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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整理5篇}

2024-08-05 03:09:01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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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范文第1篇

一、我市地税系统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了突出贡献

地税部门是地方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组织地方税收、调节地方经济、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职能。我市地税系统现有干部职工2894人,负责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12个税种、5项规费以及政府委托代征的“两税两金”,管理着18.3万余户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纳税人。近年来,全市地税系统认真贯彻“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大力推进依法治税,搞好规范化管理,不断优化服务,地税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特别是组织收入工作连年超额完成任务,全市地税系统组织税费收入:XX年95亿元,XX年110.2亿元,收入规模跨越百亿大关,XX年131.6亿元,税费收入规模和增幅均创建局以来最高水平,其中各年组织的地方税收占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均达到50%以上,为我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社会的和谐进步、“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的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依法治税,努力营造良好的地方税收法治环境。市地税系统以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为目标,全方位、多渠道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地方税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净化税收环境,维护税法严肃性。一是加强对干部的培养和教育。通过每年举办《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税收专业知识的考核竞赛等办法,不断增强税收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干部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强税收法制宣传。通过开展税收宣传月、建立纳税服务热线、举办座谈会、深入企业调研、发放政策资料等,不断扩展税收宣传形式,增强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极大地提高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和诚信纳税的遵从度。三是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出台了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属地管理、减免税管理实施办法及减免税审批工作规程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使税收征管工作有章可循,保证依法治税工作落到实处。四是落实执法责任制。研究制定了符合新的征管体制的岗位职责、征管工作规程、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规程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形成了职责明晰、考核规范、监督有力、追究严格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为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制度保证。 XX、XX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优秀示范单位。五是强化执法监督。通过成立执法监督组、设立内部监督员、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等措施,强化内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察、政府法制、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聘请特邀监察员强化外部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在市地税局外部网站建立哈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监督评议专栏,公示行政执法责任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广大纳税人的监督。通过依法治税,营造了良好的税收秩序,保证了地方税收职能得到充分发挥,组织收入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XX年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二)完善税收征管体制,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XX年以来,市地税系统按照省地税局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征收、管理、稽查的税收征管体制,合理设置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加强税源监控管理,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调整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管理人员达到征管一线人员的71%,有效地解决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及征收越位、管理缺位、稽查不到位的问题,努力实现征管体制“三个最大限度”的目标。实行税收征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征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一是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建设。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建立与工商、国税、发改委、建委等部门的信息传递机制和传递通道,最大限度地获取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健全完善纳税人档案管理;大力推行先申报后缴税的申报征收方式,广泛实行机打税票;加强发票管理,切实发挥以票控税作用等等,为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执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以数据市局集中处理为主线,积极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数据整合和深度利用,推进税收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精细化。三是加强薄弱环节的管理。强化对房地产、建筑、饮食、洗浴、娱乐、车辆运输等行业,车船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监控和管理,针对各行业、各税种的情况特点采取不同的办法,挖掘税源潜力,堵塞税源漏洞,实现各税种全面增收,拉动税收大幅度增长。四是加强对偷逃骗税的打击。通过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评估、欠税核查及加强与司法部门配合等手段,严厉打击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压缩陈欠,杜绝新欠,确保地方税收征管到位,应收尽收。

(三)优化税收服务,努力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市地税系统坚持执法为民,树立以纳税人为本、与纳税人为善的服务与治税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密切征纳关系,营造优良的地方税收服务环境,得到了纳税人的广泛好评。一是为纳税人提供公平、公开的规范服务。加强办税服务厅的建设与管理,健全完善服务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方便温馨的办税环境;坚持文明办税“八公开”及出台“局长服务日”等制度,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切实的政策服务。不折不扣地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特事特办,妥善解决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地方财政能够承受的企业急需解决的涉税问题,把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在前。三是为纳税人提供畅通的信息服务。通过地税网站、纳税服务热线、开展税收咨询宣传等多种途径,加强了征纳双方的沟通互动,广泛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开展纳税评估,送服务上门,送政策到户,切实解决纳税人的实际困难。四是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办税服务。实行了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减少办税环节,推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等措施,推广网上申报、网上纳税等多种方式,简化了办税程序,方便了纳税人。五是为纳税人及广大消费者提供网上查询发票真伪的鉴别服务。及时开发了发票查询软件,在xx市地税局门户网站及内部网站同时开通了地税普通发票查询窗口,可以及时发现串用发票及使用假发票的不法行为,防止国家税款流失,更好地维护纳税人和消费者权益。

(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市地税系统在依法大力组织收入的同时,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经济税收发展观,充分发挥税收调节地方经济的职能作用,准确把握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内涵和作用,正确处理好依法治税与服务经济、加强税源管理与落实政策、组织收入与税收减免之间的关系,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引导纳税人用活用足各项政策,不仅受到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同时,有效地培植了税源,促进了地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税收与经济的良性互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XX年以来,市地税系统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老工业基地振兴、国有企业改制、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各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关心关注弱势群体生产生活,截至XX年1季度,减免再就业环节各项税收6373万元,政策惠及14730名下岗失业人员,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清醒地认识阻碍我市地方税收增长的矛盾和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调研中也发现我市地方税收工作中,在主观上或客观上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影响着地税工作职能的充分发挥。主要是:

