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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监测方案{精选5篇}

2024-08-01 19:50:01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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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监测方案范文第1篇

(松原市环境监测站,吉林 松原 138000)

【摘要】对松原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调整的必要性、调整方案的确定及点位调整可行性等进行阐述。

关键词 空气质量;点位调整;分析

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工作是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环保为民、满足公众需求和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健全和完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的具体步骤。《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全面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新标准实施,各市州在2014年年底前实现对大气臭氧、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等新增污染物指标进行适时监测要求。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建设面积的不断扩大,原有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周边环境和建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需要重新调整。

1点位调整必要性

1.1原有点位布设情况

松原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始建于2003年,依据环保部环发【2012】42号文《关于印发国家地表水、环境空气监测网(地级以上城市)设置方案的通知》,2012年松原市两个点位正式纳入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江南站经度:124°49′45″,纬度:45°05′16″,江北站经度:124°51′10″,纬度:45°09′51″。2个点位均位于宁江区,属于二类功能区内。

1.2点位调整必要性和依据

由于原有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周边环境和建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导致现有城市点位采样空间缩小,现有江北监测点位一侧已建高楼;江南监测点位所在办公楼搬迁,原办公楼已划归开发商使用。两个点位均不符合《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664-2013)标准要求。依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原点位已不能满足监测点位设置的要求,有必要对城市点位进行调整。

2点位调整方案

2.1调整原则

(1)因城市建成区建筑发生较大变化,导致现有城市点采样空间缩小或采样高度提升而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可变更点位。

(2)因城市建成区建筑发生较大变化,导致现有监测点位采样空间缩小或采样高度提升而不符合本规范,在最近连续3年城市建成区内用包括拟撤消点位在内的全部点位计算的各监测项目的年平均值与剔除拟撤消点后计算出的年平均值的最大误差小于5%,且该城市建成区内的监测点数量在撤消点位后仍能满足本规范要求时,可撤消点位,否则应按要求变更点位。

2.2调整实施方案

松原市原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只有2个,因1个采样空间缩小,1个面临拆迁,点位均不符合规范要求,经对建成区重新规划、专家论证,确定在勘探研究院内和采油工艺研究院院内新建两个点位,点位名称仍为“江南”、“江北”。

拟新建“江南”点位位于勘探研究院院内,具体地址在吉林省松原市源江西路。经度:124°48′4″,纬度:45°7′17″,海拔高度:125.6m。因松原市环境空气功能区未进行划分,均按二类区。

拟新建“江北”点位位于采油工艺研究院院内,具体地址在吉林省松原市长宁北街。经度:124°48′25″纬度:45°11′30″,海拔高度:142.2m ,功能区类别为二类区。

3拟新建点位与原监测点位对比监测试验

3.1近三年原点位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松原市2010、2011、2012年市区空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项污染因子监测数据详见表1。

监测结果表明,松原市近三年空气污染物变化趋势基本平稳。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3.2拟新建点位监测数据统计表及结果分析

拟新建的两个监测点位分别于2013年6月3日至6月17日进行了连续15天的手工对比监测。监测统计数据详见表2。

根据监测结果分析:拟新建两个监测点污染物浓度日均值与原有两个点位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污染物浓度日均值相对偏差分别在-6.5~9.1%、-12.5~2.9%和-9.1~6.2%之间,符合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中新建点位技术要求。

4点位调整结论

拟新建的两个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监测点位,周围50米内无污染源,附近无高大建筑物,监测点位周围无强电磁干扰,周围环境状况稳定,安全和防火措施有保证,有可靠的电力供应,交通方便,通信线路易安装和检修。监测点周围有合适的车辆通道,便于设备运输和安装维护。

新建的江南站和江北站监测点位与原监测点位平均浓度偏差在±15%以内,符合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中新建点位技术要求。

参考文献

[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Z].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号.

[2]HJ664-2013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S].

[3]关于增设和调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的通知[Z].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办【2007】48号.

[4]关于印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管理办法》的通知[Z].环保部环办【2011】107号.

空气监测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通风空调工程;调试监理方法;调试要点

Abstract: The ventilation and comfort air conditioning project commissioning supervision methods and key points are summarized.

Key words: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engineering; commissioning supervision method; debugging essentials

中图分类号:[TH1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前言

通风空调工程由通风系统和空调系统组成。通风系统由送排风机、风道、风道部件、消声器等组成。而空调系统由空调冷热源、空气处理机、空气输送管道输送与分配,以及空调对室内温度、湿度、气流速度及清洁度的自动控制和调节等组成。通风与空调系统组装完成之后,必须进行调试,目的是检验设计和施工的效果能否达到使用功能的要求。调试是安装工程的一项很重要的工作。

1、通风与空调工程调试的监理方式

1.1 通风与空调工程调试的工作方式宜为巡视、抽检和旁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实施。

1.2 在单机调试时监理工程师应采取旁站的方式,检查设备的接线及各组装部件的组合状态是否符合设备安装说明文件要求。

1.3 在系统调整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采用巡视的方式,检查的内容主要是:①调试的人员是否具备资格。②测试调整的方法是否正确。③调试的记录是否完整。④调试过程是否按方案进行。⑤调试工作的进度是否符合进度计划。

