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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龄化解决方案(优选5篇)

2024-07-10 00:02:02活动方案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农村老龄化解决方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农村老龄化解决方案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随着社会转型和人口老龄化发展,我国农村传统养老模式面临人口老龄化加速、家庭保障功能弱化、农业经营风险增加的挑战,而已有泊讲寸社会养老保险方案因存在保障水平低、农民参保积极,h}.不高、政府责任缺失等问题,因此依据立法先行、明确政府责任、城乡街接等原则,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进行重建,足解决我国农村养老问题的才氏权出路.

随着老龄俗良潮的汹涌而至,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正是看到农村养老面临的巨大挑战,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使广大农瞅旨够老有所养,是我国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面临的挑战

我国现阶段农村养老,依然是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占主导96%的农村老年人主要靠子女和其他亲属供养。家庭养老模式是和传统农业社会的发展水平相适应,建立在土地保障的基础上,靠家庭成员的代际支持进行养老。虽然一些经济发达的农村如河南省实行了集体养老,但是就全国农村看,家庭养老依然是农村占主导地位的养老模式。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家庭小型化趋势的出现,使得农村养老供给和需求严重失衡。

1、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农村养老需求增加

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为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6.96%,按照国际通行的老龄化标准,印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超过10%和7%,我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阶段。到2005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近1.4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达11%。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农村人口的老龄化速度超过城市。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2000年我国农村65岁及以上的老龄人口占农村人口的7.36%,而城镇同一指标为629%

近几年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人口比重下降,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我国农村人口比重占57.01%。但是农村老年人口占全国老年人口的71%,是城镇老年人口的两倍多。据预测,到2030年,我国农村总人口将这到6.39亿,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将达到17.39%,而城镇同一指标为13.1 %。老龄化加速发展,农村老龄人口绝对数量庞大,其养老问题解决得如何,不仅关系到一个庞大群体的生活质量,而且关系到社会稳定。随着农村老年人的平均寿命不断延长,农村老龄人口出现高龄化。随着年龄增长特别是超过75岁之后,老年人口健康状况有所恶化,自理能力下降,他们更多地需要日常护理、生活照料和社会月浸务。而许多农村老人并不具备维持生计的充分收入。

2、社会变迁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使得家庭保障功能弱化。

由于城乡经济发展的长期不平衡,农村人口特别是青壮年人口大量向城市流动,2003年农业部调查显示,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达9820万人,这种转移使农村家庭养老应有的凝聚力逐渐降低。生活上的长期分离使得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感情纽带逐渐变得松弛,子女尊老敬老的观念弱化,加上外出打工者面临工作上的压力和居住上的空间分离,他们无暇顾及在农村的父母,留守老人孤独感增加。

我国上个世纪70年代末开始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在控制人口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生育率的下降,也使得家庭子女减少,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4-2一和4-2-1家庭结构开始在农村出现。而能够提供养老保障的家庭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大家庭,即三代或者四代同堂的家庭,随着社会变迁,大家庭正在瓦解,家庭小型化使成员间的相互保障能力弱化,给下一代的养老和照料都带来沉重压力。

3、土地收益偏低、农业经营的风险的存在使家庭养老缺乏持续的经济来源

改革开放趁灯舌,农村城镇化及乡镇企业的发展,使得一些农田被占用,再加上农村人口的绝对增加,使得人均耕种土地面积不断下降,加上农地处于分散经营状态,阻碍了土地经营的规模化,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削弱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土地收益长期低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具有一定的波动性,在经济衰退或者调整时期,土地收益面临着市场风险。我国还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市场风险加上自然风险,使得传统的建立在土地保障基础上的家庭保障模式,缺乏持续的经济支撑,难以承受养老的重担。

二、我国现存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陷入困境

上个世纪中期我国就开始探索性地在农村建立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1992年民政部颁布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这套方案采取自愿参加与政策鼓励相结合的方针,采用的是累积式的个人帐户模式。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陷入停顿状态。这套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虽然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在运行中暴露出很严重的缺陷。

1、共济性差、保障水平低

农民社会保险是以县为统筹单位,在一个县范围内,各项与社会保险相关的统计指标差别小,使得这套保险制度共济性差。按照《方案)规定,农村可以交纳保险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祝选择2,4,6,8.....20元等10个档次中的一个缴费,由于农村发展水平低、农民对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数地区农民投保时选择2元/月的最低档次,在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情况下,一个农民缴费10年后开始领取养老金每月可以领取4.7元,缴费15年后每月可以领取9.9元(2000.王国军),这对农民养老支出来说只是杯水车薪,即使每个月投保10元也难以保障老年生活。

2、政府和集体作用缺失,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

按照《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规定,农村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上坚持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但是除了对个人的缴费有明确规定外,对集体补助和国家扶持两个渠道并没有硬性约束,多数集体由于经济原因无力或者不愿意支付农村养老保险的补助,政府也没承担起财政支持的责任。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主要是农民个人交纳,这种筹资方式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个人储蓄式保障,失去了保险的“社会性”。因此农民对这项制度缺乏信心,参保积极性不高,到2003年底,参保人数下降5428万,2005年年底参保人数为5442万人。其根本原因是这项制度缺乏强制性和政府责任,和社会保险的本质相背离。

3、资金管理不善,增值乏力

在1998年以前,我国的农村养老金的收缴、保管、运营和发放全部由民政部门一家负责,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1998年移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后,在管理体制上也没有实质的变化。由于缺乏农保资金的风险防范措施,当县一级政府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时,动用职权挤占或挪用农保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农保资金的安全性无法保证,给以后的养老金发放工作带来很大隐患。

我国实行的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是以县为单位统一进行管理,“主要以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实现保值增值”,由于县一级技术条件差、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资金增值渠道不畅,在实际运作中一般都采取存入银行的办法,农村养老保险资金增值乏力。

此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案在制度设计上,缺乏和我国现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障方案的衔接性无法有效地解决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后的养老问题,也无法解决目前已存在的“准城市人”即农民工今后的养老保障问题。

