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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工作方案【汇总5篇】

2024-07-10 22:16:01活动方案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制定工作方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制定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为了实现招巩生工作的目标,方案认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营造宣传宣传氛围,引起社会家庭共同关注

学校每学期初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广播、升旗仪式、家长会等渠道,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使学生认识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适龄儿童的基本权利,神圣不可侵犯;让家长明白让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自己应尽的职责。

(二)建立控辍学小组,落实管理责任制

建立年段、班级、学生控辍保学小组来强化管理工作,每学年初学校与下年段行政、年段长,年段长与班主任签订《巩生工作责任状》。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控辍保学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控辍保学工作。每学年至少进行四次控辍保学专题通报、落实责任制。

(三)健全流生报告制度,做好动员复学工作

完善在学期间学生课堂考勤制度,若发现学生在学期间无故旷课,半天内由班长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当天应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原因,一旦有辍学苗头,班主任与科任教师应及时家访,做好动员复学工作,并建立《动员流生复学动态记录》档案材料,及时上报教务处。学生在学期间,对经动员仍未入学的,三天内教务处就统计立即报告镇和村,由政府协助组织入学,同时上报县教育局挂钩股室。对经济困难而中途辍学的贫困生,结合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减、免、缓、助”等方法,协助学生完成作业。每学期末,各班主任应做好成绩与综合素质评定手册填写与分发工作,注意引导家长与社会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升学观”与学生观。

(四)开展兴趣活动,做好帮扶工作

严禁所有科任以分数为唯一标准对学生进行衡量评价,严禁在公开场合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站队。对学生在校学习与表现要实行成绩等级评价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校第个教师要尊重学生个性,注重发掘、培养学生的兴趣与爱好,使之发展为特长,各学科根据各学科的特点,认真组织大面积学生参加兴趣活动或综合性实践活动。同时要做好学困生的帮扶工作,班主任将学困生名单分解给各科任,做好组织管理与落实,在学生中提倡组织爱心式的“一帮一”或“n帮一”的学习模式。

(五)实行招巩生工作的追责和奖励制度

对招巩生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相关责任人视情节给予口头告诫、例会通报与书面通报,同时对体罚或变相体罚、放任自流不加管教造成学生流失且在社会与家长中产生消极影响的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招巩生工作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老师将给予表彰,并在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

方案实施一年来,我校的招巩生工作的效果有了明显改善,学生辍学率有了明显的下降。

制定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培养目标

通过师带徒工作,使继承者在整理、继承老医师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基础上,发展、创新医药学术,培养造就一批热爱祖国、热爱医药事业、医学理论深厚、医药技术精湛、品德优良、医德高尚的高层次医药继承创新型人才。

二、教学要求

1、医药理论功底更加扎实,医学文化知识进一步加强。掌握指导老师指定的各种医学书籍。

2、基本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基本达到指导老师的临床疗效或技能技艺水平,医疗临床诊疗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临床疗效突出。

三、教学内容

继承教学采取跟师学习、独立临床实践与理论学习相结合的形式,以跟指导老师临床(实践)和独立临床(实践)为主。

1、3个月内:理论学习,熟读医疗书籍,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医政科将不定时开展培训工作,加快新医生动手能力,加强骨伤、外科方面培训,年底将进行考核。

2、4月到10个月:独立临床实践是要积极参加医院门诊,急诊工作,独立出诊,参加会诊及疑难病例讨论。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负责一定量的病人管理。

3、11月到12月:主要对老师所传授经验进行分析、归类、总结,梳理成规范文字,上交学习心得、临床体会,对经典病案进行整理成册,以便学业完成时作为考核依据。

学生自跟师学习之日起,每周跟指导老师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跟师期间,学生要认真作好跟师学习笔记,学习心得、临床体会或指导老师的临床(实践)经验整理,交指导老师批阅,指导老师将认真批阅;要独立完成能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的体现疾病诊疗全过程的临床医案10份。

四、带教对象

师带徒将以一对一形式进行传承授业,以2012年到基层的定向委培生为主要指导对象,具体人员名单如下:朱海东(师)对沈欣(徒),邵海勇(师)对郑波(徒),庄丽娜(师)对陈栋(徒)。