1.4 在施工单位调试结束,持报验单报验后,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抽检。检查的内容:①设备运行参数是否符合设备技术说明书的要求。②末端设备的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③室内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4.控制机构的动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通风与空调工程调试的监理要点

2.1 认真审查施工图在空气调节工程中,应重点审查:⑴室内、外设计参数是否选取正确。⑵每个房间新风口的新风量是否标注,能否满足该室内人员的要求。⑶每个房间的末端设备的风量是否满足换气次数的要求,冷量满足房间负荷的要求。⑷系统总风量和新风量是否标注,能否满足整个系统的要求。⑸制冷设备、制热设备、冷却塔、风机的设备参数是否满足系统的要求。⑹各种调节阀门设置是否合理。⑺自控设备是否科学适用。⑻安全和减振设备是否齐全。

在通风系统中,应重点审查:⑴系统总风量是否标注,能否满足稀释污染源换气次数的需要。⑵风机的设备参数是否满足系统的要求。⑶阀门的设置是否满足调整的要求。

在排烟系统中,应重点审查:⑴排烟量是否标注,能否满足排烟分区排烟量的要求。⑵排烟口的设置是否合理。⑶防火阀的设置是否合理。⑷排烟风机的选择是否和系统需要匹配。

在正压送风系统中应重点审查:⑴送风总量是否标注,其选择是否满足要求。⑵保持的正压范围是否标注,能否满足要求。⑶正压送风口的设置是否合理,每个风口的风量是多少。⑷风口的开启顺序是否合理。⑸排烟风机的选择是否和系统需要匹配。⑹超压排气设备是否考虑。

2.2 调试单位和人员资格的审查调试工作由安装单位或安装单位委托的有资质的调试单位进行。普通的安装工人一般不能胜任调试工作,应由具有经验的本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实施,人员数量要满足调试工作的要求。

2.3 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调试方案》按照规范的要求,施工单位在调试前应编写调试方案。监理单位要对《调试方案》进行审查。在审查方案时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⑴调试的程序是否正确。调试应按下列程序进行:①单机试运转及调试。②无生产负荷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③系统连动调试。对于常见的民用建筑只这三步的调试工作即可。对于生产工艺系统,还要进行带生产负荷的综合效能的测定与调整。

⑵调试方法是否正确。单机调试时,小型的设备由安装单位进行,而大型的设备如:大型制冷机组和锅炉一般由厂家调试。调试前,应重新对照接线及安装说明书检查设备的接线、各部分的组装情况,进而试启动,确认无异常声响后,连续运行规范规定的运行时间,在此期间,调整设备的运行参数。

3、无生产负荷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要点

3.1 空调系统测定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①空调系统风量(包括系统总风量与每个末端风口风量)的测定与调整。系统在安装时应在主干管部位装设测量孔,总风量测定与调整时,在此部位测定风机总风量,再按照规范附录A测定漏风量,系统总风量=风机总风量-漏风量。系统风量的测定与调整可采用“基准风口法”,为此方案中应制作“风口风量计算表”,将每一次的测量结果记录在表,以备调整时使用。②空气处理设备(新风机及风机盘管等)测定与调整。空气处理设备的测试与调整应在设计室外条件下进行,一般安装完工未必正好处在室外设计条件季节,因此这部分工作必须等待条件具备方能进行。③空调房间空气状态参数(温度、湿度)、气流组织的测定与调整。当系统运行基本稳定后,即可在室内选取一些具有代表性的点测定室内温度和湿度。测定应在工作时间内每隔0.5~1.0小时测定一次。为了稳定空调房间的空气参数,应使房间保持不大于50N/m2的正压。④系统消声效果的测定与调整。如房间内有噪声时,还要用声级计测定噪声,确保控制在设计要求范围内。⑤冷冻水和冷却水系统的测定与调整。该部分的调整应和风系统一起在设计室外条件下进行,应测定调整系统总水量和各空气处理设备的水量。

防排烟系统的调试内容包括:①排烟口动作的调整。各排烟口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启闭。②排风量的测定与调整。

正压送风系统的调试内容包括:①送风口动作的调整。各送风口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启闭。②送风量的测定与调整。③正压的测定与调整。调节超压排气设备和系统阀门,使室内正压满足消防和设计的有关规定。

审查调试仪器和工具是否满足调试的要求。调试的仪器要齐全,性能要满足测试要求,根据需要制作或购买调试需要的调试工具。调试的仪器和工具主要有:①干、湿球温度计。②风速仪。③微差压力计。④孔板流量计。⑤整流栅。⑥声级计。

时间的安排是否符合进度计划的要求和调试程序的要求。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对调试人员数量的安排和工序的安排进行认真审查,避免虎头蛇尾。

3.2 调试过程的监理

①编写《调试监理细则》,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写监理细则,让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清楚监理的控制程序和手段以及报验环节和报验资料。

②监督和督促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调试工作的效率高低和顺利与否对技术交底起着重要作用。

