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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自查整改报告{集合5篇}

2024-08-04 14:39:01工作报告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社区自查整改报告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社区自查整改报告范文第1篇

根据松溪县卫生局关于《松溪县2013年纠正医疗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松溪县卫生局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迅速行动,精心策划,狠抓落实,坚持在宣传上突出主题,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在整改上力求实效,以评议工作促进基层卫生服务工作发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同时也让每个工作人员提高思想认识、每个工作人员均为行风评议对象,人人都代表中心的形象,使人民群众初步感受到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带来的实际效果,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现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管理,提高认识。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公开承诺书,这是中心对社会的承诺、医务人员对患者的承诺。宣传形式多,采纳意见广。我中心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在大厅醒目位置设置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营造浓厚的评议氛围,利用进社区义诊活动、开展健康讲座等机会,了解群众对中心的期望、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采纳。

三、坚持查纠并举,围绕重点,落实整改

自查自纠是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中最具有实质性的工作,我中心在实际工作中,结合县卫生局行评工作布置和要求,紧紧围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确定的内容,深入开展对照检查,采取边查边改、查纠并举的方式,取得了较为理想的工作效果。

首先,逐项分解,明确重点。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确定的重点内容进行逐项分解,明确提出职能科室把依法办事、办事公开、清正廉洁等作为评议的重点;临床科室要把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纠正大处方、过度用药、回扣提成等不正之风作为评议重点;药房收费窗口要把规范收费、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作为评议重点。要求各科室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端正态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客观评价自己,认真查找政风行风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二,广开言路、收集意见。多渠道收集群众对中心的意见和建议,让居民针对中心的依法办事、规范收费、办事公开、服务质量、清正廉洁等政风行风方面进行评价、提出宝贵意见;我中心在各服务窗口、医生办公室设置政风行风评议调查问卷,征求患者及家属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中心政风行风评议不走过场、不走形式。

四、落实整改,效果显著,构建长效机制

我们紧紧围绕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开展工作。具体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群众最关心的是常用药物是否齐全,收费是否合理。

2、存在对外宣传工作不够,与社区居民之间的互动较少。

3、医护人员技术水平、业务学习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针对以上几个问题,我中心全体党员职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讨论,拿出整改方案,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行风建设落到实处。在此,我们主要做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与街道社区的沟通,增加中心与社区居民交流与联动的机会,有计划的开展针对性的健康讲座。

2、加强学习和培训,有计划的委派医护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和专业培训,打造过硬的医护队伍。

3、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服务理念。加强医护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教育培养,不断提升医护人员的服务理念。提高政治素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引导医护人员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广大医务人员明是非、知荣辱、守法纪。

4、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行业纪律,一是完善医务公开。对常用药品价格、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公示,监督收费标准,让患者享受知情权,明明白白消费。二是接受社会监督。

四、今后的工作思路和我们的承诺

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是一项需要不断巩固和提高管理的工作。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承诺从以下九个方面加强管理,力求取得更大突破。

1、继续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

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加强医院管理,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医疗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推行“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服务,转变服务理念,加强医患沟通,把对病人的尊重、理解、信任、关怀,体现和贯穿于医疗服务的全过程,建立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和相互信任的新型医患关系,促进卫生行风的根本好转。坚持把追求社会效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健全“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进一步完善院务公开,提高医院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中心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认真落实市区有关院务政务公开文件精神,重新设置对内、对外公开栏,增加公开内容。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对药房估价计费和科室收费实行岗位责任制和惩处制度,定期开展大额处方检查评价和收费项目专项检查,防止随意乱收费现象,真正做到让群众放心看病,明白消费。

社区自查整改报告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扎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改,切实增强开展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登记造册

按照“一栋一档”原则,逐一建档造册,并对排查结果实行信息化台账管理,建立房屋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

(二)鉴定管理

房屋安全鉴定原则上由鉴定委托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开展。勘察设计企业可以将检测业务另行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报告结论负责,勘察设计企业依据检测报告出具鉴定报告,并对鉴定报告负总责。结构简单的城市三层以下(不含三层)住宅安全鉴定等不需要进行结构计算的鉴定工作可直接由具有主体结构检测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并对鉴定报告负责。

