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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培训方案{精选5篇}

2024-08-04 22:55:01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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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培训方案范文第1篇

为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育财务干部队伍,提高经费管理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党的十精神、中共中央《2010-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中办发〔2010〕18号)和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干部培训规划(2013-2017年)》,结合教育系统财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建立规范化的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干部培训制度。形成培训责任明确,培训格局合理,网络平台高效的培训管理机制。形成培训计划不断完善,培训内容和方式不断创新,培训评估更加科学的培训运行机制。形成优秀培训师资充裕,培训课程和教材体系完备,培训经费稳定增长的培训保障机制。

(二)实现对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干部的全员轮训。用4年左右时间将教育系统全体财务、审计、资产管理人员轮训一遍。落实《全国教育系统干部培训规划(2013-2017年)》关于干部培训学时的要求,4年内参加各种培训的累计时间,处级和高级职称以上干部不少于440个学时,科级和中级职称及以下干部不少于360个学时。

(三)培养一批教育财务系统骨干人才。教育部4年内培养出一支100人左右的业务精湛、视野开阔、素质综合、能力过硬的教育财务骨干人才队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抓好骨干人才培养工作。

二、培训体制

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干部培训实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培训体制。

教育部负责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全体财务、审计、资产人员,全国业务骨干以及重点示范性培训。负责全国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干部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拟定培训规划、年度培训方案及配套制度政策;实施重点培训计划;推荐或选定全国培训教材;建设培训网站;指导地方培训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财务管理人员,直属单位和本级各类学校全体财务、审计、资产人员,本省业务骨干以及重点示范性培训。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地区教育财务管理干部培训规划、年度培训方案以及配套制度政策;负责督促指导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财务管理干部培训工作。

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级教育行政部门财务管理人员、直属单位和本级各类学校全体财务、审计、资产人员培训。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地教育财务管理干部培训计划。

三、培训机制

(一)建立培训基地。教育部按区域划分,依托直属高等院校,建立培训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选择具有优质培训资源的高校作为本地区培训基地。培训基地负责具体实施培训,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举办培训班,遴选师资,编写教材,设计课程。教育部培训基地和省级培训基地,各省级培训基地之间实行资源共享。

(二)加强网络平台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全国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干部培训网络平台,大力推广在线学习和远程网络教育,搭建教育系统财务培训资源库,扩大培训覆盖面,提高资源利用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培训工作需要,建立本地区培训网络平台。

(三)有效衔接各类培训。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干部培训中,积极争取增加财务业务培训的内容。会同各级财政部门,利用财政部门现有培训资源,积极合作开展有关业务培训。

(四)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作用。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会计学会、中国教育审计学会开展培训需求调研,组织开展课题研究,搭建培训工作交流平台,开展培训工作考核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委托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开展培训有关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五)探索将一些具备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纳入培训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探索制定资质认证标准,对承担培训任务的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资质认证。推行项目管理制度,采取直接委托、招投标等方式,引导培训机构公平参与、适度竞争,择优确定培训项目承担者。

(六)建立培训需求调研机制。为保障培训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之前,必须针对培训对象,进行培训需求调研。

(七)建立干部参训考核评价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全国教育系统干部培训规划(2013-2017年)》的要求,建立财务干部培训学习档案,干部学习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要引导干部注重自身素质的提升,形成自觉参加培训的内在动力。

(八)建立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干部培训机构、基地要组织学员对培训项目、课程设置、师资水平、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等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教学水平和后勤保障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开展对本地区培训机构、基地开展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其承担培训任务、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依据。

(九)建设培训师资库。从不同领域、不同行业遴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深厚的财务管理理论功底、丰富的财务管理实践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方法的知名学者、领导干部、业界精英、外国专家,建立全国和省级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干部培训师资库,并实现资源共享。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培训师资队伍。建立培训师资考评和激励体系,逐步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

(十)加大课程教材开发力度。坚持适量、管用、权威、示范原则,推荐选用一批培训优秀教材,组织开发一批反映最新理论成果与实践经验的重点教材,大力开发一批富有针对性、指导性、启发性的案例教材。及时研究教育财务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更新培训教材内容。实施精品课程开发计划,加强网络课程建设,促进优质课程资源共享。

