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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我受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委托,现就《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
制定本条例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考虑:
首先,是应对我省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需要。早在1987年,我省就提前全国13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去年年底,全省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数为897万人,占总人口的18.63%,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140万,占老年人口的15.6%。预计到2024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186万人,占总人口的24%,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迫切需要作出制度安排。
其次,是适应我省社会养老服务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目前,我省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已基本形成,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服务需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各地在工作实践中总结了不少经验做法。今年上半年,省政府制定了《2024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2024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为推动相关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提供了政策保障,这些都需要通过法制化的方式加以巩固和提升。
第三,是发挥人大立法引领和制度推动的需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民生导向、问题导向,针对我省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开展专项监督、专题询问和代表满意度测评,并在监督工作基础上,把立法决策同发展改革决策更好地结合起来,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2024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等,结合本省实际,积极推进社会养老服务立法是人大职能所系。
二、草案的起草过程
《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计划一类项目,由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直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今年3月,内务司法委员会牵头成立起草小组,法工委、民政厅、省政府法制办共同参与框架设计和条文修改。5月以来,我们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集中梳理重点、难点和亮点,起草了初稿。7月中旬,书面征求省2024部门和11个设区的市、90个县(市、区)人大的意见。8月,分别赴杭州、衢州及西湖、上城、桐乡、镇海、余姚、建德、桐庐、常山等地进行深入调研,认真听取政府部门、省人大代表、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委员会、老年协会、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和老年人等各方面意见。8月下旬,召开专家论证会和省2024部门座谈会进行研究修改,在草案逐步完善的基础上,送省政府征求意见。在此期间,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就此提出明确要求并给予有力指导。9月4日,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认为草案趋于成熟,决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需要说明的主要问题
草案共九章五十七条,分别为总则、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服务人员、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重点说明以下几个问题。
(一)2024基本原则。多年实践表明,在社会养老服务工作中,政府是主导,社会力量是主体,亲情赡养是义务。为正确把握养老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草案规定:“本省社会养老服务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发展、保障基本、适度普惠的原则”。(草案第四条)
(二)2024政府职责。为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统筹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负责行业规范、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老龄工作等20个部门、机构和社会团体,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社会养老服务工作,乡镇街道承担本区域内社会养老服务的相关工作。(草案第五条至第八条)
(三)2024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大多数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这是传统养老方式的传承,是养老的基础。为支持和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草案规定赡养人、扶养人应当履行养老义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有计划地推进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推进便民信息网、远程监控、无线呼叫等科技手段开展养老服务,鼓励邻里互助、银龄互助、志愿服务。(草案第二章)
(四)2024社区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是老年人养老的重要依托。草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要求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网点(草案第十五条);区分城镇新建住宅小区、老城区,明确不同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标准及方式(草案第十六条);针对托老所、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管理和运营中存在的问题,规定上述设施建成后,由村、社区或受委托的专业组织和机构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工作。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和农村基层老年人协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建设和运营。(草案第十七条)
(五)2024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是养老事业的支撑力量,为促进和规范机构养老服务工作,草案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规定。一是规定政府要有计划地兴建养老机构(草案第十九条)。二是明确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责任。草案规定“公办养老机构应当保障农村五保、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优先考虑其他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失智、失独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提高效率,草案规定:“公办养老机构可以采取公办民营、承包、委托运营、合资合作等方式,实行市场化运营”(草案第二十一条)。为体现经济节约的原则,草案还规定: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的设施设备应当做到经济实用(草案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三是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为保证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草案规定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居住用房、公共服务用房等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草案第二十三条);养老机构应当配备与服务、运营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员(草案第二十四条);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消防、食品药品等安全管理制度(草案第二十五条);并特别强调了“养老机构变更或者终止的,应当妥善安置收住的老年人”、“民政等2024部门应当督促和协助养老机构做好收住老年人的安置工作”。(草案第二十八条)