(三)整改治理

实施房屋风险隐患整治清单化管理,逐一标明隐患治理责任人,确保责任清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对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各社区应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及时进行解危,对一些确实难以由所有权人独自进行解危的,街道协调政府各部门、所有权人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危险房屋改造工作。对城市规划区内重大隐患房屋,所有权人有改造意愿且与规划没有原则性冲突、未纳入征迁范围的,可以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危房翻建审批政策,允许翻建解危。

(四)安全管控

充分发挥各社区的作用,确保管理范围全覆盖。各社区发现房屋安全问题应及时上报。房屋风险隐患消除前社区要采取“人防+技防”措施,逐栋落实监测人员负责房屋安全巡查和动态监测工作,坚决防范化解城镇危房重大隐患风险。加强重要节假日和极端气候条件下的危房巡查检查工作,发现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置上报,确保人员安全,对已经搬离腾空的危房,要防止危房住户回流。

三、组织机构建设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书记为组长,主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社区书记为成员的街道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排查整治工作总体统筹,协调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街道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城管科,由同志担任。

各社区的相应职责

负责辖区内居民住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动员,对初步判定存在重大隐患的房屋,立即撒离人员并上报街道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协调市房屋开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安全鉴定,对鉴定为危房的立即设置危险房屋警示标志,告知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和周边居民危房信息。组织对鉴定为违建的房屋进行拆除动员工作,同时做好拆除动员宣传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四、工作任务及范围

(一)工作任务

明确落实各社区排查职责和范围,按照“一栋一档”原则,逐一建档造册、并对排查结果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房屋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全面摸底、重点整治、有序推进街道辖区内所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城市房屋的安全隐患整治。

(二)工作范围

本次排查范围是全街道内的居民住宅楼,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重点加大以下五类建筑风险隐患排查力度。

1.原有住宅楼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商场、养老院、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2.建设年代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及其他因素产生主体结构安全隐患的住宅楼。

3.拆改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的住宅楼。

4.改扩建房屋。

5.以往排查存在风险隐患的C级、D级危房,是否存在隐患加剧、未搬离整治、违规住用情况。

五、计划安排

1.重点排查。2024年9月底各社区要完成对辖区内重点房屋摸底排查工作。重点排查5类房屋,包括年代久远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存在隐患房屋违规住用等。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整治的同时,各社区要结合实际于2024年12月中旬完成所有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督促指导

街道成立检查组开展督导工作,对辖区内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二)做好宣传引导

社区自查整改报告范文第3篇

一、创建范围

以创平安社区、平安学校、平安市场(农贸市场)、平安企业为主要内容。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月月创平安竞赛活动,努力实现“三全面一覆盖“的目标。

1、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以平安创建和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设为核心,努力健全基层政法综治维稳组织,整合各方面力量,使打、防、管、控、教、建、改等综合治理措施得到认真落实。

2、全面治理突出治安问题。社会治安良好稳定,流动人口管理、危爆物品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防邪、高危人群管理、社区矫正等工作水平逐步提高,成效显著。

3、全面提升基层创安维稳能力。社会矛盾有效化解,刑事发案总量平稳下降,安全事故和明显减少,社会生活安定、和谐、有序,群众安全感和治安满意度大幅提高。

4、无缝覆盖基层平安创建单位。通过层层开展月月创平安活动,实现基层平安创建无缝覆盖,实现90%辖区单位、社区组、医院、学校达到平安合格标准,其中40%达到平安建设示范单位标准。

三、创建内容和工作措施

1、制定月月创安标准:《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设的意见》,围绕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无突出治安问题、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进京赴省到市上访人员、无矛盾纠纷激化、无犯罪活动”的工作目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要求,对平安创建标准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形成完整的创建体系。

2、认真开展月月创安活动:充分发挥街道综治办的组织协调和核心平台作用,开展“五个活动”:

(1)实行定期治安巡逻活动:组建治安巡逻队,在综治专干或派出所民警带领下,在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期间,对重点地区、部位进行巡逻,参与社会治安防范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社区以“两委”为主,组织社区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建立义务治安巡逻队,开展巡逻活动。各居民小组由居民代表、“四防”安全互助组中心户长牵头,组织“四防”安全互助联防。各社区要开展十户联防、院户联防、商铺联防、边界联防和守楼护院等群防活动。