三、重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途径

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正承受着需求决速增加和供给萎缩的双重压力,现存的农村社会保险又存在许多自身难以修正的弊端。如果不尽决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到21世纪30年代人口老龄化高峰时,广大农村老人的生活无以为继,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也无法实现。考虑到我国目前的社会发展实际和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具有的长期性,必须依照以下原则重新建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1,“立法先行”,确保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法可依

立法先行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社会政策和国家制度安排的表现,也是实现养老保障的重要保证手段。发达国家基本是在建立养老保障之前就进行了相应的立法,英国、德国、法国、美国等国家都有社会保障法和专门的养老保险法。我国修改后的宪法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取物质帮助的权利”,但是到直到目前为止尚无一部综合性社会保障法律,也没有一部单独的养老法,2024农村养老问题法律规定散见于《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继承法》、《保险法》、《民法通则》等,容易造成彼此的不协调,难以形成权威性的社会保障立法体系,社会保障实施机制也相对弱化。依据宪法建立社会保障立法体系,包括最高层次的社会保障法和单独制定和细化的农村养老保障法。有了法律体系,制度的建立、资金筹集与管理、保险金的发放等方面都能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运作会更加法制化、规范化,才能为这一制度的稳定和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证。

2、明确政府责任和权力制衡原则

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无论从公民权利还是促进社会稳定的角度看,政府都应该承担对农村老年人口提供社会保障的责任。政府既是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推行者,也是制度的监管者,具有确保养老保险资金安全性和收益人权益的责任。同时,在资金筹措上,政府也应该分担相应的比例。明确政府和集体对农民养老保险投入的最低限额,明确缴费比例,使国家、集体承担的责任更加清晰化,这样农村养老保险才能体现出社会再分配性质。

为了避免资金流失,确保资金安全,必须对保险资金有效的监管。管理上必须适度集中,建立省级的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可以避免}t于的县级统一管理存在的基金规模小、增值剩直不畅、管理成本过大等问题。将基金的投资运营与一般经办业务分开,充分利用资金规模和专业人员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以财、政、事三权分立的制衡机制,确保资金运营机构的专业性和政府监管的有效性。-

农村老龄化解决方案范文第2篇

1、高热心老龄事业,认真贯彻党的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努力钻研老龄工作业务,并联系当地实际,开创老龄事业新局面,成绩显著。

2、密切联系群众,积极支持,促进老龄事业的发展,关心老年人的疾苦,兢兢业业为老年人服务,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事迹突出。

3、上级老龄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完成出色

热心老龄事业 洒下一片深情

--中共扎赉特旗委书记刘振财同志抓老龄工作先进事迹

刘振财同志自XX年担任中共扎赉特旗委书记以来,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关注老龄事业的发展,在紧张忙碌的工作中,他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上心上手,亲力亲为,始终把老龄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创造性地开展老龄工作,切实解决老龄问题,坚持不懈地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使全旗的老龄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他在扎旗老龄事业发展的进程中倾注了心血和汗水。

一、用战略的眼光看待老龄工作,建立老龄工作保障机制

老龄工作既是凝聚中华民族的精神力量,也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物质力量。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是党中央、国务院面向新世纪作出的重大决策。目前,扎赉特旗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7万人,而且空巢家庭日益增多,家庭养老功能弱化,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已成为一个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他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老龄工作的重要性,未雨绸缪,突出抓早。为切实加强老龄工作管理,他亲自担任老龄工作委员会领导和老年大学筹备委员会名誉主任,经常召开老龄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本旗老龄工作任务。做到了有专门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使扎旗老龄工作上下贯通,纵横有序,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建立健全特困、高龄、残疾、空巢、百岁老人资料档案,加大帮扶和求助力度,每年他都要多次深入基层调研老龄工作,解决老龄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用务实的精神推动老龄工作,积极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

他热心老龄事业,关心老年人,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受到老年人的广泛赞誉。今年他及时组织召开旗委常委会和相关会议,形成了启动社会福利院和光荣院的决议,目前社会福利院和光荣院正在筹备中,“两院”的建成将有效解决扎旗养老问题。努力提高老年人生活待遇:一是对90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年发放600元的生活补助金;二是对60岁以上老人发放老年人优待证;三是农村老年人全部纳入医疗保险,乡镇以上医院均为老年人开设专门的门诊,设立专门病室和病床;四是在农村低保工作中,优先照顾生活困难的60岁以上老年人。特别是扎赉特旗属于国家贫困旗县,在地方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投入100多万元改建和扩建了全旗敬老院。以上种种措施使老人们最低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

三、用积极的态度开展老龄工作,大力弘扬尊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

做好老龄工作,加强宣传动员,增强全民的老龄意识、养老意识和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尤为重要。刘书记特别重视老龄工作的宣传,近在他的动议下,将《老年法》和《条例》的学习纳入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育范围,将老龄宣传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的活动组成。通过广播、标语、板报、座谈会、文艺演出等多种宣传方式,向全旗群众广泛宣传人口老龄化,宣传老年人的重要社会价值。同时大力弘扬社会上尊老、养老、助老的先进事例,谴责社会上歧视、虐待,甚至伤害老年人的不良现象,在全旗树立起了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营造了敬老维权的良好氛围。

四、用丰富的文体活动助推老龄工作,充实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为了焕发老年人青春、发挥老年人的余热,刘书记要求全旗各级干部和老年协会工作人员,大力鼓励老年人参加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常年组织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和文化娱乐活动,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我旗现有老年秧歌队、门球队、柔力球队,只要有重大节日,都有老人们身着彩服,载歌载舞的身影,展示了老年人的风采,舞出了老人们对生命的热爱。一年一度的全旗各乡镇“农家乐”杯和各村嘎查的“村村乐”杯门球赛以及柔力球、太极拳、大秧歌表演,已经成为全旗老年活动的品牌赛事。目前194个嘎查村已有70%建立了老年人体育组织。