(十一)切实保证经费投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教育财务管理干部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证培训工作的需要。严格执行培训经费管理办法,加大培训经费使用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四、教育部重点培训计划

未来4年,教育部将重点开展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财务人员、全国业务骨干以及重点示范性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教育规律、经济管理、财务管理及核算、现代财务技术及手段、法律法规和廉洁教育等。管理人员侧重宏观政策、国际比较、依法行政、领导能力、业务知识等,业务操作人员侧重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及政策,实务操作等。培训方式注重推广专题研究,改进讲授式教学,扩大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教学比重。教育部每年年初制定并公布当年具体培训方案,确定培训班次,对培训内容和方式提出要求。教育部委托经费监管事务中心组织开展具体培训工作。

具体培训计划有:

(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财务领导示范培训。培训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分管财务的厅长或副厅长(主任、局长)、总会计师。教育部每年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

(二)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培训。培训对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分管财务校长或副校长、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教育部每年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原则上每人每年参加一次培训。

(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财务管理处级干部示范培训。培训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审计处长。教育部每年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

(四)直属高校财务管理处级干部培训。培训对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财务、审计、资产处长。教育部每年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原则上每人每年参加一次培训。

(五)教育部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处级干部培训。培训对象为教育部直属单位财务、审计、资产处长。教育部每年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原则上每人每年参加一次培训。

(六)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干部培训。培训对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处长以下全体财务、审计、资产人员。教育部每年定期举办培训班。4年实现全体人员轮训一遍。鼓励干部参加财政部、本单位和其他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

(七)全国教育财务系统骨干人才培训。培训对象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中的优秀财务干部。由教育部、各省、各校负责选调优秀财务干部参加培训。教育部每年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培训对象相对固定,4年为一培训周期。

(八)中高级人才境外研修。每年选派若干名教育系统优秀财务管理干部赴境外进行短期或中长期的学习交流,有针对性的与国外高校、政府、非营利组织同行进行交流,研究和学习发达国家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方面的经验,拓展干部国际视野。

(九)重要财务制度专题示范培训。重要的财务制度、政策出台后,教育部将及时组织开展专题示范培训。培训对象、内容和方式根据制度的要求确定。

财务管理制度培训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校财务;服务规范;服务方式

中图分类号:F81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02-0104-02

高校财务服务规范,是指高校系统财务工作人员特别是服务窗口部门,在财务管理,处理财务事务,办理财务审批业务,提供财务对外核算等服务时,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办事规则、服务纪律及言行标准等。

一、建立健全高校财务服务规范制度

1.财务服务规范制度合理化

财务部门可以邀请学校其他部门代表共同参与服务流程的设计、论证、审验,制订一系列《职位职责说明》、《部门规范化服务细则》及办事流程和引导图,将关联审批,统一办理,限时办结等新措施纳入服务制度中,切实使服务更加快捷、周到细致,切实使群众办事更加省事方便。

2.财务服务规范制度公开化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制订服务规范公开规定和服务规范公开目录,列出需要公开的事项。财务部门应按制度透明化办事的风格.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条件、程序、时限等为客户提供服务,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机制。

3.财务服务规范制度公开渠道多样化

建立信息公开服务中心,及时公布与高校人员利益密切相关的服务规定、工作信息和动态,基本形成公众信息网,将高校财务部门的服务内容、前置条件、办事流程、表格样式在网上公布,让服务对象上一个网站就能点击所有事项,解决所有问题,并与口头告知、电子触摸屏等立体化、网络化的公开渠道相结合。

二、加强高校财务人员规范化服务理念的培训

1.组织设立高校财务服务规范培训课程

会计人员培训教育是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质的一项“强制”措施。长期以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都是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与协调,并由其所属的会计教育中心(或会计函授站、会计学会、会计事务所)承担具体的教育培训工作,与之配合,各高校可以设立财务服务规范培训课程,定期定点组织财务人员进行服务规范的培训.。从培训课程的形式上也要考虑以下几点:一是注重课程的实用性,可以采取系列课程、专题课程和案例课程等多形式的课程培训;二是注重课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以满足会计人员的事后查阅,这些课程资料应包括法律法规、言行标准等相关信息;三是培训课程课件的设计应尽可能便于学习和保存。