③对单机试运转和系统总风量和总水量的测试进行旁站。这些测试比较重要,工作量相对较少,监理工程师应选择旁站的方式。

④对于系统风量的调整,可以采用巡视的方式,检查调试的工作是否按方案进行,调试人员是否方案中确定的人员,测试仪器是否符合要求,测试结果的记录是否认真、详实。

⑤施工单位调试完毕书面报验后,监理工程师应对未采取旁站的项目按照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抽检,确保所有项目满足设计要求。

⑥在确认调试结果后,应要求施工单位对所有的已调好的阀门位置作好标记并固定。

⑦在本系统调试完毕后,还要按控制中心的要求进行连动调试。尤其是给出火灾信号后,相应部位的空调系统应关闭,排烟口打开,排烟风机启动,正压风机启动。

空气监测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大气污染 自动监测 控制治理

中图分类号:R12212

文献标识码:A

进入21世纪我国经济稳步增长,现代工业所需能源消耗不断增加,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化机动车数辆大幅增长。城市空气污染作为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

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定义,“大气污染通常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引起某些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达到足够的时间,并因此危害了人体的舒适、健康和福利或环境污染的现象”。污染城市空气物质主要包括一氧化碳、硫氧化物、氮氧化物、臭氧以及可吸入颗粒(pm10)等。通过对大气质量监测获取具有连续性、完整性的分析数据,为政府职能部门和管理部门提供及时准确信息,政府部门以此科学数据为依据制定大气污染控制相关政策和法规。

在没有空气质量自动检测设备之前,检测是通过人工采样,分析、处理数据。这种方式既费时又费力测得数据连续性差,人工环节的不确定性还会导致数据不准确,由于不能做到实时监测不能及时反映空气的污染情况。空气自动监测可以避免以上的缺点。空气自动监测是自动分析仪器为核心,运用现代传感技术、自动测量技术、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以及相关的专用分析软件和通信网络组成自动监测体系。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有湿法和干法两种方式。湿法基于库仑法和导电法测量原理设备操作方式复杂、维护费用较高、测量数据偏差较大等缺点已经被逐渐淘汰。干法基于物理光学测量原理设备操作比较简单、维护费用相对较少。干法已经成为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主流趋势。在现阶段干法空气自动监测站主要由样品采集、空气自动分析仪、气象参数传感器、动态自动校准系统、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以及条件保证系统等组成。

工业废气的排放是城市空气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工厂排放到大气中的污染物数量巨大,种类繁多包括硫化物、氮化物、有机化合物、卤化物、各类金属和非金属粉尘等。虽然工厂按照国家法规配备了必须的排污设备,很多工厂为了降低成本经常关闭排污设备或者仅仅启动部分排污设备,直接将没有处理的废气排放到大气当中。工厂的排污设备成了应付上级检查的摆设,在厂区附近设置空气自动监测站可以做到实时监控一旦工厂关闭排污设备将没有处理的废气直接排向大气自动监控站第一时间监测到,政府相关部门就可以对该企业进行处罚要求该企业马上开启排污设备。大气污染做到实时监控就可以对一部分妄图法规空子的企业起到威慑的作用,通过这种方式保证城市空气污染得到必要的控制。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事业也有了长足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私家车的数量是呈几何级数的增长;同时也带来严重的空气污染问题。汽车排出的尾气中含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铅氧化物、多环芳烃等大气污染物。在市区设置空气自动监测站可以实时监测大气中污染的含量,为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在市中心空气污染比较严重的地方,可以实行机动车辆禁行区,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同时控制私家车数量;以国四汽油替代国三汽油。

欧美发达国家在空气自动监测方面有着领先的管理经验和技术,要能借鉴他人可用经验避免走弯路和减少不必要损失。空气自动监测站中涉及设备多并且大部分都是国外的进口设备,设备精度要求高、设备保养要求高。这些设备运行费用和维护费用都比较高,政府相关部门要保证经费到位来保证空气自动监测站的正常运行。空气自动监测涉及环境检测、电子传感、自动化控制多门学科和多种精密仪器使用原理、构造和维护保养等;这对工作人员技术要求是比较高的,要有相当专业知识。同时工作人员还要掌握一定的排除仪器故障的知识,由于设备的维修费用相当的高,要求工作人员的定期保养工作一定要做到完善,需要对工作人员定期培训来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必须在完善管理制度、定期做到设备维护、保养和工作人员技术全面的条件下才能开展正常大气监测工作。城市环境监测站正常运作才能够及时、准确的提供大气监测数据和有效的分析数据。国家花费大量资金建立空气自动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一定要为环境政策制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在制定污染治理方案的过程中,要根据空气自动监测数据了解城市大气污染的现状和未来几年的发展趋势;来计算城市中不同目标区域允许的最大排放量和需要消减的排放量,从而制定科学的、可持续发展的污染治理方案。制定治理方案首先要了解城市的能源消耗结构、交通道路情况和工厂企业布局,根据空气自动监测站获取的数据来确定大气污染物质中浓度最高、影响范围最广、对人身体危害最大的物质。只有全面了解城市大气污染情况,政府部门才能制定符合本市实际情况的、科学有效的治理政策。通过调整工业布局,利用大气环境容量做到大气自身的清洁;加强对企业废气排放的监督管理工作,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一旦超标排放要加大惩处力度。随着国家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空气自动监测站将在以后的环境治理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省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质量管理工作的思考.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06,(12)

