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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心得体会范文第1篇
国十条的出台对保险行业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保险行业面临着一个快速发展的大好时机,回顾中国保险业发展的这几十年,经历了很多的坎坷,也走了不少的曲折,现在机会终于在中国保险业“千呼万唤”中掀开了序幕。
在发达国家,保险业已经渗透到经济的各行各业、社会的各个领域和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一定意义上,保险业的现代化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志,保险业的发达程度是衡量一个社会进步和谐的标志。在我国人均gdp从1000美元迈向3000美元的关键时期,必须大力发展保险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
国十条首先把保险业的意义说明的很透彻,保险行业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的功能,是市场经济下的奉贤管理的有限手段,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先阶段中国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重要阶段,大力发展保险业还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大意义。
国十条在明确了保险业的社会意义后就指明、了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知道思想,主题目标和主要任务。企业要发展必须要有一个指导思想,依据这个思想为方针,才不会偏离方向,才能事半功倍。有了思想,指定了目标,还明确了任务,可以说中国的保险业面临着一次快速成长的机遇。
在国十条中,着重提到了农业保险。就中国目前的情况来说,中国的主要产业是农业,农民人口占总人口的70%,农民问题一直是制约我国发展的首要问题。虽然近期一直在提“三农”。但很难落到实处,虽然有一部分农民富了起来,但大部分农民依旧站在贫困的边缘,三农问题解决不了,中国就不能谈和谐社会,中国的社会体制就不可能完善。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在中国很有必要,中国地域广大,气候种类多,面临的自然灾害频繁。本来农民收入就很单一,一遇到受灾等情况,就出现无从应对,而且面积也很大,对当地的政府带来很大的压力。农业保险包含农村人口的养老保险,人参寿险,意外等多个险种。由于农村的各个方面的原因,生病了很少有人及时去看病的,时间长了就出现了“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的情景。这里面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舍不得看病,认为熬一下就好了。如果当初投了保险的话情况就会是打为改观。可见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意义非凡。
保险业发展到今天仍处于初级阶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认为最重要的是,中国人对保险存在误解,如果有人向我推销保险,我的第一直觉是把这个人甩掉,或者是应付应付就行了,我极有可能不买他的保险。也就是我们有很大一部分人对保险不认可。我个人认为正因为如此,"国十条"要求,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有利于保险知识在全社会的普及,有利于全民风险和保险意识的提高。这是中国保险教育的重大突破,对于保险在以后的发展将起到重大作用。
"国十条"中最突出的亮点是,将从政策层面出台一系列推动保险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同时,进一步明确保险监管职责和范围,把行业、企业自保和互助合作保险统一纳入监管范围,透过明确的保险监管责任,有效解决监管职责混淆不清的问题,进一步促进保险业向纵深发展。
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保险经营者、消费者、监管者和保险市场都还不成熟。在这一阶段,既要高度重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发挥市场的激励导向作用,促进市场主体不断加强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又要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政策引导作用,为保险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在以后的时间里保监会管制的重点将会是落实“国十条”。
2006年是中国保险业全面开放的一年,许多外资企业要进入国土同中国的内地企业竞争,这既是一个机遇,又是一个挑战,中国企业如果能抓住这个机会,完善体制,快速发展,将会有一个大的飞跃。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又是对中国保险业的一大推动,
制定“国十条”,这是我国保险业的一件大事,是保险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同时2006年也将在保险史上意义非凡的一年。结合公司实际,我们要抓住下半年,抓住机遇,占领市场。在次发展的良机面前,每个人都没有理由再犹豫下去了,抓住当前的机会,大力发展。实现飞跃。
首先要完善公司机制,规范规章制度。指定一系列制度,让员工有章可循,杜绝懒、散、慢的情况发生,实行高效工作。提高员工的执行力。
再次建立严格的员工奖惩机制,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薪酬机制。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保险行业心得体会范文第2篇
内容提要:商业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有着相应的消费需求和消费心理。把握保险消费心理,探求商业保险消费心理的影响因素,对有效地开展保险营销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的发展,保险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服务行业,在社会生活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商业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有着自身的消费者和相应的消费需求。把握保险消费心理,积极开展保险商品的营销活动,是摆在新老保险公司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本文拟分析商业保险消费心理及其影响因素,以期为有效地进行保险营销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保险及保险消费
在保险理论界,各国学者从不同角度对保险下了定义,较为普遍适用的定义是:“保险是结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商业保险以保险作为经营的对象,在这里保险取得了商品的形态,它具有经济损失补偿的功能或者说能够提供经济保障,从而满足人们转嫁危险损失的需要。保险是一种纯粹独立形态的保障性商品,它的体化物即为保险单。保险的消费者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是商品交易的关系,保险消费的前提是支付代价(保险费)。进行保险消费必须有一定的支付能力。