2.注重教材编写工作,提高服务规范培训效果

高校会计人员服务规范的培训,教材资料编写水平的高低往往会影响培训的水平和效果。编写实用、高水平的培训教材是培训工作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广大会计人员对教材内容要求最多的是高校贯彻执行财务服务规范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及要求,所以,这方面内容应成为培训教材的重点,尽可能编写的全一些、细一些。作为高校财务部门,应对会计人员学习的内容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总之,教材应强化会计人员规范化服务的理念、依法行政的习惯、按规范程序办事的作风。

3.建立财务人员严格的培训考核机制

对于财务人员的考核,主要是考察其对财务工作中实际服务问题的理解。考核可采取考勤、考试等多种形式。考勤是必需的,但主要还在于书面和平时工作中的考核。书面考试不要拘泥于原理概念的解析,而要侧重于对知识的理解,要把那些对工作有较大使用价值的知识作为必考的内容,案例考试是其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案例考试可以考察财务人员运用所学的知识对实际问题解决的能力,对案例进行分析论证,发表个人见解,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形成书面的文字。书面考试一定要保证考场纪律的严肃性,以督促会计人员学习新知识,确保会计人员整体素质的稳定和提高。最重要的是要在实际工作中考察财务工作人员对服务规范的理解,在实际工作中财务人员应严格自律、文明服务、态度端正、举止端庄、文明礼貌、言行检点、待人诚恳热情,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另外,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建立配套的考试题库和考试档案。

三、高校财务服务规范方式的创新

财务管理部门应着力服务方式的创新,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服务的品质。以是否有利于加快财务部门的发展,是否有利于优化发展环境,是否有利于方便群众办事为出发点,以坚持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向规范要质量,向服务要效率,公开政务,优化流程,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服务规范方式的创新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部门文化的创新

部门文化是控制部门内部个人与群体相互作用和影响的价值观、制度规范、行为标准及共同愿望的总和。部门文化是实现部门目标的背景条件,是部门整体价值和精神的体现,具有根本性和本原性。部门文化的创新是提高部门管理和部门服务的核心竞争力。通过部门文化的创新、提炼、倡导,可以形成部门的价值导向和精神动力,主要作用包括凝聚部门力量,约束员工行为,激发员工积极性,协调员工工作.促进部门提高效率和效益,为部门改革提供动力。

2.部门财务管理的创新

部门要确立财务管理不仅仅是一种权力,而是一种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确立财务管理不仅仅是管钱管物,而是以人为核心,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当前,许多高校创立了会计核算中心,推广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这种管理模式是将校内各二级单位、经济实体等会计的核算工作集中起来,统一办理。这样,相对独立的会计单位被划分出来,归财务处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从而财务部门可对其加强监督和管理。会计集中核算更能适应高校的改革要求,使财会人力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和合理使用。在核算方式上,核算中心普遍实行的是见面报账,在创新上可以实行不见面报账及贵宾报账方式,等等。

3.财务人员人人都是创新者

每个员工都可以将自己的创新“点子”放进“点子库”,这个“点子库”可以是设在部门内部的小邮箱,也可以是一个开放的内部网络论坛。在这个“点子库”里,员工可以把任何想到的点子放上去,如“能不能在人头传动的核算大厅放一点轻松的音乐,缓解一下大厅的紧张气氛?”“能不能把座位编的更好,让大家更好的沟通?”全财务部门工作人员都可以看到这些想法,并通过评价和打分,使这些想法慢慢完善和具体化,最后能够用于实践,让员工亲眼看到自己的创新能给部门带来巨大的价值。

财务管理制度培训方案范文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开展技能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库区安置区移民群众的职业能力,帮助移民群众创业就业、增产增收,促进和谐稳定。

第二条技能培训分为生态农业技能和农业适用技术、就业技能、岗位技能提升、创业培训、致富带头人培训、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六种类型。

第三条技能培训工作采取鼓励移民群众参与自主培训和集中组织培训两种形式。移民自主培训补助政策由县财政局负责会同县移民局共同制定,报政府批准实施。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集中培训管理。

