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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实训总结报告范文第1篇
主要是弥补审计理论课堂教学“纸上谈兵”的不足。通过实训,使得学生可以将审计基础知识、,审计基本理论和审计实务有机结合起来,并在“实战”演练中增强对审计的感性认识,加深对审计过程的了解,熟悉审计基本理论和技能的运用,为将来从事审计、会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实训内容:
以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为实训资料,采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进行系统操作实验,包括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委托,签订业务约定书,编制审计总体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运用检查记录或文件、检查有形资产、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分析程序等主要审计程序,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最后对审计证据进行整理、分析、鉴别、汇总,形成恰当的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
3、实训总结:
两个星期紧张的审计实训,时间就这样在忙碌中匆匆过去了,留给我的都是丰富的经验和深深的体会。
我们实训的目的是注重“教学”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增强对审计知识进一步的理解,培养学生对审计知识的灵活运用以便于在以后的就业不至于“手慌脚乱”!
在这次实训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什么是团队合作精神”,因为对一个企业进行审计是一件非常繁重的工作,一个小组必须要有一个有序的分工,然后再综合大家的工作成果,最后才能做出最后的结果。
我们的实训总共分为7大模块,分为:
1、计划阶段审计实务操作;
2、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审计;
3、采购与付款循环的审计;
4、生产与服务循环的审计;
5、筹资与投资循环的审计;
6、货币资金的审计;
7、审计报考。
由于我们小组的人数较多,为了工作更有效率,所以我们采用了抽签的方法进行了分组和分配工作,针对前面6个模块,平均2个小组成员负责一个阶段,第7个阶段就根据各组的工作底稿等资料进行整理并出具审计报告。
我和另外一位小组成员主要负责第一阶段即“计划阶段审计实务操作”。我们“简单”而似乎又 “繁琐”的实训步骤如下:
1、开展初步业务活动,与委托单位签订业务约定书;
2、通过资料,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评估其重大错报风险;
3、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计划实施的程序;
4、初步确定重要性水平与可接受的审计风险;
5、编制总体审计策略与具体审计计划。
根据实训的步骤,我们填制的表格有:基本情况表、承接业务的风险初步评价表、审计业务约定书、横向趋势分析表、纵向趋势分析表、比率趋势分析表、分析性测试情况汇总表、识别并评价与审计相关的重要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审计风险初步评价表、审计总体工作计划表。以上表格统称为“计划阶段审计工作底稿”。
我的专业是审计实务,但这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了解到审计是做什么的。怀着一份新鲜和好奇感开始了实训的第一天。虽然之前有参加过会计模拟手工记账的实训,但这次的感觉却完全不同,尤其是那个工作氛围,几乎全靠自己的能力和理解,刚开始时,面对着一堆的委托单位的资料,我竟然有点无从下手的感觉,久久不知如何开始,后来在老师的耐心指导下,开始有了一点头绪,一个上午4节课,就在分组,分配工作,和一堆疑问中飞速过去了,但手中的工作还远远未达到自己所期望的要求进度。由于上午已经进行了分工,其他组员是没有理由帮你的,所以下午3节课,几乎都在看资料,眼睛看到生疼,非常枯燥,也很累,但是看到开始有点进步了,虽然只是填了一张基本情况表,但看到成果,感觉很充实!
有了第一天的经验,第二天就比较容易上手了,一整天都是看资料,填表,讨论,研究,有一种工作的责任感,团队合作的精神就更加突出了,如果是自己一个人的话是很困难的,因为一个人的能力毕竟有限。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们几乎都按照第二天的模式进行。
在第二个星期,6组成员几乎都把自己负责的工作完成了,由项目经理把各组的工作底稿收上去,并根据第7个模块的工作流程提示,又一次给大家安排了工作,后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份聚集众人努力成果的审计报告诞生了!