商业保险消费也即投保人交付保险费购买保险单,接受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在保险标的发生约定事故时,得到保险公司的经济损失补偿,或当约定事件发生时,得到保险金的整个过程。基于保险自身的特性,保险消费也有着不同于其他消费行为的特点:
1.存在危险是保险成立的条件。因此,保险消费的前提是消费者有着潜在危险;
2.保险消费必须是多数人的共同行为。保险是根据大数法则、不确定性风险损失率、概率论等数学手段对经济损失补偿的部分或全部进行平均分摊,保险消费的过程也是多数人的互助过程,因此必须有多数人参加;
3.保险消费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保险是事后补偿经济损失,保险合同履行的结果建立在合同规定条件下,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基础之上。因此,消费者在进行保险消费决策也即购买保险单时,不能明确知道自己的消费结果;
4.保险消费具有个人性。保险合同所保障的是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本人,而个人的禀性、行为等将极大地影响到保险标的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因此,保险人根据不同投保人的条件及其投保标的的状况决定是否接受抑或有条件地接受其投保。
二、保险消费心理分析
消费行为的直接原因是其心理动机,它是人体内在的主动力量,能够驱使、促使消费者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而进行消费活动。投保人参与保险活动,同样也是受一定心理支配的。
(一)求平安的心理
保险动机是直接推动保险消费者进行保险活动的一种内部的动力。它是一种对保险的需要,这种需要是客观要求在保险消费者头脑中的反映,其表现为保险意向、愿望等的产生,对保险消费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美国的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人类具有五种需要。一是生理需要;二是安全需要;三是社会交往需要;四是被尊重的需要;五是自我实现的需要。一般,一个层次的需要相对满足了,会向另一个较高的层次发展。保险需要以生理需要为基础,是安全需要的一种延伸。具体而言,人们对保险这种特殊商品的需要,是源于人们对安全、稳定和秩序的需要。
(二)储蓄心理
随着保险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投资型的险种得到了推广,比如当前的子女教育婚嫁保险、养老保险等都有投资储蓄的特点。一些人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就会考虑这类保险。这类险种一方面具有安全保障的作用;另一方面还有储蓄保值的作用。这种心理对于保险消费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从众心理
从众心理在保险消费中也是普遍存在的,受社会风气、消费阶层、社会群体等因素的影响,产生某种与其职业阶层、群体保持一致的心理。一些人听周围的人说保险是件好事就投保。这种人投保具有盲目性,他们往往并不清楚保险的内涵和意义,这种由从众心理导致的保险消费往往不是持久的。
1997年底,保险出现了几近“脱销”的火爆场面。在“抢购风”中,有大批一哄而上、人云亦云的盲目者,到第二年续交保费的时候,才发觉自己的经济实力没有办法承担如此高额的保费,年复一年地续交下去力不从心,不少人被迫退保。退保除了给双方带来损失,一些退保者还常因费用损失与保险公司争论或投诉。
因此,从众心理尽管在一定时期内对于保险消费会起到促进作用,但是这种促进作用并不持久。
(四)自私取利心理
受自私取利心理驱使的保险消费行为往往置保险公司于不利。如上所述,保险消费具有个人性,因为保险标的发生危险的可能性以及发生危险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受保险消费者自身行为的影响。而投保过程中,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存在显著的信息不对称。
自私取利心理的保险消费者十分清楚保险公司的职能、经营方法以及2024的规定,他们把保险当成了牟利的阶梯。他们在保险中不择手段,或超额投保或隐瞒投保条件,故意把预计必定要发生的危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比如私人危房、集体危房投保等等。甚至有一些人会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来欺骗保险公司的“赔偿”,比如人为制造失窃的假象,骗取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赔偿。这种心理虽然促使了部分保险消费行为,但是这种消费行为本身是不利于保险业发展的,随着商业保险相关法规的健全以及经营的规范化,这种心理也会趋于减少。
(五)运气、侥幸心理
在前面的分析中说到保险消费的结果依赖于在规定的时期内,符合合同规定条件的事件是否发生。保险消费的不确定性导致了消费者的运气、侥幸心理。
一部分人认为危险可能发生,他们凭着运气心理,指望交纳较少的保费得到一笔丰厚的赔款。但是如果经过一段时间后,没有保险事故发生,便自认为投保不必要,预防灾害是杞人忧天,这时候他们的防灾性心理就会消失,而侥幸心理却占上风,最终导致退保,这类人的投保动机不稳定,这种心理不能持久地促进保险消费,对保险消费有着阻碍作用。
(六)依赖心理
影响保险消费的还有依赖心理。这类心理部分受到了过去计划经济的影响,他们认为发生了意外,个人可以靠单位,单位可以靠国家财政或是民政救济。同时,中国人传统的朋友互相依靠、父母靠子女、子女靠父母心理也很大程度上促使了人们的依赖心理。在这种心理影响下,一部分人不是采取保险的方式防备危险,而是依赖于亲人、朋友或是单位、国家。这种心理导致了部分人对于保险消费的淡漠态度。
(七)比较选择心理
与其他消费行为一样,消费者在保险消费时也有着比较选择的心理。他们会根据能够获得的市场信息,对各种保险商品及其可能的替代品(比如投资型的险种和储蓄之间有一定的替代作用)进行比较,通过分析其价格和质量,从而选择对他们来说效益最大的。
三、影响保险消费心理的因素分析
不同的保险消费者有着不同的保险消费心理,保险消费心理受多种因素影响。这些因素之间也有不同程度的相互影响。
(一)个人心理因素
从心理学的角度看,每个人有着不同的心理结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人的个性倾向。主要包括人的需要、动机、兴趣、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等。个性倾向导致每个人有不同的风险态度。风险态度是影响保险消费者心理的内在主要原因。诺贝尔经济学获奖者Arrow把人们对风险的态度分为三种,第一种“好冒风险的”;第二种是“回避风险的”;第三种“风险中性的”。风险态度不同,面对未来客观存在的危险,不同的人有不同防备危险的需要,也就有不同的保险动机,进而有不同的保险消费行为。
(二)保险商品的质量和价格
消费行为中,人们不可避免地会追求“价廉物美”,因此,保险商品本身的质量和价格成为影响保险消费心理的因素之一。
保险商品的质量体现在保险企业的服务质量、理赔度、人员素质、职业道德以及经营环境等要素。其中保险企业的服务尤为重要。除了灾后能够得到一定的补偿之外,消费者还希望在投保方案的设计、防灾技术咨询等方面得到满意的服务。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保险服务还需要注重对市场的调研,及时捕捉信息,不断开发设计满足时代要求的险种。
保险商品的价格即保险费。商业保险消费是建立在一定的货币支付能力基础上的,所以,保险商品的自身价格对保险消费的影响是十分明显的。一般来讲,两者呈反方向关系变化。个人或单位购买保险时是比较理智的,他们遵循的是最大边际效应原则。就是说,他们会根据自己有限的收入和所获得的市场信息,去选择最需要、最有价值的保单。