第四条三峡后续工作技能培训坚持与部门资源有效整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移民部门综合主管,行业部门归口负责,培训机构承训,培训资金各记其帐管理工作体制。

第五条移民局为全县移民技能培训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全县移民技能培训实施规划项目库和年度计划,下达年度培训计划任务,对技能培训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县财政局为技能培训资金使用监管单位;

县农业局为全县蔬菜、药材等种植产业培训责任单位;

县农机局为全县农业机械技术培训责任单位

县畜牧局为全县畜牧产业培训责任单位;

县特产局为全县柑桔、茶叶培训责任单位;

县林业局为全县核桃、食用菌产业培训责任单位;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为全县电子商务培训责任单位;

县旅游局为全县旅游服务培训责任单位;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为全县创业培训责任单位;

各企业或相关用人单位为岗位技能提升和就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

鼓励创新培训种类,根据移民群众实际需要,有培训意愿单位可向移民部门申请,移民部门根据年度资金计划进行安排。

第二章技能培训范围、对象、内容及标准

第六条三峡后续工作技能培训范围和对象为库区移民群众。

第七条三峡后续工作技能培训类型、标准及要求:

(一)创业培训。主要是通过电商等新型创业形式培训,帮助有一定经济基础和创业意愿的对象掌握创业知识,成功创业或做大做强企业。培训对象年龄在20至50岁。创业培训补助标准3000元/人,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60学时。创业培训可结合小微企业帮扶政策进行。

(二)生态农业技能和农业适用技术培训。主要是帮助培训对象提高种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等技能,实现增产增效增收,培训对象年龄18至64岁。生态农业技能和农业适用技术培训补助标准500元/人,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30学时,随农事季节安排,分次进行。生态农业技能和农业适用技术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和个别指导相结合方式,培训地点以田间地头、村落院坝为主。

(三)新型农民科技培训。主要是帮助农村中文化程度较高的培训对象掌握新型农业科技知识,成为库区安置区农业生产的科技带头人。培训对象18至55岁。培训补助标准1800元/人,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90学时。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可采取参观学习、理论讲授和实作训练相结合方式进行。

(四)致富带头人培训。主要是帮助有一定经营头脑和经济基础的培训对象通过发展种养植业,农产品加工业、商贸服务业等成为专业大户,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培训对象20至50岁。致富带头人培训补助标准1500元/人,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60学时。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可结合农业产业发展,经营管理等实际需要开展培训。

(五)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主要是帮助已在企业就业的移民群众,提升岗位技能水平和适应转岗就业的要求,主要在企业生产岗位上进行。培训对象18至55岁。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助标准800元/人;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60学时;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主要是理论提升和在企业生产岗位上进行实践。

(六)就业技能培训。主要是帮助培训对象掌握二三产业职业技能,实现上岗就业。培训对象18至55岁。就业技能培训补助标准500元至3000元/人(详见附件《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参照表》,未列入表内的专业可参照相近专业分类确定)。就业技能培训主要采取定单培训和“招工与招生结合培训”的方式进行,订单培训是指培训机构先落实企业用工需求定单,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培训;招生与招工相结合培训,是指培训机构与用工企业共同招生、招工,共同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就在该企业就业。

第八条培训工作坚持群众自愿,贫困对象优先原则。各培训责任单位应以市场需求、群众期盼、简明适用为要求,以提高培训质量为宗旨,充分结合我县产业发展、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建设等实际需要,深入研究创新培训种类,合理安排培训内容。

第三章培训组织实施

第九条年度计划申报。根据省局计划申报时间要求,移民局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编制申报年度培训计划。

第十条年度计划下达。根据省移民局下达的年度计划任务,县移民局会同县财政局将计划任务分别下达到培训责任单位。

第十一条确定培训承训机构。各责任单位根据下达的培训任务,对自愿申请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采取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将计划任务合理分解下达到各承训机构,并与各承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培训的专业、人数、资金、时间、地点、质量、就业要求等。

第十二条培训实施方案编制。各培训机构根据下达的计划任务和培训专业类型要求,编制培训实施方案。培训实施方案编制基本内容包括:培训类型、培训专业、培训对象名单、培训地点(有实训要求的要明确实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课程安排、培训教材、培训教师资质、组织形式、预期效果、考试颁证,就业途径等。