审计实训总结报告范文第2篇
下面分别从审计评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责任认定和审计建议等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组成部分,归纳报告中常见的几类问题:
(一)审计评价部分:客观性把握不够。
一些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评价内容大而全,却没有相应的审计取证作支撑,有抄袭被审计领导干部工作总结之嫌,客观性和公信力不够。
如,在某县审计局实施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任期经济责任报告上,写道:某同志任职期间,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心,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保障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一是以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为抓手,夯实农村食品安全基础……确保全县无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在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中,一方面立足本单位实际,严格执法程序,非税收入征收和罚没款项收缴合法、合规;另一方面加强财政财务支出管理……审计结果表明,该局向审计组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的财政收支情况,各项财政收支行为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但审计也发现,县药监局在固定资产及部分车辆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次审计涉及的账面资料中,未发现某同志个人有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
这个审计评价相对于一些审计报告的审计评价部分还是有长处的,不仅关注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财务收支问题,还关注了其财务制度以及该局职能履行情况。不足之处在于:对于“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一句缺少有力的支撑。翻阅项目档案,对该局职能履行绩效的取证不足,且缺少量化评价。如,没有明确该局应完成哪些工作任务,有哪些主要职能,为完成工作任务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还有哪些措施应采取未采取,已经采取的措施有哪些不足,制度措施采取的绩效如何,“无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与采取的措施有无必然关系,是否还存有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缺乏必要的取证程序,审计评价只能以谈话、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总结为依据,语言表述就显得空洞,缺乏审计的职业判断。另外,评价中说“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但后文的问题全部是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有前后矛盾之嫌。这样的审计评价显然缺乏客观性和公信力。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部分:问题层次不高,不能有效体现审计目标。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两办》规定)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见,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目标不仅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还关注业务的效益性,所要监督和评价的内容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全部活动,领导干部遵守财务方面的法规制度只是基本的义务,是否依法履职、尽责担当、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才是衡量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根本标准。
然而目前很多审计报告仍然主要反映财务问题,如上例所举的报告中列举的都是财务、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与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总体评价关联度不够大,不能使报告读者对该局长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形成清晰的认识。
还有的问题没有科学抽样,让人产生“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之感,不能反映整体情况。如,一个教育局局长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这样描述“部分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如:某年至某年区教学仪器管理站在学校仪器设备专款中列支区教育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购买设备款200万元……”。该部门一共有多少专项资金,违规使用的资金占全部资金的比例是多少,均未在报告中说清楚,如何给读者提供客观的信息,如何与审计评价挂钩得出被审计领导干部在预算执行方面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呢?不能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价,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目标也就无从体现。
(三)责任认定部分:标准不够统一,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较少。
一是标准不够统一。如,同一个审计机关做出的审计报告,某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写道:对某局本级和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某同志应负领导责任;某办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写道:对审计发现的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某同志应负主管责任;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某同志应负领导责任。分析上述两个报告中定责的合理性,勉强可以理解为两个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分工不同,前者的被审计领导干部不分管财务、后者的分管财务,但是后面的单位同样是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为何领导分别负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呢?即使有下属单位负责人对具体问题承担直接责任或是主管责任,如果这个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被审计领导干部也应该承担主管责任,而非领导责任;若下属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审计过程只需重点检查对下属单位的监管机制健全与否即可,具体的财务问题无须作为上级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而写上报告。
二是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较少。通过对某省市县级审计机关的抽查,发现大部分报告发现的问题,被审计领导干部以领导责任和主管责任为主,直接责任很少涉及。《实施细则》对直接责任的认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媒体报道的已查处官员的违法违规案件中,可以看出官员以权压法、独断专行、,造成国有资产(资源)损失浪费的情况屡见不鲜,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形势大好”的局面形成鲜明对比。这种现象无疑降低了审计报告的公信力。
