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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饮水报告范文第1篇
1.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现状。
我区共有生产企业8家,其中2家企业于2010年注销,2家企业2010年停产一年,2家企业主要供应外县。也就是说2008-2009年供应市区的有6家企业,2010年供应市区的只有2家企业,2011年供应市区的有4家企业。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平均每家企业年生产量为15万桶,主要是直接销往工厂。我区每年实际需求量超过500万桶,主要由周边的区(县)流入。
2.存在问题。
2.1外埠桶装饮用水的大量流入,加大监管难度。
由于我区毗邻区(县)的桶装饮用水企业将大量的桶装饮用水直接供应学校、工厂,使其游离于监管之外。而个别学校(特别是民工子弟学校)、工厂为了降低成本,往往忽视桶装饮用水的质量,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2.2无证无照小作坊依然存在。
我区无证无照桶装饮用水小作坊主要在城乡结合部,地址隐蔽,违法行为难以发现。其周边环境差,生产条件落后,基本上没有过滤、沉淀、消毒等水处理设备,循环使用PET桶和桶盖的行为普遍存在,并且大多是手工直接灌装,根本达不到桶装饮用水质量标准。但是由于其生产成本底,市场竞争力反而更强,对有证企业冲击很大。另外由于其工艺简单,生产速度快,这些作坊往往是在监管部门非工作时间生产,这恰恰能逃避监管部门的查处。
2.3桶装饮用水质量问题依然严峻。
我区桶装饮用水企业2008年的抽检合格为54.5%,2009年为47.6%,2010年为41.7%,今年上半年的抽检合格率仅为28.6%,呈逐年下降趋势;三年来抽检全部合格的企业数为“0”。不合格项目主要有“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大肠杆菌”等微生物指标和“亚硝酸盐”、“游离氯”、“电导率”、“PH”值等理化指标;个别产品不合格项目达6项之多。
3.对策。
3.1鼓励动员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企业自愿组织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建设行业诚信。这既是《食品安全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也符合同志年初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讲话精神。
3.2鼓励动员企业合理整合提升,对于那些地理位置近的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建议合并生产、各自经营、成本分摊的原则整合,降低其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加大利润空间,增强企业活力。
3.3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者是保证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造成桶装饮用水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为降低成本而循环使用桶盖、臭氧的使用量不达标、包装车间净化不达标、过滤膜没有及时清洗更换以及桶的清洗消毒不到位等。质量监管部门应加强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有关制度,确保本埠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
3.4工商部门应加强市场监测,实行外埠桶装饮用水企业备案制度和黑名单制度,落实经营单位的索证索票制度,杜绝不合格桶装饮用水流入我区;教育部门应提高教育机构的食品安全意识,开展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评价,同时索取每批进入学校的桶装饮用水的检验报告单,把不合格桶装饮用水拒之门外。
3.5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一要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桶装饮用水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并做到“回头看”,避免死灰复燃;针对刻意逃避检查的,监管部门要实行“错时检查制度”,摸清其违法行为的规律,做到猫鼠同步,予以彻底打击不留后患。二要加大处罚力度,对不合格产品,应从重处罚,特别是屡次不合格的企业,该吊证的要吊证,强制其退出市场,不能隔靴抓痒。
安全饮水报告范文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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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回应基层广大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的热切期盼,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靖西市政协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护情况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现状
(一)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共划定53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城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4个,村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28个(总面积31.9986平方公里,其中:一级保护区1.2163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9.9773平方公里,准保护区20.805平方公里)。河流型9个(乡镇6个,农村3个),地下水型40个(乡镇17个,农村23个),湖库型4个(县级1个,乡镇1个,农村2个)。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布详见下表:
截止2024年,全市实施农村饮水工程1073处,其中万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1处,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28处,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1044处,解决了60.2万人口的吃水问题。
(二)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情况。
1.开展集中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在我市涉及的工程分别是靖西县城区龙潭水库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以及除新靖镇外的18个乡镇的农村人饮集中供水。靖西县城区龙潭水库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总投资100万元,其中自治区补助80万元、地方自筹20万元。工程于2015年11月10日开工,2016年1月30日完工,10月29日自治区水利厅通过竣工验收。其余18个乡(镇)的的农村人饮集中供水均设置安全保护栏和饮水安全标志,均有专人负责日常管护。
2.巩固小型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成效。目前,我市小型供水工程的管理模式主要由村集体管理。工程水源为地下水、地表水,水质普遍良好,符合国家《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在水源保护方面,市环保部门采取立牌警示、拉网围挡和巡查、宣传等措施,加强了小型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水源保护。为保障水源安全,市水利局积极申请项目资金,斥资60多万元开展水质检测,涉及全市19个乡镇203个自然村共530处饮水点,为“从有水喝”到“安全喝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饮水安全指标;投资1060万元为全市35个村132个屯共2762户解决水柜加盖板项目。
3.开展靖西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做好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函》(桂环函〔2024〕67号)和百色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深入做好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百环委办发〔2024〕2号)文件要求,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生态环保局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共设立饮用水源地标识牌、地理界标55处,新建隔离防护设施3.2公里,取缔关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工业企业4家,责令搬迁1家,拆除无关建筑1.6万平方米。
4.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排查及整改工作。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水利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与水利局联合开展整治工作,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农家乐及休闲山庄。渠洋湖水源地周边及上游明显的污染源已于2024年年底整改完毕,近5年没有发生过污染事故。
5.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我市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大力推行各项目的落地运行,农村污水处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我市共进行四个批次的农村环境污水整治项目,主要涉及我市20个行政村48个自然屯共45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目前有45座污水处理站已建成使用。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水源保护的相关具体行政法规、制度须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国适用于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2017年自治区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就保护区划定、保护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做了明文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尚未根据我市地质条件、水资源特点制定相关管理方法和细则。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导致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出现缺位现象。
(二)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污染污染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农业面源污染日趋严重。受历史因素和经济社会发展制约,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受短期经济利益诱导和缺少强制管控,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开展农村养殖业以及种植业过程当中,并没有建设规范的环保配套设施、污水处理系统,采取农药及化肥的合理喷洒作业以及资源化处理利用产生的人畜粪便。这些污染源直接随着地表径流进入水体,影响周边水体水质。二是农村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配套设施落后。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群众生活方式的改变,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入河等影响饮用水水源的行为时有发生;乡(镇)所在地街道和村屯污水管网规划建设滞后,镇一级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远不能辐射到周边村屯,收纳污水范围较小。