第十三条方案审核。培训机构将编制的培训实施方案报送培训责任单位,由培训责任单位组织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查,方案审查同意后,培训机构方可组织开班。

第十四条组织实施。培训方案审核通过后,培训机构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开班和实施培训。

第十五条培训考核。培训班结束时,应对培训学员所学技能进行考试考核(农业适用技术培训除外)。就业技能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原则上应使参训学员达到相应的职业技能水平,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技能证书”,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应获得农业主管部门新型农民认定证书,创业培训应获得人社部门颁发的创业培训证书。相关部门没有培训专业证书的,由培训机构对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培训证书。

第十六条组织验收。培训机构完成培训任务后,组织自验,进行查漏补缺,自验合格后,按要求整理好培训资料,申请培训责任单位进行验收,培训责任单位应组织验收组按照合同、实施方案对培训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办法采取查阅资料、电话抽查、现场走访等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资金拔付。培训责任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将培训资料整理分别报送县移民局和县财政局各一套,申请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直拔责任单位或培训机构。

第四章培训工作管理

第十八条培训机构管理。各主管单位应根据培训任务需要,会同财政、人社、农业、教育等部门,采取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具备技能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年度培训项目任务。具备技能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包括优势大中型企业、中高职院校、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就业培训中心等。各责任单位通过竞争性比选将培训机构确定后,应将培训机构情况报送县移民局上报省移民局备案。

第十九条实施监督管理。各培训责任单位应加强培训过程监督管理,安排专人对培训工作进行现场监管。核对参训人员,掌握培训进度,考核学员培训质量和效果,并将检查和抽查情况进行记录。

第二十条档案资料管理。培训档案资料由培训机构负责以培训班次为单元进行整理,建立培训台帐,并按要求完成国务院三峡办三峡库区职业教育培训信息系统录入。培训档案共分三个部分:

综合档案。综合档案内容包括:培训合同、培训实施方案、教材、学员花名册、学员培训期间考勤表、培训实施责任单位监管记录、考试考卷、学员理论考试成绩,学员技能考核成绩,学员颁证情况、学员就业情况、培训总结、以及培训过程中形成的照片和声像档案等。

个人档案(见附表:培训对象参与培训档案表样)。个人档案内容包括:培训对象姓名、姓别、年龄、出生年月、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及家庭成员信息和从业情况;身份证复印件、职业技能证书或培训证书复印件,就业协议复印件。学员对培训工作评价意见,由培训机构根据不同类型培训班要求,负责将培训内容、培训学时、纪律要求统一印制,开班时统一发放给学员,培训结束,培训学员对参与培训情况进行认定,对承训机构的培训过程、教学质量、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并签属意见后统一交培训机构,存入个人档案。

验收档案。包括培训机构自验情况、培训责任单位组织验收情况。

第二十一条培训资金管理。县财政局为三峡后续教育培训资金的监督管理单位。负责三峡后续教育培训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

(一)培训资金由财政局直达培训责任单位或培训机构。

(二)培训资金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使用,严格执行《兴山县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以培训班次为单元建立专业台账,实行专帐核算与管理,严禁与其它培训资金混合建帐。

(三)三峡后续教育培训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支出,即培训教材费(文字教材、教辅资料和声像教材等方面支出),教师聘请费(授课教师的课时费、交通费、食宿费等方面的支出),参训学员费(学员食宿、交通、实习、参观交流、学习用品、实训教材、考试考核等方面的支出),以及用于技能培训所发生的招生、场租、宣传、资料印刷、在线学习、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四)培训机构应自觉接受上级及同级审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培训机构以任何方式弄虚做假,套取培训专项资金,对弄虚做假,套取培训资金的,一律取消培训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培训计划管理。各培训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下达的年度培训计划,按批准的计划任务,将培训对象确定到人,实施精准培训,不得随意调整和扩大实施范围、改变培训内容和突破计划人数,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程序申报审批。

第二十三条组织实施管理。各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培训方案组织实施,讲究培训信用,确保培训课时和培训质量,承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将培训项目转包给其它培训机构或个人,严禁擅自减少培训课时或更换授课教师,降低培训质量。