(六)2024服务人员。针对养老服务人员队伍总量不足、素质不高、待遇偏低、流动性大等问题,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支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培育养老服务专业人才(草案第三十条);鼓励高校、职校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和管理工作,并按规定予以奖励和补助(草案第三十二条);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培训和鉴定补贴(草案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养老护理人员的工资待遇应当与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相适应,逐步改善和提高其地位和待遇,政府2024部门定期养老护理人员职位工资指导价位。(草案第三十五条)
(七)2024保障措施。为促进养老服务业特别是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草案单设一章(第六章),规定了多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从财税扶持角度,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旨在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专项资金,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制度,明确民办养老机构可以享受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以及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按照规定享受税费减免(草案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二是从土地扶持角度,规定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统筹安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给予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公办养老机构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参照成本逼近法或者收益还原法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草案第四十三条第一、二、三款)。三是从融资扶持角度,规定养老机构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可以办理抵押登记(草案第四十三条第四款)。四是从养医融合扶持的角度,鼓励兴办老年康复医院等老龄型医疗机构,提高老年医疗康复水平。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设立内部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以向2024主管部门申请纳入医保定点。(草案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四款)
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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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底,我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28.6万人,占人口总数27.1%,其中65周岁以上19.5万人,占人口总数18.6%。,已大踏步跨入老龄社会。近年来我区虽建有一些养老设施,但大多规模较小,设施简陋。全区养老机构总床位381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730张,千名老人养老床位40.04张,床位不足带来城区养老“一床难求”现象频频发生。与前期区政协组织我们参观学习的南通、上海、苏州等市建设的养老机构相比,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还刚刚起步,存在的差距较大,困难较多,难以满足养老市场需求,也远远解决不了老有所养、所学、所乐、所为的问题。现就养老规划谈点个人想法。
一、进一步完善养老设施规划编制工作。
针对我区养老服务设施短缺和建设规划相对滞后的现状,我们建议,抢抓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之机,进一步完善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和龙头作用。
1、规划要全方位。因我区现有养老规划仅仅局限于江都城区,未覆盖各个乡镇。建议政府牵头、部门负责,在原有《市中心城区养老设施布局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尽快编制覆盖城乡的《区社会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做到城乡统筹,区域均衡。
2、规划要高起点。根据2017年《市中心城区养老
设施布局规划》,未来区的机构养老设施,即养老院、护理院、老年公寓等共规划13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2所,街道级日间照料中心4所。建议对此规划的供需匹配度再作调研,从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三方面做到预留预控,适度超前,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融合发展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
3、规划要有兼容性。国土、民政、规划、卫生等部门要主动加强衔接和统筹,大力推进“多规合一”,并将2024内容反映到新一轮总规中,在控规中予以定点,增强规划的落地性和可实施性。同时做到(选址新建和设施改造等)建设模式的兼容,(公建民营、服务外包等)合作模式的兼容,(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紧急援助、精神慰藉和文化娱乐等)需求模式的兼容,最大程度适应和满足不同层次、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
二、?强化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审查和建设监管。
在规划方案审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中的要求,核实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模。
1、?在新建居住小区中落实养老设施配建要求。新建居
住小区应按省市相关文件要求配建养老用房,并从三个环节予以把关。首先在土地出让前,要求地块的规划方案充分考虑老年人的身体机能和行动特点,打造“适老型住宅”。社区服务用房按照建筑面积每百户不小于20平米的要求统筹设置。为方便老人,还要单独设置交通出入口,对周边居住区开放。其次在小区规划方案审查时,认真审核,在施工图中予以落实;最后在小区竣工规划核实时严格核查,确保社区服务用房与居住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2、对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可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共建共享。
3、在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的同时,跟踪监督建设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确定的用途,不得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使用不走样。