如,渠洋湖库区周边出现乱建乱搭,违规乱占库面,违规排放等现象,与湖光山色的景观不协调,同时,渠洋湖作为全市第二水厂的取水点,长期以来群众在湖面架设网箱养殖,沿湖村屯的排污口直排等,导致水体水质下降。城区大龙潭饮用水旁边,受封建迷信思想影响,取水水源地旁建有庙堂,香灰杂物等处置不当,对取水点造成安全隐患等。三是地下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护重视不够。我市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地区,地下水水质偏碱,全市划定饮用水地下水类型水源地占比80%。部分乡(镇)村级水源地地势低洼、扁平,洪水期极易淹没水体或被河水倒灌,对水质卫生产生一定影响;结构性缺水、区域性缺水、季节性缺水等情况尤为显著,枯水期容易抽取到附近不达标水体。由于地下水循环缓慢,一旦受到污染,将很难恢复。四是农村居民环保意识不强,乱排乱扔等现象仍然存在,给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全民节水意识有待提高,把水资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仍需加强。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不到位。在兴建时轰轰烈烈,但在后期维护的过程中却疏于管理,存在产权不清、管护主体缺失、管护责任不明、管护人员和经费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大量小型水利工程老化失修严重,工程效益衰退明显,工程安全问题频发,难以长期安全有效运行和发挥效益。大部分供水工程由于设计、经费等问题没有安装或启用水质净化装置,水源地也缺乏必要的水质检测设备和检测手段,不利于实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
(四)基层水资源管理机构建设薄弱。存在人员管理不足,技术力量欠缺,管理手段落后等,与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强监管的要求不相适应。
三、对策建议
随着水利事业发展进入新时代,我国治水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深刻变化,从人民群众对除水害兴水利的需求与水利工程能力不足的矛盾,转变为人民群众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需求与水利行业监管能力不足的矛盾。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水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因此,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树立“一盘棋”治水思想,强化措施,久久为功,推动水资源管理再上新台阶。
(一)法制先行系统谋划。思维意识的落后是最大的落后,加强行业监管首先要强化法制思维和监管意识,牢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坚持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长制久清”全流域全要素系统治理思路,在水资源节约、保护与治理方面系统规划、综合施策。将农村饮用水工作融入全市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大局中谋篇布局。强化水安全红线意识,加快我市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加快推进区域集中供水和管网建设,不断提高区域集中供水覆盖率;加强备用水源和水源保护应急体系建设,尽快制定并完善水源地保护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和预警体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二)配齐配足夯实基础。加强基层水资源机构技术人员配备,强化管理培训。建立健全市、乡镇(社区)、村委会三级饮水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和装备,充分发挥一线作用,确保监管工作一抓到底,不留死角;同时加强基层装备建设,特别是发挥大数据平台作用,改善执法服务手段,提升安全监管服务能力。
(三)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健全农村饮水水源监管保护长效机制,建立分级负责的监管体系,常态化开展暗访监管,以执法和问责推动饮水安全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有关部门到现场解决水源地保护中的重大事项,确保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防止“多头管理”、“谁都管、谁也管不到位”的现象发生,保证水源地保护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的基础上,将水源地保护及河流断面水质改善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具体的水源地保护考核措施,并以此为抓手,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水源地保护工作责任有据、赏罚分明,积极推进水源地保护的投入与创新机制。
(四)多管齐下多方监管。一是深化部门合作联动。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在执法过程中加强工作沟通和交流,定期召开水源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针对矛盾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强化行政联动执法,对影响水源地环境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打高压势态。二是防治面源污染。坚持“减法”治理原则,科学规划地处水源地及沿河流域的农业生产,调整种植结构和生产方式,逐步对流域内不符规定的农业开发实行退茶还林、退耕还林;加强农业耕作的科学管理,引导农民科学施肥施药,严禁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在农田和水体之间建立合理的草地或林地过滤地带,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三是强化应急防范。围绕提高饮用水常规水源日常供给和储备水源应急供给的保障能力,完善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应急防范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和处置队伍建设,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四是强化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建立严格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切实清理保护区内污染源并建立必要的围护工程;强化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建立地下水水质、水位动态监控网络,提高预警应急处置反应能力。
