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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安全保障方案(整理5篇)

2024-07-10 05:38:01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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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安全保障方案范文第1篇

针对目前我县农贸质量问题比较突出,农贸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广大农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等实际情况,为了加大农贸市场整治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根据国务院2024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全国、全省农贸打假护农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障广大农贸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围绕此次综合整治活动我着重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是贯彻落实全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整顿和规范农贸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扎实开展好这次综合整治活动,务求取得成效。

(一)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是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代表好、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帮助农民致富,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今年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发出了《2024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这是时隔18年之后,中央再次就农业和农村工作下发1号文件,也是建国55年来,中央首次就农民增收问题专门出台的文件,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意图。确保农民增收不仅是一项经济任务,而且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让农民购买到优质的农贸产品,是确保农民增收的重要前提。目前秋熟作物进入后期管理阶段,秋播在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农贸使用的高峰期,规范农贸市场秩序迫在眉睫。今年以来,大部分农贸产品的价格持续上涨,少数农贸产品的价格比去年同期高出50左右,农贸涨价后,受暴利的驱动,更易出现制、售假冒伪劣农贸的违法行为,影响农业生产,并将抵消农产品价格上涨给农民增加的收入,必将挫伤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对此,各地、各部门要认清形势,紧急行动起来,迅速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为保障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是转变机关作风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假冒伪劣农贸打而不绝,农贸坑农害农案件投诉、举报率居高不下,农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极个别部门没有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执法主体缺位;有的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有的对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久拖不决。这种状况已不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并有损于政府部门在农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县各2024部门要以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为契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改进为农服务工作,不断改善和提升本部门在农民群众中的形象。

(三)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是规范农贸市场的客观要求。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贸经营主体日趋多元化,部分农贸市场出现了鱼龙混杂的局面,假冒伪劣农贸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今年以来,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共立案查处农贸经营违法案件起,参与调查、处理农业生产事故起。目前我县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农贸经营点数量过多过滥、从业人员素质较低。据初步统计,全县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点共有多个,分布在全县各镇、村;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有的仅有小学水平,不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把好农贸产品质量关;同一个农贸经营点同一类农贸产品品种的数量达多个,让农民群众无从选择,致使制假、售假者有机可乘,导致局部地区农贸市场秩序混乱。

二是违法主体、违法行为多样化。违法主体既有基层供销社生资部门,也有镇农技站、兽医站;既有大的农贸公司,也有小的摊点;违法行为突出表现为:一证或一照多点经营、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和生物制品、无照经营农药等。

三是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农业生产事故时有发生。少数地方仍在推广经营未经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种子和不对路农药。比如近期在我县地区,由镇某个体户销售的“水稻条纹叶枯特灵”农药就属于无农药登记证、无生产厂家的假农药。今年以来,先后在镇、镇销售使用的,由复合肥厂生产的颗粒硅磷肥造成蚕豆苗死亡;镇部分农户使用某供销社销售的“稻安宁”农药防治水稻二化螟造成药害;镇某个体种子经营户擅自从山东引进未经审定通过的棉种“棵斤棉”、“鲁棉21”,其产量仅为大面积推广品种的40;?茶镇某个体户经营的生物制品造成家禽大量死亡等,这些农业生产事故给老百姓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坏的影响。四是少数经营者擅自经营更改标签内容和标签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农贸产品。这一点在农药市场上最为突出,集中表现为擅自更改农药的商品名、不标注农药中文通用名及有效成分、擅自扩大适用作物品种和防治对象,有的甚至将“马拉硫磷”、“多菌灵”等常规农药品种更换一个动听的商品名并且不标注有效成分后,作为新农药高价销售给农民,有的在标签上标注“正打反死”、“地虎速杀”等新奇品名误导农民。广大农民群众深受假冒伪劣农药之害,对其深恶痛绝。这些问题一日不消除,农贸市场就一日不能规范,农民群众就仍然深受其害。因此,我们只有深入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才能有效地打击不法商贩,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

总之,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贸的违法行为,既是解决农贸市场突出问题,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好、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是各地、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迅速掀起农贸市场综合整治的高潮

根据全县农村工作会议的要求,县政府制订了《全县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方案》并已下发各地、各部门。县农林、工商、技监、公安、物价、供销、广电等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从现在开始至月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大力推进农贸市场联合整治,从农业生产的实际出发,从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狠抓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大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及生物制品的违法行为。要通过整治,全面取缔无证无照和一证一照多点经营农贸行为,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农贸违法行为,平稳农贸价格,确保全县秋熟作物和秋播作物所使用的农药、种子、肥料等农贸质量安全,杜绝农贸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农业生产事故,实现我县农贸市场的根本性好转。