(四)审计建议部分:建议不完整,针对性不强,建设性作用发挥不到位。
一是建议不完整,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中都很少有针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使用的建议。二是建议针对性不强。例如,在某市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审计建议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理顺体制,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避免损害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和其他出资人的合法权益。首先,书记一般全面负责市委工作,在发展战略和决策思路上面发挥重要作用;县长一般主抓各部门工作,对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建议应在县长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出现。其次,建议对象不应是部门,而应是市委、市政府,建议着眼于该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的制度、体制建设和经济事项决策制定。三是建设性作用发挥不到位。所翻阅的审计报告中,尤其是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建议基本上都是:加强内部控制、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投资项目管理、加强下属单位管理等,与所在部门所承担的具体经济职责联系不够紧密。如,某县教育局长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发现了“企业职工培训重复享受政策”的问题,与当地《关于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实施意见》中“我县企业职工参加政府扶持的职业培训项目,每人每年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政府经费补助(含其他行业经费补助)”的规定不符。对应的审计建议是“要求企业职工培训机构上报电子版培训资料,以强化审查监督”。这个建议只是提出了在现有政策下,避免重复享受政策的管理手段,却未对政策本身的合理性提出质疑:以培训次数作为享受补贴的限制条件与鼓励职工参与培训的政策目标是否相符?现行政策下,由培训学校在培训实施环节发放补贴是否存在制度漏洞?因此,提出的建议是治标不治本的,仍然为违规享受补贴埋下了隐患。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分析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既有系统性的原因,也有市县级审计机关自身的原因。
(一)系统性原因: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尚待进一步探索完善。
尽管《两办》规定及《实施细则》已经出台,但由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本身的复杂性,关于审计范围的科学界定、审计样本的合理选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的配合使用、审计定责的准确把握以及审计风险的有效规避等问题,都处于探索研究的过程。各级审计机关不同程度地面对这些难题,需要经过实践的发展和各级审计机关的共同努力,逐渐总结经验、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
(二)市县级审计机关队伍状况与项目安排上的矛盾。
市县级审计机关,尤其是县级审计机关,长期面临队伍素质亟待提高的问题。与此同时,由于地方干部任免更换频繁,组织部门每年都会安排大量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有的县局一共十几名审计干部,每年要承担十几位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还要完成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等例行项目,参与审计署、省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或授权的审计项目。这种情况下,一些审计机关为了完成审计任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不能审深审透,仅浮在表面的财务问题上,如果没有举报线索或是上级领导要求,很多审计程序未按照审计准则和两办《规定》要求执行到位,仅取信于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未进行必要的测试,未合理怀疑、充分适当取证,审计报告的公允性和客观性难以保证。
(三)市县级审计机关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理解不到位。
上述两方面原因均属于客观原因。究其根本原因,还是一些市县级审计机关的审计理念有待更新。在认识上,未准确把握和正确理解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要义和主要目标,仍然将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作为审计目标,以财务管理问题作为主要的审计内容。一方面,财政财务收支只是经济活动的载体,仅关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经济活动的绩效性无法得到科学合理地评价;另一方面,我国政府部门的财务核算体系尚需不断探索和完善,政府及其部门掌握的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未完全纳入财务体系,因此完全依靠目前的财务信息为切入点审计业务活动,明显是不完整的。
(四)在技术手段上,未能将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和审计思路方法有机结合。
一些地区,仍然采用“大海里捞针”、“盲人摸象”的审计思路,不考虑整体的审计范围,不研究科学选定样本,先抓问题,由“事”及“人”,问题能与人勉强挂钩则已,挂不上就是没有问题。这种审计思路和方法,极大地降低了审计质量,提高了审计风险,必然不会产生高质量的审计报告。
三、提高市县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质量的对策和建议
解决上述问题,一要依靠实践地不断发展,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操作指南、规范不断完善;二要合理安排审计项目,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其它审计项目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利用其它项目成果,以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年度报告等制度为补充,精简项目数量,每年有重点地安排1、2个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确保审深、审透、审精;三要更新审计理念,正确理解审计目标、合理确定审计范围、采取适当的审计方法,提高审计报告质量,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对策建议:
(一)正确理解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合理确定审计范围。
按照《两办》规定和《实施细则》的要求,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是多层次多维度的目标体系,从层次上说,直接目标是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根本目标是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从维度上说,实际上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运用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过程和结果的一揽子评估,既要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的合法合规、经济高效、科学合理,也关注其经济结果的经济性、效果性、效率性和安全性。