(三)社会因素
1.传统文化的影响
传统文化是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风俗习惯、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生活方式、伦理道德等等。生活在社会环境中的每个人的思想和行为都深深地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保险消费心理也同样受到了传统文化的影响。
首先,受勤俭节约思想的影响,许多人对于生活必需品之外的消费往往是精打细算的,而且通常更为关注眼前节省,而没有考虑长远的利益。
其次,受传统家庭伦理观念的影响,许多人把抚养子女、赡养父母看是家庭内部必须履行的责任,不接受将这些责任转嫁给外界,从外界寻求保障的保险行为。再次,普遍存在的求同心理也是受传统文化影响而致的,人们力求与外界保持一致,也即所谓的“求大同”。
最后,封建迷信的思想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保险消费心理,人们一方面忌讳考虑未来的危险,存在侥幸心理;另一方面面对危险,一些人宁愿求助于“神灵”或将一切视为“天意”。
2.社会群体的影响
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群体中,通常一个群体中的人有着某些相近的客观条件,如年龄、性别、职业、支付能力、文化水准等。每个人的保险消费心理也就受到了自身所在群体的影响,同时也受到其他群体的影响。社会群体内部的交流和沟通不断促使群体信念、价值观念和群体规范的形成,这就形成了群体之间的一致性。一般来说,个体出于对群体的信赖以及对离群的恐惧心理往往希望保持群体之间的一致性。
面对保险消费,个体有自己的判断力,但是在其做出决策时,群体就对个体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压力,进而影响了个体的心理和行为。
(四)经济因素
1.经济的发展
经济发展对保险消费心理有着重要的影响,原因在于经济发展提高了人们的经济实力。
经济发展只有在满足了人们第一层次的需要后,继而引起了人们更高层次的需要。在人们收入较低时,首先考虑的就是满足生理上的需求,解决温饱的问题;在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第一层次的需要基本得到满足之后,人们开始更多地考虑安全问题。收入上升的结果将增加其支出,其中的部分支出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如汽车、房屋等,人们拥有的实物财产也就越来越多。因此,需要考虑的财产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多。同时,个人开始意识到身体的健康将带来持久的收入,进而为自己和家庭带来幸福,因此也更多地关注身体的安全。因此,经济发展促进了人们的保险消费行为。
2.社会保障程度
社会保障政策是由国家制定,对公民个人提供某种形式的补贴以弥补他们由于退休、失业、伤残等原因造成的收入损失,并在他们患病期间提供医疗服务的一项政策,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内容。由于社会保障和商业保险有一定的替代效应,因此,社会保障的发达程度直接影响商业保险消费心理。通常,社会保障程度越高,覆盖面越广,消费者的侥幸心理和依赖心理越强,越不利于保险消费。
3.利率变化
保险行业心得体会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个人寿险需求,影响因素,综合经营
寿险需求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消费者在各种可能的价格下愿意并且能够购买人寿保险的数量。影响个人寿险需求的因素既有主观的,又有客观因素的;既有连续变化的,又有突然变化的。突然变化因素是指那些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如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等因素;而连续变化因素则是指那些随着时间的变化不断变动的,如人口、gdp等因素。连续变化因素是促使保险需求规律性变化的动力,而突然变化的因素则是使保险需求产生波动的主要因素。然而,随着世界经济金融化,金融自由化,以及个性化金融需求的日趋多元化,推动了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信托市场和保险市场间的互动,影响寿险需求的各种因素的交互作用,影响机理更加复杂,需求更加多变,保险产品创新难度增大。本文仅就个人寿险需求的影响因素作初步探讨,将各种影响因素分成主观与客观两类,期望通过对这两类影响因素的特点和变化规律的分析,为寿险产品开发设计提供参考依据。
一、影响个人寿险需求的客观因素
(一)风险是影响个人寿险需求的根本因素
风险是决定和影响寿险需求众多影响因素中的根本因素。保险公司正是通过把生命风险(死得太早或活得太久)开发设计成寿险产品出售给投保人来取得经营利润的。保险商品表现为确定的精神消费与不确定的物质消费(一种或有索取权,或期得利益)统一的特殊使用价值,而不确定的物质消费与风险损失发生的概率分布一致。被保险公司开发设计成各种寿险金融衍生产品,一部分进入生产领域,如企业团体寿险、企业年金等保险保障类企业员工福利计划计人生产成本,而另外一部分则进入了消费领域,如居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消费,从而参与到整个社会经济系统的物质再生产与精神再生产过程中。因此,可保的人寿风险是保险公司经营中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是保险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和基础。没有风险,就不会有保险需求,更不会有保险。
(二)收入水平对寿险需求的影响
1.收入对寿险需求的影响
收入水平的高低影响着保险需求量的大小。收入水平越高,社会对保费的支撑力越强,保险需求会增加。反之减少。但是,由边际效用递减理论知,当其它因素不变的条件下,随着家庭收入的增长,寿险需求会先增长,达到某种水平后则会出现下降。这就是越穷与越富的人保险需求反而低的原因。其次,由马斯洛需求层次论知,保险满足的是人们对安全需求。收入水平增加,消费结构会发生变化,以生存需要为主的单一消费模式转向消费多样化。在总消费中,生存消费的比重逐步下降,安全保障的需求成为人们日常消费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并在消费结构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当人们的这部分需求能被寿险所满足时,他们的注意力就会转向更高层次的需求,再多的寿险需求对他们来说都是多余的,过多的寿险需求给人们带来的只是负的边际效用。因此,在其它因素(比如人口)不变的条件下,随着收入增加,寿险需求会先随之增长,达到某种水平后甚至会出现下降。显然,尽管保费收入是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正函数,但不是单增函数。
2.寿险需求收入弹性的特征
一个发展中国家逐步变为中等收入国家或由小康国家向富裕国家转变的过程中,随着收入的增长,保险需求也在增长,而且其增长幅度较大,即保险需求的收入弹性系数大于零,尤其在临界点1(如图1),穷国变为小康收入国家的阶段,弹性系数值更大。因为在临界点1的左边,收入增长基本上用于生存消费,不产生保险有效需求;而在临界点1的右边,任何新增收入都会带来一定的保险需求。这就是处在经济起飞、转轨阶段的国家,保险需求的增长比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要快许多的缘由。现今世界上各国都处于临界点1与临界点2之间,如果说到达临界点2则意味着这个国家几乎所有人都已经超出了对安全需求的层次,而上升到了对更高层次的需求了。如果社会物品极丰富后,实现按需分配,这样,商业寿险需求就趋向减少了。