安全饮水报告范文第3篇
一、选题考虑
选择这个主题开展调研,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对脱贫攻坚的“两不愁、三保障”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总书记明确指出:“总的看,两不愁基本解决了,三保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全国还有60多万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辍学;一些贫困人口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常见病、慢性病得不到及时治疗;全国仍有约160万户需要进行危房改造;约104万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没有解决。实现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有保障,主要是保障贫困人口喝上放心水,饮水安全达到当地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
二是群众热切盼望。农村饮水安全既是脱贫攻坚三保障的重要内容,也是重大民生工程。近十年来,我区的农村安全饮水工作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兴建了一批集中供水工程,改善了农村生活条件,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但从各地的实际情况看,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尤其是今年入夏以来长时间的大旱,一些边远山区、地势高的地方、管网未通的地方,群众饮水困难,少数地方依靠政府的消防车送水保障生活。
二、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农村自来水厂共有七个,分别是新合自来水厂、新塘自来水厂、涌泉自来水厂、马回岭自来水厂、港口自来水厂、江洲自来水厂、城子镇自来水厂,受益总人口约20万。其中,新合、新塘、涌泉、马回岭自来水厂水源都来自当地的水库,港口、江洲、城子镇自来水厂水源来自长江。新合、新塘、涌泉自来水厂都属于当地政府下属企业,马回岭、港口、江洲、城子镇自来水厂属私营企业。
我区通过农饮工程建成7个农村水厂,受益人口20万人,为农村安全饮水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是惠农政策好,全区7个农村水厂,全部是在国家实施农村安全饮水政策期间兴建的,每个水厂享受国家政策补贴数百万元。二是政府主导好,每个水厂,从项目的规划、选址、管网的铺设、到水源地的保护、资金的筹措,大量的工作都是乡镇政府主导。三是部门配合好,项目建设期间,发改、水利、国土、规划等部门全力支持,项目运营后,区水利局每年委托市水文局对各水厂水源水质进行检测一次,区疾控中心每季度对水质进行一次检测,各乡镇卫生部门不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以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经检测水质均符合生活饮用水三类标准。四是效益有差别。七个水厂中,三个是乡镇办企业,四个是私营企业,从目前经营情况看,私企好于国有,大镇好于小镇,沿江好于山区。
三、存在的问题
各地在农饮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有一个好的基础,但在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未覆盖区域,大旱之年群众饮水困难。根据调查,港口、江洲、马回岭、城子镇自来水用户覆盖率约90%;新合、新塘、涌泉三乡镇自来水用户覆盖率60-80%;岷山乡只有大塘村、红峰村1个村民小组、红光村6个村民小组、春华村乡集镇部分约7000人用上了马回岭镇水厂的自来水,其他区域2万余人皆未实施农饮工程。岷山乡金盘、岷山等山区村饮的是山泉水,其余的村都是依靠自打的土井,深的六、七米,浅的三、五米,饮用的全是地表水,水质无法得到保障,遇到天旱或春节期间,土井干涸,村民饮水困难。今年秋旱时间较长,岷山金盘黄家岭、廖家村100余户,沙黄公路沿线6000余人,新合尖山村200余群众饮水困难,区委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安排消防车送水,以解群众之急。
二是自来水已覆盖区域,供水质量较差。7个自来水厂都在2010年前后兴建,大部分主管网管径设计都是DN200,随着主管网的延伸,水压偏低,高峰期断水;多数乡镇水厂设备陈旧,管网老化,破损漏水;闸阀坏死,用户水表计量不准。
三是城门、狮子两乡镇分别于2011年、2014年利用农村安全饮水资金对部分区域进行了主管网铺设,原计划纳入县城集中供水系统,从区水务公司引进水源,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未能实现供水。
四是赤湖管理处现有居民500余人,居民生活水源是70年代打的一口老井,随着赤湖处附近九江市第四水厂的建成投入使用,赤湖群众迫切希望喝上长江水。之前,处领导找到市水务公司协调,均因赤湖处未纳入九江城市规划,被水务公司回绝。赤湖老百姓戏称市第四水厂,“供水百里千万户,唯余咫尺赤湖民”。
四、原因分析
一是客观方面的原因:当前,农村自来水未覆盖区域大部分是山区和地势偏高的地区,设计上达不到;自来水已覆盖区域供水质量不好主要是设计管径小,水厂设备年久失修、易损等造成的。