(一)与工商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系统尚未有效运行。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政府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新增企业、个体办证户数逐年增加,而工商部门登记信息与税务登记信息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或脱节的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所依据的政策不同、统计口径等不一致,使双方的统计数字客观上存在差别;另一方面,一部分纳税人在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后没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同时,工商部门与税务机关由于缺乏必要的信息衔接与交换,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机制,在登记环节形成脱节,造成税务管理中出现漏征漏管户。针对这种情况,XX年,市地税局与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技术监督局、市信息产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企业基础信息交换工作的通知》,由市信息产业局牵头,组织开发了各部门间的基础信息共享系统,但由于各部门输入信息时未按照统一标准录入,加之输入中错别字等失误因素,致使该系统建设后至今一直无法正常使用。调研中还发现一些县(市)在车辆营运税征收中,由于缺乏与交通等部门的衔接,对客运及货运车辆信息监控难,导致征收困难。因此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建立行之有效的信息共享系统是加强源头控管、堵塞税收漏洞的当务之急。

(二)税收宣传的整体效应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市地税系统在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宣传方面作了大量扎实有益的工作,但比照以人为本的要求,税收宣传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的效果。一是税收宣传缺乏长期的目标规划和严谨的制度保障,往往是围绕每年4月的税收宣传月开展活动,持续时间短,宣传效果不佳。二是宣传的内容还不够全面,过份强调纳税人义务的宣传,而纳税人的权益维护保障宣传较少,无法充分调动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积极性。三是宣传的对象上比较狭隘,往往只注重对各类企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的宣传,而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工薪阶层很少进入宣传视野。四是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往往局限于税收服务厅和街道两点,采用摆摊设点,设立税收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力度较小。五是税收宣传还缺乏有效的部门配合,往往是税务部门单兵作战,尚未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风气,未能形成整体合力,也难达到预期效果。

(三)人员力量有待加强,干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市地税局在1994年10月建局初期,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301人,共管理纳税户46100户,截至目前,全系统干部职工2894人,负责管理的纳税户发展到182788户,在纳税户增长近3倍的情况下,人员比建局初期增加1593人。全系统专职的税收管理员1200人,平均每人负责管理152.3户纳税户,任务重、责任大,难以适应新的税收征管体制下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特别是一些区、县(市)地税分局,人手不足、人员年龄老化的情况更加突出,加之税源分散、税收零星,全面管理、应收尽收的目标较难实现。另一方面,一些税务干部由于年龄、基础等方面原因,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经济快速发展情况下,偷税与反偷税、骗税与反骗税、避税与反避税斗争日趋尖锐复杂的新形势;有的干部对税收政策学习理解不够,责任心不强,执法随意性大,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四)税收计划分配方式有待进一步科学合理。这是我国当前税收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每年税收任务按照“以收定支”“基数递增”的方式,以上年实际完成数为基数,确定一定的增长比例,核定当年的税收计划任务,同时地方政府往往要根据地方财政支出的需要,在税务系统内部的年度收入计划基础上,再追加一块任务指标。这种税收计划管理方式,在一定时期确实有效的调动了各级税务机关依法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现在的收入计划管理已明显与依法治税产生了矛盾。各级税务机关为了完成计划任务疲于应付,常常根据收入计划完成情况决定多征或少征,人为调节收入进度,不能真实反映一定时期经济发展可提供税收的情况,从长远来看只能使税收任务计划陷入一种恶性循环的怪圈。

三、加强改进我市地方税收工作的建议

针对我市地税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议:

(一)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制度,强化协税护税网络,不断增强税源监控能力。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收管理信息现代化建设的要求。针对我市目前地税系统涉税信息“孤岛”问题,市政府应高度重视,尽快建立我市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制度。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布置,由信息产业局牵头,全面有效地汇集地税、国税、工商、技术监督、交通、财政、公检法等相关部门掌握的涉税信息,具体可依托政府政务网络,建立我市税源共享信息平台,统一数据口径,规范信息标准,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涉税信息传递渠道,实现涉税信息实时交换和共享。应定期召开相关部门信息交换联系会议,总结信息交换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不断提高信息质量和传递工作的质量。地税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定期向地方政府汇报工作,取得地方党政领导的理解和支持,推动税务机关专业管理与社会协税护税力量的有机结合。当务之急要尽快健全改善与工商部门的联网,强化税源控管,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要按照信息共享和互利互惠的原则,对税务检查中发现的无营业执照经营业户及时反馈给工商机关,提高工商部门积极性。政府要加强共享信息工作的考核,与奖惩挂钩,对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甚至造成工作失误的部门、人员,予以通报或追究责任,保证整个信息系统顺畅有效运行。