(2)坚持法制宣教活动:要利用召开居民大会、院坝会、电影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组织群众学习法律、法规和治安防范知识,通报辖区治安信息。街道辖区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要利用“政务公开”阵地,开办综治平安创建宣传栏,开辟“治安防范小常识”、“平安提示”等栏目,向群众宣传。

(3)坚持“六排查”活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牵头,综治办具体组织协调,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民政、计生等部门,分组深入社区、辖区单位走访座谈,深入开展民间纠纷、治安问题、突出、苗头、和非法宗教活动、安全隐患等“六排查”活动,对所辖单位、重点部位、重要场所、“三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建立台帐,集中梳理,分类办理,定人、定责、定时限,包排查、包调处、包稳定,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社区,难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4)坚持综治工作例会:由综治办召集,社区、派出所、司法所、企、事业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主要听取治安、防邪、调解、普法等工作情况汇报,集中研究重大涉稳问题的处理办法,安排部署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社区由“两委”召集,由社区“两委”干部、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参加,安排部署工作,评议平安创建优胜单位。居民小组召开“治安碰头会”,由居民小组长或议事代表召集,“四防”安全互助组组长、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参加,收集汇总治安问题、矛盾纠纷和不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整改限期。通报综治安全维稳情况,排查新的不稳定因素。总结安排综治平安创建工作。

(5)坚持治安随机测评:由街道综治办对各单位、社区进行“治安状况”、“群众治安满意度”随机测评。测评结果由街道综治办汇总报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进行通报,社区测评结果作为年终奖惩依据。

四、坚持月月创平安检查

按照“属地管理,逐级落实”的原则,坚持检查评比奖惩制度。

1、分级组织检查:由综治办牵头,组织街道综治维稳工作组对社区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月月创安活动进行检查考核。社区要组织“两委”人员对各居民小组、“四防”安全互助组、居民户的平安创建活动进行检查评比。

2、统一检查方式:采取“不打招呼、不定地点”和“日常考核与集中检查、明察暗访与检查指导、单项打分与综合考评、群众评议与领导评价、内部考核与外部测评”等方式,通过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对受检对象月平安创建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量化打分。

五、实行通报公示

1、坚持通报:街道综治办将检查情况汇总后,对各社区,企、事业单位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排位,并通过文件形式向全街道通报。列入考核记载,作为年终总评依据。

2、坚持公示:街道、社区、学校、社区卫生站要制作平安创建月评公示栏或评比台,坚持每月公布检查评比结果,把需要整改的问题公布在明处,时时提醒。

3、检查评比:社区要在居民小组、企事业单位设“月月创平安评比台”,对辖区和下属单位每月发生的矛盾纠纷、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动态公示,对好人好事和见义勇为先进典型进行公开表扬,对需要注意的防范事项进行提醒。同时对发生的问题建立台帐,对矛盾化解和问题解决进行动态跟踪,做到问题不解决,事情不处理,曝光不取消。

六、强力抓好问题整改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交换意见,提出明确整改要求。连续两个月未能彻底整改的,街道综治办要向问题单位发《平安创建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复查时间。并向其上级单位通报。街道综治办要加强整改指导,坚持追踪,问题不整改不放过。对有严重治安问题和重大不稳定因素的实施重点整治,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化解不稳定因素。问题整改完后,整改单位要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七、逗硬兑现考核奖惩

1、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抓综治实绩年度报告制度。各社区主要负责人年终要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书面报告抓综治平安建设的履职情况,报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稳控重大不稳定因素,情况。

2、年终逗硬考核奖惩。按照检查考核结果和公众安全感、治安满意度测评,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定。对检查不合格的,要对问题单位黄牌警告,通报批评。对整改不力,出现重大治安问题、重大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3、居民自我管理约束。要创新工作思路,灵活运用社区“一事一议”制度,充分发挥《居规民约》作用,把居民享受的权利义务和月月创平安的评议结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居民自治条件下的自我管理约束机制。