根据上述目标,被审计地区、部门(系统)、单位实际所用和使用的经济资源都应该作为审计范围,被审计领导干部直接决策、支配、使用的经济资源作为审计重点。如,区县、乡镇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应该是全部政府性资产及资产形成、使用、分配的全过程,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含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政府性债务、自然资产资源、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及形成的固定资产(含使用、出租、出借资产)等内容。审计中,不仅应关注上述资产的存量状态的完整性和报告数据的真实性,还应关注与资产有关的决策行为、使用行为、分配行为以及最终的经济绩效。
(二)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提高评价的客观性。
为保证评价的公平性、客观性和可比性,根据各类领导干部履职过程中的共性事项和问题,抽象出具体的评价指标。评价指标计算,尽量以审计样本值与总体值相比、实际完成数与计划数相比、末期数与基期数相比的方式计算;将综合指标值划分若干评价档次,根据每位领导干部的得分情况确定其履职档次。在量化评价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被审计领导干部前任遗留的工作基础,以及本地区、单位(部门)的资源条件,运用职业判断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和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适当调整量化打分的评价结果,最终做出客观公允的审计评价。
(三)科学公正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责任。
第一,确定审计重点时,要充分考虑领导干部的管理幅度和管理跨度。对内部控制测试和决策合理性评估后认为风险较小的经济事项、独立审计、决策权力较大的下属单位经济行为(如无明显线索怀疑与被审计领导干部相关)等可判断为与被审计领导干部无明显直接关系的内容,则不应作为审计重点,保证审出的问题一定能归咎责任,避免问题与责任两张皮。
第二,总结规律、审慎定责。总结各类问题所对应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证据要素,梳理各类责任的取证规律及适用的取证方法。一旦发现领导干部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滥作为、错作为,以及个人廉政方面的问题线索,运用访谈记录、会议纪要、文件批示、账户资料、职责分工、经济后果等证据,审慎确定经济责任。
(四)审计建议效用最大化。
审计建议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使用建议和其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发展建议。对领导干部使用的建议要与对其评价相结合,为组织部门提供明确的信息,如,该干部在决策、执行、管理等方面,哪方面的能力较强;其是否了解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的基本规律和工作重点;该同志适合现任岗位的工作,如不适合,更适合从事哪方面的工作等。
审计实训总结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政府会计改革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5.061
1 引言
我国政府会计是在适应财政预算管理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能够准确反映预算收支情况,发挥预算管理和监督作用。然而,在经济发展新形势、政府职能新变革中,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所编制的政府财务报告弊端渐显,比如:无法反映已发生但无现金收支的收支项目,也无法反映未来收益、隐性负债和或有负债等项目,难以准确有效地衡量政府资产负债情况,等等。传统的政府会计制度遭遇挑战,急需做出调整。为此,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相关文件的出台是必要并且重要的。相关部门应该积极配合工作,早日落实制度到实处,自主、自觉地推动我国政府会计改革与发展,早日与国际政府会计趋同、接轨。
2 我国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之进展
我国政府会计起步较晚,政府会计改革不受重视,但近几年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改革进程有所推进。2006年“十一五”规划中提到了“推进政府会计改革”,2010年“十二五”规划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同年年底正式《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办法》。
2011年,试编率先在11个省区市开展,2012年扩大到20多个省区市及所属的部分县市,试编所采用的方法是:政府会计日常核算仍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权责发生制运用于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中。试编工作引入统计、估算等方法进行核算,一定程度上补全了日常核算遗漏的会计信息,对试编地区的政府“家底”进行了梳理;试编报告所涵盖的政府财务信息范围更全面、更充分,能够反映政府整体层面的财务状况和财政财务管理情况,这些都是试编过程中取得的成果。但是,遗憾在于:试编工作还没有普及全国每个省市地区;试编过程中,需要将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所记录的数据信息转换成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下的衡量值,工作量巨大且易出错,数据的准确性难以完全保证。
针对试编工作的情况,相关部门逐渐提高了对政府会计改革的重视,更具号召力和严谨性的方案陆续颁布。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2014年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出台;2015年12月10日,财政部《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和相关指南,规范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试点期间的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至此,关于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的制度方案基本确定,同时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正式成立,《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如期出台,全国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落实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政府会计改革工作正在逐步展开。
3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之国际比较
3.1 美国
美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分为联邦政府和州与地方政府两大层级。
在联邦政府中,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最早可追溯到上世纪70、80年代,经过探索于1990年颁布《首席财务官法案》,确立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法律地位,从法律上对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做出明文规定,推动了美国联邦政府的财务报告制度改革与发展。法律要求,美国联邦政府将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于每个财政年度结束编制,并向社会公众公布联邦政府各部门及政府整体层面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其中,联邦政府各行政部门依据法律要求编制完成各部门的年度财务报告,聘请外部单位进行审计,最后提交给财政部和总统预算办公室。而政府整体层面的综合财务报告,通过政府内部网络系统平台下载各部门上传的各自财务数据,并对数据进行筛选、处理、汇总,编制整体层面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完成后交由政府问责局进行审计,连同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审计结果一并向社会公布,提高财政透明度。