康复医疗与骨伤医疗由竺波统一带教。

五、考核指标

师带徒工作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学业考核。

制定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成立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下设职能组:

综合协调组:设立日常工作办公室,由市场监管科负责,个体私营经济协会配合。负责组织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告在省内销售的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法规、规章规定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及主要特征、参数。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负责做好本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全体会员宣传动员工作。

生产情况检查组:由质量监督科、标准计量监督科负责,各工商质检所配合,负责全市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生产企业全面排查;负责对接并通报上级部门制定电动自行车目录及管理办法。

销售情况检查组:由市场监管科牵头,各工商质监所负责加强日常监管,摸清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销售企业户数及销售情况,向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销售企业宣传在省内销售的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法规、规章规定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及主要特征、参数。

消费调解组:由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负责,负责调解消费者因购买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地方法规、规章规定,或者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的产品技术参数不一致的电动自行车导致无法办理车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执法整治行动组:由经济检查大队负责,各工商质监所配合,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违法行为。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在生产和销售方面,对电动自行车实现依法管理和规范管理,改变当前电动自行车管理失管、失控、无序的状况。

(二)分项目标

一是凡未纳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不得组织生产。

二是凡不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法规、规章制定的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销售。

三、方法步骤

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质量监督科、标准计量监督科:根据省质监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全省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以及产品主要特征参数,摸清全市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市场监管科:根据省工商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告的在省内销售的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法规、规章规定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及主要特征、参数,加强向社会公告力度。

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做好本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全体会员宣传动员工作。

各工商质监所:摸清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销售企业户数及销售情况。

(二)实施阶段

各工商质监所: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督,督促销售企业建立并切实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核查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参数,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要强化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要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相关投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质量监督科、标准计量监督科:检查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资质,产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电机、电池等部件是否取得3C认证。

(三)检查整治阶段

经济检查大队、各工商质监所:依法查处一批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电动自行车和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拼装车的生产企业;依法查处一批无证经营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销售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科、所、大队务必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作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职能职责,建立目标考核体系,切实将综合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舆论宣传。做好宣传工作是整治的重要环节,也是维护稳定的重要保障。要充分发挥宣传部门的职能作用,制定宣传方案,运用各类媒体持续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政策、办理注册登记点位、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要积极引导群众购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积极引导群众主动购买保险和办理牌证。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微博,发动社会监督,倡导、鼓励公众对违规生产、违规销售、违规上路行驶等问题进行举报、投诉,形成人人杜绝违规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工商质监所、经济检查大队要加强对非法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以及销售产品的电机、电池等部件未取得3C认证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9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处违法生产、销售(包括已售和未售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关于制定加强全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

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对小学生要着重进行法律启蒙教育,运用生动形象化的教学方式,向学生普及法律的基本常识,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对中学生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与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二、基本要求

一是要确保课时到位,中小学要充分发挥品德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时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要开设法律教育专门课程。二是要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同时要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使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三是要完善和规范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年龄和知识水平,认知能力,按照“四五”普法的要求,积极组织征订法制教育精品教材,进一步规范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

三、方法与途径

1、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提高法制课质量,注重法制内容向其它学科的渗透教育,增强学习效果。

2、积极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有奖征文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中小学生带法回家活动。

3、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工作,通过制定各种制度,落实责任,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学、育人秩序,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和犯罪的各项措施,确保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中小学要依托课外活动基地开展法制教育,加强青少年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传统教育。

5、要推进青少年学生网络文明行为,要结合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创建活动的开展,依托学校电教职工室以及校外管理规范的网络阵地,广泛开展在校学生网络知识培训,最大限度地清除网络不良内容对青少年学生的影响。

四、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分析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要强化组织协调,建立责任机制,营造领导有力,职责明确,分工协作,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建立部门与家庭,学校社会联动机制,形成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工作网络,逐步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要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工作,加强青少年校外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切实搞好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中小学要建立法制教育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同时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确保普及法律常识的任务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

三要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增强学校,教师和学生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把学生学法和遵纪守法的情况纳入学生、招生、招工、参军等考核内容。

四要强化监督检查,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加强督促检查,要把协同开展在校学生法制教育,净化学生生活和学习的社会环境工作列为重要的监督检查内容,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