(二)进一步扎实深入开展税收宣传,创新工作理念,提升税收宣传效果。要建立税收宣传的长效机制,明确各阶段宣传的内容、采取的措施及所要达到的目标,以每年4月的集中宣传为契机,将宣传活动延续到日常工作中,要与纳税人建立联系制度,及时通报税收政策方面的情况,构建税收宣传服务体系。在宣传的内容上,除了强化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外,还应突出关注民生,重点宣传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服务、优惠政策等,广泛宣传“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的理念,使纳税人充分认识和理解税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依法诚信纳税荣辱观,自觉提高纳税遵从度。在宣传形式上,要具有实效性和针对性,根据不同的纳税人的需求,采取行之有效的、群众喜闻乐见、易学易懂易用的形式,选择不同的宣传重点,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在宣传对象上除纳税人外,还应调动党政部门广泛参与,使他们充分了解税收与经济发展、与当地财政收入的关系,从而理解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积极主动为税收工作排忧解难,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要提高认识,合力加强税收宣传,建立专门的税法宣传机构,各级党政领导应亲自过问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工商、公检法等部门要协作配合,新闻媒体应广泛宣传报道,加大对涉税案件的曝光力度,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税收宣传格局,保证税收宣传的立体效果。

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范文第2篇

200#年,是我市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一年,也是落实税收管理建设三年规划的关键一年。征管工作要按照省、市局党组对税收征管工作提出的“打基础、抓落实”的总体要求,以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为重点,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健全征管制度,完善征管体制,不断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工作。

(一)完善登记制度,强化户籍管理。巩固税务登记换证工作成果,落实巡查巡访制度。认真落实《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结合承德实际,贯彻落实好《税务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制度、流程。完善征管档案管理制度,按照“一户式”管理的要求,逐户建立“电子”或纸质户籍档案。年内借助省局搭建的企业信息交互平台,首先实现国、地税之间企业登记及相关信息的交换与比对。在规范统一纳税人识别号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

(二)完善和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一是科学配置管理力量,优先保证对大企业和重点税源、城市税源和流失风险大的税源的控管。优化人员组合,实行分组管理,管理小组应2人以上,小组内可分为主管、协管,逐步取消单人管户制度。督导落实管理员定期轮岗制度,原则上两年轮岗一次,最长不超过三年。二是按照管理员工作规范,细化作业标准,落实工作底稿制度。推行省局集中管理员工作平台。三是推进领导联系户和管户制度的落实。市、县局领导都要选择重点税源企业作为联系户,深入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工作。税务分局长、所长亲自管户,加强对重点税源管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四是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税收管理员资格认证、能级管理制度的试点工作。

(三)落实属地基础上的分类管理。一是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完善和落实重点税源管理办法,加大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对特大型企业派驻驻厂组,直接进驻企业进行税源管理。二是强化行业管理。配合省局制定重点行业和税收高风险的行业税收管理办法。

(四)深化纳税评估工作。认真落实省局《纳税评估实施办法》及各分税种评估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完善纳税评估规程,逐步建立分行业、分区域、分经济类型的指标库及预警值,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筛选评估对象的及时性、准确率。发挥税务约谈的作用,建立纳税人自我纠错机制,自查补缴税款,对涉及偷骗税的要按规定由稽查局查处。建立纳税评估案例库,加强案例分析和交流,不断提高纳税评估的整体水平。配合有关业务科,不断完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五)落实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责任追究协调联动机制。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税源管理部门、稽查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建立案件移送、稽查结果反馈和内部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以评促收、以查促查、以查促管的良性互动关系,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收管理的整体效能。做好协调联动机制日常工作,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县区局联动机制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和检查。

(六)加强普通发票管理,重点强化收购发票和废旧物资销售发票管理。在小规模企业中扩大电脑票的使用范围。严格落实发票举报奖励制度,利用现有系统功能逐步开通发票查询业务,促进形成“要发票、开真票”的社会氛围。强化发票验旧售新和发票限量、限额、限种类供应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加强对发票领购及开具使用情况的监控分析,针对疑点实施重点抽查和督查。抓好税控收款机的推行工作,配合省局选择部分商业零售业户进行试点。

(七)强化个体及集贸市场税收管理。制定并落实《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税收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定额流程和文书使用。完善定税系统,深化落实电脑定税制度,强化数据采集,限制调整权限,增强监控分析。认真落实《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稳步推进个体大户建账工作。加强对未达起征点纳税人的动态监控。落实集贸市场分类管理制度,加强专题调研,研究完善管理措施,提高征管水平。

(八)严格欠税和缓缴税款的管理,强化清欠措施,加大清欠力度,落实清欠考核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新欠,欠税总额逐步减少。完善《欠税公告实施办法》,严格落实欠税公告制度,充分利用综合征管软件的欠税信息,利用多种媒体和方式及时进行公告,实现欠税公告业务处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欠税公告率要达到100%。切实加强延期纳税申报的管理,严格执行对欠税加收滞纳金制度,滞纳金加收率要达到100%,滞纳金入库率不断提高。

二、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

(一)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深化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完善和健全纳税服务制度和机制。认真落实《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下大力气清理、简并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各种报表资料,避免纳税人重复报送。依法简化办税程序、手续,降低征纳成本。

(二)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对办税服务厅名称、标识、服务用语、涉税资料、触摸屏、窗口设置、功能分区等进行规范统一。强化办税服务厅的作用和职能,制定和落实办税服务厅工作规范和业务流程,全面推行“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信息共享”的“一站式”办税服务模式。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一窗式”管理、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阳光操作和首问责任等制度。建立办税服务厅值班长制度,广泛接受纳税人咨询和监督。