(一)全面取缔无证(照)经营。目前我县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和生物制品以及无营业执照经营农药的现象较为普遍;少数经营单位只有一份营业执照,下设多个经营网点,采取委托的形式,一照多点经营;少数经营单位将营业执照转让、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农贸经营。上述现象的存在,严重扰乱了农贸市场秩序,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县政府决定,在各镇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由县农林部门牵头,工商部门为主,公安、供销等部门配合,对无证无照经营农贸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取缔。同时,根据近期农药市场整治所反映的假劣农药产品使用后造成农业生产事故等突出问题,对已取得农药经营资格的单位,县农林、工商部门要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其是否具有与经营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防护、规章制度等条件进行检查,对于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单位,必须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具备经营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并吊销执照。

(二)加强对重点品种的整治。这次综合整治的重点是种子、农药、肥料和生物制品。种子是农作物综合生产能力的核心。要以杂交油菜、小麦、蔬菜种子为重点,组织开展以发芽率为重点的种子质量抽检,确保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不低于国家标准;农药整治的重点是高毒杀虫剂,要突出整治掺杂高毒农药的复配产品和不合格农药标签;肥料整治的重点是复混肥,要加强质量抽检,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按规定领取肥料登记证,产品是否按标准配足、配齐养分;生物制品市场要突出检查强制性疫苗,加强对无批准文号和假冒批准文号兽用生物制品的查处,管好疫苗使用环节,坚决杜绝使用不明疫苗。

(三)狠抓大要案查处。县农林、工商、技监、公安、供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抓好农贸制假、售假案件的查处工作。农贸打假的关键在源头控制,重点在市场监管。要针对不同的农贸品种,分别确定整治的重点市场。坚决取缔经营假冒伪劣农贸的摊点,打击流动经营点、加工点、分装点,彻底封堵假冒伪劣农贸流通渠道,严防伪劣农贸进入农业生产领域。依法严惩以次充好、欺行霸市及哄抬价格等行为。要集中力量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在查处大要案时,该曝光的曝光,该处罚的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推行诚信监管机制。要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通过采取不良行为记录、抽查结果公布和备案、严重违规行为曝光等措施,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积极推行经营单位守法经营公开承诺制和守法经营诚信单位评选制,鼓励诚信经营,引导经营者争当模范。要做到打假与扶优相结合,积极扶持农贸产品连锁超市、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农贸销售和技术服务紧密结合,积极培育我县农贸知名品牌,规范全县农贸市场秩序。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农贸市场综合整治,不仅是一项经济任务,也是一项政治任务,更是一项民心工程。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克服困难,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执法,务求实效。

(一)强化领导。要把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配备足够的力量,统一协调行动,明确职责分工,保障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周密部署。要根据《全县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方案》,制订各自的具体实施方案,量化目标,细化任务,明确重点,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治活动。

(三)深入宣传。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利用广大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报道综合整治进展情况,特别是对典型案件要进行跟踪报道,对制假、售假窝点进行曝光,教育群众,震慑不法分子。要通过组织开展送法下乡、进村等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群众识别假冒伪劣农贸的能力,不断增强农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和广大经营户积极参与整治活动。

(四)密切配合。联合整治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为切实开展好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县政府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由县农林局牵头,工商、技监、公安、物价、广电、供销等部门参与。凡涉及农贸市场混乱的案件均先由县农林局受理,县农林局受理后,再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及时联系2024部门参与联合整治。其中,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以工商部门为主,农林、公安部门配合;生产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以技监部门为主,农林、公安部门配合。总之,联合执法中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整体作战。综合整治中,各2024部门的具体职责是:农林局。牵头开展好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对农贸市场实施监管;依法把好农贸经营主体资格审查关;查处农贸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工商局。查处农贸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农贸违法行为;依法严把农贸经营单位资质关,吊销不合格单位执照;协助农林等部门加强农贸市场秩序监管。技监局。查处生产假冒伪劣农贸的违法行为;协助农林、工商等部门对农贸质量进行检测;负责对农贸生产秩序进行跟踪监管。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贸的违法行为;配合农林、工商、技监等部门对农贸经营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对农林、工商、技监等部门移送的制假、售假重大案件及时立案侦查,追查源头,依法严惩。物价局。开展农贸价格调查,打击哄抬农贸价格的行为,稳定农贸价格,防止无序竞争现象的发生。广电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在全县营造浓烈的整治氛围。供销社。对系统内农贸经营单位进行整治,配合农林、工商、技监等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农贸市场安全保障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粮食安全;农产品;外贸反应机制