制定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学校防疫防控开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两个确保”。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防疫情在学校扩散和暴发,确保校园一方净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坚持科学评估。落实“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严格开展开学准备工作评估复核,坚持复核合格后方可开学。

(三)坚持因地施策。按照“错时错峰”、“一地一策”、“一校一案”的原则,各地各学校要制定开学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有条不紊地做好开学工作。

二、开学时间安排

根据统一安排,全市普通高中三年级、初中三年级作为第一批次开学,开学时间为2024年4月7日。

根据分区分级、错峰开学、错时返校的原则,其他学段和年级拟分两个批次开学安排。

第二批次:小学五六年级、初中和普通高中其他年级、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

第三批次:小学其他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及幼儿园。

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的开学学段和年级安排可视情况调整;

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开学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科学研判后,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服务、校内午托等课后服务和校外托管机构托管服务暂缓恢复。

驻高校和区直中职学校开学批次和具体时间由学校研究提出,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后按程序报自治区主管部门备案。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完善开学工作有关方案和制度

3月23日前,各县(市、区)要制定高三年级、初三年级开学工作方案,经本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各高中初中学校制定的开学工作方案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各学校要完善“两案九制”,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小学、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和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明确每个制度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责任人。

(二)严格组织开学准备工作自评复核

1.自评复核流程。全市中小学校要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xx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开学准备工作二十条”)要求,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展开学准备工作自评,自评合格后按程序提请复核。市直属学校(含技工学校、民办学校)、区直中职学校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学工作组复核;县(市、区)属学校报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学工作组复核。复核合格后方可按全市公布的时间(区直中职学校按向主管部门报备时间)开学。

2.复核完成时间。高中初中学校应于3月20日前复核完毕,其他学校应于3月底前完成复核。

(三)切实做好师生员工健康情况监测和研判

各学校要对所有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每位师生健康状况、外出情况、人员接触情况及家庭成员是否感染等信息,并建立师生员工健康档案。国(境)外、区外师生员工返回桂林要严格落实开学前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观察14天的要求。对不具备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应安排专人联络跟踪,逐一进行风险研判,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四)做实学校疫情防疫工作

卫健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全面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消毒工作。自3月23日起至开学前,高中初中学校要至少进行2次全面的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其他学校消杀起始时间相应顺延),重点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厕所、电梯间、空调系统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保洁和消毒,对讲台、课桌椅、门窗把手、电话机、坐便器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对食堂、校内餐饮经营单位、小卖部(超市)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食堂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餐具要按规定消毒。

学校要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在开学前必须检测合格。

(五)认真做好物资保障工作

学校要根据学校规模、师生人数、防控需要,精准测算洗手液、手消毒剂、消毒液、酒精、口罩、测温仪、手套、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市、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通过政府调配、市场购买、社会捐助等方式,多方筹措防控物资,满足学校防控物资需求。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排查学校物资缺口,确保开学前补齐。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和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在口罩等物资保障方面予以重点关注。学校要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动态管控,科学使用,确保疫情防控物资“专物专用”。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的相关要求,酒精不能与消毒液、口罩等物资混储,以免留下消防安全隐患。学校要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室,确保应急时有临时隔离场所;

学校要设置洗手设施,确保师生员工有流动水洗手。

(六)认真做好师生返校工作

各学校要制定教职员工返岗工作方案,高中初中学校行政管理人员、高三初三班主任、校医、后勤等参加校园防疫工作的人员要在3月23日前返岗,其他教职员工返岗时间由学校根据疫情防控与教育教学管理需要科学安排,其他批次开学学校的疫情防控人员至少按照确定开学时间提前15天返岗。卫健部门要指导学校开展防疫工作人员培训。

各批次学校要制定开学当日学生返校方案,科学设置进入校园路线和体温检测安排,周密做好错时上下学计划,避免学生在校门口聚集。开学前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提前返校。开学当日,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要在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筹下,派员到开学学校进行疫情防控指导、交通疏导和治安秩序维护。

(七)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各县(市、区)和各学校要严格落实《xx市各级各类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附件1)和《xx市中小学疫情防控处置流程图》(附件2),并据此制定本地本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处置推演或实地演练,确保学校发生疫情时,做到处置责任明确,处置思路清晰,处置程序规范,处置措施有效,处置及时得当。