空气监测方案范文第4篇

2012年新年伊始,各地纷纷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治理灰霾的环保新政,进入“PM2.5时代”下的中国城市,正在以积极的姿态应对灰霾。正如专家所言,PM2.5首次纳入空气质量标准、公布PM2.5的研究性监测数据,只是解决大气污染的第一步。要想真正改善大气质量,需要政府、企业、公众共同为“更多的蓝天”而努力。

镜头一―北京空气质量进入“PM2.5时代”

“时间6:00;PM2.5 0.011”。2012年1月21日,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网站在“空气质量实时”的页面上开辟了“PM2.5研究性监测”一栏,了24小时内,在“车公庄站”测得的空气中PM2.5研究性数据……北京市空气质量监测终于进入了“PM2.5时代”。

现状:开辟“PM2.5研究性监测”栏目

监测数据时间从7:00至第二天6:00,但唯一遗憾的是,并未写明具体日期,即从1月20日晨至1月21日晨。最终,监测结果表明,在过去24小时中,北京空气中PM2.5含量已从0.003毫克/立方米上升到0.062毫克/立方米,24小时内PM2.5平均浓度未超限值。

此监测数据曾与倍受追捧和争议的美国驻北京大使馆PM2.5监测数据,略有差别。例如,在1月21日4:00,北京市环保监测中心的PM2.5数值为0.003毫克/立方米,同时段美国使馆数据略高,为11,即0.011毫克/平方米。而在6:00时,该数据为0.11毫克/平方米,同时段美国使馆数据为7,即0.007毫克/立方米,略低于北京官方数据。不过,考虑到北京环保部门的数据是以车公庄站为监测点,美国大使馆监测数据则是来自位于东三环附近的使馆处,二者数值略有差别也属于正常。

2009年,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在其位于北京市东三环附近的使馆处设立PM2.5监测仪,并通过微博客Twitter网站每小时公布其测得数据至今,因其数据与中国环保部门公布的空气质量指数存在巨大差距,所以每次美国使馆空气监测提示空气达到“有毒害”时,北京市环境监测数据则都显示为“轻微污染”和“中度污染”。亦有专家认为,在现行的以可吸入颗粒物PMIO衡量的空气质量标准中,空气质量监测结果与民众感受严重不符。最终,在2011年微博及诸多国内媒体的放大效应下,民众呼吁“公开PM2.5”的声音愈来愈强。

在2011年12月30日环境保护部举行的常务会议上,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下称“新标准”)被“原则同意”。与现行标准相比,新标准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等内容,PM2.5限值依照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最宽松的过渡期标准,年平均浓度限值和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分别定为每立方米0.035毫克和0.075毫克。预计此标准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

对策:五方面完善空气质量工作

2012年是北京监测、公布和治理PM2.5的起点。此前据新华社报道,2012年北京市准备从五方面完善空气质量信息工作:一是包括PM2.5和臭氧在内的各项污染物监测信息;二是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将过去侧重的全市平均数据,改为各个监测子站的数据,使市民能充分了解自己生活区域的空气质量情况;三是由每天只24小时平均值改为各监测子站各项污染物每小时的数据;四是以北京市环保监测中心网站为依托,增设空气质量信息专业平台;五是改进空气质量信息的提示语言,使之更贴近市民生活。

1月6日,北京市环保局公布了2000―2011年的PM2,5研究数据资料,称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已由2000年的每立方米100―110微克降至2010年的每立方米70―80微克,呈下降趋势。然而,依照环境保护部于2011年年底审议并原则通过的新标准中的要求,北京市2010年的PM2.5浓度仍然超标1倍。

镜头二――南京打响城市“空气保卫战”

2011年12月27日,几乎毫无征兆,南京市环保局突然召开新闻会,向当地媒体公布了2008年到2011年四年间南京市PM2,5的相关数据。这也使南京成为继上海之后,国内第二个向公众公开PM2.5数据的城市。

纵观过去一年间南京在环境保护领域的一系列“大动作”,可以清晰地看到,这座重工业城市在推动城市环境治理及城市发展战略转型上所做的诸多努力。而这一切又均与日渐临近的2014年8月将在南京举行的第二届青奥会的“时间红线”紧密相关。

现状:剧增的环境投诉

“为了青奥会,你一定要把南京的环境搞上去,这是青奥会成功举办的关键。”2010年4月,南京市雨花台区区长韦昌明被调任到新组建的“大部制”市环保局担任局长时可谓临危受命,南京市主要领导曾对韦昌明如此坦诚交底。

真正让韦昌感到压力的,还是当年年底的一次面向全体市民、并经电视现场直播的“行风述职评议大会”。据说当时参加评议的南京市民代表似乎对市环保局“很不给面子”,不仅提问直白、尖锐,把局长问得直冒汗,最后也仅给出了76,25%的综合满意度。