一、引言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源。对于国家来说,粮食安全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对于世界来说,粮食安全是实现和谐世界的保证。据悉,全球饥饿人口在2009年首次突破了10亿,约占世界人口的1/6,粮食安全问题十分紧迫。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正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国家而言,确保粮食安全不仅是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条件,而且是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保障,从而建设我国粮食安全体系,特别是农产品外贸灵活反应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新中国建立以来,党和政府非常重视粮食储备工作,50年代建立了储备粮制度,作为应付灾荒和各种意外的用途;60年代建立了农村储备粮和战略储备粮制度,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80年代末;1990年我国粮食丰收后,为了解决农民卖粮难和保护粮农的利益,国家又建立了专项粮食的储备制度,特别强调专储收购价格,要能起到保护价的作用。几十年来的实践表明,上述系列制度在支持粮食生产,保护粮农收益,加强宏观调控,稳定粮食价格,促进总量平衡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我国粮食安全体系建设中农产品外贸反应机制是薄弱环节

1.我国粮食安全体系建设现状。一直以来,国内学者及政府官员一直致力于2024粮食安全的三大体系的建设:第一,粮食安全的高产、优质、高效、低耗的生产体系,以保证粮食增长目标的实现。具体措施包括:一是要继续保护好粮农的生产积极性,当前主要是坚持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政策。二是要切实保护好耕地和基本农田,增强农业的防灾减灾能力,通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保收系数,改善种粮效益。第二,粮食安全的调节储备体系,以保证粮食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建立充裕的粮食储备是保障粮食安全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手段,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可忽视。主要是确保中央和地方储备规模到位、风险基金落实,做到“管得牢、调得动、用得上”。同时,加大倡导民间储备,储粮于民。第三,全国统一的粮食市场体系,以保证国家宏观调控能力的有效发挥。我国加入WTO以来,粮食的市场化改革步伐在日益加快,因此,大力培育和建设粮食市场,尽快建立起布局合理、结构完善、功能齐全、管理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不断强化对捏、外贸易的合作,充分发挥好市场在调节供求,提供信息,指导生产,引导消费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

2.我国粮食安全体系建设中的农产品外贸反应机制。从往年的数据和资料可以发现,我们国家把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主要用在了粮食安全体系建设中的生产体系建设中,以确保粮食的供应和储备安全。但是,随着近年来的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及粮食用途的扩大,粮食进出口贸易在农产品贸易中占很大比例,随之而来的国家间的贸易摩擦也越来越严重。我国的粮食进出口贸易近年来一直严重遭受贸易保护主义和新贸易保护主义壁垒。而在当前,新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包括技术性贸易壁垒(发达国家都制定了完整的食品安全、卫生检验检疫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这些法律既规范着国内粮食产品的生产加工,同时也将不符合标准的国外产品挡在了国门之外,药物残留标准也要求越来越严,标签制度与包装要求越来越苛刻。),绿色贸易壁垒,包装和标签壁垒(发达国家借用环境保护和消费者健康的名义,对进口产品的包装材料、包装废弃物、包装容器进行了苛刻的规定。)等。在粮食贸易遭受贸易壁垒时,企业采取的主要措施主要是提交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而这种措施不仅耗时、耗力,且成功的难度系数高,风险大。

由此可见,在粮食安全体系建设中,农产品外贸反应机制一直是薄弱环节,一方面,各部门不重视,把重点放在国内粮食市场上,没有重视国际市场上的粮食进出口贸易情况;另一方面,我国的粮食安全体系建设中的农产品外贸反应机制途径少,措施不健全,法律、法规覆盖范围小,粮食贸易争端难以得到有效地解决。

三、建立农产品外贸灵活反应机制的意义及作用

建立农产品外贸灵活反应机制对我国粮食安全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缓解粮食供需紧张,保障国内消费需求。灵活的农产品外贸反应机制,可以借助国际市场平台,一方面稳定粮食进口来源,另一方面提升国内粮食生产能力和产量。第二,提高粮食国内自给率,降低国际市场依存度。建立农产品外贸灵活反应机制,通过平衡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来提升自给率,降低国外依存度。第三,稳定国内物价。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价农产品进口到国内,在中国出现通货膨胀压力时,可能带来输入型通货膨胀,给国内稳定价格总水平和宏观调控带来困难。灵活的农产品外贸反应机制,能够抵制国际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缓解中国增加进口时往往面临高价的局面。第四,提高粮食产品质量,保障消费安全。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依然形势严峻、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质量安全事故频繁发生。据卫生部统计,我国每年发生的食品中毒事件近2500起,并且呈逐年上升的势头。其次,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与危害严重。第五,增加粮食产品的科技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国际竞争力。目前,农产品中普遍存在“四多四少”的现象。农产品品种结构的不合理,农产品品质缺乏多样性和优良化,造成农产品产销的不平衡,带来农产品国际市场销售的波动,进而影响到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发展。