社区自查整改报告范文第4篇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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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年度执法计划,制定《青岛市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系统观念,聚焦安全评价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深入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评价人员违规挂靠,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报告,企业以虚假报告骗取相关许可或达标行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安全评价机构直接责任,实现“整治一批、震慑一批、吊销一批、提升一批”整治目标,从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

二、整治重点和范围

按照省应急管理厅专项整治部署要求,以整治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生产经营单位以虚假报告获取相关许可(“两虚假”),安全评价机构出租出借资质、评价人员出租出借资格证书(“两出借”)等问题为重点。对《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1号令,以下简称1号令)施行以来即2024年5月1日起(以安全评价服务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在我市执业的安全评价机构和法定安全评价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两个全覆盖”,并延伸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安全评价机构层面

1.是否存在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的情况(认定情形详见附件1)。

2.是否具备并保持1号令规定的资质条件。

3.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情况。

4.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资质,或者超出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法定安全评价项目等情况。

5.是否存在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及负责勘验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验的情况。

6.项目组人员是否符合安全评价项目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

7.是否存在擅自更改或者简化评价程序和内容等情况。

8.是否建立安全评价信息公开制度并认真落实。

9.是否存在出具重大疏漏安全评价报告的情况。

10.是否存在安全评价人员违规出借出租资格证书、持假证上岗的现象。

11.是否存在安全评价人员冒用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冒用本人名义在安全评价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签名的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层面

1.是否利用甲方地位,采取利诱、拒付技术服务费、合同约定等手段,要求或者默认安全评价机构出具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安全评价报告。

2.是否存在向安全评价机构提供虚假失实的原始资料和“第三方”证明材料的情况。

3.对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事故预防措施、隐患整改意见等,是否及时落实到位。

4.是否利用虚假报告获得相关许可、验收或者备案。

(三)市应急管理局及各区(市)应急管理局层面

1.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的资质条件和程序审批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情况。

2.是否存在以备案、登记、年检、换证、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等形式,设置或者变相设置安全评价机构准入障碍的情况。

3.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而将资质认可权层层下放,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4.是否存在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要求企业接受特定安全评价机构开展技术服务的情况。

5.是否存在干涉安全评价活动及报告结论,要求企业提交结论为“合格”或者“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评价报告等情况。

6.在安全生产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在安全评价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是否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对利用虚假评价报告取得相关许可、验收或者备案的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依法进行了处理。

三、整治安排及方式

按照省应急厅统一部署要求,从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6月中旬)

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及要求。各区(市)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市)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汇总本辖区自1号令施行以来法定评价项目,形成法定评价项目和报告清单(附件2)存档备查。

(二)自查自改(6月底前)

1.各安全评价机构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开展自查,全面核查资质保持情况,1号令施行以来的法定评价项目和报告,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形成自查自改报告备查。期间要主动清理出租出借资格证书从业人员,严肃整改出租出借资质证书违规行为。6月25日前,各安全评价机构应将1号令施行以来在山东省内开展的法定评价项目和报告清单(附件2)及自查自改报告,报送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规划财务处(邮箱:sdyjghcw@shandong.cn),同抄报送青岛市应急管理局规划财务处(邮箱:wzbzhghcwc@qd.shandong.cn)。

2.各区(市)应急管理局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开展自查,及时清理与“放管服”改革要求、1号令不相适应的文件规定,坚决纠正违规干预安全评价市场、没有法定依据违规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等做法。

(三)集中检查(7月至9月)

1.对注册在我市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保持情况进行复核。严肃查处安全评价机构与人员的弄虚作假、出租出借证书等问题。注册地在各区(市)的,由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处会同所在区(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检查。检查时应填写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检查表(附件3)、检查问题登记表(附件4)。

2.对1号令施行以来的法定评价项目进行检查。按照区(市)全覆盖检查,市级抽查督导方式组织开展。各区(市)应对照法定评价项目和报告清单,组织对辖区内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法定评价报告逐一现场核查、逐一审核过关。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品处、基础处分别制定检查计划,抽查部分法定评价报告,主要核查法定评价报告与生产经营单位实际符合性,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评价报告建议开展隐患整改情况、报告相关建议采纳情况等。检查时应填写安全评价项目(报告)专项检查表(附件5)、检查问题登记表(附件4)。