对于南京市的主政者来说,环境问题也是让他们感到压力最大的议题之一。而恶劣的空气状况又是南京所有环境问题的主要诟病。“南京拥有这么好的山水自然环境,恰恰市民最不满意的是环境,尤其是空气质量。”杨卫泽曾公开表示。据披露,2010年南京灰霾天达191天,占全年总天数的52%,2009年的灰霾天更是高达211天。这不仅直接影响到当地百姓对政府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还可能会影响到南京的国际形象――按照国际赛事标准,在2014年青奥会期间,南京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要达到95%(即347天)。而2005年至今,7年中只有2008年的优良天气数达到了320天。

不甚乐观的蓝天形势,其实与南京现有的产业结构、地理环境等多种因素相关。首先,从地形上看,南京三面环山,城内高楼林立,使得空气的自净环流被破坏,再加上日益增多的机动车造成的大量扬尘、尾气,更加剧了灰霾污染的程度。其次,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的安排下,南京的轻、重工业的比重一直为20:80,其中化工产业在重工业中更占据了相当大的成分,典型重工业城市的产业结构及过去长期对环保议题的相对漠视,最终使得这座沿江城市如今背负了异常艰巨的环保压力。

对策:向化工企业“宣战”

有研究人员在解析了PM2,5的来源后发现,构成这种极细微颗粒污染物的正是化工企业排放物、工地扬尘、汽车尾气等。这也意味着,要想打赢“空气保卫战”这场战役,必须治理好首当其冲的污染源分布广泛的化工企业。

事后看来,让南京当政者痛下决心向化工产业“开刀”的,源于一则突发环境事件的“刺激”。2011年6月3日,位于江北的一所拥有70年历史的老牌央企――中石化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化公司”)发生酸气泄露事件,周围l里半径范围内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超标100倍,难以忍受刺激气味的当地居民纷纷投诉。

先是环保局局长韦昌明亲自率队登门,随后南京市两位副市长相继出马,先后“约谈”南化公司的相关领导,敦促他们落实“几年前便已承诺过”的环保改进具体措施。

“我们这次来,不谈虚的,就想一条一条地讲清你们的污染问题,一款一款地落实污染治理措施。”最终,南化公司答应拿出5亿元用于环保治理,在青奥会前全部整改到位,并将原本打算“用3―5年清理所有环保历史欠账”的任务时间表缩短N3年内解决。

一个月后,南京市政府高调宣布,全市173家化工企业将限期停产整顿。其中,直接关停110家――这一数字相当于过去5年南京关闭的重污染企业总和。更令外界感到意外的,是在上述“关停整改黑名单”中,南化、南钢等央企、国企赫然在列。

“哪怕少1亿的GDP,也要治理城市的重污染源”、“压力再大也要将这些企业搬迁出去”。南京市市委书记、市长在公开场合先后表态、鼓劲。一场史无前例的、堪称对污染企业“最强清算行动”的“环保风暴”在南京城中顿时卷起。

镜头三――石家庄将对PM2.5两大来源“动大手术”

2012年,石市将全面开展PM2.5监测工作。在1月17日公布的《河北省会蓝天碧水工程实施方案》(讨论稿)中,作为PM2.5主要来源的机动车尾气和燃煤污染被列入今年环境十大治理项目――自3月1日开始,石市二环内限行“黄标车”;年内将先拆除或改造七成主城区分散燃煤锅炉。

现状:PM2.5比重比北京略高

“作为全国26个环境空气质量PM2.5试点监测城市之一,从2011年6月开始,石市就启动了PM2.5试点监测工作。试点监测点有两个,分别设在石市环境监测中心和平安变电站。”石市环保局总工程师牛新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据牛新国介绍,经过对试点监测数据的分析,石市PM2.5在PM10中的含量比北京略高。“但这两个试点监测点的数据并不能完全代表省会的环境质量。相反,2011年省会城区全年优良天数达到了320天,比2010年同期增加一天。其中一级天为36天,同比增加2天。在全国47个重点城市中,石市优良天数排名35位,好于北京。”

探因:燃煤是石市PM2.5的“祸首”

“城市中颗粒物的来源主要是机动车尾气和烧煤污染。”石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牛新国进一步解析了北京PM2.5的来源――“机动车尾气、燃煤产生的PM2.5量占60%,扬尘产生的PM2.5量为23%,挥发性有机物和其他气体污染物产生的PM2.5量为17%。”

据牛新国介绍,石市PM2.5的来源结构不同于北京,“烧煤产生的PM2.5量要更多一些”。“PM10包含PM2.5,PM10的减少也意味着PM2.5也在削减。”牛新国说,“经过10年治理,石市PM10已由每立方米184微克下降到99微克,下降了近一半。可以说,石市空气质量已得到很大改善,‘好天’由2002年的181天增加到2011年的320天。”

对策:省会在做全面监测PM2.5准备

据介绍,目前,石市正进行全面开展PM2.5监测的准备工作――制定了相关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抓紧进行PM2.5监测设备的采购、安装和人员培训。