财务管理制度培训方案范文第4篇

今年,在市委市府的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市委市府的中心工作,牢牢抓住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财务“双代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经信息化建设、涉农案件查处及农村会计培训六项工作重点,大胆创新,开拓进取,并完善落实了各项目标责任制及配套的考核制度,使全市的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方面。主要抓了以下三点:一是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力度。借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审议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省实施办法、省农业厅宣讲《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市委组织部牵头举办全市农村支部书记、村会计培训班的机会,安排专人宣讲《农村土地承包法》,并按上级要求把《农村土地承包法问答及实施指南》、《农村土地承包法培训讲义》发放到村,开展市乡村三级联动普法宣传。同时,各乡镇也对村“两委”成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二是认真抓好各项土地承包政策的落实。我市的土地延包工作在去年全面结束后,我们针对部分乡镇(村)存在的“两园”(果园、桑园)承包问题,按照既依法办事,又切实可行的原则,对落实土地承包法政策不到位的村进行了稳妥处理,并要求有关乡镇(村)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结合秋种换茬,制定方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使其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流转,全市已流转40465户,10.5万元。三是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案件的查处工作。为及时查处案件,市经管局设立了科,一名副局长分管,并建立健全了接待、查处等方面的各项制度,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今年共办理土地承包案件40起,其中省级2起,**市级10起,本级受理28起,没有出现被省、**市通报的案件,处结率100%。

(二)农村财务管理方面。针对去年年底农村两委换届,部分村会计更换27个村交接不及时,村两委出现工作不协调,45村不审计,9个村缺会计,全市“双代管”质量下降,我们采取措施,加大力度。一是,帮助乡镇搞好村会计交接,巩固农村会计聘任制成果,实行持证上岗,稳定农村会计队伍。二是积极参与市委组织的**村、**村、**村等农村工作组,帮助乡镇清理财务问题,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维护了农村稳定。三是坚持月公开或季度督查制度,严把代管资金关,对乡镇代管资金帐户认真核查,并建立会计、出纳相互制约制度,彻底解决一人既管帐又管钱的问题,提高“双代管”质量。截止今年11月底,全市**个行政村已实行资金代管的**个,占总村数的98%,全市代管资金结余额达7311.4万元,比第一季度增加641.9万元,比上年6163万元增加1147.4万元,资金代管率80%以上的村639个,占总村数的78%,比第一季度增加19个。四是在搞好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局印发了《**市农村财务“双代管”工作规范标准》,统一设置了定期报表,统一了口径,实行了规范管理。五是强化考核机制,根据**市政府《二五年农村工作综合考核办法》,我局印发了《**市农村财务“双代管”工作百分考核办法》,对各项工作进行了量化考核,市经管局每季度对各乡镇农村财务“双代管”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书面通报到乡镇,促进乡镇“双代管”工作的平衡发展。

(三)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点:一是按照**市去年年底对我市检查反馈的情况,结合本市实际,元月份向市委市府作了全面汇报,认真落实**书记批示精神,加大督查力度,三月下旬,**市长亲自组织农工办、监察局、农税局、经管局15名同志分四个小组对全市15处乡镇2004年农民负担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以**市委检查反馈的8个问题和陈书记的批示为重点,采取看文件、资料、账簿和入村入户调查相结合方式,共抽查了34个村,102个农户,并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落实了整改措施。二是认真落实征地补偿、粮食直补、“两工”使用、“一事一议”等农负政策。全市征地补偿费拨付到位,今年全市粮食直补面积65.5万亩852万元,“两工”使用和公益事业金全部取消,“一事一议”尚未开始办理。三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严格实行《农民负担责任制》、《对加重农民负担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各项制度,市、乡、镇三级都签订了责任状。同时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和报刊限额制。四是规范填写了2005年度农民负担卡17.5万份,已于麦收前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由于政策落实到位,今年全市没出现农民负担案件,是**市形势最好的县市之一。

(四)农经信息化建设工作。今年,我们重点抓了镇级农经信息站的制度建设和信息员业务培训工作。第一季度,市局在**街道和**镇经管站进行试点,四月份召开了农经信息化制度建设工作现场会,同时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了业务培训。对全市各乡镇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完善了农业信息服务平台,无偿为农民提供销和技术咨询服务,同时对收发信息数量量化指标进行考核,列入经管工作的主要考核内容。