(三)寿险产品及其替代品、互补品对寿险需求的影响
1.保险业发展阶段及产品丰富度对寿险需求的影响
保险业发展所处阶段、市场结构特征和产品丰富度有着高度关联,是影响需求的重要因素。寿险产品对保险需求的影响常常取决于市场发育的阶段。在保险业发展初期,市场处于卖方市场阶段,寿险公司较少,产品单一,如垄断市场,保险需求在短期内释放,消费者饥不择食,需求量较大,很难分清优劣,寿险产品因素对需求的影响将不太明显。但当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转变为买方市场时,市场主体增多,寿险品种丰富多样,如垄断竞争市场。此时消费者比较成熟,产品丰富度就成了一个影响因素。
2.替代品对寿险需求的影响
首先,从风险管理功能角度看,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手段,任何其它风险管理工具都是其替代晶。被保险人进行风险管理总是会选择成本最小而保障效用最大的方法。尽管避免风险无疑是最节省成本的一种方法,但这在实际中是不可能的。当风险事故所能造成的损失不是很大,影响不是严重时,选择保留风险则可以降低成本,因为通常收取的保费总是大于期望损失的。比如感冒发生频率高,损失(所需医疗费用)较低,可以在时间上自然分摊其损失,并等于期望损失,因此,保留小型风险可以降低成本。但对于损失大影响严重的风险,保留风险就是不可行的了。预防和抑制都是减小风险发生概率或损失程度,而并未将风险规避。风险转移对于转出风险方无疑成本最低,但它要受到合同条款的限制,而对转人方,仍然要对风险进行管理,比如公费医疗就是个人家庭与单位间的风险转移。而单位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运用科学的手段将风险集中处理,分散风险,化解风险,将大的不确定的损失转化为小的确定的损失,虽然有一定的成本,但确实是对风险最有效的管理办法,如单位委托保险公司举办团体寿险。
可见,对于风险管理手段来讲,替代品使得保险的潜在需求减少,但是对于那些难以避免的,损失较大、影响较严重的,难以转移给其他单位或转移成本较大的风险,在其他风险管理失效时,保险就成为科学处理风险的有效手段。
其次,从保障功能角度看,社会保险和商业寿险存在相互替代关系。社会保险所提供的保障,可以减少人们对个人风险的担忧,从而减小商业寿险方面的需求。另外,在社会总资源一定,用于社会保险增多,用于商业寿险就必然减少。比如,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比例越多,商业保险自然少人问津。韩国学者kim曾对中国的研究表明,政府的人均社会安全和社会援助支出每增加100美元,则人均寿险保费要减少6.9美元。
总之,社会保障水平较高,人们就不愿意多花钱自己购买商业寿险。相反,人们就不得不购买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不足的部分补充。最后,从储蓄投资功能角度看,随着混业经营趋势加剧,引发了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信托市场和保险市场伺的互动,兼具储蓄、投资、理财和保障等多种功能的寿险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层出不穷,如子女婚嫁教育险与教育储蓄存款、证券开放式基金与投资连结保险等,吸引大批投资欲望高的消费者。可见,在人们追求资金保值增值,寻求资金投资收益比寻求保险保障更强的今天,金融产品间具有很强的替代性,这对保险需求产生了强大的替代效应。
另外,保险是金融产品中唯一具有转移风险功能的产品。保险的保障作用主要表现在初期当个人资产积累不足时,对遭受损失的个人给予的补偿(见图2)。在初期,当个人资产积累有限时,保险的保障功能比较突出。而当拥有一定的资产(如在保额以上)的水平时,个人可承受一定的经济损失,保险保障作用就降低了,对保险的需求则会降低。随着金融资产变现能力提高,对保险的替代作用也越强。个人拥有的金融资产数量,也决定了个人风险的承受能力,从而影响其对风险转移的需求。
3.互补品对寿险需求的影响。任何与寿险需求成同向变化的保险产品,都是寿险的互补品。互补晶越多,寿险需求就越强烈。比如,附加险需求增加会导致主险需求增多。住院附加险需求增加会导致医疗险需求增多。其次,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间存在着相互替代关系。在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下,社会保障程度越高,它对商业保险的替代效应越大,反之相反。另外,保险与储蓄产品间存在明显的替代关系。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利率上调,使得保险需求下降,储蓄需求上升。保单持有者通常将以保单抵押取得现金,或直接退保以取得现金向其他货币市场或资本市场投资。反之,利率下调,使得保险需求上升,储蓄需求下降,由于保险公司调整保单利率具有迟延性,人们通常会积极投保,利用时间差获得低价格高收益的保障。同时,由于利率调整,迫使各公司调整寿险产品预定利率,推出新款保单,从而引起新旧产品价格的变化。如果遇到通货膨胀所引起的心理预期的影响,又会推波助澜强化这种波动。利率上升将导致保险产品价格下降,从而增强其产品的竞争力;利率下降,将导致保险产品价格上升,从而使其产品丧失竞争力,需求下降。
(四)营销对寿险需求的影响
人们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弱,保险行为就被动,反之则主动。在保险发展初级阶段,居民保险知识缺乏,甚至仍有些人不知道保险和保险产品,更不要说对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内容的了解。此时,只要借助有效的营销手段,就能让潜在需求有效化。如采取营销体制创新,拓宽营销渠道,传播普及保险知识,让保险深入人心,则能显著增加保险需求。1992年引入美国友邦营销体制后,我国保险业以35%以上的年递增率的长期高速增长。保险营销员从无到有,十来年就发展到目前130多万人,是他们开拓了银行、邮政、网络、电话等营销渠道,以及各种营销手段和方法创新,是他们创造了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奇迹和各种神话。当然,尽管最不受欢迎的营销手段是业务人员上门推销,但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产生业绩的主要手段仍是业务人员上门推销。
(五)人口因素对寿险需求的影响
人口因素的影响具体表现在总量和结构。人口总量是形成寿险需求的基础,众多的人口数量标志着潜在保险市场巨大。人口结构决定了寿险的有效需求及差异。现代社会人口的老龄化、家庭结构趋小及多样化的趋势,将带给商业寿险较大的发展空间。首先,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世界各国人口结构变化的总趋势,在社会保险和企业年金保险一定时,随着老年人口所占比例上升,对寿险商品的需求也将上升。因为,寿命延长所造成的人口结构老龄化也是一种风险,寿命的延长意味着一个人年老退休后生存的时间更长了,所需的养老费用也就更多了,那么,老年人不得不更多地依靠自己年轻时的个人储蓄性商业养老保险以对付活得太久的风险。
其次,在人口总量一定的情况下,家庭结构也是影响寿险需求的因素。家庭成员越多,老幼相扶、相助和相养的功能就越大。在社会经济不很发达时,家庭则是最有力量的保障。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的细化和人口迁移的频繁,家庭结构的日益趋小和单一化,核心家庭由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组成,人数较少,经济条件较好、家庭成员教育水平较高,而单亲家庭增多,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扶助作用很有限,传统家庭的保障功能大大减弱,以往“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想法变得越来越不现实,人们越来越依赖于社会化的办法来解决自己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因此,在社会保险与企业年金保险一定水平下,商业寿险就成为家庭未来保障方式的首选。