二是主观方面的原因:我区农村安全饮水方面存在的问题,虽有上述客观因素,有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但本着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从自身查找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上有差距: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坚定信仰信念,鲜明人民立场、强烈历史担当、求真务实作风、勇于创新精神和科学方法论还不够。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还有差距。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保障’中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论述上还有差距。
2.认识上有差距:总认为负责农村供水有7个水厂,覆盖80%,农村安全饮水工作差不多了;县城和工业园区已经用上了长江水,水务公司的工作差不多了;城乡供水未出现安全事故,形势还可以,等等方面,表象蒙住了眼睛,没有发现问题,至少是未看到问题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在脱贫攻坚奔小康的路上,一个人都不能落下的决战时刻,影响数万人幸福的农村安全饮水工作,需要各级各地倍加重视。
3.对标上有差距:我区的脱贫攻坚,在“两不愁、三保障”方面(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饮水安全保障方面,近年提的相对较少。针对我区农饮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等四个方面的保障,农村安全饮水工作还有差距。
五、改进措施的建议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学通上内化于心,在弄懂上外化于形,在做实上加劲加力,真正将“为人民谋幸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评判标准,知群众冷暖,问群众疾苦,时刻把百姓记在心间。特别是,作为赣北革命根据地的岷山,革命的老区,在发展上倾斜一点,在生活上多关心一点,在当前形势下尤显必要。
2.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对农村安全饮水工作,实施的是以乡镇为单位的“万人千吨”工程和以村为单位的“千人百吨”工程,七个乡镇水厂就是“万人千吨”农饮工程实施的项目,“千人百吨”工程作为“万人千吨”农饮工程的补充必不可少,从调研的实际情况看非常有必要。建议区、乡(镇)两级政府对农村自来水未覆盖区域全面摸排,因地制宜制定解决方案,山区重点放在山泉水的水源、水质和管网上,其他区域以地下水为水源,按照村镇规划,选择一些中心村,政府统筹资金,统筹勘测,实施一批农饮项目,逐步彻底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
安全饮水报告范文第4篇
根据省扶贫办绩效评价有关饮水安全方面反馈的意见及我区饮水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做如下通知,请各乡镇对照自查,举一反三,限时整改。
一、省扶贫办绩效评价反馈的意见
1.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之前由部门核查出,自来水管道裸露在外,要求其做相应整改,此次核查时发现,以前实施的饮水安全项目自来水管道依然裸露在外面未做任何处理,2024年实施的项目仍然裸露在外,存在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2.项目资料缺失,项目管理缺少必要的程序。部分项目没有验收报告(至少包含验收标准、验收情况和验收结论),未编制“竣工决算报告”,未进行项目造价审核及竣工决算审计,无监理相关资料。
3.项目支付缺少关键资料。大部分项目的付款缺少“形象进度表”“已完成工程量清单”“资金支付申请表”等关键资料依据。
二、整改措施
(一)开展“回头看”,确保工程质量。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及时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管道裸露、爬管等现象进行核查,同时按照《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甘肃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验收实施细则》及《**农村饮水安全冲刺清零三十条》要求查漏补缺,再次排查其它可能存在的问题(如冻管、缺少入户设施等)。并根据核查结果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确保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
(二)完善资料,确保验收。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验收资料的编制收集归类工作,加快完善软件资料,确保顺利通过贫困退出验收及行业项目验收。
贫困退出验收涉及饮水安全方面的资料: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的验收按照《甘肃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验收实施细则》(甘水农水发〔2024〕319号)规定的验收程序执行。
1.户级资料:(1)《**贫困户饮水安全达标认定书》区水务局包乡责任人核查准确后,签字加盖公章后下发农户;(2)饮水安全明白卡,每户一份,发放到农户。
2.村级资料:(1)《饮水安全花名册》,要和户籍人口信息一致(花名册内容格式符合省厅要求);(2)《饮水安全达标认定书》(以户为单位把本村的装订成测);(3)《水质检测报告》,由乡镇统一取样送检,以村为单位,一个水源一个水质检测报告;(4)村级管理机构和管护人员的公示公告;
3.乡镇资料:(1)花名册汇总,以村为单位将村级花名册汇总后编制成册。(2)水质检测报告汇总,将全乡所有水质化验报告汇总编制成册;
4.区级资料:(1)成立县区级农村饮水安全专管机构的批复文件。(2)供水专管单位管护人员的公示公告。(3)县区级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基金管理办法。(4)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核实问题清单办理销号情况。(5)成立水质检测中心的批复文件。