在老年人文化阵地的建设上,刘书记也舍得下大力气投入。新建1050平方米的活动大楼,极大改善了老干部的活动环境。中心设有棋牌室、图书阅览室、乒乓球室、健身房、门球场和网球场等各类文体活动场所10余个,可同时容纳400人活动。内设书画、棋牌、乒乓球、门球和综合文艺5个委员会。坚持做到“天天有活动,月月有比赛”。每年举行12次以上的大型比赛。近年来,扎旗老干部门球队在全盟门球赛中多次获得冠军,曾代表自治区参加全国老年门球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年思想政治工作,我旗以做实、做细、做活、做深为原则,每年至少三次组织老人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农牧民法规知识读本》等内容,通过开展政策、形势、民主与法制,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增加了法制观念,划清了科学与迷信、文明与愚昧的界限,提高了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积极引导老年人在全旗经济社会建设进程上发挥余热。

五、用深厚的情感倾注老龄工作,无微不至的关心老年人健康

他一直把关爱老年人、关心老年人的身体健康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为了落实“老有所医”,我旗每年给老人们出钱做定期体检。对于患病老人,我旗都进行慰问探视,病情严重的,我旗还积极组织捐款,为解决医疗费出力。同时每逢重阳节、春节等节日刘书记都要下基层走访慰问老年人,送去慰问金或慰问物;积极协调2024部门,动员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养老场所,让更多的老年人提供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环境。

在刘书记的关心支持下,如今的扎赉特已形成了深厚的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推进了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大爱无声—追记全国老龄工作先进个人任建林“无论遇到什么事情,只要你把它放在群众利益的天平上,就能掂量出它的分量。”

20年一如既往,20年兢兢业业,这需要一种怎样的精神?我们从任建林仅仅50岁的生命轨迹里找到了答案,那是对老龄事业的忠诚、对老年人执著无私的爱。

1987年,30岁的任建林调入山西省晋城市老龄委工作。尽管许多朋友劝他换单位,但他笑道,工作哪有贵贱之分?干任何工作都得有一种精神和一个好的态度。

任建林是一个专心的人。初到老龄办时,领导安排他从事文字材料写作工作。然而这让“先天不足”的他犯了难,因为14岁时父亲去世,母亲要拉扯6个儿女长大,他不得不在15岁时离开学校到工厂上班。尽管后来在部队自学了一些文化知识,但他对公文写作接触得不多。为了胜任工作,他自费购买书籍学习。有时,为了写好一个材料,通宵达旦,反复修改,眼里常布满血丝。那时他刚结婚不久,每当妻子甘贺荣有所抱怨,他都耐心解释。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快,任建林的努力就得到了认可,他撰写的经验材料经常被国家级或省级老龄刊物发表。

任建林是一个用心的人。挑起大梁后,他几乎没有休过一个完整的礼拜天,一年里有200多天在基层、在老年人家中度过。他走遍了晋城市的6个县区,70多个乡镇,1000多个行政村,走访过几千户老年人家庭。每到一地,他都要同党政分管领导交换意见,同老年人促膝谈心,同当地老龄干部探讨工作。经过不懈努力,他探索性地提出了“五有”、“两地”农村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模式和标准:在小康村要建立“五有”,即有老年活动室、有尊老敬老制度、有养老补贴金制度、有老年福利基金和老年创收基地;在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村,要建立“两地”,即有老年活动基地和养老创收基地。

他还在实践中建立了检查、验收、考核奖励制度,解决了农村老龄工作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这一制度的提出和推行,使基层老龄干部理清了思路,老年人得到了实惠,基层老龄工作也充满了生机和活力。晋城的经验得以在全省推广,当时的全国老龄办领导对此高度评价道:“这是农村老龄工作的创举!”

献爱心敬老一条街、趣味游园活动、医疗助老活动、孝心经验交流会……为了营造尊老敬老的氛围,任建林东奔西走,找政府、进企业、拉赞助,做到了每年一项大活动,年年都有新花样。

任建林还是一个有心人。他身上总装着个小本子,把工作中的问题、难点、经验一一记录下来,20年竟有了几十本。他编撰出了反映晋城老龄事业20年发展历程的《晋城老龄工作》(一、二),并创办了《老龄问题研讨》,编发晋城老龄工作信息。

“全国老龄工作先进个人”、“山西省老龄工作先进个人”、“山西省十大老龄工作先进个人标兵”……任建林对老龄事业无私的爱,无愧于这些称号。

“干老龄工作必须带着感情。大凡老人找上门来,都是下了很大决心的。如果我们态度不好或将他们拒之门外,就是伤了他们的心,也就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任建林对老年人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20年来,经他亲自接待和处理过的上访老人就达100多起,没有一件搁置,件件都得到了落实。1996年,阳城县气象局一位老同志因房产问题与儿子闹得不可开交,把儿子告上了法庭。任建林闻讯,立即驱车找到了这位老同志。倾听了老人的诉说后,他把老人的儿子和其他亲属召集起来,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终于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事后,老人逢人便说:“是任主任给我晚年生活带来了幸福!”

特困老人的冷暖一直牵动着任建林的心。在一次慰问泽州县一位特困老人时,看到老人居住的危房和破烂不堪的被褥,他眼里涌出了泪水,回头对乡里和村里干部说:“不能看着老人挨饿受冻。”临走,他悄悄从自己身上拿出300元钱塞给老人。乡里村里的干部随即召开会议,将老人作了妥善安置。为使晋城救助特困老人形成长效机制,他争取领导支持,建立了高龄特困老人救助基金,并列入了财政预算,市级为20万元,县级为10万元,解决了老人的后顾之忧。

一次性救助固然能解决老人的燃眉之急,但如何能使困难老人脱贫?经过较长期思索,一个“造血”方案在他的脑子里形成了。于是,一个“开发式”扶贫助老的方案开始在全市启动,在陵川、高平、泽州、阳城、沁水等县(区)实施了种植土豆、养兔、养羊、栽桑养蚕、养蜂等项目,并为困难老人家庭扶助两只成年母羊,母羊生小羊,这项工程使老人有比较固定的经济来源,从而达到脱贫的目的。

任建林成了老年人特别是困难老人的家中常客,他经常和同志们讲,尽管老龄办没权、没钱,甚至在许多人眼里无足轻重,但我们不能自暴自弃,要为老年人多办实事好事,才能体现出我们的价值和工作的意义。在任建林身体力行的带动下,晋城老龄办的同志们都把老人当作亲人对待。XX年8月,在省老龄办组织的《老年法》执法检查中,检查组对晋城市的老年维权工作予以充分肯定,晋城老年维权走在了全省前列,成为全省老龄工作的一个标杆。

“轩儿,你到爸爸的办公室把那些荣誉证书拿回家,那是爸爸最贵重最珍贵的东西,这也是爸爸留给你最好的财产。”

XX年元月,任建林好不容易抽出时间陪妻子去医院,在妻子的坚持下,他也做了一次系统的检查。检查结果却如同晴天霹雳,任建林得了癌症!

