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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价改革方案(甄选3篇)

2024-07-09 22:37:02活动方案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农村水价改革方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农村水价改革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改革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工程管理,盘活资源存量,调动和激发社会办水利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二、所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安全和农民用水利益至上的原则;

(二)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规划指导、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建设和管理的原则;

(四)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实行民主决策,积极稳妥推进改革的原则;

(五)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三、主要目标

通过2至3年的改革,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主体不明确,管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利管理体制,明确所有权,放开经营权,形成自筹资金、自行建设、自主经营、自我管理的发展机制,促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走上市场化运作的轨道,提高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四、改革的范围

(一)总库容1000万立方米及以下的小型水库工程。

(二)设计灌溉面积1万亩以下的排灌工程,或设计引水量1立方米/秒以下的独立引水工程。

(三)设计灌溉面积1万亩以下,除涝面积3万亩以下,总装机容量1000千瓦以下,或单机容量280千瓦以下的机电灌溉排水工程。

(四)小型饮水、供水、水电站、塘堰、堤坝工程和其它小型水利设施的改革,参照本方案实施。

(五)个人兴建的小型水利工程不列入本次改革的范围。

五、改革形式

本次体制改革鼓励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和拍卖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宜包则包、宜租则租、宜股则股、宜卖则卖,进一步明确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

(一)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小型水利工程的个人或组织,作为小型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运行、维修养护、安全保卫、防汛等的执行主体,负有对水利工程进行规划设计、筹资建设、组织施工、使用管理、安全运行、维修养护的责任与义务;同时,应制定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搞好水量统配与灌溉服务,协调好用水户之间的关系。

(二)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通过承包、租赁或拍卖等形式回收的资金,严格按照2024规定执行。

六、实施步骤

(一)确定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2024法律法规,确定工程管理范围,做到山权地界清楚。凡纳入此次体制改革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革前必须先确定其用地面积、用途和范围,并报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权办证。

(二)界定产权。按照国资委、水利部《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产发[1996]5号)的2024规定,产权界定按如下办法执行:1994年3月31日以前,由国家投资为主,群众投工、投料兴建的小型水利工程,其形成的资产属国家所有,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出资人权利;1994年3月31日以后,新建的小型水利工程,其形成的资产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明确产权归属,报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权。

(三)资产评估。国家和集体投资形成的农村小型水利资产,必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2024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应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工程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写出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资产现有价值,如进行土地评估,应将土地评估报告报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确定方案。小型水利工程的改革方案,包括改革的方法、改革的形式、承包费、租赁费或拍卖标的的确定,必须经区水务、财政、土地、物价等部门、村组干部和受益群众代表组成的专门班子认定,要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尊重当地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调酝酿后共同制定改革方案。国有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由区水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物价、土地部门备案;集体所有的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方案,由区水务部门与区财政、土地、物价部门会商后负责审批,由所在的街乡镇场或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

(五)公开招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工程所有者公布改革方案,进行公开招标,区水务、财政、土地、物价部门派员参加,进行指导和监督。同等条件下,原经营者和受益人优先。

(六)签订合同。公开招标确权后,由工程所有者与中标者签订合同书,合同书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2024政策规定,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在合同中应明确改革的经营期限、工程的用途和服务对象、工程维护标准、不动产处理、工程设施管理制度、供水价格、开发利用规划、防汛抗旱、工程安全责任及义务等。凡涉及以有偿使用方式处置土地使用权的,由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中标者,或者区土地主管部门监督集体土地所有者与中标者签订土地使用合同书。

(七)建档备案。对区管水利工程、在册小型水库,在合同签订后,由区水务部门向中标者发给省水利厅统一印制的水利工程管理使用许可证》,并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备案。村组集体所有的小型机站、堤垸、塘堰,在合同签订后,由街乡镇场向中标(承包)者发给《水利工程管理使用许可证》。

七、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2005年6月底前)。制定改革配套文件,并监督、指导各街乡镇场实施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