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资料: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料的编制整理共分四大类:1.建设单位(即乡镇)资料,包括设计文本、乡镇(街道)专题研究饮水清零任务的会议纪要、投资计划文件(武脱领办发[2024]29号)、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项目公示图片、建设单位自验结论(报告)及自验总结、竣工决算报告、工程移交资料、反映项目建设情况的影像资料;2.设计资料,包括设计合同、设计报告、工程设计情况总结报告、设计变更相关资料(如有);3.监理资料,包括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大纲、监理细则、监理日志、监理指令记录、监理例会纪要、监理情况总结报告,监理质量评估总结报告、反映监理情况的影像资料。4.施工资料,包括施工合同、开工报告、技术交底记录、进场(人员、材料、设备)报验资料、隐蔽工程报验资料、单元(工序)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阶段验收资料、质保资料、施工日志、工程变更签证资料(如有)、工程款支付资料、工程结算、请验报告、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施工情况总结报告等。上述四类资料由乡镇(街道)保存,并报区水务局备案。
(三)加强资金监管,健全资金拨付程序。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加强资金的监管使用,专人专账负责管理饮水安全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按进度付款,无挪用、挤占、虚列开支等现象,同时要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完善资金拨付资料,健全资金拨付程序,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合规使用,安全使用。
(四)落实管理制度,加强运行维护。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的意见》,依规进行管理。对已建成的饮水安全项目,各乡镇要及时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工程运行管理,切实做到政策落实到位、制度落实到位、管护人员到位、运行经费到位、培训宣传到位,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目标
(五)加强政策宣传,把握评价标准。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把《甘肃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验收实施细则》作为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和脱贫验收的“度量衡”,加强学习培训,熟练掌握《细则》内容和指标,严格对照标准开展工作,对照标准完成任务。各乡镇要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媒体、网络、宣传册等方法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改变陈旧的用水观念,提高群众对饮水安全建设和管理的认知和理解,赢得信任和支持,确保安全饮水冲刺清零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使群众保质保量的喝上品质优良的安全水、放心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道)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全区脱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严峻性和复杂性,认清脱贫攻坚进入倒计时的紧迫形势,认清解决反馈意见问题的重要性,做到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主动认领,坚决整改存在的问题,全面完成整改各项任务。
(二)靠实整改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担负起抓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对反馈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扯皮。要对照反馈问题,切实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责任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明确整改时限。要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动真碰硬,能即知即改的,要明确具体整改时限要求,迅速完成整改,绝不能无限期延误整改。
(四)积极排查,有效整改。各乡镇(街道)要对存在的管道裸露、爬管、冻管、缺少入户设施等特殊问题进行认真摸排,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不漏一户解决好饮水安全工作,保证户户用水达标,人人饮水安全。
安全饮水报告范文第5篇
昨日,在卫生部例行新闻会上,当被问及近期关于北京水质的争议,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邓海华表示,相信北京市关于其“水质符合国家最新标准106项指标的检测要求”的说法,但同时也承认,“当前包括今后一段时间我们的饮用水安全形势仍然是十分严峻的”。
接近卫生领域决策层的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评论称,目前我国的饮用水安全标准很高,与欧盟同步,但难在落实;即使是106项指标的检测能力,目前一般也只有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省级监测站方才具备。
此前国家发改委的一份报告和《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则透露,我国在享受公共供水服务的4.6亿人口中,有9800万人饮用水水质不安全,2.98亿农村人口和11.4万所农村学校饮水安全问题尚未解决。
接轨欧盟标准没人落实?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北京保护健康协会健康饮用水专业委员会负责人赵飞虹及其丈夫——曾在国家发改委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饮用水产业委员会工作的李复兴最近检测到自来水中(主要来自垃圾、滤液和粪便的)硝酸盐(以氮计)的指标已达到每升9点多毫克(9.0mg/L),接近国家标准规定的10mg/L,因认为北京水质变差,这个“北京最会喝水的家庭”已20年不喝自来水。