任建林先是惊讶,转瞬冷静下来,强打精神对妻子说:“没事,怎么也能活个三五年,我要为老年人干的事还多着呢,老天爷还舍不得剥夺我这个权利呢。”于是,他进一步上紧了工作的“发条”。

在上海进行了两次介入治疗后,他的病情得到了控制。回来后,没休息几天,他又到了工作一线。

4月份,他到太原参加了全省老龄工作会议。随后,又主持召开了全市的老龄工作会议,对老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5月份,他深入泽州县李寨乡启动了“两只羊”扶贫助老工程。

6月份,他亲自到阳城县凤城镇启动了“医疗助老”行动。在启动仪式上,他的病情恶化。

7月份,病魔逼迫他再一次住进了医院。然而这次,他再没能走出医院的大门。

同事们一有空就到医院看望他,他却每次都要询问工作的情况。

儿子任轩在看护他时,专门给他讲笑话,他像孩子似的听着,突然,他让儿子拨通市老龄办的电话,说有个事没有交代清楚。儿子再也忍不住,抱着他大声痛哭。

专门来看他的老人尽管心里难受,也只好装出笑脸。任建林像没事人一样,和老人拉家常,并祝福老人。走出病房,许多老人老泪纵横:“老天太不公平了,怎么叫这么好的人得上这种病呢?”

10月20日,任建林将妻子和儿子叫到跟前,说:“我感觉自己的时日已不多了,我这一生感觉很值得,没有白付出。我生病期间有这么多人关心我,你们要懂得感恩……惟一遗憾的是对不起你们娘儿俩,没能好好照顾你们!”这时,妻儿早已哭成了泪人。

他住院期间,儿子大学毕业后的就业问题成了妻子心中的一个结。经过多次试探,她终于鼓起勇气让任建林给组织写一份信,希望将来孩子毕业后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组织上给予一点照顾。

话一说完,看到沉默的任建林,妻子马上后悔了:“我只是随便说说。”看到儿子企盼的眼神,思索很久后,他终于拿起纸和笔:“尊敬的党组织,作为一名党员,自己尽管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党的要求还很远。如今,自己不能再为党工作了,但却要给组织添麻烦。我因工作而无暇顾及妻子和儿子,在我生病期间,儿子一直在医院陪伴照顾我,耽误了学业,我有愧于他们……希望组织能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对我的儿子给予照顾,我死而无憾。此致,敬礼!”没想到,这封信竟成了他的绝笔。

10月下旬,死神终于露出了它的狰狞面目。临终前,任建林用微弱的声音给妻子留下了几句话:我写的那封信你不要给组织,我想走得无牵无挂,不想给组织添麻烦,你一定要给孩子讲清楚,希望能得到孩子的理解。我走后,遗体要火化,一切从简……

10月24日,任建林离开了人世。“爸爸呀,你干了一辈子的老龄工作,怎么最后自己却不能成为老人就走了……”儿子扑在父亲身上哭喊着。

为晋城老龄事业操劳了半生的任建林终于可以“休息”了。他远离了世界,却留下一片爱。2011年我乡老龄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以老年人为本,进一步抓好老龄工作,努力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促进我乡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一、着力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党的十七大的一个鲜明特点。为落实十七大精神,2011年我乡一是继续抓好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从2011年起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全额予以补助,对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其他特殊困难对象,对患大病按不同标准继续由社会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给予救助,对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外,在可报销的药品品种内自负部分医疗费由社会医疗救助资金予以解决,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二是继续完善我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按照“应保尽保,应补尽补”的原则,各村给困难老年人优先安排。三是深入抓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宣传和实施工作,引导农民积极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解决有生之年的生活后顾之忧。

二、继续抓好农村老龄工作,推动农村老龄事业加快发展。

坚持把老龄工作的重心放在农村,造福广大老年人,老年协会是老龄工作的细胞,是各级党政组织联系老年人的桥梁和纽带,坚持把老龄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切实加强老年协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增强老年协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保护,自我娱乐功能。

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各村老年协会是在村党支部和村委的领导下,在本村内开展活动的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保护的老年群众自治组织,我乡行政村规模调整后,从18年村调整为10个行政村,在今年村两委班子调整后,各行政村要通过选举和其它方式产生新的行政村老年人协会组织。

二是继续抓好农村老年活动场所,要把老年活动室建设统一纳入村建设规划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进行。把抓好农村星光老年之家与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有机结合进行。把抓好农村星光老年之家与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有机结合,我乡青田、章坑、方家畈、聚璧、燕坑、六联、富文力争创建市级示范型的星光老年之家,去年落实的星光之家今年争办省级星光老年之家。

三、继续抓好农村老年人的居家养老工作,根据本村的实际和老年人的特点,研究如何养老的方式,安排好居家养老的服务,安排好子女外出打工的和空巢老人的生活。

四、继续抓好老年人维权力度,深入广泛,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老年法》和《浙江省老年法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国务院《2024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和出台新的《淳安县老年优待办法》及时了解和掌握在贯彻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2024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各项内容落到实处,抓好老年维权,处理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各村安排好60岁以上做优待证的照像和做证工作,做证率达到95%以上。

五、继续抓好老年文体活动

一是抓好老年电视大学的招生工作,让更多的老年人走进这所没有门槛的大学,入学率要求达到5%以上。二是抓好乡村经常性的老年文体活动,采取不同形式的保持一年四季不间断的活动,尽早安排好二十一个老年节的各项庆祝活动。