(三)完善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效率。打造集税收政策、政务公开、举报投诉、纳税咨询辅导、网上办税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配合省局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实现咨询受理、承办、转办、反馈、督办等服务功能。深化完善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方式,继续大力推行所有企业网上报税和个体双定户简易报税、银行划缴税款。全面推行短信服务系统,不断完善系统功能。配合省局国税系统门户网站建设,拓展网站功能,实现与12366热线、多元化报税平台、短信服务系统的有效链接,为广大纳税人以及全社会提供更加及时、全面、经济、优质的服务。

(四)全面推行办税公开。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推行办税公开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我市具体实施方案。根据《办税公开实施意见》规定的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具体项目,明确各细项所需资料、办理流程、承办单位、承诺时限。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宣传资料,特别是门户网站等实施办税公开。

(五)加强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与管理。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制度,上半年与地税局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年内公告a级纳税信用企业名单,强化对c、d类企业的日常管理和监控,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氛围。

三、继续推进征管信息化工作

(一)积极推行管理应用系统。配合省局完成综合征管软件、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出口退税系统的数据整合,实现“三大系统”的信息共享。推行集“一户式”存储、分析查询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数据应用软件。创造条件,协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税银库”联网,努力实现申报、缴税同步模式,提高税款入库及时率。

(二)强化数据应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各级机关的应用意识,提高各类各级操作人员应用技能。建立规范完整的数据指标体系,统一数据标准和口径。严格数据采集、录入、审核、传输、储存、清理、等工作。加强数据管理和维护,协同相关部门建立数据质量通报制度,强化数据质量监控与考核,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加强对征管情况的日常监控,确定相关征管监控点,开发相关分析监控软件,定期相关信息,强化督导核查,促进制度落实,堵塞管理漏洞。

(三)积极做好基层报送报表和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简并”工作。努力实现报表资料归口管理,减少重复报送。凡系统能够生成或经过加工可以生成的报表,不再要求报送,各部门信息共享,切实为基层和纳税人“减负”。

四、努力做好各项综合性征管工作。

(一)继续深化和完善税收征管改革。落实总局确定的“34字”税收征管模式,本着明确职责、强化管理、提高效能、优化服务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征管体系。细化征、管、查各环节的职责分工和业务衔接;充实基层征管力量,合理确定征、管、查人员比例,使管理力量与担负任务相匹配;整合业务分工,简化工作环节,优化业务流程,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

(二)业务督导工作。配合省局业务督导组在我市的督导工作,做好业务督导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组织协调,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效。

(三)按照协调联动机制职责分工,做好组织协调、相关信息、运行情况汇总、报告及协调办公室其他日常工作,促进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责任追究协调联动机制顺畅运行及在税源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发挥。

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范文第3篇

一、高度重视,提升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一)继续完善非税收入预算管理

首先是继续加强非税收入预算编审。非税收入预算编审工作于去年正式启动,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进一步提高了单位收入预算的准确性。今年要继续加强此项工作:一是针对去年编审中发现的一些问题,通过改进预算编制办法,改革收入预算表格等方式,认真细致的做好非税收入预算编制;二是提前着手今年的收入预算编制工作,做到早准备、早填报、早审核、早编制,提高收入预算编审的及时性;三是加强对收入预算执行过程的监控,对非税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及时了解具体执行当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实时记录,从而提高政府非税收入使用效益。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管理体系。2012年,要将原属于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其它收入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二)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

一是继续强化省直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工作。省直单位门面租金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自2005年纳入专户管理以来,收入一直持续稳定增长,为省直行政单位统一津补贴政策顺利执行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省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打下了基础。今年要继续加强这块收入的管理,加大政策宣传特别是省直事业单位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确保收入平稳增长。

二是组织省直教育系统(学校)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专项稽查。2011年开展的省直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重点稽查,成效显著,同时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针对省直教育系统(学校)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数额巨大,管理仍不完善的具体实际,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对省直教育系统(学校)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收缴情况进行重点稽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要求单位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赣财非税(2007)4号文件精神规范收入的管理。

二、不断开拓,深化非税收入体制改革

(一)力争出台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2011年财政部起草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并广泛征求各省市意见,计划在2012年出台该办法。以此为契机,结合我省实际,认真研究,早日制定出台《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就政府非税收入的性质、范围、分类、立项、征收、管理以及支出规范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继续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按照财库[2009]1号文件要求,到2012年底,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统一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在去年开展了前期调研、统一财政票据等一系列基础性工作的前提下。今年,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对收缴系统进行试点。待时机成熟后全面推开,并向市县延伸,从而在全省范围内构建整体宏观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

三、积极主动,推进新形势下防洪保安资金征管

(一)做好政策的延续和平稳过渡

防洪保安资金的征收到2011年底到期。财政部已下达再延长征收10年的通知,今年将与有关处室一同做好延期征收的相关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洪保安资金征集管理办法,确保政策的延续平稳过渡。

(二)组织对各地的资金清算和稽查

为加强防洪保安资金征收管理,进一步完善防洪保安资金报表体系,计划2012年组织人员对全省地方防洪保安资金征收情况进行清算。针对审核清算中发现存在少报、漏报、瞒报收入,帐表不一致,帐目混乱以及变相截留等问题,组织力量进行重点稽查。从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上缴,为我省水利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三)加强对新政策的宣传和推广

