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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服务心得体会范文第1篇
《为人民服务》这篇著名的毛泽东主席的讲演稿,是我上学时就已熟知的文章。其中的段落和句子让我铭记在心。“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但是我们想到人民的利益,想到大多数人民的痛苦,我们为人民而死,就是死的其所。”
参加工作的十多年间,我又无数次的因为各种学习活动,重温过这篇《为人民服务》,但每次的感受都不同。每一次的学习都使我的思想和行动有进一步的升华,都促使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前进一步,且不迷失方向。
自中国共产党诞生成立以来,至今已走过了X多年的光辉历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伟大成就,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屹立在世界东方。我们伟大的党能取得如此丰功伟绩,主要应归结为我们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简而言之,就是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做好事、做实事。
共产党员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工作责任归根到底就是为人民服务。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是空洞的、抽象的,而是具体的、现实的。每个共产党员离开了自己的职业角色、工作岗位,空谈自身的先进性是毫无意义的,因此,我们共产党人必须结合自己的职业角色,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来体现自身的先进性。
以前只要有服务意识,凭自己的一身力气,心灵手巧就可以为人民服务了。但是,当今社会处于知识经济时代,社会结构,人力关系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做事更强调脑体并用,更要靠思维的敏捷创造财富、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服务心得体会范文第2篇
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毛泽东同志还提到:“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怕别人指出自己的缺点,是共产党员区别于一般人的一个显著特点。我们就是要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改正错的。工作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不可能没有失误,甚至工作干得越多,失误可能会越多。但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如果明知是失误,却不愿意听别人的批评指正。只愿听表扬,不愿听批评,这是一般人的普遍心理。我想,这样的人是不会有进步的,假如有这样的心理,就不可能把工作干好,就不会开创性地开展工作。因此,我们在工作中,要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悉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勇于改革,大胆创新,不断开创教育事业的新局面。
文中还提到:“我们的同志在困难的时候,要看到成绩,看到光明,提高我们的勇气。”我想:我们努力干好教育教学工作,就是为人民服务。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是在所难免的,我是一名刚进校的新教室,在很多方面都没有经验,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我会把在教育教学中遇到的困难,向有经验的教师请教,虚心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我会在工作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既要看到成绩,又要看到工作中的困难;既要顾及到工作中所遇到的阻力,又要想尽千方百计地去解决工作中的障碍。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在工作中充满信心、鼓足干劲、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做一个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称心的、充满革命激情的、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创业人。
为人民服务心得体会范文第3篇
常念“紧箍咒”。教育,是不断增强和巩固思想意识的一种方法。为民服务靠的是我们无私的奉献精神,靠的是坚定的理想信念,靠的是群众利益之上的观念。当畏难情绪、个人得失、私欲贪念出现后,不妨学学唐僧经常念叨一下“紧箍咒”,从根本上从思想意识上,绷紧为民服务这根弦,筑牢我们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宗旨意识。
常敲“金骨棒”。制度,是不断规范和制约人们行为的工具范畴。制度制定出来以后要与时俱进不断加以完善,上到领导干部下到小小办事员,都要严格按规章制度来办事、办好事。对于日常工作中,对企业、基层、群众来办事的,我们党员干部不按规矩制度办事,脸难看、门难进、推诿扯皮、慵懒散的,要学孙悟空利落的拿起“金骨棒”,对准这些为官不为、不为民办事的妖魔鬼怪恨恨的敲上一敲。
常举“九齿钉耙”。监督,是为了更好的得到群众的信任。俗语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开设“举报箱”、“举报电话”、“网络问政”等,让我们的服务24小时公开处在群众的监督之中。同时,要学会经常与群众换位思考,多与群众沟通,筑牢群众根基。猪八戒在《西游记》里是一个最接近人性的一位神仙,身上有喜欢的、贪念的、好吃的本性。“九齿钉耙”不仅用于农耕细作,保护植物根部,一旦遇到敌对势力时,猪八戒也是毫不犹豫抡起“九齿钉耙”与之抗争博击。群众利益受到损害时,也一定会群起而攻之。不妨学学师徒四人行里民众类角色猪八戒,因为神仙也是需要落地生根,要与民接上地气的。
为人民服务心得体会范文第4篇
不知不觉中,已经是第三次党课培训了,这次党课是李芳老师为我们上的,不知为什么我这节课听得特别认真,难道是因为这节课我们学的是很重要也很实际的一个问题,那就是成为一名中国***后应该做什么,即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这节课上,我弄懂了中国***为什么要为人民服务,为什么必须为人民服务,以及怎样为人民服务这三个问题。
在为人民服务这个问题上,其实可以从主客观两方面去看待这个问题,从个人与他人的关系上,这是生存的必然也是生活的必要,因为人是个体有天然的局限性,需要相互分工和合作,满足他人需要时也要满足自己的需要,人是相互需要的,所以应当去做对别人有用的事,自觉地、明智地去为他人服务,为他人服务就是为自己服务。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秉天地之气而生,法四时而成”,人与自然都要遵循规律,所以人也要遵守社会之道——道德。“以善念存储心中,使身心互得其益;以善德施之他人,使众人各得其益”。
从人生进步和人格提升方面来看,我们都知道“为您服务”是对个人,“为人民服务”是对集体,所谓“德,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也”,倘若我们真的做到了为人民服务,我想表面上,我们似乎没有得到什么,但如果长期来看,我们获得的远远超过了那些付出,因为内心的收获大过一切,不是吗?我们在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能体会到帮助人无尽的快乐,还有我们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我们被人民需要,也需要人民!
