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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建设调研报告范文第1篇
(一)廉租房建设使用情况
(二)公租房建设使用情况
3.教师公寓房,共修建、改建公租房60套,总投资150万元,现已全部完工,目前已安排15户符合条件的无住房教师入住。
二、保障性住房管理使用情况
(三)依法管理,操作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始终坚持依法管理,规范操作,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民心工程、放心工程。一是科学规划,依法管理。我县合理规划布局保障性住房建设选址,用于满足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在老城区殷家沟、工业集中发展区、县城新区均建有公租房、廉租房小区,切实解决了老城区居民、工业企业务工人员、县城低收入者、新就业大学生中住房困难者的安居问题。在建设过程中,注重加强监管,落实了项目法人负责制、严格公开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在落实制度的同时,严把工程质量关,狠抓施工现场管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现场监督体系,有效杜绝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建立了巡查制度,高薪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加强质量、安全生产监督,委派工地全权代表组织人员定期对工程项目全面检查。
保障性住房建设调研报告范文第2篇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全面推进稽查执法工作
一是召开了“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座谈会”。姜伟新部长会前做出重要批示:“工作很有成效。希望继续强化稽查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创造新的业绩” 。陈大卫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总结了XX年稽查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提出今年稽查执法工作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会后,将我办XX年工作安排印发给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机构。我们还参加了四川、江西、山东、湖北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的工作会议,推动地方将会议精神落到实处。二是督促落实稽查执法责任。试行对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开展评价,促使各地更好地履行稽查执法职责,提高工作效能。及时通报各地在制度建设、机制创新、队伍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促进相互学习交流。上半年共在部网站刊登部和各地稽查执法工作动态18期。三是举办了两期“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专题培训班”。全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人员1170人参加了培训,促进了稽查执法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的提高。四是针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XX年组织开展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举报信息系统的应用与推广》、《卫星遥感技术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信息化管理研究》、《住房公积金试点项目巡查动态管理模块建立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执法管理办法〉深化研究》、《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效能研究》等课题研究,为推进工作做好政策储备。
(二)全力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巡查工作
按照部统一安排,我办承担了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巡查工作。成立了由办领导牵头,各处处长负责的巡查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针对我办巡查地区较多的情况,统筹安排城乡规划督察员和公积金督察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参与巡查,确保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关注项目开工竣工、信息公开、质量安全的同时,及时总结地方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分析各地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建议,帮助地方推进保障房建设工作。为了提高巡查报告质量,对各巡查组每月的巡查报告都组织全办人员集体研讨,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巡查工作。
(三)认真做好案件稽查
一是处理违法违规问题举报。上半年,共受理举报345件。其中,转地方办理并需要反馈结果的109件(已结案36件),转地方处理的207件,存档备查的(主要是线索不清楚,难以查证的)22件。此外,对部领导批转的举报件,全部立案直接稽查,严肃查处。二是贯彻落实陈大卫副部长2024“健全相关部门会商制度”的批示精神,加强与业务司局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比如,根据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情况,为市场司审查企业资质提出参考意见,实现对违法违规问题的闭合管理;与相关业务司集体研判案件的处理意见,确保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三是赴国土部、环保部、国家信访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文物局调研兄弟部门受理群众举报工作的经验做法,形成专题报告,改进了我办受理举报工作程序。推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举报信息系统”的应用,促进地方受理举报工作的规范化。四是研究分析案件。按季度分析举报问题所涉及地区和领域分布的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四)统筹做好重点稽查执法工作
会同各司局制定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XX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统筹协调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地产市场调控、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建筑节能与城镇减排、住房公积金、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指导各地抓好重点稽查执法工作。上半年,我办参与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城建司制定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执法检查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专项检查方案。
(五)扎实开展住房公积金督察工作
一是组织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对29个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开展季度巡查,并对试点工作进展缓慢的城市进行了专项督导,帮助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二是积极参与住房公积金涉险资金清收工作。三是开展第二批住房公积金督察员的2024和遴选工作。四是参与《住房公积金条例》调研等相关工作。
(六)深入推进城乡规划督察工作
一是根据姜伟新部长在《第六批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上任情况报告》上2024召开督察员会议的批示精神,2月组织召开了“XX年度城乡规划督察员座谈会”。姜伟新部长会见了督察员,仇保兴副部长做工作报告。会议总结了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成绩,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推动了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深入开展。二是组织开展第七批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遴选工作,积极拓宽遴选渠道。三是认真履行规划督察职责。上半年,共向派驻城市政府发出督察意见书1份,督察建议书54份,并制止侵占公共绿地、破坏历史文化街区和风景名胜区等违法违规苗头百余起。四是高度关注涉及城乡规划的社会热点问题,调查核实了媒体反映的2024事件,并督促地方整改存在的问题。五是积极推进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在已有71个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城市的基础上,新增了唐山等18个城市。对存在违法建设问题的变化图斑进行核查。研究起草了《卫星遥感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规程(试行)》初稿。