(八)扎实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

1.把好门,严防疫情输入。各学校要强化值班值守,落实“五个一律”,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师生入校严格核验身份并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应进行登记并立即报告,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2.管好人,严防疫情扩散。卫健部门要指导学校上好疫情防控教育第一课,强化对学生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横幅、贴画、电子屏幕、校园网、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进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要教育学生做到疫情防控“十要十不要”(即:要熟知疫情防控知识和要求,不要一无所知、一知半解;要理性辨明疫情信息,不要信谣、传谣、造谣;要履行配合有关部门和学校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法定职责,不要消极抵触、不予配合;要服从学校疫情防控管理,不要自行其是;要如实报告自身及家人身体状况和旅居史,不要瞒报漏报;

要勤洗手、勤通风,不要养成不卫生的习惯;要在返校和上下学途中做好自我防护,不要毫无防护途中往返;

要在离校回家后做到居家防护,不要外出聚餐聚会聚集;

要提高生活自理能力,不要依赖家长进校服务;

要强化自律意识,不要在校园聚集扎堆、嬉笑打闹)。要科学合理安排校内活动,用餐要错峰,课桌椅、床铺要拉开距离,学校图书馆、体育馆等封闭式、易聚集的公共场所暂停开放,避免人员扎堆聚集。落实好晨午检、“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持续做好师生健康监测。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师生员工及时追访并视情上报。

3.消好毒,优化校园环境。做好日常清洁消毒工作,明确清洁消毒责任人,严格按要求对教室、办公室、食堂、宿舍、卫生间等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清洁和消毒,不留死角,并实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

(九)认真做好中小学开学后常规管理工作

1.做好线上教学与课堂教学的衔接工作。各学校正式开学恢复课堂教学后,原则上要坚持“零起点”教学,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子女和农村边远地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指导,确保在每位学生较好地掌握已学知识和内容的基础上再进行新的课程教学。坚决防止以居家网上学习完全代替学校正常的课堂教学。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返校。各县(市、区)和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切实做好资助对象的摸排和审核工作,做到“应助尽助”,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3.妥善处理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实践和就业指导工作。职业学校要重点关注在岗实习实训学生,加强与实习学生的沟通联络,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对未开展的实习活动全部暂缓并制定延期方案。合理调整优化2024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顶岗实习)教学环节,尽量不延迟毕业时间。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线上招聘活动,切实做好2024届毕业生的就业保障工作。

4.重点关注未返校学生的线上教学工作。学校要及时精准掌握未返校学生的身体状况、学习情况和困难,重点给予关爱。各学校对未返校学生要开展“一对一”线上结对助学活动,帮助学生答疑解惑。

5.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和各学校要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对校园及其周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加强食品饮水安全、消防安全和校车管理,强化学校“三防”建设,确保涉校涉生安全。

6.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压实“双线四包”控辍保学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宣传教育、排查核实、辍学劝返和督促检查工作,切实巩固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零辍学成果。

7.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各县(市、区)和各学校要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严格规范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保障各项数据的唯一性和准确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和指挥部各工作组履行好开学工作职责,确保安全有序开学。

(二)明确责任分工

学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主管责任,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开学准备工作二十条”逐项抓好落实,对学校开学前疫情防控准备、开学后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帮助学校协调解决开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学校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卫健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学校开学复核检查工作,指导学校做好防控宣传教育、校园消杀、自备水源、二次供水检测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工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帮助学校筹措防控物资,加强进校防控物资质量监管。

宣传部门要加强涉校涉师涉生疫情防控的正面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网信部门负责涉教疫情的网上虚假、有害信息监测和处置。

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开学秩序的维护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治理,依法查处影响和干扰学校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民政部门负责做好感染新冠肺炎、基本生活存在困难师生的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学校特别是驻桂林高校师生集中返校时的交通运输保障及途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外事部门负责协调处理疫情防控的涉外问题。

其他有关部门和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在当地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抓紧抓实抓细学校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学工作组要组织教育、卫健、人社、交通等部门对学校开学准备工作进行严格复核,未达到开学条件的学校不得开学。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对各县(市、区)学校开学前后的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各县(市、区)、各职能部门、各学校不重视学校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导致学校不能按时开学或开学后出现严重疫情防控问题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并严肃问责。

疫情期间开学后学校食堂如何制定防控措施?