2012年,是水利建设基金(含防洪保安资金)延期征收的第一年,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会议、墙报、标语、专题资料等宣传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防洪保安资金征收政策及其重要意义。对一些大户举办座谈会,印发宣传资料加强宣传,使单位和个人充分认识到防洪保安资金是水利建设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洪保安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企业(单位)和个人缴纳防洪保安资金的自觉性。从而进一步优化征收环境,提高防洪保安资金的征收效率。

四、认真负责,做好日管工作

(一)认真编制非税收入报表

非税收入报表的编制工作开展以来,取得良好效果,通过报表的编制,对全省非税收入情况有一个全面的掌握,为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今年要对此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建立起完善的报表报送制度,确保报表及时上报,并对各设区市报表情况进行年度评比。

(二)认真做好以票管收

一是做好票据日常审核,依托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加强对省直1000多户行政事业单位票据验旧换新的日常审核,真正发挥票据源头监管非税收入解缴财政的作用;二是继续与有关处室一道,集中两个月时间,共同做好省直单位票据使用和非税收入上缴财政的年审工作,规范和促进政府非税收入在财政管理体系内运行;三是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要求,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活动。

(三)认真完成厅重点课题研究

根据厅重点课题申报要求,结合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特点,继续申报厅2012年重点研究课题。并认真思考,积极组织,充分调研,按时保质完成今年的厅重点课题,通过课题研究来促进非税收入征管工作。

五、加强建设,增进组织保障能力

(一)加强工作效能建设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厅机关关于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要求,以“发展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非税干部队伍素质,建立起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工作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学习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八次全会、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增强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范文第4篇

稳健继续成为主基调

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破解发展难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

报告中提出的多个经济目标与去年相比有所调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由去年的4%左右,降至3.5%左右。指出,这一数字“是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后作出的选择”。

中国经济增长预期目标为7.5%左右,这是连续第二年位于8%以下。有评论认为,中国经济已进入转型期,两位数高增长已告一段落,世界经济延续低迷态势,7.5%左右的目标是实事求是的。调控目标既要防止冒进,也要与增速趋势相适应,减少短期波动,防止经济增速滑出底线。这一目标有利于稳定社会预期和增强各方面信心,有利于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有利于为深化改革提供一个好的环境。

按照党的十提出的到2024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的新目标,今后8年,我国经济只要保持年均增长6.8%就能实现,7.5%的增速与“稳中求进”的精神一脉相承。

作为积极财政的直接措施,今年政府拟安排财政赤字人民币1.2万亿元,比去年预算增加4000亿元。中央地方债3500亿元,比上年再增1000亿元。

伴随经济增长预期保持稳定和中央财政赤字、地方债务的增加,今年广义货币M2预期增长目标拟定为13%左右,比去年目标降低1个百分点,稳健继续成为货币政策的主基调。

“民生”二字贯穿始终

从政府工作报告看到,“民生”二字贯穿始终。“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力生产率提高同步”。而“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力生产率提高同步”是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专家指出,改革开放30多年来,居民人均收入增长与GDP增长有三分之二的年份是不同步的,居民收入增长平均低于GDP增长率2.5个百分点。据测算,每年居民收入里,劳动者报酬收入占到80%以上,因此,提高居民收入最基本的途径是提高劳动者报酬收入。

从网络调查来看,百姓关注的民生话题,也是“居民收入”、“物价调控”和“医疗改革”。百姓希望居民收入能够得到进一步提高,收入分配日趋合理。

十报告明确提出,2024年要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今年2月,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对此,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我们已制定了深化收入分配改革若干意见,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政策,确保制度建设到位、政策落实到位。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在提案中呼吁,应该缩小收入差距过大的分配格局。他称,收入分配整体格局仍偏于“金字塔型”,亟需向“橄榄型”转变,收入分配秩序的紊乱和不公,尤其引起民众不满,必须得到克服。

贾康认为,政府优化收入分配的主要作为空间是再分配领域。他建议,加强和优化再分配调节应作为重点任务,纳入新一届政府的通盘工作部署和改革总体配套方案的设计。

在再分配的税收方面,贾康认为,应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完善对高收入者的个税征收、管理和处罚措施,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征收范围,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双向申报制度,以及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以利于应收、尽收和降低税收成本。

同时,改革完善房地产税,完善房产保有、交易环节税收制度,逐步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细化住房交易差别化税收政策,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并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

减税是近年来百姓的最大愿望之一,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在今年的提案中建议,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至5000元,同时降低个税最高税率、采取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并加大个人所得税管理体制和征管技术改革的投入。

李书福认为,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尤其是中共十提出了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后,现行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仍需进一步大幅度提升。

他认为,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没有考虑全国各地区生活成本的差异,实行单一标准,从而导致生活成本高昂地区的工薪阶层税负较重。他建议灵活上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并将调整行为制度化。他提出将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3500元”调整为“个人所得税起征参考点为5000元,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本辖区财政实际情况最多上下浮动1000元”;同时,每两年进行一次依据宏观经济形势、物价水平、居民收入变动等各种综合因素的权衡,以确定新的个人所得税起征参考点和浮动范围,并形成制度化的操作规则。

加大力度保护环境

环境污染、房价高企、看病贵、入学难……这些百姓反映最强烈、难点最集中的问题,政府也最关注。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下决心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环境污染问题……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看到希望”。