在美国州和地方政府中,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兴起时间更早,经历半个多世纪的探索,于20世纪末由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颁布第34号政府会计准则,使州和地方政府财务报告模式得以统一,获得法律保障。准则要求美国州和地方政府以完全的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编制,内容以财务部分为核心,辅之以介绍(概况)部分与统计数据部分,另外涉及美国联邦政府所不涉及的基金财务报表。其编制流程大致为:(1)事前培训。进行编制前的财会人员培训工作,由地方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组织教育培训,普及法律规定的编制要求、相关规定,提高参与编制财会人员的熟练度,树立财会工作守法意识。(2)事中监控。国库部门完成年度财会人员培训工作后,向各部门分发工作表进行财务数据的填制。工作表统一收回后,进行数据整理与汇总,并编制完成州和地方政府财务报告。整个过程要求国库部门参与,发挥监督指导作用。(3)事后审计。编制完成的州和地方政府财务报告需要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机构依据美国政府问责局制定的《政府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
3.2 英国
英国政府会计推行权责发生制最早出现在地方政府中,但成效并不尽如人意。1999年,英国正式开始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财务报告,于2004年完成第一次试编。2006年,英国政府从法律上落实了这一会计制度,推行实施《政府财务报告手册》,规范了英国中央政府进行会计核算与报告时的各种会计处理。
英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所涉及的范围较一般联邦国家更为广泛,包含了所有公共部门,工作量大,因此整个过程耗时间、耗人力。其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工作报告、内部控制声明、年度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以及审计声明等。编制具体过程如下:首先由划分为四大类的1300多个公共部门分别编制其部门的财务报表,提交给审计总署进行审计,审计通过后将相关数据及财务报表提交财政部。接着,利用CONS系统输送部门数据给英国财政部,财政部对CONS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分析,抵消公共部门之间的内部交易,完成数据整理,据此编制整体层面的政府财务报告。最后,将财务报告提交给议会,结束前一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全部工作内容。
3.3 加拿大
1995年,加拿大联邦政府在编制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中开始采用完全的权责发生制,以《加拿大公共账目》形式呈现,内含: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政府运行和累计赤字表、资产负债表、净负债变化表及现金流量表)、财务数据摘要及其他财务信息分析;政府各部门财务状况;其他相关信息及其分析。值得借鉴的是,加拿大联邦政府财务报告的财务分析丰富而全面,涉及影响到财务报表的重大事项概述、潜在的风险和不确定事项、相关趋势分析等。
加拿大联邦政府在编制过程中,首先由联邦各部门于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完成财务报告初稿的编制工作,同时在其财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数据调整和上传工作;初稿需进行审计,再报送给总出纳长办公室;总出纳长办公室从核心财务管理报告系统中获取来自各部门的数据,整理并编制完成政府整体层面的综合财务报告。
综上,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经过探索和实践已趋于成熟、完整,为我国提供宝贵的经验教训和启示。
4 建议
考虑到我国政府会计制度起步较晚、发展迟滞,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需要总结他国经验教训,有针对性的进行逐步巩固。结合美英加等先进国家政府会计制度、财务报告制度的改革历程及实施现状,对我国实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第一,制度的完善是前提。美加英各国显而易见都已具备成熟统一的政府会计准则,为其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提供正确指导。就目前而言,我国虽然颁布了关于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方案,但整体上政府会计相关制度规定条块分割、口径不一,缺乏统一的核算标准,造成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所需信息与日常政府会计核算脱节。为此亟需建立起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政府会计制度。另一方面,我国对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推行仍处于试编阶段,且覆盖范围未广至全国,试编而得的经验不够充分,总结出的办法和相关指南还有待检验,应不断实践,不断修正。
第二,丰富的资源是保障。在对美英加各国政府会计制度的分析中,可以明显的感觉到,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顺利推进背后,依靠的是丰富的物力、人力、财力等各项资源在支持。物力上,美国、英国和加拿大都有一个很明显的特征是,他们具备强大的政府会计管理信息系统,有效提高会计工作效率与质量。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自下而上各级部门之间传输的数据庞杂,甚至需要转换,仅靠人工进行传递、核对及汇总难免出现失误,尤其我国相关政府会计制度尚不完善,基层会计人员专业度不高,更应积极研发一套适合我国政府会计的信息系统,实现统一标准的会计信息共享,形成全国信息自下而上的汇总和合并,避免不必要的失误,提高效率与质量。
人力上,需要培训专业性更强的综合型会计人才。权责发生制所涉及的政府会计核算业务更加复杂,编制合并报告所含信息更广泛,甚至涉及会计之外例如财政、金融等各方面的知识,因此对会计人员的知识储备要求更高。除此之外,报告编制合并过程中需要交流接触的是各个部门甚至包括上下级部门,要求会计人员在具备专业知识之外是能够积极进行协调沟通的,拥有强大的交际能力及情商。这些都是需要在不断的培训、实践过程中积累经验的。
财力上,上述的信息系统建设、综合型会计人才培训都需要大量的财力支撑。且政策推行覆盖范围宽广,关系复杂,是一项长远持久的项目,在短时间内取得显著成效几乎不可能,需要耐心和毅力。财力支持仅仅依靠国家财政投入不足以支撑政策推广落实,更应号召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共同助力。
第三,审计、公开是后续。在国外,政府财务报告需要经审计机构审计,部分还需要向社会公开,其透明度远高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中涉及政府审计相关的规定,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其审计监督效用有待加强。在2014年底批准的《方案》中,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被要求与上市公司年报一样接受审计,并与财务报告一同,按规定向社会公开。这一规定应当引起政府各部门的重视,自觉落实;也要求各审计机构坚持自身的独立性与专业,严格进行审计。另外,目前关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新闻大多于财政部官网、中华会计网校等专业媒介,一些浏览量大的网络媒体报道甚少,对于大众的普及率并不高,有必要加强宣传力度、开展专项讲座,向大众普及。关注的人多了,监督的人也就多了,政府部门在编报过程中也就会更加严谨的执行相关规定。这能够提高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公开性、透明度,有利于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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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潘琰,吴修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探讨:欧盟的经验与启示[J].财政研究,2015,(03).
[3]戚艳霞.我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特点分析和完善建议[J].财会月刊,2015,(13).