四、如何构建农产品外贸灵活反应机制

1.三方协作,建立我国农产品贸易摩擦应对机制。政府、行业、企业三方协作,建立全面应对农产品贸易摩擦的机制,完善国外对华反倾销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我国驻外商务机构的作用,促进对所在国反倾销法律法规的研究,时时跟踪我国出口农产品被西方国家反倾销机构立案调查的情况,并及时向国内传递相关信息,以有助于国内相关部门快速启动应对机制,联合行业商会与企业应诉;建立健全企业应诉的奖惩制度,加大其奖惩力度,以促进有效激励约束机制的完善。针对农产品贸易的歧视性技术壁垒,我国政府相关部门与农业科研部门联合,必须加强对国外技术壁垒的研究,加强对农业科学研究,依据科研成果,阻止其他国家对我国农产品进行歧视性限制,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2.充分发挥和利用WTO及相关协议的贸易争端解决机

制。一是DSU争端解决方式。当WTO成员认为其它成员实行的贸易政策或者采取的某一行动违反了世界贸易的2024协议,就可以使用DSU来解决争端,而不应该采用单边措施。只要一成员方因争端未决而选择了申诉,另一成员方必须应诉,以双方都能接受DSU2024机构对最终通过的裁决或者建议执行情况的监督。二是SPS协议措施。WTO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SPS)允许成员国确保国内消费者能够得到“安全”供应的食品进行消费。我国承诺将根据《SPS协定》的规定,仅在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须的限度内实施SPS措施。中国将不会以作为对贸易的变相限制的方式实施SPS措施。中国将在自加入之日起完全遵守《SPS协定》,并保证所有与SPS措施2024的法律、法规、法令、要求和程序符合《SPS协定》。三是特殊保障机制(SSM)。SSM是在新一轮谈判中,针对乌拉奎《农业协定》规定的特殊保障措施(SSG)主要为少数发达国家利用的不平等情况,广大发展中国家联合提出的建立一种专门为发展中国家使用的、在进口数量激增或进口价格下跌时可通过征收附加关税缓解进口冲击的救济机制。

3.不断完善我国农产品出口管理机制。一是农产品出口预警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建立农产品出口预警机制,形成由中央统一协调管理,地方分工合作的预警体系。政府和2024部门要2024与农产品出口相关的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甄别,对不利于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事件进行合理评估,提出相应对策,提醒外贸企业对农产品出口的各种限制做出应对的准备和预案,有利于规避和解决贸易摩擦。二是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突破农产品绿色壁垒。长期以来,我国农业标准化建设滞后,对农产品贸易制约日益明显,我国农产品检验标准一直落后于发达国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证体系。因此,我国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绿色食品技术标准、认证和检测体系,按照WTO协议中2024食品安全和动植物卫生健康标准的协议,积极研究和采用国际标准。三是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例行检测制度。通过建立和实施出口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制度,将农产品市场准入性检验,由生产或经营者委托检验形式转变为由政府出资的例行检查方式。这样既发挥了政府的监督作用,又降低了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成本,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此基础上,建立产地农产品质量信誉等级档案。对经品牌认证的农产品实行免检制度。作为国家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农产品质检机构应保持全额拨款,事业费不变,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多元化的投入体制。

参 考 文 献

[1]冯昭奎.世界粮食够吃吗[N].学习时报.2010(7)

[2]周光俊.食品安全与大众健康[J].西部粮油科技.2001,26(3):34~35

[3]陶家渠.大粮食安全观[N].人民日报.2010(7)

[4]王东.聚焦全球饥饿与粮食安全问题[N].学习时报.2010(2)

[5]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课题组.我国粮食安全问题研究——“十二五”我国粮食安全保障体系.2012,3

[6]郭航.中国农产品的贸易摩擦和对策研究[J].国际商行探索.2010(4)

[7]张晖.国际贸易摩擦新形势及对策建议[J].商场现代化.2010

[8]陈志刚,宋海英,董银果.中国农产品贸易与SPS措施贸易模式影响程度及应对策略分析[M].浙江大学出版社

[9]《对外开放与中国农业发展》系列研究报告之一.多边贸易谈判与中国农业发展[M].中国农业出版社,2010(11)

[10]杨胜利.中日农产品贸易摩擦现状分析及对策[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1(5)

[11]赵勇,赵国华.食品供应链可追溯体系研究[J].食品与发酵工业.2007(9)

[12]李建勇.从新贸易保护主义解析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困境和对策

[J].企业导报.2009(11):71

[13]周江燕,赵景峰.金融危机下国际服务贸易壁垒对经济的影响

[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9(1)