(六)社会经济、政治、法律和文化发展环境对寿险需求的影响
1.经济体制与政策
保险业是社会经济政策敏感度很强的一个行业,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的变化将对保险需求产生直接的影响。首先,不同经济体制下,承担风险的主体不同,商业保险需求差异就很大。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是承担风险的主体,不仅把职工的生、老、病、死全部包下来,甚至还为其亲属提供了不同程度的社会保障。那时的商业寿险需求很小。市场化改革后,个人成为承担风险的主体,生老病死问题必须个人自己解决,企业年金保险和个人家庭的储蓄性商业养老保险就自然成为个人家庭寿险需求的必选。可见,体制变迁使承担风险的主体发生了变化,创造出来巨大的商业保险需求。
其次,经济政策和发展规划对保险需求影响巨大。如中国改革开放后藏富于民政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实施,则整个社会经济总量和增长速度在持续提高条件下,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多,培育了较强的消费能力,大量中间层的形成,引起消费结构、消费方式的变化。中间阶层已是保险消费的主体。另外,如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对保险需求的影响也是明显的,因为,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增加对保险的需求。一是引起政府和民众对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社会风险等风险问题的重视,并增加保险供给能力的投人。二是保险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可以发挥自己特有的社会功能,从而为保险业的发展带来机遇。
2.社会保障制度
一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程度,直接影响到商业人寿保险的需求。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体的国家年金、以企业团体养老保险的企业员工福利计划为主体的企业年金,以个人储蓄性商业养老保险为主体的个人年金的“三支柱”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逐步确立,目前,已成为员工退休后生活质量能与时俱进的坚强基石。今后,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广覆盖低保障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为社会成员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不足部分必然要通过企业年金和个人年金解决。
从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化和发展改革经验看,各国由于政治经济制度、经济发展阶段、价值取向、法律文化传统等方面的不同,社会保障的内容体系各有差异,但减轻政府财政负担的,广覆盖低保障的改革方向却是一致的。因此,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深入,会刺激企业员工福利保险计划和个人储蓄性商业保险的大量需求,为商业保险开辟广阔的市场空间。
3.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能左右保险购买行为,税收优惠政策会刺激保险需求升高,反之降低。通常做法是税法规定投保人所获得的保险赔偿金或补偿,免缴个人所得携,以及采取减免或延期赋税的办法来刺激对保险商品的需求,促进保险业的发展。如对于企业交纳的团体保险费税前列入成本,对于个人用于交纳年金保险费的收入给予税收减免或延期至年金给付时征收。另外,国家给予那些积极参与国家社会改革管理的保险公司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供给间接的刺激了保险需求。显然,税优政策对保险当事人双方的好处是明显的,对企业和政府的好处更是长远的。
4.金融政策
具有储蓄性质的人寿保险受金融政策的变动影响较大,金融政策的稍微波动将影响到人们在保险商品与其他金融商品间的选择。这主要是通过利率的波动对保险产品价格的影响来影响需求的。在寿险产品定价过程中主要的影响变量分别为预定利率、预定死亡率和预定管理费率。其中,各公司的预定管理费率基本稳定,而死亡率在生命表统一的情况下,这两个变量就是一定的,此时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就成为决定寿险产品价格的主要因素。
当然,放宽保险资金运用限制,鼓励保险与证券、银行间的合作,推进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间的互动等一系列金融政策的出台,无疑也会使新型投资保障兼具的寿险产品比一般其它金融产品具有更多的波动性。特别是在混业经营趋势下,影响寿险需求的各种因素的交互作用,影响机理更加复杂,需求也更复杂多变。
5.产业政策
产业政策对寿险需求的影响巨大。如stalson把美国19世纪60年代寿险业的巨大发展归功于政府有力的产业引导。二战前,美国保险产业结构单一、国际化程度很低,是典型的内向型发展模式。二战后,美国采取了充分对外开放的国际化政策和一系列产业引导的发展战略。因此,尽管美国的保险发展历史不长,但发展速度非常快,到19世纪90年,美国不但是世界上最大的保险市场,而且还是世界六大再保险中心(百慕大、英国、德国、瑞士、法国)之一,保险产业十分发达。另外,韩国学者kim认为韩国60--70年代寿险业的飞速发展,并很快跻身世界寿险业先进国家行列的原因,也主要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的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前,我国强制停办保险20多年,那段时期保险业发展倒退,有需求无保险,-恢复保险后,长期以35%年增长率快速发展。强调科学发展观后,中国保险业努力培育自主创新能力,一系列既能满足日益多样化消费需求又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又有利于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产业政策不断出台,无疑对推动整个保险业结构的升级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意义重大。
6.法制环境
保险是保险公司对未来事件的承诺,如果寿险公司届时不能履行承诺,则被保险人不仅失去支付的保险费,而且也无法获得应该得到的保障。因此,大多数国家对保险经营的组织形态、财务状况等从制度和法律方面进行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监管,保证保险人合法经营,切实保障投保儿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利益。如通过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度,把一些无竞争力的经营者排除在市场之外。对投资的限制能减小保险经营的风险,从而增加对保险的需求。