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发挥作用。

各老年协会,要加强学习增强自我修养素质和业务能力,热爱老年工作,提高为老年人服务的自觉意识。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实际埋头苦干,多做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推动我乡老龄工作健康发展。

金顶街三区2011年老龄工作思路

2011年金三区社区老龄老体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今年社区的老龄工作继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做好老龄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从社区的自身特点出发,围绕“六个老有”为创新工作载体,加强社区老龄工作建设,提高社区老年人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满足社区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和“六个老有”工作目标,紧紧围绕金三区老龄工作的的实际情况,具体做好如下工作:

一、建立老龄法律咨询工作站。以加强老年维权工作为重点,聘请律师定期来社区开展咨询,切实做好老年权益保障工作。促进家庭和睦,推进居委会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二、建立社区老年人聊天室。为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使更多的老年人能就近参加社区活动,丰富生活,陶冶情操,更新观念,增长知识。不断加大社区老龄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和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三、加强现有的老年书画社和社区老年合唱团的管理。为鼓励社区老年人积极参加老年文化、教育、体育等社区活动,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大力宣传老龄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在我社区逐步营造敬老、爱老、助老、老年人自娱自乐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不断加大社区老龄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和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健全老年福利设施和服务网络,切实做好各项敬老服务工作,制定好社区敬老服务制度及措施,认真做好关系老年人切身利益的服务工作,贯彻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继续做好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和发放工作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在新的一年中,我们在街道老龄委的指导下,在社区党委、居委会的高度重视下,健全机构、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服务到位、维权落实、宣传广泛、建档规范、在社区中努力形成敬老、尊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朱林镇总人口35197人,60岁以上老人7183人,占总人口的20%。老龄工作坚持建立健全老龄工作机构,加大对老龄工作的宣传力度,围绕六个老有工作目标及年初工作目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明生活,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大力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养老的良好风尚,从整体推进我镇的老龄工作的开展。

健全组织网络,明确目标责任。今年乡镇合并后,镇党委政府就立即调整成立了老龄委班子,由一名副书记兼任老龄委主任,并指定专人负责老龄工作。对各村老年协会也作了相应调整,将部分年富力强热心老龄工作的老同志充实到老龄工作战线上来,各村有一名得力干部分管老年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老龄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我镇经常组织老年协会会长、村干部进行培训和学习,以提高老年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和理论水平。学习的内容有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老年法》、《赡养法》,全国老龄委主任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全国老龄工作第九次全体会议的讲话的部分内容,充分认识到加强老龄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

积极贯彻实施《老年法》,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农村老年人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关爱与帮助,我们将《老年法》、《赡养法》的宣传扩大到中青年阶层,协调司法部门及2024部门建立老年维权组织网络,加大涉老案件的执法力度,加强对老年人的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对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申诉案件做到及时优先审理,大力表彰敬老养老助老的先进典型,同时选择一些反面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爆光,从而增强了全社会的敬老养老意识,教育群众自觉履行敬老养老义务。

组织开展文明健康的老年社会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除积极组织参与市老龄组织的各项活动外,将利用九九重阳节、敬老日组织慰问80岁以上老人和敬老院孤老。并举办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加强老龄工作调查研究,开展对特困老人的救助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老年群众,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是做好老龄工作的前提,下半年我们将积极组织各村老年协会的工作者,围绕老年工作的重点、难点和老龄事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研究。对部分子女因自身患病确实丧失赡养能力的家庭,为民政部门提供依据和建议,给予他们最低生活保障,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对以前签订的赡养协议的执行给予监督实施,并不断加以完善,并鼓励老年人老有所为,做一些力所能及,对社会家庭身心有益的工作,为创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自己的余热,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引导他们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规范,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生活生命质量

2024榴园镇老龄工作的调研报告

榴园镇地处城区西部,辖54个行政村,5.2万人,60岁以上老人5665人,其中70岁以上老人2920人。近年来,镇党委、政府根据省、市、区2024老龄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老龄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以“抓好四个落实,实现六个老有”为目标,不断完善老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强化服务,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推动老龄工作再上新水平。XX年我镇北孙庄村被评为国家级老龄工作示范村。

一、工作实绩及基本经验

(一)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农村敬老、爱老的社会风尚,普遍提高农村老龄意识。一是把宣传贯彻《老年法》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召开动员大会及座谈会,将《老年法》列入"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把宣传贯彻《老年法》纳入当年的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老年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把中青年及学生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实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大力宣扬子女孝顺父母、社会力量兴办老年事业、老年协会开展活动,以及党政领导重视老龄工作等方面的典型。

(二)进一步抓好农村五保老人供养工作。五保老人是农村老年人中最脆弱的一部分,他们无儿无女,其生活保障,也只能由政府和社会提供。2011年榴园镇党委、政府把农村敬老院建设纳入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加大了对农村五保老人的关怀程度,投资70万元,对原棠阴乡政府进行改造,建设高标准敬老院,新增床位100余个,完善了娱乐室,改善了伙房,提高了集中供养标准。目前,集中供养老人276人,全镇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对广大农村的五保供养政策进一步得到了落实,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改善,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日渐完善。

(三)、因势利导,发挥余热,大力支持老年人参与新农村建设。根据老年人的特长,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老年人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在经济建设方面,组织有一技之长的老年人为各村经济发展出谋划策,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在“平安创建”方面,组织夕阳红义务联防队,有效维护了农村治安;在解决邻里纠纷方面,充分发挥老干部、老党员、老族长等德高望重的积极作用,解决居民纠纷,化解家庭矛盾,有效地减少了不安定因素;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特别是近年来创建“文明生态村”中,一大批老年人自发地组织起来,义务清扫街道,运送垃圾,北孙庄村左家荣老人主动担任村主要街道的清洁工,维护了道路清洁。在青少年教育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老年人的优势,组织“三老”人员对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并对失足青年开展结对帮教,取得良好效果。广大老年人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已成为建设新农村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养老投入低,目标人群的覆盖面过窄;保障水平低,不能真正起到社会保障的作用。