1、建立疫情防控小组,做好疫情防控方案(预案)。确保食堂的每个员工都要知晓本市相关防疫规定和要求,外地返回的员工在“健康码”等手机平台上填报健康信息表,领取相应的健康码。

2、准备好测温计及提供够所用员工使用十天的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

3、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每天落实餐饮服务时段前的体温检查并进行健康登记,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上班,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4、强化学校食堂内部员工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卫生管理能力。从业人员制备餐食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废弃物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消毒。

5、明确相关标识。要在醒目位置对本校食堂防控措施和师生用餐须知进行书面公示。在入口处、取餐区域、收银台等处设置1.5米间隔线,安排专人引导人流,避免人员集聚。

6、规范就餐安排。减少桌椅摆放,增加餐桌间距,餐厅就餐人员避免面对面而坐。

7、复工前对食堂全部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彻底的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对食品和食品原料贮存的场所、设施进行清理,防止过期、变质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混入食品加工制售过程。

8、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各项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要分开储存、分开加工。烹任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食品处理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加大食品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频次,保障设施设备洁净并运转正常。

9、所有员工要戴口罩上岗,服务过程中与师生要保持间距,尽量减少与师生的近距离接触。

10、若有需要外送至班级的食物,要采用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过程污染并且要对外送食品的保温箱、运输工具及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人员在送餐、取餐时,应采取不接触的方式。

11、及时消毒清洁。每桌就餐人员用餐后,应立即对相关桌椅进行消毒10分钟后再安排下一批次就餐人员就餐。为就餐人员提供公共洗手液、消毒酒精,提醒就餐人员餐前洗手。

12、确保室内通风。定期开门、开窗。使用壁挂式空调、立柜式空调的学校,应定期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

不得使用没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中央空调。

13、加强电梯管理。三层以下餐厅禁用公共电梯。对于必须开放使用的电梯,应增加消毒频次,并酌情限乘电梯人数,降低集聚风险。

14、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做好采购验收及台账登记工作,不得采购无来源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15、不得食用野生动物,不得圈养、宰杀活禽。

16、加强餐具、厨具及场所清洗消毒并保存消毒记录。

17、留样要规范。留样冰箱需正常运转,温度正常,留样保鲜盒要规范,份量要充足,留样记录要登记等。

18、做好餐厨垃圾管理。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完好、密闭和整洁,避免造成再次污染。

疫情期间开学后学校食堂如何制定防控措施?

1、

对每一位食堂从业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穿戴口罩、工作服和工作帽,确保具备基础防护技能;

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鼻塞、鼻涕、咽痛和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停工并及时就诊,杜绝带病上岗。

2、

禁止采购、饲养、宰杀活禽、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肉及肉制品、蔬菜等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

3、

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不受污染。生、熟食应分开存储和加工,加工流程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供应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确保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疫情防控期间,提倡不供应冷食类、生食类等高风险食品。

4、

在食堂入口、卫生间出入口处配备洗手消毒设施及清洗消毒指引。售卖人员一律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并佩戴口罩和手套,更换经消毒过的工作服,销售中少用语言交流,与对方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5、

延长食堂开放时间,倡议师生错峰用餐。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可通过分时段就餐、送餐到班、取餐后分散用餐等方式,降低集中就餐带来的人员交叉感染风险。

6、

进入食堂人员要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不得入内用餐。排队取餐和就餐时人员间距要在1米以上。建议尽量带餐返回住处或办公室就餐。在食堂就餐时,尽量单人单桌,且朝一个方向就坐,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条件的要安装防护隔断,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不必要的交流谈话。用餐前后均应洗手消毒。鼓励制作方便易取的套餐,方便即取即走,减少人员等餐排队的时间。

7、

每天对加工售卖区域、就餐区域、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等进行消毒。保持加工区域和就餐区域的空气流通,定期开窗通风,并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疫情解除前停止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重新开启使用前应规范清洗和消毒。加强餐(饮)具的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

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

或采用有效氯含量为250mg/L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消毒后应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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