曾任环保部主管污染防治和减排的副部长张力军委员认为,环境保护最大的压力来自地方政府盲目追求GDP的冲动。

有人大代表建议修改完善法规,强化环境执法,建立环境保护法庭。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调研部部长蔡玲认为,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对比环境损失,罚款不值一提。

近年来毒牛奶、速成鸡、地沟油、塑化剂等“舌尖”上的问题频出。“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已成为涉及民众健康和安全的“底线”。

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在全国政协提案中建议,应提高违法成本,加大惩处力度,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严惩不贷。同时,加快出台食品安全标准,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制度。建立全国联网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及时更新违法信息,以确保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违法者受到惩罚,并在一定时限内对其“行业禁入”。

民建中央建议中国应引入食品工业和食品安全的第三部门监督机制,在政府部门和私人部门之外,赋予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的民间组织以准公共权力,有效监督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

“职能转变”是核心

就机构改革而言,此次两会将审议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提出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转变职能方案》。这已是1949年以来第7次机构改革。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方案突出了主题,把职能转变作为行政管理体制的核心。

十报告提及“大部制”,要求“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

舆论认为,不是光搞个“大部制”就可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如果“大部制”只是部门权力和人员数量的简单加减,如果它不和行政审批制度等更深层次的改革相结合,这样的“大部制”对国家、民族的现实发展和长远利益反而会带来隐患。

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范文第5篇

为规范税收征管行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方便纳税人依法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和转变工作作风,为基层国税机关服务,构建和谐的税收关系,现就进一步优化税收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对税收服务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一)优化税收服务是构建和谐国税工作的需要。各级国税机关要增强服务意识,要认识到优化税收服务是国税机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要为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纳税人服务,为基层服务,做到服务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在强化管理中提高服务水平,在优化服务中加强税收管理,实现税收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推进税收和谐。

(二)为纳税人服务是国税机关应尽的义务。要认识到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为纳税人服务是税收征管法赋予国税机关应尽的义务,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重要举措。各地国税机关要牢固树立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的服务理念,把尊重纳税人、服务纳税人、方便纳税人、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作为现代税收服务的重要内容,不断改进纳税服务工作,加强纳税服务管理,提高纳税服务的效果,做到法治、文明、高效、廉洁,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为基层国税机关服务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的需要。各级国税机关要转变观念,要认识到减轻基层国税机关额外的工作负担,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的需要,是加强税收管理,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能的必然途径。各地要增强为基层服务意识,加大指导服务基层力度,切实为基层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不断加强对基层国税工作的督查、指导、服务,不断改善基层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二、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四)推行办税业务公开。办税业务公开是坚持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是优化税收服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必然途径。各地要以提高办税效率、规范权力运行、便于纳税人监督为出发点和立足点,真正把纳税人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其办理过程、结果予以公开,切实解决纳税人关心的实际问题,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公开的主要内容有:(1)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税收规范性文件;(2)国税机构设置和职责权限;(3)纳税人权利与义务;(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年审情况;(5)核定征收税款的纳税人的税额核定、调整、停歇业、注销情况;(6)A、B级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情况;(7)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纳税评估情况;(8)发票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制度及其样式;(9)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及减税、免税、退税、欠税情况;(10)税收宏观税负及重点行业税负情况;(11)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许可税务行政审批项目;(12)税务行政收费项目;(13)纳税服务工作规范、服务承诺;(14)稽查工作规范;(15)税务行政处罚;(16)税务师事务所管理等。

(五)推行内部行政事务公开。内部行政事务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积极探索,稳步推进,针对国税干部最希望了解、最为关切和最容易发生问题的事项,对“政务、财务、事务”等进行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有:(1)税收工作发展规划及工作完成和考核情况;(2)内部行政管理制度、办法;(3)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评选、考核和表彰情况;(3)干部人事任免、公务员录用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等情况;(4)干部职工工资调整,福利及困难补助发放情况;(5)、案件查处情况,政纪处分及解除情况;(6)巡视检查预告和结果;(7)系统(机关)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决算和日常执行情况,局内各单位经费包干使用情况,机关食堂收支情况;(8)稽查专项经费、举报奖励基金、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9)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投标、验收、预决算、审计等情况;(10)政府采购预算及执行情况,大宗物品采购、服装制作、票证印制、计算机软件开发和硬件购置招投标情况;(11)固定资产的处置、固定资产变卖的价格评估和公开拍卖的过程、结果,车辆使用、维修情况,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情况;(12)财务审计、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情况;(13)税务人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过错责任追究有关规定;(14)重大决策和重大管理事项失误及过错责任追究情况;(15)受理投诉的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16)受理系统工作人员申诉、控告的途径;(17)本单位负责政务公开的机构名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其他联系。各地要完善政务公开的基本形式,按照“简便、实用、快捷”的原则,根据公开事项的特点,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渠道,确保公开的形式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提高公开的效果。

三、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

(六)统一办税内容。办税服务厅是国税机关为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事宜、提供纳税服务的主要机构和场所。主要负责纳税人到国税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解缴、欠税公告、票证管理、税法宣传、发票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等。