当看到焦裕禄的感人事迹后,我才能体会到老一辈的***员是怎样用一生去践行和书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几个沉甸甸的大字的,正因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要求,是党的各项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现实需要。所以才有那么多的***员在无私的为人民服务,做着一位合格的***员应该做的事,本着“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大公无私的精神,做着一些实实在在为老百姓谋福利的事!
既然我们都知道了为人民服务的重要性,那么作为一名合格的***员又应该怎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呢?我想我们要向人民的好法官任长霞学习,树立服务理念,真心诚意的为人民服务,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同时也要践行服务职责,“在其职,谋其政”,既然我们是一名***员,那么就应该践行党的宗旨,为人民服务,而不能脱离群众,要不断的提高服务能力,提高责任意思,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公共服务,扩大参与度,充分尊重民意,加强党建,实施阳光服务和依法服务理念,规范服务行为。让“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不再是一句口号,而是我们每个大学生青年入党积极分子的心声和做事准则!
为人民服务心得体会范文第5篇
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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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民政工作和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24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国办《2024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11号)、省民政厅、省财政厅《2024印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民发〔2014〕44号)、省民政厅2024印发《山西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晋民发〔2024〕23号)和市民政局《阳泉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阳民发〔2024〕44号)文件的要求,为加强基层社工人才队伍及社工站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在落实党和政府爱民惠民政策、落细民政基层服务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4年城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项目实施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为总目标,围绕强化基层民政工作人力、专业双支撑,强化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社工站为依托,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力量,打造专业社会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公正和谐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时代我区民政事业发展蹚出一条新路。
二、总体目标
??? 2024年底实现全区社工站全覆盖乡镇(街道)。到2024年重点支持建成一批示范性社工站,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带动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探索形成我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特色品牌,建成拥有相当规模且适应城区社会发展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基层民政服务阵地,基本建成政社协同、职责分明、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群众满意的民政服务管理新格局。
三、建设方式
(一)购买主体。购买主体为城区人民政府,区民政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义井镇和各街道办事处作为项目落地方协同区民政局开展相关工作。
(二)承接主体。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的主体主要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承接主体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运行管理。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设立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和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区民政局监督、检查、督导、指导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统筹协调指导全区社工站服务项目,加强对各项目的督导、开展绩效评估、人员培训,总结宣传交流我区社工站项目经验和其他由区民政局委托的服务项目。
(四)购买经费。购买社工站项目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从区级既有的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指困难群众保障资金,额度不超过当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总量的2%)等预算中统筹安排,不足部分再从社会救助专项资金和财政补充预算中统筹安排。同时保障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工作经费。
(五)经费预算。经初步测算,首年社工站运营费用109.5万元,其中:每年社工站运营经费85.5万元,区指导中心运营经费需18万元,区指导中心办公设备和各社工站标识标牌约6万元(此项仅一年,由区民政局采购)。
(六)购买方式。政府购买基层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并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购买实施主体区民政局按照2024规定,根据我区市场发育程度、服务供给特点等因素,在区财政局的指导下,按照政府采购的2024规定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七)建设数量。设立区社会工作指导服务中心(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1个,根据镇(街道)区域划分,设立义井镇、各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各1个。中心和站点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可以分别由多个社工机构承接,也可以由1个社工机构承接。
(八)资金支付。购买实施主体和承接主体签订服务合同(协议),项目资金分两次进行支付。首次按中标(成交)金额的75%支付,剩余中标(成交)金额的25%,在合同(协议)履行12个月后经评估合格后进行支付。
四、职责分工
(一)购买实施主体职责
区民政局作为购买实施主体,具体负责社工站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乡镇(街道)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活动场地,制定上报年度实施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社工站服务内容和服务承接主体,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合同(协议),连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一并报市级民政部门备案;对承接主体在人员选配、资金使用、站点管理、专业服务、履约情况、薪酬发放等方面实施监管,并对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每季度向市民政局提交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统一制作社工站标识标牌。
(二)承接主体职责
承接主体应在区级民政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制定工作人员招聘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工作;按照2024规定向2024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按照合同(协议)内容设立社工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制度建设、培养社工人才、开展专业服务、加强内部督导,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月向区民政局报告项目实施和服务开展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落地方职责