对此,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回应称,北京的饮用水及水源地是国内最好的,该集团供应出的水符合国家106项标准,是安全的水。
此后,赵飞虹又对媒体称,“自来水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大家可以喝”;自来水是一种安全水,但不是一种健康水,对健康并不是很好。
在昨日的卫生部新闻会上,针对有媒体关于上述争议的提问,邓海华回应称,相信北京市有关方面的一位发言人的说法,北京自来水水质符合国家最新标准106项指标的检测要求。
邓海华同时表示,卫生部牵头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与国际接轨的,非常高水平、高质量的饮用水标准,自2012年7月1日起已全面实施。卫生部去年监测的饮用水监测点有29825个,涵盖了所有的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91.5%的地级市、46.7%的县和县级市。目前已完成6万多份水样检测,结果正在进行统计,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目前(我国)饮用水的标准与欧盟同步,”一名接近卫生领域决策层的人士昨日对本报表示,“但有标准没有用,没人落实。现在住建部负责水厂,水利部负责农村供水,卫生部负责标准制定以及监督监测。水质达不到标准怎么办?但还得让人喝水啊。”
饮用水安全困扰数亿人口
上述人士的无奈反映了我国饮用水安全的现实。
2012年6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专题询问了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据任茂东委员引述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所做《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称:“在公共水服务的4.6亿人口中,水质不安全的人口有9800万人,城建直接供水6200万人口中约有3100万人口没有喝上达标的水。”
尽管这段文字没有出现在全国人大网公布的《报告》全文中,但《报告》依然披露了许多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例如,全国约14%的水源地水质不合格,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中,约35.7亿立方米水质不达标,占总供水量的11.4%。
农村的饮水安全形势更为严峻
2012年3月21日,国务院通过了《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该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在持续巩固已建工程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建设步伐,全面解决2.98亿农村人口和11.4万所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使全国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0%左右。而“十一五”期间该比例达到58%。
“城市供水主要是管道污染,过去用的都是铁管,有的出现了生锈、破漏等,都会影响末梢水的质量。新小区虽然使用了塑料管道,但是也要防范藻类毒素对饮用水的影响。农村主要是生物性污染。”中国疾病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副主任、研究员尚琪对本报表示。
《报告》列出的饮用水安全威胁包括:湖泊富营养化问题突出,蓝藻水华频发,河流型水源地安全隐患多,极易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大量工业项目布设在江河沿岸,不少尾矿库位于饮用水水源上游,大江大河及周边的流动源污染风险较大,直接威胁饮用水安全。
“现在威胁水质安全的因素很多,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问题。工业发达的地方有工业污染,比如长江中下游地区。缺水的地方比如西北的水窖里的水,根本谈不上安全问题。一些农村还有工业污染与生物性污染重叠的问题。”尚琪说。
据《报告》分析,目前供水水质不达标,最突出的原因是水厂设施陈旧,全国95%以上的公共供水厂是2012年7月1日在饮用水卫生新标准颁布之前建设的,其出厂水水质指标是1985年颁布的旧标准所规定的35项指标。其次是管网老化、漏损和二次污染严重。据统计,目前全国有一半以上的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高于国家标准规定值,年漏损水量达60亿立方米,同时造成水质在输送过程中下降。
地市级以下监测能力不足
“当前包括今后一段时间我们的饮用水安全形势仍然是十分严峻的。从卫生方面来讲,我们的饮用水监测能力还不是很强,各方面的保障还不是很到位,监督监测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邓海华表示。
目前,卫生部在全国范围内每年进行例行监测,其结果在《中国卫生统计年鉴》中公布。据《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2009年饮用水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情况显示,集中式供水水源合格率为85.9%,出厂水合格率86.3%,末梢水合格率87.3%。市政供水的水源合格率为91.2%,出厂水合格率为95%,末梢水合格率为92.6%。乡镇水源合格率为81.5%,出厂水合格率79.8%,末梢水合格率为76.5%。自建水源合格率为82.7%,出厂水合格率为81.2%,末梢水合格率为80.1%。二次供水水源合格率为89.4%,出厂水合格率90.3%,末梢水合格率为90.8%。
地方层面则有抽检。“北京市每年都有两次以上的抽检监测,由卫生监督所和疾控中心完成。自来水公司的业务部门要对水质实时监控。”一名地方疾控中心人士对本报表示。
不过,中小城市、城镇及农村的监测能力仍严重不足。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在上述2012年6月人大专题询问时就承认,由于监测能力不足,县以下包括城镇水源方面的信息几乎没有公开。具备106项指标监测能力的,目前主要还集中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省级监测站;地级市基本上都具备常规监测29项指标的能力,其余指标的则要求送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