审计实训总结报告范文第4篇
目前许多高职院校都大力建设实验实训中心。但高职院校实验实训中心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其项目规划时需要同时考虑众多因素,主要是教学需求和教师科研需求,特别是在当前各院校都实行二级管理的情况下,财政资源更是该建设项目不得不考虑的一个约束项。因此,探讨如何将项目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应用于高职院核实验实训中心建设管理的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其独特的管理功能与效益,使实验实训中心建设在有限的经费资源下更具科学性、合理性,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效益和实验教学水平就具有了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 高职院校实验实训中心建设中项目管理的基本内涵
项目管理[1]是20世纪50年代后期发展起来的一门管理科学的分支学科,在近几十年发展过程显现出独特功能与管理效益,其理论与方法不受行业界限约束,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各行业领域并发挥很好的效用。将高职院校实验实训中心建设视为一项工程项目,从项目管理的角度出发,将项目管理的理论及方法应用到其中:通过项目策划,制定项目的费用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项目正式开始,经过严格的过程控制到项目完成的过程,这一系列的过程管理得当,不仅可以节约开支,缩短工期,还可以提高自主开发研究能力,真正实现产、学、研的完美结合。实验实训中心建设项目[2-5]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项目的申报、评审;项目的立项;设备的申购;项目的完成验收及考核评价。一个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以下几个阶段: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其中实施阶段包括设计前的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如图1所示。
对于图1所示的各个阶段,对应的管理人员角色主要有以下几个:具体子项目的负责人、实验实训中心负责人、实验实训中心管理员、二级学院自主评审委员会、二级学院党政领导小组、校级评审委员会。以上各角色对应的岗位职责如下:①具体项目负责人(相当于工程中的项目经理):负责该子项目的策划及申报书面材料的准备,申报书需写明申请理由、该相关实验实训场所及设备的现状、即将建设的实验实训室的规划概要、经费预算、进度计划以及项目完成后实验实训室的预期利用率等;②实验实训中心负责人(相当于工程中的承包人):负责组织所在的二级学院的相关申报工作,主要是筹建二级学院自主评审委员会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③实验实训中心管理员:负责二级学院自主评审委员会项目评审的工作准备,如会议安排,人员通知等,以及评审结束之后的相关资料整理工作,并将评审意见、论证报告及拟建项目申报书整理好报送学校,参加校级评审;④二级学院自主评审委员会: 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申报项目的评估审核工作并做出书面评审报告;⑤二级学院党政领导小组(相当于工程中的总承包人):依据二级学院自主评审委员会对项目做出的书面评审报告进行集中会议讨论并投票表决;⑥校级评审委员会:对于二级学院评审、表决通过并上报校级的项目,进行再评审,并做出书面评审报告。
2 实现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路径
项目管理的理念必须贯穿于项目整个过程中,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从进度、成本、质量三个方面进行定期检查、评分,讨论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对策,以使项目顺利达到预期的目标。
2.1 项目的进度管理。在实验实训中心建设过程中[6],对各个子项目实行实时的过程控制,定期检查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控制的最终目标是在同等经费的条件下最短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工程。一般在计划执行过程中会出现人为因素、资金因素及管理水平等这样或那样的影响进度的状况,因此有必要定期检查进度,实时监督,以便于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出现偏差及时纠正,这些工作需要角色岗位以及学校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协调,所以每个阶段检查完成的情况不仅体现了该子项目组的工作情况,更体现了以上角色定位后的相互合作默契程度。
2.2 项目的成本管理。实验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的成本主要是设备购置的成本,关于这方面的管理,其主要环节是设备的选型环节和招标采购环节。设备的选型应以该子项目立项的目的及教学实际需要为依据,参照其他高等院校类似项目的建设情况,结合市场行情的变化而确定。对于具体购买由学校招投标中心根据实验实训中心提请的申购设备型号,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统一招标采购,确保所购置仪器设备的品质。招标过程采用规定的合法方式,在采购过程中,财务、审计、监察需全程参与,以压缩成本,提高成本管理效率[7]。
2.3 项目的质量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首先要有明确的标准,这个标准的定立要以该项目策划阶段的规划目标为总体要求,以阶段目标及具体建设要求为依据,标准一经确立,在整个建设过程中都必须遵照执行。在项目执行的全过程,实时监控特定项目的进展以及成果,判断是否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若发现哪个环节存在质量问题,及时通报,查找问题原因,提出解决方法,消除此问题对后续工程质量的不良影响。
3 实验实训中心建设中项目管理的竣工验收、绩效考核及奖励
每个项目完成后,必须及时进行验收、评估[8-9],即按照立项的目标和任务对已完成的项目从项目建设的目的、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等几个方面进行系统、客观的分析、评价并做出书面的评价报告。同时该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经理需提交一份关于该项目的结题报告(书面形式),内容包括项目的进度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的总结情况以及该项目管理的特色等,总结项目的经验和教训,指出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可能改进的途径以及在以后投入使用的阶段应当扩展的知识和提高的技能。绩效考核[10]是项目管理的重要一环,项目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半年至一年期间进行效益评审。首先,由该项目负责人向学校提请绩效考核申请,再由学校组织实验教学及设备管理处、国有资产处、财务处、教务处、审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组进行考核。
审计实训总结报告范文第5篇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XX年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于XX年年7月4日至8月30日对50家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分所)进行了检查,13家事务所予以复查。现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汇报:
一、今年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开展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是行业诚信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客观需要。本次检查工作由协会领导总体布置,监管部具体组织实施,在借鉴以往开展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XX年年度的检查工作从计划、组织、实施等方面都进行了认真准备和精心安排。