因此,法制环境的完善程度,如市场经济的法制化进程、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对企业的约束从经济层面上升到法制层面等,必然会导致市场经济的成熟与发展,法制化的市场经济必然会使保险有效需求增加。另外,执法部门对保险合同纠纷的正确处理,甚至消委会和新闻舆论部门对公众的保险意识的正确引导,以及对不同保险公司的信誉及险种的评价和2024的公正透明与合理化,均会诱发保险需求的扩大。
7.文化意识
文化方面主要指一个社会中人们的习俗、宗教信仰、道德规范、价值观念等。一个国家特有的社会文化环境可能影响人们对风险的态度以及对所面临风险的管理措施,从而对寿险需求产生影响。观念习俗等方面的因素多通过对消费者需求偏好的改变来影响需求。这些影响因素内容十分广泛。
保险的基本功能是分散风险,提供保障,但不同文化意识下,保险需求差异较大。在东亚一些国家,由于居民崇尚勤俭和倾向较安定生活的文化意识,通常把保险看作储蓄保障工具。而同处在亚洲的一些中东国家居民,由于宗教信仰方面的原因,保险被认为是不合适的,因此需求极小。西方国家居民由于祟尚个人自由和注重自我救济等价值取向,对保险需求较大。
不同文化程度者对风险和保险的认识不同,保险的平均购买份数也不同。受教育程度越高其保险需求越旺盛,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人对人寿保险需求敏感度较高,而迷信、愚昧的人可能相信神灵保佑,却不相信风险的客观存在,祈求神灵保佑则是其主要的风险管理办法。此外,在一个大的文化之中可能包括一些较小的亚文化群,不同亚文化群的人虽同属一种文化,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如不同职业的人其保险需求不一样。从事危险工作的人们,可能比其他人更需要人身意外保险。来自相同的亚文化群体、相同的社会阶层甚至同一职业,但有不同的生活习俗的人也有着不同的保险需求。
二、影响个人寿险需求的主观因素
因为人们会面临着疾病、意外伤害、衰老等死得太早,或者活得太久的风险,从而带来经济收入的不确定性。这不仅会构成家庭或个人较为严重的经济负担,而且还可能增加个人或家庭生活的精神和心理压力。
面对未来的不确定性,通过保险安排可使可能的经济收入下降或损失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补偿,使个人心理得到安慰,实现安全保障。而获得的保险商品消费效用,也会强化人们的风险和保险意识。因此,在其它因素不考虑时,影响和决定保险需求的,是由人们对人寿保险消费需求心理所决定的。
(一)从风险意识看寿险需求的行为心理
尽管心理学发现每个人的风险偏好空间曲线的形态基本相同,但是会在不同的风险程度上达到风险偏好函数的顶点,即不同人需要不同的风险刺激。一些人只需较低的风险水平就能达到其风险偏好需求,而另一些人则需较高风险水平才能达到匹配的风险程度,显然后一部分人要比前者对风险的意识更趋冒险性。阿罗把人们对风险的态度分为好冒风险的“冒险型”、回避风险的“避险型”、漠视风险的“中性”。正是由于对风险的不同意识,才导致购买保险也分为偏爱、肯定、冷淡和拒绝等几种消费意识和行为,从而影响保险需求。进一步看,人们对风险的不同意识取决于每个人的人格心理结构,个人的心理结构是思维和性格倾向的成份组成在每个人身上表现的程度不同,从而形成人们面临同样风险时具有不同的心理和行为特征,这些行为特征实际上就是个人的风险决策。比如,攻击性和表现欲强烈的人对风险意识是好冒风险的,这些人对风险的可接受水平比一般人高,认为在低风险的决策中取胜的机会与一般人差不多,而倾向于冒更高的风险,才能感到心理愉悦。
其次,人们对风险的意识也取决于前述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环境的心理积淀,实质上是这些背景和外部环境下的社会心理因素对个人人格心理结构的形成所起的作用。实际上,构成人格心理结构的过程是从社会定向的性格向个人定向的性格演变。比如由于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专制,中国人民深受封建制度的剥削和压迫,传统的社会伦理,文化中的儒家训诫等等,使中国人的意志偏于过分的自抑、忍耐和保守,因此中国人对风险的意识大多数属于“避险性”。而美国人开放,敢于抗争和冒险等等,他们对风险的意识与中国人形成鲜明的对比。
另外,人们厌恶风险的假设是保险的潜在需求的主观前提,这是基于保险是以一个小量的确定的损失(保费)代替一个大量的不确定的损失。当保费等于损失期望时,选择保险的人属于风险中性者;当保费大于损失期望时,选择投保的人属于风险厌恶者。而一般公司收取的保费除用于损失补偿外还要提留公司利润和费用,因此,可以粗略地认为保费大于损失期望(这里我们忽略公司的投资所得,或者假设个人投资收益率与公司投资收益率相等)。所以,认为有保险需求的人一定是一位风险厌恶者。而风险喜好者,宁愿选择承受大量的不确定性的损失,甚至主动制造风险,如赌博。而保险的有效需求,其产生的基础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的产物。原始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饱暖尚不能满足,则不会有剩余社会产品用于补偿损失。因此,即使人们有风险意识,保险的潜在需求也不能转化为保险的有效需求。总之,人们越是厌恶风险的存在,越希望稳健的经营和安定的生活,保险的潜在需求就越强烈;相反,若越喜欢投机,喜欢刺激,往往保险的潜在需求越小。
此时,很难衡量某个因素与需求的量化关系。因此,在研究影响保险需求的因素时,即使该因素是影响保险的潜在需求,也只能通过研究其影响潜在需求心理行为而得到对有效需求量行为结果的影响。当然,通过排除经济因素的影响后,可估计其对潜在需求心理的影响力,而对保险的有效需求行为结果,可用保费收入作为衡量指标,则很容易研究保险有效需求行为结果与其影响因素间的数量关系。
(二)从保险意识看寿险需求的行为心理
风险的客观存在和人们厌恶风险的心理行为决定了保险潜在需求的存在。风险的存在是保险潜在需求的客观前提,人们厌恶风险的假设是保险潜在需求的主观前提。潜在需求是不以知不知道、愿不愿意或能不能够通过保险手段来化解风险为基础的,而是以风险的客观存在和人们对风险的意识与评价为基础的,保险意识则是将保险潜在需求转化为有效需求的动力之一。由于一些条件的限制,使得一些人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要用保险来化解风险,但其自身对保险的潜在需求仍然是客观存在的,此时其较低的保险意识就成为了阻碍保险潜在需求向有效需求转化的一个因素。
一般来说,文化教育程度的高低影响着人们对风险认识、预测和处理的水平,决定着人们是否有用保险手段来化解风险的意识与行为。当然,由于保险消费者社会地位、经济基础、文化背景不同,对寿险需求的行为表现也相应不同,在需求心理行为上的差异也很大,根据需求心理行为表现的差异可将个人投保人分为三大类。
1.满足基本需求的心理行为表现
特征是交费相对较低,获得保障为主,希望保险手续简便、交费方便可靠、理赔容易迅速。这类寻求基本利益的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打交道时,对保险服务的需求是被动接受的,只要方便、规范、高效就行。这类投保人约占总数的70%。
2.满足较高层次需求的心理行为表现
特征是投保人有一定社会地位,个人收入和文化修养都达到了一定水平,比较理智,希望提供良好的服务。因此,这类投保人在满足其基本需求的情况下,对险种搭配的灵活性,保障范围的适用性有明显的需求偏好,对保险的服务行为有自己的评价标准。他们对保险服务的需求介于被动与主动之间。这类投保人约占总数的20%。
3.满足高层次需求的心理行为表现
由于他们事业有成,收入颇丰,保险意识强,对个性化服务较重视,保险需求是多元化的。因此,需要保险、证券、银行、信托等到综合金融服务,对保险服务十分挑剔,特别需要综合-的保险产品组合设计服务,强调自我,要求优质服务和保密要求,属于主动型投保人。这类投保人约占总数的10%。
(三)从心理预期看寿险需求的行为心理
保险行业心得体会范文第4篇
一、企业保险福利的特点