(二)第二阶段(2005年7月底前)。各街乡镇场成立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机构,明确人员、职责、任务,并负责领导和开展本辖区内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工作。

(三)第三阶段(2005年7月底前)。对各街乡镇场分管领导、农业科(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和参与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工作的专班成员进行培训,学习相关文件,掌握工作方法及工作步骤。

(四)第四阶段(2005年7月至9月)。开展试点工作,暂定罗汉街、祁家湾街为试点。在此期间,各街乡镇场对本辖区内的小型水库、排灌站、引水工程以及其它符合改革条件的水利工程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排队,确定改革的形式,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方案。

(五)第五阶段(2005年11月底)。完成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革试点任务。

(六)第六阶段(2005年12月底至2007年12月底)。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成全区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任务。在本次改革期内,每年完成的比例分别为:2005年10%,2006年60%,2007年30%。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区、乡两级分别成立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是公益事业,各级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要将此项改革任务纳入政府目标管理,通过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涉及到农村千家万户的利益。因此,各地、各2024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此项改革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版权所有

(四)强化指导,落到实处。区水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组建工作组深入到各街乡镇场指导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五)实行奖励,激励先进。从今年开始,每年开展一次全区的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工作评比活动,对完成任务和达到质量要求的给予奖励。确定一、二、三名,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用于工程投入。对农村小型水利管理体制走向良性运行机制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优先安排农水项目。

(六)落实经费,推动工作。区财政部门从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工作正常开展。

农村水价改革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明晰工程产权为核心,以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以保证工程安全运行为前提,改革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工程管理,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组合,调动和激发社会办水利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安全和农民用水利益至上的原则;

(二)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规划指导、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建设和管理的原则;

(四)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实行民主决策,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的原则;

(五)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三、主要目标

通过改革,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主体不明确,管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利管理体制,明确所有权,放开经营权,形成自主经营、自我管理的发展机制,促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走上市场化运作的轨道,提高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四、改革范围

××县农村小型水利改革涉及全县六乡两镇。具体改革范围如下:

(一)输水管道及直接为农田灌溉排水服务的小型河道治理工程及渠道工程;

(二)小坝塘、小水池、小水窖等蓄水工程;

(三)镇村集中供水、农村人畜饮水(人饮安全)工程。

五、改革形式

本次体制改革鼓励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和拍卖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宜包则包、宜租则租、宜股则股、宜卖则卖,进一步明确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小水窖、小水池、小水井工程按照“自建、自有、自用、自管”的原则合理确定工程产权,登记,发放产权证。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和委托管理等多种管理方式,调动民间投资、建设、管理水利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机制,逐步形成建、管、用相一致,责、权、利相统一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小型水利工程的个人或组织,作为小型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运行、维修养护、安全保卫、防汛等的执行主体,负有对水利工程进行规划设计、筹资建设、组织施工、使用管理、安全运行、维修养护的责任与义务。同时,应制定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搞好水量统配与灌溉服务,协调好用水户之间的关系。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通过承包、租赁或拍卖等形式回收的资金,严格按照2024规定执行。

本次改革涉及四个类型的水利工程,改革的水利工程及建议如下:

(一)农村自来水工程(包括水源及管网)。改革方式采取用水户协会及委托为主,结合承包方式进行改革。一是只涉及一个村的自来水工程采用委托和用水户协会的方式进行。二是涉及几个村的自来水工程,采用用水户协会的方式进行改革(由镇人民政府委托管理)。

(二)乡镇自来水工程。由县水务局委托乡政府水管站管理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采取与用水户协会共同管理的方式进行。