(二)、老年需求得不到满足。农村老年人经济自养的能力不足甚至低下,其他亲属在家庭养老中的作用很小;农村老年人身体不健康的比例高,感到生活无人照料的比例高;在农村,仍有一定数量的因种种情况时常感孤独,无处无人诉说心事。

(三)、部分农村家庭生活质量低下,赡养形式简单,子女负担加重。

农村老年人的问题一方面制约着农村的现代化进程,影响农村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过分的依赖家庭养老所造成的结果易导致养儿防老的陋习难以剔除,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出现困难。因此,设法解决好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解决老年人问题的主要对策

针对榴园镇老年人的主要问题,建立完善的养老体系已刻不容缓,建立主要包括以家庭养老为主体,加强老年人自我保障为重点,提倡集体助养和建立社会共养为保障的养老体系。

(一)强化子女的赡养义务,建立家庭养老体系。中华民族历来有赡养老人的优良传统,在社会主义制度下, 赡养老人不仅仅是子女应尽的职责,也是国家法律和政策所规定的公民义务。老龄工作者应当通过宣传、监督,强化子女赡养老人的义务。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有组织有领导地在农村倡导、推行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明确规定赡养标准和子女的责任,确保老年人的家庭赡养,进一步完善家庭养老体系。

(二)鼓励老年人自养。老年人的自养来源主要是两方面,一是年轻时的收入积蓄,二是在老年时仍然有劳动能力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所得。农村老年社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制定具体措施,鼓励老年人自养。如协助地方建立老年人储蓄机构,帮助老年人制定养老计划,发展第三产业,制定优惠政策,为老年人提供劳动就业机会,增强老年人的自养能力。

(三)集体助养。集体助养的主要对象是孤寡老人和困难老人。敬老院是解决孤寡老人和困难老人的经济生活和精神生活、生活护理的主要场所。而我县一些有条件的农村,可以用集体经济建立集体养老金制度,也可由集体经济和一些富裕起来的村民共同出资。

(四)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强调子女赡养和集体助养的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大力发展社会供养,培养通过社会保险养老的习惯。建立基层生活保障制度,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发展相应的养老形式,加强对农村养老保险机构的制度化、法制化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农村老龄化解决方案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起步较早,发展缓慢,而农村地区对社会养老保险又有较强的需求。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为黑龙江省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重要契机。黑龙江省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做好战略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结合起来;落实实施措施。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是黑龙江省落实和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的一个契机。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产粮大省,而且要在2012年实现千亿斤粮食发展战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项惠农制度应该在全省提前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这样更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减少外出人员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劳动力转移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解决农村贫困问题,让广大农村居民真正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享受自己多年支持国家经济发展的回报。

一、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现状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起始于20世纪90年代,1992年民政部制定颁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1994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根据《基本方案》的内容颁布了《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大力推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但由于《基本方案》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加上中央政府机构调整等原因,1998年后,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展缓慢甚至陷人停顿状态。1999年由于国务院决定对已有的业务进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处于半停滞状态,新参保人数锐减。截至2007年底,全省有111个县(市、区),70%的乡镇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截至2007年底农村人口已达1 762. 9万人,仅有184万农民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截至2008年6月末全省共拨付农保基金306. 45万元,涉及到26 892人次,领取保费的有67 568人。目前全省领取养老金的农民中,领取标准每月只有几角钱的占25 %,每月领取五六元的占50%。以阿城市为例,每年续缴率仅为1%,从2000年至2005年阿城市新增参保人数每年为6人。阿城市共有355人领取农村养老金,社保部门每月共计发放2 320. 30元,月人均领取6. 5元,其中月领取养老金超过60元的只有7人。可见,虽然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起步较早,但发展缓慢。

然而,黑龙江省农村地区对社会养老保险有较强的需求。2008年一项对黑龙江省依安县、双城市、五常县、肇东市四个市县的调查显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已经成为增加农民收人之后,农民最想解决的现实问题。农民养老观念开始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变。农村参加养老保险率低,仍受到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农民的养老保险参与意愿深刻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开展。随着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土地保障功能降低,传统的农村养老保障模式已不足以保障农村老人的晚年生活,在农村地区迫切需要建立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国家政策提供重要契机

2009年9月1日,国家出台了《国务院2024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任务目标是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国家为每个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年龄满60周岁时开始领取。

2009年黑龙江省的宝清、宁安、依兰等13个县市区参加全国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使170万农民受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是黑龙江省落实和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契机,全省要结合省情制定好切实可行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进而建立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全省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达到农民生活安康,农业经济快速发展。

三、黑龙江省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

1.做好战略规划。国家规定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4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黑龙江省要力争在2015年实现全覆盖,农村参保居民月领取养老金达到90元,2012年覆盖率达到60%,农村参保居民月领取养老金达到75元,2009年试点地区农村参保居民月领取养老金60元,每年涨5元,做好规划更利于制度实行。

2.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方案,必须遵循国家制定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并结合黑龙江省实际,要区别不同地区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分条明晰试点可能涉及的各个方面的要求、具体实施办法等。同时要特别考虑农村不同群体的特殊需求。农村特殊群体包括三类人:一是农村的“五保”户、贫困户,他们是农村社会救济的对象。二是失地农民,尤其是进人老年的失地农民,他们丧失了劳动能力,又没有了土地的生活保障,成为养老保险制度必须首要针对的对象。三是那些因缺少劳力而陷于生活窘迫的家庭,尤其是无子女在身边照顾的单身老人和老年夫妇应该特殊考虑。四是计划生育户即独生子女户和两女户。按现行“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当其夫妇一方或双方年满60周岁时,可领取每人每年600元的养老扶助资金,该奖励只是杯水车薪。

农村老龄化解决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2024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精神,以改善和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为宗旨,以“六个老有”为目标,本着“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按照创建条件,找准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整体推动我县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县条件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1、县乡党政领导十分重视老龄工作,老龄事业已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能及时协调解决老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老龄工作机构健全,发挥作用明显,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已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3、县乡老龄办的编制落实、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工作人员素质高、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条件好。

4、已形成县—乡(镇)—社区(农村)三级老龄工作体系,信息灵通、指导得力;社区及农村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坚强有力,基层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率高。