(七)稳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一是起草了我部在中央第九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的发言稿。二是根据部领导批示,会同2024司制定了我部加强规范中资企业境外经营行为的具体措施,上报中央治贿办。三是研究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近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点》,明确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下一步治贿工作的重点,并作出具体部署。四是加强宣传与交流。上半年编印简报8期,宣传各地在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防止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八)积极做好党务及其他工作
一是按照部里统一部署,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并向部直属机关纪委汇报我办近年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受到了好评。二是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比如,结合“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主题,组织全办同志参观了国家博物馆“复兴之路”展览。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工会活动,活跃机关气氛,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今年,我办被评为“先进基层工会组织”。2名同志分别被授予“直属机关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先进妇女工作者”称号。四是参加了大别山扶贫调研工作。五是参与“小产权房”问题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六是参加“部委联创,勇破两难,共建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活动。七是积极参与“首届中央国家机关公文写作技能大赛”,报送的两篇文稿获得了优秀奖。八是向《科学发展,辉煌成就》丛书提交稿件《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发展与创新》。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办仍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继续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履行好稽查职责。
(一)继续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巡查工作
进一步统筹做好对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巡查工作,督促地方按计划完成项目的开工、竣工任务,做好信息公开,落实质量责任,确保按要求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巡查任务。
(二)进一步强化稽查执法工作
一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筛选一批典型案件,报部领导同意后,进行直接稽查或现场督办。二是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XX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继续协同2024司局做好下半年的专项检查工作。三是完成对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的评价(试行),适时通报评价结果。四是继续做好5个课题的研究。五是扩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举报信息系统”在地方的应用范围。
(三)继续推进住房公积金督察工作
一是继续组织公积金督察员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开展定期巡查。二是完成第二批住房公积金督察员聘用工作。三是配合做好第二批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试点城市的调研工作。四是修订完善住房公积金督察员管理制度。
(四)进一步深入推进城乡规划督察工作
一是完成第七批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的遴选和派遣工作,基本覆盖由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的城市。二是加强对省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的指导,逐步完善城乡规划层级监督体系。三是发挥卫星遥感技术手段辅助城乡规划督察的作用,对经图斑核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苗头,及时予以制止。出台《卫星遥感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规程(试行)》。四是修订出台《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办法》。
保障性住房建设调研报告范文第3篇
2010年是保障性住房“”的一年,580万套、792亿元财政资金的投入,无论是从建设数量目标上,还是从投资金额上,都是前所未有的一年。而根据中央部署,2011年从建设规模到资金投入,还将翻倍。
1998年住房市场化改革之后的近10年中,保障性住房是中国住房体系中几乎不被重视的一环。也因此,在市场商品房价格日益高涨的情况下,作为解决“居者有其屋”的一项民生性质工程,政府“还债”压力也备感巨大。但目前无论是从建设体制上,还是分配机制上,保障性住房仍然只处在起步阶段,口号跟实际有着很大的落差。
口号和现实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结束之年,这一年中央提出了建设58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任务,其中包括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棚户改造区等,住房建设部并于该年5月与各个地方政府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
根据住建部的信息,2010年1至9月,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520万套,占年度计划580万套的90%。2024部门的数据表明,全国2010年保障房建设已完成量为370万套。
一份名为《疑窦丛生的保障房》的报告认为,公开数据显示,2009年保障住房及棚户区改造为330万套,如果按照上半年开工40%计算,则2009年上半年新开工不超过150万套。2010年上半年则更低,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6月份,全国保障房投资额为433.19亿元,同比减少1.7%。这意味着今年上半年开工的保障房不超过150万套。
报告同时引用住建部数据称,2010年1至9月,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520万套,占年度计划580万套的90%。因此,2010年三季度至少要开工370万套保障房,也就是该年的保障房开工投资大多数要靠三季度完成。如按照一套保障性住房60平方米计算,三季度总计要开工约2.2亿平方米保障房。
一个相对应的数据是,同期全国房屋新开工3.9亿平方米,因此,如上述公开数据属实,扣除保障房,商品房开工仅1.7亿平方米(3.9减2.2),即同比下降30%以上。但这与同期商品房市场的土地购置和上市房企的现金流支出不符。
规划与落实滞后的情况似乎是一种常态,以广州为例,“大部分项目都是在三四季度开工的”,广州住房保障办计划工程处一位人士对本刊记者说。而根据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进度,“从开工到预售,一般要两到三年”。
实际上,这些任务量是被分解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并不是专门指新开工建设的,政府收购的二手房、小产权房,以及单位集资房、危房改造项目、人才安居房等都包括进保障房建设数量里。”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中心主任宋丁对记者说。
目标是中央提出的,但具体落实则在地方。如果按照2011年规划1000万套,再加上2010年的580万套,两年共1580万套,而2009年全国商品住房的交易量800万套,以保障房目前的建设速度,意味着不久保障房总体供应量将高于商品住房。
但如此巨大的目标量对地方政府而言压力巨大,以广东为例,根据中央规划,广东2010年将建44.7万套保障房,而目前广东各市上报的数字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