(三)以农户自用为主修建的小水窖、小水井、小水池。改革方式采取“自建、自有、自用、自管”的方式进行。其产权属农户所有。

(四)农田排灌工程、水源工程、沟渠、管网等。改革方式以委托管理及用水户协会为主,结合承包的方式进行。

六、实施步骤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2024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xx〕 8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制定方案,时间从20xx年9月10日至11月30日。县水务水电局组织人员在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现状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2024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全省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工作会精神,全面细致的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公 开实施、签订合同,时间从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在确定改革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本次改革涉及的四个类型的水利工程进行分类,并对于采用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委托管理、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形式进行改革的工程,要完善登记造册,审核批准,签订合同,发放证书等相关手续。

第三阶段:总体评估、查漏补缺,时间从20xx年5月1日至12月30日。要通过采取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的方式,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验收,提出下一步工作任务和整改完善措施。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文件、资料、各种会议记录、产权证、合同书等资料认真进行清理,分类立卷归档,确保档案完整。

七、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存在着管理权责模糊、主体缺位,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等问题,造成了“国家管不了、集体管不好、农民管不到”的状况,工程安全得不到保障,工程利益得不到充分发挥,不适应我县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规范和加快我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是夯实我县农业发展基础,促进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2024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以本次改革为契机,规范和完善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的管理。及时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确保按期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二)落实政策,为开展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保驾护航

本次改革按照责权一致、有机统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尊重民意、维护权益、政府扶持、民办公助、统筹发展、持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上级2024政策,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革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要依法保护支持改革主体。我县将根据省政府《2024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xx〕 87号)文件精神,依法保护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等形式经营管理工程者,享有工程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买断或投资新建工程者,享有工程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并可继承和转让。改革后,工程所有者和经营者同样享有获得国家资金补助等2024优惠政策和扶持的权利,并可在保障工程公益充分发挥和遵守水资源合理开发保护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多种经营。对社会团体、法人、个人投资修建工程的,并将采取“民办公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适当补助或奖励。

二是要严格执行水价政策。改革后的工程供水价格,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2024深化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xx〕170号)及云南省水价改革的2024规定,在县2024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供需双方在物价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指导价幅内商定,并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上报县物价部门按照规定批准后执行,用水户应遵守批准的水价方案和水费计收管理办法。

三是要切实管好回收资金。通过改革所收回的资金,原则上归工程所有者所有,用于工程维修养护、更新改造和新建水利项目,要做到财务公开、公正透明,充分接受县纪检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国有工程改革回收资金要作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纳入县财政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投入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维修改造。

(三)通力协作,认真做好水利工程的确权划界工作,确保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做好水利工程产权划界工作,是做好水利工程管理的前提。国土、水务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协作力度,认真开展好水利工程的产权划界工作,以促进水利工程依法管理。凡是新建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要全面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要实现新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在制定建设方案的同时制定管理方案,核算管理成本,明确工程的管理体制、管理机构和运行管理经费来源,对没有管理方案的工程不予立项。新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未明确划定的工程,不予批准工程开工建设。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管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并明确划定工程的管理范围、树碑立界。县水务、国土、规划部门共同监督。对已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权属单位提出申办水利工程产权划界要求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并考虑历史条件和现状,积极配合其做好产权划界工作,确保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农村水价改革方案范文第3篇

这次会议主要是根据当前农网改造面临的形势、任务,传达近期中央领导对农网改造工作的批示精神,贯彻国家计委、水利部和中国农业银行2024地方电网农网改造协调会议精神,听取各地农网改造情况的汇报,研究农网改造及水电机构改革、电力体制改革、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的新形势、新情况,提出措施和对策,进一步推动今后的工作。今天,各省都介绍了农网改造的进展情况,听了之后,有喜有忧。喜的是总体发展形势是好的,水利系统完全有能力有信心完成农网改造的任务;忧的是当前农网改造中确实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面对当前的形势,需要我们发扬知难而进、乘势而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需要我们按江总书;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需要我们下大力气去研究、解决问题和困难。这次会议,总体要求是要振奋精神、增强信心、不懈努力、开拓进取,暂时遇到一点困难不可怕,关键是我们要积极认真负责地去做工作,争取得到领导的理解和支持,争取周围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小平同志讲得好,任何事情好不好就看群众拥不拥护、赞不赞成、满不满意。我们要按照*号文件精神,按照中编委对我们职能的划分,有理、有利、有节地做好我们的工作。