(二)老龄政策法规落实

1、县、乡(镇)有老年维权机构,社区(农村)有老年维权组织,有专职或兼职的维权执法与调解工作人员,并能有效地开展老年维权工作。

2、能积极宣传《老年法》,有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各项老年优待政策得到落实。各社会服务窗口和设施均有优惠老年人的明显标志。

3、维权保障工作有力度,有健全的维权工作制度和调解制度,能定期组织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对高龄、体弱和特困老人有较好的法律援助制度或办法,对侵权案件能及时公正地处理。

4、县乡及有条件的基层老龄机构设有老年人咨询、投诉专线电话,对老年人来访工作,做到接待热情,处理及时、办理公道、老人满足。

(三)养老保障水平逐年提高

1、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障的覆盖面处于领先地位,无拖欠养老金现象,老年人的医疗费能获得优先解决;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老年人已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得到基本落实,“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能得到保障;对有困难的老年人有帮扶措施,老人能及时得到救助。

2、各级医疗保健站(所)对老年人均有医疗优惠规定,各基层医疗点均能开展老年健康教育、咨询和体检、监测活动,并建有老年人健康档案或体检记录。

(四)老年服务设施健全

1、政府和社会不断增加对老年服务设施的投入,老年服务设施体系基本形成,为老服务网络运行正常。

2、县有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老年公寓,乡(镇)有老年活动站、老年学校、敬老院,社区(农村)有老年活动室和户外活动场地。

3、活动设施不断完善,有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有严格的管理制度,设施(场地)利用率高。各公共文化活动场所能免费或优惠向老年人开放。

(五)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丰富

1、基层各类老年群众文艺组织健全而规范,能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老年学习、教育活动,老年人参与率逐年提高。

2、老年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活跃,老年人的精神状态良好,能积极发挥老年人聪明与经验优势,在环境整治、治安防范、社区建设、经济发展、教育下一代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发挥得好。

(六)敬老宣传教育广泛深入

敬老、养老、助老教育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县—乡(镇)—社区(农村)均有明确的尊老敬老制度,并能严格地执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都能带头尊老、助老;宣传、教育、文化、新闻等各部门以及老龄委各成员单位都能高度重视老龄宣传工作,敬老氛围浓厚,人际关系和谐。

三、主要措施

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县创建活动每三年评选一次,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治理。本次评选表彰定于年进行。力争首批进入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县行列。当前,我县老龄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急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老龄工作的组织机构不健全,老龄工作制度不完善,二是没有形成良好的全社会关注老年人的工作机制。三是特困老人救助没有保障。对生活有困难的,或因天灾人祸导致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往往得不到救助和帮扶;四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很不健全;五是老年服务设施建设滞后,成为创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县的最大障碍。为力争使我县成为第二批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县,提出以下措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开展创建活动的领导。创建活动是新形势下老龄工作整体推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县、乡、村三级都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德政工程重点抓好,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县委已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充实、健全了老龄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制度,形成了强有力的老龄工作体系,在创建活动中,要注重锻炼、培养老龄干部,并依靠广大老龄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推动创建活动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同时要不断改善老龄工作办公条件,保证经费落实,以确保老龄工作的正常开展。总之,要以此为契机,抓住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提高整体水平,努力推动我县老龄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统筹兼顾,精心组织,把创建先进县活动与创建老龄工作先进乡(镇)结合起来,与社区及农村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基层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是创建活动的基础,创建活动是基层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拓展与提升,只有基层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做好了,做全面了,创建先进县活动才能真正达到要求。为此,要在全县开展创建老龄工作先进乡(镇)活动,在农村继续开展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同时,确定一批有经济实力的单位,帮助农村解决创建经费问题;确定一批县直单位与农村挂钩,帮助农村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在年6月底前,我县农村规范化建设达标村要达到60%以上,社区达到3个以上。并在每个乡镇建成1—3个精品示范村。

农村老龄化解决方案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传统农村养老制度已经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逐步瓦解,现存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由于国家财力支持不足和保险对象错位等原因还不能真正承担起保障农村老龄人廿的重任。因此,要从保障方式、保障水平和法制建设三个方面构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在社会转型的关口,老龄社会的迫近使中国农村养老保障作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日益凸现。由于中国老龄人口的绝大多数居住在农村,按照目前的发展趋势,“中国农村6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比重将从1991)年的6%上升到2030年的13 % , 2040年的19% 。”然而,与我国农村老龄化趋势形成鲜明反差的是:传统社会里的农村养老保障体制不断受到市场经济带来的新道德观念的侵蚀,适应现代社会的保障体制也迟迟没有得到根本上的确立。中国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终的渴望和日益窘迫的保障条件使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不断拉大。中国的农民是弱势群体,而农村中的老年人又是这部分弱势群体中的弱势。加强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建设,保障这部分人的晚年生活,这既是使所有公民都能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根本要求,也是弥合不同社会群体间分配差距,彰显社会公平的历史选择。

一、我国传统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解析

1.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在我国,无论是法律的明文规定还是建立在传统孝文化基础上的非正式制度都要求子女对老人履行赡养义务。因此在新中国建立之前,家庭养老一直在农村养老中占有绝对支配性的地位。即使在今天,家庭养老依然是我国农村的主要养老方式。但是,随着农村生产的社会化、市场化,农村的社会生活也正在发生变化,而且这种变化将日益弱化农村家庭的养老功能。首先,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后,家庭小型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农村家庭负担老人的能力下降。其次,现代价值观念的变化对传统伦理道德也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导致尊老敬老养老观念淡化。再次,大部分农村青年向城镇转移,也削弱了农村家庭的养老功能。另外,我国政府对于家庭养老的实施情况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管理。一方面政府对家庭养老缺乏主动监督,只有法院对养老纠纷案件的仲裁这种被动监督的形式;另一方面,政府对家庭养老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这些因素都导致了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