企业保险福利的第一个特点是综合性。从保险内容上来看,保险有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这些保险内容的存在让企业员工在工作时没有后顾之忧,将自己当成是企业大家庭的一份子,工作效果更好;而保险福利中的福利则是指一些津贴、企业专属服务等,还有与绩效挂钩的奖金,用以催发员工的工作热情。而保险福利的对象,则是商业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中的全部正式员工。
其第二个特点是专业性,无论是从保险福利的专业知识方面来看,还是从保险福利的运作过程中来看,都能够体现出保险福利作为一个独立体系的专业性,而更加专业的地方体现在有些具有前瞻性的企业已经组织起了专业的保险队伍和技术装备,在提供的保险业务方面更合理,采用用企业最小的成本来获取最大效益。
而其第三个特点则是服务性,归根结底保险是为企业员工提供各种福利和保障的业务,使得员工在意外事故时能够得到一定的帮助来渡过难关。而服务业最重要的就是提供服务的好坏,企业要注意提供保险业务的质量,给员工一颗定心丸。
二、企业保险和福利在管理中的成效
随着我国经济制度的改革,企业的保险福利制度就显得越发重要。但需要注意的是,现在企业的保险福利制度的发展与改革是建立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改革的背景下的,所以保险的发展要以市场经济的需求为发展方向,由此发展出许多项保险分支。
医疗是关乎我国普通民众生活的重要内容,而且也是保险福利中的头号任务,保险对象是企业的员工,但在保险执行过程中,还需要与医疗机构和医疗市场挂钩,其间的关系非常复杂,使得医疗保险的改革一直难有进度,而在前几年国家颁布了城镇医疗保险的改革制度,也使得医疗保险这一难题得到解决;养老保险也是企业员工关心的一项保险,这关系到他们之后在企业的发展和企业对他们的态度,而国家也对这方面比较重视,早在之前与社会保障制度一起由地方政府进行管理;失业保险是员工最关心的一道保险,在当前市场经济的背景下,虽然发展机会增多了,但竞争力度也大了,这表明失业机会也增加了,在之前的计划经济时代国家虽然也对失业保险有所想法,但苦无没有良好的施行时机,就在前几年我国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规模和筹资金渠道都进行了扩充,使得下岗员工能够充分享受到这份保险带来的福利;在这样的环境下,其他保险业迅速发展,如对于那些没有劳动能力和收入的人建立的生活最低保障制度,对員工因为工作而受伤的工伤险,对残障人士和退伍军人等的社会保险福利等,这些保险的存在使得社会更加稳定,对企业来说保险的存在能够极大地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三、企业保险福利的发展方向
在企业向员工提供的保险中,有这样一种情况,就是企业在花费了高额成本为员工提供了一定的保险和福利,但因为与员工预期的或者是需要的保险福利不同,从而使得保险福利不能发挥其凝聚人心的作用,甚至于有些员工还会抱怨自己企业提供的保险福利与其他企业相去甚远。这就是企业在不了解市场与员工需求上进行的错误的保险管理,在新时期中,以人为本思想占据了企业文化和管理的主流,而保险福利管理也是一样,所以现在的保险福利是要在基于员工需求的基础上进行的,许多具有先进思想的企业已经开始了这种新的保险管理方式,如应用弹性福利计划,即企业根据对员工需求的调研而开出一张能够提供保险福利的清单让员工自己从中选取,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能够让员工根据个人意愿和家庭情况等实际情况进行自主选择,有更多地弹性空间,让员工体会到被尊重的感觉,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加深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而且从成本上来说,这样的保险福利可以节省一些不必要的保险福利,为企业节省成本。
四、结语
保险行业心得体会范文第5篇
一、导致保险理赔困难的原因分析
1保险公司角度
多数保险公司经营指导思想存在问题。当前,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视业务发展,忽视客户服务的倾向。保险公司各级机构为超额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任务,会千方百计做大业务规模,抢占市场。对于理赔等客户服务工作由于和机构利益关系不是很大,各级机构对此重视不够,使理赔等客户服务工作流于形式。"保险公司业务前期管理的诸多环节存在问题。理赔作为业务环节的最后一个关口,业务前期埋下的隐患都会在这里暴漏出来。影响理赔的业务前期相关环节的问题包括:
条款制定中的问题。众多的保险产品满足了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对保险业务的蓬勃发展功不可没。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部分保险产品在条款设计上尚存在一定的缺陷,为理赔工作带来一些争议。例如某公司产品的责任免除条款中有“被保险人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犯罪行为”一款,既可以理解为被保险人的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也可以理解为仅指被保险人的犯罪行为。
展业过程中的问题。目前,各大保险公司大都通过雇用保险代理人和保险代理兼业机构销售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产品的时候往往没有动力去向潜在的消费者披漏对于自己不利的信息,因为这样会影响他们的销售利益。在这种销售机制下,加上对保险代理人职业道德教育、恶意承揽约束力不够;兼业代理机构人员签单不规范等原因,使消费者处于交易的不利地位。
核保环节中的问题。当前,在有业务就有一切的指导思想下,部分核保人员缺乏责任心,核保把关不严,导致进门容易出门难的现象较为普遍。由此引发理赔纠纷问题自属正常,当然有些保险公司缺少科学的核保技术和评点手册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核保质量。
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业务水平良莠不齐。保险公司理赔专业人才缺乏。现有的理赔人员,大多数不具备专业的理赔知识和能力,办事效率低下,每当出现复杂赔案时,往往难以做出准确判断。另外在少数保险理赔人员身上仍然存在“官僚”作风,最终只能造成保户对“保险”望而却步,影响了保险公司的声誉。
2客户角度
从客户角度来看,由于缺乏必要的保险知识,也会让客户感觉理赔困难。
客户不了解理赔流程,认为发生事故应该马上理赔。尤其是赔案中并存着诸多的道德风险,使得保险公司在处理赔案时不得不小心谨慎,要求被保险人一方提供详尽的单证、材料,客观上造成理赔时间较长。
有些客户的心里就是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就要对损失进行全额赔付。其实,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和具体的赔款计算方法都有具体的规定,这些内容会写入赔款计算书,所以客户可以索要,以核对赔款金额的合理性;如果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不属于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保户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缺少必要的索赔单证等情形下,保险公司作出拒赔决定合理合法,客户就不能纠缠不清,一味要求保险公司赔付。
客户投保环节不谨慎,签约时草率、对条款理解不透彻,为日后理赔埋下隐患;对理赔程序及事项事先不太明了,或存在误解,也极容易在出险理赔时产生争议,引发赔偿纠纷。
3保险监管角度