下面,我就农网改造、水电机构改革、电力体制改革、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以及加强政策研究和宣传工作等几个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2024农村电网改造问题

(一)水利系统农网改造工作克服重重困难,取得了很大成绩

农网"两改一同价"工作一开始,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了对自供自管县全面"代管"的片面作法。各级水利部门,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我国电力工业的改革方向,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反映对自供自管县实行"代管"产生的不良后果,得到了各方的理解和支持。在国务院国发[*]2号文件中重新明确了水利部和各级水利部门在"两改一同价"工作中的职责;自供自管县按电力工业改革方向来制定改革方案,不搞代管;自供自管县电网改造投资视具体情况确定贷款方式等等,从而制止了对自供自管县实行"一刀切"代管的做法。

我们积极向2024部门反映自供自管县农网改造的实际情况,争取国务院和国家2024部门出台了农网改造贷款还贷期延长到20年、农网改造贷款用未来电费收益权质押担保、同价方式由省政府确定、中西部地区农网改造资本金由国债改为拨款等有利于自供自管县农网改造的政策,为自供自管县农网改造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各级水利部门的艰苦努力下,水利系统农网改造工作己取得了很大成绩。主要表现在:

1、原来批复实行"一省两贷"的四川、湖南、广西、重庆、吉林等5省(市、区),农网改造规划、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农网改造工作已全面铺开。四川、湖南、吉林、重庆、广西5省(市、区)共有208个县由水利部门负责农网"两改一同价"工作,总投资125.165亿元,国家计委己下达计划82.0456亿元,从5月份掌握的数据看,己到位资金31.38亿元,占下达计划的38.24%(其中资本金13.99亿元,到位率90%,银行贷款17.39亿元,到位率25.5%),已完成投资30.8亿元,占已到位资金的98%以上。

在加强农网改造工作的同时,乡镇电管站的改革也取得很大进展,到5月底,已改革乡镇电管站1260个,建立了621个乡镇供电所。广西39个县90%以上的乡镇电管站已改为县电力公司的派出机构,年底可全部完成这项工作;吉林6个县己有3个县完成乡镇电管站改革工作,其余3个县正在进行收尾,即将完成;湖南30个县,己有50%的乡镇电管站完成改革工作,今年可全部完成,怀化市80%的乡镇完成了改革任务;重庆永川市电力公司,仅用半年时间就完成了供区内18个乡镇电管站改革工作,四川名山县乡镇电管站改革后,农电管理人员由原来的1400多人减少到260人,年减少管理费用近200万元,湖南麻阳县成立了19个乡镇供电所,定员220人,比过去减少了300余人。

上述成绩的取得充分说明,只要资金能正常到位,水利系统完全有能力完成"两改一同价"任务。

2、广东、云南、湖北、青海4省,经过一年多艰苦细致的工作,得到了国家计委和省级2024部门的充分理解,由"一省一贷"改为"一省两贷",有50个县由水利部门负责农网改造工作。目前各省正积极做好前期工作,计划下达后将全面铺开。广东省在国家计委未下达一分钱计划的情况下,已自筹资金,完成了2.3亿元的改造项目,有190个乡镇电管站改为乡镇供电所,成为县级供电公司的派出机构;云南省在国家计委今年批复33个县由水利部门负责农网"两改一同价"工作后,前期准备工作己全面铺开,今年已申报了4亿多元的规模,计划下达后就将全面启动。