2.土地养老保障作用降低

1978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取得了土地承包权,此后,农村老人主要依靠家庭和土地来作为自己的养老保障。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也出现了降低的趋势。一方面,家庭承包制使我国农业生产仍然沿袭了传统社会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的农业经营模式,农业生产效率低下,不仅难以抵御较大的市场和自然风险,同时也难以承受生老病死的高额支出。不仅如此,由于长期以来国家尚未改变以农业积累支撑工业发展的传统发展战略,中国农副产品价格一直比较低,所以很多青壮年农民不再依靠土地维持生存,而是向大城市和小城镇转移,依靠打工收人来维持生活。进入90年代,不少农村地区,出现了粮食产量下滑的情况,特别是沿海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甚至出现大面积撂荒的现象。由此可见,土地已经不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以之养老更是奢望。

二、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重构

我国农村传统养老保障制度的瓦解与现代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并不是一个同步的过程。因为制度建立的复杂性,更是由于国家保障能力的制约,新制度建立表现出明显的滞后性。新中国成立后,在1951年和1955年确立了城市企业职工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障制度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6年6月30日通过的《高级农业合作社示范章程》中规定了农村的“五保”制度,据此国家对农村的孤寡老人的生活包括养老问题予以了保障。但除了农村孤寡老人外,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老人都被国家排斥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之外,主要原因是农村人口众多,而国家财政又比较紧张,另外农民拥有了国家给予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获得一定的土地保障。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人口老龄化加快,农村老龄化的严峻性对完善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1986年,民政部在山东烟台开始了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并于1992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颁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确立以“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为基本原则并实行基金积累的个人账户模式,从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人到实践阶段。但这一制度的设计存在诸多不足,决定了根据这一方案不可能在我国农村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首先,国家财政支持不足。虽然确立以“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为基本原则并实行基金积累的个人账户模式,但由于对国家、集体的责任未通过约束性规范加以具体规定,因而在实际工作中,“以个人缴纳为主”则变成了“完全由个人缴纳”,农村养老保险变成了变相的个人储蓄,这种违背了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的养老保障模式严重影响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而在我国城市社会养老保险中,个人只缴纳工资的8%,而拿退休金占原工资的近80%,扣除基金增值因素,可以看出国家、集体对于城市职工的养老保险负担较多。

其次,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险对象错位。根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中规定,交纳保险年龄一般为20周岁至60周岁。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一般为60周岁,这项规定只解决了未来农村老年人,而无法解决当下农村老年人的赡养问题,并且该《方案》中规定:“凡是达到全国和全省农民人均收人的农村居民,必须参加养老保险;凡是已经解决温饱,且基层组织比较健全的地方,坚持政府积极引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凡是温饱还没有解决的地方,暂缓开展这项工作。”这就使没钱缴纳养老金的贫困人口不能获得养老保障,把最需要保障的农村贫困人口排除在外。而且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个人缴费的多少和积累时间的长短,这种保富不保贫的做法,只会让穷者愈穷,富者愈富。

最后,我国在农村实行的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过低。“目前,农村养老保险规定投保对象为20一60岁农村居民,如果一次性缴保费100元,对于现在20岁的人来说,到60岁开始领保险金时,每月能拿到104元;对于现在40岁人来说,每月只能拿到11元;对于现在59岁人说,60岁时每月拿不到1元钱。”由于上述原因,在1998年,全国农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达8 025万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31.4亿元。1999年7月,国务院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决定对已有的业务进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应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 三、构建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着力点

1.统筹城乡养老社会保障制度

统筹意味着再分配。事实上,任何经济发展过程都是一个国民财富分配的调整过程。在我国的工业化过程中,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上的“剪刀差”和其他多种分配方式,“从1952年到1990年,中国工业化建设从农业中净调动了约1万亿元的资金,平均每年高达250亿元”。可见农村为国家工业的原始积累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各种指标皆表明,我国的工业化已达到中期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按国际惯例,应是工业与农业平行发展时期,并随着工业利润的提高,加大工业积累对农业的反哺。世界上其他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也都有农业支援工业,其后工业发展后又反哺农业的这样一个过程。

如果说我国建国后在城乡间的第一次利益调整是服从工业化发展需要,体现了效率的要求,那么改革后城乡间的第二次利益调整是服从于公平的社会发展目标。从长远看,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最终目的就是要逐步消除城乡二元对立格局,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障体制。现阶段我国实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明显的身份特征,国家对于城镇户口的居民和农村户口的居民在养老保险问题上适用差别待遇。而中国政府是全民政府而不是市民政府,国家应当为全体国民提供平等的保障机会。因此消除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城乡差别和不公平待遇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未来发展的必然结果。

2.为农民提供适度的养老保障

尽管世界各国在进行各自社会保障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的过程中存在很大差异,但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过程又有着一些共性的规律可以遵循。其中重要的一条基本要求就是社会保障要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由于社会保障具有刚性特征,“社会保障项目往往能增不能减、社会保障待遇往往能升不能降,否则,便会遭到获益阶层的强烈反对,甚至酿成大的社会危机。1992年我国民政部制定颁发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也明确规定了保障水平与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这一基本原则。因此,我国在目前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且农村人口众多的情况下,应该采取较低的养老保障标准来起步。农村养老保障基本生活,农村养老金只能维持较低的保障水平,农村老人要想取得较高的保障水平就需要靠商业保险、子女资助和个人储蓄等多种途径。在这方面,很多发达国家都有高福利措施导致政府财政赤字增加、通货膨胀、影响经济发展的情况,这是我们应该吸取的教训。

当然这种低水平的社会保障也要遵循适度的原则。这种适度一方面体现在相对性上,即参照城市养老标准和农村现有生活水平制定农村养老保障标准。在相当长时期既不能盲目向城市养老标准看齐,又要在发展中逐步缩小二者的差距。另一方面,这种适度又要体现在绝对性上,也就是说,这个较低的养老保障标准应当能够足以保障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中确定的标准显然过低,对此,国家应当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投资力度。我国目前的做法是“来源于全体公民创造的财富的社会福利的大部分由非农业人口分享。“据资料表明,从社会保障方面的投资力度来看,占全国人口70%左右的农民只占,急数的5% 。”这是有违公平的,无论是城市老人还是农村老人都曾为国家建设作过贡献,政府不仅有为城市居民提供养老保障的责任,也有为农村老人提供养老保障的义务。

3.建立完善的保阵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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