(七)统一窗口设置。全省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原则上设置三类窗口,即一个“综合服务窗口”、若干个“管理服务”窗口、一个“专用发票窗口”,在税源和纳税人不多的农村分局,可以合并窗口种类,设置一个“管理服务”和一个“综合服务”窗口。在统一办税窗口设置的基础上,明确窗口工作职责。“综合服务窗口”主要负责受理涉税投诉、咨询、辅导,资料发放;申报比对异常处理;内部工作协调、衔接、监督、复核;涉税文书的受理、传递等事项。“管理服务窗口”主要负责受理认证、报税、申报征收、涉税审批、税收免抵退等事项;普通发票的发售、缴销、代开;一般性处罚事项等。“专用发票窗口”主要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收购凭证发售、缴销、验审及一般性处罚;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企业防伪税控专用设备的收缴以及与防伪税控有关的事宜。

(八)统一办税规程。各地要规范内部工作流程,明确各项业务办理及文书传递的程序、时限及工作要求,完善内部协调制度,整合窗口管理服务功能,要将所有涉税申请事项前移到办税服务厅受理,前台受理,后台流转,最大限度地使纳税人在一个窗口能办理所有涉税事宜。实现“一窗式”受理,“一户式”查询,“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切实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税收服务。

(九)统一办税设施。(1)大厅内、外各种标识醒目、清晰、规范、统一;(2)配备桌椅、饮水设施等;(3)配置有笔、墨、纸、胶水、印泥、计算器等供纳税人书写和计算的便民设施;(4)提供税收宣传手册、表格填写样式和纳税指南;(5)设置办税示意图和公告公示栏,明示窗口职责、办税流程、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和行政性收费标准等;(6)设立监督牌、意见箱(卡)、举报箱,公开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有条件的办税服务厅可以设置触摸屏、电子显示屏、排队机等设备。

(十)统一形象标识。各地要按照省局的安排积极推广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统一形象标识,将形象标识中的基本要素和应用要素与办税服务厅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以特色鲜明的税务形象面向社会、面向纳税人,努力构建和谐的健康友好的征纳关系。

四、简化办税程序、简并办税资料

(十一)简化纳税人办税程序。简化纳税人办税程序、实施税收“一窗式”管理服务是惠及广大纳税人的重要举措,县(市、区)国税机关要落实省局关于实施税收“一窗式”管理服务的有关文件精神,要进一步完善“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的办税模式,实现由“多头申请”到“一窗受理”,由“一窗专责”到“一窗多责”。要通过调整办税窗口的功能设置,前移涉税审批受理环节;要简化纳税人办税程序,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征管业务流程,依法设置和规范涉税审批制度,合理精简审批程序和手续,对一些涉税审批可采取事后备案制,同时要加强涉税审批的事后检查和监督,缩短办税时限,减少办税次数,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透明、经济的贴近式服务,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最佳结合。

(十二)简并纳税人报送的资料。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审验证件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办税环节,下大力气清理、简并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各种报表资料,不得增设纳税人非法定义务,有效解决涉税信息多头采集和纳税人办税“多头找、多次跑”的问题。对纳税人在税务登记环节已一次性存入综合征管软件及其他业务应用系统、按照“一户式”电子档案管理的各项基础信息,不得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有关资料或重复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办税效率。要简化各类办税事项的申请程序,避免纳税人向国税机关多个部门多头报送、重复填报各种资料。对于长期选择多元化电子申报方式报送涉税资料,并且纸质资料报送数据质量比较高的纳税人,其纸质资料和纸质财务报表可采取半年、事后报送的方式;对于其他纳税人,可按季报送纸质资料和纸质财务会计报表。纳税人可以直接到国税机关办理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也可以按规定采取邮寄方式办理上述报送事项。

五、创新纳税服务方式

(十三)建立健全各项办税制度。建立健全办税辅导制度,税收管理员利用税收专业知识,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的财会人员、办税人员熟悉和掌握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以及办税程序,帮助纳税人解决实际办税困难。办税辅导的对象重点是三类纳税人:新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取得涉税认定资格的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纳税人。建立健全一次性告知制度,对纳税人办税事宜,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能够即时办理当即办理;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形式告知外,其他一律以书面形式告知。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首位接受纳税人咨询的国税工作人员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及时办理的,应按“一次性告知”的要求,耐心作出解释,并告之办理要求;对不属于本部门或本人职责范围,应主动告知或引导纳税人到承办部门或岗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建立健全限时办结制度,各级国税机关应当根据税收征管工作环节,将纳税人申办的涉税事宜归纳为若干类、细化为具体项目,并对每一个项目的办结时限作出合理的规定,并向纳税人及社会公开。对纳税人申办的涉税事宜,国税机关内部各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员应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对即时办结事项,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应当即予以办理。

(十四)深化税收服务直通车制度。各地要继续深入贯彻好“税收服务直通车”制度,为纳税信用好的重点税源企业、支柱产业龙头企业提供便利、快捷的税收服务,要通过与纳入“税收服务直通车”企业的直接联系沟通,对纳税人急需办理的涉税事项、重大复杂的税收问题等进行协调、处理,简化程序,专人负责,跟踪办理,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减少环节,帮助企业及时解决问题,促进纳税人和谐创业、加快发展。