3、认真做好同价及全省平摊工作。各级水利部门和项目法人,接国家计委的要求,认真组织各县编制同价方案,进行还贷加价测算,在此基础上,各省(市、区)水利厅都积极向省政府和2024部门汇报,争取实行全省平摊。目前,广西已上报了全省平摊方案;四川省长会议纪要已确定,现行的0.02元/千瓦时的电力建设基金到期后作为农网改造投资还本付息,其中一分钱归国家电网,由省电力公司安排,另一分钱归地方电力,放在省财政厅,由省计委会同2024部门结合四川各地农网改造的实际,统筹安排;广东、吉林二省也决定采用全省平摊方案;重庆市物价局正在清理全市电价情况,对地方电网还贷空间进行测算,地方还贷空间不够的部分,物价局同意考虑全市平摊问题。四川省水利厅还专门发文就各县同价方案编制工作提出要求,并组织专门人员到各县,与地、县水电局、水电公司一起,编制、完善各县同价方案,目前已有一半以上的县上报了同价方案。

4、农网改造己取得了初步成效,降低了农村电价,减轻了农民负担,提高了农村供电质量和安全性,扩大了农村用电量,拉动了农村消费,得到了农民的衷心拥护。在农网改造完成、乡镇电管站改为县属供电所和重新聘用电管人员的地方,实现了"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每户用电量、电价、电费实行上榜公布,基本杜绝了加价和集资现象,"权力电"、"人情电"、"关系电"以及偷漏电现象大大减少,降低了农村电价,减轻了农民负担。广东省13个自供自管县电价己全部降到省政府要求的1元/千瓦时以下,有几个县电价已降到0.8元/千瓦时,提前一年达到了省政府要求的*年全省电价降到0.88元/千瓦时的目标;广西恭城县到户电价改造前每千瓦时0.9-1.2元,改造后下降到0.54-0.60元,该县莲花镇,人口5.6万,按现有用电量测算,农网改造后一年可减轻农民负担100多万元。

通过农网改造,更换了一大批高耗能变压器,降低了变损、线损,农村电网布局不合理、技术装备落后、网架结构薄弱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供电半径减小,提高了农村供电质量和安全性。据对部分已改造的村调查,改造前综合网损很多在30%以上,高的达到50%,改造后基本控制在12%以下,低压供电半径由原来的1000米或更长,降到500米以内,电压由原来的150~175伏提高到220伏,原来不能启动的冰箱现在可以用了,电视图像也不抖动了。湖南省花垣县花香村,原来低压供电半径达5千米以上,农网改造后村里加1台50千伏安的变压器,更换了所有不合规格的线路,村民们说:昔日大灯像点蜡,今日小灯赛灯塔。

由于电价的降低和供电质量的提高,农村用电量显著增加,生活用电消费明显扩大。广东省封开县"两改一同价"工作开展后,全县农村用电量增加了20%,个别镇增加60%以上;四川省名山县双墙村,农网改造后月售电量由2800千瓦时增加到4000千瓦时,增加了40%多;广西藤县沙皇村用电量改造后增加了18%、江权村增加了20%。

从这几个方面情况来看,我得出一个结论,困难是有,但事在人为,关键在于我们做工作,关键在于我们水利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有信心,要有锲而不舍的精神。目前我们的情况日益好转,各方面的舆论也逐渐有利于我们。

(二)水利系统农网改造工作面临形势严竣,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认真研究解决

在各级水利部门的努力下,水利系统农网"两改一同价"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水利系统农网改造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严重影响了水利系统农网改造的进度,影响了水利部门的形象。这些问题有些是受外部影响,但也有很多出在我们自身。

从外部因素看,由于对电力体制改革方向的认识和对国务院国发[*]2号文件的理解不一致,对自供自管县进行代管,使各级水利部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一直被动应付体制问题,给水利系统农网改造工作造成了极大影响。这种影响到现在依然没有停止,还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农网改造一开始,对自供自管县农网改造只能实行"一县一摊",由于这些县都在边远山区,经济基础薄弱,改造的工程量大,改造成本高,这项政策使自供自管县的还贷能力大为降低。尽管国家计委提出对自供自管县的同价方案由省政府决定,报国家计委审批,但由于意见不一致,部分省政府还没有出台全省均摊的政策。这种状况,造成农行担心电价走不出去而不愿按计划和改造的需要放贷,银行贷款的到位率只有25.5%,使水利系统农网改造进度受到很大影响。