(五)工作。为切实做好工作,今年4月份,市经管局设立了科,配备了专职人员,并逐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同时,市经管局还对涉农案件的查处工作制定了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全年乡镇经管工作考核内容。

(六)农村会计培训工作。在市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关怀支持下,经过充分准备,秋种后在市委党校分7期举办农村会计和乡镇经管站人员培训班,共715人参训。培训期间按市委组织部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聘请上级业务人员讲课,系统学习了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村土地承包法》《**省实施办法》及有关土地承包、农民负担、一事一议政策,并结合实际,规范了农村财务“双代管”和推广涉农案件的查处经验做法。培训班一切费用均按有关规定收取,未出现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学员普遍反映培训班效果较好。通过这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市村会计及经管人员的业务能力、政策水平和综合素质,为更好地完美“双代管”制度,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实施好《农村土地承包法》落实好农村税费改革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政策发挥作用。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立足**实际,本着“一个高于**平均水平”的工作目标要求,认真抓好年报工作,做好各项统计指标的统计、分析、上报、整理工作。

(二)抓好一事一议审批关,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审批手续,执行限额规定,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维护好农民利益。

财务管理制度培训方案范文第5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以服务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和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效能为关键,根据乡村振兴各类型人才的需要,加强统筹谋划、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培训体系、改进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强化指导服务,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示范带动引领广大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持续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目标任务。2024年全县计划培训新型职业农民80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培训600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550人,产业扶贫带头人50人),专业生产型培训50人,技能服务型培训15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三)实施主体和实施范围。全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由按规定程序确定的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训任务。202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培训对象遴选向贫困村倾斜。

(四)奖补标准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产业扶贫带头人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3500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1500元,奖补到培训机构。

二、实施内容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分类分层分模块实施,今年主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产业扶贫带头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具体内容如下:

(一)确定培训对象。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产业扶贫带头人培训。主要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带头人、管理骨干。对象遴选基本条件: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2.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主要面向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高素质农业劳动者和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含农产品电商人才、农村信息员、益农社信息员、休闲农业服务人员、农用无人机操作人员、农村改厕技术人员、农村物业管理人员等)。对象遴选基本条件: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符合对象遴选条件的贫困户、小农户,优先确定为培训对象。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美丽乡村建设培训班。培训对象为行政村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优先安排当年在建的美丽乡村所在行政村主要负责人为培训对象。县农业农村局可委托县美丽办作为培训主体,将该培训列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技能服务型(专业生产型)培训任务中调配培训班内容,单独办班、统一实施。按所辖行政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总数,合理安排培训班次,力争当年内将列入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的村轮训一遍。

以上各类培训对象遴选,按照个人申请,村、乡(镇)逐级推荐,县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的程序进行。优先遴选肺炎疫情影响较重地区的农民参训。上述各类培训的对象当年不得重复;2024年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学员可以参加2024年同一层级不同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级培训。2024年同一层级培训对象与2024年重复率不超过8%。

(二)遴选培训机构。培训机构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采取政府采购的方式遴选,并报省、市农委备案。

培训机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要的培训场所、专兼职教师队伍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配套设施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培训目标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县农业农村局与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签订培训合同。

(三)明确培训内容。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的要求,紧扣需求,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科学组合教学模块、设计培训课程。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类。综合素养课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专业能力课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绿色发展等课程;能力拓展课根据本地主导产业发展和培训对象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课程。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产业扶贫带头人培训,要强化品牌创建、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融资担保、职业素养、团队合作、科学发展等内容;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要强化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新装备的推广应用,着力提升技术技能、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能力水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干班培训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核心,重点突出农村改厕、美丽乡村建设、生活垃圾及污水治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乡村文明建设等内容。

(四)优化培训方式。实行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小班制、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训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产业扶贫带头人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8学时;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76学时,项目周期2年;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8学时。原则上每期培训班不超过50人;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分时段培训。积极采用系统知识培训与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本地培训与异地培训相结合等方法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对学员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五)强化跟踪服务