牛新国表示,就年均值而言,一级标准是每立方米的空气中PM2.5含量限值为15微克,二级标准是每立方米的空气中PM2.5含量限值为35微克。“旧标准是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种污染物综合测算出污染指数,公布首要污染物,得出优良天、污染天;新标准出台后,可能只公布污染物超标情况。污染情况也会有新的评价方式。”

1月17日,石市环保局公布的《河北省会蓝天碧水工程实施方案》(讨论稿)(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今年计划开展十大环境治理工程,PM2.5的主要来源――机动车尾气、燃煤污染位列其中。根据《方案》,3月1日起7时至21时,省会市区二环内所有道路禁行“黄标车”;今年,石市将投资10.5亿元用于淘汰5万台“黄标车”。《方案》还明确,完成机动车尾气检测网与公安交管安检系统的联网,2012年全市机动车尾气监测率达到80%;严厉查处无标车辆上路行驶;淘汰燃油公交车250台,新购置燃气公交车450台。

镜头四――青岛已设两处PM 2.5监测点

近日,青岛市环保部门已在七区设立两处PM2.5监测点,按照进展,明年五市将增加监测设备,并初步具备监测PM2.5的能力。

现状:灰霾“元凶”是PM2.5

进入冬季以来,青岛市多次出现灰霾天,与此同时,出现轻度污染天的几率也在增加。新年第一天,青岛市空气质量就遭遇轻度污染。受大雾影响,笼罩在青岛市上空的污染物较难扩散,全市空气指数高达120,空气质量级别为Ⅲ级。十二区市空气中的首要污染物,均为可吸入颗粒物。

据悉,2011年青岛市出现灰霾天气接近90天,2010年有77天出现了灰霾天气,2009年仅有15天出现了灰霾天气。青岛市肺癌患病率连年递增,而灰霾天数量也在逐年增多,灰霾将超过吸烟成为肺癌发病的首位因素。据了解,灰霾的组成成分非常复杂,包括数百种大气颗粒物。其中有害人类健康的主要是直径小于10微米的气溶胶粒子,如矿物颗粒物、海盐、硫酸盐、硝酸盐、有机气溶胶粒子等,它能直接进入并粘附在人体上下呼吸道和肺叶中。

出招:监测灰霾排出时间表

据了解,青岛市目前已有两个监测点开始试点监测PM2.5,分别是位于崂山区的灰霾监测站和青岛市南区东部的一个大气监测子站。灰霾监测站站内共分为六大功能区,分别是大气灰霾知识及站点宣传走廊、站点配电区、大气灰霾数据分析及办公区、监测仪器存放区、仪器泵组和标准气体隔间、监测仪器采样区。其中备受关注的PM2.5监测仪器属于颗粒物监测仪。

PM2.5又是如何实施监测的呢?据悉,监测仪的的采样仪器顶部有一个进气口,下方有一个玻璃瓶子,空气从进气口进入,不符合条件的空气会被挡住,稍大的颗粒将被留在玻璃瓶中,符合条件的空气则被导入下面的监测仪器,最终得出的数据会则被传往青岛市监测中心站。

空气监测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村环境; 环境监测; 质量保证; 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X830.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6)12017404

1引言

近年来,我国农村环境污染日趋严峻,且农村环境污染具有排放主体分散、隐蔽,排污随机、不确定、不易监测等特征[1]。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已严重威胁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其环境质量的恶化已引起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此,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2009〕11号),同年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全国农村环境监测工作指导意见》(环办[2009]150号)。2014年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和《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环发〔2014〕125号)。截止目前,全国除港、澳、台外的 31 个省(区、市)均已开展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

为确保在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中获得准确、可靠、科学的监测数据,在监测前期就必须依据“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进行全程序的质量控制,以期保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能够真实反映农村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变化趋势及潜在的风险。本文在介绍河北省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基础上,探讨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中各环节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

2河北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概况

2.1“以奖促治”村庄环境试点监测阶段

河北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正式开展始于2009年的“以奖促治”村庄环境试点监测工作,该项工作一直持续到2013年,这五年期间,河北省每年在11个设区市内选取11~14个村庄作为“以奖促治”村庄环境监测试点。根据农村主要生产方式和主要污染来源,又将这些村庄划分为生态型、现代种植型、养殖型、工矿企业型和其他型等4 个类型。

按照各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对试点村庄的河流水库、地表饮用水源地、地下饮用水源地、环境空气和土壤环境开展监测工作。自2009年开展典型“以奖促治”村庄环境质量工作以来,该省农村环境质量总体稳定,部分农村环境质量略有好转。

2.2全面推进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阶段

2014年,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和《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环发〔2014〕125号)。该方案明确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的范围、对象以及具体的监测内容。河北省按照文件中的具体要求在全省11个设区市内的61个村庄开展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监测对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包括县域监测和村庄监测 2 个层次。

在县域监测层次上,以县域全境为监测区域,优先选择了已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监测评价与考核的县域以及参加“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村庄所在县域。此次监测共选取20个县域进行监测,其中已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监测评价与考核的县域有6个;参加“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村庄所在县域有6个。该层次上主要开展了地表水水质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测,其中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主要通过遥感手段开展监测。