义井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作为社工站项目的落地方,须为社工站配备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包括办公用房、电脑、打印机、桌椅、档案柜等,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以为社工提供必要的餐宿等后勤支持。有条件的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明确专人支持指导社工站项目实施,进行日常出勤考核、运行情况监管和反馈,在年末和区民政局共同对社工站进行绩效评价。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打造特色服务品牌。
乡镇、街道未经区民政局批准,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严禁将不属于乡镇(街道)民政职能范围,以及应当由乡镇(街道)政府工作人员直接提供的保密事项、行政行为、管理及服务事项委托给社工站;不得因社工站的建立而减少原民政队伍力量,不得抽调驻站社工从事其他工作,驻站社工不得承担民政以外事务。
五、服务内容
聚焦困难群体,面向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的民政服务对象开展服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编制的《山西省民政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中涉及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未经省级民政、财政部门批准,基层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为避免驻站社工行政化问题出现,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行的事项不得纳入社工站项目服务购买范围。
(一)社会救助领域。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对象识别、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二)养老服务领域。对特困老年人(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留守老年人、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老年群体开展健康服务、能力评估、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老年教育、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点,上门为日间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为老服务,打造“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
(三)儿童福利领域。围绕家庭探访、入户核查、监护评估、精准帮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热线运行、督导检查等环节,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抚慰、关系调整、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的服务。为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妇女开展心理辅导、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
(四)社区治理领域。探索“五社联动”(即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社区治理模式,发展壮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链接社区公益慈善资源,推动多方参与社区治理,按照居民需求合理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在统筹社区照顾、扩大社区参与、促进社区融合、推动社区发展、参与社区矫正、参与社区戒毒与康复和其他服务方面发挥作用。协助社区在居民健康教育、社区群众文化、社区环境改善、社区防灾减灾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
(五)社会事务领域。开展婚姻和殡葬政策法规、移风易俗等宣传倡导,婚姻、殡葬需求咨询服务。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返乡和易走失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
(六)探索其他领域服务。除民政领域外,社工站可拓展承接禁毒、司法矫正、青少年事务等其他领域社会工作服务,丰富社工站服务内容。
六、社工站标准
(一)硬件设置。社工站应具备能够满足工作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办公场地应按照便于服务的原则,根据实际灵活采取乡镇(街道)独立办公、分区域集中办公等方式设置,并配备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设施设备。社工站开展个案咨询、小组活动等所需的场所应按照“一室多用”的原则,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儿童之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志愿服务站(所)等场所和设施灵活设置。
(二)制度建设。社工站要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建立健全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人员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规范化制度;有服务承诺、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等机制。
(三)人员配备。原则上指导中心按不少于4名工作人员、每个社工站按照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进行配备,社区多、居民多、地域大的乡镇(街道)可适当增加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人员为承接主体聘用的工作人员,与承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承接主体为其发放薪酬并办理“五险一金”。工作人员原则上要求年龄4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学专业、心理学专业优先,具有社会工作、社会管理、心理咨询、民政领域相关从业经验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所有工作人员从上岗之日起3年内必须全部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水平证书并完成登记。
(四)统一标识。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标牌格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中国社会工作标识按照民政部办公厅《2024做好“中国社会工作”标志启用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24〕3号)要求严格执行。
七、主要任务
在“十四五”期间,按照“一年试点、两年成形、三年完善”的步骤,建成拥有相当规模且适应城区社会发展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基层民政服务阵地,孵化培育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
(一)建设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建在镇街,服务村社”的原则,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先行建设区级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统筹协调实施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社工站要按照资源整合、“一室多用”的原则,优先使用当地儿童之家、日间照料中心、为老服务中心、志愿服务站等服务设施。