从我们自身看,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一,有的省、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没有积极参与到农网改造工作中来,没有充分发挥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有部分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农网改造是县电力公司的事,忽视了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没有主动地去行使行业管理职能。

第二,在设计、施工、施工组织和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设计、施工特别是配电台区的设计和施工,由于主要是县电力公司自己做,其设计、施工力量严重不足,不能满足农网改造时间短、强度高的要求。在重庆、广西这二个资金到位较好的省(区)这两个问题己显露出来,影响了工程进度,在其他省由于资金到位少、工作还没有全面铺开,这个问题还没有完全暴露,但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投招标过程中存在着操作不规范的状况。物资供应不能满足建设进度的需要,部分物资过剩、部分物资紧缺。工程建设中现场管理制度不完善、施工不规范、施工监理薄弱,有些工程监理人员没有资质。这些都影响了农网改造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第三,一些地方存在严重市场保护的现象。有的地方规定只要是本地有的设备,就不能到外地采购;有的项目法人,设计力量严重不足,抱着"肥水不流外人;的思想,宁愿自己慢慢做,也不让别人做。

第四,竣工县完成情况差。目前从各省报上来的数据看,去年和今年竣工县完成情况都不好。去年竣工县未能完成?绻?衲暝偻瓴怀捎跋旖???现亍OM??久且?鸶叨戎厥印R?Vぶ氐悖??Х桨偌仆瓿煽⒐は氐慕ㄉ枞挝瘛?p>第五,乡镇电管站改革进程慢。湖南、广西、吉林、广东进展较好,重庆进度较慢,由于乡镇电管站改革不到位,己影响到了低压线路的改造进程。

第六,信息、统计渠道不通畅,不能及时反映农网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部分省厅不能全面掌握各县的具体情况,计划下达后不能有效跟踪,部分县统计不准确,前后不一致,讲成绩时报一套数据,讲问题时又是一套数据,报计委与报水利部门的数据也不一致,导致统计失真,难以了解真实情况,难以准确反映存在的问题。最重要的是有些领导不重视统计工作、信息工作。今后部里?酝臣品治龉ぷ鞑恢厥拥氖∈杏枰怨?肌?p>上述问题,已影响了水利系统农网改造的进度和水利部门的形象,各省厅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下面我提几点要求:

第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农网"两改一同价"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分管领导要全力抓,一把手要亲自抓。

国务院领导始终关注着农网"两改一同价"工作的进程。朱镕基总理、副总理最近又作出批示,要求保证农网改造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切实负起责任,积极投入到"两改一同价"工作中去,要把农网"两改一同价"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的目标责任制中去,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团结协作,克服几张皮现象。在过去一段时间,重庆市水利局没有充分发挥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主要依靠市水电产业集团公司去搞,造成乡镇电管站改革进展缓慢,这种状况要立即扭转过来;四川省水利厅前一段时间计划、管理脱节,难以有效协调,现在虽成立了办公室,情况有了好转,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希望进一步引起重视,进一步理顺省厅内部的管理体制。

第二,认真贯彻国家计委、水利部、中国农业银行2024地方电网农网改造协调会议精神,做好资金落实工作。同时要积极做好全省均摊的工作,从根本上解决自供自管县的还贷问题。6月上旬,国家计委、水利部、中国农业银行一起召开了地方电网农网改造协调会,就地方电网农网改造资金问题进行了研究。会议明确,对地方电网农网改造还贷加价在0.03元/千瓦时及以下的,农行将尽快审批下达计划,对还贷加价在0.03元/千瓦时以上的,先按0.03元/千瓦时的还贷加价标准测定各县的贷款规模,由各县水电部门接该规模提出建设项目,将2024资料报省农行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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