在村庄监测层次上:一种是静态村庄,共11个,即每年都开展监测,用于村庄环境质量年际间比较;另一种是动态村庄,即地方根据需要每年新增的监测村庄,共50个。村庄类型,在统筹考虑经济发展程度和环境污染程度的基础上,选取人口数量相对较多、分布相对集中的代表性村庄共61个。其中生态型村庄16个,种植型村庄35个,养殖型村庄3个,旅游型村庄2个,其他类型村庄5个。从监测对象来看,具体包括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水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土壤环境质量和自然生态质量。尽管该省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开展近7年,但仍然存在着许多的问题,诸如监测能力不足、监测技术体系不完善、业务化运行缺乏必要性的保障、监测村庄数量不足及缺乏代表性等[2]。

3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的质量要求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开展从“说清农村污染源、环境质量状况,掌握潜在的环境风险”出发。为保证监测数据结果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或规范的要求,应对此项工作从技术方案的制定到技术报告编制等整个过程的各个环节提出相应的质量要求。必要时,编制现场工作手册以及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案,针对各环节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以期保证农村环境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数据质量,提交科学准确的技术报告。

4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中的质量保证

4.1监测机构的资质

监测机构必须经国家认监委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取得相应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其能力范围内开展监测活动。

4.2人员

所有从事监测活动的人员应具备与其承担工作相适应的能力,接受业务技术培训,并按照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持证上岗,考核合格后取得上岗资格。持有上岗合格证的人员,方能从事相应的监测工作;未取得上岗合格证的人员,其工作应该在持证人员的监督和指导下完成工作,监测质量由持证人员负责。

4.3仪器设备

对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影响的监测仪器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均应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必要时可在两次检定或校准间隔期内进行期间核查。对于已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在有效期内关键部件出现故障,经修复、更换后应重新检定、校准合格后方能使用。监测分析仪器设备都应张贴表明其状态的标识,在使用前应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校准或检查。

4.4试剂及材料

监测活动中所涉及的试剂及材料在投入使用前,应做符合性检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4.5分析方法

优先选择国家和行业标准分析方法,也可选用国际标准方法,但应经过验证,保证其检出限、准确度和精密度达到相应方法性能要求;或者选用环保行业统一的分析方法,例如《土壤元素近代分析方法》等。监测分析选用的方法均应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受控和现行有效。按照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选择的监测分析方法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4.6环境设施条件

现场监测、样品采集和用于样品分析的实验室,其设施和环境条件,应满足实验室和分析方法的相关技术要求,确保环境条件不会对监测结果及人员安全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5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中的质量控制

5.1技术方案的质量控制

技术方案的制定是项目实施全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是保证监测质量的前提,关系到最终技术报告是否能够满足预期目标,是否能够真实反映农村环境质量状况。

技术方案的制定,应根据《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以及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写,内容应全面、准确、科学。方案应包括任务来源、目的意义、监测范围、村庄类型、各环境要素的监测指标、监测频次、监测方法,有针对性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指标要求、评价标准、数据管理以及组织实施等内容。如果样品需委托其他实验室进行测定时,应制定样品分析质量控制方案,向被委托的实验室提出样品测定的质量控制要求。方案经本单位人员编制完成后,经单位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实施。

5.2点位布设的质量控制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应根据其监测目的和要求、监测对象及污染物性质以及所选县域的环境特点和村庄的实际情况,按照各环境要素监测技术规范中的技术要求、质量控制等规定进行点位设置。监测点位的布设除具有科学性和代表性外,还应考虑实际采样时的可行性和方便性。

点位确定后,应按对采样点位逐一核查。对不满足技术规定和监测目的要求的,应及时更换监测点位。

5.3采样前准备工作的质量控制

明确现场监测项目负责人。收集现场资料且尽可能全面(包括监测区域周围的地理位置、 地形地貌、 水系、土壤类型、区域气候、气象特征、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文特征、植被及生态系统情况等信息[3]);根据检测项目和实施方案具体的要求选择合适的仪器设备、采样器具和样品容器等,以及所需的材料或物品,例如样品保存剂、吸收液、滤膜、GPS、地图等。

所有准备完成后,应有专门人员对所带物品进行清点核查,以保证能满足样品的采集工作要求。

5.4样品采集的质量控制

样品采集是项目监测过程中真正意义上实施的第一步。样品采集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后续工作开展的质量以及技术报告的科学与准确与否。

5.4.1环境空气采样质量控制

《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中明确指出环境空气监测的质量控制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中的技术要求执行。每次采样前,应对采样系统进行气密性检查;流量需校准且采样时须稳定;使用气袋或真空瓶采样时用气样重复洗涤3次,采样后应有防漏气措施;颗粒物采样前应确认采样滤膜无针孔和破损,滤膜的毛面应向上,采集后,如不能立即称重,应在3 ℃条件下冷藏保存;使用吸附采样管采样时,采样前应做气样中污染物穿透试验,以保证吸收效率或避免样品损失。每批样品采集过程中应保证采集10 %的现场平行样或至少2个现场空白样。

除上述要求外,实施过程中还应满足各监测项目标准分析方法中规定的质控措施要求,例如《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482-2009)指出,采样时吸收液的温度控制在23~29 ℃,吸收效率为100 %。