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1.城乡低保成效显著。__市全面深化城乡低保管理工作,启动了新一轮城乡低保对象的动态清理工作,全面落实了低保动态管理机制。1—5月全市共新增城市低保 599户629人,减员376户391人;农村低保新增 1517户1821 人,减员739户1098人,月人均补助标准城市达 215.8元、农村达116.9元,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787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城乡医疗救助稳步推进。进一步完善了大病医疗救助体系,建立了“一门受理、协调办理”制度,将全市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授权给入驻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民政局窗口受理登记,方案形成后与社会救助股共同办理好大病医疗审批工作,简化了救助程序,提高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率,扩大了救助对象覆盖面。一季度,城乡居民大病医疗累计救助 1825人、264万元;救助精神病患者新增37件,继续治疗 89件。资助民政对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市医疗保险,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3.养老服务事业建设工作。以条件成熟的农村乡镇中心敬老院为依托,建立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个,开展农村社会养老服务。重点支持新增民办公办养老机构床位300张、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150张;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10个。为推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采用政府向各类养老服务组织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市27260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已将民生工程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社区、敬老院等,正在组织实施。
1.红军烈士纪念园建设。拟建设烈士纪念园一座,建设面积75亩,计划总投资9800万元。墓区部分等一期工程于20__年9月开工建设,现投入资金6450万元,完成了工程量80%;纪念碑、纪念广场、入园梯步等二期工程已完成造价评审等前期工作,力争6月可完成招标并开工建设。
2.__市康之源养老养生基地。计划建设养生养老基地一个,建设面积45亩。目前,重庆庚立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正在与政府协商中。
3.__市__养生保健基地建设项目。计划建设国际康复调理中心、国际会议中心、养生接待中心等40万平方米,拟建养老床位0.3万张。1-4月累计完成投资1.6亿元,目前已完成酒店 2号楼桩基施工,并修建完成承台,确定温泉设计公司,对酒店和温泉进行细化设计,道角弯路段完成酒店方向主体,基本完成整体工程的50%,确定多项酒店配套设备提供商,并达成初步协议,完成排水沟的建设工作。
4.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15年__市下达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3.5亿元,上半年确保完成任务1.75亿万。民政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项目办公室,结合__民政实际,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方案、倒排工期、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经过努力,1-4月基本完成了固定资产投入2亿元。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党代会、人代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层层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强化安全监管、隐患治理、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二是排查治理工作。我局定期或不定期地加强对福利企业、光荣院、农村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殡仪服务站、救灾仓库等部门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治处理措施。
一是明确责任。细化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职责。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主体,实行“分责、明责、定责”措施,实施责任分解,细化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责任;并分层签订责任书,实施党员干部监督、群众监督和服务对象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把责任制工作列入年度党务公开、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内容,实行“考责、督责、问责”举措,开展对落实责任制工作的重点考评、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加强落实责任制的动态管理和跟踪督查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法规教育和廉洁从政道德教育,把《廉政准则》、《__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__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与执行
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简称《两个办法》)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学习的主要内容。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主要通过典型案例学习、分析,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严于律己,切实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三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认真执行市效能办各项文件和规定,在机关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外出登记备案制度、值班制度等制度;在服务规范方面,进一步细化本局《机关效能建设七项制度》;在工作纪律方面,严格执行规定,全面提高现代民政建设效能。
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一是推进设施建设项目。指导完成33家镇街和村社长者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灵隐街道养老院、周浦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等设施的建设任务,优化设施运行管理水平。照料中心实现城市社区服务全覆盖。二是实施健康签约项目。协同做好为4000名以上的失能、孤寡等重点特殊老人提供签约家庭医生健康服务工作。三是完善智慧养老项目。重点推进孤寡老人“照护宝”计划,规范“老年手机”发放管理工作,开展老年人智能应用培训。四是落实家庭支持项目。为失能、失智老人家庭提供照护技能、心理疏导、喘息服务等多方位支持,全面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五是开展文化养老项目。办好敬老月主题系列活动,大力推进老年电大等老年文体教育事业。另外,精心做好历年实事项目“回头看”工作。
一是完善社区复合治理机制,深化“三全十服务”社会管理服务模式创新。具体是四个“推进”:加大分类指导力度,因地制宜,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进“三型”社区建设深化完善;通过创新社区治理体制,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三社联动”,深化社区减负增效、完善村务民主公开,推广民情观察室、社会工作室、邻里之家等,推进基层职能转变、社区自治和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通过完善“一口式”事务受理系统、综合事务岗建设、“全能”社工培养等,推进社工队伍能力提升;通过社区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互动治理等信息平台的打造,打响智连线、惠生活、快服务等品牌,线上线下结合,延伸拓展“三全网”功能,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二是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支持规范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关键是强化“三社联动”机制,具体抓好五项载体:做好年度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注重项目督导和绩效评估;在古荡街道试点开展社区微公益创投活动,激发基层社区社会组织活力;实施“益心沙龙·同行”项目,计划开展50次西湖益心沙龙,强化社会组织督导服务,提升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水平,深化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名录库,加强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绩效评估考核力度,重点培养扶持为困难弱势群体兜底保障服务的社会组织;强化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并依法登记管理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牵头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发挥资源整合、服务监督、评估反馈等功能。加快镇街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建立镇街“三社联动”观察点。