(一)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中注协检查工作布置会后,我们修订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计划,确定了XX年年检查对象、范围、检查的方式和方法等内容;召开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布置会,部署了今年业务质量检查工作。
举办了检查人员培训班,对40名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前的培训;针对小规模企业的特点,简化了小规模企业的检查工作底稿。
(二)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按照中注协要求,结合我会与财政局监督处不重复检查的原则,对50家事务所进行检查,其中XX年后新设立的45家、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2家、5年内未接受过协会自律性检查的事务所3家,同时对上年度被强制培训的13家事务所进行了执业质量复查。
检查范围:XX年年1—4月出具的上市公司、大中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XX年度审计报告。被检查事务所共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共2451份,检查组抽查226份(其中上市公司报告4份),抽查比例为9.2%。
为便于检查人员工作,同时不影响被检查事务所正常业务,与往年不同,我们从实际出发采取了实地检查和报送资料集中检查两种方式。
在抽取审计业务项目时,选择能全面反映事务所执业水平的业务类型和业务项目,使抽取的检查样本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例如,选择不同审计部门或审计小组的业务项目;选择不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完成的审计报告。
这次检查工作给注册会计师们提供了一次相互交流的机会,很多接受检查的事务所非常重视与检查人员交流执业经验和体会,不少事务所把检查组与事务所的交换意见会,看作是对注册会计师进行专业培训的好机会。通过检查人员与注册会计师的讨论交流,达到了提高事务所业务质量的目的。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质量控制存在问题
对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的检查,主要采取调查问卷、现场询问并结合具体审计项目的检查来进行。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事务所建立了一整套以项目承接、项目风险管理、各级业务人员的职责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审核规定、内部控制评价规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和业务项目风险控制规程,在制度上为业务质量提供了保证。
但少数事务所缺乏具体可行的制度,如有的事务所未建立执业规程或审计手册,有的从形式上履行了三级复核程序,但未签署意见,对复核的程序和内容亦无记录,各级复核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致使三级复核流于形式。
被检查的新所和小所由于更多的关注市场开发,制度建设和执行处于薄弱环节,项目质量控制依赖具体的执业人员。因此,不同的项目组由于人员组成的不同,使项目之间执业质量存在较大差异,风险控制标准不统一。
(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
在本次检查中,我们采用调查问卷、现场与相关审计人员询问方式,未发现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恶意违背职业道德的情况。
但我们发现事务所业务收费大多偏低,有的业务收费仅为标准收费的20-30%;注册会计师普遍未就新承接业务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除了受执业环境、执业队伍素质、不正当竞争等因素的影响,部分事务所自身存在重收益、轻质量的状况,尤其放开批所以来,部分事务所出现内部分化、业务流失的趋势,这种状况势必加剧同行间的不正当竞争。
三、具体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法律责任问题
1、对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重视不够。如收集的财务报告未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或没有单位的公章;将事务所的名称作为会计报表附注的页眉或页脚;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会计报表附注未将主要报表项目内容予以列示;未披露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日期;管理当局声明书不签日期或签署日期与审计报告日期不一致等问题普遍存在。
2、底稿中存档的审计报告没有严格执行签字并盖章制度。如注册会计师只盖章没有签字或只签字没有盖章;将不应作为审计报告附件的内容作为附件。如在报告正文有附送会计报表的情况。
3、新所和小所对业务定书重视不够。没有业务约定书、约定书要素不完整或内容不恰当的情况,被审计企业未盖章,未明确出具报告日期或无签约日期或有效日期,签约日期晚于报告日期,不恰当限定年度审计报告的使用范围等。
法律意识不强是今年业务检查发现的较为普遍的问题。我们认为,事务所审计业务如果涉及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上述存在的问题将会导致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二)综合类项目存在的问题
1、普遍不重视审计计划的编制。有的事务所未编制审计计划。或者具体审计计划固定化,没有根据项目的实际进行调整以适应项目的需要。对审计程序表执行情况的说明一般不予重视,减少审计程序未经有关责任人批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随意性很大。审计计划中没有对企业的相关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对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没有过程及依据,没有审计目标的描述,对以前年度审计的描述简单,没有费用预算,对重要的审计领域与科目的审计程序没有说明。
2、事务所普遍对期初余额的关注程度不够,没有获取可以信赖的期初余额的有利证据,也没有执行相应的审计程序;对影响本期的大额结转项目没有进行追查,未充分考虑期初余额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3、没有审计总结。未编制符合性测试记录、审计差异汇总表、试算平衡表。
4、符合性测试目的不明确,符合性测试的结果与实质性测试的时间、性质、范围没有形成对应关系,体现不出制度基础审计的特点。对符合性测试样本量确定的依据没有充分的说明。
5、未单独建立永久性档案,对首次接受委托项目的,收集长期档案资料不齐。
(三)实质性测试存在问题
1、对往来款项的函证情况普
遍执行不到位。对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审计程序有的只有账账核对、账表核对,缺少必要的账龄分析和函证程序;有的虽然发函但在回函很少的情况下,没有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如某事务所对某物资公司的审计,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为7225万元,占资产总额34.74%,未实施函证的审计程序,也未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
2、存货监盘程序普遍实施不到位。对实物资产的审计,一般只取得了客户提供的明细表或者盘点表,没有事务所的监盘或抽盘记录,有的虽然有盘点或抽盘记录,但没有将盘点日的数据倒扎至报告日进行核对,使执行的审计程序不能达到审计目的;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监盘或抽盘的实物资产,没有执行相关的替代程序;底稿中缺乏审计人员对大额资产产权的关注,如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的发票、进口设备的报关文件、在建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房屋与土地使用权证及其有关的抵押事项等。