(十五)推行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方式。要将推行纳税人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作为优化税收服务的一种有效途径,继续坚持“积极引导、自愿选择”的原则,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纳税人选择使用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方式,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地履行纳税义务,并做好对纳税人的相关培训工作,要积极推广使用网上认证系统,同时创造条件试行网上抄报税业务;基层国税人员也要加强学习,提高技能,及时解决纳税人在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十六)开通短信服务平台。为创新税收服务形式,拓展服务领域,加大税收宣传的影响力和履盖面,省局联合江西移动通信公司合作开发了“江西国税短信服务平台”。该平台具备短信群发和短信上传功能,省局可通过该平台向党政机关及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和纳税人进行国税工作动态、税收政策法规、纳税服务等内容的短信发送。同时,还可以通过该平台与公众进行短信互动。各地也要利用手机短信功能,为纳税人提供催报催缴、办税通知等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以减少纳税人的办税风险。

(十七)推行同城办税试点。要充分利用综合征管软件全省集中运行的优势,积极推行同城办税试点。纳税人在市、县城区范围内任何办税服务厅“同城通办”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领销等涉税事宜,同城办税职能归并在“综合服务”窗口,使纳税人可以就近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涉税事项,为纳税人办税提供更为便捷的空间,提高纳税服务的质量。

(十八)深化*纳税热线服务。*纳税服务平台由省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统一建设,拨打*电话以市话费为通信资费标准,其他单位和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拨打*纳税服务热线的纳税人直接或变相收取费用。对外公开服务的其他电话号码,如涉税举报、发票查询、违纪投诉等将逐步由*代替,以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要整合*、税务网站的网络资源,从而提升服务功能,不断推出新的服务产品,满足税收服务需要。要拓展网上服务功能,增强与纳税人网上沟通,通过网站诚恳征询纳税人意见和建议,接受纳税人对国税工作的监督,对纳税人在网上提交的问题要及时、准确回复。

(十九)积极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是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的基础工作,各级国税机关要组织实施好纳税信用等级联合评定工作,完善制度,细化方案,健全机制。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实施分类管理,逐步建立税收信用评价、激励、监管和惩戒机制,使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真正成为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长效激励机制。要进一步拓展对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增强A级的“吸引力”;对B级纳税人,要加强政策辅导;对C级和D级纳税人,要加强办税辅导和实施重点监控。主管国税机关对A、B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税收服务直通车”纳税人,以及需要办税服务援助的纳税人开通办税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各项涉税事宜。各地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有力支持,密切与公、检、法及工商、财政、银行、海关、质检等各有关部门的配合和信息沟通,实现信息共享,从而降低税收成本,为纳税人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

六、促进社会中介服务

(二十)促进税务服务。税务是税收服务的有机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在税务、税收筹划、会计核算等方面的行业优势,为纳税人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个性化服务,以提高纳税服务的整体水平。坚持税务自愿的原则,严禁向纳税人指定、强制,依法规范税务事业健康发展。

(二十一)拓展行业组织服务。各地要注意发挥行业协会、企业联合会的作用,建立国税机关服务与社会服务相结合的纳税服务体系,要加强与行业组织的协调、联系,通过协会、商会与纳税人进行沟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要采取联合召开税企恳谈会、举办税收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纳税程序和方法,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积极引导纳税人依法经营、依法纳税。

七、优化为基层国税机关服务

(二十二)简并税收业务报表的报送。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征管业务报表的通知》,对本级和基层国税机关上报的报表进行清理,不随意新增报表资料,对重复、失效的报表,要坚决取消。要加强报表的归口管理,凡综合征管软件能够自动生成或经过加工可以生成的报表,不再要求基层报送,减少基层国税机关纸质资料的报送。

(二十三)减少基层调查的工作量。要充分利用综合征管软件数据省级集中的优势,加强综合管理,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善于综合学习运用系统提供的各种信息数据,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减少基层国税机关不必要的调查及手工上报有关信息数据;要大力清理、整顿各种不必要的文件、会议、评比和检查等项目,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不必要的工作负担。

(二十四)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服务。各级国税机关要进一步增强为基层服务的意识,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服务和对口支持,出台政策、布置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基层实际,积极调动基层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为基层贴近纳税人、搞好管理与服务创造必要的条件。对基层提交的请示事项,要及时研究回复。对机关职能部门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及基层出现重大执法过错未及时发现和制止,给国税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二十五)加强应用软件的运行维护。要进一步完善各应用软件的运行维护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职责和任务,为基层国税机关提供方便快捷的运行维护服务。要进一步完善业务与技术协调机制,建立业务与技术合理分工、快速响应和有效协调机制,确保管理制度办法、政策调整、业务操作与相应支持软件同步、同步实施。要进一步加大对综合征管软件优化的力度,提高系统运行速度,完善系统查询功能,科学规划运维流程,尽量简化手续,减少流转环节。要进一步充实运维力量,建设一支稳定的运行维护队伍,减少推诿扯皮现象,将运维工作做精做细,为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提供可靠的保障。

八、加强税收服务的绩效考核

(二十六)开展税收服务满意度调查。各级国税机关每年要组织开展全面的税收服务满意度综合调查,听取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征询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对国税机关纳税服务工作的满意度,及时了解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纳税人关心的税收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收集、研究和处理。要通过对调查情况进行分析形成量化指标值考核计分。对本单位或本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措施,抓紧解决;对本单位或本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提出意见和建议,报上级国税机关处理;对于纳税人的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等,要认真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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