5.4.2水质采样质量控制

水质采样的质量控制主要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要求执行。地表水采样断面应有明显的标识物,必要时用GPS定位核实,采样人员不得擅自改动采样位置;采样时应保证采样点位置准确,注意避开油污,漂浮物、水草等,避免搅动底部沉积物;地下水采样时应同时测地下水位,采样前应将抽水管中存水放净,泉水在涌口处出水水流的中心采样。污水采样时应调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相关情况。此外,还应根据各分析项目的具体要求实施采样,例如:细菌类、油类应单独定量采样。根据待测污染物的性质,现场采集10 %-20 %的平行样或全程序空白样。地下水、地表水和污水采样的容器应分开使用。

5.4.3土壤采样质量控制

农村村庄周边土壤采样质量控制要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保证技术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按照规范的采样方法,选用合适的采样工具,按相关技术要求进行采集、包装和保存样品,应避免在施用化肥、农药后立即采样,同时保证一次性获得足够重量的样品,严防交叉污染;采集有代表性的样品,农田土壤的采样点要避开田埂、地头及堆肥处等明显缺乏代表性的地点,有垅的农田要在垅间采样。在采样前清除表层植被及其根系、砾石;测定金属的土壤样品采集时不能使用金属工具和金属容器,要用竹铲、竹片采取样品;每个分点等重量采集土样,土样混合缩分后每个样品重量应满足样品制备要求。

5.5样品保存、运输与交接

现场采集的样品选用符合要求的包装或容器保存,需加入保存剂的按要求加入。采集的样品包装要完好,保证运输途中不破损,样品不受外界污染和交叉污染。样品标签应有足够的信息量且正确、完整,其中土壤标签应一式二份,一份在内,一份在外。

样品运输中的贮存环境条件应保证待测组分含量不受影响。交接时双方要对数量、标签、重量、样品的冷藏温度、采样记录或送样单进行核对,确定无误后分别在样品流转单上签字。对编号不清、重量不足、盛样容器破损、受沾污的样品,样品管理员应拒绝接受、指出问题,必要时重新采样。

5.6样品分析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的样品分析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或河北省技术方案中规定的方法执行。

5.6.1空白试验

每批样品至少分析1~2个全程序空白样和实验室空白样(含前处理),其检测结果应低于方法检出限[4]。

5.6.2准确度控制

通常采用有证标准物质分析或加标回收样分析的方式来实现。对于有国家标准物质的项目可以直接使用质控样品控制准确度,每批样品至少分析1~2个标准物质(明码或密码)。

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物质的项目通常选用加标回收样分析来进行准确度控制。加标回收试验又分为空白加标或基体加标,建议首选基体加标回收试验的方式进行,此分析结果的可信度更大。加标样分析时应和实际样品采用同样的前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分析。每批样品随机抽取10 %样品做加标回收试验。

5.6.3精密度控制

通过测定平行样品进行控制,每批进行不少于10 %的实验室平行样品分析,再加上10 %的现场平行样分析,因此样品分析过程中至少分析20 %的平行样品(明码平行+密码平行)。平行样结果的判定一般执行相关技术规范或各自方法标准中的规定限值,通常密码平行样的标准偏差可以适当比明码平行样的标准偏差略大一些。

5.6.4校准曲线的检验

应在每次分析样品的同时,同步绘制校准曲线。若确有困难且校准曲线的斜率较为稳定的方法,至少应在分析样品的同时,测定两个适当浓度(高、低)及空白各2份,分别取均值,减去空白均值后,与校准曲线的相同浓度点校核,相对偏差须

5.6.5其他质控措施

上述质控措施多为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可以进行外部质量控制,包括实验室间的能力比对或能力验证,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质控考核。

5.7数据处理

分析测试结果应以规范的格式填写,注意数据的有效位数应按相应规则进行处理,单位均采用国际制单位,现场平行或实验室平行样品分析结果取其平均值以及数据结果低于检出限时,以未检出或ND的形式上报,同时注明相应的检出限值。所有数据结果均应进行三级审核后报出。

5.8技术报告

技术报告应按照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的要求进行编写,至少包含任务来源、目的意义、县域和村庄社会、经济、人口等基本状况,年度监测开展情况、不同要素环境质量状况及年际变化、原因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等内容。必要时,可附县域/村庄布点图片、现场采样照片或相关工作图、表加以说明情况。同时根据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案及年度监测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编制该年度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报告。技术报告须经本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

6结语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涉及范围广、项目多,只有将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落实在监测的各个环节,切实做到环境监测的全过程质量控制,才能保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的数据质量,真实反映所选县域或村庄的农村环境质量状况。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所积累的大量基础数据将为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管理措施提供科学技术依据,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参考文献:

[1]

肖辰畅,吴文晖,邓荣,等.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与综合评价方法研究[J].农业环境与发展,2012(6):72~76.

[2]陆泗进,何立环.浅谈我国农村环境监测[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13,25(5):1~3.

[3]王伟.农村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J].农业科学研究,2013(3).

[4]李国刚.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指南[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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