加强对参训农民的跟踪服务,创造有利于农民成长发展的政策环境,提升务农兴业含金量,让农民真正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

强化政策扶持。整合政策资源,引导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参训农民倾斜支持,鼓励其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大融资担保力度,鼓励农业信贷担保公司面向农民开展符合规定的信用贷款担保业务,支持有条件地区开展农民个人信用担保贷款。在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评选中对参训农民给予倾斜,促进其创业发展。完善农技人员跟踪服务培训学员机制,统筹利用基层农技人员和培训机构师资力量,对结业学员跟踪服务不少于1年。

积极搭建服务平台。支持农民参加多种形式的展览展示、发展论坛、技术技能比赛、创新创业创意大赛、涉农公益活动等,创造机会条件,让农民参加跨省区交流,拓展理念视野,激发创新活力。支持农民抱团发展,在产业发展、生产服务、营销促销等方面开展联合与合作,通过专业合作、资金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发展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引领活动,搭建展示舞台和平台,引领农民与市场充分有效对接。

(六)做好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工作。

培训机构负责对培训人员登记造册、录入网上系统。

三、实施步骤

(一)精心制定方案(4月)。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实施方案,并及时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备案;二是按照要求遴选培训机构,分解落实培训任务;三是是遴选培训学员,各乡镇基层农技推广部门配合培训机构,遴选培训学员;四是制定分专业培训方案。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实施方案,参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结合学员专业需要,制定分专业培训方案;五是制定教学计划。培训机构依据分专业培训方案,制定每个培训班教学计划,随同开班报告同时报县农业农村局批复后实施。

(二)认真开展培训(5月至11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分专业培训方案和教学计划开展培训,落实培训环节,创新培训方法,严把培训时间和质量关。对象遴选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力求对象精准。授课教师从各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遴选,每期培训班至少聘请1名省级以上师资库成员。优先选用部省统编教材,保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每期培训班建立5项制度:即班主任制度(每班确定一名班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一堂课制度(县农业农村局安排人员上第一堂课,宣讲政策,并了解培训机构培训工作安排和学员需求等情况);学员培训考勤制度(实行学员每天签到);满意度调查制度(最后一堂课,由县农业农村局安排人员组织学员网上进行满意度评价,了解培训效果);培训台账制度(建立培训台账、培训过程影像资料等培训档案)。同时,抓好培训班日常管理和服务、考核和颁发结业证书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干班要根据乡村工作实际,灵活选择培训时间,可通过美丽乡村现场教学、邀请美丽乡村建设典型村的村干部“村长说村”等形式,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培训效果,组织开展好专题培训。

(三)抓好管理服务(11月底前)。培训结束后,及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落实跟踪联系服务。

(四)做好总结工作(12月)。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项目验收和总结工作。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年度绩效评价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自查自评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健全会商机制,统筹推进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本部门内相关单位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

(二)严格资金管理。一是资金拨付。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按照项目目标任务,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继续建立资金预拨机制,县财政局根据下达的培训任务和下拨的省级以上补助资金补助拨付到农业农村局到,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培训机构承担的培训任务在各培训机构开班后及时将80%补助资金预拨到培训机构;培训结束后,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对培训机构培训考核验收合格意见等情况,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再将余款拨付到培训机构。二是资金监督。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和《省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奖补资金管理细则》要求,制定和完善项目资金管理细则,规范管理使用资金,继续实行项目县项目资金审计制度,切实把民生资金管好用好,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各培训机构要按要求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三)注重条件建设。统筹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特别是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科技和人才资源,加快构建多元化培训体系。推进培训基地建设,优先选择培训基地承担培训任务,将培训基地建设成为高素质农民培训主阵地。培训机构要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建设培训基地。加强农民田间学校、实践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确保培训的每个专业建立一个实训基地。加强师资培训,开展推介名师和精品课程活动,加强精品教材建设,积极开发网络课程。运用好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信息平台,提高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

(四)创新培育机制。各培训机构要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机遇,积极探索建立合作开展培训机制。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与精准扶贫结合机制,贫困地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产业扶贫带头人培训对象,每人结对帮扶同产业的贫困户1个以上。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与农业职业教育、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结合机制,支持参训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参加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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