农贸市场安全保障方案范文第3篇

一、上半年的主要工作和特点

1、加大对粮油、猪肉等重要民生商品的市场监管与调控力度,确保市场保障供应和防止价格过快上涨。以新增储备粮油规模、建立应急物资保障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重要民生商品的应急和市场调控预案。根据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保障需要,编制了“公共突发事件”后勤保障行动方案,并开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工作。全市6.55万吨储备粮油规模、2.07万吨应急周转粮、1400吨应急成品粮、全市6000头活体猪储备等全面落实到位;在主要超市和相关企业落实应急方便食品、矿泉水、小包装粮油的周转库存,并组织相关应急演练。组织储备粮油质量检查,制订年度规模计划,确保储备粮油质量安全。加强粮油、猪肉市场监测,从5月1日起启动每日测报制度,同时强化市场监管,加大调控力度,确保了市场供求平衡和价格相对平稳。

在生猪定点屠宰方面,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全面落实,全市68个乡镇设立定点屠宰厂(场点),25个乡镇实行配送,1-6月份全市定点屠宰生猪166693头。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全市29家定点企业进行质量安全评估,全市查处生猪屠宰违法案件78起,同比减少152起,收缴违法产品1066.5公斤,宰前生猪“瘦肉精”抽检达到7070批次,抽检样品25679个,分别比上年增加10.06倍和5.57倍,确保了猪肉消费安全。同时启动了我市活体猪、肉品与上海、台州、宁波等主销区的产销衔接工作,为我市生猪销售打开了通道。

2、商贸经济保持较快增长,龙头企业带动力明显增强。1-6月份,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2.24亿元,同比增长18.4%,扣除CPI影响,上升为10.8%。其中批发零售业87.38亿元,增幅18.5%;住宿餐饮业12.86亿元,增长22.5%。限额以上企业带动力明显增强,全市限额以上企业中有7个大类的商品零售总额增幅超过18%。日用品、化妆品、家俱、石油及制品、中西药、家用电器及音像器材增幅分别达到58.3%、32.5%、23.8%、28.3%、24.1%和18.9%;食品类增幅23.5%,其中粮油销售增幅46.8%。一季度全市12家5000平方米以上大型商场零售额6.15亿元,同比增长26.4%,其中市区8家5000平方米以上大型商场销售额达5.96亿元,增幅和全市一致。

3、以构建网络为重点,大力推进我市连锁经营业快速发展。农村流通网络建设顺利推进,农村消费品和生产资料流通网络取得新进展。全市1-6月份新增农村连锁(便利)店82家,全市农村连锁(便利)店总量达到1329家。连锁经营在行政村的覆盖率达到47.4%。完成农资连锁经营企业和连锁店规范、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补贴办法等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全市在原有3家农资经营企业列入商务部农资连锁经营试点的基础上增报1家,通过省、市两级验收农资连锁店达145家。

4、住宿餐饮业消费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消费快速增长。引导和鼓励衢州饭店、东方大酒店、白天鹅大酒店等企业加大改造力度,促进规模、环境提升。1-6月份,全市住宿餐饮业营业收入12.86亿元,同比增长22.5%。

5、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继续保持良好态势。上半年,消费品市场价格总水平高位运行,钢材、建筑装饰材料市场购销两旺,带动生产资料市场快速增长,省重点和区域重点市场运行平稳,继续发挥龙头市场作用。市场监管方式进一步得到规范。截止6月,全市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共151个,与上年底基本持平。市场成交额122.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58%,其中,消费品市场成交额106.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57%;生产资料市场成交额1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9.5%。

6、落实粮食产销政策,服务粮农增收。为服务农民增收,市、县两级粮食部门提高了粮食订单价外补贴,提高了种粮大户预购定金发放标准,在订单中明确了今年粮食预收价格,给种粮农民吃下了“定心丸”。全市粮食收储企业与种粮农户签订粮食订单9.17万吨,订单面积48.56万亩,共涉及全市9.35万户农户。其中全市126户种粮大户订单粮食5*2吨,发放预购定金153.3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54.5%。通过粮食订单和政策落实,较好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为稳定粮食生产,保障区域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7、大力扶持电子商务、物流、会展、特种商贸业等现代新型商贸业态的快速发展。积极争取上级2024部门的支持,共同推进我市新兴商贸业的发展,同时鼓励企业做强做大。电子商务取得新进展,继续保持了在全省的前茅优势。中国网上粮食市场在苏州开设了分站点。一批物流龙头企业迅速做强做大。特种商贸业助推工业发展,9家典当企业融资金额3.63亿元,同比增长7.1%,在银根抽紧环境中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较好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会展业迅速起步,1-6月份,东方会展中心共举办了人才招聘会、婚庆博览会、家居装饰博览会、品牌楼盘博览会等6次展会活动,参与企业近800多家,人流量近20万人,较好地活跃了流通市场,带动了旅游、交通、餐饮、住宿等相关行业的发展。