一是市场化。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养老服务业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公建民营、民办公助,鼓励民营资本进入,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引导老年人形成正确消费观念,带动老年产业发展。加强养老服务市场监管。
二是社会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逐步实现“政社互动”。以需求导向,运用社会力量,鼓励引导优质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民政相关工作,提高公共服务工作的整体效能。深化老龄“三项创建”,推进老年友好城区、敬老文明号和老年宜居环境示范点建设,营造社会养老的浓郁氛围。
三是专业化。加强专业管理,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制定等工作。培育专业队伍,提高养老护理员、专业社工师等持证比例,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提高为民服务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是坚持保基本,规范困难人群帮扶救助工作。探索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平台,确保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公开。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夏送清凉、冬送温暖”等访贫问需活动,探索开展困难群众心理辅导工作。健全困境儿童福利制度,建立困境儿童排查和应急援助网络。
二是坚持重督导,健全社会事务长效运行模式。指导避灾安置场所建设,丰富救灾物资储备,开展5·12专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做好清明冬至等传统祭祀节日的安全管理工作,以规范经营性公墓经营行为和杜绝乱葬乱埋为重点,提升殡葬管理水平。根据全区墓葬现状,会同林业、环保
等部门研究散坟治理方案,巩固国家级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落实福利企业管理要求,做好实地检查和月度资格认定工作,协调落实优惠政策。三是坚持强机制,提高公共事项办理质量效率。规范社团登记备案、年检年审、日常检查等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监管力度。简化审批流程,建立内部流转机制,为社会组织登记提供便利。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扎实做好地名审批命名、地名清理整顿、平安边界建设、数字城管办理等各项工作。加大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力度,建立健全镇街部门沟通联动机制和督查通报机制。
四是坚持优服务,提升民生需求满足供给能力。巩固和发展双拥模范城区创建成果,在科技、教育、法律、文化等多领域完善双拥共建形式,提升接收安置效率和服务管理水平。做好特殊节日婚姻登记工作,加大婚姻家庭辅导力度。探索慈善项目化运作方式,规范慈善资金筹集和使用。加强中福在线大厅日常服务管理,确保稳妥运行。
一是加强党的建设。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和各级党委的要求,常态抓好民政系统内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廉洁自律,竭诚为民,营造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是加强“法治民政”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强化程序意识、法治意识。发挥规划引领、政策引导作用,认真编制民政、老龄“十三五”规划,贯彻落实省市民政法规政策,研制出台我区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新政,切实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注重加强对民政各类资金的监督和绩效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发放程序,做到公正规范。从履行法定职责的高度出发,全力做好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三是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完善社工队伍日常管理指导性规范,加强教育培训、服务管理等工作,关注社工身心健康,做好心理疏导、压力缓解等工作。落实社区工作者、养老服务、帮扶救助等年度培训计划,提升一线工作队伍业务能力和素质,积极整合基层工作力量,努力打造“专业、创新、实干、效率”的民政工作队伍。
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一、总体目标
2024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推进全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迈入长效机制建设新阶段,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的晚年生活,促进社会对养老服务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清除攻坚行动。指导养老机构对照32项《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检查指标及整治建议》,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列出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清单及隐患清单,并通报相关部门,采取专门措施,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年底前全部整治到位,隐患全部清除。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养老机构,责令停业整顿。
(二)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达标工程。要组织养老机构对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开展自查自纠,提升服务质量;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公布达标养老机构名单,督促指导不达标养老机构整治提升。
(三)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以《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十项规定》为标准,深入开展问题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治。会同消防部门对养老机构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制发《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督促整改。
(四)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程。推动《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改造升级照护型床位,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确保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
(五)社区和居家养老方面,新建裕兴花园、文轩佳苑两个小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和古城社区的日间照料中心。2024年12月底完成建设。
(六)按照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管理办法和细则,对新建养老机构,以评定流程、申报条件、评定细则和注意事项为重点,进行培训指导,通过星级评定推动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