(二)实施民政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一是困难群众信息核查服务项目。协助乡镇(街道)核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农村留守妇女以及空巢、留守、失能、重残等,建立工作台账,为困难群众精准帮扶提供基础信息。二是困难群众服务需求评估服务项目。通过进村入户、走访交友,增进感情交流,建立信任关系,调查核实服务对象情况,评估生活状况、身体状况等困难程度,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制定服务计划。三是困难群众精准救助服务项目。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与技能,开展民生政策宣传,协助落实国家民生保障政策,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统筹提供情绪疏导、心理抚慰、精神关爱、关系调适、能力建设、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专业服务,配合支持乡镇(街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2024工作。四是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服务项目。推动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引导村(居)民开展互帮互助活动,培育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激活社区公共活动空间,推动社会力量和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提高社区居民自治水平,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培养基层民政服务力量。要加强本地民政服务能力培育,以构建社会工作专业能力为核心,重点培养基层民政干部、乡镇(街道)干部、社区工作者、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儿童主任、民生协理员等民政部门服务力量,动员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开展短期社会工作业务培训、优秀案例分享交流,提升基层民政专业化服务能力。加快孵化培育城区社工机构,引导协助其他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向社工机构转型。社工站要积极培育发展本地志愿服务力量,加快培养一些长期参与志愿服务、熟悉掌握社会工作服务知识的志愿者骨干,着力培养一些富于社会责任感、熟悉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拥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志愿服务组织管理者,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精准化、专业化发展。
(四)打造社会工作服务先进典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要按照及时总结经验,发掘亮点,宣传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提升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声望和社会地位。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要积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组织社会工作服务优秀案例征集评选宣传。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示范创建和优秀案例征集评选宣传工作成效将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社工站绩效评估内容。
八、进度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5月底前)区民政局要根据《山西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和《阳泉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结合城区实际,落实社工站项目资金,制定城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和2024年度社工站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并于2024年5月底前报市民政局备案。
(二)组织政府采购。区民政局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2024规定公开服务项目信息,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要求、购买方式、承接主体条件等事项,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依法依规履行政府采购相关流程,确定承接主体。
(三)签订合同(协议)。区民政局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30日内,与中标(成交)的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服务合同(协议)应明确服务期限、服务内容、服务目标、服务标准、服务价格、工作人员配备和资质要求、资金结算方式、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变更或解除协议。
(四)试点工作全面启动。(6月底前)2024年6月,在省、市民政部门指导下全面启动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项目购买服务工作,协调落实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场地,力争一个月内完成购买服务、签订服务协议,同时要将协议副本在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市民政局备案。
(五)开展驻站服务。社工站服务项目承接主体在服务合同(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按照社工站标准相关要求完成站点设置、工作人员配备等基础工作;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区民政局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
(六)组织监管评估。购买实施主体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全程跟踪社工站服务项目实施进展和服务开展情况,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工作人员管理、人才培养、财务管理等内容开展监管,发现偏离合同(协议)目标的要及时予以纠正。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分别按照本方案相关要求对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及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上级民政部门。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2024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部署,尽快落实办公设施设备、工作人员、项目资金等,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和幸福感,积极在创新民政服务模式上蹚出一条新路。各2024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给予社工站大力支持,助力社工站健康有序发展。
(二)严格资金使用。区民政局要严格按照各类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明确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社工站各类服务项目的范围和内容,杜绝超范围服务引发的资金使用风险,要监督承接主体依法依规使用各类资金。承接主体在民政部门以外承接其他购买主体的服务时,应当单独进行财务核算,实施专项经费管理,不得与民政购买资金混用,更不得挤占、挪用民政购买资金。
(三)加强业务培训。区民政局和承接主体定期负责组织社工站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一是开展岗前培训。社工须全部接受岗前培训,熟悉岗位职责要求,了解社会工作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二是开展专业培训。聘请社会工作专家,对社工进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推动社工掌握实务操作技能。三是开展政策培训。针对社工日常服务需求,开展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妇女关爱服务、残疾人服务等政策培训,全面提升社工政策认识水平和政策落实能力。四是开展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推动驻站社工3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 (四)深入增强宣传引导。承接主体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社会工作服务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对于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意义和作用,宣传普及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和工作方法,为站点建设和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