8、浙西粮油交易中心项目推进取得新进展,粮食市场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

浙西粮油交易中心项目完成了土地丈量,并支付带征地费用,征地工作基本完成。地质勘察已招标确定,铁路专用线已进场勘察。完成了相关资产的整合和处置,为项目建设大力筹集资金。项目初步设计平面方案和铁路专用线初步设计完成,市场用地挂牌出让已于6月12日摘牌。

市粮食批发市场在保障粮食供求平衡的同时,进一步得到发展。1-6月份交易量实现36.27万吨,交易额10.2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34%和29.*%。中国网上粮食市场网上交易取得新突破,1-6月份组织网上交易粮源8.03万吨,实际成交6.35万吨,交易额1.13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51%和69%。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半年工作重点

受国内外大环境的影响,我市粮油、生猪市场价格仍在高位运行,市场调控的压力逐渐增大。今年上半年猪肉、粮油等民生产品价格一直保持在高位运行,我市居民消费的主要品种早晚籼米价格目前仍处缓慢上升态势,早籼稻到衢州91-93元/百斤,晚籼稻95-99元/百斤,与年初相比涨幅分别达到5.7%和5.4%,早籼米126-129/百斤,晚籼米137-139元/百斤,涨幅为6.7%和62%。再加上国家两次上调粮食最低收购价,以及自然灾害频发等因素的综合影响,预计下半年粮油、生猪价格仍将继续在高位行,调控压力进一步加大。保障供给、防止民生产品价格过快上涨,维护社会稳定将是下半年维稳工作的重中之重工作。同时下半年还要抓好各项促发展的工作。

主要工作:

1、加强粮油、生猪等重要民生商品的市场监测,加强预警系统建设。在全省率先建立的零售市场为终端的粮油监测网络体系,密切关注市场走势,切实加强粮油、生猪储备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应对各类公共突发事件物资保障措施,增强市场调控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支撑。

2、全力以赴抓好粮食订单收购,掌握粮源,确保地方储备粮食轮换。同时及时兑现粮食订单收购补贴政策,引导和保护好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秋粮生产和全年粮食丰收。

3、大力做好全市粮食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从思想认识、政策激励、工作措施等方面全方位构建我市粮油安全体系。

4、继续抓好城乡以连锁经营为重点的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探索推进生活资料和农资连锁经营。加大对商贸龙头企业培育力度,提升商贸企业竞争力和服务水平,防止流通市场因CPI高企可能出现的增速放缓和滑波。同时推行“一网多用”,构建我市农资经营网络,为农民和农村服务。

5、加快浙西粮油交易中心和重点商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推进工作,确保实现年度工作目标。由于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下半年项目推进的工作难度将加大,要咬定青山不放松,千方百计克难攻坚推进项目的实施,完成预期目标。

6、落实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措施,确保年初目标如期完成。

7、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服务工业经济主战场。按照市委五届八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加大服务工业经济力度,动员全系统切实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确保全年招商任务的完成,确保生产业取得大突破、大发展。

8、加强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切实做好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抓好民爆、、消防、宾馆饭店、大型商场等场所和领域的安全工作。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抓好商贸领域各类展会活动、促销活动和生产经营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并及时抓好整改。力争全系统安全、和谐、稳定。

农贸市场安全保障方案范文第4篇

(一)、全面理顺商务管理体制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按照商务局“三定”方案要求,尽快将内设机构设置到位,一些新的职能融合到位,实现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职能对接,培育一批现代内外贸综合商务人才,保证商务工作正常开展。

(二)、深入落实国家扩大消费政策

1、继续做好家电下乡工作。严格按照下乡网点的布局要求,做好备案登记工作。加强消费网点和售后服务站的改造升级,完善家电下乡投诉、咨询及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监管。规范销售网点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骗取国家补贴资金行为。

2、不断创新促进消费措施。组织开展金秋购物消费月等各种促销活动。大力发展服务性消费,有序开展网上购物,积极培育和扩大消费热点。

(三)、完善农村流通网络建设

1、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引导承办企业在主要商贸集镇和行政村建设一批示范农家店,带动农家店改造升级。加强配送中心建设,拓展进货渠道,丰富商品供应,提高对农家店商品配送率。

2、开展农村商贸服务中心建设试点。积极贯彻新型城镇化战略,选择条件适宜的乡镇开展农村商贸服务中心建设试点,打造集商业服务、休闲娱乐、文化功能为一体的农村商贸集聚点。

(四)、加强商业网点规划,提升城市商业服务功能

1、全面完成我县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在规划初稿完成基础上尽快组织讨论、征求意见、修改完善、专家评审,争取提交县政府并通过审核。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引导规划的执行落实。