如某事务所审计的某装饰工程存货金额为1234万元,占总资产38.77%。其中工程施工1230万元,注册会计师未按工程项目编制明细表,未关注工程进度情况,也未进行实物监盘的审计程序。
3、长期投资底稿未标明投资比例及核算方法。对于合同约定所占比例较大的投资,没有检查长期投资是否采用权益法核算,没有对当期损益的调整是否正确,以及是否应编制合并报表进行判断。
4、收入确认不符合相关准则的规定。如某施工企业当期会计报表确认收入15.3亿元。注册会计师没有取得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依据,没有结合工程合同、工程进度等进行收入确认的判断,没有考虑收入确认方法队会计报表的影响。
5、被检查的多数事务所普遍存在对现金流量表审计的工作底稿不充分问题。
6、收集的审计证据不充分、不恰当,不足以对审计结论形成有力的支持。审计人员大量地复印企业的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盲目地搜集无效的审计证据,没有对证据的分析与职业判断轨迹与记录;有的出现审计证据不支持审计结论或二者不一致的情况;有的搜集审计证据不充分且目的性不强,凭证抽查比例过低,不能成为支持审计结论的依据;部分审计项目,对于重要事项没有取得审计证据,检查人员无法进一步判断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如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6.30%,但主营业务成本只增长了20.41%,XX年度收入增长主要为销售给单一客户,销售额为2,38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为1,437万元,该销售无主营业务成本。该交易为临近资产负债日进行的重大异常交易,注册会计师没有充分关注交易对象的财务状况、销售规模、偿债能力等;审计人员未对相关合同条款进行认真检查,未关注其销售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未关注公司是否已实际发货,未查阅到交货手续,未取得相关验收合格的证明。
7、审计意见类型不恰当。
(1)部分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不在正文中披露,而是采用审计事项说明方式叙述。
(2)审计报告中审计范围的界定不正确。某公司是合并会计报表,该所审计的是其母公司会计报表,仅对母公司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而非合并会计报表,但是在审计报告范围段中的表述是“我们审计了后附某公司XX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XX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形中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3)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以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方式替代审计报告意见,以此“规避”审计风险,造成审计意见不当。如某企业无形资产-专利XX年期初140万元,本年6月增加6000万元,期末无形资产余额6140万元,全年应摊销364万元而未摊销(受益期10年)。上述事项影响利润减少366万元(报表利润-85万元),仅在报表附注中说明未在报告中披露,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不恰当。
(4)强调事项段所强调的事项不属于修订后《具体准则第七号—审计报告》规定的内容。如某公司根据与另一公司签订的协议,提取资产占用费324.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4.54%)计入“其他应付款”。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就此事项向B公司进行函证, B公司未予确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将此事项作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
(5)企业会计制度运用错误,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如某审计报告意见段中说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但会计报表附注披露采取的会计政策是《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审计底稿的管理当局声明书中企业声明采用《企业会计制度》。
(6)没有充分考虑重大事项不符事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某事务所出具的一份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底稿记录长期借款函证与报表差额较大, 注册会计师没有进一步检查差异原因;某企业1995年成立,XX年未编制利润表而将损益项目在递延资产核算、没有合并持股56%的子公司, XX年度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注册会计师本年度仍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
(7)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附注进行保留、对企业已接受并进行了调整的事项报,仍在审计报告中予以保留,盲目回避审计责任。
(8)对资不抵债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关注不够,审计程序不到位。某事务所对资产总额为7365.89万元,净资产为-4549.29万元的某饭店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未关注其持续经营能力。注册会计师只索取饭店的科目余额表,在工作底稿中填列报表数字,极少地执行了审计程序,便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对此次检查的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对审计过程中违规情节较严重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行业惩戒:
(一)对两家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北京泳泓胜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宏大兴会计师事务所
(二)对三家事务所予以限期整改:北京同道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润诚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慧运会计师事务所
(三)对六家事务所予以谈话提醒:中诚恒平会计师事务所、中汉德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国信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联首会计师事务所、先峰荣达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今日升会计师事务所。
对以上事务所因审计报告存在问题签字注册会计师予以谈话提醒。
五、几点意见与建议
1、本着帮助教育与并罚并重的原则,我们对以上11家事务所发书面通知书,要求事务所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从告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协会,我们将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落实。并根据整改情况确定是否列入下
一年的复查对象。
2、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如对银行的函证,往往因银行不严格遵循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造成注册会计师不能很好履行对函证实施有效控制的程序。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函证收费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