,不良结果一旦发生,损失已经造成,无法挽回,因此要着重做好:工程竣工资料的审查,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备案。

3、工程监理进度控制的管理与控制方法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进度控制就是经过不断地计划、执行、检查、分析和调整的动态循环,因此做好施工进度的计划与衔接,跟踪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必要时进行调整,做好管理和控制是关键。

承包人从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在合同要求的时间内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格式和细节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总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之后,应对进度计划进行认真审核,检查承包人制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是否合理,有无可能实现,是否适合工程的实际条件和现场情况,避免以空洞的不切实际的工程进度计划来指导施工。

对于一个工程来说,仅用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控制进度是不够的,还需要编制年度和月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是年进度计划实现的保证,而年进度计划的实现,又影响着总进度计划的实现。

某些重点单项工程施工工期常常关系到整个工程项目施工总工期的长短,因此在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过程中要求单独编制重点单项工程进度计划,否则,只要有一个单项工程没有按计划完成,就会影响到进度控制总目标的按期完成。

4、工程监理投资控制的管理与控制方法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动态管理的过程,所以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基本原理也就是动态控制原理。

4.1监理人员应掌握投资控制的管理方法

在项目建立组织机构中应该落实投资控制的人员、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权利和责任;编制施工阶段投资控制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流程图;对设计变更要进行经济技术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寻找建设设计方案,挖潜节约投资的可能性;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编制好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投资控制目标,进行工程计量;复核工程付款账单,签发付款证书;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投资支出做出分析与预测,定期或不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投资控制存在问题的报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定期地进行投资实际值与计划值的比较,若发现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纠偏措施;做好建设项目实施阶段质量、进度等控制工作,掌握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事件提供依据,参与处理索赔事宜;参与合同管理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合同变更管理,并充分考虑合同变更对投资的影响。

结论

监理的实施需要建设单位的委托与授权,是有明确依据的工程建设行为,主要发生在实施阶段,是微观性质的监督管理活动。监理具有服务性、独立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在工程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要做好监理活动就必须要控制和管理好工程建设项目目标,而要做好控制和管理有必须要做到“四控两管一协调”。这其中的过程非常复杂且多元化,要做好“控制”,其中现场管理非常重要。这其中就包括项目建设前期管理、工程设计阶段管理、项目实施阶段管理和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管理,即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各不同层次监理人员运用不同监理手段做好监理活动,在零安全生产事故的前提下使监理活动达到最优化、使工程质量达到最好并使工程过程中的资金使用得最少。也使监理企业能够健康快速发展,使工程质量达到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钱昆润 王茂田 赵杰明——简明监理师手册[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2]柯国军——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人员岗位丛书[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3]韦海民 郑俊耀——建设工程监理实务[M]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 [S]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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