2、大力培育综合、专业市场。在抓好将军庙商贸城、沿河大市场、步行街、商业城等四个原有亿元市场发展壮大的同时,大力培育新兴的金山大道家居建材、西商苑旅游产品、新建北路旅游美食等特色专业街区。

3、快速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全力以赴,把新建屠宰厂项目建设列为2012年我局首要工作抓紧抓实。加快地块总体规划和厂区厂房、生产流水线设计方案的编制、修订、论证工作,着手准备工程招投标前期相关工作,协助冰溪镇做好地块土地征收,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更多扶持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以便尽早开工建设,按期完工投产使用。继续做好国际商贸城项目服务工作,促成项目成熟并推出市场,打造首座商业航母,提升商业品味。

4、培育壮大商贸流通企业。加大商贸流通业招商力度,引进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以独资或合资合作的方式落户。积极引导扶持本地商贸流通企业抢抓发展机遇、抢占市场份额、做大规模、做强实力。

(五)、加快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1、加快农贸市场改造。指导项目单位按照商务部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对沿河农贸大市场进行改造,确保项目验收达标。在樟村、临湖、紫湖等中心乡镇实施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改善农产品终端消费环境,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2、进一步促进农超对接。引导我县创新、红日等更多生产企业扩大与省内外大型超市对接成果。

(六)、努力扩大地方产品销售积极组织我县农产品、工业品生产企业参加各类博览会、展销会、农超对接会,扩大我县产品的影响。

(七)、增强市场应急保障能力

1、加强市场运行监测。优化市场运行监测品种,全面、及时把握我县市场运行势态,加强市场运行分析,为县政府科学决策、宏观调控当好参谋。

2、做好市场应急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保障预案,加强预警、预测,落实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逐步建立食品、副食品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等主要生产资料应急储备联系点,及时解决市场供应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和突出问题,确保全县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平稳运行,不出现断档、脱销和抢购事件。

(八)、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1、规范商务执法工作。以商务局组建后体制职能逐步理顺和商务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布为契机,加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提升执法水平。

2、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继续开展屠宰行业全面清理整顿,推动屠宰企业升级改造。做好屠宰场点屠宰许可证发放工作。深入开展生猪屠宰管理专项整治,规范生猪屠宰秩序,确保“放心肉”供应。

3、规范酒类流通管理。全面落实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和酒类流通行业信息统计制度,开展创建“放心酒示范店”工作。

农贸市场安全保障方案范文第5篇

(一)各街道办和区2024责任部门具体任务

1.各街道办事处(10个)

(1)分解落实总目标。各街道办要围绕全区稳定价格总目标,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并结合实际情况,分解制定落实总目标的具体工作措施和目标责任制。

(2)稳定主副食品市场价格水平。各街道办要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调控,切实稳定主副食品的价格水平。区物价局依据各街道采集的市场肉、禽、蛋、菜、鱼等价格,测算其居民主要副食品综合平均价格涨跌幅度,每月通报,并于年终进行考核。

(3)加强农贸市场管理。各街道办要明确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属性,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投入,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政府的各项政策规定,落实摊位费备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市政府规定的各项规费减免政策。

2.稳定价格责任部门(22个):区物价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粮食局、区供销总社、区农业局、区旅游局、区工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建工局、区人防办、区质监分局。

(1)分解落实总目标。围绕全区稳定价格总目标,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依据本部门工作职能范围,分解制定本系统、本部门落实总目标的具体工作措施和目标责任制。(责任单位:各责任部门)

(2)设立农贸市场直销摊位。按照“定菜农身份、定生产基地、定销售摊位、定食品安全责任”的“四定”要求,全区农贸市场应设立直销摊位,摊位费按政府规定予以减免。直销摊位的商品价格应相应低于市场内同品种商品价格,贯彻落实《直销摊位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3)降低摊位费标准。按市政府的规定,组织落实农贸市场摊位费的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物价局)

(4)实行摊位费备案管理制度。农贸市场摊位费等收费实行备案管理,由市场开办者向区物价局备案后执行。(责任单位:区物价局)

(5)进一步清理农贸市场收费。免收农贸市场案秤、电子案秤、电子台秤、条码秤、电子计价秤检定收费;对农贸市场从事食品卫生及公共场所相关从业人员免收卫生知识培训费。(责任单位:区物价局)

(6)降低农贸市场用水价格。对农贸市场用水按照民用水价格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区物价局)

(7)规范农贸市场税费代收行为。农贸市场代收税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另行加收任何费用。(责任单位:区物价局)

(8)深化“绿色通道”政策。扩大鲜活农产品目录范围,将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范围,区域所有收费公路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实行免费通行。(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9)推动企业价格自律。对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主副食品经营者宣传价格政策,开展政策提醒。积极倡导各大超市让利于民,多推大众菜、优惠菜。(责任单位:区物价局、区商务局、区供销总社、区粮食局)