3.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严格处罚。其中,对发现的虚假失实安全评价报告,要严肃追究安全评价机构、报告编写与评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建设单位和提供虚假材料“第三方”的责任。对需实施吊销机构资质行政处罚的由市应急管理局上报省应急管理厅。对利用虚假报告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许可、验收、备案的,实施审批、验收、备案的部门要对涉事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实施处罚,撤销相关许可。

4.在检查法定评价项目的同时,各区(市)要延伸检查同一机构(包括青岛市以外机构)对同一企业开展的多项安全技术服务,组织各安全评价机构填写安全评价机构安全技术服务汇总表(附件6),厘清中介服务事项的派生主体、实施依据、组织程序和报告用途等,形成专题分析报告。并梳理除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之外,在开展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要求企业委托安全评价等中介机构开展的作为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事项,并形成清单。

5.集中检查要全过程记录,实现检查的闭环管控。检查结束后,各区(市)应参照《山东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一企一册”档案管理制度》,对检查的每个机构、评价项目都要分别建立一份检查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基本信息、检查问题、违法行为处罚情况、证据采集情况、处罚落实情况等内容。

6.在集中检查阶段,各区(市)应急管理局要于每周四下班前,将工作进展情况,连同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7)、虚假安全评价报告汇总表(附件8)、立案处罚案件进展情况调度表(附件9)通过金宏报送青岛市应急管理局物资保障和规划财务处。

(四)督导互查(9月下旬—10月中旬)

参加省应急管理厅统一组织的市级监管部门互查督导工作,视情况组织区(市)互查。做好迎接省应急管理厅督导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五)评估总结(10月下旬—12月)

10月25日前,各区(市)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报市应急管理局,总结报告主要包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安全评价机构自查自改情况、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的整改和落实情况。做好省应急管理厅验收评估有关准备工作。同时,全面剖析、整理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生产经营单位以虚假报告获得许可、验收、备案,从业人员出租出借资格证书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围绕制约安全评价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法制因素,系统梳理行业现状,剖析问题成因,提出切断中介机构与企业违法利益关联的举措,促进工作提升。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应急管理局成立工作专班,由规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危化品处、基础处、监察支队的同志组成。各区(市)应急管理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同志靠上负责,组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评价机构监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的科(处、室、大队)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专家保障。安全评价报告核查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特别是要准确界定评价机构主观故意出具虚假失实报告与报告存有缺陷或瑕疵等情况。各区(市)在检查期间,应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支撑作用。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区(市)提报的疑难问题特别是共性问题进行研讨、会商,必要时报告省应急管理厅,形成合法、合理的会商意见。

(三)严格执法监督。加强执法检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安全评价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据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严重程度,依法依规实施处罚。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应进行法制审核。涉及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市应急管理局按程序提请省应急管理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加强社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接受社会对专项整治活动的监督。专项整治期间,市应急管理局通过“12350”,接受社会对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情况的举报,对反映的有关问题线索直接进行查办。对举报非法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对实名举报人给予奖励。

(市应急管理局规划财务处联系人:施宏权、李文方;

社区自查整改报告范文第5篇

9月18日,东湖街道监督检查组杨书记、孙书记针对我社区各项工作进行的了督导检查,现就检查情况作出整改报告:

一、我社区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1、社区日常工作签到表不完善。

2、居委会工作会议记录不完善。

3、社区环保工作台账不完善。

二、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出现以上问题,说明我社区工作情况离上级要求要有一定差距,工作中存在散漫和不严谨作风,应该引起高度警醒和深刻反思,全体工作人员清醒认识到了自己存在的问题,为了增强我社区改正错误的决心,要求在今后工作中,要按高标准审视自己、规范自己、要求自己。

三、加强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及整改结果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按时签到签退,外出办事及请假必须按制度填写外出事项卡和请假条,现已按制度补齐工作签到表。

2、所有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相关工作会议必须实时跟进,做到有事毕录,各项工作留痕留迹,现已完善各项工作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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