保险监管部门存在重发展、轻管理的监管理念。由于当前国家发展保险业的思路是做大做强保险业,这种思想在具体贯彻执行过程中,做大保险业的思想被片面的强调了,以为发展保险业首先要做大保险业,或者做大保险业就是做强保险业。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保险监管机构重视对市场主体进入市场门槛的把关,却忽略了保险公司进入门槛以后的日常经营过程的监管,尤其是忽略了对保险投诉的监管。
保险监管透明度低。由于保险监管透明度低,对各大保险公司理赔服务监管无实质性标准,难以控制保险理赔服务质量。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保险产品审批情况不对外公布,社会公众难以了解他们准备购买的保险产品是否合法;第二,对保险公司的举报投诉电话不对外公布,社会公众难以比较保险公司服务水平的优劣状况;第三,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处罚情况不对外公布,经营不善的或违规操作的公司可以继续在市场中生存下去,不知情的公众也依然去购买其产品,无形中损害了业绩优良、守法经营的公司的利益,也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第四,没有正规的信息披露渠道,社会公众无法及时、完整地从权威、中立的机构或媒体获得2024公司、产品和市场情况的重要信息,只能听信保险公司和业务人员的一面之词,助长了误导之风。
4保险行业协会角度
一般社会公众对保险认识不多,对保险行业协会来说自然也没有深入的了解,保
[1]?[2]?[3]?[4]?
险行业协会也并未向一般社会公众提供相关的服务;保险市场各个主体都忙于贯彻“做大做强”的指导思想,无暇顾及彼此之间达成的行业公约或承诺等,因为没有相应的奖惩机制,保险行业协会对此无能为力,这使得保险监管部门赋予保险行业协会的“促进保险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保险行业利益和市场秩序、有利于协会自身发展为目标,积极进行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真正成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监督体系……”等诸多职责无法很好地实现。因此,由于保险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在保险公司理赔服务质量问题上,保险行业协会达成的行业公约或承诺显得苍白无力。 外部环境角度
保险行业理赔难的言论泛滥。在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只要一遇到保险理赔纠纷,就认为是保险公司的过错,社会舆论中“投保容易理赔难”的言论流传甚广,不能不说有这方面的原因。!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这一问题制约了我国保险业的进一步的发展,亟待对相关法律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理赔涉及的很多机构、部门,如医院、公安部门等都没有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为保险理赔提供证明,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理赔调查取证的难度,拖延了理赔时间。
由于《保险法》没有对保险人“及时”理赔的时限作具体规定。所以对于保险事故的理赔及时与否,没有公正的衡量标准和监督标准。保险人一方无论怎么拖延时间,也都可以用“没有达成协议”等理由应付保户,而且不受任何法规方面的监督、惩处,这使得极少数保险公司在理赔时的确存在钻法律空子的现象。
社会监督有待加强。社会监督是指社会上报刊舆论、审计单位、资信评级机构等对保险业的监督,对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的影响正在逐步加强,如果能够有效利用这种力量,对解决保险理赔难问题十分有益。目前,我国在利用保险评级机构、新闻媒体、独立审计等机构发挥监督作用方面做得还很不够,对保险公司的影响甚微,没有起到应有的督促作用。
二、解决保险理赔难题的对策
理赔难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同样,解决它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彻底解决理赔难的问题,除了保险公司自身应当克服其不足之处,还需要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广大客户以致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
保险公司应采取的措施
从保险公司的角度讲,要解决理赔难题,就是要以客户为导向,提高理赔质量。理赔工作真正做好的标准是公正理赔,对于不该赔的情况用恰当的方式让客户给与体谅,对于该赔得采用简捷的手续让客户感到服务的周到,做到“主动、迅速、准确、合理”,以“优质的服务,一流的效率”赢得保户的信任。具体而言,当前为提高理赔服务质量,保险公司要抓好如下几个环节: 树立以客户为导向的经营管理观念。在保险公司整个经营过程中,牢固树立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并具体落实到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要以客户为中心来构建客户服务体系,不断改善和优化客户服务,树立诚心可靠的良好企业形象。
完善保险经营前期各环节的管理来解决理赔难的问题。首先,革除现有保险条款的弊端,在保持保险条款的严谨性和法律上的可操作性的前提下尽可能让保险条款通俗化。其次,加强展业管理,提高代理人的从业标准,提升代理人素质,建立执业诚信档案,完善对代理人的监管。再次,加强核保管理,严把“进口”关,最大限度地减少无效合同的产生,防范保险欺诈和或犯罪,把可能出现的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建立科学的理赔机制,提高理赔人员的素质。借鉴发达国家的理赔经验,让保险专业律师和其他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士介入保险公司的理赔。加强现有理赔人员的素质培训,制定出一套详尽的理赔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理赔人员在业务、服务等方面的教育和监督,同时可按不同职级给予专业津贴,以激励理赔人员不断提升自己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健全保险公司内控制度。保险公司要健全严格的理赔服务规程,实行经理负责制和个人岗位责任制,将保户接受服务的满意度纳入到考核指标中,做到职责分明、平衡制约、考核有据、奖优罚劣;加强对结案率和未决赔款的考核力度,并将其与岗位目标考核内容挂钩,以评定优劣。
客户应注意的问题
从客户的角度出发,要避免自己在出险索赔时遇到理赔难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了解保险理赔流程。公司的保险条款中即由2024理赔流程的说明,客户可以通过阅读保险条款了解,当然也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客户服务柜台或者热线电话详细咨询理赔的流程。在申请理赔时,可以向保险理赔人员了解保险理赔的具体步骤以及办理进度等情况。
正确地看待保险。树立正确的投保意识,正确看待保险的保障功能,实事求是对待保险索赔,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广大保户要进一步提高保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保意识,避免侥幸心理和投机行为,在订立合同时讲求诚信原则,向保险公司提供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并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