(10)开展市场联合检查。加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单位的市场联合大检查,坚决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相互串通、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物价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

(11)加强消费维权。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体系作用,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认真受理并及时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对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要依法查处,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工商局)

(13)加强民生价格信息服务。将民生商品的零售价与批发价通过报刊、电视、网站进行公示、实行适时更新,不断提高公布频次,引导居民消费,稳定价格预期。(责任单位:区物价局)

(14)落实调运补贴和储备资金。在恶劣天气等紧急情况下启动临时调运补贴,由区财政补贴,保障紧急情况下市场供应。蔬菜储备的费用由区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15)加强社会救助。认真做好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低收入困难家庭季审、半年审和年审工作,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出即出、应调即调”,各类困难群体临时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保证各项保障资金和各类救助资金真正惠及困难群众。(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物价局)

(16)强化价格调控。突出价格调控的重点,落实粮食、蔬菜、食用油、猪肉、食糖等主副产品生产、供应、储备、调控的目标和任务。强化考核,切实把价格工作目标列入各2024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国土分局、区工商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质监分局、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局、区旅游局)

(17)全面倡导价格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商品明码标价制度,全面推行价格诚信经营,规范价格行为。全年无重大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责任单位:区物价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质监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局、区旅游局)

二、治乱减负总目标:国家、省、市宣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执行到位,收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执行各项收费管理规定,全年无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发生。

(一)各街道和区2024责任部门具体任务

1.各街道办事处(10个)

(1)分解落实总目标。围绕全区治乱减负总目标,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并结合实际情况,分解制定落实总目标的具体工作措施和目标责任制。

(2)执行各项收费管理规定。国家、省、市宣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全年各2024所属部门无擅自立项、超标准、超范围、搭车收费等行为发生。

(3)落实各项收费优惠政策。落实涉及企业改革、促进和谐发展的各项收费优惠政策。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低保对象等弱势群体的各项收费减免优惠政策。

(4)加强房产价格管理。加强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按照《 市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核批准政府指导价。严格执行商品房明码标价制度,维护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

(5)加强医药价格(收费)管理。落实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政策,探索社区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政策措施,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零差率销售药品制度。落实惠民医院医疗收费减免政策。规范收费公示,公示率达100%。

(6)加强旅游价格监督。强化园林景点价格监管,净化旅游市场价格环境,倡导旅游诚信经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规范旅游价格明码标价行为,标价率达100%。

(7)贯彻落实涉农价格(收费)政策。加强农业排灌水、电费等监管,无乱收费和乱加价行为。认真落实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保持农资正常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加强中心集镇、中心村建设,农民自住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费减免政策落实到位,执行率达100%。

(8)建立健全农村价格管理监督网络并正常开展工作。各街道、行政村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栏达到“看的清、读的懂、留的住、不破损”的要求,公示率达到100%。

(9)规范收费行为。监管收费单位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和收费清单制度,公示规范、醒目、公示率、准确率均达100%。收费票据开具规范,收费项目、标准准确无误。

2、治乱减负责任部门(17个):区住建局、区建工局、区人防办、区林业局、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分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旅游局。

(1)围绕全区治乱减负总目标,依据本部门工作职能范围,分解制定本系统、本部门落实总目标的具体工作措施和目标责任制。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2024收费管理规定,国家、省、市宣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全年无擅自立项、超标准、超范围、搭车收费等行为发生。

(3)落实涉及企业改革、促进和谐发展的各项收费优惠政策。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低保对象等弱势群体的各项收费减免优惠政策。

(4)积极应对市场价格波动,确保政府价格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5)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和收费清单制度,公示规范、醒目、公示率、准确率均达100%。收费票据开具规范,收费项目、标准准确无误。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标准分为优秀、达标、基本达标和不达标四个等次,具体考核工作分两个方面进行:稳定价格目标考核由区政府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组织实施;治乱减负目标考核由区物价局和区发改局牵头组织。

(二)各目标责任单位年度考核由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组成。

日常考核以区政府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价格管理档案和检查档案为依据,日常考核分占全年总分的40%。

半年考核是各目标责任单位每半年对目标落实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区政府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情况分占全年总分的20%。

年终考核由区政府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对各稳定价格目标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在年底进行,年终考核分占全年总分的40%;治乱减负目标考核由区物价局、区发改局牵头分平时、半年、年终进行相应考核。

(三)凡在年度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达标:

1.因保供稳价措施不力,引起本区域和管理范围内居民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断档脱销,造成价格暴涨的;

2.因价格或乱收费问题,引发群众聚集、群访等恶性事件的;

3.因重大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或乱收费问题被举报并查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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